不能说脏话,但在中国有时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0 12:53:27
少女捅死性侵大叔 正当防卫还是故意杀人
少女受骗被困出租屋,面对性侵捅死裸体大叔——

去年5月的一个夜晚,18岁的惠州籍女生旋小琪(化名)打算从广州火车站坐车去厦门。因为没买到当天车票,为了节省住宿费,她轻信主动搭讪的“好大叔”,跟对方回出租屋留宿。入屋后,大叔欲对小琪性侵犯,她慌乱间取匕首将对方捅死。

该案昨日在广州市中院一审,控辩双方就旋小琪究竟是故意杀人,还是正当防卫进行了激烈交锋。

■采写:新快报记者 吴笋林 通讯员 马伟锋

“好心大叔”瞬间变“狼”

时间回溯至2011年5月28日晚7时许,广州火车站前广场人潮涌动,18岁的惠州龙门县女孩旋小琪,停下了在广州大道南一家美发店的工作,欲买火车票去厦门投奔网友、度假休闲。

据旋小琪事后供述,当时广场上一名年约50岁的大叔主动搭讪,热心帮她提行李、买车票。这名中年男子叫杨金元,湖北人,平时靠在火车站代客拉行李为生。

由于当晚车票售罄,旋小琪在买下次日发出的票后,身上只剩下50多元。此时大叔提出,可带她回家留宿,“钱看着给就行,不给也行”。见对方年纪大,旋小琪轻信地跟其到了越秀区瑶台向阳大街某出租屋5楼。

“狭小的单间怎能睡两个人?”敷衍聊了约半个钟后,旋小琪想离开。谁料大叔突然变脸,威胁并提出要与她发生性关系,且上前对她动手动脚。“他说如果要走,就杀了我。”旋小琪被吓得不敢喊叫。

其后,杨金元去洗澡。“他没关澡房的门,可以看到我。”旋小琪称,她只好取下了墙上的匕首握在手里,“原本想吓吓他,让他放我走”。

反抗侵犯慌乱狂刺致命

澡后,杨金元光着身子上前再度提出性要求。旋小琪持匕首要他不要靠近,“否则不客气”。

对峙推拉间,旋小琪突然失手在杨金元的锁骨上刺了一刀。杨金元抢刀,争夺间,匕首重重地划在了旋小琪的左腿上,鲜血直流。慌乱的旋小琪拼命乱捅。

身中数刀的杨金元倒在了地上,嘴角流着血。检方称,旋小琪此前供述因害怕倒地的杨金元报复,遂上前持匕首对其头、颈部砍击、刺击,致其不再动为止。而旋小琪昨日在庭上“补充”了这一说法,称因杨金元爬上床来抢刀,她才砸其头部。

法医鉴定结果显示,杨金元头、颈、胸部被扁平单刃利器反复多次打击、刺击,致重型颅脑损伤死亡。

诊所救治留下破案关键

看着大叔一动不动,惊恐的旋小琪换下染血衣服,扔掉匕首并从屋内找了300多元,到楼下一家诊所去处理伤口。

求诊时,旋小琪如实用了真名。缝针后,诊所一名护士搀扶她回到了出租屋。旋小琪供述,由于没钱,她只得胆战心惊地在阳台上熬了一晚。“我一直坐在阳台,不敢给家人、朋友打电话,怕被发现。”旋小琪说。

次日早上,再度到诊所打了破伤风针后,旋小琪坐火车去了厦门。6月6日,旋小琪从厦门返回龙门老家藏匿。警方排查时,从诊所获得线索。同月10日晚,警方于龙门县将旋小琪抓获归案。

检方以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死者杨金元的家属提出民事赔偿要求共计56.51万元。

女孩在陌生的出租屋内面临性侵,持刀反抗致男方死亡,究竟是故意杀人还是正当防卫?或者是防卫过当?这成为昨天庭审中控辩双方相持不下的争锋焦点。

●检方:

前半段正当防卫后半段故意杀人

公诉机关认为,本案的发生应分为两个阶段。前半段,旋小琪面临可能的性侵害,持刀反抗有正当防卫性质。但后半段,杨金元身中多刀倒地,已经丧失侵害能力,旋小琪继续持匕首捅刺其头部致其死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主观故意,属于故意杀人。

●辩方:

事发没时间思考反抗属正当防卫

辩护律师认为,旋小琪是一个思想传统女孩,洁身自好,在性观念方面很保守。

当杨金元光着身子上前提出性要求时,其不法侵害已经开始。杨金元反锁门,并威胁离开就杀了她。在此环境下,旋小琪没有太多时间思考怎么办,如果不反抗制止,则必然遭到性侵害,一生幸福都会毁掉。因此旋小琪持刀反抗属正当防卫,且没有超过必要限度。

●被告:

“对被害人家庭说声对不起”

母亲称女儿因欠社会经验致意外,望法庭轻判

昨日庭审结束后,旋小琪通过远程视频说道:“想向被害人家庭说声对不起,是我造成了这个严重后果,愿接受法律制裁,愿意承担刑事责任。请对方家属保重身体,节哀顺变,不要那么伤心了。还有我希望爸爸妈妈可以原谅我,是我以前做得不够好,没有好好照顾他们,希望他们保重身体,同时希望法官可以给我一个重新走入社会的机会。”话语间,旋小琪一直哽咽。

旋小琪的母亲听后伤心落泪,“她在家里什么坏事都没做过,现在告诉我们她杀了人,我们真的一点都不敢相信”。

据其介绍,旋小琪读到初二下学期就辍学出去打散工。三姐弟中,她排行老大。案发时,旋小琪刚打工一年多,家人认为她没有社会经验,才遇此意外,错手杀了人。

“探监那时看到她的第一个眼神,我就知道她杀人是被逼的,无奈的。”旋小琪母亲说,女儿很顾家,打工闲下来就回老家帮忙耕田种菜。好端端的女儿遭此境况,她十分无奈,“只希望法庭轻判”。

链接

首次利用远程视频审判

新快报讯 据广州市中院刑一庭副庭长赵俊介绍,该案是广州法院在刑事案件中,首次利用远程视频法庭开庭。据悉,该模式目前正处于试行阶段,将作进一步完善、推广。看守所远程视频法庭有四个好处:一是可缓解法院押解警力不足的问题;二是可节省押解路途的时间,提高效率;三是可确保押解和被告人安全;四是可节约司法成本。

判个正当防卫很难吗?这挑刺,哪挑刺。换成是你。在慌乱中。你会去考虑这么多?
http://gd.qq.com/a/20120509/0000 ... 012&ptlang=2052
有什么好讨论?少女捅死性侵大叔 正当防卫还是故意杀人
少女受骗被困出租屋,面对性侵捅死裸体大叔——

去年5月的一个夜晚,18岁的惠州籍女生旋小琪(化名)打算从广州火车站坐车去厦门。因为没买到当天车票,为了节省住宿费,她轻信主动搭讪的“好大叔”,跟对方回出租屋留宿。入屋后,大叔欲对小琪性侵犯,她慌乱间取匕首将对方捅死。

该案昨日在广州市中院一审,控辩双方就旋小琪究竟是故意杀人,还是正当防卫进行了激烈交锋。

■采写:新快报记者 吴笋林 通讯员 马伟锋

“好心大叔”瞬间变“狼”

时间回溯至2011年5月28日晚7时许,广州火车站前广场人潮涌动,18岁的惠州龙门县女孩旋小琪,停下了在广州大道南一家美发店的工作,欲买火车票去厦门投奔网友、度假休闲。

据旋小琪事后供述,当时广场上一名年约50岁的大叔主动搭讪,热心帮她提行李、买车票。这名中年男子叫杨金元,湖北人,平时靠在火车站代客拉行李为生。

由于当晚车票售罄,旋小琪在买下次日发出的票后,身上只剩下50多元。此时大叔提出,可带她回家留宿,“钱看着给就行,不给也行”。见对方年纪大,旋小琪轻信地跟其到了越秀区瑶台向阳大街某出租屋5楼。

“狭小的单间怎能睡两个人?”敷衍聊了约半个钟后,旋小琪想离开。谁料大叔突然变脸,威胁并提出要与她发生性关系,且上前对她动手动脚。“他说如果要走,就杀了我。”旋小琪被吓得不敢喊叫。

其后,杨金元去洗澡。“他没关澡房的门,可以看到我。”旋小琪称,她只好取下了墙上的匕首握在手里,“原本想吓吓他,让他放我走”。

反抗侵犯慌乱狂刺致命

澡后,杨金元光着身子上前再度提出性要求。旋小琪持匕首要他不要靠近,“否则不客气”。

对峙推拉间,旋小琪突然失手在杨金元的锁骨上刺了一刀。杨金元抢刀,争夺间,匕首重重地划在了旋小琪的左腿上,鲜血直流。慌乱的旋小琪拼命乱捅。

身中数刀的杨金元倒在了地上,嘴角流着血。检方称,旋小琪此前供述因害怕倒地的杨金元报复,遂上前持匕首对其头、颈部砍击、刺击,致其不再动为止。而旋小琪昨日在庭上“补充”了这一说法,称因杨金元爬上床来抢刀,她才砸其头部。

法医鉴定结果显示,杨金元头、颈、胸部被扁平单刃利器反复多次打击、刺击,致重型颅脑损伤死亡。

诊所救治留下破案关键

看着大叔一动不动,惊恐的旋小琪换下染血衣服,扔掉匕首并从屋内找了300多元,到楼下一家诊所去处理伤口。

求诊时,旋小琪如实用了真名。缝针后,诊所一名护士搀扶她回到了出租屋。旋小琪供述,由于没钱,她只得胆战心惊地在阳台上熬了一晚。“我一直坐在阳台,不敢给家人、朋友打电话,怕被发现。”旋小琪说。

次日早上,再度到诊所打了破伤风针后,旋小琪坐火车去了厦门。6月6日,旋小琪从厦门返回龙门老家藏匿。警方排查时,从诊所获得线索。同月10日晚,警方于龙门县将旋小琪抓获归案。

检方以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死者杨金元的家属提出民事赔偿要求共计56.51万元。

女孩在陌生的出租屋内面临性侵,持刀反抗致男方死亡,究竟是故意杀人还是正当防卫?或者是防卫过当?这成为昨天庭审中控辩双方相持不下的争锋焦点。

●检方:

前半段正当防卫后半段故意杀人

公诉机关认为,本案的发生应分为两个阶段。前半段,旋小琪面临可能的性侵害,持刀反抗有正当防卫性质。但后半段,杨金元身中多刀倒地,已经丧失侵害能力,旋小琪继续持匕首捅刺其头部致其死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主观故意,属于故意杀人。

●辩方:

事发没时间思考反抗属正当防卫

辩护律师认为,旋小琪是一个思想传统女孩,洁身自好,在性观念方面很保守。

当杨金元光着身子上前提出性要求时,其不法侵害已经开始。杨金元反锁门,并威胁离开就杀了她。在此环境下,旋小琪没有太多时间思考怎么办,如果不反抗制止,则必然遭到性侵害,一生幸福都会毁掉。因此旋小琪持刀反抗属正当防卫,且没有超过必要限度。

●被告:

“对被害人家庭说声对不起”

母亲称女儿因欠社会经验致意外,望法庭轻判

昨日庭审结束后,旋小琪通过远程视频说道:“想向被害人家庭说声对不起,是我造成了这个严重后果,愿接受法律制裁,愿意承担刑事责任。请对方家属保重身体,节哀顺变,不要那么伤心了。还有我希望爸爸妈妈可以原谅我,是我以前做得不够好,没有好好照顾他们,希望他们保重身体,同时希望法官可以给我一个重新走入社会的机会。”话语间,旋小琪一直哽咽。

旋小琪的母亲听后伤心落泪,“她在家里什么坏事都没做过,现在告诉我们她杀了人,我们真的一点都不敢相信”。

据其介绍,旋小琪读到初二下学期就辍学出去打散工。三姐弟中,她排行老大。案发时,旋小琪刚打工一年多,家人认为她没有社会经验,才遇此意外,错手杀了人。

“探监那时看到她的第一个眼神,我就知道她杀人是被逼的,无奈的。”旋小琪母亲说,女儿很顾家,打工闲下来就回老家帮忙耕田种菜。好端端的女儿遭此境况,她十分无奈,“只希望法庭轻判”。

链接

首次利用远程视频审判

新快报讯 据广州市中院刑一庭副庭长赵俊介绍,该案是广州法院在刑事案件中,首次利用远程视频法庭开庭。据悉,该模式目前正处于试行阶段,将作进一步完善、推广。看守所远程视频法庭有四个好处:一是可缓解法院押解警力不足的问题;二是可节省押解路途的时间,提高效率;三是可确保押解和被告人安全;四是可节约司法成本。

判个正当防卫很难吗?这挑刺,哪挑刺。换成是你。在慌乱中。你会去考虑这么多?
http://gd.qq.com/a/20120509/0000 ... 012&ptlang=2052
有什么好讨论?
如果所有强奸未遂的案子中,女方都可以把男方直接打死,而且不承担法律责任的话。

你认为男的还有活路么?

“欲买火车票去厦门投奔网友、度假休闲”

这女孩要千里迢迢去“投奔网友”,似乎也不是啥真的“纯洁无知少女”。
cutter 发表于 2012-5-9 13:10
“欲买火车票去厦门投奔网友、度假休闲”

这女孩要千里迢迢去“投奔网友”,似乎也不是啥真的“纯洁无知 ...
99%的可能性,装纯

但还是会有1%的可能性,是真纯——不过若是18岁了,可以换个词,幼稚
中国再次中枪~~~外面中,里面也中。
没看出有啥好说脏话的地方
一个还未判决的案件,就“中国”怎样怎样了?这标题还能再奇葩点么?
很正常的法庭辩论过程和理由,这和“中国”什么的有什么关系?
防卫过当。。。
mobylee 发表于 2012-5-9 23:32
防卫过当。。。
我觉得也是防卫过当。
很正常的庭审辩论,法律本身就应该理性客观,很多案子判下来来围观的人第一时间可能感情上接受不了,但绝对是合理的
     你们有没有在小空间内遭遇罪犯入室盗窃抢劫之类的经过?这跟开阔地带的压力完全是两码事,我碰到过,我实在怀疑有几个人在这种情形下还有冷静的头脑,至少我不能{:soso_e127:}
索马里海盗协委 发表于 2012-5-10 00:06
你们有没有在小空间内遭遇罪犯入室盗窃抢劫之类的经过?这跟开阔地带的压力完全是两码事,我碰到过,我 ...
不冷静,一般也不至于把人直接打死吧。
索马里海盗协委 发表于 2012-5-10 00:06
你们有没有在小空间内遭遇罪犯入室盗窃抢劫之类的经过?这跟开阔地带的压力完全是两码事,我碰到过,我 ...
楼上诸位大人物大抵有此经历,并且不分攻受,话说本帖只是被加了个评论,否则换成欧美日,绝对是清洁工的亢奋点
cutter 发表于 2012-5-10 00:10
不冷静,一般也不至于把人直接打死吧。
     那种情况下,你能冷静得出对方起不来了?也许这女人只是要潜意识不让对方有行动可能呢。注意细节,男子在中第一刀时,不是退远,而是继续上前抢刀,这是一个没有加害企图的普通正常人反应吗?
不冷静这个形容词,我觉得用来形容精神状态,未必足够。
索马里海盗协委 发表于 2012-5-10 00:22
那种情况下,你能冷静得出对方起不来了?也许这女人只是要潜意识不让对方有行动可能呢。注意细节,男 ...
被别人捅了一刀,当然要去把对手的刀夺下来,难道站在那里继续让人捅?
楼上诸位大人物大抵有此经历,并且不分攻受,话说本帖只是被加了个评论,否则换成欧美日,绝对是清洁工的 ...
       不知道你什么意思?
cutter 发表于 2012-5-10 00:10
不冷静,一般也不至于把人直接打死吧。
遇到威胁自己生命的并且明显比自己强壮的暴徒还能冷静到算计打残还是打死,那是二,得治。

gemzar 发表于 2012-5-10 00:26
遇到威胁自己生命的并且明显比自己强壮的暴徒还能冷静到算计打残还是打死,那是二,得治。


意图强奸就是威胁生命?

你的逻辑果然很强大。

从文章的描述看,是这个女的首先拿起匕首的。
gemzar 发表于 2012-5-10 00:26
遇到威胁自己生命的并且明显比自己强壮的暴徒还能冷静到算计打残还是打死,那是二,得治。


意图强奸就是威胁生命?

你的逻辑果然很强大。

从文章的描述看,是这个女的首先拿起匕首的。
被别人捅了一刀,当然要去把对手的刀夺下来,难道站在那里继续让人捅?
你牛,门就在后面,不能跑要空手夺白刃?
不过,这种报道细节太少,失之毫厘谬以千里,也就扯扯而已了。
cutter 发表于 2012-5-9 13:07
如果所有强奸未遂的案子中,女方都可以把男方直接打死,而且不承担法律责任的话。

你认为男的还有活路么 ...
你家男人都什么位面,受到这这种死亡威胁还好意思说季大人你今夜啥虫子上闹脑了吧
cutter 发表于 2012-5-10 00:27
意图强奸就是威胁生命?

你的逻辑果然很强大。
莫非一定得等着掏出那活插进去才能反抗,莫非季大人行猥亵行为的时候会说以党性保证你干了就走不会杀人?
gemzar 发表于 2012-5-10 00:31
你家男人都什么位面,受到这这种死亡威胁还好意思说季大人你今夜啥虫子上闹脑了吧

强奸怎么认定?

女的说强奸就是强奸么?

更何况是未遂!

如果女的说某某试图强奸我,然后把那个人捅死,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你,还有活路么 ?

:D
gemzar 发表于 2012-5-10 00:34
莫非一定得等着掏出那活插进去才能反抗,莫非季大人行猥亵行为的时候会说以党性保证你干了就走不会杀人? ...
原来反抗就是把人直接捅死,你的逻辑果然强大!

;P
强奸怎么认定?

女的说强奸就是强奸么?

       当现场痕迹鉴定的都是白痴来干的么?这话太离谱了
索马里海盗协委 发表于 2012-5-10 00:36
当现场痕迹鉴定的都是白痴来干的么?这话太离谱了
有啥痕迹?除了搏斗的痕迹,还有啥痕迹证明是“试图强奸”?

cutter 发表于 2012-5-10 00:35
原来反抗就是把人直接捅死,你的逻辑果然强大!


      你不知道如果确认是强奸的话,可以有无限防卫权的么?
这个案子只是中间涉及到男子有个倒地的情形而已、造成侵害紧迫性是否中断产生分歧而已
cutter 发表于 2012-5-10 00:35
原来反抗就是把人直接捅死,你的逻辑果然强大!


      你不知道如果确认是强奸的话,可以有无限防卫权的么?
这个案子只是中间涉及到男子有个倒地的情形而已、造成侵害紧迫性是否中断产生分歧而已
cutter 发表于 2012-5-10 00:34
强奸怎么认定?

女的说强奸就是强奸么?
哀叹强奸犯(包括未遂)没活路的是季大人您,不是俺这等小民,俺觉得也没有活路先不说,您以后出去办事还是要注意安全

cutter 发表于 2012-5-9 13:07
如果所有强奸未遂的案子中,女方都可以把男方直接打死,而且不承担法律责任的话。

你认为男的还有活路么 ...


看过一起强奸案的新闻报道,男的醉酒路上要强奸一女子,男的喝多了,一时没解开裤子,低头解腰带的时候,被女子用自己腰带勒死,后来判案结果女子属于正当防卫,一点责任都没付。

觉得这案子没必要跟男方家属道歉。很多被强奸的女子后来都精神出现障碍,一般情况下,女子都是弱势一方。那么紧急的情况下哪能要求人那么冷静的分析该扎伤还是扎死。
cutter 发表于 2012-5-9 13:07
如果所有强奸未遂的案子中,女方都可以把男方直接打死,而且不承担法律责任的话。

你认为男的还有活路么 ...


看过一起强奸案的新闻报道,男的醉酒路上要强奸一女子,男的喝多了,一时没解开裤子,低头解腰带的时候,被女子用自己腰带勒死,后来判案结果女子属于正当防卫,一点责任都没付。

觉得这案子没必要跟男方家属道歉。很多被强奸的女子后来都精神出现障碍,一般情况下,女子都是弱势一方。那么紧急的情况下哪能要求人那么冷静的分析该扎伤还是扎死。
有啥痕迹?除了搏斗的痕迹,还有啥痕迹证明是“试图强奸”?
       脱下的裤子、家伙充血、分泌物、淤痕,怎么就不能有?奇怪了
gemzar 发表于 2012-5-10 00:38
哀叹强奸犯(包括未遂)没活路的是季大人您,不是俺这等小民,俺觉得也没有活路先不说,您以后出去办事还 ...
你就不怕某个女的把你捅了,然后跟法官说,你试图强奸?然后被判无罪?

:D
cutter 发表于 2012-5-10 00:35
原来反抗就是把人直接捅死,你的逻辑果然强大!
俺小时打架,都是使出吃奶的劲,今日想到季大人反抗暴力的时候,翘起兰花指点强奸犯的头说:讨厌,人家不钟意你,不干……不仅瑟瑟发抖
索马里海盗协委 发表于 2012-5-10 00:41
脱下的裤子、家伙充血、分泌物、淤痕,怎么就不能有?奇怪了
什么都没开始,怎么就分泌物了?充血了 ?淤痕了?
gemzar 发表于 2012-5-10 00:43
俺小时打架,都是使出吃奶的劲,今日想到季大人反抗暴力的时候,翘起兰花指点强奸犯的头说:讨厌,人家不 ...
原来你现在还是小时候,呵呵。

cutter 发表于 2012-5-10 00:42
你就不怕某个女的把你捅了,然后跟法官说,你试图强奸?然后被判无罪?
哦,俺多少相信本国法律不会无中生有,尽管俺不太认为本国法律注重受害者的权利,话说回来,季大人所谓,强奸未遂女子杀人那男人就没活路了,是谁家的男人
gemzar 发表于 2012-5-10 00:47
哦,俺多少相信本国法律不会无中生有,尽管俺不太认为本国法律注重受害者的权利,话说回来,季大人所谓, ...

如果只撸管,当然没啥担心的。
再度提出性要求。旋小琪持匕首要他不要靠近,“否则不客气”。
——楼上讨论的很HIGH的诸位都不看主帖的吗?
gemzar 发表于 2012-5-10 00:47
哦,俺多少相信本国法律不会无中生有,尽管俺不太认为本国法律注重受害者的权利,话说回来,季大人所谓, ...
隔壁贴子里看到律师的话,给你个支持论据:“我国的无限防卫权仅限于强奸、抢劫、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而对于一般的刑事案件。”就是说没有必要限度的要求,对其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均不负刑事责任。
魂自商都 发表于 2012-5-10 00:39
看过一起强奸案的新闻报道,男的醉酒路上要强奸一女子,男的喝多了,一时没解开裤子,低头解腰带的时候 ...
如果勒脖子是连续动作,确实可以算正当防卫。

但是这个案子是用匕首多次捅扎,情况不太一样。
cutter 发表于 2012-5-10 00:45
原来你现在还是小时候,呵呵。
如果对方是个瘪三,俺肯定不怕,还使劲挤兑那孙子;不过如果遇到个金刚,二傻子才在乎它是不是保护动物,季大人俺不是说你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