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之死是法律的胜利、教育的失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5 06:11:36


http://news.ifeng.com/society/sp ... /08/6880426_0.shtml
6月7日,高考开考的日子。这天上午,药家鑫在陕西西安被执行死刑。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被告人药家鑫开车撞倒被害人张妙后,又持刀将张妙杀死,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其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属罪行极其严重。(本报今日A18版)

  在933万莘莘学子步入高考考场的时候,药家鑫,这个年仅22岁大学生的生命走到了尽头。不管是有意还是巧合,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将一名犯有严重罪行的大学生处以极刑,总会给人无限的联想。也许,这是给刚刚或即将成年的高三学子们补上的一堂生命教育课;或许,这又是给那些即将迈入大学殿堂的学子们一声“棒喝”。其警诫意义,显然远超药家鑫被执行死刑事件的本身。

  药家鑫被依法判死,这无疑是法律的胜利。回顾几个月来药案审理、判决过程中的种种争论和波折,我们要说,能有这个结果已属不易,其中凝结了无数法律守护者的良知、心血和智慧。

  然后,这又不是一件值得任何人高兴的事情。两个年轻的生命,因为一场并不严重的交通事故而逝去,两个家庭都得承担失去亲人的痛苦。从去年10月20日到今年6月7日,从药家鑫开车撞伤农妇、连刺8刀灭口,到被拘、一审、二审到死刑复核、执行死刑,围绕药家鑫案所表现的种种“激情”辩护或民众的群起攻之,药家鑫案似乎不再是药家鑫案。面对随这起杀人案而来的离奇喧嚣,英国《金融时报》专栏作家老愚一语中的:“公众害怕这个社会真的被丛林法则主宰,弱者彻底丧失法律的庇护。”

  药家鑫最终被执行死刑,这是法治的胜利,却是教育的失败。药家鑫走到这一步,其父母难辞其咎。子不教,父之过。21岁的在校大学生,即拥有自己的小车。贪图物质享受,心理阴暗,既怕“穷人”难缠,又私携刀具。上述种种因素,铸成了药家鑫的大错。且不说事后其父母的诸多行为,其实质是将药家鑫一步步推向深渊。其次,大学教育存在缺陷。如果辩护律师的话属实,药家鑫是“成长道路没有污点,学习优秀、得过各种奖励”的好学生,那么,我们只能说,这样的大学教育很失败。不懂得尊重生命,不知晓法律严明,丧失了基本的人格、人性,称得上“好学生”吗?事实上,教书不育人的所谓“精英教育”,已引起社会有识之士的强烈质疑,但在体制的惯性作用下,鲜有改观

  我们的社会也有责任。药家鑫的孤僻、自私、残忍,他的“仇穷”心理、扭曲的价值观,都是社会各种光怪陆离现象的折射。父母金钱至上的误导、学校道德教育的缺失,社会世风日下的熏染,加上药家鑫自身的缺陷,在发生车祸、要承担责任时,他的瞬间爆发足以毁灭一切。确实,药家鑫案留给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疼痛,值得我们花更长时间去检讨。

  诚如西安五教授所言,“药家鑫案已经不再是一个单独的个案,而成为一个社会事件”。按照教授们的思路,如果法律让药家鑫活着,则充分体现了“我们这个社会的平和和宽厚之心,我们这个民族的仁慈和宽恕之道”,这前景确实使人神往。问题是,如果药家鑫不死,则不但法律规定的死刑制度失去其存在的意义,而且社会良知的底线被随意突破,那么千万个药家鑫就会接连冒出来。因为“挽救”一个药家鑫,而使千万个药家鑫及无辜者付出惨重代价,这不是法律的应有之义。

  药家鑫走了。若一个年轻生命的消逝,可以换来人间的某些变化,让冷漠、残忍减少或者消失,那么,这个案例足以载入史册。吴晓华

http://news.ifeng.com/society/sp ... /08/6880426_0.shtml
6月7日,高考开考的日子。这天上午,药家鑫在陕西西安被执行死刑。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被告人药家鑫开车撞倒被害人张妙后,又持刀将张妙杀死,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其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属罪行极其严重。(本报今日A18版)

  在933万莘莘学子步入高考考场的时候,药家鑫,这个年仅22岁大学生的生命走到了尽头。不管是有意还是巧合,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将一名犯有严重罪行的大学生处以极刑,总会给人无限的联想。也许,这是给刚刚或即将成年的高三学子们补上的一堂生命教育课;或许,这又是给那些即将迈入大学殿堂的学子们一声“棒喝”。其警诫意义,显然远超药家鑫被执行死刑事件的本身。

  药家鑫被依法判死,这无疑是法律的胜利。回顾几个月来药案审理、判决过程中的种种争论和波折,我们要说,能有这个结果已属不易,其中凝结了无数法律守护者的良知、心血和智慧。

  然后,这又不是一件值得任何人高兴的事情。两个年轻的生命,因为一场并不严重的交通事故而逝去,两个家庭都得承担失去亲人的痛苦。从去年10月20日到今年6月7日,从药家鑫开车撞伤农妇、连刺8刀灭口,到被拘、一审、二审到死刑复核、执行死刑,围绕药家鑫案所表现的种种“激情”辩护或民众的群起攻之,药家鑫案似乎不再是药家鑫案。面对随这起杀人案而来的离奇喧嚣,英国《金融时报》专栏作家老愚一语中的:“公众害怕这个社会真的被丛林法则主宰,弱者彻底丧失法律的庇护。”

  药家鑫最终被执行死刑,这是法治的胜利,却是教育的失败。药家鑫走到这一步,其父母难辞其咎。子不教,父之过。21岁的在校大学生,即拥有自己的小车。贪图物质享受,心理阴暗,既怕“穷人”难缠,又私携刀具。上述种种因素,铸成了药家鑫的大错。且不说事后其父母的诸多行为,其实质是将药家鑫一步步推向深渊。其次,大学教育存在缺陷。如果辩护律师的话属实,药家鑫是“成长道路没有污点,学习优秀、得过各种奖励”的好学生,那么,我们只能说,这样的大学教育很失败。不懂得尊重生命,不知晓法律严明,丧失了基本的人格、人性,称得上“好学生”吗?事实上,教书不育人的所谓“精英教育”,已引起社会有识之士的强烈质疑,但在体制的惯性作用下,鲜有改观

  我们的社会也有责任。药家鑫的孤僻、自私、残忍,他的“仇穷”心理、扭曲的价值观,都是社会各种光怪陆离现象的折射。父母金钱至上的误导、学校道德教育的缺失,社会世风日下的熏染,加上药家鑫自身的缺陷,在发生车祸、要承担责任时,他的瞬间爆发足以毁灭一切。确实,药家鑫案留给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疼痛,值得我们花更长时间去检讨。

  诚如西安五教授所言,“药家鑫案已经不再是一个单独的个案,而成为一个社会事件”。按照教授们的思路,如果法律让药家鑫活着,则充分体现了“我们这个社会的平和和宽厚之心,我们这个民族的仁慈和宽恕之道”,这前景确实使人神往。问题是,如果药家鑫不死,则不但法律规定的死刑制度失去其存在的意义,而且社会良知的底线被随意突破,那么千万个药家鑫就会接连冒出来。因为“挽救”一个药家鑫,而使千万个药家鑫及无辜者付出惨重代价,这不是法律的应有之义。

  药家鑫走了。若一个年轻生命的消逝,可以换来人间的某些变化,让冷漠、残忍减少或者消失,那么,这个案例足以载入史册。吴晓华


个人认为,教育最大的失败是没有让学生明白什么时候杀人最值得,怎么杀人才不会偿命。一个受了高等教育的人,为了一个荒唐的理由随便杀人,而且是用一把刀像个街头混混一样粗鄙的行凶,无疑是在抹黑整个杀手行业,也拉低了国内杀人犯的平均智商。

那些为药渣签名点蜡烛丢人显眼的渣粉们,希望你们受过的教育不要辱没你们的先人

个人认为,教育最大的失败是没有让学生明白什么时候杀人最值得,怎么杀人才不会偿命。一个受了高等教育的人,为了一个荒唐的理由随便杀人,而且是用一把刀像个街头混混一样粗鄙的行凶,无疑是在抹黑整个杀手行业,也拉低了国内杀人犯的平均智商。

那些为药渣签名点蜡烛丢人显眼的渣粉们,希望你们受过的教育不要辱没你们的先人
会有人说:因为一个人杀人就说教育失败,把什么都推给社会的…


因为一个人杀人就说教育失败,把什么都推给社会……

因为一个人杀人就说教育失败,把什么都推给社会……
6626626 发表于 2011-6-16 08:27
因为一个人杀人就说教育失败,把什么都推给社会……
教育失败怎么是推给社会?教育=社会?
教育失败只是杀了一个人?
说句笑话,教育要不失败,那就留着药家鑫,而把药家鑫的老师们杀掉(不必是肉体上的)
教育失败还是成功需要有个衡量标准,如果以扫盲作为标准的话中国相对于非洲之类的实在是太成功了,如果以钱学森之问作为标准的话。。。。。
585252 发表于 2011-6-16 09:26
教育失败还是成功需要有个衡量标准,如果以扫盲作为标准的话中国相对于非洲之类的实在是太成功了,如果以钱 ...
一切应该以幸福感为标准。
扯TM的D,那是他家教育的失败,少扯这么宽,每天都有人渣产生,每天都有人杰出现,要照这样的逻辑,教育每天都要失败成功N个平方次了.
造汽 发表于 2011-6-16 09:04
教育失败怎么是推给社会?教育=社会?
教育失败只是杀了一个人?
说句笑话,教育要不失败,那就留着药家 ...
我是相应我楼上的号召,按他要求回复的……
药加薪这种极端的个案如同马加爵一样,只能说明我们的教育方式和教育体制不是完善
有失败么?根本没有!因为我们的教育目标就是要培养这样的人
家庭教育是最重要的。

家教不好,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都没用。
另外, 这个作者传统文化知识太差了,哪里来的“子不教,父之过”?{:soso_e180:}

这个作者也是教育失败的产物。{:soso_e148:}

6626626 发表于 2011-6-16 08:27
因为一个人杀人就说教育失败,把什么都推给社会……


一个人杀人不等于教育失败。(显而易见对他的教育是失败的。)
但是那么多教授学者。那么多为师者为他喊冤,为他说那么多脱罪之词却是教育界的耻辱。
6626626 发表于 2011-6-16 08:27
因为一个人杀人就说教育失败,把什么都推给社会……


一个人杀人不等于教育失败。(显而易见对他的教育是失败的。)
但是那么多教授学者。那么多为师者为他喊冤,为他说那么多脱罪之词却是教育界的耻辱。
易中天在他的博客中也喷中国教育,偶觉得他才是中国教育的失败...
杀了人才说他优秀,这个优秀来得有点晚

hcbhcb 发表于 2011-6-16 10:09
扯TM的D,那是他家教育的失败,少扯这么宽,每天都有人渣产生,每天都有人杰出现,要照这样的逻辑,教育每天都要失 ...


五大教兽鼓吹对人渣要宽容!这个你怎么说?教兽哎,很牛瓣儿的哎!
hcbhcb 发表于 2011-6-16 10:09
扯TM的D,那是他家教育的失败,少扯这么宽,每天都有人渣产生,每天都有人杰出现,要照这样的逻辑,教育每天都要失 ...


五大教兽鼓吹对人渣要宽容!这个你怎么说?教兽哎,很牛瓣儿的哎!
药家鑫,这个年仅22岁大学生;将一名犯有严重罪行的大学生===========怎么不使用“罪犯”介个词?
meiyuzhixi 发表于 2011-6-16 15:24
药家鑫,这个年仅22岁大学生;将一名犯有严重罪行的大学生===========怎么不使用“罪犯”介个词?
可以用死囚。
hcbhcb 发表于 2011-6-16 10:09
扯TM的D,那是他家教育的失败,少扯这么宽,每天都有人渣产生,每天都有人杰出现,要照这样的逻辑,教育每天都要失 ...
文章作者说的很明白,首先是家庭教育的失败,其次才是学校教育的失败

现在学校教育从小学到大学关于德育已经基本是渣了,乃不清楚吗。几十年下来对社会的伤害有多大,乃一点感觉都没有?

刑天神盾 发表于 2011-6-16 13:33
杀了人才说他优秀,这个优秀来得有点晚


都是弹钢琴的,朗朗在他这个年纪干的事才叫优秀,不过说到朗朗,又该把国内的教育架火上烤了
刑天神盾 发表于 2011-6-16 13:33
杀了人才说他优秀,这个优秀来得有点晚


都是弹钢琴的,朗朗在他这个年纪干的事才叫优秀,不过说到朗朗,又该把国内的教育架火上烤了
人死债清。。。
PS各人认为要不是因为建设了三峡大坝,改变了全球气候,西安持续干旱,让人的性格变的暴躁,怎么会出这事呢,是不是,有木有
侠客尚 发表于 2011-6-16 12:23
一个人杀人不等于教育失败。但是至少表明对他的教育是失败的。
但是那么多教授学者。那么多为师者为他 ...
那些人显然也是教育失败的产物,谬种流传恶性循环
他的死不是一件值得任何人高兴的事情。
6626626 发表于 2011-6-16 08:27
因为一个人杀人就说教育失败,把什么都推给社会……
乃的语文水平跟乃的教育水平是一致的么?但愿不要了啦

仔细看下,文章作者是怎么细分药渣事件中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分别应承担的责任
最失败的是教出一帮砖家,叫兽.
智动铅笔 发表于 2011-6-16 16:41
乃的语文水平跟乃的教育水平是一致的么?但愿不要了啦

仔细看下,文章作者是怎么细分药渣事件中家庭教 ...
哈哈哈,看我楼上说什么来着……
6626626 发表于 2011-6-16 10:19
我是相应我楼上的号召,按他要求回复的……
药加薪这种极端的个案如同马加爵一样,只能说明我们的教育方 ...
我觉得主要还是家庭环境的失败。
中国教育不完善,但是也不用一棍子打死。能发帖,就说明你的老师对你的成长是有贡献的。
要是教育能解决问题,就不要法律了
法律的胜利?????  别搞笑了好不好,法律条文明白的摆在那里的.

如果对法律有信心根本谈不上法律的胜利
美国枪击事件,一样能推理出美国教育的失败吧?能不能?
那个国家每年不产生点死囚犯(除非法律上无死刑)。这帮人渣那个不是国家教育出来的呢?
七苦大师 发表于 2011-6-17 19:55
法律的胜利?????  别搞笑了好不好,法律条文明白的摆在那里的.

如果对法律有信心根本谈不上法律的胜利
醉驾该怎么处理?
刚又有一个北大毕业生,因为一11岁小孩撞了他一下,就把小孩给勒死了,教育?哼哼~
小菜觉得即使他不死也是教育的失败。行为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