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弱的问个问题:当妻子亡故之后,丈夫对岳父母是否有赡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19 13:07:07
情景假设,妻子是独生子女,因为意外亡故,那么身为丈夫的人,是否对年迈的岳父母有赡养义务?

在写东西的时候碰到的一个疑问,特来询问一下下。

情景假设,妻子是独生子女,因为意外亡故,那么身为丈夫的人,是否对年迈的岳父母有赡养义务?

在写东西的时候碰到的一个疑问,特来询问一下下。

獨生女妻子死亡,丈夫可以繼承岳父母的財產,那麼相對就應該有承擔贍養的義務
我不知道,說下自己的猜測,同求科普
查了下

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之间是一种姻亲关系,在正常情况下,儿媳与女婿均不能作为公、婆、岳父、岳母的法定继承人。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大致可以分为以下车种情况:
   1、丧偶儿媳或女婿,在丈夫或妻子死亡后,一直与公婆或岳父母一起生活的,或者虽然不在一起生活,但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主要赡养的义务,则她(他)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具有与其他的继承人同样的继承地位。

   2、丈夫或妻子死后,儿媳或女婿只对公、婆,或岳父母在经济上或生活上给予了一定的资 助或照顾,则不应列为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

   3、丈夫或妻子死后,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但在被继承人死亡前就再婚离开,离开后没有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继承。

   4、丈夫死后或妻子死后,儿媳、女婿对公婆、岳父母没有与之共同生活,也没有尽什么义务的,不具备继承资格,不享受继承权,也不存在给予补偿问题。 丧偶的儿媳与女婿继承公、婆、岳父、岳母的遗产不影响自己的孩子代位继承的权利。
没有,也不可能强制。
在独生子女恶政的时候,到政府部门那去闹吧
你准备杀妻了?
这个应该不是义务,有感情就多尽点力。
黑五哥v5
我到河北省來 发表于 2011-9-14 03:54
查了下

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之间是一种姻亲关系,在正常情况下,儿媳与女婿均不能作为公、婆、岳父 ...
讲得很详细,责任和权利现应是相互关联的。
黑5牛逼啊
summer12321 发表于 2011-9-14 10:35
黑5牛逼啊
黑老师这两天被那个杀妻的博客震精了。
责任和权利现应是相互关联的
回楼主:

配偶对对方的父母无赡养义务。原因为结婚年龄高于成年年龄,在婚后双方无法定承受抚养行为,故于夫妻双方的赡养义务中无相互交叉部分,双方只对己方父母有赡养义务。

当配偶一方亡故后,在分割身后财产时,法院会充分考虑亡故一方父母的生活条件与该家庭财产状况进行裁定,变相保护了被赡养人的权利。
三楼正解。
bigbluetooth 发表于 2011-9-14 11:33
黑老师这两天被那个杀妻的博客震精了。
   H5想杀妻了。原因么。大家知道的。。。
    没有义务但要看自己为人和对亡妻的感情了。我认识的一福建建筑商前妻去世十几年还照顾岳父。
视放弃岳父母的财产继承权为主,如果放弃,那么就没有义务,如果继承,那么有义务。另外就是从道德层面上的了。希望对您有帮助。
这样的事情就问问感情,问问无依无靠的老人
如果继承了妻子的遗产,是有赡养义务的
好办       再找个老婆 。。。。。。。。。。。。。。。。。。。
有义务,那房产是你的了。
黑五老师的问题太尖锐了
父母可以继承子女的遗产,所以在一方死亡的时候,其父母同样会继承相应的遗产。

而继承权与赡养义务是相连接的。无赡养义务,也无继承权。有了赡养行为,就获得了继承权。
xjy0791 发表于 2011-9-14 15:04
视放弃岳父母的财产继承权为主,如果放弃,那么就没有义务,如果继承,那么有义务。另外就是从道德层面上的 ...
问题就在于3楼的一般解释对丧偶女婿、儿媳相当不利。
独生子女除外,我们先看多子女的情况
假定子女口头约定共同赡养(比方4家每家每月出500),遗产平分。这种情况最常见。
那么一旦一家丧偶,那么他(她)面临的就是“儿媳或女婿只对公、婆,或岳父母在经济上或生活上给予了一定的资 助或照顾”
而非“一直与公婆或岳父母一起生活的……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主要赡养的义务”。
面临丧失继承权的危险。
因此,其这一条应当改为“继续履行原配等同赡养义务”而获得第一顺位。

然后我们来看独生子女的,特定情况下按照法律推导的结果更荒唐。
假定岳父一方自有退休金,无需物质赡养。
而在外地的丧偶女婿平时也无法共同生活。
及时他们感情很好,书信往来。
而国家有有权排除其第一顺位而执行“征收入国库”
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地方政府)即是运动员有是裁判员,又存在利益驱动。
存在法律漏洞。

嗯,更现实的例子是:女婿是丧偶华侨,房产面临拆迁。这种情况下政府就有相当的驱动力来“征收遗产”了。

林青豪 发表于 2011-9-14 23:07
问题就在于3楼的一般解释对丧偶女婿、儿媳相当不利。
独生子女除外,我们先看多子女的情况
假定子女口头 ...
你好像忘算外孙辈了。
林青豪 发表于 2011-9-14 23:07
问题就在于3楼的一般解释对丧偶女婿、儿媳相当不利。
独生子女除外,我们先看多子女的情况
假定子女口头 ...
如果有孙辈的话,就会继承母亲应得的那份,如果没有的话,就要看女婿对丈人付出的多少而定了,而且法庭肯定会采信丈人的意见多点。
林青豪 发表于 2011-9-14 23:07
问题就在于3楼的一般解释对丧偶女婿、儿媳相当不利。
独生子女除外,我们先看多子女的情况
假定子女口头 ...
如果有孙辈的话,就会继承母亲应得的那份,如果没有的话,就要看女婿对丈人付出的多少而定了,而且法庭肯定会采信丈人的意见多点。
林青豪 发表于 2011-9-14 23:07
问题就在于3楼的一般解释对丧偶女婿、儿媳相当不利。
独生子女除外,我们先看多子女的情况
假定子女口头 ...
如果有孙辈的话,就会继承母亲应得的那份,如果没有的话,就要看女婿对丈人付出的多少而定了,而且法庭肯定会采信丈人的意见多点。
林青豪 发表于 2011-9-14 23:07
问题就在于3楼的一般解释对丧偶女婿、儿媳相当不利。
独生子女除外,我们先看多子女的情况
假定子女口头 ...
如果有孙辈的话,就会继承母亲应得的那份,如果没有的话,就要看女婿对丈人付出的多少而定了,而且法庭肯定会采信丈人的意见多点。
林青豪 发表于 2011-9-14 23:07
问题就在于3楼的一般解释对丧偶女婿、儿媳相当不利。
独生子女除外,我们先看多子女的情况
假定子女口头 ...
如果有孙辈的话,就会继承母亲应得的那份,如果没有的话,就要看女婿对丈人付出的多少而定了,而且法庭肯定会采信丈人的意见多点。
林青豪 发表于 2011-9-14 23:07
问题就在于3楼的一般解释对丧偶女婿、儿媳相当不利。
独生子女除外,我们先看多子女的情况
假定子女口头 ...
如果有孙辈的话,就会继承母亲应得的那份,如果没有的话,就要看女婿对丈人付出的多少而定了,而且法庭肯定会采信丈人的意见多点。
林青豪 发表于 2011-9-14 23:07
问题就在于3楼的一般解释对丧偶女婿、儿媳相当不利。
独生子女除外,我们先看多子女的情况
假定子女口头 ...
如果有孙辈的话,就会继承母亲应得的那份,如果没有的话,就要看女婿对丈人付出的多少而定了,而且法庭肯定会采信丈人的意见多点。
林青豪 发表于 2011-9-14 23:07
问题就在于3楼的一般解释对丧偶女婿、儿媳相当不利。
独生子女除外,我们先看多子女的情况
假定子女口头 ...
如果有孙辈的话,就会继承母亲应得的那份,如果没有的话,就要看女婿对丈人付出的多少而定了,而且法庭肯定会采信丈人的意见多点。
林青豪 发表于 2011-9-14 23:07
问题就在于3楼的一般解释对丧偶女婿、儿媳相当不利。
独生子女除外,我们先看多子女的情况
假定子女口头 ...
如果有孙辈的话,就会继承母亲应得的那份,如果没有的话,就要看女婿对丈人付出的多少而定了,而且法庭肯定会采信丈人的意见多点。
权力与义务相统一,不赡养就没有亲缘关系,也就没有继承权。
black5 发表于 2011-9-14 23:30
你好像忘算外孙辈了。
不育无子很常见
xjy0791 发表于 2011-9-15 11:14
如果有孙辈的话,就会继承母亲应得的那份,如果没有的话,就要看女婿对丈人付出的多少而定了,而且法庭肯 ...
假定无外孙,儿子女婿3人按惯例各承担1/3赡养。
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解释女婿无权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