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领导人会晤联合声明 欧盟发解军售禁令信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0 16:48:55
中国与欧盟领导人8日在海牙举行第七次会晤,会晤后发表了联合声明。声明全文如下:
<P>  <B>第七次中欧领导人会晤联合声明</B></P>
<P>  (2004年12月8日,荷兰海牙)</P>
<P>  1、第七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于2004年12月8日在荷兰海牙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代表中国出席了会晤。欧洲理事会主席荷兰首相扬·彼得·巴尔克嫩德、欧盟委员会主席若泽·曼努埃尔·巴罗佐及欧盟理事会秘书长兼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哈维尔·索拉纳代表欧盟出席了会晤。</P>
<P>  2、中国外交部部长李肇星、商务部部长薄熙来、荷兰外交大臣贝尔纳德·博特、欧盟委员会对外关系委员贝妮塔·费雷罗-瓦尔德纳、欧盟委员会贸易委员彼得·曼德尔森等参加了会晤。</P>
<P>  3、双方领导人回顾了中欧关系的发展,对第六次领导人会晤以来所取得的进展表示欢迎。双方认为一年来双方高层互访频繁,各领域对话与合作富有成效,这些进展是在双方发表并在2004年2月中欧关系研讨会上进一步明确的双方政策文件指导下取得的。双方期待着2005年中欧建交30周年之际庆祝双边关系所取得的成就。</P>
<P>  4、双方领导人相互通报了各自发展情况。中方欢迎新一届欧盟委员会和欧洲议会的产生、欧盟扩大,以及欧盟成员国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就《欧洲宪法条约》达成一致。双方确认欧盟的深化和扩大应有利于进一步加强中欧关系。欧方肯定了中国在社会和经济改革方面取得的成就。</P>
<P>  5、双方确认,为适应近年来不断发展的中欧关系,将继续积极探讨达成新的伙伴合作协定的可行性。</P>
<P>  6、<B>双方签署了《中欧防扩散和军控联合声明》,相互确认对方为防扩散和裁军领域的重要战略伙伴。</B>双方认为,中欧加强在防扩散领域的合作将有利于多边防扩散进程,也有利于进一步扩展和深化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双方确定了在此方面优先开展合作的具体领域。</P>
<P>  7、中国和欧盟确认中欧关系近年来在各个领域取得了显著进展。<B>在此背景下,双方讨论了欧盟对华军售禁令问题。欧方确认,欧盟有解除禁令的政治意愿,并将为此继续努力。中方欢迎此积极信号,认为这有利于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良好发展。</P>
<P>  双方重申了有关立场,同意继续就此问题保持磋商。中方再次强调,在此问题上的政治歧视是不可接受的,应予立即消除。欧方重申加强欧盟武器出口行为准则实施的工作正在继续。</B></P>
<P>  8、<B>欧方重申继续奉行一个中国政策,希望通过建设性对话和平解决台湾问题。中方赞赏欧盟坚持一个中国政策,并重申了在台湾问题上的原则立场。</B></P>
<P>  9、双方领导人认为中欧人权对话加强了双方的相互理解,同意继续目前进行的人权对话,努力使对话及有关双边合作项目取得更有意义、更积极的实际成果。双方强调尊重有关国际人权文书中规定的国际人权标准,包括少数民族权利,致力于同联合国人权机制合作。在这方面,中国致力于尽快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他们也注意到国际刑事法院在全球打击种族灭绝罪、战争罪及反人类罪斗争中的重要性。双方领导人强调在人权领域采取实际行动的重要性,并重申双方致力于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在人权领域合作与交流。</P>
<P>  10、双方领导人强调,便利人员往来和合作打击非法移民活动是双方优先考虑的问题。本着完全互惠的精神,领导人讨论了遣返和便利签证问题。他们希望,一旦技术和法律条件允许,将尽快启动有关上述问题的谈判。他们也讨论了入境程序问题。欧方强调欧中在打击非法移民和贩卖人口方面开展合作的重要性。</P>
<P>  11、双方领导人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中国旅游团队赴欧共体旅游签证及相关事宜的谅解备忘录》(旅游目的地国)的生效表示欢迎,指出旅游将增进中欧人员的接触和加深相互了解。双方强调应确保备忘录的规定能得到顺利、有效的实施。</P>
<P>  12、双方对中欧之间富有活力的贸易关系表示欢迎。在2004年,欧盟成为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而中国成为欧盟的第二大贸易伙伴,这是最好的证明。双方领导人对在会晤期间召开的中欧工商峰会表示欢迎。双方重申将通过改善双方的市场准入和增加投资机会来实现贸易关系中相互利益的最大化。</P>
<P>  双方领导人重申完全履行世界贸易组织承诺和加强多边贸易体系的重要性。欧盟同意继续帮助中国在能力建设方面的努力,同时双方对2004年第二期世界贸易组织对华援助项目的启动表示欢迎。</P>
<P>  双方领导人对7月多哈发展议程所取得的进展及多哈回合谈判的新势头表示欢迎。双方同意加强合作,为在香港举行的世界贸易组织部长级会议做好准备。双方强调日益增多的双边磋商有助于在许多贸易问题上取得重要进展,特别是双方在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及技术性贸易壁垒方面合作的增多促成了解除贸易限制方面取得的进展。双方保证要进一步加强贸易对话机制,以解除余下的贸易问题。双方领导人表达了继续和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意愿。</P>
<P>  13、中方重申对完全市场经济地位问题的关注,强调此问题的解决对深化中欧关系的重要性。欧方对中国在市场经济建设方面的积极取向表示欢迎,双方欢迎成立工作小组,旨在积极确定切实解决此问题的方法。</P>
<P>  14、会晤期间,双方签署了《中欧海关合作协定》,这对便利贸易往来以及打击假冒等违反海关法和欺诈的行为至关重要。双方续签了《中欧科技合作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和平利用核能研发合作协定》的签署启动了和平利用核能领域的研究合作,并对双方研究人员开放研究设施。</P>
<P>  双方领导人同意签署“中欧信息社会项目”、“中欧经理交流与培训项目”和“中欧社会保障改革项目”和“Erasmus Mundus中国窗口项目”等四个新的中欧合作项目财政协议。欧盟将在中欧发展合作“支持中国经济和社会改革”项下为此提供6100万欧元的援助。</P>
<P>  15、双方领导人对各领域合作取得的进展表示满意。双方于2004年10月签署的伽利略计划技术合作协议,使中国成为第一个充分参与该共同体框架的非欧盟国家。中方的参与为更多实实在在的科学和工业合作项目打开了大门。双方欢迎第五次中欧能源大会成功召开后能源对话呈现的新势头。希望将于2005年5月在北京举行的“中欧科技政策和战略高层论坛”将促进在科技发展战略上的相互了解,促进中欧科技合作向纵深发展。希望空间科学、应用和技术合作对话将推动双方航天企业和科研机构开展联合项目的合作。</P>
<P>  16、双方领导人鼓励中欧主管部门之间加强对话与合作,对建立中欧就业和社会事务对话和合作机制表示欢迎。双方对第六次会晤以来在宏观经济政策和金融市场管理等问题上的初步接触表示欢迎,同意在相关领域开始对话进程。双方领导人对首次就平衡发展、地区政策、农村发展等问题开展的对话与交流表示满意,同意明年召开中欧区域经济发展研讨会。</P>
<P>  双方领导人对中欧知识产权对话、工业和竞争政策对话表示欢迎,同意双方进一步探索加强知识产权领域合作的可能性,特别是通过进一步加强政府和企业之间的磋商与合作,进一步密切包括人员交流在内的知识产权有关部门的合作。双方领导人支持信息社会对话继续在高层次进行。</P>
<P>  双方领导人对《中欧海运协定》第二次执行会议的结果表示满意,在该会议上双方在关于应对目前和未来海运政策挑战方面体现出非常重要的一致观点,并期待着在国际范围内进一步加强有关贸易和海运问题的双边合作。双方领导人对中欧民航领域对话的进展及紧密合作表示欢迎,同意进一步深化民航合作,包括民航工业和技术合作,解决一些突出问题,为将来可能签订《中欧民航协定》开辟道路。第八次领导人会晤时公布进展情况。中方对加强技术合作兴趣浓厚,并愿意参与《中欧民航合作计划》以外的项目。双方将于2005年上半年共同举办中欧航空峰会。</P>
<P>  双方领导人希望欧盟经社委员会和中国经济社会研究会,根据2002年两会负责人签署的备忘录,在双方公民社会组织间建立对话机制。</P>
<P>  双方一致认为,应在中欧法律和司法合作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加强法律交流,特别是法律执业人员培养方面的合作,尝试建立双边教育培训机构。</P>
<P>  17、双方领导人欢迎中国学生通过中欧教育合作机制,特别是近期启动的Erasmus Mundus项目赴欧进行研究生学习,也欢迎下一学年在Erasmus Mundus项下为此启动“中国窗口”项目。双方鼓励和支持开展更多的学者学生交流。</P>
<P>  18、双方领导人对正在进行的中欧合作项目,特别是在经济和社会改革领域及环境和可持续发展领域取得的进展表示欢迎。同时,欧方希望在其他领域,尤其是支持公民社会发展领域的合作取得更快发展。双方对2004年度规划中的项目预算大幅度增加表示满意。</P>
<P>  19、双方领导人强调,双方就正在进行中的中、欧、日、韩、俄、美关于建立ITER(国际热核实验反应堆)组织的谈判进行了密切而富有成效的对话。欧盟对中国支持欧盟的ITER候选场址表示满意和感谢。双方领导人期待着ITER选址谈判尽快有结论。</P>
<P>  20、双方领导人重申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共同承诺,鼓励扩大和深化在该领域高层对话的努力。双方强调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水治理领域的合作富有成果。双方均认为机动车排放量的减少有益于健康和环境,并同意继续支持中国借鉴欧盟排放标准。双方可以利用技术转让和有关方法学、政策工具和实施手段的信息交流以及人员交流和项目执行等方式在环境问题上发展富有活力的伙伴关系。双方强调进一步落实世界可持续发展首脑会议后续行动,加强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方面的合作十分重要。双方欢迎《议定书》将于2005年生效。</P>
<P>  21、双方领导人强调执行2001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有关艾滋病宣言的重要性。鉴于该流行病的全球性,双方认识到加强与艾滋病及其他新发传染疾病斗争合作的重要性,赞赏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全球公共卫生能力建设的有关决议。双方强调增加抗艾滋病病毒药物供应能力及包括开发疫苗和杀菌剂、采取减轻危害方法及宣传更安全和负责任的性行为等预防措施的重要性。欧盟对中国近期将不得歧视传染病人、病源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人的条例纳入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表示欢迎,认为这是减少侮辱和指责濒危人群或感染者的重要一步。欧盟欢迎中国近期启动了全球基金中国艾滋病项目。中国赞赏欧盟是该基金的主要捐助者,鼓励欧盟继续支持中国防治艾滋病的努力并大力提供资助。</P>
<P>  22、双方领导人就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双方领导人重申中国和欧盟致力于以联合国为核心促进世界和平、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双方表示大力支持振兴和改革联合国,以应对现存和新的挑战和威胁。双方强调联合国高级别名人小组报告应作为这方面讨论的基础,同时强调任何改革方案均须经各方协商一致决定。双方强调实现千年发展目标的重要性,并十分重视在此领域加强双边和多边合作。在这一领域,双方强烈希望2005年联合国首脑会议取得成功,同意对采取一种全面、平衡的方法来落实千年宣言和千年发展目标以及处理有关和平、安全给予支持。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13次会议(2005年4月召开)的成功对此将十分重要。</P>
<P>  23、双方重申致力于打击恐怖主义,并重申反恐行动必须符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及充分尊重人权和相关国际法准则。双方强调联合国在反恐方面的主导作用以及普遍执行与反恐有关的所有联合国安理会决议、联合国反恐公约和议定书的重要性。双方承诺支持起草《关于国际恐怖主义的全面公约》的草案。双方强调加强区际和区域合作,特别是亚欧会议和东盟地区论坛框架下进行的合作非常重要。</P>
<P>  24、双方领导人对地区冲突带来的不稳定影响深表忧虑。双方领导人欢迎恢复伊拉克完全主权,表达了致力于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1546号决议的坚定承诺,以支持包括2005年选举在内的伊拉克政治进程。双方同意在实现伊拉克重建及恢复和平与繁荣的多边努力中共同合作。</P>
<P>  中欧双方赞赏彼此为推动政治解决伊朗核问题所作努力。中国和欧盟欢迎法、德、英三国在高级代表的支持下,与伊朗就伊暂停铀浓缩和后处理活动达成的协议。中欧双方希望欧盟与伊朗为就长期安排达成均可接受的协定而开展的谈判能取得进展,协定内容应包括伊朗核计划完全用于和平目的的客观保证,以及伊朗核问题应在国际原子能机构框架内尽早得到解决。</P>
<P>  双方强调他们同阿富汗政府合作以支持阿富汗重建和稳定的坚定承诺,对10月举行的阿总统选举表示欢迎。双方领导人赞同朝鲜半岛无核化目标,深信该问题能够通过对话得到和平解决。欧盟赞扬中国在推动六方会谈进程方面起到的关键和积极作用。双方领导人希望朝鲜继续采取积极举措更充分地参与国际社会事务。双方领导人就缅甸局势交换了意见。</P>
<P>  25、双方领导人对第七次领导人会晤的良好气氛和取得的巨大成果表示满意,强调决心进一步扩大和深化中欧关系,使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迅速走向成熟。(来源:新华网)</P>中国与欧盟领导人8日在海牙举行第七次会晤,会晤后发表了联合声明。声明全文如下:
<P>  <B>第七次中欧领导人会晤联合声明</B></P>
<P>  (2004年12月8日,荷兰海牙)</P>
<P>  1、第七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于2004年12月8日在荷兰海牙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代表中国出席了会晤。欧洲理事会主席荷兰首相扬·彼得·巴尔克嫩德、欧盟委员会主席若泽·曼努埃尔·巴罗佐及欧盟理事会秘书长兼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哈维尔·索拉纳代表欧盟出席了会晤。</P>
<P>  2、中国外交部部长李肇星、商务部部长薄熙来、荷兰外交大臣贝尔纳德·博特、欧盟委员会对外关系委员贝妮塔·费雷罗-瓦尔德纳、欧盟委员会贸易委员彼得·曼德尔森等参加了会晤。</P>
<P>  3、双方领导人回顾了中欧关系的发展,对第六次领导人会晤以来所取得的进展表示欢迎。双方认为一年来双方高层互访频繁,各领域对话与合作富有成效,这些进展是在双方发表并在2004年2月中欧关系研讨会上进一步明确的双方政策文件指导下取得的。双方期待着2005年中欧建交30周年之际庆祝双边关系所取得的成就。</P>
<P>  4、双方领导人相互通报了各自发展情况。中方欢迎新一届欧盟委员会和欧洲议会的产生、欧盟扩大,以及欧盟成员国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就《欧洲宪法条约》达成一致。双方确认欧盟的深化和扩大应有利于进一步加强中欧关系。欧方肯定了中国在社会和经济改革方面取得的成就。</P>
<P>  5、双方确认,为适应近年来不断发展的中欧关系,将继续积极探讨达成新的伙伴合作协定的可行性。</P>
<P>  6、<B>双方签署了《中欧防扩散和军控联合声明》,相互确认对方为防扩散和裁军领域的重要战略伙伴。</B>双方认为,中欧加强在防扩散领域的合作将有利于多边防扩散进程,也有利于进一步扩展和深化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双方确定了在此方面优先开展合作的具体领域。</P>
<P>  7、中国和欧盟确认中欧关系近年来在各个领域取得了显著进展。<B>在此背景下,双方讨论了欧盟对华军售禁令问题。欧方确认,欧盟有解除禁令的政治意愿,并将为此继续努力。中方欢迎此积极信号,认为这有利于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良好发展。</P>
<P>  双方重申了有关立场,同意继续就此问题保持磋商。中方再次强调,在此问题上的政治歧视是不可接受的,应予立即消除。欧方重申加强欧盟武器出口行为准则实施的工作正在继续。</B></P>
<P>  8、<B>欧方重申继续奉行一个中国政策,希望通过建设性对话和平解决台湾问题。中方赞赏欧盟坚持一个中国政策,并重申了在台湾问题上的原则立场。</B></P>
<P>  9、双方领导人认为中欧人权对话加强了双方的相互理解,同意继续目前进行的人权对话,努力使对话及有关双边合作项目取得更有意义、更积极的实际成果。双方强调尊重有关国际人权文书中规定的国际人权标准,包括少数民族权利,致力于同联合国人权机制合作。在这方面,中国致力于尽快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他们也注意到国际刑事法院在全球打击种族灭绝罪、战争罪及反人类罪斗争中的重要性。双方领导人强调在人权领域采取实际行动的重要性,并重申双方致力于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在人权领域合作与交流。</P>
<P>  10、双方领导人强调,便利人员往来和合作打击非法移民活动是双方优先考虑的问题。本着完全互惠的精神,领导人讨论了遣返和便利签证问题。他们希望,一旦技术和法律条件允许,将尽快启动有关上述问题的谈判。他们也讨论了入境程序问题。欧方强调欧中在打击非法移民和贩卖人口方面开展合作的重要性。</P>
<P>  11、双方领导人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中国旅游团队赴欧共体旅游签证及相关事宜的谅解备忘录》(旅游目的地国)的生效表示欢迎,指出旅游将增进中欧人员的接触和加深相互了解。双方强调应确保备忘录的规定能得到顺利、有效的实施。</P>
<P>  12、双方对中欧之间富有活力的贸易关系表示欢迎。在2004年,欧盟成为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而中国成为欧盟的第二大贸易伙伴,这是最好的证明。双方领导人对在会晤期间召开的中欧工商峰会表示欢迎。双方重申将通过改善双方的市场准入和增加投资机会来实现贸易关系中相互利益的最大化。</P>
<P>  双方领导人重申完全履行世界贸易组织承诺和加强多边贸易体系的重要性。欧盟同意继续帮助中国在能力建设方面的努力,同时双方对2004年第二期世界贸易组织对华援助项目的启动表示欢迎。</P>
<P>  双方领导人对7月多哈发展议程所取得的进展及多哈回合谈判的新势头表示欢迎。双方同意加强合作,为在香港举行的世界贸易组织部长级会议做好准备。双方强调日益增多的双边磋商有助于在许多贸易问题上取得重要进展,特别是双方在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及技术性贸易壁垒方面合作的增多促成了解除贸易限制方面取得的进展。双方保证要进一步加强贸易对话机制,以解除余下的贸易问题。双方领导人表达了继续和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意愿。</P>
<P>  13、中方重申对完全市场经济地位问题的关注,强调此问题的解决对深化中欧关系的重要性。欧方对中国在市场经济建设方面的积极取向表示欢迎,双方欢迎成立工作小组,旨在积极确定切实解决此问题的方法。</P>
<P>  14、会晤期间,双方签署了《中欧海关合作协定》,这对便利贸易往来以及打击假冒等违反海关法和欺诈的行为至关重要。双方续签了《中欧科技合作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和平利用核能研发合作协定》的签署启动了和平利用核能领域的研究合作,并对双方研究人员开放研究设施。</P>
<P>  双方领导人同意签署“中欧信息社会项目”、“中欧经理交流与培训项目”和“中欧社会保障改革项目”和“Erasmus Mundus中国窗口项目”等四个新的中欧合作项目财政协议。欧盟将在中欧发展合作“支持中国经济和社会改革”项下为此提供6100万欧元的援助。</P>
<P>  15、双方领导人对各领域合作取得的进展表示满意。双方于2004年10月签署的伽利略计划技术合作协议,使中国成为第一个充分参与该共同体框架的非欧盟国家。中方的参与为更多实实在在的科学和工业合作项目打开了大门。双方欢迎第五次中欧能源大会成功召开后能源对话呈现的新势头。希望将于2005年5月在北京举行的“中欧科技政策和战略高层论坛”将促进在科技发展战略上的相互了解,促进中欧科技合作向纵深发展。希望空间科学、应用和技术合作对话将推动双方航天企业和科研机构开展联合项目的合作。</P>
<P>  16、双方领导人鼓励中欧主管部门之间加强对话与合作,对建立中欧就业和社会事务对话和合作机制表示欢迎。双方对第六次会晤以来在宏观经济政策和金融市场管理等问题上的初步接触表示欢迎,同意在相关领域开始对话进程。双方领导人对首次就平衡发展、地区政策、农村发展等问题开展的对话与交流表示满意,同意明年召开中欧区域经济发展研讨会。</P>
<P>  双方领导人对中欧知识产权对话、工业和竞争政策对话表示欢迎,同意双方进一步探索加强知识产权领域合作的可能性,特别是通过进一步加强政府和企业之间的磋商与合作,进一步密切包括人员交流在内的知识产权有关部门的合作。双方领导人支持信息社会对话继续在高层次进行。</P>
<P>  双方领导人对《中欧海运协定》第二次执行会议的结果表示满意,在该会议上双方在关于应对目前和未来海运政策挑战方面体现出非常重要的一致观点,并期待着在国际范围内进一步加强有关贸易和海运问题的双边合作。双方领导人对中欧民航领域对话的进展及紧密合作表示欢迎,同意进一步深化民航合作,包括民航工业和技术合作,解决一些突出问题,为将来可能签订《中欧民航协定》开辟道路。第八次领导人会晤时公布进展情况。中方对加强技术合作兴趣浓厚,并愿意参与《中欧民航合作计划》以外的项目。双方将于2005年上半年共同举办中欧航空峰会。</P>
<P>  双方领导人希望欧盟经社委员会和中国经济社会研究会,根据2002年两会负责人签署的备忘录,在双方公民社会组织间建立对话机制。</P>
<P>  双方一致认为,应在中欧法律和司法合作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加强法律交流,特别是法律执业人员培养方面的合作,尝试建立双边教育培训机构。</P>
<P>  17、双方领导人欢迎中国学生通过中欧教育合作机制,特别是近期启动的Erasmus Mundus项目赴欧进行研究生学习,也欢迎下一学年在Erasmus Mundus项下为此启动“中国窗口”项目。双方鼓励和支持开展更多的学者学生交流。</P>
<P>  18、双方领导人对正在进行的中欧合作项目,特别是在经济和社会改革领域及环境和可持续发展领域取得的进展表示欢迎。同时,欧方希望在其他领域,尤其是支持公民社会发展领域的合作取得更快发展。双方对2004年度规划中的项目预算大幅度增加表示满意。</P>
<P>  19、双方领导人强调,双方就正在进行中的中、欧、日、韩、俄、美关于建立ITER(国际热核实验反应堆)组织的谈判进行了密切而富有成效的对话。欧盟对中国支持欧盟的ITER候选场址表示满意和感谢。双方领导人期待着ITER选址谈判尽快有结论。</P>
<P>  20、双方领导人重申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共同承诺,鼓励扩大和深化在该领域高层对话的努力。双方强调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水治理领域的合作富有成果。双方均认为机动车排放量的减少有益于健康和环境,并同意继续支持中国借鉴欧盟排放标准。双方可以利用技术转让和有关方法学、政策工具和实施手段的信息交流以及人员交流和项目执行等方式在环境问题上发展富有活力的伙伴关系。双方强调进一步落实世界可持续发展首脑会议后续行动,加强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方面的合作十分重要。双方欢迎《议定书》将于2005年生效。</P>
<P>  21、双方领导人强调执行2001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有关艾滋病宣言的重要性。鉴于该流行病的全球性,双方认识到加强与艾滋病及其他新发传染疾病斗争合作的重要性,赞赏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全球公共卫生能力建设的有关决议。双方强调增加抗艾滋病病毒药物供应能力及包括开发疫苗和杀菌剂、采取减轻危害方法及宣传更安全和负责任的性行为等预防措施的重要性。欧盟对中国近期将不得歧视传染病人、病源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人的条例纳入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表示欢迎,认为这是减少侮辱和指责濒危人群或感染者的重要一步。欧盟欢迎中国近期启动了全球基金中国艾滋病项目。中国赞赏欧盟是该基金的主要捐助者,鼓励欧盟继续支持中国防治艾滋病的努力并大力提供资助。</P>
<P>  22、双方领导人就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双方领导人重申中国和欧盟致力于以联合国为核心促进世界和平、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双方表示大力支持振兴和改革联合国,以应对现存和新的挑战和威胁。双方强调联合国高级别名人小组报告应作为这方面讨论的基础,同时强调任何改革方案均须经各方协商一致决定。双方强调实现千年发展目标的重要性,并十分重视在此领域加强双边和多边合作。在这一领域,双方强烈希望2005年联合国首脑会议取得成功,同意对采取一种全面、平衡的方法来落实千年宣言和千年发展目标以及处理有关和平、安全给予支持。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13次会议(2005年4月召开)的成功对此将十分重要。</P>
<P>  23、双方重申致力于打击恐怖主义,并重申反恐行动必须符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及充分尊重人权和相关国际法准则。双方强调联合国在反恐方面的主导作用以及普遍执行与反恐有关的所有联合国安理会决议、联合国反恐公约和议定书的重要性。双方承诺支持起草《关于国际恐怖主义的全面公约》的草案。双方强调加强区际和区域合作,特别是亚欧会议和东盟地区论坛框架下进行的合作非常重要。</P>
<P>  24、双方领导人对地区冲突带来的不稳定影响深表忧虑。双方领导人欢迎恢复伊拉克完全主权,表达了致力于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1546号决议的坚定承诺,以支持包括2005年选举在内的伊拉克政治进程。双方同意在实现伊拉克重建及恢复和平与繁荣的多边努力中共同合作。</P>
<P>  中欧双方赞赏彼此为推动政治解决伊朗核问题所作努力。中国和欧盟欢迎法、德、英三国在高级代表的支持下,与伊朗就伊暂停铀浓缩和后处理活动达成的协议。中欧双方希望欧盟与伊朗为就长期安排达成均可接受的协定而开展的谈判能取得进展,协定内容应包括伊朗核计划完全用于和平目的的客观保证,以及伊朗核问题应在国际原子能机构框架内尽早得到解决。</P>
<P>  双方强调他们同阿富汗政府合作以支持阿富汗重建和稳定的坚定承诺,对10月举行的阿总统选举表示欢迎。双方领导人赞同朝鲜半岛无核化目标,深信该问题能够通过对话得到和平解决。欧盟赞扬中国在推动六方会谈进程方面起到的关键和积极作用。双方领导人希望朝鲜继续采取积极举措更充分地参与国际社会事务。双方领导人就缅甸局势交换了意见。</P>
<P>  25、双方领导人对第七次领导人会晤的良好气氛和取得的巨大成果表示满意,强调决心进一步扩大和深化中欧关系,使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迅速走向成熟。(来源:新华网)</P>
<P>欧盟拒解军售禁令 温家宝表示反对政治歧视 </P><P>凤凰卫视12月8日消息 综合报道,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2月8日在荷兰出席中-欧峰会。欧洲联盟官员明确表示,欧盟暂不准备解除对中国的武器禁售令。中国总理温家宝则表示,首先这是冷战时期的产物,不合时宜,也不符合中欧战略伙伴关系。 </P><P>暂缓解除对华军售禁令</P><P>欧盟轮任主席国荷兰的外交大臣博特在星期三表示,他希望欧盟自从1989年后对中国实施的制裁可以在明年解除。博特说,欧盟官员正为解除制裁努力,但是,暂时不会实现。他说,现在时机不成熟。 </P><P>在欧盟内部,德国和法国都支持解除对华制裁的做法。德国总理施罗德和法国总统希拉克都公开表示支持解除制裁。他们认为这种做法已经过时。 </P><P>虽然如此,欧盟外交事务负责人索拉纳在接受法国一家电台采访时表示,有关方面可能在明年首六个月内解除制裁。 </P><P>不过,美国方面反对欧盟解除对华军火制裁。美国担心,欧盟售卖给中国的武器可能会被用来对付台湾;美国担心,台湾海峡一旦爆发冲突,自己可能也会卷入争端。 </P><P>美国方面曾经威胁说,如果欧盟解除对华军火制裁,美国方面可能停止向欧洲转移一些比较敏感的军事技术。 </P><P>日本方面也表示反对欧盟解除对华军售禁令。 </P><P>日本共同社报道说,目前在保加利亚出席欧洲安全合作组织部长理事会议的日本首相助理川口顺子星期二明确表示,日本政府不希望解除对华武器禁运。 </P><P>报道说,川口顺子在部长理事会同西班牙、瑞典的外长进行了正式会谈,同时也与欧盟其它各成员国的代表进行了接触,并要求继续对华实施武器禁运。日本政府此前曾就欧盟有意解除禁运一事表示出担忧。 </P><P>温家宝:反对政治歧视</P><P>中欧领导人会晤声明指出,中国和欧盟确认中欧关系近年来在各个领域取得了显著进展。在此背景下,双方讨论了欧盟对华军售禁令问题。欧方确认,欧盟有解除禁令的政治意愿,并将为此继续努力。中方欢迎此积极信号,认为这有利于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良好发展。双方重申了有关立场,同意继续就此问题保持磋商。中方再次强调,在此问题上的政治歧视是不可接受的,应予立即消除。欧方重申加强欧盟武器出口行为准则实施的工作正在继续。</P><P>国务院总理温家宝8日晚在与欧盟领导人共同举行的记者会上敦促欧盟尽快解除对华军售禁令,认为这有利于中欧战略伙伴关系向前发展。</P><P>温家宝表示,首先我们赞赏欧盟就解除军售发出的积极信号。中方的观点是,首先这是冷战时期的产物,不合时宜,也不符合中欧战略伙伴关系;第二,解禁不意味着中国大规模从欧洲进口武器,这只意味着在政治上解除对中国的歧视;第三解禁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有利于中欧双方而不影响第三方。</P><P>温家宝说,解除对华军售禁令的决定最终需要欧盟作出,希望欧盟领导人能从双边关系的战略高度和发展的长远眼光来看待和处理这一问题。</P><P>而在12月7日晚,温家宝在出席中欧思想库圆桌会议前表示,欧盟对华军售禁令是冷战产物,如果继续实施这一禁令已经不合实际。温家宝说,中国就解除军售禁令的立场是一贯的,要求取消禁令并不意味着中国想从欧洲购买先进的武器,而是反对在政治上对中国的歧视。他说,中欧发展关系在于相互信任和了解,中欧之间有着广泛的共识,只要双方坚持互尊互信,双边关系肯定能够得到不断推进和发展。</P><P>温家宝在记者会说,在会谈中我引用了中国一句诗“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他说,许多欧盟国家的领导人,都从中欧长期战略伙伴关系看待这个问题。“他们登山了”,欧盟不久也会登上山,从高处看待这个问题。</P><P>期许明年解禁&gt;&gt;&gt;相关文章 </P><P>欧盟外交官说,他们正致力于在明年解禁,但是前提是欧盟就武器出口制定了更加严厉的全面法规。</P><P>欧盟外交和安全事务高级代表索拉纳12月7日表示,他非常清楚解除武禁问题在中欧关系中的敏感性,这也是欧盟成员国部长们优先考虑的问题之一。必须进一步深化和加强同中国的伙伴关系,在这一点上欧盟内部的看法是清楚和一致的。目前,欧盟专家们正在技术层面进一步审议“解禁”问题,这一过程包括加强欧盟武器出口《行为准则》。</P><P>索拉纳说,在此次领导人会议上,我们将向中国发出积极的信号;但在“解禁”之前,无论中国还是欧盟,还需要在欧盟成员国关切的一些问题上做出更多的努力,包括在人权领域。 </P><P>欧盟轮值主席国,荷兰外交大臣博特上个月曾表示,25国准备就武器禁运问题向中国发出“积极的信号”。不过,他明确表示,中国为争取解除禁运所具备的条件包括在尊重人权方面取得进步。</P><P>有报道称,积极的信号“并不意味着现在做出解除禁运的决定,这意味着我们正朝着这个方向努力”。欧洲议会在11月17日的一项决议中反对解除禁运。此外,德国的联邦议院也赞成继续实行禁运,还有丹麦、英国、瑞典和荷兰也持同样意见,它们担心解除禁运可能引起的舆论反应。 </P><P>英国金融时报发表文章,指责中国在台湾问题上“进行武力恫吓”,要求欧盟别给中国武器。文章称,布鲁塞尔对于中国是否存在真正的市场经济持保留意见,大多数欧盟成员国还希望中国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假如中国满足了这两个条件,那么,就连英国也会不顾美国对欧盟废除武器禁运的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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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外电分析欧盟取消对华军售禁令或拖至明年底  </P><P> </P><P>凤凰卫视12月8日消息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荷兰时间7日晚上7点抵达海牙,准备出席中欧领导人第7次会议,以及对荷兰展开正式访问。温家宝此次欧盟之行最受关注的焦点在于欧盟对华军售解禁问题。</P><P>此间有海外媒体分析指出,虽然德法意元首最近都高调表态支持撤销禁令,但欧盟官员周一已放出消息,直言今次峰会不会明确宣布撤销禁令。而据法国知情消息人士透露,他们对此其实早已心中有数。一名智囊消息人士透露,直至11月中,欧盟内部「尚未定出非常具体的解除禁运时间表或日子」。估计在峰会上,欧盟充其量只会提出一些撤销禁令的条件。撤销禁令目前时机未到,最快要到明年下半年时机会才成熟。</P><P>东欧受美压力态度冷淡</P><P>问题出在哪里?法国外交界消息人士指出,阻力主要有二。首先是瑞典丹麦等北欧成员,这些国家向来推崇他们的独特社会福利制度模式,认为中国必须改善人权,始应考虑撤销禁令。另一面阻力则来自东欧成员,而这又跟他们受美国外交压力有关。</P><P>华盛顿借东欧国家在欧盟决策中牵制「旧欧洲」法德,在去年攻伊前的外交造势上已显露无遗,而波兰等东欧国也明白,要提升自己在欧洲事务上的影响力,在欧盟中有一定发言权,必须靠拢美国。对这些东欧国家,撤销对华军售禁令,直接受惠的是西欧大国,他们能得的直接好处甚少,在这情形下,他们自然不太热衷。</P><P>美国恐技术外流</P><P>美国不欲见欧盟撤销对华军售禁令,某程度上当然涉及军火生意利益,因美国和欧盟都采取了类似对华禁运措施,若欧盟撤销禁运,美军火商难免眼红。但更大原因,还在于不欲看到中国在军事科技出现更快跃进,对美国21世纪全球霸主地位构成任何潜在威胁,另华府亦担心中国的军事技术出口管制不严,令欧美高科技军事技术流入其它发展中国家。</P><P>事实上,法国智囊机构内的个别专家,也质疑撤销禁令是否太短视,因为让中国有机会接触和掌握欧盟的军事高科技,长远可能削弱欧盟这方面的优势。一名智囊人士说﹕「欧盟撤销对华军售禁令,是着眼于短线生意利益,却损害了欧盟的长线战略利益。」</P><P>但希拉克政府致力推动欧盟撤销禁令,也有其另一套长远盘算——透过全面与中国加强关系,塑造他力倡的21世纪「中欧美三极国际秩序」,力阻美国一言堂。任期将于2007年届满的希拉克,极欲在其任内奠下此基础,而撤销军售禁令正是重要一步。</P><P>成事系于英国下台阶</P><P>据熟悉谈判的驻布鲁塞尔欧盟消息人士分析,撤销禁令目前时机未到,最快要到明年下半年时机会才成熟。他指出,目前形势是法国力推撤销禁令,北欧反对立场最硬,德英和西班牙等算是「中间派」(虽然德国总理施罗德近日开腔支持,但实时引来国内强烈反对声音,可见阻力不少),东欧多国有保留,但立场并非不可逆转。</P><P>在他眼中,英国这个华府「特殊盟友」的角色可能更为关键。他透露,东欧多国虽因美国压力而对撤销禁运较保留,但始终是「事不关己」,东欧诸国的立场其实并不太强,「其取态主要还是看支持反对两阵营哪方较强」。因此,另一亲美国家英国的立场遂变得关键。</P><P>英国是欧盟中的军火大国,撤销对华军售禁令,英方肯定是主要得益者,但伦敦政府在另一方面又要顾存与美国的特殊关系,且在明年初便要面临大选的布莱尔政府,曾强调「道德军售原则」,若现时力挺撤消禁运,可能自招选举麻烦。</P><P>据欧盟消息人士指出,英国在撤销禁运上立场甚反复。英国原先的态度是沉默,其它欧盟成员国都视之为默许;但最近伦敦却有回头之势,公开提出质疑,强调要先见到中国人权有改善。他相信英国宁可到了明年下半年他们轮任欧盟委员会主席时,才由欧盟拍板撤销对华军事禁运,因为欧盟委员会主席国无权投票阻止欧盟采取有关决议,给了英国一个最佳的台阶下。</P>
<P>只是有意向呀!</P><P>继续努力!</P>
<P>看来这次会谈取得进展很可观啊!</P><P>中国更深层次的改革要在胡哥手上开始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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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啊!!期待!
但愿如此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