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副主席:嫖宿幼女罪或成犯罪分子免死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5 17:41:58
全国妇联副主席:嫖宿幼女罪或成犯罪分子免死牌

2012年03月11日 03:54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special/2012lianghui/yulu/detail_2012_03/11/13109838_0.shtml
来源:广州日报
字号:T|T

本报讯 (特派记者李华、李栋、肖欢欢、陈翔)嫖宿幼女罪的废存之争,一直不绝于耳,略阳县“嫖宿幼女案”之后,嫖宿幼女罪更是被民众诟病。近日,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副主席甄砚,认为设置嫖宿幼女罪这个罪名不利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呼吁废除嫖宿幼女罪。

甄砚认为,嫖宿幼女罪的设置有悖国家保护妇女儿童的承诺,同时她列举了相关数据,2000~2004年五年间,各级法院共审理嫖宿幼女案件176件,判处罪犯240人(注:相当于平均每审理嫖宿幼女案约35起,判处罪犯约48人);但到了2009年,一年内公安部门就抓获嫖宿幼女犯罪嫌疑人175人。

此外,她还指出,嫖宿幼女罪与强奸罪的规定自相矛盾,容易造成执法混乱,更有老百姓认为这个罪名成了部分犯罪分子的保护伞、免死牌。

对此,北京市隆平律师事务所曹庆国律师认为,嫖宿幼女罪的立法初衷是保护未成年少女,也取得了一定成效,“应该保留”。

他认为,嫖宿幼女罪的存废与嫖宿幼女泛滥、成为犯罪人免死牌之间并无直接关系,“这种逻辑不成立”。他解释说,如果嫖宿幼女的行为频发,或是成为犯罪分子获得轻判的理由,立法机关只需加强刑责便可。

链接:奸淫幼女罪与嫖宿幼女罪量刑

强奸幼女即奸淫幼女罪,其量刑为:情节一般的,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从重处罚;情节严重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嫖宿幼女罪: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全国妇联副主席:嫖宿幼女罪或成犯罪分子免死牌

2012年03月11日 03:54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special/2012lianghui/yulu/detail_2012_03/11/13109838_0.shtml
来源:广州日报
字号:T|T

本报讯 (特派记者李华、李栋、肖欢欢、陈翔)嫖宿幼女罪的废存之争,一直不绝于耳,略阳县“嫖宿幼女案”之后,嫖宿幼女罪更是被民众诟病。近日,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副主席甄砚,认为设置嫖宿幼女罪这个罪名不利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呼吁废除嫖宿幼女罪。

甄砚认为,嫖宿幼女罪的设置有悖国家保护妇女儿童的承诺,同时她列举了相关数据,2000~2004年五年间,各级法院共审理嫖宿幼女案件176件,判处罪犯240人(注:相当于平均每审理嫖宿幼女案约35起,判处罪犯约48人);但到了2009年,一年内公安部门就抓获嫖宿幼女犯罪嫌疑人175人。

此外,她还指出,嫖宿幼女罪与强奸罪的规定自相矛盾,容易造成执法混乱,更有老百姓认为这个罪名成了部分犯罪分子的保护伞、免死牌。

对此,北京市隆平律师事务所曹庆国律师认为,嫖宿幼女罪的立法初衷是保护未成年少女,也取得了一定成效,“应该保留”。

他认为,嫖宿幼女罪的存废与嫖宿幼女泛滥、成为犯罪人免死牌之间并无直接关系,“这种逻辑不成立”。他解释说,如果嫖宿幼女的行为频发,或是成为犯罪分子获得轻判的理由,立法机关只需加强刑责便可。

链接:奸淫幼女罪与嫖宿幼女罪量刑

强奸幼女即奸淫幼女罪,其量刑为:情节一般的,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从重处罚;情节严重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嫖宿幼女罪: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奸幼女即奸淫幼女罪,其量刑为:情节一般的,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从重处罚;情节严重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嫖宿幼女罪: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人大在定刑时,本来起点就比较低。强奸幼女才三年起刑,不利于打击强奸幼女罪。强奸罪应该判长期刑,免得有性攻击能力的罪犯出来又危害社会。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2-3-11 10:25
  强奸幼女即奸淫幼女罪,其量刑为:情节一般的,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从重处罚;情节严重 ...


法盲妓者报道一个法盲老女人的胡言乱语,版主你就别点评了。强奸幼女现在就是判强奸罪,哪里有什么强奸幼女罪,一般情况下,实务中对单个幼女最多判十年,而且起刑也不是三年。一些特殊情况下判强奸罪从重不能做到罪刑相适应,具体行为又不满足强奸罪判处十年以上有期条件的情况下才判嫖宿幼女罪,是为了能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2-3-11 10:25
  强奸幼女即奸淫幼女罪,其量刑为:情节一般的,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从重处罚;情节严重 ...


法盲妓者报道一个法盲老女人的胡言乱语,版主你就别点评了。强奸幼女现在就是判强奸罪,哪里有什么强奸幼女罪,一般情况下,实务中对单个幼女最多判十年,而且起刑也不是三年。一些特殊情况下判强奸罪从重不能做到罪刑相适应,具体行为又不满足强奸罪判处十年以上有期条件的情况下才判嫖宿幼女罪,是为了能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幼女法律上未成年,不可能同意性交,故亦不可能构成嫖宿,所以一律是强奸。这个全世界一样。强奸幼女应比强奸成年人判得更重。
我记得凡是幼女或智力障碍的,不管当事人表现如何,一律是按照强奸算的。不知道这个嫖宿是怎么回事。
lijie8257 发表于 2012-3-11 14:33
我记得凡是幼女或智力障碍的,不管当事人表现如何,一律是按照强奸算的。不知道这个嫖宿是怎么回事。
为了替官老爷开脱
天使的画具 发表于 2012-3-11 15:56
为了替官老爷开脱
+1 交易专用条款。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2-3-11 10:25
  强奸幼女即奸淫幼女罪,其量刑为:情节一般的,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从重处罚;情节严重 ...
具体执行的时候有很大的可操作性。
强X60岁以上的直接送精神病院,16岁以下的直接关到60岁
就可以了
阉了
法不严 不治本
所谓的人性化 就是给罪犯实施罪行时 有恃无恐 大不了 几年  
应该实施阉割
支持对强奸犯阉割,化学或者物理的都行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2-3-11 10:25
  强奸幼女即奸淫幼女罪,其量刑为:情节一般的,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从重处罚;情节严重 ...
本来嫖宿幼女罪就是那些变态的罗莉控为了方便自己而专门搞出来的
tjltxbgs 发表于 2012-3-11 20:09
本来嫖宿幼女罪就是那些变态的罗莉控为了方便自己而专门搞出来的
强奸只能判十年,嫖宿可以判十五年,你选哪个??
强奸罪的最高刑可是死刑啊,强奸幼女是强奸罪的从重情节。

tjltxbgs 发表于 2012-3-11 20:38
强奸罪的最高刑可是死刑啊,强奸幼女是强奸罪的从重情节。


不符合加重条件,十年封顶。所谓强奸幼女从重,是在三到十年的法定刑范围内从重。奸淫幼女一般判处五到十年,嫖宿可以多判五年。而且实务中确实有小姑娘自愿出来卖的,按照未成年人承诺无效判强奸,撑死了判十年,判嫖宿能判十年以上。
tjltxbgs 发表于 2012-3-11 20:38
强奸罪的最高刑可是死刑啊,强奸幼女是强奸罪的从重情节。


不符合加重条件,十年封顶。所谓强奸幼女从重,是在三到十年的法定刑范围内从重。奸淫幼女一般判处五到十年,嫖宿可以多判五年。而且实务中确实有小姑娘自愿出来卖的,按照未成年人承诺无效判强奸,撑死了判十年,判嫖宿能判十年以上。
嫖宿幼女的起刑和最高刑能和强奸幼女比吗?
不符合加重条件,十年封顶。
================
是以前没有把保护儿童看得重要,全世界我看就中国不把对性侵犯儿童当加重条件,在外国这个分分钟终身。
tjltxbgs 发表于 2012-3-11 20:50
嫖宿幼女的起刑和最高刑能和强奸幼女比吗?
实务中起刑都是五年。
个人认为直接归纳成一条罪名比较好,14岁以下无论何种情况一律按强奸幼女罪论处,15年到死刑,14岁到16岁之间在考虑强奸或者嫖宿,10年起到死刑
吸血鬼骑士 发表于 2012-3-11 20:52
实务中起刑都是五年。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三百六十条第二款 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从条文看,嫖宿不论情节多严重,最高刑为有期徒刑。而强奸幼女的话,如果符合特定情况,有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可能性,何况这种情况是完全有可能出现的。

tjltxbgs 发表于 2012-3-11 21:13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 ...


我觉着你应该先去读下法律专业而不是在这翻法条看字面意思断案比较合适。。。。不然都会犯外行的错误。完全学透刑法需要的时间不多,也就是一千小时,学懂更是只要三百小时。
tjltxbgs 发表于 2012-3-11 21:13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 ...


我觉着你应该先去读下法律专业而不是在这翻法条看字面意思断案比较合适。。。。不然都会犯外行的错误。完全学透刑法需要的时间不多,也就是一千小时,学懂更是只要三百小时。
吸血鬼骑士 发表于 2012-3-11 21:21
我觉着你应该先去读下法律专业而不是在这翻法条看字面意思断案比较合适。。。。不然都会犯外行的错误。 ...
看来您是法律方面的权威了。那我要请教个问题了,如果一个人嫖宿幼女5人以上,究竟是按嫖宿判刑重呢还是按强奸幼女判重呢?
tjltxbgs 发表于 2012-3-11 21:40
看来您是法律方面的权威了。那我要请教个问题了,如果一个人嫖宿幼女5人以上,究竟是按嫖宿判刑重呢还是按 ...
嫖宿多人的,比照强奸,量刑超过十五年档,按照强奸罪定。但一般不会判无期、死刑。
您不觉得两高这么解释,是否和人大的立法原意相冲突?如果按两高的解释,那么人大设立嫖宿幼女罪的目的何在,是否可以理解为两高内心是不认可嫖宿幼女罪的。
tjltxbgs 发表于 2012-3-11 22:51
您不觉得两高这么解释,是否和人大的立法原意相冲突?如果按两高的解释,那么人大设立嫖宿幼女罪的目的何在 ...
嫖娼本来是治安管理类的,不入刑。但确实有小姑娘出来卖,从保护未成年人角度,就加了个嫖宿幼女罪。之所以争议大,主要是最高刑一般判十五年,没有加重处罚的规定,以前在情节恶劣的案件中,因为办案人员的职业素质原因,或者是徇私枉法,出现过罪刑不相适应的情况。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嫖了一个就进去十年十五年的媒体他们才不稀罕报道。嫖宿幼女罪在老百姓眼中最大的问题是名声不好听,但学的法律的不认为影响到了法律的明确性。至于量刑上,争议一直存在,主要是在是不是增加加重情节上,有这个要求。以后并入强奸中,也是很有可能的。
吸血鬼骑士 发表于 2012-3-11 23:10
嫖娼本来是治安管理类的,不入刑。但确实有小姑娘出来卖,从保护未成年人角度,就加了个嫖宿幼女罪。之所 ...
本来嫖宿幼女这个罪名就是有问题的,您可以说它侵害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但这个罪本身的犯罪行为是符合强奸幼女构成要件的,而且强奸幼女的最高刑明显要高过嫖宿。再者您说有小姑娘出来做,这个是事实,但强奸幼女可是不管对方是否自愿的,只要是明知幼女,发生性行为,一律按强奸幼女论处的。

tjltxbgs 发表于 2012-3-11 23:26
本来嫖宿幼女这个罪名就是有问题的,您可以说它侵害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但这个罪本身的犯罪行为是符合 ...


问题不大,问题大的是基层政法系统的那帮子就比法盲好一点的天才法官。见过盗窃诈骗分不清的么??我见过。。。


tjltxbgs 发表于 2012-3-11 23:26
本来嫖宿幼女这个罪名就是有问题的,您可以说它侵害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但这个罪本身的犯罪行为是符合 ...


问题不大,问题大的是基层政法系统的那帮子就比法盲好一点的天才法官。见过盗窃诈骗分不清的么??我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