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辩证法哲学的解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5 20:47:49


我上高中时的一个语文老师跟我们谈过辩证法,她(当然长的比较困难)说辩证法实际上就是诡辩术,她当时讲的让我用自己在那个时候的思维程式来看,可以说是产生了颠倒乾坤的反应,有点儿思维被颠覆的感觉。但是我实践生活了这么多年之后,感觉对她当时的话有所领会。
通过结合她的话和生活的实践,我得出了一个似乎和她的话相契合的理解,辩术就是灵活的转换语言的逻辑前提和情感前提。我还不太清楚相互辩白,参与的人和相互之间都是需要哪些要素来构成的,所以我说逻辑前提和情感前提,我不知道还有哪些要素,我只是觉得都是通过转换这些要素的前提。
这就是高中时一位老师的话,让我理解了很多年得出的理解,真希望能有懂辩证法的朋友帮忙解释一下,解解惑。去年发的一个帖子,有一个高手回复中还提到了,高中都应该开始研究哲学辩证法了,所以我想这里应该是有人懂的吧。

我上高中时的一个语文老师跟我们谈过辩证法,她(当然长的比较困难)说辩证法实际上就是诡辩术,她当时讲的让我用自己在那个时候的思维程式来看,可以说是产生了颠倒乾坤的反应,有点儿思维被颠覆的感觉。但是我实践生活了这么多年之后,感觉对她当时的话有所领会。
通过结合她的话和生活的实践,我得出了一个似乎和她的话相契合的理解,辩术就是灵活的转换语言的逻辑前提和情感前提。我还不太清楚相互辩白,参与的人和相互之间都是需要哪些要素来构成的,所以我说逻辑前提和情感前提,我不知道还有哪些要素,我只是觉得都是通过转换这些要素的前提。
这就是高中时一位老师的话,让我理解了很多年得出的理解,真希望能有懂辩证法的朋友帮忙解释一下,解解惑。去年发的一个帖子,有一个高手回复中还提到了,高中都应该开始研究哲学辩证法了,所以我想这里应该是有人懂的吧。
少了唯物两个字啊。唯物辩证法除了诡辩还有实践,所以变成了真理。也就是说光脑子灵活不行,走路也要踏实。
playfish 发表于 2012-1-16 15:23
少了唯物两个字啊。唯物辩证法除了诡辩还有实践,所以变成了真理。也就是说光脑子灵活不行,走路也要踏实。 ...
是的,理论和实践两个组成,你能否分别谈一谈呢,理论是中央高度重视的,你就先谈谈理论吧。
LZ请举那个老师说的例子。。。反正我高中学文科,直到现在都觉得辩证法是正确的
GT445 发表于 2012-1-16 15:37
LZ请举那个老师说的例子。。。反正我高中学文科,直到现在都觉得辩证法是正确的
她没说例子,她说的是一个判定。
懂的人就我说的内容谈一谈吧。
感觉这东西的根本就是:将对方引导到自己的观点上。也可以说是抓住事物的某一点特征,然后只谈这一点特征,用这一点引导对方。
举2个例子:
1.一个人经常失眠,一方观点是失眠不好,需要赶紧治疗;而另一方就会说失眠很好啊,可以利用失眠的时间学习、工作等等,这样可以充分利用时间等等。咋一想,还真有这么个道理,但是仔细一想,失眠会导致一个恶性循环,同样也会导致工作学习效率大幅下降等等。
2.A跟B赛跑,A在B前100km地方起跑,但是B比A速度快,B肯定能追上A是吧?只是个时间长短问题。但是另一方可能会说,比如110km处,B到达的时候,A已经过去了吧,120KM处可能也是这样,所以说B是不会超过A的,因为B经过的地方A已经在前面经过了。

全是这么些东西吧
感觉主要是利用矛盾和感情,来改变逻辑

楼主要考公务员吗?
通过实践,我发现辩证法可以钓妹子:D

残剑如雪 发表于 2012-1-16 16:29
感觉主要是利用矛盾和感情,来改变逻辑

楼主要考公务员吗?


我不想考公务员,不过你说的跟我想的很像啊。你是说矛盾就是逻辑前提和情感前提的转换点吗。
重点解释一下矛盾在其中的意义。再解释一下矛盾吧,矛盾这东西我也不是很懂的。
残剑如雪 发表于 2012-1-16 16:29
感觉主要是利用矛盾和感情,来改变逻辑

楼主要考公务员吗?


我不想考公务员,不过你说的跟我想的很像啊。你是说矛盾就是逻辑前提和情感前提的转换点吗。
重点解释一下矛盾在其中的意义。再解释一下矛盾吧,矛盾这东西我也不是很懂的。
辩证法的核心——以变化的眼光看待问题、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我终于发现有人中学成绩比我更差的哦,辩证法和辩术一样的?
一说这个就扯到矛盾论上了
情感方面吧,感觉不是单独的感情问题,而是要用所谓辩证法的环境,比如针对人群、与对方的关系等等

感觉公务员应该对这个挺熟悉的,尤其是某些新闻发言人
矛盾这个东西我也说不清楚,感觉就是凡事都有利弊吧
这个利弊可以说就是矛盾

其实楼主没必要可以学习这个,这无非是巧舌而已
Spokesman 发表于 2012-1-16 16:44
辩证法的核心——以变化的眼光看待问题、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以变化的眼光就是转换判断的前提吗?依具体情况设定前提?
值得关注 发表于 2012-1-16 16:55
以变化的眼光就是转换判断的前提吗?依具体情况设定前提?
用事物变化的规律来判断以后发展的趋势,这就是用变化的眼光看问题。

而要知道事物变化的规律,就要从当前的具体情况来研究。

Spokesman 发表于 2012-1-16 17:11
用事物变化的规律来判断以后发展的趋势,这就是用变化的眼光看问题。

而要知道事物变化的规律,就要从 ...


我看这是一种诱导的实践论。
它的核心就是变化和不确定,它追求的就是变化和不确定。
Spokesman 发表于 2012-1-16 17:11
用事物变化的规律来判断以后发展的趋势,这就是用变化的眼光看问题。

而要知道事物变化的规律,就要从 ...


我看这是一种诱导的实践论。
它的核心就是变化和不确定,它追求的就是变化和不确定。
值得关注 发表于 2012-1-16 17:33
我看这是一种诱导的实践论。
它的核心就是变化和不确定,它追求的就是变化和不确定。
不是追求,而是理论本身就认为世界是在变化和不确定间发展的。

Spokesman 发表于 2012-1-18 08:57
不是追求,而是理论本身就认为世界是在变化和不确定间发展的。


那么理论就是认为不可能存在原则了?一会儿可以以此为原则,一会儿可以以彼为原则。
也没有什么普适的东西了,这个时候可以适用你,另一个时候就可以不适用你。
Spokesman 发表于 2012-1-18 08:57
不是追求,而是理论本身就认为世界是在变化和不确定间发展的。


那么理论就是认为不可能存在原则了?一会儿可以以此为原则,一会儿可以以彼为原则。
也没有什么普适的东西了,这个时候可以适用你,另一个时候就可以不适用你。
辩证法,可以被脑袋转得快的人用来为自己的心口不一前后不一来辩护。脑袋转得慢的人无法准确抓住其言行的漏洞,只能笼统的称之曰诡辩术

值得关注 发表于 2012-1-18 13:34
那么理论就是认为不可能存在原则了?一会儿可以以此为原则,一会儿可以以彼为原则。
也没有什么普适的 ...
没有绝对静止,但有相对静止
认为有永恒不变的原则是形而上学
反之是相对主义,进而虚无
值得关注 发表于 2012-1-18 13:34
那么理论就是认为不可能存在原则了?一会儿可以以此为原则,一会儿可以以彼为原则。
也没有什么普适的 ...
具体的你看看科学史
就从物理学自伽利略到现代的发展历程
就是很好的例证

当年也有不少人认为牛顿力学便是真理的终点
你也不可能绝对是人了?
不绝对是人那就是绝对不是人了{:soso_e113:}
你老师太肤浅,知道到辩证法诡辩的一面,不知道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

不分主次的话,辩证法就是啥都没讲。
值得关注 发表于 2012-1-18 14:16
你也不可能绝对是人了?
兴许外星人把我们当神,或猴子?
myxlinshi 发表于 2012-1-18 15:04
兴许外星人把我们当神,或猴子?
所以你也觉得自己要么是神,或者猴子。
辩证法学好了那是一生的财富。
诡辩术是一种技巧,顶多也只能算到方法论这个层次,还不是认识论。

所谓欺人容易,自欺难。热衷诡辩术了不起只能堵人的嘴,不能服人的心。因为不正确的认识经不起实践的检验。
值得关注 发表于 2012-1-18 15:33
所以你也觉得自己要么是神,或者猴子。
我又不是外星人,没法替他脑补
举个例子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