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条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3/29 01:48:18
<P>第一款 </P>
<P>  中国认明朝鲜国确为完全无缺之独立自主国,故凡有亏损其独立自主体制,即如该国向中国所修贡献典礼等,嗣后全行废决。 </P>
<P>  第二款 </P>
<P>  中国将管理下开地方之权,并将该地方所有堡垒军器工厂及一切属公对象,永远让与日本。 </P>
<P>  一、下开划界以内之奉天省南边地方以鸭绿江溯该江以抵安平河口,又以该河口划至凤凰城、海城、及营口而止,划成折线以南地方。所有前开各 城市,皆包括在划界线内。该线抵营口之辽河后,及顺流至海口止,彼此以河中心为界。辽东湾南岸及黄海北岸,在奉天所属诸岛亦一并在所让界内。 </P>
<P>  二、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 </P>
<P>  三、澎湖列岛,即英国格林尼次东经百十九度起至百二十度止,及北纬三十三度起至二十四度之间诸岛屿。 </P>
<P>  第三款 </P>
<P>  前款所载及黏附本国之地图所划疆界,俟本约批准互换之后,两国应各 选派官员二名以上,为公同划定疆界委员,就地踏勘,确定划界。若遇本国 所约疆界于地形或地理所关有碍难不便等情,各该委员等当妥为参酌更改。 各该委员等当从速办理界务,以期奉委之后限一年竣事,但遇各该委员等有 所更定划界,两国政府未经认准以前,应据本约所定划界为正。 </P>
<P>  第四款 </P>
<P>  中国约将库平银二万万两交与日本,作为赔偿军费。该款分作八次交完。 第一次五千万两,应在本约批准互换六个月内交清。第二次五千万两,应在本约批准互换后十二个月内交清。馀款平分六次,递年交纳,其法列下:第一次平分递年之款,于两年内交清。第二次于三年内交清,第三次于四年内交清,第四次于五年内交清,第五次于六年内交清,第六次于七年内交清。 其年分均以本约批准互换之后起算。又第一次赔款交清后,未经交完之款,应按年加每百抽五之息,但无论何时应赔之款或全数或几分,先期交清,均听中国之便。如从条约批准互换之日起三年之内能全数还清,除将已付息金或两年半或不及两年半于应付本银扣还外,馀仍全数免息。 </P>
<P>  第五款 </P>
<P>  本约批准互换之后,限两年之内,日本准中国让与地方人民愿迁居让与地方之外者,任便变卖所有产业退去界外,但限满之后尚未迁徙者,酌宜视为日本臣民。又台湾一省应于本约批准互换后,两国立即各派大臣至台湾,限于本约批准后两个月交接清楚。 </P>
<P>  第六款 </P>
<P>  中日两国所有约章,因此次失和,自属废决。中国约俟本约批准之后速派全权大臣与日本所派全权大臣,会同订立通商行船条约,及陆路通商章程。两国新订约章,应以中国与泰西交国见行约章为本。又本国批准互换之日起,新订约章未经实行之前,所有日本官吏臣民及商业工艺行船船只陆路通商等,与中国最为优待之国礼护视,一律无异。 </P>
<P>  中国约将下开让与各款,以两国全权大臣押盖印日起,六个月后方可照办。 </P>
<P>  第一、见今中国已开通商口岸之外,应准添设下开各处,立为通商口岸以便日本臣民往来侨寓,从事商业工艺制作。所有添设口岸,均照向开通商 海口或向开内地镇市章程一体办理, 应得优例及利益等,亦当一律享受。(一)湖北省荆州府沙市。 (二)四川省重庆府。(三)江苏省苏州府。 (四)浙江省杭州府。日本政府得派遣领事官于前开各口驻扎。 </P>
<P>  第二、日本轮船得驶入下开各口,附搭行客装运货物:(一)从湖北省宜昌溯长江以至四川省重庆府。(二)从上海驶进吴淞江及运河以至苏州府杭州府。中日两国未经商定行船章程以前,上开各口行船务依外国船只驶入 中国内地水路见行章程照行。 </P>
<P>  第三、日本臣民在中国内地购买工货件,若自生之物,或将进口商货运往内地之物,欲暂行存栈,除勿庸输纳税钞派征一切旅费外,得暂租栈房存货。 </P>
<P>  第四、日本臣民得在中国通商口岸城邑任便从事各项工艺制造,又得将各项机器任便装运进口,只交所定进口税。日本臣民在中国制造一切货物, 其于内地运送税,内地税钞课什派,以及中国内地沾及寄存栈房之益即照日臣民运入中国之货物一体办理,至应优例豁除,亦莫不相同。 </P>
<P>  嗣后如有因以上加让之事应增章程规条,即载入本款所称之行船通商条约内。 </P>
<P>  第七款 </P>
<P>  日本军队见驻中国境内者,应于本约批准互换之后三个月内撤回,但须照次款所定办理。 </P>
<P>  第八款 </P>
<P>  中国为保证认真实行约内所订各款,听允日本军队暂占守山东省威海卫。又于中国将本约所定第一、第二两次赔款交清,通商行船亦经批准互换之后,中国政府与日本政府确定周全妥善办法,将通商口岸关税作为剩款并息之抵押,日本可允撤回军队。倘中国不即确定抵押办法则未经交清末次赔款之前,日本仍不撤回军队。 </P>
<P>  第九款 </P>
<P>  本约批准互换之后,两国应将是时所有俘虏尽数交还。中国约将由日本遣还俘虏,并不加以虐待若或置于罪戾。中国约将认为军事间谍或被嫌逮系之日本臣民,即行释放,并约此次交仗之所有关涉日本军队之中国臣民,概予宽贷,并饬有司不得擅为逮系。 </P>
<P>  第十款 </P>
<P>  本约批准互换日起,应按兵息战。 </P>
<P>  第十一款 </P>
<P>  自本约奉大清国大皇帝陛下及日本帝国大皇帝陛下批准之后,定于光绪二十一年四月十四日,即日本明治二十八年五月初八日,在烟台互换。为此两国全权大臣署名盖印,以昭信守。 </P>
<P>  大清帝国钦差头等全权大臣太子太傅文华殿大学士北洋通商大臣直隶总督一等肃毅伯爵李鸿章(押印) </P>
<P>  大清帝国钦差全权大臣二品顶戴前出使大臣李经芳(押印) </P>
<P>  大日本帝国全权办理大臣内阁总理大臣从二位一等伯爵伊藤博文(押印) </P>
<P>  大日本帝国全权办理大臣外务大臣从二位勋一等子爵陆奥宗光(押印) </P>
<P>  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订于下之关缮写两分。 </P>
<P>  明治二十八年四月十七日 </P>
<P>  1895年</P>
<P>

访签订《马关条约》的春帆楼遗址</P>
<P>在前些时候播出的一部电视剧中,曾出现甲午战争后李鸿章在日本下关签订《马关条约》的情节。这个画面,记录了19世纪末中华民族落后与屈辱的历史,去年1月下旬,我曾在签订《马关条约》的春帆楼驻足良久。</P>
<P>   
    汽车沿着紧挨关门海峡(旧称马关海峡)的公路,一直向东北方向奔去。大约40分钟,汽车穿过连接九州与本州的海底隧道,来到下关。下关亦称马关,位于日本本州最南端,一道关门海峡将本州与九州隔为两个大岛。而关门海峡之名,就是从“下关”与“门司”中各取一字而成。
     汽车在下关市的街道上拐来拐去,来到一座背依小丘的旅店。这家旅店就是给中国带来沉重耻辱和灾难的《马关条约》的签订旧址———“春帆楼”。
     春帆楼建在一个小丘上,拾坡而上,为一平地,平地的正面为旅店。旅店门前的左侧立有一石碑,上面的铭文记载着这家旅店的简要历史。旅店正门右侧,有一日式建筑,即当年清政府代表与日本政府代表谈判的场所。其门前竖一长条形木牌,上书“日清讲和纪念馆”,下为一遮雨木板,则为说明介绍。
     步入会所,正中间是宽大的谈判桌。出于文物保护需要,现在已用落地玻璃将四周罩了起来,参观者只能透过玻璃罩,观看里面的摆设:一张长形大桌,将谈判者划分两个阵线。桌子一侧为清政府代表,有一把软靠椅和若干硬靠椅。软靠椅是李鸿章的专座,硬靠椅则为其余人员的座位。桌子另一侧,为两把软靠椅及若干硬靠椅,自然是日本方面的座位。每张椅子旁,都立有木板,上书当年某某人之座及其官衔、品级和谈判的身份。这个会所常年开放,没有解说人,参观者可以随意出入。
     会所内的陈设很简单,没有多少好说的。但是,我在这里逗留了很久,桌上砚台和笔,虽然都默默无语,却使我心头紧缩。100多年前的中日甲午战争,由于清政府的腐败和中国的落后,貌似强大的中国却败于“蕞尔三岛”的“东夷小国”。辽东湾、台湾、澎湖列岛的割让,2亿两白银的赔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等通商口岸的添设,……这一桩桩记录着中华民族耻辱的条约内容,仿佛压在心上的巨石,让人喘不过气。
     旅店正门左侧,有一条小路,路口有指示牌,上书“李鸿章道”四字。1895年3月19日,李鸿章偕其子李经方、美籍顾问科士达等及随员抵达马关,次日与日本全权大臣伊藤博文(内阁总理)、陆奥宗光(外务大臣)开始谈判。会上,李鸿章要求议和前先行休战,日本则提出十分苛刻的休战条件:大沽、天津、山海关等地的清军全部向日军缴械,天津至山海关铁路交日本军务官管理,且停战期间日本一切军费由中国承担。这些条件无疑将北京置于日军的监视之下,自然遭到清政府的反对。24日,李鸿章奉清政府之命,在谈判会上撤回休战要求,表示拒绝日本提出的条件。当天,李乘马车返回寓所,途中遭到日本浪人枪击,子弹擦伤左颧,顿时血流满面。此事传出,国际舆论顿然大哗。当时,俄罗斯已派军进入中国北部,狼狈不堪的日本政府担心第三国借机干涉,这才由“日皇遣使慰问谢罪”,遂“结约解兵”。为了防止再出现意外,日方沿着春帆楼左侧的山腰间修了这条专供李鸿章行走小路。
     “李鸿章道”是一条极为普通的小路,指示牌位于春帆楼范围内,故稍有修整,再往前走便是弯弯曲曲的山路。
     
     凝结着中华民族耻辱的《马关条约》,是继1860年中英、中法《北京条约》以后外国侵略者加在中国身上的最刻毒的不平等条约。它使日本得到了从未有过的巨大实际利益,并借此进一步走上资本主义强国之路。春帆楼前的那块石碑,就刻写着“今之国威之隆,实滥觞于甲午之役”,而谈判会所外的小院里,也立着伊藤博文、陆奥宗光两人的半身铜像。至于春帆楼石碑的铭文撰写者,则为5月8日在烟台与中国政府正式交换《马关条约》的日本代表伊东已代治。
     对于日本来说,伊藤和陆奥可谓立下了“汗马功劳”。《马关条约》签订当年,日本全国财政收入为1亿日元,而《马关条约》的赔款却合3亿日元。中国方面的统计,则为白银2亿两的赔款、3000万两的“赎辽费”,还有每年50万两的威海卫驻军费,战后三年间日本就实际得到23150万两白银,合34725万日元,大大超过1896至1898年三年间日本全国税收26890万日元的总和。可见,《马关条约》使日本一夜之间成为暴发户。
     日本通过《马关条约》获得的巨额的不义巨金,构成了其原始资本积累的最重要的部分。正是凭借着它,日本建立起纳入国际资本金融体系的金本位货币制度,加速了工业近代化和军事近代化。这笔巨款到了日本手里,2000万日元归入皇室私产,1000万日元用于备荒,1000万日元用作教育基金,1200万日元补助1898年度一般支出,其余3亿日元全部转入临时军费特别支出,用作扩充海陆军等军事费用及扩大军备生产基础。日本近代史上著名的钢铁基地“八幡制铁所”(后为“八幡钢铁公司”),就是用后项资金建立起来的,并成为日本重工业的起步。曾受到中国和东南亚人民抨击的日本扶桑社《新历史教科书》,对此亦不讳言,它承认:“与纺织等轻工业相比,重工业的发展较迟。而重工业的投资来自于下关条约的赔偿金。1901年,官营的八幡制铁所开业,标志着钢铁国产化的开始。没有这些钢铁,就不可能有造船业的发展,日俄战争后1万吨以上的造船自然也不可能”,于是“日本也有了产业革命”。
     《马关条约》的赔款,对日本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作用显而易见。一位日本朋友曾非常坦诚地对我说,多年来他对中国一直有一种欠债和感激之情,前者是说“九一八事变”和“七七事变”的侵华战争,后者指的就是《马关条约》的赔款帮助了日本。这位日本朋友良心未泯,但他却无法体会到这笔巨额赔款对中国人民是多么沉重的负担。《马关条约》规定,清政府若能在1898年5月8日前付清全部赔款,则可免除利息并收回威海卫。当时,清政府的年收入约为8000万两白银。为了赔款,清政府不得不大举向俄、法、英、德等国借款。而外国则乘机抬高利润,且强加各种苛刻条件,进一步将中国置于国际金融资本的束缚之下。
     当年,中国的爱国知识精英们,怀着满腔悲愤奋起反对《马关条约》。当条约条款内容传到北京时,随即导致了5月2日的“公车上书”。康有为、梁启超等1300余在京应试举人,联名向光绪帝上书,从而拉开了中国近代史上维新变法运动的序幕。</P>
<P>去下关的那天早晨,天阴了起来,到达下关时竟落起濛濛细雨。
     返回东京的那天,天又下起小雨。火车将至下关时,雨点渐渐变大,到达下关车站,雨更急,甚至还刮起一阵大风,风中夹着黄豆大的冰雹。冰雹砸在车窗上,发出一阵阵“砰砰”的响声。这大概就是古人说的“天人感应”吧,它提醒着人们:不要忘记甲午之败和马关之辱。</P><P>第一款 </P>
<P>  中国认明朝鲜国确为完全无缺之独立自主国,故凡有亏损其独立自主体制,即如该国向中国所修贡献典礼等,嗣后全行废决。 </P>
<P>  第二款 </P>
<P>  中国将管理下开地方之权,并将该地方所有堡垒军器工厂及一切属公对象,永远让与日本。 </P>
<P>  一、下开划界以内之奉天省南边地方以鸭绿江溯该江以抵安平河口,又以该河口划至凤凰城、海城、及营口而止,划成折线以南地方。所有前开各 城市,皆包括在划界线内。该线抵营口之辽河后,及顺流至海口止,彼此以河中心为界。辽东湾南岸及黄海北岸,在奉天所属诸岛亦一并在所让界内。 </P>
<P>  二、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 </P>
<P>  三、澎湖列岛,即英国格林尼次东经百十九度起至百二十度止,及北纬三十三度起至二十四度之间诸岛屿。 </P>
<P>  第三款 </P>
<P>  前款所载及黏附本国之地图所划疆界,俟本约批准互换之后,两国应各 选派官员二名以上,为公同划定疆界委员,就地踏勘,确定划界。若遇本国 所约疆界于地形或地理所关有碍难不便等情,各该委员等当妥为参酌更改。 各该委员等当从速办理界务,以期奉委之后限一年竣事,但遇各该委员等有 所更定划界,两国政府未经认准以前,应据本约所定划界为正。 </P>
<P>  第四款 </P>
<P>  中国约将库平银二万万两交与日本,作为赔偿军费。该款分作八次交完。 第一次五千万两,应在本约批准互换六个月内交清。第二次五千万两,应在本约批准互换后十二个月内交清。馀款平分六次,递年交纳,其法列下:第一次平分递年之款,于两年内交清。第二次于三年内交清,第三次于四年内交清,第四次于五年内交清,第五次于六年内交清,第六次于七年内交清。 其年分均以本约批准互换之后起算。又第一次赔款交清后,未经交完之款,应按年加每百抽五之息,但无论何时应赔之款或全数或几分,先期交清,均听中国之便。如从条约批准互换之日起三年之内能全数还清,除将已付息金或两年半或不及两年半于应付本银扣还外,馀仍全数免息。 </P>
<P>  第五款 </P>
<P>  本约批准互换之后,限两年之内,日本准中国让与地方人民愿迁居让与地方之外者,任便变卖所有产业退去界外,但限满之后尚未迁徙者,酌宜视为日本臣民。又台湾一省应于本约批准互换后,两国立即各派大臣至台湾,限于本约批准后两个月交接清楚。 </P>
<P>  第六款 </P>
<P>  中日两国所有约章,因此次失和,自属废决。中国约俟本约批准之后速派全权大臣与日本所派全权大臣,会同订立通商行船条约,及陆路通商章程。两国新订约章,应以中国与泰西交国见行约章为本。又本国批准互换之日起,新订约章未经实行之前,所有日本官吏臣民及商业工艺行船船只陆路通商等,与中国最为优待之国礼护视,一律无异。 </P>
<P>  中国约将下开让与各款,以两国全权大臣押盖印日起,六个月后方可照办。 </P>
<P>  第一、见今中国已开通商口岸之外,应准添设下开各处,立为通商口岸以便日本臣民往来侨寓,从事商业工艺制作。所有添设口岸,均照向开通商 海口或向开内地镇市章程一体办理, 应得优例及利益等,亦当一律享受。(一)湖北省荆州府沙市。 (二)四川省重庆府。(三)江苏省苏州府。 (四)浙江省杭州府。日本政府得派遣领事官于前开各口驻扎。 </P>
<P>  第二、日本轮船得驶入下开各口,附搭行客装运货物:(一)从湖北省宜昌溯长江以至四川省重庆府。(二)从上海驶进吴淞江及运河以至苏州府杭州府。中日两国未经商定行船章程以前,上开各口行船务依外国船只驶入 中国内地水路见行章程照行。 </P>
<P>  第三、日本臣民在中国内地购买工货件,若自生之物,或将进口商货运往内地之物,欲暂行存栈,除勿庸输纳税钞派征一切旅费外,得暂租栈房存货。 </P>
<P>  第四、日本臣民得在中国通商口岸城邑任便从事各项工艺制造,又得将各项机器任便装运进口,只交所定进口税。日本臣民在中国制造一切货物, 其于内地运送税,内地税钞课什派,以及中国内地沾及寄存栈房之益即照日臣民运入中国之货物一体办理,至应优例豁除,亦莫不相同。 </P>
<P>  嗣后如有因以上加让之事应增章程规条,即载入本款所称之行船通商条约内。 </P>
<P>  第七款 </P>
<P>  日本军队见驻中国境内者,应于本约批准互换之后三个月内撤回,但须照次款所定办理。 </P>
<P>  第八款 </P>
<P>  中国为保证认真实行约内所订各款,听允日本军队暂占守山东省威海卫。又于中国将本约所定第一、第二两次赔款交清,通商行船亦经批准互换之后,中国政府与日本政府确定周全妥善办法,将通商口岸关税作为剩款并息之抵押,日本可允撤回军队。倘中国不即确定抵押办法则未经交清末次赔款之前,日本仍不撤回军队。 </P>
<P>  第九款 </P>
<P>  本约批准互换之后,两国应将是时所有俘虏尽数交还。中国约将由日本遣还俘虏,并不加以虐待若或置于罪戾。中国约将认为军事间谍或被嫌逮系之日本臣民,即行释放,并约此次交仗之所有关涉日本军队之中国臣民,概予宽贷,并饬有司不得擅为逮系。 </P>
<P>  第十款 </P>
<P>  本约批准互换日起,应按兵息战。 </P>
<P>  第十一款 </P>
<P>  自本约奉大清国大皇帝陛下及日本帝国大皇帝陛下批准之后,定于光绪二十一年四月十四日,即日本明治二十八年五月初八日,在烟台互换。为此两国全权大臣署名盖印,以昭信守。 </P>
<P>  大清帝国钦差头等全权大臣太子太傅文华殿大学士北洋通商大臣直隶总督一等肃毅伯爵李鸿章(押印) </P>
<P>  大清帝国钦差全权大臣二品顶戴前出使大臣李经芳(押印) </P>
<P>  大日本帝国全权办理大臣内阁总理大臣从二位一等伯爵伊藤博文(押印) </P>
<P>  大日本帝国全权办理大臣外务大臣从二位勋一等子爵陆奥宗光(押印) </P>
<P>  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订于下之关缮写两分。 </P>
<P>  明治二十八年四月十七日 </P>
<P>  1895年</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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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签订《马关条约》的春帆楼遗址</P>
<P>在前些时候播出的一部电视剧中,曾出现甲午战争后李鸿章在日本下关签订《马关条约》的情节。这个画面,记录了19世纪末中华民族落后与屈辱的历史,去年1月下旬,我曾在签订《马关条约》的春帆楼驻足良久。</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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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沿着紧挨关门海峡(旧称马关海峡)的公路,一直向东北方向奔去。大约40分钟,汽车穿过连接九州与本州的海底隧道,来到下关。下关亦称马关,位于日本本州最南端,一道关门海峡将本州与九州隔为两个大岛。而关门海峡之名,就是从“下关”与“门司”中各取一字而成。
     汽车在下关市的街道上拐来拐去,来到一座背依小丘的旅店。这家旅店就是给中国带来沉重耻辱和灾难的《马关条约》的签订旧址———“春帆楼”。
     春帆楼建在一个小丘上,拾坡而上,为一平地,平地的正面为旅店。旅店门前的左侧立有一石碑,上面的铭文记载着这家旅店的简要历史。旅店正门右侧,有一日式建筑,即当年清政府代表与日本政府代表谈判的场所。其门前竖一长条形木牌,上书“日清讲和纪念馆”,下为一遮雨木板,则为说明介绍。
     步入会所,正中间是宽大的谈判桌。出于文物保护需要,现在已用落地玻璃将四周罩了起来,参观者只能透过玻璃罩,观看里面的摆设:一张长形大桌,将谈判者划分两个阵线。桌子一侧为清政府代表,有一把软靠椅和若干硬靠椅。软靠椅是李鸿章的专座,硬靠椅则为其余人员的座位。桌子另一侧,为两把软靠椅及若干硬靠椅,自然是日本方面的座位。每张椅子旁,都立有木板,上书当年某某人之座及其官衔、品级和谈判的身份。这个会所常年开放,没有解说人,参观者可以随意出入。
     会所内的陈设很简单,没有多少好说的。但是,我在这里逗留了很久,桌上砚台和笔,虽然都默默无语,却使我心头紧缩。100多年前的中日甲午战争,由于清政府的腐败和中国的落后,貌似强大的中国却败于“蕞尔三岛”的“东夷小国”。辽东湾、台湾、澎湖列岛的割让,2亿两白银的赔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等通商口岸的添设,……这一桩桩记录着中华民族耻辱的条约内容,仿佛压在心上的巨石,让人喘不过气。
     旅店正门左侧,有一条小路,路口有指示牌,上书“李鸿章道”四字。1895年3月19日,李鸿章偕其子李经方、美籍顾问科士达等及随员抵达马关,次日与日本全权大臣伊藤博文(内阁总理)、陆奥宗光(外务大臣)开始谈判。会上,李鸿章要求议和前先行休战,日本则提出十分苛刻的休战条件:大沽、天津、山海关等地的清军全部向日军缴械,天津至山海关铁路交日本军务官管理,且停战期间日本一切军费由中国承担。这些条件无疑将北京置于日军的监视之下,自然遭到清政府的反对。24日,李鸿章奉清政府之命,在谈判会上撤回休战要求,表示拒绝日本提出的条件。当天,李乘马车返回寓所,途中遭到日本浪人枪击,子弹擦伤左颧,顿时血流满面。此事传出,国际舆论顿然大哗。当时,俄罗斯已派军进入中国北部,狼狈不堪的日本政府担心第三国借机干涉,这才由“日皇遣使慰问谢罪”,遂“结约解兵”。为了防止再出现意外,日方沿着春帆楼左侧的山腰间修了这条专供李鸿章行走小路。
     “李鸿章道”是一条极为普通的小路,指示牌位于春帆楼范围内,故稍有修整,再往前走便是弯弯曲曲的山路。
     
     凝结着中华民族耻辱的《马关条约》,是继1860年中英、中法《北京条约》以后外国侵略者加在中国身上的最刻毒的不平等条约。它使日本得到了从未有过的巨大实际利益,并借此进一步走上资本主义强国之路。春帆楼前的那块石碑,就刻写着“今之国威之隆,实滥觞于甲午之役”,而谈判会所外的小院里,也立着伊藤博文、陆奥宗光两人的半身铜像。至于春帆楼石碑的铭文撰写者,则为5月8日在烟台与中国政府正式交换《马关条约》的日本代表伊东已代治。
     对于日本来说,伊藤和陆奥可谓立下了“汗马功劳”。《马关条约》签订当年,日本全国财政收入为1亿日元,而《马关条约》的赔款却合3亿日元。中国方面的统计,则为白银2亿两的赔款、3000万两的“赎辽费”,还有每年50万两的威海卫驻军费,战后三年间日本就实际得到23150万两白银,合34725万日元,大大超过1896至1898年三年间日本全国税收26890万日元的总和。可见,《马关条约》使日本一夜之间成为暴发户。
     日本通过《马关条约》获得的巨额的不义巨金,构成了其原始资本积累的最重要的部分。正是凭借着它,日本建立起纳入国际资本金融体系的金本位货币制度,加速了工业近代化和军事近代化。这笔巨款到了日本手里,2000万日元归入皇室私产,1000万日元用于备荒,1000万日元用作教育基金,1200万日元补助1898年度一般支出,其余3亿日元全部转入临时军费特别支出,用作扩充海陆军等军事费用及扩大军备生产基础。日本近代史上著名的钢铁基地“八幡制铁所”(后为“八幡钢铁公司”),就是用后项资金建立起来的,并成为日本重工业的起步。曾受到中国和东南亚人民抨击的日本扶桑社《新历史教科书》,对此亦不讳言,它承认:“与纺织等轻工业相比,重工业的发展较迟。而重工业的投资来自于下关条约的赔偿金。1901年,官营的八幡制铁所开业,标志着钢铁国产化的开始。没有这些钢铁,就不可能有造船业的发展,日俄战争后1万吨以上的造船自然也不可能”,于是“日本也有了产业革命”。
     《马关条约》的赔款,对日本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作用显而易见。一位日本朋友曾非常坦诚地对我说,多年来他对中国一直有一种欠债和感激之情,前者是说“九一八事变”和“七七事变”的侵华战争,后者指的就是《马关条约》的赔款帮助了日本。这位日本朋友良心未泯,但他却无法体会到这笔巨额赔款对中国人民是多么沉重的负担。《马关条约》规定,清政府若能在1898年5月8日前付清全部赔款,则可免除利息并收回威海卫。当时,清政府的年收入约为8000万两白银。为了赔款,清政府不得不大举向俄、法、英、德等国借款。而外国则乘机抬高利润,且强加各种苛刻条件,进一步将中国置于国际金融资本的束缚之下。
     当年,中国的爱国知识精英们,怀着满腔悲愤奋起反对《马关条约》。当条约条款内容传到北京时,随即导致了5月2日的“公车上书”。康有为、梁启超等1300余在京应试举人,联名向光绪帝上书,从而拉开了中国近代史上维新变法运动的序幕。</P>
<P>去下关的那天早晨,天阴了起来,到达下关时竟落起濛濛细雨。
     返回东京的那天,天又下起小雨。火车将至下关时,雨点渐渐变大,到达下关车站,雨更急,甚至还刮起一阵大风,风中夹着黄豆大的冰雹。冰雹砸在车窗上,发出一阵阵“砰砰”的响声。这大概就是古人说的“天人感应”吧,它提醒着人们:不要忘记甲午之败和马关之辱。</P>
SB!
马关条约真是中国的耻辱啊!当时的皇帝应当选择战至最后一兵一卒,绝不应当选择割地赔款!因为,只有抵抗才会有出路.后来的中日战争说明,对日本绝对不能妥协,而应当抵抗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