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候发这种新闻有点意思,大家畅聊一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6 03:58: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发布
http://news.sina.com.cn/c/2012-04-27/204424341652.shtml

新华网北京4月27日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CW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7日表决通过了军人保险法。国家主席HJT签署第5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新华社受权全文播发这部法律。

  军人保险法共分9章51条,分别为:总则、军人伤亡保险、退役养老保险、退役医疗保险、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军人保险基金、保险经办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

  法律明确,国家建立军人保险制度。军人伤亡保险、退役养老保险、退役医疗保险和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的建立、缴费和转移接续等适用本法。

  法律明确,国家促进军人保险事业的发展,为军人保险提供财政拨款和政策支持。

  法律规定,军人因战、因公死亡的,按照认定的死亡性质和相应的保险金标准,给付军人死亡保险金。军人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按照评定的残疾等级和相应的保险金标准,给付军人残疾保险金。已经评定残疾等级的因战、因公致残的军人退出现役参加工作后旧伤复发的,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法律明确,军人伤亡保险所需资金由国家承担,个人不缴纳保险费。

  这部法律按照事权和财力相匹配的原则,将军人服役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地方财政承担,调整为由中央财政承担,同时,对军队和地方有关部门在军地保险衔接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作出相应规范,保证军人退役后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待遇。


  法律规定,国家为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建立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参加保险,应当缴纳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国家给予相应的补助。

  军人保险法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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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邦国:军人保险法减轻军人后顾之忧
http://news.sina.com.cn/c/2012-04-27/211124341743.shtml

中新社北京4月27日电(记者 余湛奕)十一届全国人大CW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27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国家主席HJT签署第56号主席令,公布了这部法律。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CW会组成人员149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十二届全国人大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台湾省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协商选举方案;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CW会关于批准《万国邮政联盟组织法第八附加议定书》的决定;表决通过了有关任免案。

  在表决通过各项议案后,吴邦国发表讲话。他说,会议审议通过的军人保险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军人职业特点,注重与社会保险体系相衔接,从法律上对军人伤亡保险、退役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随军未就业军人配偶保险等问题作出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军人保险制度,对于减轻军人后顾之忧,激励官兵履职尽责,维护军人合法权益,促进国防和军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法律规定,军人伤亡保险所需的资金由国家承担,个人不缴纳保险费。国家为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建立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参加保险,应当缴纳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国家给予相应的补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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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发布
http://news.sina.com.cn/c/2012-04-27/204424341652.shtml

新华网北京4月27日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CW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7日表决通过了军人保险法。国家主席HJT签署第5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新华社受权全文播发这部法律。

  军人保险法共分9章51条,分别为:总则、军人伤亡保险、退役养老保险、退役医疗保险、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军人保险基金、保险经办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

  法律明确,国家建立军人保险制度。军人伤亡保险、退役养老保险、退役医疗保险和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的建立、缴费和转移接续等适用本法。

  法律明确,国家促进军人保险事业的发展,为军人保险提供财政拨款和政策支持。

  法律规定,军人因战、因公死亡的,按照认定的死亡性质和相应的保险金标准,给付军人死亡保险金。军人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按照评定的残疾等级和相应的保险金标准,给付军人残疾保险金。已经评定残疾等级的因战、因公致残的军人退出现役参加工作后旧伤复发的,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法律明确,军人伤亡保险所需资金由国家承担,个人不缴纳保险费。

  这部法律按照事权和财力相匹配的原则,将军人服役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地方财政承担,调整为由中央财政承担,同时,对军队和地方有关部门在军地保险衔接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作出相应规范,保证军人退役后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待遇。


  法律规定,国家为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建立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参加保险,应当缴纳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国家给予相应的补助。

  军人保险法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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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邦国:军人保险法减轻军人后顾之忧
http://news.sina.com.cn/c/2012-04-27/211124341743.shtml

中新社北京4月27日电(记者 余湛奕)十一届全国人大CW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27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国家主席HJT签署第56号主席令,公布了这部法律。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CW会组成人员149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十二届全国人大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台湾省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协商选举方案;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CW会关于批准《万国邮政联盟组织法第八附加议定书》的决定;表决通过了有关任免案。

  在表决通过各项议案后,吴邦国发表讲话。他说,会议审议通过的军人保险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军人职业特点,注重与社会保险体系相衔接,从法律上对军人伤亡保险、退役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随军未就业军人配偶保险等问题作出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军人保险制度,对于减轻军人后顾之忧,激励官兵履职尽责,维护军人合法权益,促进国防和军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法律规定,军人伤亡保险所需的资金由国家承担,个人不缴纳保险费。国家为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建立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参加保险,应当缴纳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国家给予相应的补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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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过分戒毒
今天的《军事纪实》本来应该放的是中缅边境巡逻结果放了《为了军歌更加嘹亮》说的也是军人保险的事
战前福利?
善后保障工作已落实
好样的,早就应该有了!
这个说了好久了,又不是今天第一次
这个是正常工作的一部分吧
走向法治,依法治国,值得支持,还应给退役运动员类似的运动伤害保险
这个必须顶!如果军人打仗的时候还在想如果自己死了老婆孩子有没有饭吃,自己残废了谁养。。。。。这仗就不用打了。。。回家洗洗睡吧。。。

没有后顾之忧,才能奋力搏杀。
自2012年7月1日起实施
下的定心丸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