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有鸡还是蛋之外的考虑(财经新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19 12:08:49
资料来源链接:www.zaobao.com/cs/cs120506_004.shtml

● 傅来兴

就势

论市

@傅来兴

pohlhg@sph.com.sg

知名经济学者林崇椰教授上个月建议,以休克疗法进行“第二次经济重组”,大幅度提高低收入者的工资,引发劳资政三方议论。

  林崇椰教授建议在三年内,将低收入者的工资提高50%,一开始就被认为太过激进,会有后遗症,这个建议毫无疑问与政府及企业界的看法并不一致。

  但在这一场尚未结束的争议中,大家至少取得一些共识,那就是我们的确应该设法改善低收入者的待遇和生活水平,这是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因为这一群人的收入已无法赶上日益增涨的生活费。

  另一个共识是,在大幅度提高低薪工人工资的同时,也必须提高工人的生产力,也就是双增长的情况必须出现,否则工资上涨速度太快,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薪金负担加重了,最后可能导致企业倒闭工作消失。

  今年预算案的重点之一,是要减少制造业和服务业对外劳的依赖,各种新措施将导致企业在劳工需求方面转向本地低收入者,无可避免地,这些人的薪金势必增加。

  预算案已宣布的以及最近所宣布的多项措施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训练本地工人及提高他们的生产力,以转化为薪金方面的提高。林崇椰教授的大胆建议和政府拟推行的各项措施,目标都是要提高低收入者的工资,两者之间的差异是:提高工资的速度到底该多快。林崇椰教授给予的时间是三年,政府则认为应该循序渐进地进行,但不可能是三年。

  另一个争议点是,究竟应该先提高工资,还是在生产力提高后才提高工资?林崇椰教授认为,本地低收入者所获得的工资实在太低了,低过他们的生产力水平,如果不马上提高工资,社会贫富差距的情况会越来越严重。

低收入者工资

应提高到合理水平

  因此,低收入者的工资应先提高到一个合理水平,待生产力进一步提高后,工资将能再进一步提高。但政府的看法显然不是这样,政府认为低工资反映低生产力,因此,必须先提高生产力,才能谈提高工资。

  应该先提高工资还是先提高生产力,这是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但我们可能还必须从另一个角度去思考,即本地低收入者目前所领取的工资是否公平合理,是否足以应付生活开销及维持基本的生活要求?特别是在与廉价外劳的薪金相比较时。

  这就引发另外一个争论点,低收入者所领取的工资若不合理,我们是否能期望他们的工作具有生产力?著名经济学家苏黎士大学恩斯特·费尔(Ernst Fehr)教授和他的研究小组,在最近一项研究中就提出这个建议:提高新加坡低收入者的工资,事实上他们的生产力可能就此提高。

  恩斯特·费尔教授多年来从事行为经济学的研究工作,探讨课题包括:工资高工人是否会做更多工作?人们感知不公平会影响他们的努力程度吗?在他的小组试验中获得的答案是——低工资的工人不会努力工作。

  要维持竞争力,必须在工资与生产力两方面均衡增长,但我们也忘记了低工资低福利的做法更会导致高成本,而不公平工资(unfair wage)也会引起失业现象。

  200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乔治·阿克洛夫(George Akerlof)提出雇佣关系中,有一种“礼尚往来”(gift exchange)的需要。作为一种“礼品”,雇主付给员工高于劳动机会成本的薪金;作为“还礼”,雇员努力工作,而不是消极怠工。

  乔治·阿克劳夫和也是经济学家的妻子珍妮特·耶伦(Janet Yellen)后来提出“公平工资与努力程度假说”(Fair Wage-Effort Hypothesis),在“互惠互利”之外,又引入“公平”和“报复”行为动机解释工资刚性(wage rigidity)和失业的关联。在这个假设下,因工资不能随劳动力市场上的供求变化而升降时,如果雇员觉得没有得到应得或公平待遇,便产生消极怠工、偷工减料等“报复”行为,就是我们所说的“吃蛇”。

  这对夫妻档经济学家认为,当实际工资低过工人认为的公平水平,他的努力程度会少过原本可以贡献的程度;而工人若认为所得工资并不公平,他的生产力也会低于原本可以达到的水平。

  因此,究竟应该先提高工资才提高生产力,还是先提高生产力后才提高工资,在争论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之外,应该加入探讨本地低收入者是否领取公平工资的议题。

  要持续改善国人的工资和生活水平,提高生产力确实是唯一的途径,这个目标已毫无悬念。也许我们最终可以达致一个相同结论:当工人觉得自己的工资过低,生产力不会提高;而公平地提高低收入者的工资,最终不仅会缩小贫富之间的收入差距,还可能找到我国多年失落的生产力。

  到了那个阶段,当一切水到渠成,条件成熟时,我们或许就能消除各种顾虑,开始研究制订最低工资制了。

究竟应先提高工资才提高生产力,还是先提高生产力后提高工资,在争论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之外,应加入探讨本地低收入者是否领取公平工资的议题。

资料来源链接:www.zaobao.com/cs/cs120506_004.shtml

● 傅来兴

就势

论市

@傅来兴

pohlhg@sph.com.sg

知名经济学者林崇椰教授上个月建议,以休克疗法进行“第二次经济重组”,大幅度提高低收入者的工资,引发劳资政三方议论。

  林崇椰教授建议在三年内,将低收入者的工资提高50%,一开始就被认为太过激进,会有后遗症,这个建议毫无疑问与政府及企业界的看法并不一致。

  但在这一场尚未结束的争议中,大家至少取得一些共识,那就是我们的确应该设法改善低收入者的待遇和生活水平,这是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因为这一群人的收入已无法赶上日益增涨的生活费。

  另一个共识是,在大幅度提高低薪工人工资的同时,也必须提高工人的生产力,也就是双增长的情况必须出现,否则工资上涨速度太快,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薪金负担加重了,最后可能导致企业倒闭工作消失。

  今年预算案的重点之一,是要减少制造业和服务业对外劳的依赖,各种新措施将导致企业在劳工需求方面转向本地低收入者,无可避免地,这些人的薪金势必增加。

  预算案已宣布的以及最近所宣布的多项措施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训练本地工人及提高他们的生产力,以转化为薪金方面的提高。林崇椰教授的大胆建议和政府拟推行的各项措施,目标都是要提高低收入者的工资,两者之间的差异是:提高工资的速度到底该多快。林崇椰教授给予的时间是三年,政府则认为应该循序渐进地进行,但不可能是三年。

  另一个争议点是,究竟应该先提高工资,还是在生产力提高后才提高工资?林崇椰教授认为,本地低收入者所获得的工资实在太低了,低过他们的生产力水平,如果不马上提高工资,社会贫富差距的情况会越来越严重。

低收入者工资

应提高到合理水平

  因此,低收入者的工资应先提高到一个合理水平,待生产力进一步提高后,工资将能再进一步提高。但政府的看法显然不是这样,政府认为低工资反映低生产力,因此,必须先提高生产力,才能谈提高工资。

  应该先提高工资还是先提高生产力,这是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但我们可能还必须从另一个角度去思考,即本地低收入者目前所领取的工资是否公平合理,是否足以应付生活开销及维持基本的生活要求?特别是在与廉价外劳的薪金相比较时。

  这就引发另外一个争论点,低收入者所领取的工资若不合理,我们是否能期望他们的工作具有生产力?著名经济学家苏黎士大学恩斯特·费尔(Ernst Fehr)教授和他的研究小组,在最近一项研究中就提出这个建议:提高新加坡低收入者的工资,事实上他们的生产力可能就此提高。

  恩斯特·费尔教授多年来从事行为经济学的研究工作,探讨课题包括:工资高工人是否会做更多工作?人们感知不公平会影响他们的努力程度吗?在他的小组试验中获得的答案是——低工资的工人不会努力工作。

  要维持竞争力,必须在工资与生产力两方面均衡增长,但我们也忘记了低工资低福利的做法更会导致高成本,而不公平工资(unfair wage)也会引起失业现象。

  200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乔治·阿克洛夫(George Akerlof)提出雇佣关系中,有一种“礼尚往来”(gift exchange)的需要。作为一种“礼品”,雇主付给员工高于劳动机会成本的薪金;作为“还礼”,雇员努力工作,而不是消极怠工。

  乔治·阿克劳夫和也是经济学家的妻子珍妮特·耶伦(Janet Yellen)后来提出“公平工资与努力程度假说”(Fair Wage-Effort Hypothesis),在“互惠互利”之外,又引入“公平”和“报复”行为动机解释工资刚性(wage rigidity)和失业的关联。在这个假设下,因工资不能随劳动力市场上的供求变化而升降时,如果雇员觉得没有得到应得或公平待遇,便产生消极怠工、偷工减料等“报复”行为,就是我们所说的“吃蛇”。

  这对夫妻档经济学家认为,当实际工资低过工人认为的公平水平,他的努力程度会少过原本可以贡献的程度;而工人若认为所得工资并不公平,他的生产力也会低于原本可以达到的水平。

  因此,究竟应该先提高工资才提高生产力,还是先提高生产力后才提高工资,在争论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之外,应该加入探讨本地低收入者是否领取公平工资的议题。

  要持续改善国人的工资和生活水平,提高生产力确实是唯一的途径,这个目标已毫无悬念。也许我们最终可以达致一个相同结论:当工人觉得自己的工资过低,生产力不会提高;而公平地提高低收入者的工资,最终不仅会缩小贫富之间的收入差距,还可能找到我国多年失落的生产力。

  到了那个阶段,当一切水到渠成,条件成熟时,我们或许就能消除各种顾虑,开始研究制订最低工资制了。

究竟应先提高工资才提高生产力,还是先提高生产力后提高工资,在争论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之外,应加入探讨本地低收入者是否领取公平工资的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