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阶梯电价改革被指变相涨价补贴电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3/29 16:22:26
居民阶梯电价6月1日起将全面启动。北京、上海、海南、陕西、山东、江苏、安徽、重庆、山西等发改委、物价局相继发布公告,5月中旬集中召开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为阶梯电价推行造势。

  按照发改委阶梯电价指导意见,居民用电将被分为基本需求用电、正常合理用电和较高生活质量用电三档。一档电量按照覆盖8成居民用电量确定,价格不作调整;第二档电量按照覆盖95%的居民家庭用电确定,提价幅度为毎千瓦时5分钱左右,第三档电价每次千瓦时提高2角左右。

  从单个消费个体上看,因用电量多少不同,所执行的电价水平不一。但从总体看,阶梯电价毫无疑问意味着涨价,有变相涨价之嫌。且阶梯电价只是行政调控下单向上涨,缺少能涨能落的价格调节机制。

  此外,发改委以节能减排、交叉补贴、环境保护、完善电价形成机制为目的,推进居民阶梯电价,实则是一个伪命题。

  根据历年电力消费统计,居民用电仅占于全社会用电量10%左右,如此比例实在是难以承担“体现资源稀缺状况”“补偿环境成本”的大任。

  国家能源局公布数据显示,2011年全社会用电量4.7万亿千瓦时,其中城乡居民生活5646亿千瓦时,仅占12.03%;第二产业35185亿千瓦时,占74.97%,重工业耗电28803亿千瓦时,占61.4%。

  对比发现,推进节能减排理应从占比70%以上的工业大户下手,依靠电价杠杆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激发工业企业活力,方可实现节能与增效双收。

  相反,将改革的大旗挥向居民用电,有避重就轻、拣芝麻丢西瓜的嫌疑。有电力行业人士直言不讳:“低电价不利于节能减排,这是天大的伪命题。实际上是用节能减排这个幌子来做行政价格管理。反过来,如果价格上涨后可否促进节能减排?”

  阶梯电价的设计初衷是,“少用少花钱、多用多花钱”,同时保障低收入者利益。故,阶梯电价又称为“穷人电价”。但这一定价方式未必能够兼济穷人。

  尤其是在城市,穷人选择群居或者蜗居,多人共用一块电表。表现在消费电量上,可能超过第三档用电水平,无法享受低电价,穷人利益反而受损。

  当低收入者因电价上涨影响生活水平时,便会选择使用煤炭、薪柴等低端能源形式。显然,这种消费方式的变化是一种倒退,不利于高效能源使用和节能减排。

  有发改委官员反复陈述:“居民阶梯电价的改革,较好地体现资源性产品价格市场化改革方向,也体现节能减排的总体要求和对收入分配关系适当调控的总体原则。”

  如上分析,节能减排和调节收入分配的逻辑并没有完全理顺。从电价市场化改革层面来看,阶梯电价只是行政价格管理手段,并无关乎电价市场化改革和电力体制改革。

  电改十年踌躇不前,电力体制阻碍重重。在当前体制改革不力,电价改革未见政策讯息的形势下,阶梯电价仅是诸多改革领域的外围环节,没有触及改革的核心。

  有改革者质疑:“国家部门是拿阶梯电价来冲抵改革。这定价方式与供求形成价格、市场竞争形成价格没有任何关系,分明是转移改革视线。”

  说到最后,我们有必要算一笔经济账。根据行业统计,我国5%的高收入家庭消费约24%的电量。以2011年电力消费数据计算,高收入家庭用电282.3亿千瓦时。若对其电价毎千瓦时提高0.2元,电网企业单此环节便增收56.46亿元。

  电网企业是阶梯电价的直接受益者,增加收入作何之用?国家部门必须给出清晰而明确的答复。否则,相当于变相让百姓口袋掏钱,补贴利益集团。

  根据发改委安排,电网增加收入主要用于弥补发电企业燃料成本上涨、弥补燃煤机组脱硫等环保成本增加、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居民用户电表改造等支出。

  纵观上述四项工作,仅有电表改造是电网企业所属业务范围,其余均涉及发电企业的利益补偿。厂网分开改革后,电网和电厂早已分灶吃饭。让电网掏钱补偿发电企业,似乎有些不合逻辑、不符常情,甚至有些天方夜谭,毕竟这是真金白银,而非过家家。

http://news.hexun.com/2012-04-24/140717739.html居民阶梯电价6月1日起将全面启动。北京、上海、海南、陕西、山东、江苏、安徽、重庆、山西等发改委、物价局相继发布公告,5月中旬集中召开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为阶梯电价推行造势。

  按照发改委阶梯电价指导意见,居民用电将被分为基本需求用电、正常合理用电和较高生活质量用电三档。一档电量按照覆盖8成居民用电量确定,价格不作调整;第二档电量按照覆盖95%的居民家庭用电确定,提价幅度为毎千瓦时5分钱左右,第三档电价每次千瓦时提高2角左右。

  从单个消费个体上看,因用电量多少不同,所执行的电价水平不一。但从总体看,阶梯电价毫无疑问意味着涨价,有变相涨价之嫌。且阶梯电价只是行政调控下单向上涨,缺少能涨能落的价格调节机制。

  此外,发改委以节能减排、交叉补贴、环境保护、完善电价形成机制为目的,推进居民阶梯电价,实则是一个伪命题。

  根据历年电力消费统计,居民用电仅占于全社会用电量10%左右,如此比例实在是难以承担“体现资源稀缺状况”“补偿环境成本”的大任。

  国家能源局公布数据显示,2011年全社会用电量4.7万亿千瓦时,其中城乡居民生活5646亿千瓦时,仅占12.03%;第二产业35185亿千瓦时,占74.97%,重工业耗电28803亿千瓦时,占61.4%。

  对比发现,推进节能减排理应从占比70%以上的工业大户下手,依靠电价杠杆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激发工业企业活力,方可实现节能与增效双收。

  相反,将改革的大旗挥向居民用电,有避重就轻、拣芝麻丢西瓜的嫌疑。有电力行业人士直言不讳:“低电价不利于节能减排,这是天大的伪命题。实际上是用节能减排这个幌子来做行政价格管理。反过来,如果价格上涨后可否促进节能减排?”

  阶梯电价的设计初衷是,“少用少花钱、多用多花钱”,同时保障低收入者利益。故,阶梯电价又称为“穷人电价”。但这一定价方式未必能够兼济穷人。

  尤其是在城市,穷人选择群居或者蜗居,多人共用一块电表。表现在消费电量上,可能超过第三档用电水平,无法享受低电价,穷人利益反而受损。

  当低收入者因电价上涨影响生活水平时,便会选择使用煤炭、薪柴等低端能源形式。显然,这种消费方式的变化是一种倒退,不利于高效能源使用和节能减排。

  有发改委官员反复陈述:“居民阶梯电价的改革,较好地体现资源性产品价格市场化改革方向,也体现节能减排的总体要求和对收入分配关系适当调控的总体原则。”

  如上分析,节能减排和调节收入分配的逻辑并没有完全理顺。从电价市场化改革层面来看,阶梯电价只是行政价格管理手段,并无关乎电价市场化改革和电力体制改革。

  电改十年踌躇不前,电力体制阻碍重重。在当前体制改革不力,电价改革未见政策讯息的形势下,阶梯电价仅是诸多改革领域的外围环节,没有触及改革的核心。

  有改革者质疑:“国家部门是拿阶梯电价来冲抵改革。这定价方式与供求形成价格、市场竞争形成价格没有任何关系,分明是转移改革视线。”

  说到最后,我们有必要算一笔经济账。根据行业统计,我国5%的高收入家庭消费约24%的电量。以2011年电力消费数据计算,高收入家庭用电282.3亿千瓦时。若对其电价毎千瓦时提高0.2元,电网企业单此环节便增收56.46亿元。

  电网企业是阶梯电价的直接受益者,增加收入作何之用?国家部门必须给出清晰而明确的答复。否则,相当于变相让百姓口袋掏钱,补贴利益集团。

  根据发改委安排,电网增加收入主要用于弥补发电企业燃料成本上涨、弥补燃煤机组脱硫等环保成本增加、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居民用户电表改造等支出。

  纵观上述四项工作,仅有电表改造是电网企业所属业务范围,其余均涉及发电企业的利益补偿。厂网分开改革后,电网和电厂早已分灶吃饭。让电网掏钱补偿发电企业,似乎有些不合逻辑、不符常情,甚至有些天方夜谭,毕竟这是真金白银,而非过家家。

http://news.hexun.com/2012-04-24/140717739.html
李x琳早年的学历已难查证。但在1984年,23岁的李X琳就已经从华北电管局调能源部任国际司经贸处副处长。
................
李x琳曾表示,特别让她感到幸福的,莫过于拥有李小X这样一位好哥哥,“我们两兄妹感情很深。”在业内,哥哥李小X和李X琳同样负有盛名。在任山西省副省长之前,他曾任华能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集团旗下的华能国际是在香港上市的5家独立电力企业中最大的一个。
................


http://news.titan24.com/wanxiang/2012-04-23/319969.html
个人窃以为从CCAV的新闻看,为了河蟹绝大部分人都是被属于较高生活质量的,但为了涨价,又要被回归正常了,2B也不能2B成这样啊。
居民用户电表改造等支出。”


我怎么记得更换电表的话。需要居民自己掏钱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