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说一下,这算什么事?蓉男子捅死同事逃亡13年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3 19:46:49


蓉男子捅死同事逃亡13年 北漂当上厨师长
13年前,家住成都市武侯区的邓武(化名)不满王师傅持刀闯入家中大吵大闹,一刀捅倒了对方。

  连夜逃跑后,他凭着厨师的技艺,流窜在河南、安徽、陕西各地混饭吃。其间,他成功“漂白”身份,不仅结婚生子,还进京“北漂”,当上了某大型饭店的总厨师长。

  “事业发展得越好,我心里就越害怕被抓。”11月7日,落网后的邓武说。

  替父出气 他一刀捅死人

  13年前,邓武的父亲邓师傅在成都市武侯区某中专学校任大灶总厨师长,有段时间,他的自行车经常被放气,晒在单位的衣服也被人扯坏。听说是同事王师傅干的,邓师傅找到他,双方大吵一架。

  当晚,王师傅喝醉了酒,冲到邓家,摸出一把匕首,口中骂骂咧咧。当时只有邓武和妈妈在家,邓武被骂急了,上前抢下王师傅的匕首,顺势杀到他背上,随后逃离。王师傅因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当晚,武侯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找遍周边旅馆、酒吧,不见邓武踪影。数天追缉无果后,公安机关将邓武上网追逃。

  妻子暴露 丈夫随后被抓

  最近,民警来到邓武的老家遂宁了解他的下落,从村民口中得知,邓师傅如今在广汉生活,他的儿子邓武可能在北京打工。

  “在广汉,我们在邓师傅住处蹲守,发现有一名30多岁的神秘女子出现过,她年龄和邓武相符,还带着一个小女孩,在邓家只呆了一天就离开了。当时怀疑此人可能是邓武的妻子,我们一路跟踪她到了崇州。一问周围邻居,说是她丈夫在北京打工,自称是安徽人,说的却是满口四川话。”办案民警说,在崇州警方配合下,调查女子丈夫的照片一看,果然是邓武。

  11月7日中午,民警蹲守几天后,在崇州一家网吧将返回成都的邓武抓获。

  北漂闯荡 当了总厨师长

  邓武说,出事当晚,他就坐上火车往河南方向跑,在那里做厨师。过了半年,经人介绍到安徽蚌埠做厨师。

  他谎称自己是黑户,重新申请到了一个全新的身份信息。之后,他离开蚌埠,辗转到陕西西安,一干就是7年。其间,他曾回过四川,和崇州女子刘清(化名)结婚后,生下了一个女儿。

  3年前,邓某为了更好的发展,离开妻女到北京谋生活,在一家大型饭店做厨师。被抓前,他已当上了总厨师长。

  华西都市报记者卢佳丽

http://sc.sina.com.cn/news/s/2011-11-12/259-81870.html

个人认为这个厨师有点S13,捅了就捅 ,跑什么鸟路

直接去自首,就说对方持械行凶,防卫中伤人。

大不了判一个防卫过当

蓉男子捅死同事逃亡13年 北漂当上厨师长
13年前,家住成都市武侯区的邓武(化名)不满王师傅持刀闯入家中大吵大闹,一刀捅倒了对方。

  连夜逃跑后,他凭着厨师的技艺,流窜在河南、安徽、陕西各地混饭吃。其间,他成功“漂白”身份,不仅结婚生子,还进京“北漂”,当上了某大型饭店的总厨师长。

  “事业发展得越好,我心里就越害怕被抓。”11月7日,落网后的邓武说。

  替父出气 他一刀捅死人

  13年前,邓武的父亲邓师傅在成都市武侯区某中专学校任大灶总厨师长,有段时间,他的自行车经常被放气,晒在单位的衣服也被人扯坏。听说是同事王师傅干的,邓师傅找到他,双方大吵一架。

  当晚,王师傅喝醉了酒,冲到邓家,摸出一把匕首,口中骂骂咧咧。当时只有邓武和妈妈在家,邓武被骂急了,上前抢下王师傅的匕首,顺势杀到他背上,随后逃离。王师傅因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当晚,武侯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找遍周边旅馆、酒吧,不见邓武踪影。数天追缉无果后,公安机关将邓武上网追逃。

  妻子暴露 丈夫随后被抓

  最近,民警来到邓武的老家遂宁了解他的下落,从村民口中得知,邓师傅如今在广汉生活,他的儿子邓武可能在北京打工。

  “在广汉,我们在邓师傅住处蹲守,发现有一名30多岁的神秘女子出现过,她年龄和邓武相符,还带着一个小女孩,在邓家只呆了一天就离开了。当时怀疑此人可能是邓武的妻子,我们一路跟踪她到了崇州。一问周围邻居,说是她丈夫在北京打工,自称是安徽人,说的却是满口四川话。”办案民警说,在崇州警方配合下,调查女子丈夫的照片一看,果然是邓武。

  11月7日中午,民警蹲守几天后,在崇州一家网吧将返回成都的邓武抓获。

  北漂闯荡 当了总厨师长

  邓武说,出事当晚,他就坐上火车往河南方向跑,在那里做厨师。过了半年,经人介绍到安徽蚌埠做厨师。

  他谎称自己是黑户,重新申请到了一个全新的身份信息。之后,他离开蚌埠,辗转到陕西西安,一干就是7年。其间,他曾回过四川,和崇州女子刘清(化名)结婚后,生下了一个女儿。

  3年前,邓某为了更好的发展,离开妻女到北京谋生活,在一家大型饭店做厨师。被抓前,他已当上了总厨师长。

  华西都市报记者卢佳丽

http://sc.sina.com.cn/news/s/2011-11-12/259-81870.html

个人认为这个厨师有点S13,捅了就捅 ,跑什么鸟路

直接去自首,就说对方持械行凶,防卫中伤人。

大不了判一个防卫过当
这样跑路会不会加重罪行?
智动铅笔 发表于 2011-11-13 11:04
这样跑路会不会加重罪行?
多亏在场还有第三者。。否则真洗不清,不过第三者也是当事人的老妈,,,法官有权利不认她得口供。
1、从新闻里基本很难了解真实案件情况,记者因为无知、偏见、立场等诸多原因对案件的表述往往会有相当程度的失真。
2、正当防卫这个东西不是由当事人说了算的,需要现场勘验、尸检、证人证言等诸多证据来证明,即使是记者的表述,这个倒霉孩子也很可能不算正当防卫,因为记者说的是“被骂急了”,而不是人身受到了暴力威胁才反抗的。


防卫过当这种事,没大家想像中那么好使,可以当个免罪金牌什么的。
举个案例吧, 一男子被几名年轻人围住,双方发生互殴,过程中男子头部被一名青年用石头掷成轻微伤,然后该男子用水果刀将两名青年从其背部捅成重伤,肝破裂之类的。最后判决结果是:故意伤害,三年起刑。
冲突原因嘛,青年们说是男子调戏他们的同事,当然男子是否认的,被调戏姑娘当天烂醉如泥,无法作证了。

“顺势杀到他背上”,杀到背上,如果是指刀从背后捅入,那被害人当时应该已经在逃跑了,背对嫌疑人,还是被捅死了,这个主观恶性很大。
从这份报道上看,仅仅因为被“骂急了”,而夺下匕首将其砍死,那说明不法侵害根本没有发生,构不成防卫过当。
他还跑路了,这么多年,现场也没法重新勘验了。基本上,证据对他非常不利。
逃跑倒是不会加重罪行,但是减刑的可能也木有了。

防卫过当这种事,没大家想像中那么好使,可以当个免罪金牌什么的。
举个案例吧, 一男子被几名年轻人围住,双方发生互殴,过程中男子头部被一名青年用石头掷成轻微伤,然后该男子用水果刀将两名青年从其背部捅成重伤,肝破裂之类的。最后判决结果是:故意伤害,三年起刑。
冲突原因嘛,青年们说是男子调戏他们的同事,当然男子是否认的,被调戏姑娘当天烂醉如泥,无法作证了。

“顺势杀到他背上”,杀到背上,如果是指刀从背后捅入,那被害人当时应该已经在逃跑了,背对嫌疑人,还是被捅死了,这个主观恶性很大。
从这份报道上看,仅仅因为被“骂急了”,而夺下匕首将其砍死,那说明不法侵害根本没有发生,构不成防卫过当。
他还跑路了,这么多年,现场也没法重新勘验了。基本上,证据对他非常不利。
逃跑倒是不会加重罪行,但是减刑的可能也木有了。
我估计不会被判的很重,3-5年也差不多了。找个好律师甚至能判个缓刑。
有其母亲作证,总是有利的。当然要给对方家属赔些钱
对方持刀进其家  有这个事实的认定的话 起码不会死刑吧
正面捅对方两刀,然后再砍自己两刀,手上割两刀……
ppkshock 发表于 2011-11-14 11:23
正面捅对方两刀,然后再砍自己两刀,手上割两刀……
你以为法医连自伤都验不出来?
甚至不需要法医,有经验的警察看伤口就能明白怎么回事
YsMilan 发表于 2011-11-16 09:56
你以为法医连自伤都验不出来?
甚至不需要法医,有经验的警察看伤口就能明白怎么回事
这样子的话。。。。

那让自家的人正面捅自己二刀,能看出来吗?
xhjc114 发表于 2011-11-16 10:35
这样子的话。。。。

那让自家的人正面捅自己二刀,能看出来吗?
身高,力量,下手时的心态...造成的伤口会因人而异,不是学法医的,只大概知道点
YsMilan 发表于 2011-11-16 10:47
身高,力量,下手时的心态...造成的伤口会因人而异,不是学法医的,只大概知道点
:D一句话,还是要看办案的人站在什么角度,用什么心态去办这个案子

世间就怕认真二字
      动刀就是自找麻烦~~
      从开始练拳,师傅就教育打架只能用拳头。虽然自己很不成器,别的没学会,这点到是一直在遵守--就连抓小蟊贼也最多扛个棒子~~
szy1183 发表于 2011-11-14 10:27
我估计不会被判的很重,3-5年也差不多了。找个好律师甚至能判个缓刑。
有其母亲作证,总是有利的。当然要给 ...
3-5年,这个太扯了
最少20年
szy1183 发表于 2011-11-14 10:27
我估计不会被判的很重,3-5年也差不多了。找个好律师甚至能判个缓刑。
有其母亲作证,总是有利的。当然要给 ...
如果当事人是个富二代,我看你可能不会这样说。
szy1183 发表于 2011-11-14 10:27
我估计不会被判的很重,3-5年也差不多了。找个好律师甚至能判个缓刑。
有其母亲作证,总是有利的。当然要给 ...
对方仅仅是个治安问题,他这个是故意伤害,已经属于刑事案件了。

而且死人的故意伤害少不了,3-5年可能性基本没有,找个好律师还缓刑那是连想都别想。
持刃入室,其母若被杀谁负责?能不能以此为理由
wawo1 发表于 2011-11-21 19:03
如果当事人是个富二代,我看你可能不会这样说。
那说明你看低我了,在我眼里,法律没有富二代这一说。你以为我跟你一样俗啊

古猛龙 发表于 2011-11-21 19:16
对方仅仅是个治安问题,他这个是故意伤害,已经属于刑事案件了。

而且死人的故意伤害少不了,3-5年可能 ...


别人带着刀跑他家里来行凶,你居然说只是个治安问题,我却认为逃亡男子属于过当防卫而已
古猛龙 发表于 2011-11-21 19:16
对方仅仅是个治安问题,他这个是故意伤害,已经属于刑事案件了。

而且死人的故意伤害少不了,3-5年可能 ...


别人带着刀跑他家里来行凶,你居然说只是个治安问题,我却认为逃亡男子属于过当防卫而已
oo7yjg 发表于 2011-11-13 15:57
1、从新闻里基本很难了解真实案件情况,记者因为无知、偏见、立场等诸多原因对案件的表述往往会有相当程度的 ...
特认同你说的第一点!


既然他是厨师,为什么不庖丁解牛呢?

既然他是厨师,为什么不庖丁解牛呢?
防卫过当应该挨不上,从顺势扎到背上一句可以看出,侵害人已准备跑了,危险状态已消除,此时已不存在防卫理由了。这个应该是激情杀人,死刑不至于,10年以上是肯定的。
771005851019 发表于 2011-11-14 00:45
防卫过当这种事,没大家想像中那么好使,可以当个免罪金牌什么的。
举个案例吧, 一男子被几名年轻人围住, ...
亲 面对面抱在一起一样可以“顺势杀到他背上”的 这要看法医验伤结果来判断
只要好好工作,逃犯也可以出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