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说要引渡缅甸军人的人请注意,一般是不会引渡被请求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0 19:37:44


我在网上没查到缅甸和中国是否有引渡条约,但是查到的中国与一些国家的引渡条约,要么规定本国公民有权拒绝引渡,要么硬性规定被请求国应当拒绝引渡本国公民。这应当是国际惯例,有些条约甚至说即使请求引渡的犯罪部分是在被请求方境内发生也不予引渡。假如没有引渡条约的话,引渡别国公民只会更困难。

一些国家,比如中国,国内法律也直接硬性规定。。。。。

第八条    外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引渡请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引渡: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被请求引渡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我在网上没查到缅甸和中国是否有引渡条约,但是查到的中国与一些国家的引渡条约,要么规定本国公民有权拒绝引渡,要么硬性规定被请求国应当拒绝引渡本国公民。这应当是国际惯例,有些条约甚至说即使请求引渡的犯罪部分是在被请求方境内发生也不予引渡。假如没有引渡条约的话,引渡别国公民只会更困难。

一些国家,比如中国,国内法律也直接硬性规定。。。。。

第八条    外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引渡请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引渡: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被请求引渡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引渡之说是外交部最先提出来的!
LZ你是来打外交部的脸?还是外交部业务水平没你高?
你可以提,别人也可以拒绝.是不是拒绝就看台下操作了.
clarkone 发表于 2012-3-14 08:00
引渡之说是外交部最先提出来的!
LZ你是来打外交部的脸?还是外交部业务水平没你高?
第八条    外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引渡请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引渡: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被请求引渡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假如缅甸有这样的规定,外交部也只能先说说。而且之前的那个报道说的并不是引渡而是交由中方处理。我估计是缅甸拒绝了。
你说这些有啥用?
他们一定会选择性无视的。
yw1989724 发表于 2012-3-14 08:13
第八条    外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引渡请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引渡:
        (一)根据中 ...
以前有引渡的先例,不过罪犯是中国内地人,只是几年前获取了缅甸国籍。

che 发表于 2012-3-14 08:20
以前有引渡的先例,不过罪犯是中国内地人,只是几年前获取了缅甸国籍。


所以我说的是一般,而且这次是缅甸的现役军人,这个更难引渡。

云南省检察院公诉人认为,该案的破获是中国、老挝、缅甸、泰国等警方合作的结果,并证明为了抓获韩永万等人四国警方签署过建立了相关备忘录,将此案定为“11·02”特大跨国贩毒案件。历时11个月,四国警方铲除了涉及中缅老三国多个地区的贩毒网络,抓获70名毒贩,缴获海洛因726.8千克、枪支36支。其中14名中国人、51名缅甸人、5名老挝人全部被遣送回各自国家接受处理。公诉人提出:我国没有向缅甸政府提出引渡请求,也没有承诺对韩永万不处以极刑,对他的处理不属于引渡。公诉人宣读了多份3名上诉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和证词人证言,并提交了审讯录像证明口供的真实合法。

你说的应该是这个,当时仍然是将他作为中国人来抓的,所以我估计这次缅甸政府是直接拒绝了。
che 发表于 2012-3-14 08:20
以前有引渡的先例,不过罪犯是中国内地人,只是几年前获取了缅甸国籍。


所以我说的是一般,而且这次是缅甸的现役军人,这个更难引渡。

云南省检察院公诉人认为,该案的破获是中国、老挝、缅甸、泰国等警方合作的结果,并证明为了抓获韩永万等人四国警方签署过建立了相关备忘录,将此案定为“11·02”特大跨国贩毒案件。历时11个月,四国警方铲除了涉及中缅老三国多个地区的贩毒网络,抓获70名毒贩,缴获海洛因726.8千克、枪支36支。其中14名中国人、51名缅甸人、5名老挝人全部被遣送回各自国家接受处理。公诉人提出:我国没有向缅甸政府提出引渡请求,也没有承诺对韩永万不处以极刑,对他的处理不属于引渡。公诉人宣读了多份3名上诉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和证词人证言,并提交了审讯录像证明口供的真实合法。

你说的应该是这个,当时仍然是将他作为中国人来抓的,所以我估计这次缅甸政府是直接拒绝了。
LZ,引渡这个定义是民事定义。

这件事已经不是民事了,而是纯政治的,而且是一条可以随时凭需要就能上升到打击恐怖主义高度的国际政治事件。


所以,乃难道没有看见外交部发言的时候,直说了“把犯罪人员交给中方处理,而不是引渡给中方处理”吗?

乃要好好学习啊
LZ,引渡这个定义是民事定义。

这件事已经不是民事了,而是纯政治的,而且是一条可以随时凭需要就能上升到打击恐怖主义高度的国际政治事件。


所以,乃难道没有看见外交部发言的时候,直说了“把犯罪人员交给中方处理,而不是引渡给中方处理”吗?

乃要好好学习啊
che 发表于 2012-3-14 08:20
以前有引渡的先例,不过罪犯是中国内地人,只是几年前获取了缅甸国籍。
那就更方便了,使点手段,剥夺这几个罪犯的现国籍,使其成为无国籍人士,再给他们套上个“恐怖分子”的帽子,接着在国际警察系统内做全球通缉。

然后嘛,你懂的。
che 发表于 2012-3-14 08:20
以前有引渡的先例,不过罪犯是中国内地人,只是几年前获取了缅甸国籍。
老大,提醒一下,民事案件采用引渡,这个明显是政治事件,不适用引渡。说句难听的,我们这边派人过去把它们做了,那也不算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