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个小悦悦《四川5岁幼童被货车撞死 目击者称其遭反复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6 03:3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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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的母亲向记者指认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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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10来米长的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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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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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车辆

10月20日上午,四川省泸州市泸县云锦往立石方向公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货车撞倒一名放学回家的5岁小孩,致其当场死亡。泸州全搜索江阳南路十二号社区也有网友报料,10月20日天中午11点左右,泸县云锦镇云丰村一货车司机撞到一小孩(还在读幼儿园的小孩)后,小孩被撞后,又站了起来,没想到被货车再次碾压,最终面目全非,当场死亡!

昨日下午3时,泸州晚报记者赶到事故现场。一辆车牌号为川E23305的货车停在公路一侧,交警正在现场维护秩序。记者看到,路面上有一条长长的血迹,从货车身后几米远处一直延伸到货车车头位置,死者的遗体还卡在货车左前轮下。

一名30多岁的女子双眼红肿,跪倒在货车旁。据附近居民介绍,这名妇女就是死者熊茂科的母亲魏文玲,他们一家是云锦镇云丰村人。魏文玲告诉记者,儿子熊茂科今年5岁,还在上幼儿园。上午11点放学后,熊茂科和几个小朋友一起回家,没想到快到家门口了,竟然发生了意外。“有人来喊我,我跑出去一看,儿子就卡在车轮下。”魏文玲痛哭失声。

目击者:小孩被卷进车轮拖行了10米
同村的张世芬是这起事故的目击者。事发时,她正好走在几个小孩的后面。“那个货车是迎面开过来的,娃儿(死者)在路边上走。”张世芬指了指马路一侧划的白线,“靠边走的,没有超出这根线。”张世芬回忆,货车好像是碰到了熊茂科的右耳,“娃儿被碰倒后,又马上翻身爬起来,去捡落在地上的雨伞。”

接下来的情景令张世芬目瞪口呆,“我看到车子往后退了一点又往前,娃儿就被卷到车轮下,然后车子继续朝前开了大概10米。”张世芬说,她当时就在几个小孩身后十多米远,货车开到她面前时,她清楚地看到车轮下的小孩已经血肉模糊。“你干啥子?还不停下来!”最终,货车在张世芬的面前停下了。“他(司机)下车后还骂了一句,然后转身就走。”张世芬说。

警方:会尽快查清事故原因
昨日下午,泸州晚报记者在云锦镇派出所见到了肇事司机敖勇。现年35岁的敖勇是泸县立石人,据他称,事发时他驾驶货车从云锦到立石。记者询问事发经过,他却闭口不谈,只是说,“我会积极赔偿,他们(死者家属)要好多我就赔好多。”

截至泸州晚报记者发稿时,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还在进行中。对于目击者和网友“货车故意反复碾压小孩致死”的说法,警方称,目前仅初步完成了现场勘察,暂时无法认定肇事司机行为是否存在主观故意。“事故还需要进一步调查。”警方表示,“会尽快查清事故原因,给死者家属一个交代。
http://news.qq.com/a/20111021/00 ... G=CLIENT.QQ.3493_.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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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的母亲向记者指认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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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10来米长的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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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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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车辆

10月20日上午,四川省泸州市泸县云锦往立石方向公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货车撞倒一名放学回家的5岁小孩,致其当场死亡。泸州全搜索江阳南路十二号社区也有网友报料,10月20日天中午11点左右,泸县云锦镇云丰村一货车司机撞到一小孩(还在读幼儿园的小孩)后,小孩被撞后,又站了起来,没想到被货车再次碾压,最终面目全非,当场死亡!

昨日下午3时,泸州晚报记者赶到事故现场。一辆车牌号为川E23305的货车停在公路一侧,交警正在现场维护秩序。记者看到,路面上有一条长长的血迹,从货车身后几米远处一直延伸到货车车头位置,死者的遗体还卡在货车左前轮下。

一名30多岁的女子双眼红肿,跪倒在货车旁。据附近居民介绍,这名妇女就是死者熊茂科的母亲魏文玲,他们一家是云锦镇云丰村人。魏文玲告诉记者,儿子熊茂科今年5岁,还在上幼儿园。上午11点放学后,熊茂科和几个小朋友一起回家,没想到快到家门口了,竟然发生了意外。“有人来喊我,我跑出去一看,儿子就卡在车轮下。”魏文玲痛哭失声。

目击者:小孩被卷进车轮拖行了10米
同村的张世芬是这起事故的目击者。事发时,她正好走在几个小孩的后面。“那个货车是迎面开过来的,娃儿(死者)在路边上走。”张世芬指了指马路一侧划的白线,“靠边走的,没有超出这根线。”张世芬回忆,货车好像是碰到了熊茂科的右耳,“娃儿被碰倒后,又马上翻身爬起来,去捡落在地上的雨伞。”

接下来的情景令张世芬目瞪口呆,“我看到车子往后退了一点又往前,娃儿就被卷到车轮下,然后车子继续朝前开了大概10米。”张世芬说,她当时就在几个小孩身后十多米远,货车开到她面前时,她清楚地看到车轮下的小孩已经血肉模糊。“你干啥子?还不停下来!”最终,货车在张世芬的面前停下了。“他(司机)下车后还骂了一句,然后转身就走。”张世芬说。

警方:会尽快查清事故原因
昨日下午,泸州晚报记者在云锦镇派出所见到了肇事司机敖勇。现年35岁的敖勇是泸县立石人,据他称,事发时他驾驶货车从云锦到立石。记者询问事发经过,他却闭口不谈,只是说,“我会积极赔偿,他们(死者家属)要好多我就赔好多。”

截至泸州晚报记者发稿时,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还在进行中。对于目击者和网友“货车故意反复碾压小孩致死”的说法,警方称,目前仅初步完成了现场勘察,暂时无法认定肇事司机行为是否存在主观故意。“事故还需要进一步调查。”警方表示,“会尽快查清事故原因,给死者家属一个交代。
http://news.qq.com/a/20111021/00 ... G=CLIENT.QQ.3493_.0
这说明什么?最近这事井喷了。
这货还挺有钱?小孩家长不要赔钱,只要赔命呢?


做为1个5岁从大客车轮下爬出来的我,我更相信是命运,我从没怪过任何人.

做为1个5岁从大客车轮下爬出来的我,我更相信是命运,我从没怪过任何人.


要治从根上,父母应该对14岁以下的孩子负全责。10米应该是惯性。大货车冲个10米不费劲。

要治从根上,父母应该对14岁以下的孩子负全责。10米应该是惯性。大货车冲个10米不费劲。
现在的家长对安全问题有点粗心大意。
5岁读幼儿园的小孩子

这么小,放学了居然不去接送,反而让他和其他小朋友一起回家
请问这父母在怎么当的?

作为当地人,那马路对小朋友的危险性有多少难道还不知道么?尼玛的逼我说脏话,这混账父母和垃圾死机

我再说一遍,

二次碾压以故意杀人论罪!

而不是什么狗屁交通肇事。

否则,压伤不如压死只会越来越多!!!
记者询问事发经过,他却闭口不谈,只是说,“我会积极赔偿,他们(死者家属)要好多我就赔好多。”
------------------------------------------------------------------------为这句话登陆。只想说一句:你把人命当什么了,去死,人渣


10米长的血迹啊!

一个小孩子,这样血都流光了..

10米长的血迹啊!

一个小孩子,这样血都流光了..
要治从根上,父母应该对14岁以下的孩子负全责。10米应该是惯性。大货车冲个10米不费劲。
惯性是"往后退了一点又往前"????您在说反话吧14岁以下


张世芬指了指马路一侧划的白线,“靠边走的,没有超出这根线。”


从图上看,这个小孩不在路中间也差不多远。
谁的责任还不好说。

看起来司机方向是往右打的,倒像是在避让突然横穿马路的

张世芬指了指马路一侧划的白线,“靠边走的,没有超出这根线。”


从图上看,这个小孩不在路中间也差不多远。
谁的责任还不好说。

看起来司机方向是往右打的,倒像是在避让突然横穿马路的
二次碾压这个说法也太扯了,第一次明明是把小孩挂倒了,这也算碾压?现在的妓者真的为了吸引眼球什么都不顾了
这个跟小悦悦的事也没有可比性,小月月事件中2个肇事司机逃逸,周围18个路人的冷漠才是关键,这个事件中司机没有逃逸,路人也没有袖手旁观,第二个“小悦悦”?
历史不能忘却 发表于 2011-10-21 18:00
记者询问事发经过,他却闭口不谈,只是说,“我会积极赔偿,他们(死者家属)要好多我就赔好多。”
-------- ...
难道你要人家说,我绝对不赔,打死都不赔?一个开货车的,又不是开宝马的,充其量一个打工的,一个月能有多少钱?说这话充分说明司机认罪态度非常好,别动不动就被媒体牵着鼻子走了
意外而已,中国人太多,天天出车祸也不稀奇,不用上纲上线。
刚才TX弹出过吧
我关注的是最后一句,大意是警方说暂无证据认定司机是故意
里面的评论不看也罢了
5岁读幼儿园的小孩子 这么小,放学了居然不去接送,反而让他和其他小朋友一起回家
顶你一个。昨天刚在电视上看公安部打拐的主任说,父母失职是案件多发的三大原因之一。
垃圾司机、垃圾父母外加垃圾妓者。
bifge5 发表于 2011-10-21 18:12
二次碾压这个说法也太扯了,第一次明明是把小孩挂倒了,这也算碾压?现在的妓者真的为了吸引眼球什么都不顾 ...
呵呵,如果事实真相确如文中所描述。
那么,第一次接触是交通肇事,第二接触是后退了一点之后的向前碾压,这是故意杀人,这个跟肇事逃逸的确没有可比性。而目击者拦截了肇事车辆,这个跟小悦悦的事件也没有可比性。

urolxc 发表于 2011-10-21 18:07
惯性是"往后退了一点又往前"????您在说反话吧14岁以下


溜车?小半坡? 不明真相 不做判断
urolxc 发表于 2011-10-21 18:07
惯性是"往后退了一点又往前"????您在说反话吧14岁以下


溜车?小半坡? 不明真相 不做判断
大胃王 发表于 2011-10-21 18:56
呵呵,如果事实真相确如文中所描述。
那么,第一次接触是交通肇事,第二接触是后退了一点之后的向前碾压 ...
一面之词而已。
就算按他的说法,
货车的左边挂到了小孩的右耳,那小孩当时处在什么位置?
父母的职责也要追究。
我艹
这事太不和谐了吧。。。
妈的
这样的人就该碎尸万段
没有更多信息的情况下,对事故本身我不发表评论。
不过我觉得,要是以假设“司机心里就是认为轧伤不如轧死”为依据来讨论类似事件,那以后任何交通事故都可以如法炮制的,其逻辑跟彭宇案法官的逻辑是一样的。那怕司机心里真的这么想,举证还是应由受害方进行的吧,没有过硬的证据,很难采信啊。
我只是觉得这个孩子的位置 有些奇怪。。。
如果 真的只是刮倒了? 那孩子倒地以后 再站立起来 至少一秒。。。
而这段时间 车不可能停着不动 肯定要滑行一段距离
按照路人所说 去捡雨伞的话又撞到了 只可能是车的后面撞到了。。。
这个时候司机可能看了一下车前轮 没发现异常 又继续开了后来发现车下有人。。。
不过 这个孩子 怎么跑到前轮去的。。。然后拖曳的痕迹又是在马路中央,与目击人说的差距有点大。。。
感觉 这个目击人说的 很怪。。。。

另 现在的孩子真要看好。。。小时候 在马路旁边玩儿 被警察骂过一次的路过。。。
emzhang 发表于 2011-10-21 20:39
我只是觉得这个孩子的位置 有些奇怪。。。
如果 真的只是刮倒了? 那孩子倒地以后 再站立起来 至少一秒。。 ...
恩,首先血迹是在路中间,另一个就是按照目击者说的,应该是后轮再压一次才对的上吧。
isspd 发表于 2011-10-21 20:44
恩,首先血迹是在路中间,另一个就是按照目击者说的,应该是后轮再压一次才对的上吧。
看拖曳的痕迹是连续的。。。而且有一个折线。。。
应该是司机撞到了然后司机倒了一下 以为车下没有人 就又开了 发现有人又停下了。。。
如果这样的话 那这个孩子就真心是在路中央了。。。
我觉得可能是这个孩子 突然出现在路中央的可能性 大一点。。。
作为一个父亲,有点心酸
hhffcc 发表于 2011-10-21 20:02
一面之词而已。
就算按他的说法,
货车的左边挂到了小孩的右耳,那小孩当时处在什么位置?
目前确是一面之词,肇事者和警方都没有对此确认。
所以,俺给俺的评论加了个前提,也只能如此,不然没法说话了。

然后,就您说的,“就算按他的说法”,那么就不大用讨论其他了。
无论第一次接触是谁交通违章,
发生了后退之后再前进的第二次接触都是一件令人恐怖的事。

甚至哪怕我们假设小女孩是忽然冲到路中间的——这是比较极端的一种假设。
也从来没有一条法律也没有一种道德观念允许任何一个司机倒车再碾一下。

在我看来,发生倒车时,那么第一次接触已经结束,这属于交通肇事。
再碾上来,这就是有主观故意的杀人行为了,不属于正常的交通行为,不属于交通法规管辖范畴。

一己之见,若有谬误,还请包涵。
小孩的监护人有没有责任呢!
大胃王 发表于 2011-10-21 21:22
目前确是一面之词,肇事者和警方都没有对此确认。
所以,俺给俺的评论加了个前提,也只能如此,不然没法 ...
第一次碰上就没有重伤,那有什么必要撞死?

一般认为撞第二下是因为撞死的经济损失没有撞残高。
这个既然能站起来就不存在这种情况,也就没有故意撞第二下的动机。
制止”司机心里就是认为轧伤不如轧死“只有一种办法,在国家做不到全部赡养受害人的情况下,让所有开车的交强制第3方人身保险,保额要提高到100万左右。适量增加每个开车的保费。
同时,对2次碾压按谋杀死刑判决,嫌犯所有财产全归受害人或家属所有。对非私家车,车辆拥有单位要做第2民事被告对受害人进行赔偿。
hhffcc 发表于 2011-10-21 21:37
第一次碰上就没有重伤,那有什么必要撞死?

一般认为撞第二下是因为撞死的经济损失没有撞残高。
嗯,俺觉得,考虑问题有两个方面。
一个方面是考虑相关人员的立场,道德水准,思维方式,价值取向等等。
另一个方面是考察其行为。

个人感觉第二个方面更容易观察,也更容易客观判断。

如果所谓目击者描述有误,那事情可能是另外一种情况。
以其描述为准判断的话,倒车之后,再次前行,您认为这是一种什么行为呢?
如果他没有发现事故发生,平白无故的倒车……
如果他知道发生事故,再次把受害者碾于轮下……

俺能想到的,就这么多了。
大胃王 发表于 2011-10-21 22:28
嗯,俺觉得,考虑问题有两个方面。
一个方面是考虑相关人员的立场,道德水准,思维方式,价值取向等等。 ...
出于截然不同的目的,也有可能做出类似的行为。

至于可能性,27楼的兄弟已经分析过了
这个就是一个交通事故,两码事.
yang064325 发表于 2011-10-21 20:11
我艹
这事太不和谐了吧。。。
妈的
以前看过你的贴,不像是出口成脏呀?号被盗了?
大胃王 发表于 2011-10-21 18:56
呵呵,如果事实真相确如文中所描述。
那么,第一次接触是交通肇事,第二接触是后退了一点之后的向前碾压 ...
从文章和图片上看,第一次的接触只是把孩子挂倒了,孩子之后自己爬起来了,然后去捡伞,这时候伞的位置在哪?肯定不在白线外面,不然孩子死的位置不会在路中间,在孩子去路中间捡伞的时候司机有2种可能,1种是看到了,想到撞残不如撞死,于是故意开车撞死孩子。1种是没看到,因为司机很有可能看不到车头正下方弯腰捡伞的小孩子,司机在第一次接触后倒车,然后看车周围没人,于是继续开车
如果司机当时看到了小孩站起来去车前捡伞,为什么要故意撞死小孩呢?毕竟挂倒小孩后,小孩自己站起来了,还能去捡伞,说明小孩受伤很轻,所以那种撞残不如撞死的说法在这里不合适,个人认为第二种可能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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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记者与泸县交警大队长李泽坤取得了联系。
据他介绍,事故发生后便引起了交警及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
经过民警的现场勘验,围观者所猜想的货车反复碾压的可能性较小。

“孩子的背部没有碾压痕迹,刹车拖痕是连续性的。”李泽坤表示,

这两项现场勘验结果都在一定程度上表明货车应该不存在反复碾压。”
isspd 发表于 2011-10-21 20:22
没有更多信息的情况下,对事故本身我不发表评论。
不过我觉得,要是以假设“司机心里就是认为轧伤不如轧死 ...
同意,很多人只是凭着【技者】的一面之词单方面发泄

emzhang 发表于 2011-10-21 20:39
我只是觉得这个孩子的位置 有些奇怪。。。
如果 真的只是刮倒了? 那孩子倒地以后 再站立起来 至少一秒。。 ...


话说人小时候被多骂几次 可能就会减少很多悲剧
但是真正悲剧的是 一些父母在该骂自己孩子的时候不闻不问不说 甚至采取鼓励的态度  出了事情就开始……
emzhang 发表于 2011-10-21 20:39
我只是觉得这个孩子的位置 有些奇怪。。。
如果 真的只是刮倒了? 那孩子倒地以后 再站立起来 至少一秒。。 ...


话说人小时候被多骂几次 可能就会减少很多悲剧
但是真正悲剧的是 一些父母在该骂自己孩子的时候不闻不问不说 甚至采取鼓励的态度  出了事情就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