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本质含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3/29 21:5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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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是一种事物的属性,是一种事物见之于另外一种事物的良好反映,是一种和谐,是一种反映于系统事物之上的一种特质,是一种事物属性对另外一种系统事物的补偿。


人们往往感受到了美的存在,但却没有从根本上意识到美之所以存在的本源。在日常,美往往和欠缺联系到一起。当我们饥饿的时候,就会对食物产生欠缺,因而也对可以补偿欠缺的食物产生了美的感觉。食物的美也就在这一过程中产生了。其他的事物也可以类比。热的时候就对凉产生渴望,于是凉风的美好也就产生了。作为复杂的人,对世界事物的需求也是形形色色的,因而也就产生了各种各样的美。好之于绚烂色彩的曰:美色;好之于清新典雅之音的曰:美声;好之于奇妙之文的曰:美文;等等不可以尽详。


美是可以度量的。我们对于美食的评价往往有这个比那个好吃,那个比这个美味的说法。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可以补偿我们的事物的差异所决定的。这种差异使得补偿事物的属性对于补偿本体(如某个人)而言,补偿的程度存在一定的差异。有的事物属性补偿的多,有的事物属性补偿的少。补偿多的就比补偿少的所产生的美的效果要强,因而更美。
      然而,这种度量是具有一定条件的。首先审美主体不能变。比如两个人,对于美味感受的比较,由于站在不同的立场或状态下,美的度量无法进行。其次在确定的时间范围内。不同时间范围的审美感觉,即使同样一个人,由于两个时间点上审美主体自身所具有的存在状态完全不一样,所以,所得出的审美结论也将完全不同,即使同样的审美对象。再次审美对象的属性具有可比性。美食和美食比,美声和美声比。


美的内容总是在变化的。不但反映在对象上,也反映在对美的度量上。昨天厌恶的东西(视之为恶的东西),今天可能就变为喜欢了(在该时间点成为了美)。昨天感觉很美的东西,今天看来就会发生变化,变得不那么美了。这些变化其本质源于审美主体——人的内在变化而发生的。由于随着时间的变迁,审美主体的内在内容总是在变化,所以对环境中的事物的美的感受也就在不断地变化中,因而也就产生了美的内容的变化。即使以前再喜欢的音乐,在需要安静的时候也会成为噪声。所以,我们说不存在永恒不变的美。http://www.frchina.net/forumnew/thread-92915-1-1.html


美是一种事物的属性,是一种事物见之于另外一种事物的良好反映,是一种和谐,是一种反映于系统事物之上的一种特质,是一种事物属性对另外一种系统事物的补偿。


人们往往感受到了美的存在,但却没有从根本上意识到美之所以存在的本源。在日常,美往往和欠缺联系到一起。当我们饥饿的时候,就会对食物产生欠缺,因而也对可以补偿欠缺的食物产生了美的感觉。食物的美也就在这一过程中产生了。其他的事物也可以类比。热的时候就对凉产生渴望,于是凉风的美好也就产生了。作为复杂的人,对世界事物的需求也是形形色色的,因而也就产生了各种各样的美。好之于绚烂色彩的曰:美色;好之于清新典雅之音的曰:美声;好之于奇妙之文的曰:美文;等等不可以尽详。


美是可以度量的。我们对于美食的评价往往有这个比那个好吃,那个比这个美味的说法。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可以补偿我们的事物的差异所决定的。这种差异使得补偿事物的属性对于补偿本体(如某个人)而言,补偿的程度存在一定的差异。有的事物属性补偿的多,有的事物属性补偿的少。补偿多的就比补偿少的所产生的美的效果要强,因而更美。
      然而,这种度量是具有一定条件的。首先审美主体不能变。比如两个人,对于美味感受的比较,由于站在不同的立场或状态下,美的度量无法进行。其次在确定的时间范围内。不同时间范围的审美感觉,即使同样一个人,由于两个时间点上审美主体自身所具有的存在状态完全不一样,所以,所得出的审美结论也将完全不同,即使同样的审美对象。再次审美对象的属性具有可比性。美食和美食比,美声和美声比。


美的内容总是在变化的。不但反映在对象上,也反映在对美的度量上。昨天厌恶的东西(视之为恶的东西),今天可能就变为喜欢了(在该时间点成为了美)。昨天感觉很美的东西,今天看来就会发生变化,变得不那么美了。这些变化其本质源于审美主体——人的内在变化而发生的。由于随着时间的变迁,审美主体的内在内容总是在变化,所以对环境中的事物的美的感受也就在不断地变化中,因而也就产生了美的内容的变化。即使以前再喜欢的音乐,在需要安静的时候也会成为噪声。所以,我们说不存在永恒不变的美。
      论美的本质
                 ——从审美感受到泛美
Discussion on Aesthetic Essence
From Aesthetic Consciousness to Generalized Aesthetics
关键词:美,审美,美的本质,系统,审美中心,欠缺,泛美
摘要:美的本质,作为美学的一个基本问题其争议是由来已久的。本文先从人自身的系统入手,认为美感的产生总是与审美者自身的系统内容相关联,并与系统的欠缺存在着因果关系。作者认为,美是外在事物内容对中心系统事物内容欠缺的补偿。美的产生需要具备两个条件,审美者自身的条件,即存在欠缺的内容;审美对象的条件,即审美对象具有补偿审美者自身欠缺的功能或条件。只要具备这两个条件,就有可能产生美,美感即是审美对象补偿审美者欠缺时所产生的情感感觉。进而,作者将建立在人自身感觉意义上的美学论述推广到普通的系统事物上,也就是“泛美”。该思想是让人站在某系统事物的立场上观察该系统环境中的事物对象。这时候,美的产生的两个条件就变为:所要观察的系统事物存在着某些欠缺的内容;该系统事物的环境中的某些事物对象具有补偿系统欠缺的功能。这时,如果让环境中的事物对象去补偿系统的欠缺,也就实现了美。

      一.引言
      美是什么,美的产生本源是什么,一直是人们在不断探求的命题。然而自西方柏拉图提出这一命题以来,虽然在历史上,有若干先哲试图回答它,但这些答案都由于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而并不被人们所普遍接受。
在我国古代,虽然专门论述美学的学科没有出现,但专科性的美学著作却出了不少。且在哲学方面的著作中随处可见和美学相关的言论、警句以及事例。《庄子》中就有“毛嫱丽姬,人之所美也;鱼见之深入,鸟见之高飞,麋鹿见之决骤,四者孰知天下之正色哉?”显然庄子将人、鱼、鸟、麋鹿都作为可以审美的主体对象了。关于美的差异性古人也有这样的话来进行诠释:“人各有好尚。兰芷蕙之芳,众人之所好,而海畔有逐臭之夫;咸池有六英之发,而墨子有非之之论。岂可同哉。”虽然这些内容比较散乱,但可以从某些角度看到我国古代哲人对美的认识方法。虽然孔子说过,“名不正则言不顺”,但美以及与其相关的词语在中国古代仅仅作为语言的一些普通词汇在文献中出现而已,并没有人真正对其进行过严格的定义。
      而在西方,从柏拉图起,以及他的学生亚里士多德就开始对美的本质进行较为系统的讨论,尝试对美进行定义,并在其定义的基础上对周围的事物开始使用美的认识方式进行一定程度的美学实践。在随后的历史中,西方的学术史上,又出现了康德、黑格尔、叔本华、车尔尼雪夫司基等一系列在美学方面颇有造诣的学者大家,他们都对美学有过专门性的论述。这些先哲的言论虽然各抒己见,论述各异,但都从不同侧面反映了美的一些内涵。我们以前都习惯以批评的眼光来对这些人的言论进行探讨,所以在其论著中无不看到种种漏洞或破绽。如果我们以积极的眼光去看待这些人给我们所留下的文化遗产,那么,他们的著述中无不闪着智慧的灵光。关于他们的得失就不在这里进行论述了。然而,这些对美的本质的追索,虽然留下这样那样的遗憾,却也为我们留下一笔财富,和进一步打开这扇大门的资源,或者说指引我们向前的道路。
      关于美的本质的探讨,在我国学术史上进行得较晚。但由于起点较高,在近百年来的历史中其成果是让人兴奋的。从建国前三十年代到现在,先后出现了一大批美学大家,如吕荧、蔡仪、朱光潜、李泽厚等。他们的思想基本延续和继承了西方的美学思想,并有所发展。因而,他们的思想一点也不逊色于西方。这些人对美的本质的问题都提出了较高水准的答卷。并使我国美学在美的本质问题上分化为几个典型的派别。关于这些思想,在我国许多出版的杂志、报刊和书籍中都多有论述。由于他们的思想代表性很强,我们在这里仅仅做简单概述,但就不一一论述了。勿用质疑,他们的言论对我们进一步认识美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在我国,关于美是什么,或美的本质的探索,先后出现过四种较有代表性的思想派别。第一种思想认为,美是主观的,是人的一种观念和意志。该学术以吕荧为代表。吕荧说:“美是人的观念,不是物的属性。人的观念是主观的。”1 因而,他认为,美也会因人而异,一些人以为美的东西,另一些人可能并不认为。该学说看到了美与人主观思想方面的关系和重要性,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但美的存在往往并非是单方面的事,它的发生应该是审美主体和审美客体或对象双方面共同作用的结果。所以,单一的主观思想无法实现美。第二种思想认为:“美必然是意识形态的,美是主观与现实的统一。”2 该学说以朱光潜为代表。朱光潜说:“如果把美下一个定义,我们可以说,美是客观方面某些事物性质和形态适合主观方面意识形态,可以交融在一起而成为一个完美形象的那种性质。”3 应该说该学说在处理美的本质问题上,与其它学说相比较是较为完美的一个。他照顾到主客双方面的因素,并考虑到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从而将他的思想与美的发生本源拉得极近。但他没有最终认识到美的发生本源。也就是说,他的学说没有最终解释,是什么样的一个状态或交融才是较为完美的,才是算美的,主客观相互交融成为完美的条件是什么?!第三种思想认为:“美是不依赖于鉴赏者的人而存在,美就是典型,美的本质是客观事物的典型性。”4 该学说以蔡仪为代表。该学说强调了美的事物的与众不同,以及该事物在美的体现上的绝对性。他脱离了作为主观主体的人的意识,认为美是一种与人本身无关的内容进行了解,从本质上讲是错误的。但是,他对一些典型事物的强调和重点论述,对美学的发展是有进步意义的。而且对于人而言,由于人所具有的种种共性,使得一些事物或事物的特征常常被人类在审美过程认为是美的永恒。所以美的典性的研究,在美学思想中也具有重要的意义。第四种思想认为:“美是物的客观社会属性,美的本质和内容就是社会生活的本质、规律和理想。”5 该学说以李泽厚为代表。他认为:“美和善一样,都是人类社会的产物,它们都只对于人,对于人类社会才有意义。”6 该学说强调了美的社会性,从而揭示了美之产生的复杂根源。但该思想在学术上太过模糊而散乱,缺乏较为明确的思想内容。所以很难将问题明朗化。当然,距离解释美的本质,也是比较遥远的。
      二.美的本质
      那么,美的本质到底是什么呢?我们可不可以比较明确地捕捉它呢?答案当然应该是肯定的。
      虽然,从动物学角度来看,一些动物也具有一定的对某些事物的美的识别能力,但,依照以前美学界的习惯,我们首先仍然认为只有人具有审美能力,或美的感受和判别能力。
      由于原始的,人们对美的认识首先是从感官开始。所以,我以为,探求美的本质,首先应该从审美感受的产生入手来分析,审美感受源于审美主体与审美对象的相互作用过程中。感受是认识活动的基础,是环境事物作用于人体,通过感觉器官而在人的大脑中形成的主观映象。如色彩、声音、形状等。人在接受这些信息以后,经过一系列的复杂思维活动而对这些信息产生出好或坏的感觉来。这些复杂的好坏感受,也即是基础的审美感受。
      人对外界信息内容的好坏感受能力,是人类在漫长地进化过程中逐渐进化来的。也是人类赖以在环境中存在的基础。人通过这种能力来对周围的事物进行取舍。所以,人的这种能力是有一定的生存合理性的。也就是说,人的这种能力为人生存提供了条件,让人知道,那些事物是他们生存所需要的,并想办法去获取它。当然,同样也让人知道,那些事物是对他们的存在有危害的并想办法去避开。这是人类在自然界中生存的基础,如果人类没有这样的判别能力,那么,当危险降临的时候就无法去避开,也就无法预先将自己置身于一个好的环境之中去。当然,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类也就不会存在了。
      对于人类之外的其它动物而言,其实也在某些方面具有这样的一些能力,否则它们也同样难以在自然界生存。但是,由于人类具有思维能力,同时也具有着复杂的情感,所以对外界事物的好坏分别能力尤其变得复杂。这也即是学术界普遍认为,只有人才具有审美能力的缘由。
      从这一角度出发,我们可以进一步探讨,人对外界信息对象产生好坏感受的深层次根源。从而进一步来探求人产生美感的根源。
我以为,要想将问题提升到这一层面,就首先需要从系统的角度来看待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从根本上推断系统的人对某些事物产生美感的原因。也只有这样,才能将与审美相关的各种事物有序化,从而将原本散碎的内容与审美主体——人,合理地联系起来。
      人是一个完整而复杂的系统,他存在于一定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中,并与环境保持着某些特定的关系和状态。这个系统由为数众多的细胞、组织、器官、内环境等以不同的结构层次构成,并在整体的协调运动中形成各种的功用或功能。这些功能在相互促进、制约下形成完整人的形象和作为人而具有的各种特征和功能。比如,人的形状、具有一定思维、具有一定的活力、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识别周围环境某些信息以及生理上的各种特性等等。作为系统事物,和其它类型的系统一样,人体系统的构成(或运作)也总是不平衡的。它们总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缺陷,或者说薄弱环节。而且这些薄弱环节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这样那样的变化。而人则在进化过程中在一定程度上具备了审视自身存在状态的能力。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感受到这些薄弱环节的存在,进而为完善自身,弥补这些薄弱环节而产生种种相对应的需求。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审视自身距离完美——也即相对无薄弱环节状态的水平。当然在现实中由于薄弱环节总不是单一的,这种需求也就总是多种多样的,且可以在同一时期具有多种需求。由这些需求,进一步产生补偿这些欠缺的动力。人作为一个系统,除了具有感受自身薄弱环节的能力,也即审视自身完美状态的能力外,还具有识别环境事物的能力,并与自身的需求相对应,从环境中找出可以补偿自身欠缺的事物对象来。这个过程,也事实上是一个现实的审美过程。所以说让自身系统更完美,就是人类日常的正常生活,也就是人类对外界事物进行审美的根源所在。所以,当一个人冷的时候会想到多穿衣服,热的时候就会找一个凉快的地方,饥的时候会吃饭,渴的时候就会去饮水。这些虽然是人们日常的琐事,但却蕴涵着人类审美活动最本源的东西。当然,人对自身的审视也产生审美的结果,也就是我们上面提到的审视自身距离完美——也即相对无薄弱环节状态的水平。一个人的薄弱环节越少,薄弱程度越小,其自身也就越美,当然自我感觉也就会越好。
      对于系统的人而言,系统构架、组成形式,其完美性往往是抽象的,因为系统的完美是系统整体的一种反映,和系统的具体组成有关而无关。系统由许多小的部分组成,但却超脱于部分之上,并在它们的相互协调基础上整合而成为了一个可以体现某些功能或属性的集团。它的内容从某种意义上来看是抽象的,它的内容并不依赖于部分的具体形式而存在,而又要应用部分的某种功能来完成系统的完美构成。系统是抽象与具体的完美结合。当外界信息作用于人体系统的时候,信息对系统的影响使系统向完美的方向发展的时候,我们说这一信息对该系统是美好的,是一种美。人体对信息的感受也将是良好的,也即会产生美感。反之,信息对系统的影响向系统欠缺的方向发展的时候,我们就说该信息对系统是一种恶,系统也将对信息产生不良的反映,当然感觉也将是不舒服。因而,人体以外的事物虽然是客观的、具体的、多样的,却可以依赖抽象的系统来对其进行抽象地整合,进而体会为或感受为美或感受为恶的对象。
      那么,我们论述到这里,美的本质到底是什么呢?有没有确定的规律可寻呢?
      我们认为,美是一种和谐,是一种事物特性对审美主体缺失的补偿,或者是对审美主体自身和谐程度的认定。也就是说审美主体具有不完美的地方,需要环境事物对其不完善的地方进行修正。这种修正过程,可以是对审美主体进行某些物质量的补充,也可以是对其进行一些类型的作用。只要对主体事物具有修正的作用,那么这些事物或者作用对象就对审美主体具有美的功能。相对于审美主体而言也必将是美的。而人对自身的欠缺程度的审定认识,也决定了审定自身美的基础,欠缺程度越大,人自身的系统也越不和谐,距离美也就越远。
      人作为一个系统是复杂的。我们对其的理解可以分为三个层面来加以说明。第一个层面,也是最基本的层面,我们称之为生命层。这一层面反映了人的基本生命过程。包括各种组织、器官等相互协调运作。这些生命过程是非常复杂的,其具体过程一些是我们可以感知的,一些却是我们感觉不到的,比如我们可以感知我们的呼吸过程,但无法感知人体信息的传输过程,也基本很少感知自身血液的流动过程等。对于我们可以感知的内容,可以说对于审美而言,具有非凡的意义。这些内容又可以分为对外界的感知,和对自身的感知两部分。对外界的感知,包括我们自身的各种知觉,如触觉、嗅觉、味觉、痛觉、视觉、听觉等,而视觉、听觉在这些感觉中尤其重要,它们是人体收集外界信息的主要通道。对自身的感知包括冷热感觉、体位感觉、自身动作的感知、饥渴感觉、生理欲望等等。人体的这些感知能力往往不是孤立运行的,而是相互交互出现的,从而更增加了其复杂性。这些感知所获得的信息往往本身并没有好与坏的区分,但和人体自身系统的内容相对比处理以后,就产生了好坏结果。并产生好或坏的感觉反映。比如,在冬天里的一块冰可能对人而言它所给人的感觉不是一种好的感觉,而如果在炎热的夏季则可能恰恰相反,它让人凉爽舒服。第二个层面,我们称之为智力层。人的大脑具有分析推理能力,可以接受所谓理性的事物内容。人可以通过学习继承前人的知识,包括各种文化、经验、技能等。这一层面的“人”也可以通过智力来控制自身的各种活动来为自己服务,也以各种自己所掌握的知识为基础来分析推断事物、信息的好坏,并做出各种对自己有利的决断。第三个层面,我们称之为情感层面。人不但具有智慧,也具有各种各样的情感活动。人具有喜、怒、哀、乐、愁等的感情活动内容,这些活动内容是人作为一个系统而具有的最高层面。人的各种活动,从第一层面的感知活动到第二层面的智力活动,都最终将可能会归结到第三层面的情感活动而做出种种复杂的情感反映。进而这些情感活动促使审美主体对某些事物得出美还是丑或恶的最后情感结果。而这些结果也将以情感的体验或感受表现审美的最终体验。也就是说,广义的说,人的审美的最终体验将表现为喜、怒、哀、乐、愁、厌恶、思念、钦佩、崇尚等的感情形式。而我们现在常论述的美感则仅仅是这些情感的一些内容而已。这些内容形式是在美的对象补偿审美主体需要时发生的,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美的实现过程中,其具体内容可以是一种愉悦感、舒适感、慰藉感,也可以是一种明朗感。但具体的内容会由于美的实现内容的差异而有所区别。这些审美感觉有时候比较平淡,有时候比较激烈。但都是一种情感的反映。
而且人也是社会的,他的存在除了与自然环境有着这样那样的关系外,还与其自身存在的社会环境有着这样那样的关系。因而也就与社会环境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平衡关系。当这些关系失衡的时候,他也就与社会环境之间产生了某种缺憾或不足。这些内容也将会是美的一些根源,进而在社会环境中延伸出种种需要或美的对象来。比如对与人交流的需要,对爱的需要,对被人尊重的需要等。
      当一个人对某种事物进行审美判断的时候,首先我们说他这时自身具备了一定的自身系统感觉基础,然后通过感官接受该事物的种种信息和自身的系统信息进行对比,然后得出美丑的情感感受。如果这一过程是通过感觉很快得出来的,那么也就是美的判别直接从第一层面到达第三层面,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直觉。如果是从感觉再到推理思维,最后才上升为最后的审美感受,那么,就是一个复杂的理性审美过程。
审美感受在人的存在过程中,会在人的记忆中留下种种痕迹。这些痕迹会作为以后的审美过程的理性依据而存在。也就是说审美体验也是我们在社会中实践的一个重要方面,为人类的自身存在创造合理的条件。但这些审美记忆在理性审美过程中有时候会对人的审美产生负面的影响,而产生审美的偏差。这种偏差将会导致“伪美”的产生。
伪美与真实的美相对应,它的产生有多方面的因素。其一,人对自身系统感觉的失误。由于人的感觉系统是存在偏差的,所以当一个人依据发生偏差时的信息去进行审美判断的时候就会产生伪美。这种偏差的发生,有时候是由于感觉系统在某一时间出了问题,有时候则是由于人类自身感觉的局限性所造成的。人自身感觉的局限性是审美对象的特性超出了人的感觉能力范围,或者暂时超出。其二,人在审美过程中,受到了其它因素的干扰,也会产生伪美。这在理性审美过程中尤其容易发生。比如一些专家认为是美的,对于一些没主见的普通人而言,即使自己感觉不好,也会通过理性心理过程,强迫自己认为是美的。
      在审美过程中,感受到某些事物的美,也即是感受到了某些可以补偿自身欠缺的对象。也就是说这对象或这些对象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补偿审美主体欠缺的功能。但是它最终是否补偿审美主体的欠缺,却是无法确定的。比如一个饥饿的人一样,他看到一些可以食用的东西存在于某一空间里,该人认识到这些食物可以解除他的饥饿,这体现他识别了这些事物的美。如果该人最后吃掉了这些食物,我们就说他“实现了美”,否则,就只能是识别而没有实现。美的实现是该审美过程的一个终结,当美被实现以后,审美主体的欠缺也就得到了补偿,从而也就变化了美的基础形式和内容。当然,在现实中,往往一些审美过程会长久不断地持续,因为它的实现形式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从这一角度,我们解释了美之所以在不断变化的原因。
      人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在确定时间范围内,往往作为审美主体的人,他所具有的与美相关的缺失也会有很多。与之相对应,也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需求,从而进一步在现实中在同一时间对若干不同性质、内容的事物对象产生美的感觉。但,一般而言,往往这些不同的缺失内容在程度上是不一样的,所以总是存在一个主要的需求来等待满足当时系统欠缺的需要。与之对应的可以补偿这种欠缺的事物对象也将是最美的。所以当人面对若干具有不同属性的事物对象的时候,总是以他所最需要的对象为最美的选择。这样我们就解决了人对不同属性事物的审美对象,当面临美的选择时,所应该发生的实际情况。也就是说,即使一个非常具有造诣的音乐家,当饥饿几天以后,面对美食和优美的曲调,他也会选择美食,而不是音乐。
      由于我们说美是事物特性对审美主体缺失的补偿,而在现实中,可以补偿审美主体特性事物往往有很多(对应于同一个系统欠缺内容),所以这里就存在一个另一类型的美的选择的问题。对于审美主体而言,他所感受到的种种美的事物对象,如果让它来“实现美”的话,对审美主体的补偿在程度上是不一样的。有的内容对审美主体补偿大,有的内容对主体的补偿小。补偿大的美的对象,就会较补偿小的为美。所以,我们说在一定条件下,美在程度上是可以“度量”的。这种美的程度上的差异,审美主体在审美过程中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感受到。这也是人的能动性的一种具体反映。从而,在人面对若干具有相似功能的事物面前,这些事物往往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人的某一需求,补偿人的某一欠缺,但往往补偿最大的也将是最美的。
      我们在对审美过程的认识过程中,往往只强调了美的一面,而忽视了与之对应的丑或恶的方面。这仅仅是我们的美好心愿,希望美永远存在而丑恶不要发生。其实,对于审美过程而言,丑恶的研究也同样重要。美是事物特性对审美主体缺失的补偿,而丑恶的事物特性则加大了审美主体的缺失,加大了系统薄弱环节的薄弱程度。或者丑恶的事物特性创造了系统的缺失。丑恶的事物对审美主体的系统完美性具有破坏作用。审美主体在审美的同时也可以审恶,所以也就产生了厌恶、憎恨、愤怒等等情感功用。这是人类在生存过程中所具有的最基本的生存本能。另外,为了避免系统完美性的破坏,作为审美主体的人,也具有识别可以对抗这些丑恶事物的能力,并将这些可以对抗丑恶对象的事物确认是美的对象。
      在现实中,审美对象往往也是较为复杂的,它往往也具有多种特性。这些特性作为信息被审美主体感受以后,其识别结果可以是一些特性是美的,一些特性是恶的。这时候,审美主体对该事物的审美过程就会复杂化。如果审美主体选择该事物作为美的实现对象的话,他也将忍受它的恶。这样的情况对于我们人类而言,其实具有极为普遍的现实意义。在现实中往往一些事物,具有双重性,它的存在有对我们有有利的一面,也有其有害的一面。当利大于害的时候,人类往往会选择拥有或使用它,反之,则会远离或抛弃它。现实就是这样,当我们使我们的一些方面完美的时候,却也使我们的另一些方面产生了缺憾。
      在人对自身的认识或感知方面,也是非常复杂的。由于人作为一个系统具有多方面的功能或能力,所以对自身的美的认识也将是多方面的。人对自身的审美过程,往往和自然以及社会的其他人作为参照进行,以判别自身距离完美的差异程度。一些人的体能比较好,一些人的语言能力强。而体能的好坏以及语言能力的强弱,是和社会上的一些人作为对比所做出的结论。以这些参照内容作为标准,人对自身做出欠缺程度的判断,从而得出自身美、丑的判定。
      总之,审美的根源总是和人自身系统的欠缺存在这样那样的关系,从人的欠缺认识美才可以从本源上获得美的真实内容。
      三.泛美
      我们以上对审美的分析是基于个体人的基础上进行的,是个体人在与环境事物发生关系时所产生的审美反映。但在现实中,审美过程往往比较复杂,人对环境事物美的判断,有的是依据自身作为审美基础进行的,比如个人的偏好。有的则是以某些其他事物作为审美标准进行的,比如社会道德规范的产生并非是以一个人的好恶来决定的。所以,要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从个人的人本思想进一步扩展为可以针对自然界的其它系统的思想内容。这样就有了我们下面关于泛美概念的提出。
      所谓泛美也即是广义上的美,是我们上面人本审美的扩展。具体地,就是将审美者与审美中心进行分离。我们在上一节所论述的审美,审美者是某个人,审美的基础,即审美中心也是这个人。在具体的审美过程中,美感的产生基础是审美者自身的系统内容与系统之外的事物内容进行作用或对比,产生促进系统向好的感受。这时审美者是站在审美者自身的系统基础上进行审美的。而泛美则是要站在某一个系统的基础上,以完善该系统作为审美的最终目的或目标,但审视这些过程,并感受这些过程的仍然是某一个或一些人。这样就可以仍然满足只有人可以审美这一一直延续的习惯或看法。
      泛美延伸了我们在上一节中的审美含义。在我们上节的论述中,是将人作为唯一的审美主体而进行论述的。作为审美主体,有两方面含义在里面:其一,只有人可以审美;其二,审美的内容一切围绕审美中心进行。这时候,作为审美中心的某个人,他的各种补偿其欠缺的需求也就成为了他审美的根源。这样处理问题的方式在一定意义上是成立了,但与现实相对比仍然存在着若干需要解决的问题。比如,某个人认为好的行为或事物内容,事实上却伤害了其他人的利益或感情。这时候就出现了美的冲突。再比如,对整个社会来看是好的事物内容,对于某些个人而言却并不一定会这样认为。这样也就出现了个人与社会的冲突。另外,关于完美,其实也并不是人才追求完美或存在完美。一些动物也需要而且也具有一定的在自然中主动适应环境的能力。而且,更高级的,由人组成的各种社会团体所构成的系统,比如国家、企业、家庭等,它们对完美的需求和个体的人是有差异的。这些事物的审美内容也必将和组成它的个体人的审美发生这样那样的冲突。
      对于人与人之间的审美差异,比较容易解决。依据我们上面的分析,差异是由于不同的审美个体(人)具有不同的系统构成和系统欠缺内容,最终导致对审美对象的需求不同,从而产生美的差异。而对于其它系统而言,由于它们没有审美能力,所以也就缺乏对美的判断能力。如果让这些系统来决定与之相对应的美的内容,则无从谈起。所以,仍然延续以前只有人才可以审美的概念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事实上,人在现实中的审美过程有时候也不是总是以个人为中心的。虽然这些内容或表现往往与人对知识的理性追求分不开,但从另一个侧面却反映了人所具有的以其它系统事物作为中心进行审美的能力。当我们从理性的角度来欣赏某些动物在生存环境中的非凡表现的时候,我们欣赏的是该动物作为一个系统,与环境的和谐程度之高,欠缺之少,以及该动物弥补自身欠缺技能之强,也进一步通过对比来确定那些动物个体在环境中表现得更好。而在社会中,我们说某人品德高尚,被人所尊重,并不是由于他容貌比别人漂亮,或者他为了实现自我之美有多么努力,而是由于他为社会做了多少贡献,为实现其他人的美做了多少工作。在这里,审美者仍然是人,但审美所围绕的中心事物发生了变化,变成了动物,或一定时间和环境的社会。如此这样的转换在现实中普遍存在。也被人们所普遍认可。
      泛美概念的提出,对审美的意义是显然的。也为如何解决若干美学方面的问题提供了新的途径。在以前的审美研究中,由于没有注重或从审美中心入手考虑问题,所以,站在什么立场或本源上认识问题就被忽略了。这样就产生了一系列的混乱。尤其是和人类密切相关的社会团体系统与人发生冲突的时候。比如社会道德与人的关系的问题。
      在我们上文,对人自身的审美感受归结为审美主体的人的系统欠缺与补偿事物属性的统一。而在对审美中心扩大化以后,美的本质也就由于中心的变化而发生了一定内容的变化。当然,对于人而言,不同的人也具有不同的审美内容,但这是由于不同的人其系统构成的具体内容的差异所造成的。而我们在这里所说的对审美中心扩大化,是指站在某些系统事物的立场上去看待该系统周围的事物,审视该系统的薄弱环节,以在环境中寻求可以补偿系统薄弱的对象内容,也即是寻求属于该系统某一时空条件下的美。当然,我们在审视系统的时候,事实上也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了系统事物的运行状况或者说完美程度。所以,泛美对美的描绘是这样的:美是系统事物与环境事物发生相互关联的产物,是系统事物完美性的体现,是系统事物在系统整体内容上欠缺程度的反映,也是可以补偿系统欠缺内容的环境事物与系统事物在功能上的统一。可以补偿系统欠缺的事物对象,或者是一种作用过程,或者是以物质形式补充了系统的内容,相对于该系统事物而言将都是美的,且是一种和谐。
      如果一般的系统事物也具有审美能力,那么,我们在上一节中以人作为审美主体的论述就可以比较顺利地推广到普通的系统事物中去。当它们与环境事物发生关系时,也就可以以上一节中个人的审美准则作为一个好或坏的运行准则来进行判断。但在现实中,我们可以认识的系统事物,大多是没有知觉的事物。所以,只有通过人才可以站在中心系统事物的立场上,评判与之对应的和谐事物对象,最终完成审美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人虽然不是审美中心,但却是实实在在的审美者,既是评判者,也是审美感受者。
      对于系统事物而言,它的内部也和人一样总是存在着这样那样的薄弱环节或不足。同样它所处的环境中的各种事物,如果作用于它的时候,相对于它的薄弱环节或者不足而言也具有两种可能:一种是补偿了系统的薄弱环节,使系统的欠缺减小了,这时我们说该事物对中心系统事物而言具有美的功能,是美的;另一种是增加了薄弱或不足的程度,这些事物则相对于中心事物而言是丑或恶的。
      人对系统事物的感知认识,和审美相关的,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加以说明。其一,系统的薄弱环节,包括其内容和程度。其二,完美程度,也就是说一些薄弱环节距离不薄弱的程度。对于人而言,系统的这两方面内容都可以通过人类自身的知觉、实践、文化甚至于使用科学技术手段认识到。这是人站在其它事物基础上审视美的基础。
      从泛美的角度去观察、审视事物美的时候,我们总是以所审视的系统事物作为中心,观察系统事物的不足或欠缺,并进一步在环境中寻找可以弥补其欠缺的事物对象,而使其得以完善、完美。可以弥补系统事物欠缺的事物对象,相对于系统事物而言,也就是美的事物对象。而系统事物的欠缺以及环境中存在的可以弥补欠缺的内容也就成为了美之所以成为美的根源。对大多数系统事物,尤其是无生命系统而言,它们没有感情,当然也就不存在审美感觉。但人却具有这样的能力,不但可以感知自身系统的欠缺,也同样可以通过观察、认识、思考来感知系统事物的欠缺。从而通过控制系统外部的事物来实现对系统事物完美性的修正,或者通过控制环境来保证系统完美性的存在。
      另外,由于人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审视系统事物欠缺的能力,所以也就具有审视系统事物在某些方面欠缺程度的能力。而系统事物在某些方面的欠缺程度,也在一定程度反映了该系统事物在该方面的完善程度。欠缺程度越小,距离完美也就越近。对于一些系统事物而言,它们在整体上或某些方面的薄弱环节越少,在环境中的运行也就会越平稳有序,也就越能够保持系统的理想运行状态,因而系统在该方面也就体现的越美。
      人类的审美内容以及过程是非常杂乱的,他们对环境事物的美认识,有时候是以个人为中心的,有时候却是以其它事物为中心的。这也是我们所以提出泛美这一概念的原因之一。而人类的这些行为却是人作为一种智慧动物的一种能动体现。但一个人在审美的时候,是以自我为系统内容为标准,还以其它系统事物的完美为标准,却是不断变化的。
      泛美可以对许多社会中的、自然中的各种相互关联的事物现象进行解释。尤其是对审美过程中的各种冲突。
      由人所构成的社会团体系统,如国家、企业、家庭、某些组织等等,是更高一级的系统。这些系统是一定历史时空的产物,它们要正常运作,且比较良好地运作,就需要一定的条件,也就是这些系统之所以成为这样的系统的条件。强化这些条件,就可以强化系统,也就更加完善了系统。相反,弱化这些条件,破坏这些条件,也就将使系统推向不完善甚至于使系统走向灭亡。在环境中,可强化系统的力量或事物,对该系统而言就是美的内容。但是,在社会中,社会系统所需要的美的内容,与个人的美的内容往往是不一样的。对于一个国家而言,一些人所认为的一些美的内容,对于国家而言可能是有害的。国家,作为一个典型的系统,要想正常运作,有其自身的美的要求。这些要求通过上层建筑提升为国家利益和社会道德准则。并通过法律和道德力量来加以规范。对国家有益的内容,就加以提倡。对国家有害的内容,就予以限制甚至打击。于是也就有了违法犯罪行为,败坏道德的行为等等社会范畴的种种概念。当然,人始终是要存在于社会之中的,所以,社会作为人的一种存在环境与人也保持着一种平衡。这种平衡有对人进行制约的方面,也有对人促进的方面。对于制约的方面,比如犯罪时的惩罚、道德的谴责等,对人的存在会产生负面作用,也就是产生与美相反的作用。于是人面对社会,当为了实现自我美而可能遭到社会惩罚的时候,就会在实现的自我美的内容与遭到的惩罚之间进行权衡。这种权衡也实际是一种社会美与个人美冲突的具体体现。
      所以说,从泛美的角度看,美是相对的概念。对不同的系统有着不同的标准。对同一系统也会由于侧重面的不同,或者时空的不同而存在种种差异。由于系统事物总是不断运动变化的,所以相对于自然界中各种系统的美也总是在流变之中。
和上一节所论相仿,以泛美认识事物的美,也同样具有美的对比、美的选择、美的内容的多寡之类的内容存在。
      泛美作为上节人本审美的扩展,事实上在内容上涵盖了上节审美的范畴。也就是说上节中以人自身作为中心进行审美,是我们这一节中所描绘的以各种系统事物作为中心进行审美的子集。
      由于人的认识能力或水平的局限性,使得人在审视事物美的时候,往往会由于认识上的问题而产生错误的判断。这就是我们所要提到的和上一节相仿的伪美。它同样也存在于泛美之中。伪美不但存在于泛美的审美过程中,也存在于我们上节中人本形式的审美过程中。所以对于审美研究而言,伪美这一概念是非常重要的。伪美并不是真正的美,但却由于种种原因在现实中被作为美被处理了。这是由于美是建立在人的意识基础上的,所以,由于美的识别者的局限性,使审美者很难全面把握他所认识或识别的系统,包括他自身。这时候,由于认识的误差,就会产生对美的感受偏差,从而产生伪美。由于伪美对审美中心不利,所以,我们在现实中应该加以避免。
      在这一节的最后,作为泛美的一个应用,我们要谈一下发现美和创造美这两个概念。
      发现美是指在审美中心所处的环境中本来就存在某些可以与审美中心实现美的对象,但是由于人的认识的局限性,没有意识到这种美的存在,当然也有可能因此而影响到这种美的实现。记得西红柿的发现并最后被端上餐桌就是一个典型的发现美的例子。最初西红柿被称为“狼果”,由于它的枝叶有非常难闻的气味,所以人们都不敢吃它。后来,据说有人冒死吃了一个,感觉味道不错,而且也没有什么不良的反应,才逐渐被人们所认可。所以发现美是人对未知事物内容的探索过程,是对事物深层次特性的进一步认识,并在现实中与系统中心事物结合而达到实现美的过程。由于美往往和主客体双方面都相互关联,所以发现美既需要进一步认识审美中心的种种属性内容,又需要认识该中心事物环境中的可能与中心事物实现美的种种对象和内容。
      创造美和人的能动性相互关联。我们人类是能动性的动物,具有创造能力,从而也可以创造美。创造美是指在审美中心环境中本来没有某些美的事物对象,而通过人的能动创造力,创造了一些这样的内容来与中心事物实现美。人类的种种发明大多数就是创造美的例证。通过创造,可以完善某些系统事物,也可以完善我们人类自身。
      四.结束语
      由于篇幅所限,我们以上论述主要为美的发生本源方面的问题,也即美的本质方面的问题。相信和以前美学家的论述方式以及侧重面完全不同,但却可以从人的深层次本源来解释美的产生之根本所在。
       以前的哲学家、美学家们,往往喜欢将美向上拓展,于是,美就和艺术紧密联系了起来。美学家如果不谈艺术,不用美学评论艺术,就不能算是研究美学的了。所以,他们往往将大量精力用在对艺术的研究方面。看看他们的美学著作,不管黑格尔、康德还是近代的一些美学大师们,里面的大多数内容是关于对艺术的评论和自我感受。
      我以为,美作为人的一种感受,有其生物本能的一些内容在里面,而且是诸多美感生成的根本。所以,我将美学向下拓展,向生物或者动物的本能来探求美的原始意义。相信这样做的意义要较空泛的理论推测来得要实际一些。我在这里是希望为美学建造一座最基础的根基,这样,美学才可以更好得向上发展。我也相信,我的美学思想用在比较高雅的艺术方面也一定是游刃有余的,虽然,由于论述的侧重点不同,我没有着重论述艺术方面的若干问题。
      关于以前的美学思想,其明显的缺陷有二。其一,对美是人的本源需求是美的发生根源认识不足。所以,不管柏拉图抽象的美本身,还是亚里士多德的比例、协调,都从内心模糊地意识到了美的一些内容,而不能从根本上解释美或美感为何这样发生。其二,没有从系统角度去考虑问题。系统是一个近代才出现的哲学概念,但早在中国古代,就已经在使用系统思想了,而且思想体系比较完善,中医就是中国系统哲学思想应用的一个成功典范。系统理论比较容易将相对杂乱无章而又相互关联的事物内容条理化。对于美学而言,不管是人所在一定时空接触的事物对象,还是人自身的复杂变化或反应,都是相当杂乱无序的,且内容数量庞大。这些内容有许多都是与审美相关联的。然而,如果分解来看,却很难得其全貌,当然也就很难较深层次地解释美的发生问题了。这也是我之所以引入系统这一概念来论述美学本源的一个因素。
      美的本质问题对于美学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不同的美的本质解释,依此为依据去评论环境中的事物,也将得出不同美学结论。所以,在历史上才会出现那么多关于美学的种种争论。非他故,根本问题没有解决所造成的。
      所以,我们在这里着重论述了美的本源的若干问题,并对美的本质的问题加以解释,虽然不很成熟,但希望可以抛砖引玉,为美学的繁荣做出一点贡献。

      注释:
       1.施昌东:《“美”的探索》《论美的本质》,上海文艺出版社,1980年版,137页。
       2.施昌东:《“美”的探索》《论美的本质》,上海文艺出版社,1980年版,142页。
       3.施昌东:《“美”的探索》《论美的本质》,上海文艺出版社,1980年版,142页。
       4.施昌东:《“美”的探索》《论美的本质》,上海文艺出版社,1980年版,150页。
       5.施昌东:《“美”的探索》《论美的本质》,上海文艺出版社,1980年版,156页。
       6.施昌东:《“美”的探索》《论美的本质》,上海文艺出版社,1980年版,156页。

《吕氏春秋·遇合》:“人有大臭者,其亲戚兄弟妻妾知识,无能与居者,自苦而居海上。海上人有说其臭者,昼夜随之而弗能去。”
      美的差异性是诠释美本质的一个重要内容。不同的审美主体,不同的缺失补偿将产生不同的美的内容。

人类的存在与种种欲望紧密的联系在一起。这种欲望的外在表现就是想要得到什么。而内在则反映了人的某种完美缺失。因而只要获得了所欲望的事物或某些特质,也就补偿了自身的缺失,从而也就实现了美。

美总是体现为某些关系。美不是单个事物的体现,是中心事物(如某个审美主体的人)见之于某些事物属性的反映。当事物属性可以使中心事物变得较为完美的时候,就体现为美;反之,若使中心事物状态变坏,就反映为美的反面——恶。


人们往往太过重视“美”而忽视了它的反面。其实美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所以需要从阴阳的两方面来考虑。


对于人而言,美反映了人自身的种种需求。而这种需求源于人对自我的完善本能。所以,不深入了解人自身的需求根源(需求的本质),也就不可能对美的本质进行完整的诠释了。

美是一种高级的关系,是复杂的人与其环境中的事物相互感应或相互作用而产生的一种结果。而只要是美的事物,这种结果往往是趋向于有利于审美人自身的方向发展的。



不得不说,很长很长,眼花缭乱,头晕脑胀,暂时记下,有空再访。
俺是学理工的。。。俺看完后有N多问题。
1、影响美的因素有哪些?
2、各因素如何发挥作用?
3、各因素的影响大小?
4、鉴别美的方法有哪些?(表跟我说是观察,观察是一个过程不是一个方法。)
5、方法的差异和适用范围?
6、美的起源?
7、美的发展?
8、东西方美的差异?
9、美的根源?(根源不是起源)
10、请LZ不要只“讲道理”,强烈要求多“举例子”——无图无真相。
11、回答不清以上问题,少装*
12、俺对LZ的观点不支持,不反对,不认同,不表态。问题是,,,LZ好像没观点。。。本文好像是说明文,,,一篇什么都木说明的说明文。。。。。。
很务虚地研究课题,

相信最终的答案就是:

每个人心中做对“美”的看法存在相似相近甚至相同的地方,

但决不可能存在看法完全相同的两个人……

同样也可以这样研究其它感觉,例如:丑陋、善良、邪恶等等……

文科类的研究实在很容易让人走火入魔的,研者需谨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