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房产证加名征税暂不全国推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6 06:56:01
类别:国内新闻   版名:城事   稿源:南方都市报   2011-08-27

http://gcontent.oeeee.com/8/18/8 ... log/db9/606ed3.html作者:综合 原创   手机看新闻 全国订报编辑此文 摘要:近日,南京率先出台新政策“房产证加名征税”,引发全国热论。有媒体称,国税总局正在着手研究具体意见。但国税总局回应称,暂时未听闻总局内部在研究实施意见。(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CFP供图
    南都讯 近日,南京率先出台新政策“房产证加名征税”,引发全国热论。有媒体称,国税总局正在着手研究具体意见。但国税总局回应称,暂时未听闻总局内部在研究实施意见。(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未听闻研究实施意见”

    日前,南京地税局通知,从23日起“交件”办理的房屋加名案例均须征收3%契税,具体的计税方式为“按双方约定份额的评估价格×契税税率3%”,如没有约定,则按双方各占50%来划分,即价值100万元的房屋加名须缴1.5万元的契税。24日下午,该局相关负责人又称,此事现在还“不确定”,要等总局批复,可能会有缓冲期。

    短期预计不会全国推行

    对此,国税总局方面表示:“南京房产证加名征契税,属于地方政府税收行为,短期来看,恐怕不可能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国税总局还表示,暂时未听说该局内部着手研究该政策实施意见。(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武汉按份额征4%契税

    有媒体称,目前除南京之外,成都、青岛、泉州、苏州、无锡等城市都已对此征收契税。记者昨日从武汉市房产交易中心了解到,目前武汉对婚前房产证加名按“赠与行为”对待,按加名方取得房产份额征收4%契税。 (综合)

类别:国内新闻   版名:城事   稿源:南方都市报   2011-08-27

http://gcontent.oeeee.com/8/18/8 ... log/db9/606ed3.html作者:综合 原创   手机看新闻 全国订报编辑此文 摘要:近日,南京率先出台新政策“房产证加名征税”,引发全国热论。有媒体称,国税总局正在着手研究具体意见。但国税总局回应称,暂时未听闻总局内部在研究实施意见。(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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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都讯 近日,南京率先出台新政策“房产证加名征税”,引发全国热论。有媒体称,国税总局正在着手研究具体意见。但国税总局回应称,暂时未听闻总局内部在研究实施意见。(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未听闻研究实施意见”

    日前,南京地税局通知,从23日起“交件”办理的房屋加名案例均须征收3%契税,具体的计税方式为“按双方约定份额的评估价格×契税税率3%”,如没有约定,则按双方各占50%来划分,即价值100万元的房屋加名须缴1.5万元的契税。24日下午,该局相关负责人又称,此事现在还“不确定”,要等总局批复,可能会有缓冲期。

    短期预计不会全国推行

    对此,国税总局方面表示:“南京房产证加名征契税,属于地方政府税收行为,短期来看,恐怕不可能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国税总局还表示,暂时未听说该局内部着手研究该政策实施意见。(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武汉按份额征4%契税

    有媒体称,目前除南京之外,成都、青岛、泉州、苏州、无锡等城市都已对此征收契税。记者昨日从武汉市房产交易中心了解到,目前武汉对婚前房产证加名按“赠与行为”对待,按加名方取得房产份额征收4%契税。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