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独立候选人”无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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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网资讯 > 大陆 > 正文2011年06月08日 19:40
来源:中国网络电视台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detail_2011_06/08/6889506_0.shtml
中国网络电视台(新闻联播):本台消息:从今年开始到2012年底,全国县乡两级人大将进行换届选举。参加这次全国县级人大代表选举的选民将达9亿多人,参加乡级人大代表选举的选民将达6亿多人,将选举产生县乡两级人大代表200多万人,涉及县级政权2千多个、乡级政权3万多个,这无疑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人民当家做主的一次重要实践。

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与往届相比有哪些新特点?县乡人大代表选举有哪些必经程序?广大选民将如何登记和参选?日前,全国人大常任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就这些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在回答这次选举与往届相比有什么特点时,法工委负责人回答说,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选举法的决定。选举法的这次修改,主要精神就是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实现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新一轮的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应当按照选举法新的精神,严格依法进行。这就是这次选举与往届的不同,是这次选举的突出特点。

在回答有网络称,目前有人欲以“独立候选人”身份参选基层人大代表、对此有何评论时,法工委负责人回答说,我国宪法和选举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公民参选人大代表以及一切选举活动,都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根据选举法,任何公民参选县乡人大代表,首先要在选区进行选民登记,由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进行审查和确认;其次,要依法被推荐为代表候选人,按照选举法规定,代表候选人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提出,或者由各选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第三,代表候选人由选举委员会汇总后交各该选区选民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必要时可以通过预选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第四,由选举委员会统一组织开展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活动。

基于上述规定,我国的县乡人大代表候选人,只有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和选民依法按程序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经讨论、协商或经预选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没有所谓的“独立候选人”。“独立候选人”没有法律依据。

此外,法工委负责人还回答了选民应当如何进行登记,如何保障流动人口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如何才能使选民对代表候选人有比较充分的了解等问题。
凤凰网资讯 > 大陆 > 正文2011年06月08日 19:40
来源:中国网络电视台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detail_2011_06/08/6889506_0.shtml
中国网络电视台(新闻联播):本台消息:从今年开始到2012年底,全国县乡两级人大将进行换届选举。参加这次全国县级人大代表选举的选民将达9亿多人,参加乡级人大代表选举的选民将达6亿多人,将选举产生县乡两级人大代表200多万人,涉及县级政权2千多个、乡级政权3万多个,这无疑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人民当家做主的一次重要实践。

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与往届相比有哪些新特点?县乡人大代表选举有哪些必经程序?广大选民将如何登记和参选?日前,全国人大常任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就这些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在回答这次选举与往届相比有什么特点时,法工委负责人回答说,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选举法的决定。选举法的这次修改,主要精神就是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实现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新一轮的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应当按照选举法新的精神,严格依法进行。这就是这次选举与往届的不同,是这次选举的突出特点。

在回答有网络称,目前有人欲以“独立候选人”身份参选基层人大代表、对此有何评论时,法工委负责人回答说,我国宪法和选举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公民参选人大代表以及一切选举活动,都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根据选举法,任何公民参选县乡人大代表,首先要在选区进行选民登记,由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进行审查和确认;其次,要依法被推荐为代表候选人,按照选举法规定,代表候选人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提出,或者由各选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第三,代表候选人由选举委员会汇总后交各该选区选民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必要时可以通过预选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第四,由选举委员会统一组织开展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活动。

基于上述规定,我国的县乡人大代表候选人,只有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和选民依法按程序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经讨论、协商或经预选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没有所谓的“独立候选人”。“独立候选人”没有法律依据。

此外,法工委负责人还回答了选民应当如何进行登记,如何保障流动人口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如何才能使选民对代表候选人有比较充分的了解等问题。
。。。。。。火鸟网也开始玩标题党了?
貌似西方基层选举也得先弄到足够的签名才能参选的吧
所谓独立候选人在天朝相对的只能是属于无党派这个概念吧
什么是独立候选人?好象应该是无党派人士在合法的条件下参选人吧?
各选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
只不过是说法律上没有独立参选人这种概念,只有正式参选人
三界外 发表于 2011-6-9 09:13
本意是不是想将推举候选人的这一条废除:各选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
这条翻不了的吧
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进行审查和确认

有这一句话足以,能不能参选,还不是委员会那几张嘴说了算
“由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进行审查和确认”

一切尽在D和ZF的掌握,想翻身?做梦去吧!
TPimage 发表于 2011-6-9 09:37
这条翻不了的吧
不一定!前面两条“政党、人民团体”尽在掌握,只有“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是个巨大的漏洞!我估计这一条命不久矣,至少会加苛刻得几乎无法实现的条件!
由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进行审查和确认


是“首先要在选区进行选民登记,由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进行审查和确认”。

审查和确认的是选民登记,而不是代表资格。。

是“首先要在选区进行选民登记,由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进行审查和确认”。

审查和确认的是选民登记,而不是代表资格。。
2000wcw 发表于 2011-6-9 09:43
“由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进行审查和确认”

一切尽在D和ZF的掌握,想翻身?做梦去吧!
哪个地方的选举不需要受到监督?哪个监督不是执政党有巨大影响力?
2000年的时候,宋楚瑜的选票为什么出现在了河里?
三界外 发表于 2011-6-9 09:49
不一定!前面两条“政党、人民团体”尽在掌握,只有“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是个巨大的漏洞!我估计这一条命 ...
这个你放心吧,这那算漏洞啊,选区的设定也是一种技巧的,别忘了
民主都是有限制的。。
候选人的资格必须要选举委员会确认,应该是去世界通行的吧,不这样,候选人的名字怎么会印到选票上?另外,候选人的选民联署推荐也要选举委员会审查吧,不然谁知道联署推荐是真是假?
去年刚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里面被修改了的条款很有看头
小尘尘 发表于 2011-6-9 09:39
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进行审查和确认

有这一句话足以,能不能参选,还不是委员会那几张嘴说了算
审查是只是形式审查,查户籍、查犯罪记录等
小尘尘 发表于 2011-6-9 09:39
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进行审查和确认

有这一句话足以,能不能参选,还不是委员会那几张嘴说了算
审查是只是形式审查,查户籍、查犯罪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