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事故损失两千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3/29 18:47:14
2001年4月27日,全球劳工组织(ILO)宣布,全球每年有130多万工人(相当于每天有3300名工人)死于意外事故或与此相关的疾病。事故数量一直在增加,目前已达每年约2.5亿起。ILO还批评了雇主和政府忽视工人安全问题的趋势。同时,来自ILO的数据表明,亚洲国家的工伤死亡率尤其严重。
    中国的生产安全状况也无法乐观,就在2002年,连续几个月来,事故灾难像炸弹一样频繁地炸开。它炸毁了生产,炸伤了“安全”,也炸开了民众对“安全生产”的不信任。2002年刚刚上任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局局长王显政在日前的安全生产座谈会上也提到“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
    尽管如此,仍然有人很“理性”地为事故辩护,认为是“经济发展的必然”。乍听起来有道理,但也许正是这些“道理”促成了生产与安全间无法理顺的矛盾,增加了经营者甚至管理者对安全的淡漠。于是,从业人员也就有了实践“事故”的试验田。

    经济损失知多少?

    当人们大谈特谈安全事故并对事故责任人恨之入骨之时,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却被大多数人所忽视。
    著名“安全经济”专家罗云不久前对外公布了他的课题研究结果:中国2001年在安全生产方面所造成的损失相当于两个三峡大坝,如果建设一个三峡大坝按900多亿人民币算的话。
    这些数据怎么算出来的?
    1999年,中国地质大学工程学院院长罗云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一道,按国际标准,选取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的九个行业大中小型的国有、地方、乡镇、三资等类型企业,通过具有广泛代表性和针对性的抽样,历时两年多时间,得出了我们今天看到的调查结果。(见表一、表二)
    根据调查数据统计,基本分析如下:
    1. 90年代平均年直接损失占GDP的比例为1.01%;
    2. 90年代平均年直接损失均为583亿元人民币;
    3. 2001年事故直接损失高达950亿元,接近1000亿元;
    4. 如果考虑间接损失,按照国外研究结果,即事故直接损失比系数在1∶2至1∶10之间,取其四分位数4为直接比系数值,可以得出90年代年均损失总值约为2500亿元;
    5. 由于调查数据有限,造成分年度数据统计结果有波动。但是损失占GDP的比例总趋势是逐年减少,它反映了安全生产水平在90年代有逐步改善;
    6. 由于行业职业病发病率高,因此职业病费用占GDP的比例高达0.296%,是各行业平均值的八倍多。

    “两个三峡”的数据准不准?

    罗云及其课题组数据一经报出,社会立即一片哗然,一年两个三峡大坝的损失对于并不富裕的中国人来说,不亚于天文数字:
    2000亿人民币可以让中国老百姓消费15年;是北京市、上海市两年的职工总收入;是800万到1000万职工的全年劳动生产力;是一亿个农民全年的收成。
    数字真有这么大吗?
    据联合国有关资料统计,世界各国平均每年事故经济损失约占GDP的2.5%,照此推算,我国每年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在2000亿以上。
    也就是说,用正常推理,罗云的数据也并未夸张。尽管罗云及他的课题研究小组为这次统计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但他自己也承认,“这么庞大的工作难免会有误差”。而误差主要原因就是他们是依据“报上来的”数据进行分析。
    尽管他们的分析运用了大量国内外先进理论,但数据本身的精确一直使分析者头痛不已。
    报告中有这样一段话:
    在近千份有效调查表中,提供有间接损失的企业每年不足500个。为什么大多数企业没有提供间接损失?原因:
    一、度量问题:计算间接损失客观上是比较困难的问题,作为发生事故的企业主观也不希望准确计算。
    二、管理问题:对于事故的管理,我国目前主要强调伤亡之后的管理,包括数据报告和责任处理等。但没有对事故损失评价做出强制要求,同时也缺乏相应法规和标准。
    罗云对“数据”的不足有个清醒估计。在这里,我们并不是要怀疑罗云他们的努力,应当说,罗云及其团队为中国“安全经济”开了统计的先河。在此之前,尚还没有一个地方的上报材料里真正出现过“事故损失”。
    在罗云的资料库里,整齐地放着一叠为此次统计下发的各级文件,大红章很是惹眼。旁边资料柜里堆放着大量统计资料。工作的艰巨繁复于此可见一斑。
    数据“水分”有多大,这很难算,因为这是一个非常大的工程。首先,各企业必须有个真实的损失报表,这点就问题丛生。正如社会保障部工伤生育处乔处长所说:“企业是上报伤亡结果一个数,领取社保又一个数。”所以说要想做出一个经济损失统计,头一关就是数据源。
    我们先不谈罗云他们直接损失的真实性,因为那有一定的困难。先看一下他的间接损失是如何算出的。
    按照国际惯例,直、间接损失之比大都采用美国著名的工程师海因利希的1∶4。根据这种理论,先算出直接损失,再以5倍的直接损失数作为事故总损失的估数值。但这种方法过于简单,估数结果误差较大。(见表三)
    而罗云此次的直、间之比用的是1∶2,取的是比较低的数,理由是“虽然我们事故率比国外高十倍左右,但我们损失总量比国外低,比如我们赔偿的数目就没法与国外比”。
    罗云认为:不同国家间、直之比落差也很大,从1∶1到1∶10的范围都有。我们保守一点算到1∶2左右。去年我们直接损失高达950个亿,那么经济损失就是2000亿,也就是两个三峡大坝的数。
    但是,如果按海因利希之比来算的话,中国2001年经济损失就远远不止两个三峡大坝了。
    到底应该是个什么样的数,罗云说:那是一个“口径”问题。

    还有多少损失没法算?

    其实,还有许多损失没法统计。
    比如善后处理的政府管理费用。1998年“12·24”烟台事故,数百人遇难,事后处理几乎涉及整个烟台市政府,这些政府管理费用加上政府其它职能受阻所造成的损失,可以想像是个多大的数字。
    前些日子北京海淀区网吧的一把火更是无法算清的账。路透社从中国文化部得到数据:因为那把火,导致全国近40万家网吧被停业整顿。如此来说,这40万个经济实体无法正常运作,对网吧投资者造成的经济损失可想而知。
    企业是事故的具体承受体之一,企业被损害又往往损害着社会现行生产的顺利进行,这使得企业成为灾害链与经济链相互影响并相互制约的重要传导体。
    在江西万载县,因为今年两次爆炸,当地曾盛传要在两年内退出曾是本县支柱产业的爆竹市场。而去年APEC和今年美国独立纪念日所使用的爆竹烟花大部分来源于江西。如果万载未来两年后永远与烟花市场绝缘,对于资源枯竭的一个穷县来说,无异于“革了它的命”。
    再者,发生事故后,企业所遭受的损失不光包括物质毁损、人员伤亡以及生产中断所导致的经济损失,还有市场及其他利益损失。
    比如对企业信誉的伤害。美国三大化工公司之一的联合碳化物公司,就是由于发生大事故,业务逐年下降,最后没能逃脱被兼并的命运;中国石油勘探开发总公司因为有事故,在国际招标时也曾被拒绝准入。

    瞒报、漏报知多少?

    从1956年国务院发布《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到1994年劳动部《关于重申重特大伤亡事故报告工作有关规定及通知》都明文规定:发生重大、特大伤亡事故后,事发单位必须立即报告当地劳动部门和主管部门。有关地区和部门应立即逐级上报到劳动部,特大事故可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但许多地方出现了瞒报、漏报现象,致使国家发布的统计数字并不准确。
    2000年南京车站客运大厅发生火灾,数千平方米面积被烧光,但上报直接损失时,仅为50万元,这一数字在当时成为一大笑料。
    在南丹,掩盖事故也是矿主与当地领导们的拿手好戏,从当地火葬场记录中查出,2000年事故死亡259人,他们只报了57人;2001年1~7月,因事故死亡264人,只报了94人。
    在山西河津县,连续三年的上报结果中,瞒报了17起共85人的死亡。
    这些还是有案可查的。如果算上无法查找的,更是数不胜数。
    曾在矿区工作过的人说:“每年报上去的数目大都是大事故伤亡,小事故大都就地化解了,而累计起来,伤亡人数多的还是小事故。”
    所以,对于安全事故所统计上来的数字,许多专家直截了当地说“有很大疑问,不可靠”。
    还有一个很明显的例子,据知情人讲,劳动部在事故统计中,存在着一个重大疑问:重伤者少于死亡者,这明显不合理。按照常理,重伤者数目应是死亡者的三倍。
    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2000年,中央二台与浙江宁波一个县的领导发生了争论,起因于这个县每年因“冲床”引起的断指断臂事故的统计,县里负责人说是每年500起,中央二台说是1000起,但根据最后的调查,数目远超过1000起。
    专家归纳,瞒报和漏报的因素很多,大致有这么几种:用工制度、地方腐败、无视《劳动法》、地方领导责任不力等等。
    正因为这样,每年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就更难统计。

    伤亡一人损失多大?

    国家规定:企业在进行安全评估时,考虑事故的严重度,对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等评分等级时,做如下处理:死亡1人视同财产损失10万;重伤一人视同损失3.5万元;轻伤一人视同损失1万元。
    当然,这只能理解成一厢情愿的评估,其实一个职工的价值远不止于此。
    我们以云南个旧锡矿患肺癌职工为例,就可以看出这笔损失来:从发现患病到死亡,需治疗两年,费用就得近2万元。发病时,患者工龄一般为15~20年,平均损失劳动时间为20年左右,这20年里常规补偿包括:应照发的工资每人7200元/年(每人每月工资600元)、护理费、死亡后的抚恤金、直系成年亲属补助费、直系未成年子女生活教育费。此外我们还要加算患者不能参加工作,每年少为国家创造的劳动效益。
    所以,伤亡一个职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远不止于前面的数字。
    那么一个职工的经济损失应怎么算?
    直接经济损失=职业病患者劳动期间和治疗期间的工资+治疗费+抚恤金+丧葬费。
    间接经济损失=由于健康影响造成劳动能力降低或死亡而减少为国家创造的财富。
    另外,还有一些不能用货币来衡量的价值,如:生命、健康、寿命、环境等。
    在国外计算个人损失时,比较通用的是“延长生命年”法,即一个人的生命价值里,他每延长一年,所能生产的经济价值之和,这主要由其年龄、教育、职业和经验来决定。在计算中一般用工资历来代表一个人的生产量。
    事实说明:伤亡职工造成的经济损失很有可能超过他生前的经济贡献总和。
    一年垮掉两个三峡大坝,这很可怕。但更重要的是,生命的损失其实是无法用工程的价格来反映的。我们用三峡打比方,算算经济账—是为了一个小小的提示:千万别以为贱化生命就能赢来经济的成就,即使有人能从中获益,从整个社会的角度,这一定是得不偿失。
    让我们爱惜平凡的劳动者的生命—当然,不仅仅是为了多挣回两座三峡大坝。理想的社会,一定是如同爱惜一座大坝一样,去爱惜它的每一个公民的生命。2001年4月27日,全球劳工组织(ILO)宣布,全球每年有130多万工人(相当于每天有3300名工人)死于意外事故或与此相关的疾病。事故数量一直在增加,目前已达每年约2.5亿起。ILO还批评了雇主和政府忽视工人安全问题的趋势。同时,来自ILO的数据表明,亚洲国家的工伤死亡率尤其严重。
    中国的生产安全状况也无法乐观,就在2002年,连续几个月来,事故灾难像炸弹一样频繁地炸开。它炸毁了生产,炸伤了“安全”,也炸开了民众对“安全生产”的不信任。2002年刚刚上任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局局长王显政在日前的安全生产座谈会上也提到“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
    尽管如此,仍然有人很“理性”地为事故辩护,认为是“经济发展的必然”。乍听起来有道理,但也许正是这些“道理”促成了生产与安全间无法理顺的矛盾,增加了经营者甚至管理者对安全的淡漠。于是,从业人员也就有了实践“事故”的试验田。

    经济损失知多少?

    当人们大谈特谈安全事故并对事故责任人恨之入骨之时,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却被大多数人所忽视。
    著名“安全经济”专家罗云不久前对外公布了他的课题研究结果:中国2001年在安全生产方面所造成的损失相当于两个三峡大坝,如果建设一个三峡大坝按900多亿人民币算的话。
    这些数据怎么算出来的?
    1999年,中国地质大学工程学院院长罗云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一道,按国际标准,选取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的九个行业大中小型的国有、地方、乡镇、三资等类型企业,通过具有广泛代表性和针对性的抽样,历时两年多时间,得出了我们今天看到的调查结果。(见表一、表二)
    根据调查数据统计,基本分析如下:
    1. 90年代平均年直接损失占GDP的比例为1.01%;
    2. 90年代平均年直接损失均为583亿元人民币;
    3. 2001年事故直接损失高达950亿元,接近1000亿元;
    4. 如果考虑间接损失,按照国外研究结果,即事故直接损失比系数在1∶2至1∶10之间,取其四分位数4为直接比系数值,可以得出90年代年均损失总值约为2500亿元;
    5. 由于调查数据有限,造成分年度数据统计结果有波动。但是损失占GDP的比例总趋势是逐年减少,它反映了安全生产水平在90年代有逐步改善;
    6. 由于行业职业病发病率高,因此职业病费用占GDP的比例高达0.296%,是各行业平均值的八倍多。

    “两个三峡”的数据准不准?

    罗云及其课题组数据一经报出,社会立即一片哗然,一年两个三峡大坝的损失对于并不富裕的中国人来说,不亚于天文数字:
    2000亿人民币可以让中国老百姓消费15年;是北京市、上海市两年的职工总收入;是800万到1000万职工的全年劳动生产力;是一亿个农民全年的收成。
    数字真有这么大吗?
    据联合国有关资料统计,世界各国平均每年事故经济损失约占GDP的2.5%,照此推算,我国每年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在2000亿以上。
    也就是说,用正常推理,罗云的数据也并未夸张。尽管罗云及他的课题研究小组为这次统计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但他自己也承认,“这么庞大的工作难免会有误差”。而误差主要原因就是他们是依据“报上来的”数据进行分析。
    尽管他们的分析运用了大量国内外先进理论,但数据本身的精确一直使分析者头痛不已。
    报告中有这样一段话:
    在近千份有效调查表中,提供有间接损失的企业每年不足500个。为什么大多数企业没有提供间接损失?原因:
    一、度量问题:计算间接损失客观上是比较困难的问题,作为发生事故的企业主观也不希望准确计算。
    二、管理问题:对于事故的管理,我国目前主要强调伤亡之后的管理,包括数据报告和责任处理等。但没有对事故损失评价做出强制要求,同时也缺乏相应法规和标准。
    罗云对“数据”的不足有个清醒估计。在这里,我们并不是要怀疑罗云他们的努力,应当说,罗云及其团队为中国“安全经济”开了统计的先河。在此之前,尚还没有一个地方的上报材料里真正出现过“事故损失”。
    在罗云的资料库里,整齐地放着一叠为此次统计下发的各级文件,大红章很是惹眼。旁边资料柜里堆放着大量统计资料。工作的艰巨繁复于此可见一斑。
    数据“水分”有多大,这很难算,因为这是一个非常大的工程。首先,各企业必须有个真实的损失报表,这点就问题丛生。正如社会保障部工伤生育处乔处长所说:“企业是上报伤亡结果一个数,领取社保又一个数。”所以说要想做出一个经济损失统计,头一关就是数据源。
    我们先不谈罗云他们直接损失的真实性,因为那有一定的困难。先看一下他的间接损失是如何算出的。
    按照国际惯例,直、间接损失之比大都采用美国著名的工程师海因利希的1∶4。根据这种理论,先算出直接损失,再以5倍的直接损失数作为事故总损失的估数值。但这种方法过于简单,估数结果误差较大。(见表三)
    而罗云此次的直、间之比用的是1∶2,取的是比较低的数,理由是“虽然我们事故率比国外高十倍左右,但我们损失总量比国外低,比如我们赔偿的数目就没法与国外比”。
    罗云认为:不同国家间、直之比落差也很大,从1∶1到1∶10的范围都有。我们保守一点算到1∶2左右。去年我们直接损失高达950个亿,那么经济损失就是2000亿,也就是两个三峡大坝的数。
    但是,如果按海因利希之比来算的话,中国2001年经济损失就远远不止两个三峡大坝了。
    到底应该是个什么样的数,罗云说:那是一个“口径”问题。

    还有多少损失没法算?

    其实,还有许多损失没法统计。
    比如善后处理的政府管理费用。1998年“12·24”烟台事故,数百人遇难,事后处理几乎涉及整个烟台市政府,这些政府管理费用加上政府其它职能受阻所造成的损失,可以想像是个多大的数字。
    前些日子北京海淀区网吧的一把火更是无法算清的账。路透社从中国文化部得到数据:因为那把火,导致全国近40万家网吧被停业整顿。如此来说,这40万个经济实体无法正常运作,对网吧投资者造成的经济损失可想而知。
    企业是事故的具体承受体之一,企业被损害又往往损害着社会现行生产的顺利进行,这使得企业成为灾害链与经济链相互影响并相互制约的重要传导体。
    在江西万载县,因为今年两次爆炸,当地曾盛传要在两年内退出曾是本县支柱产业的爆竹市场。而去年APEC和今年美国独立纪念日所使用的爆竹烟花大部分来源于江西。如果万载未来两年后永远与烟花市场绝缘,对于资源枯竭的一个穷县来说,无异于“革了它的命”。
    再者,发生事故后,企业所遭受的损失不光包括物质毁损、人员伤亡以及生产中断所导致的经济损失,还有市场及其他利益损失。
    比如对企业信誉的伤害。美国三大化工公司之一的联合碳化物公司,就是由于发生大事故,业务逐年下降,最后没能逃脱被兼并的命运;中国石油勘探开发总公司因为有事故,在国际招标时也曾被拒绝准入。

    瞒报、漏报知多少?

    从1956年国务院发布《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到1994年劳动部《关于重申重特大伤亡事故报告工作有关规定及通知》都明文规定:发生重大、特大伤亡事故后,事发单位必须立即报告当地劳动部门和主管部门。有关地区和部门应立即逐级上报到劳动部,特大事故可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但许多地方出现了瞒报、漏报现象,致使国家发布的统计数字并不准确。
    2000年南京车站客运大厅发生火灾,数千平方米面积被烧光,但上报直接损失时,仅为50万元,这一数字在当时成为一大笑料。
    在南丹,掩盖事故也是矿主与当地领导们的拿手好戏,从当地火葬场记录中查出,2000年事故死亡259人,他们只报了57人;2001年1~7月,因事故死亡264人,只报了94人。
    在山西河津县,连续三年的上报结果中,瞒报了17起共85人的死亡。
    这些还是有案可查的。如果算上无法查找的,更是数不胜数。
    曾在矿区工作过的人说:“每年报上去的数目大都是大事故伤亡,小事故大都就地化解了,而累计起来,伤亡人数多的还是小事故。”
    所以,对于安全事故所统计上来的数字,许多专家直截了当地说“有很大疑问,不可靠”。
    还有一个很明显的例子,据知情人讲,劳动部在事故统计中,存在着一个重大疑问:重伤者少于死亡者,这明显不合理。按照常理,重伤者数目应是死亡者的三倍。
    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2000年,中央二台与浙江宁波一个县的领导发生了争论,起因于这个县每年因“冲床”引起的断指断臂事故的统计,县里负责人说是每年500起,中央二台说是1000起,但根据最后的调查,数目远超过1000起。
    专家归纳,瞒报和漏报的因素很多,大致有这么几种:用工制度、地方腐败、无视《劳动法》、地方领导责任不力等等。
    正因为这样,每年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就更难统计。

    伤亡一人损失多大?

    国家规定:企业在进行安全评估时,考虑事故的严重度,对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等评分等级时,做如下处理:死亡1人视同财产损失10万;重伤一人视同损失3.5万元;轻伤一人视同损失1万元。
    当然,这只能理解成一厢情愿的评估,其实一个职工的价值远不止于此。
    我们以云南个旧锡矿患肺癌职工为例,就可以看出这笔损失来:从发现患病到死亡,需治疗两年,费用就得近2万元。发病时,患者工龄一般为15~20年,平均损失劳动时间为20年左右,这20年里常规补偿包括:应照发的工资每人7200元/年(每人每月工资600元)、护理费、死亡后的抚恤金、直系成年亲属补助费、直系未成年子女生活教育费。此外我们还要加算患者不能参加工作,每年少为国家创造的劳动效益。
    所以,伤亡一个职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远不止于前面的数字。
    那么一个职工的经济损失应怎么算?
    直接经济损失=职业病患者劳动期间和治疗期间的工资+治疗费+抚恤金+丧葬费。
    间接经济损失=由于健康影响造成劳动能力降低或死亡而减少为国家创造的财富。
    另外,还有一些不能用货币来衡量的价值,如:生命、健康、寿命、环境等。
    在国外计算个人损失时,比较通用的是“延长生命年”法,即一个人的生命价值里,他每延长一年,所能生产的经济价值之和,这主要由其年龄、教育、职业和经验来决定。在计算中一般用工资历来代表一个人的生产量。
    事实说明:伤亡职工造成的经济损失很有可能超过他生前的经济贡献总和。
    一年垮掉两个三峡大坝,这很可怕。但更重要的是,生命的损失其实是无法用工程的价格来反映的。我们用三峡打比方,算算经济账—是为了一个小小的提示:千万别以为贱化生命就能赢来经济的成就,即使有人能从中获益,从整个社会的角度,这一定是得不偿失。
    让我们爱惜平凡的劳动者的生命—当然,不仅仅是为了多挣回两座三峡大坝。理想的社会,一定是如同爱惜一座大坝一样,去爱惜它的每一个公民的生命。
偶以前在一美国公司干过,一进公司人事部就给偶强调: 在办公室里8管是多么急的事,都8许跑动,因为可能会撞到人;如果发生火灾,就算公司的现金摆在桌子上没入柜,你也8要去管,8要想着抢救公司财产,先逃命;发生灾害逃生时8许剧烈跑动,要在楼梯中有序的撤退。如果工厂发生人身伤害,哪怕只是伤了手指头,也会被全球通报,总经理的业绩就要抹黑。 这是老美重视个人生命的体现。
反观偶们这里,素有‘草民’一说,要求以生命换取国家财产,前一阵8是有个银行女员工因没与抢银行的歹徒搏斗而被辞退。这叫蛤蟆狗屁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