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郑州「户籍新政」的三个误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3/28 17:14:28
文/夏学銮
近几年来,为了加快小康社会建设的步伐,各级政府在鼓励农民进城、早日实现城市化方面出台了不少新政策、新举措。其中,影响最大的莫过于打破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壁垒、按照居住地进行居民登记的改革措施了。像广东、河南、山东等省,都是在改革传统户籍制度方面走在前面的省份。
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壁垒一定要打破,一般来说这个命题是没有问题的,因为它反映了中国现代化发展的大趋势。但是,到底如何打破、怎样才叫打破,在这些程序和概念问题上却显示出地方政府执政能力的差别。拿广东省和郑州市进行比较,二者高下立判。
广东省的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从广东省制定的「坚持按实际居住地登记和当地需要、当地负担的原则,由市、县政府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根据本地综合承受能力,科学制定人口发展规划,确定人口迁移的规模和总量,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原则可以看出,广东省的户籍制度改革体现了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一种科学的、严肃的、负责任的户籍制度改革。
与此同时,郑州市的有关户籍改革文件却这样规定:自规定发布当天起,亲属投靠、新生儿入户、购房入户、投资纳税入户、工作入户、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入户、成建制迁入等7种情况均可办理郑州市区户口。这个被媒体称作郑州的「户籍新政」,其目的是为了「扩大城市规模,拉大城市框架,加快城市化进程,提升郑州城市品位,成为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根据这一规划,郑州市人口在2020年要达到500万的规模,以便与武汉、西安等城市「平起平坐」。据上所述,郑州市的户籍制度改革是一种来者不拒的「大敞门」、「大跃进」政策,这个政策走入了几个一厢情愿的误区。
改变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重点在县、镇等小城市,这与我国城市化的基本方针是一致的。农业户口不一定非得转为大城市户口才叫做打破户籍制度的二元壁垒,转为中心镇等这样的小城市也算打破了二元壁垒。受大城市自然资源和公共资源的限制和日益增长的压力,大城市所吸纳的农村户口量是有限的,广大中小城市才是农民转变身份的最可能的现实空间。「户籍新政」把目标只盯在大城市上,这是其误区之一。
人口分为生产人口和消费人口,人口迁入不是以自然户为单位,而是以「挂靠」
亲属的单个人为单位,这是郑州「户籍新政」的误区之二,这样必然造成儿童这类消费人口的急剧膨胀和教育资源的极度短缺。农民也是理性行动者,在追求自我利益的最大化这一原则下,郑州周围的农民宁愿选择「一家两制」的户口制度,让孩子进城落户享受城市的教育等福利资源,让自己暂且保留农村的户口,以便保留越来越昂贵的土地。而且由于孩子的进城,为其老年最终成为城市人奠定了基础。
而且当他们进来的时候又是一大批消费人口。这样郑州的人口规模是扩大了,但其生产力却没有增加,公共资源和社会福利的负担却越来越重,这种事与愿违的后果恐怕是其决策者始料不及的。
人口迁移属于社会流动的范畴。社会流动分为垂直流动和水平流动。垂直流动是由社会地位的上下来界定的,水平流动不涉及到地位的上下,只涉及到同质的地理位置移动。垂直流动又分为向上的流动和向下的流动。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这是水和人之不同本性。
从农村迁往城市、从农村农民变成城市居民,这是属于人人心向往之的向上垂直流动,如果不设防、不限制,这股潮流也会像洪水一样冲垮坚固的城市设施,使整个城市的管理陷于被动。
从一种社会价值理念,转变成一种社会政策需要许多资源条件,这就是为什么学者研究起来容易而变成政策实施难的道理。因此,任何一种社会政策的实施都不是无条件的,它要经过一个对政策实施的资源限制和政策实施的可能风险进行全面评估的科学过程。把户籍改革政策单纯作为一项对农民子女的恩惠,不顾后果地随意、任意实施,乃至造成郑州市人口爆炸、公共资源严重短缺的局面。这是郑州「户籍新政」的误区之三,它严重违背了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
落花有意,流水无情。郑州市「户籍新政」的失误给其他城市敲响了警钟。
作者系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新京报/2004/09/23文/夏学銮
近几年来,为了加快小康社会建设的步伐,各级政府在鼓励农民进城、早日实现城市化方面出台了不少新政策、新举措。其中,影响最大的莫过于打破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壁垒、按照居住地进行居民登记的改革措施了。像广东、河南、山东等省,都是在改革传统户籍制度方面走在前面的省份。
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壁垒一定要打破,一般来说这个命题是没有问题的,因为它反映了中国现代化发展的大趋势。但是,到底如何打破、怎样才叫打破,在这些程序和概念问题上却显示出地方政府执政能力的差别。拿广东省和郑州市进行比较,二者高下立判。
广东省的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从广东省制定的「坚持按实际居住地登记和当地需要、当地负担的原则,由市、县政府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根据本地综合承受能力,科学制定人口发展规划,确定人口迁移的规模和总量,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原则可以看出,广东省的户籍制度改革体现了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一种科学的、严肃的、负责任的户籍制度改革。
与此同时,郑州市的有关户籍改革文件却这样规定:自规定发布当天起,亲属投靠、新生儿入户、购房入户、投资纳税入户、工作入户、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入户、成建制迁入等7种情况均可办理郑州市区户口。这个被媒体称作郑州的「户籍新政」,其目的是为了「扩大城市规模,拉大城市框架,加快城市化进程,提升郑州城市品位,成为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根据这一规划,郑州市人口在2020年要达到500万的规模,以便与武汉、西安等城市「平起平坐」。据上所述,郑州市的户籍制度改革是一种来者不拒的「大敞门」、「大跃进」政策,这个政策走入了几个一厢情愿的误区。
改变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重点在县、镇等小城市,这与我国城市化的基本方针是一致的。农业户口不一定非得转为大城市户口才叫做打破户籍制度的二元壁垒,转为中心镇等这样的小城市也算打破了二元壁垒。受大城市自然资源和公共资源的限制和日益增长的压力,大城市所吸纳的农村户口量是有限的,广大中小城市才是农民转变身份的最可能的现实空间。「户籍新政」把目标只盯在大城市上,这是其误区之一。
人口分为生产人口和消费人口,人口迁入不是以自然户为单位,而是以「挂靠」
亲属的单个人为单位,这是郑州「户籍新政」的误区之二,这样必然造成儿童这类消费人口的急剧膨胀和教育资源的极度短缺。农民也是理性行动者,在追求自我利益的最大化这一原则下,郑州周围的农民宁愿选择「一家两制」的户口制度,让孩子进城落户享受城市的教育等福利资源,让自己暂且保留农村的户口,以便保留越来越昂贵的土地。而且由于孩子的进城,为其老年最终成为城市人奠定了基础。
而且当他们进来的时候又是一大批消费人口。这样郑州的人口规模是扩大了,但其生产力却没有增加,公共资源和社会福利的负担却越来越重,这种事与愿违的后果恐怕是其决策者始料不及的。
人口迁移属于社会流动的范畴。社会流动分为垂直流动和水平流动。垂直流动是由社会地位的上下来界定的,水平流动不涉及到地位的上下,只涉及到同质的地理位置移动。垂直流动又分为向上的流动和向下的流动。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这是水和人之不同本性。
从农村迁往城市、从农村农民变成城市居民,这是属于人人心向往之的向上垂直流动,如果不设防、不限制,这股潮流也会像洪水一样冲垮坚固的城市设施,使整个城市的管理陷于被动。
从一种社会价值理念,转变成一种社会政策需要许多资源条件,这就是为什么学者研究起来容易而变成政策实施难的道理。因此,任何一种社会政策的实施都不是无条件的,它要经过一个对政策实施的资源限制和政策实施的可能风险进行全面评估的科学过程。把户籍改革政策单纯作为一项对农民子女的恩惠,不顾后果地随意、任意实施,乃至造成郑州市人口爆炸、公共资源严重短缺的局面。这是郑州「户籍新政」的误区之三,它严重违背了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
落花有意,流水无情。郑州市「户籍新政」的失误给其他城市敲响了警钟。
作者系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新京报/2004/09/23
<P>改革势在必行! </P>
<P>错误在所难免!</P>
<P>只要去做就有成功的可能!</P>
<P>改革势在必行</P>
<P>错误在所难免</P>
<P>只要做就有成功的可能!</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