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从惩治到预防之道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6 01:24:16
就在执政党向民众承诺“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之际,一项酝酿已经有些时日的工作——起草《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在中纪委的主导下,也已经展开。一位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士介绍说:“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个提法最早是吴官正书记提出,得到中央认可后,写入十六届三中全会报告,成为今后反腐败工作的一个整体思路。”这个文件的起草和内容指向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
在介绍到决策背景时,这位人士明确表示:“这么多年来反腐败斗争的经验教训表明,单纯依靠查案解决不了腐败问题,必须加大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制度反腐”专家李永忠向记者介绍说,过去反腐败实行的是三项工作格局(廉洁自律、查办大案要案、纠正不正之风)和两道防线(思想道德防线、党纪国法防线),新的思路是逐步将以惩处为主、以治标为主的反腐败斗争,转到以预防为主、以治本为主上来。在李看来,只有做好了制度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才能谈得上和腐败现象的战略决战。
惩治为主的反腐败思路的优点是容易收到立时的效果。所以,毫不奇怪的是,在一场政治风波之后,邓小平向新任不久的第三代领导集体交代,查几个腐败大案要案,以迅速树立在老百姓中的威信。事后的发展,正如人们已经看到那样,反腐败涉及官员级别越来越高,数量也越来越多。也正是在这个背景下,纪委系统成为一个与国家政权机构职能存在重叠的以办案为主的党务机构。严格来说,这与邓小平同志的思想并不完全一致。
李永忠介绍说,制度反腐的最早提出可以追溯到1980年8月18日。历经10年“文革”浩劫,有着三起三落非凡经历的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深刻指出:“最重要的是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党内监督检查的机构,无疑就是纪委系统。
在中国这样一个公务员体系庞大、党政某种程度上还难以完全分开的国家,以惩处为主的反腐败思路,迟早要陷入两种困难境地:
第一,查处的成本越来越高。目前,全国县(处)以上领导干部就有40多万。可以设想,任何放弃制度建设或者片面强调教育为主的反腐败思路,以及惩处为主的反腐败思路迟早要陷入难以承受其重的地步。成本日益增加,牵扯面越来越广。中纪委特约研究员邵道生认为,现在的反腐败,对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出现的一些腐败现象“秋后算账”就已经相当困难。因为搞这类腐败,“只有位高权重的‘地方性高级干部’的‘第一把手’才行”,这也就从反腐败对象的“组织结构”上决定了这场“持久战”的难度和持久度。
第二,如果处理不好,还要面对反腐者自身腐败的问题。本刊10月(上)《“问题官员”为何觊觎检察长职位?》的报道已经生动地说明了这一点。随着去年全国第一个地级市纪委书记的被查处,这个问题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根据媒体的报道,当时那个案子引起了胡锦涛总书记的高度重视。记者在以往和地方纪委系统的接触中,也曾经发现有的纪委系统官员办案存在一些严重不规范的地方,比如与说情者的密切来往等等。如果这个问题蔓延开来,反腐败工作会陷入多大的混乱,可想而知。
就目前来看,人们普遍关心第一个问题。我们看到,人们对先行权力体制的弊端的反思、对具体措施的反思和建议越来越多。比如有的学者主张纪委系统要从办案为主转变为监督为主,有的学者提出要研究党委书记如何承担政治和法律责任的问题。据中央党校《学习时报》披露,前不久全国党校系统召开了一次“法治、宪政与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的理论研讨会。会上对于近几年出现的省、市、县的地方党委书记兼任人大主任的利弊进行了激烈的争论。
这些反思,表面上与具体的查案办案关系不大,但是,一旦反腐败工作转变到预防为主的制度建设的道路上来,这些问题的提出都是难以避免的。事实上,正是权力的膨胀和难以制约,使得一些良好的反腐败药方难以在我们的国度产生。据学者透露,世界上通行的官员家庭财产申报制度,因为一些高级别领导的巨大的反对声浪,迟迟无法在我国推行。这既非人民之福,更非执政党之福。■就在执政党向民众承诺“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之际,一项酝酿已经有些时日的工作——起草《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在中纪委的主导下,也已经展开。一位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士介绍说:“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个提法最早是吴官正书记提出,得到中央认可后,写入十六届三中全会报告,成为今后反腐败工作的一个整体思路。”这个文件的起草和内容指向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
在介绍到决策背景时,这位人士明确表示:“这么多年来反腐败斗争的经验教训表明,单纯依靠查案解决不了腐败问题,必须加大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制度反腐”专家李永忠向记者介绍说,过去反腐败实行的是三项工作格局(廉洁自律、查办大案要案、纠正不正之风)和两道防线(思想道德防线、党纪国法防线),新的思路是逐步将以惩处为主、以治标为主的反腐败斗争,转到以预防为主、以治本为主上来。在李看来,只有做好了制度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才能谈得上和腐败现象的战略决战。
惩治为主的反腐败思路的优点是容易收到立时的效果。所以,毫不奇怪的是,在一场政治风波之后,邓小平向新任不久的第三代领导集体交代,查几个腐败大案要案,以迅速树立在老百姓中的威信。事后的发展,正如人们已经看到那样,反腐败涉及官员级别越来越高,数量也越来越多。也正是在这个背景下,纪委系统成为一个与国家政权机构职能存在重叠的以办案为主的党务机构。严格来说,这与邓小平同志的思想并不完全一致。
李永忠介绍说,制度反腐的最早提出可以追溯到1980年8月18日。历经10年“文革”浩劫,有着三起三落非凡经历的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深刻指出:“最重要的是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党内监督检查的机构,无疑就是纪委系统。
在中国这样一个公务员体系庞大、党政某种程度上还难以完全分开的国家,以惩处为主的反腐败思路,迟早要陷入两种困难境地:
第一,查处的成本越来越高。目前,全国县(处)以上领导干部就有40多万。可以设想,任何放弃制度建设或者片面强调教育为主的反腐败思路,以及惩处为主的反腐败思路迟早要陷入难以承受其重的地步。成本日益增加,牵扯面越来越广。中纪委特约研究员邵道生认为,现在的反腐败,对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出现的一些腐败现象“秋后算账”就已经相当困难。因为搞这类腐败,“只有位高权重的‘地方性高级干部’的‘第一把手’才行”,这也就从反腐败对象的“组织结构”上决定了这场“持久战”的难度和持久度。
第二,如果处理不好,还要面对反腐者自身腐败的问题。本刊10月(上)《“问题官员”为何觊觎检察长职位?》的报道已经生动地说明了这一点。随着去年全国第一个地级市纪委书记的被查处,这个问题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根据媒体的报道,当时那个案子引起了胡锦涛总书记的高度重视。记者在以往和地方纪委系统的接触中,也曾经发现有的纪委系统官员办案存在一些严重不规范的地方,比如与说情者的密切来往等等。如果这个问题蔓延开来,反腐败工作会陷入多大的混乱,可想而知。
就目前来看,人们普遍关心第一个问题。我们看到,人们对先行权力体制的弊端的反思、对具体措施的反思和建议越来越多。比如有的学者主张纪委系统要从办案为主转变为监督为主,有的学者提出要研究党委书记如何承担政治和法律责任的问题。据中央党校《学习时报》披露,前不久全国党校系统召开了一次“法治、宪政与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的理论研讨会。会上对于近几年出现的省、市、县的地方党委书记兼任人大主任的利弊进行了激烈的争论。
这些反思,表面上与具体的查案办案关系不大,但是,一旦反腐败工作转变到预防为主的制度建设的道路上来,这些问题的提出都是难以避免的。事实上,正是权力的膨胀和难以制约,使得一些良好的反腐败药方难以在我们的国度产生。据学者透露,世界上通行的官员家庭财产申报制度,因为一些高级别领导的巨大的反对声浪,迟迟无法在我国推行。这既非人民之福,更非执政党之福。■
<P>路漫漫其修远兮,各位慢慢去求索吧~~</P>[em05]
<P>好难啊!基本不大可能!</P>[em05]
是很难,可能各国都在找办法吧!
制度反腐才是根本~
好解决,俗话说的好:“上梁不正下梁歪,歪葫芦结不出好瓢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