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于地铁“掌掴”警察一事的自省及澄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0 10:33:41
http://yizhu.fyfz.cn/art/1051738.htm
首先,我反省:

1、      我不应该为了节省60元打车费(假如我很幸运的能打上车的话),或者为了节省一个半小时倒公交时间(假如不堵车),不应该为了赶在7点钟回校交论文,就擅自携带折叠后0.03立方米、6寸车轮的世界上最小巧的ABIKE进入刘家窑地铁,更不该轻信商户谣言说“可以带进地铁”,不能认为往座位下一塞啥事没有,诚如网友所言,如果大家都效仿我把折叠床、折叠沙发、汽车、锅碗瓢盆带进去,又或者大家都买了ABIKE,那确乎是乱了套,何况童车亦车,骑回去有5个小时也是够得,没必要占地铁公司便宜。

2、      我就是再学10年法律也不应该以为自己有资格挑战不合理的垄断公司的“龟腚”,以及质疑公职人员是否违法介入和滥用警械。我不能片面的认为自己和地铁是运输合同关系,不属于警察管辖范围,2元钱标的还不值得警察动粗,忽略地铁有权利“拒载”的特殊性,忽略了驻站民警作为地铁公司的亲密伙伴,把犯罪嫌疑人(哪怕犯罪可能性小到近似0)押解回府是人家义不容辞的责任。虽然我的车轮比一般的折叠车,相当于铅笔刀之比水果刀,而且刀也是要管制范围才不准被携带,但是,针都有可能呢扎人呢,牙也可以咬人啊,怎么能认为没社会危害?我尤其不该抱怨地铁公司做了那么多虚假广告,就是腾不出地方来告知大家地铁“龟腚”是啥,违反合同告知义务。

3、      我不应该认为自己买了票就该上车,不应该认为车上很空特别是座位底下都是空的(5号线晚上进城方向远比出城方向人少许多),就心存侥幸的进车,不应该因反感警察贴身站立而“逃跑”上车;不应该认为地铁保安年龄小对违禁品理解太片面而没有回报以如春笑脸,不应该认为自己折好了就可以走了;不应该天真的认为自己年年花几千地铁费就是地铁VIP,可以享受一次把折叠车从家带到学校还不被警察打的“特权”;

4、      我不应该因为警察强行把我拖拽下车危及自己腹内可能刚刚着床的“龙宝”而恼羞成怒,不应该拿自己当孕妇看待,不应该因为尚未康复的脚伤(正骨及时已经可行走,但每天脚踝高肿)再次崴在车门和站台间而生气,更不能擅自认为自行车之于自己相当于轮椅或推车;毕竟自己身上的疼痛人民警察和人民群众是不能感知的;而自己始终也不好说出最根本的原因。

5、      我不应该阻止第2个警察对我的同时拍摄,贴身服务,毕竟左脸和右脸都拍齐了证据才完整,人家站的近不过是怕我当“逃犯”。我不能因为自己脸上有斑平时连照相都烦,忙了一天更是灰头土脸,就阻止人家警察近距离高清晰拍摄,这是我心理素质极差之表现,我不能自认为没违法就剥夺警察拿我当罪犯的权利;

6、      我不应该在两边警察作用力不均衡、步伐不一致情况下摔倒,不应该在头发被人抓疼,被人拖在地上走甚至可能被施以更大力度暴行的时候摔律师证泄愤(这个证刚刚用过最方便拿,身份证当时不知道带没带,何况我总不能拿身份证说“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吧”,岂不是比说我是律师有正当职业、有权给自己辩护、有权质疑暴力执法更可笑),出示证件的惯性行为保护不了自己,还被心里阴暗的人可以用各种偏激的思维方式利用和嘲笑;

7、      我不应该跟辱骂我的“群众”试图对话,被骂急还口不择语说要身份证,骂人这事是不宜搞实名制的(在网上这段视频之前几分钟,该名男子曾在另一侧辱骂,言语粗俗不堪)。想通过身份信息追究其恶意中伤的责任根本是做梦;

8、      我不应该因为刑讯逼供的事听太多就拒绝进入警务室,不应该认为已经被诬陷打警察而害怕在小屋被人打,不应该禁不住警官把我与薄熙来相提并论的言语刺激就气得发抖失态,不应该天真的争辩自己还有急事必须走,不该被限制人身自由,该被返还心爱之物,害的人民警察心里不爽,不惜为了我这点小事忙到晚上11点多;

9、      我不应该希望打110试图联系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让老公来取回车(我一个人赶回学校让我爱人把车拿回家),不应该发短信给别人解释迟到原因,不应该接电话,也不应该自行录音,故作镇定,用网友的话说,太“嚣张”了;我真是失败,活了这么多年,点头哈腰赔笑的功夫还是远远不够;

10、  我不应该为了一件不值得的事发这么大火,浪费这么多时间,害自己全身痛,嗓子不能言语,影响工作、学习和一些重要面试;

11、  我不应该现在还试图解释什么,对象不明,也缺乏佐证;倦了,离开就是,何苦为了莫名的人或事,在这个拥挤的城市惨烈的活着,最大的错是不该给首都人添堵,跟陌生人讲话。

12、  我不应该为了安心准备毕业和办理落户辞职,以至于计较几十块钱打车费,不应该在失业第一天为了找一个能解决户口工作心急火燎参加几个面试弄得自己心力交瘁,不应该在地铁里行色匆匆兀自设想自己急着处理的事,而忽略了身边地铁工作人员、民警该被说更多的好话以表示尊重。

其次,我澄清:

1、      事发地铁5号线,非10号线,希望爆料的人明确基本事实。

2、      事发时晚上7点多,不是早高峰,下班时间是5点-6点,我挤了这么多年地铁对于拥堵路段和时间不会不躲,否则我就去劲松乘车而不是绕道刘家窑了。在大部分城市这个时间大多数人是该回到家吃完饭的了。这个时间挤公交必然堵车也容易碰着别人,车几乎打不着,否则我脑残了非要费力气端着走上千个台阶(进站就几百个台阶,需换乘2次,那些认为改了地铁龟腚会有很多人模仿的人大可不必忧虑,我这么2的是极少数)。

3、      我对警察没有偏见,12年北京公考还报考过近似岗位,过线却因性别未入围。

4、      我没有掌掴警察的胆,也不会那么蠢,上有老下有小的去“袭警”玩,何况我要掌掴他恐怕需要跳起脚来才够得着,警察何等专业我怎掴得着?碰着的话我还有机会站在站台上么?还有机会自行离开?视频中节录的已经是事情发生后20分钟的时候了,之前的警察态度远没有这时好。我伸手是因为多次反对被拍无果,想遮挡镜头。本就不属于治安案件,不该被拍,还要被多人拍?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岂容别人随意拍摄剪辑。

5、      我的手臂和腿上现在都还有一块块青紫,认为我携带折叠童车进站违法的同志,依然认为我受伤、受辱活该?依然认为我出示证件喊他们住手是在搞特权?

6、      之所以才回应,是因为刚知道被舆论。想人肉的朋友别费工夫,不值当。我的确是律界败类,令师门蒙羞,亲友不齿,此事本不该发生,也不该被触怒失态,绝大部分同仁处理此事会优秀于我。自学法之日,无日不如履薄冰,心有戚戚;自毕业之时,便道生计艰难,百态复杂;特权一说,自傲一事,实属围观者杜撰。危险来临以为法能护身,幼稚是也。自惭形秽弥甚。

7、      新民网今日发文,说公安局说“我已道歉,自行离开”,与事实不符,是我在事发被限制3小时人身自由后坚持要对方出具书面法律文件及处理决定未果,地铁即将到关闭时间,并且值班民警同意一旦因网友上传网络报道失实时会公布完整录像并予书面澄清,才放弃5个小时屈辱,2元地铁票,又花60元钱打车回校。纵有几分后悔,也随网络的推波助澜,木有了。我拒绝道歉,并要求相关人员给我道歉。要求公布全部5小时视频。

8、      我说过这款车是李宁公司订制的美国产ABIKE,意思是地铁公司可能还没考虑到“4+2”环保高效出行方式有了新选择,应予肯定。我从没说过美国允许乘地铁之类的话,反被民警嘲笑“你怎么不去美国当律师”,被周围人纷纷起哄曰“你有护照么”,“美国机票多少钱”,“律师应该开车,坐什么地铁”,“律师证是假的吧”……不堪一一回忆记录矣。

对于围观的人,我希望你们可以把过剩的热情用于用干净的语言讲理,或者去针对真正的违法犯罪,又或者去侮辱有力量反击你的人。那些无端对别人进行辱骂的人,请多刷牙,少吃屎,保护社会生态。

有闲工夫观该视频(整个事件近5个小时,这视频只有10分钟)妄自评论的朋友,我没有更多的话要说,更没有闲心来回复,忙。也望你们善待时间。

希望媒体朋友,对于其他我们曾经举报过的重大违法事件,也能有如此的反应速度,而非屡屡石沉海底、默不作声!莫做标题党!

最后,我向关心我的亲朋好友保证:出门一定看黄历,人多地方绕开走,免得害自己生气、生病,吃自毒胶囊,畏言、失眠且胆寒终生。百口莫辩则缄口不言,谨记!即日起回家乡种菜,面土思过。我后悔用父母起早贪黑,一毛一分挣来的钱来学习永远有争议、没出路的专业,读总也难周延的书,考一些比中彩票几率低的职位,费心费力做一些永远不能让各方满意的工作,让父母晚年和孩子的童年不能足够的幸福。每天苦中作乐,还猝不及防如此狼狈的遭人作践,自顾不暇,为人笑柄。

词不达意,阅者海涵。                    

19日 凌晨4:00

http://yizhu.fyfz.cn/art/1051738.htm
首先,我反省:

1、      我不应该为了节省60元打车费(假如我很幸运的能打上车的话),或者为了节省一个半小时倒公交时间(假如不堵车),不应该为了赶在7点钟回校交论文,就擅自携带折叠后0.03立方米、6寸车轮的世界上最小巧的ABIKE进入刘家窑地铁,更不该轻信商户谣言说“可以带进地铁”,不能认为往座位下一塞啥事没有,诚如网友所言,如果大家都效仿我把折叠床、折叠沙发、汽车、锅碗瓢盆带进去,又或者大家都买了ABIKE,那确乎是乱了套,何况童车亦车,骑回去有5个小时也是够得,没必要占地铁公司便宜。

2、      我就是再学10年法律也不应该以为自己有资格挑战不合理的垄断公司的“龟腚”,以及质疑公职人员是否违法介入和滥用警械。我不能片面的认为自己和地铁是运输合同关系,不属于警察管辖范围,2元钱标的还不值得警察动粗,忽略地铁有权利“拒载”的特殊性,忽略了驻站民警作为地铁公司的亲密伙伴,把犯罪嫌疑人(哪怕犯罪可能性小到近似0)押解回府是人家义不容辞的责任。虽然我的车轮比一般的折叠车,相当于铅笔刀之比水果刀,而且刀也是要管制范围才不准被携带,但是,针都有可能呢扎人呢,牙也可以咬人啊,怎么能认为没社会危害?我尤其不该抱怨地铁公司做了那么多虚假广告,就是腾不出地方来告知大家地铁“龟腚”是啥,违反合同告知义务。

3、      我不应该认为自己买了票就该上车,不应该认为车上很空特别是座位底下都是空的(5号线晚上进城方向远比出城方向人少许多),就心存侥幸的进车,不应该因反感警察贴身站立而“逃跑”上车;不应该认为地铁保安年龄小对违禁品理解太片面而没有回报以如春笑脸,不应该认为自己折好了就可以走了;不应该天真的认为自己年年花几千地铁费就是地铁VIP,可以享受一次把折叠车从家带到学校还不被警察打的“特权”;

4、      我不应该因为警察强行把我拖拽下车危及自己腹内可能刚刚着床的“龙宝”而恼羞成怒,不应该拿自己当孕妇看待,不应该因为尚未康复的脚伤(正骨及时已经可行走,但每天脚踝高肿)再次崴在车门和站台间而生气,更不能擅自认为自行车之于自己相当于轮椅或推车;毕竟自己身上的疼痛人民警察和人民群众是不能感知的;而自己始终也不好说出最根本的原因。

5、      我不应该阻止第2个警察对我的同时拍摄,贴身服务,毕竟左脸和右脸都拍齐了证据才完整,人家站的近不过是怕我当“逃犯”。我不能因为自己脸上有斑平时连照相都烦,忙了一天更是灰头土脸,就阻止人家警察近距离高清晰拍摄,这是我心理素质极差之表现,我不能自认为没违法就剥夺警察拿我当罪犯的权利;

6、      我不应该在两边警察作用力不均衡、步伐不一致情况下摔倒,不应该在头发被人抓疼,被人拖在地上走甚至可能被施以更大力度暴行的时候摔律师证泄愤(这个证刚刚用过最方便拿,身份证当时不知道带没带,何况我总不能拿身份证说“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吧”,岂不是比说我是律师有正当职业、有权给自己辩护、有权质疑暴力执法更可笑),出示证件的惯性行为保护不了自己,还被心里阴暗的人可以用各种偏激的思维方式利用和嘲笑;

7、      我不应该跟辱骂我的“群众”试图对话,被骂急还口不择语说要身份证,骂人这事是不宜搞实名制的(在网上这段视频之前几分钟,该名男子曾在另一侧辱骂,言语粗俗不堪)。想通过身份信息追究其恶意中伤的责任根本是做梦;

8、      我不应该因为刑讯逼供的事听太多就拒绝进入警务室,不应该认为已经被诬陷打警察而害怕在小屋被人打,不应该禁不住警官把我与薄熙来相提并论的言语刺激就气得发抖失态,不应该天真的争辩自己还有急事必须走,不该被限制人身自由,该被返还心爱之物,害的人民警察心里不爽,不惜为了我这点小事忙到晚上11点多;

9、      我不应该希望打110试图联系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让老公来取回车(我一个人赶回学校让我爱人把车拿回家),不应该发短信给别人解释迟到原因,不应该接电话,也不应该自行录音,故作镇定,用网友的话说,太“嚣张”了;我真是失败,活了这么多年,点头哈腰赔笑的功夫还是远远不够;

10、  我不应该为了一件不值得的事发这么大火,浪费这么多时间,害自己全身痛,嗓子不能言语,影响工作、学习和一些重要面试;

11、  我不应该现在还试图解释什么,对象不明,也缺乏佐证;倦了,离开就是,何苦为了莫名的人或事,在这个拥挤的城市惨烈的活着,最大的错是不该给首都人添堵,跟陌生人讲话。

12、  我不应该为了安心准备毕业和办理落户辞职,以至于计较几十块钱打车费,不应该在失业第一天为了找一个能解决户口工作心急火燎参加几个面试弄得自己心力交瘁,不应该在地铁里行色匆匆兀自设想自己急着处理的事,而忽略了身边地铁工作人员、民警该被说更多的好话以表示尊重。

其次,我澄清:

1、      事发地铁5号线,非10号线,希望爆料的人明确基本事实。

2、      事发时晚上7点多,不是早高峰,下班时间是5点-6点,我挤了这么多年地铁对于拥堵路段和时间不会不躲,否则我就去劲松乘车而不是绕道刘家窑了。在大部分城市这个时间大多数人是该回到家吃完饭的了。这个时间挤公交必然堵车也容易碰着别人,车几乎打不着,否则我脑残了非要费力气端着走上千个台阶(进站就几百个台阶,需换乘2次,那些认为改了地铁龟腚会有很多人模仿的人大可不必忧虑,我这么2的是极少数)。

3、      我对警察没有偏见,12年北京公考还报考过近似岗位,过线却因性别未入围。

4、      我没有掌掴警察的胆,也不会那么蠢,上有老下有小的去“袭警”玩,何况我要掌掴他恐怕需要跳起脚来才够得着,警察何等专业我怎掴得着?碰着的话我还有机会站在站台上么?还有机会自行离开?视频中节录的已经是事情发生后20分钟的时候了,之前的警察态度远没有这时好。我伸手是因为多次反对被拍无果,想遮挡镜头。本就不属于治安案件,不该被拍,还要被多人拍?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岂容别人随意拍摄剪辑。

5、      我的手臂和腿上现在都还有一块块青紫,认为我携带折叠童车进站违法的同志,依然认为我受伤、受辱活该?依然认为我出示证件喊他们住手是在搞特权?

6、      之所以才回应,是因为刚知道被舆论。想人肉的朋友别费工夫,不值当。我的确是律界败类,令师门蒙羞,亲友不齿,此事本不该发生,也不该被触怒失态,绝大部分同仁处理此事会优秀于我。自学法之日,无日不如履薄冰,心有戚戚;自毕业之时,便道生计艰难,百态复杂;特权一说,自傲一事,实属围观者杜撰。危险来临以为法能护身,幼稚是也。自惭形秽弥甚。

7、      新民网今日发文,说公安局说“我已道歉,自行离开”,与事实不符,是我在事发被限制3小时人身自由后坚持要对方出具书面法律文件及处理决定未果,地铁即将到关闭时间,并且值班民警同意一旦因网友上传网络报道失实时会公布完整录像并予书面澄清,才放弃5个小时屈辱,2元地铁票,又花60元钱打车回校。纵有几分后悔,也随网络的推波助澜,木有了。我拒绝道歉,并要求相关人员给我道歉。要求公布全部5小时视频。

8、      我说过这款车是李宁公司订制的美国产ABIKE,意思是地铁公司可能还没考虑到“4+2”环保高效出行方式有了新选择,应予肯定。我从没说过美国允许乘地铁之类的话,反被民警嘲笑“你怎么不去美国当律师”,被周围人纷纷起哄曰“你有护照么”,“美国机票多少钱”,“律师应该开车,坐什么地铁”,“律师证是假的吧”……不堪一一回忆记录矣。

对于围观的人,我希望你们可以把过剩的热情用于用干净的语言讲理,或者去针对真正的违法犯罪,又或者去侮辱有力量反击你的人。那些无端对别人进行辱骂的人,请多刷牙,少吃屎,保护社会生态。

有闲工夫观该视频(整个事件近5个小时,这视频只有10分钟)妄自评论的朋友,我没有更多的话要说,更没有闲心来回复,忙。也望你们善待时间。

希望媒体朋友,对于其他我们曾经举报过的重大违法事件,也能有如此的反应速度,而非屡屡石沉海底、默不作声!莫做标题党!

最后,我向关心我的亲朋好友保证:出门一定看黄历,人多地方绕开走,免得害自己生气、生病,吃自毒胶囊,畏言、失眠且胆寒终生。百口莫辩则缄口不言,谨记!即日起回家乡种菜,面土思过。我后悔用父母起早贪黑,一毛一分挣来的钱来学习永远有争议、没出路的专业,读总也难周延的书,考一些比中彩票几率低的职位,费心费力做一些永远不能让各方满意的工作,让父母晚年和孩子的童年不能足够的幸福。每天苦中作乐,还猝不及防如此狼狈的遭人作践,自顾不暇,为人笑柄。

词不达意,阅者海涵。                    

19日 凌晨4:00

4、      我不应该因为警察强行把我拖拽下车危及自己腹内可能刚刚着床的“龙宝”而恼羞成怒,不应该拿自己当孕妇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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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被无套中出的人惹不起。
度娘知道:
受精卵从输卵管分泌的液体中吸取营养和氧气,不断进行细胞分裂。与此同时,受精卵逐渐向宫腔方向移动,3—4天后到达宫腔时已发育成为一个具有多个细胞的实体,形状象桑椹,所以称为桑椹胚。桑椹胚在子宫腔内继续细胞分裂形成胚泡,大约在受精后6—8天进入子宫内膜,这个过程叫做着床或种植。
应该给直接绑到地铁轨道上去
第一我觉得得知道地铁公司有没有明确告知乘客不能携带自行车,或者某个时段不能携带自行车。第二得明确有没有袭击他人的行为。第三乘车合同类型的东西让警察来处理是不是不合适,我看了视频好像是警察阻止的,这种事是不是应该乘务人员来做,警察只管自己范围的内容就好。
我觉得警察提出到警务室去解决问题是合适的,但力度不够。
4、      我不应该因为警察强行把我拖拽下车危及自己腹内可能刚刚着床的“龙宝”而恼羞成怒,不应该拿自己当 ...
哦……原来是这样
有些人,比如说这位律师,总觉得自己伶牙俐齿,或者高人一等。官员、警察固然不讨人喜欢,自以为是、口口声声反省,实际上指桑骂槐、含沙射影照样让人恶心。
就是欠抽
还狡辩,欠抽
这么多旁观者站在JC这边本身就说明了剩下的4小时50分钟里,这货的表演何其拙劣。
我不应该因为警察强行把我拖拽下车危及自己腹内可能刚刚着床的“龙宝”而恼羞成怒,



原来她刚中出完毕,下面正流淌饱含龙种的X液。。。。。。。
这算自省?
玩自行车的都知道别指望能把自行车带进地铁里……
不愧是律师,给自己找借口是头头是道,就是不懂自己该守的社会底线。
这玩意儿太恶心了……
俺那个啥。。。这也太酸了吧?好像还是用劣质品。。。说她是泼皮都高抬了。。。
说自己的事就说自己的事,东拉西扯,虾米品行?还学法律的,都学X肚子里去了?学法律的更应该明白,不合理或者不合法的东西应该去找制订着而不是执行着。。。
懒得吐槽了
这二逼是在反省吗?
透着一股高人一等的傻逼劲,那俩警察就是俩面货.
不老实!
不过刚看了这人的博客,似乎是一个非常普通的小律师,还在读书,去年生了一个孩子还在医院死了,受了打击才比较激动吧?
激动归激动,人生有挫折值得同情,干嘛非要亮出律师身份,时候还不能心平气和?哪来的优越感?
她是学法律的吗?她满篇东西里面都是对中国法律和法律人蔑视的言论,她不信任法律干嘛从事这个行业?只能说她是个骗子。
地铁有规定,超过一定尺寸行李不让带进地铁,律师为啥就能遵守下呢?遵守规定很难么?
说了这么多 不如视频里的几个围观者指责她撒谎 是她先打人在先更有力
急速闪电 发表于 2012-4-21 13:10
第一我觉得得知道地铁公司有没有明确告知乘客不能携带自行车,或者某个时段不能携带自行车。第二得明确有没 ...
第一 地铁公司很明确不让进 第二她自己说是警察打她 周围群众都证明是她先打人 第三 如果地铁人员不能制止她撒泼耍混当然只能由警察来出面 乘警也不能吃闲饭。警察的力度如果够了又该有人说警察欺压百姓了....
尼玛~~~治安管理法~~阻碍执行公务~口头传唤~扣你8小时讲述事情经过

这律师打啥官司的?离婚的?
代号狂风 发表于 2012-4-21 23:54
第一 地铁公司很明确不让进 第二她自己说是警察打她 周围群众都证明是她先打人 第三 如果地铁人员不能制止 ...
一二条非常同意
说一下第三天我的想法,乘车合同的事应该让司乘人员来处理,警察应该处理法律规定的东西。如果乘客和司乘人员有纠纷这就属于警察的范围了。
损人不利己 发表于 2012-4-21 23:32
地铁有规定,超过一定尺寸行李不让带进地铁,律师为啥就能遵守下呢?遵守规定很难么?
他估计认为遵守别人制定的法律都很难。
关于超大尺寸物品进站这个问题...
过闸机的时候就不该让他过
既然过了就算求了,提醒他下次不行就结了
没必要上车之后再去要把这个行为怎么着,
没事找事不是?
这货就别再继续恶心人了。
对于这种与人争执后,在大众场合专门进行挑衅的是不是应该从重处理?
重庆雄起 发表于 2012-4-22 17:52
关于超大尺寸物品进站这个问题...
过闸机的时候就不该让他过
既然过了就算求了,提醒他下次不行就结了
不追查的话岂不是变相鼓励人们以后可以偷藏夹带耍无赖各种手段过闸机么……
所以,相当大部分的人认为的自由,就是你们都得遵守,而我可以不守的自由。或者是可以选择性地遵守的自由。连律师都不懂守规矩的社会。呵呵。她还妄谈什么法律。真是可笑
看小丑跳梁 发表于 2012-4-23 11:47
不追查的话岂不是变相鼓励人们以后可以偷藏夹带耍无赖各种手段过闸机么……
你还真严肃,我看了“超大尺寸物体进……”,直接就想歪了。
lvtom 发表于 2012-4-23 13:00
你还真严肃,我看了“超大尺寸物体进……”,直接就想歪了。
看第10楼
看小丑跳梁 发表于 2012-4-23 13:03
看第10楼
老兄的ID很适合这个帖子啊:D
选择性遵守规定习惯了。。。
这个律师还嘴犟,呵呵,真以为律师在国人眼中是啥高尚的形象么?
勇敢在心 发表于 2012-4-21 13:49
有些人,比如说这位律师,总觉得自己伶牙俐齿,或者高人一等。官员、警察固然不讨人喜欢,自以为是、口口声 ...
绝对同意!就是一泼妇!
屁股决定脑袋 发表于 2012-4-23 13:12
老兄的ID很适合这个帖子啊
哈哈 有人表演让人欢乐 我等何不坐而观之
看小丑跳梁 发表于 2012-4-23 13:03
看第10楼
看我自占的二楼
去你的!在美国贵律师这样的行为早就被击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