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称中国居民住房月支出111元引发争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19 03:44:44
国际通行的个人所得税立法原则是:人民的基本生活费用不得征税。而现在3000元的个税免征额是否能够涵盖当前城镇居民衣食住行的基本成本?

按照财政部的解释,3000元个税免征额的计算依据是按照国家统计局的国民经济核算结果,2010年度中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123元/月,按平均每一就业者负担1.93人计算,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性支出为2167元/月。

按平均增长10%测算,2010年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月消费支出约为2384元,依照这个标准,草案拟将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3000元/月。

而导致争议的根本原因,就出在最初的1123元/月这个计算依据上。

根据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国民经济核算中对居民消费支出的统计结果,月均1123元的支出中占比最多的前四位分别是食品类月支出400元,交通和通信类支出165元,教育文化娱乐服务类支出136元以及衣着类支出120元。

而每月住房支出仅为111元,排在衣食住行的末位。

且不论每月仅需111元是否就能有地方住,仅各类支出所占比重的排名顺序就已经和公众对于自身消费的感受明显不符。“这显然是让人难以接受的,”梁俊娇表示,“无论是一线城市还是二三线城市,住房居住支出其实都已经占了城镇居民日常开销的大头,这也是造成不同地区消费水平不同的最主要原因。”

而居住消费支出又是怎么算出来的?根据统计局核算司司长彭志龙的解释,国民经济核算中居民居住类支出的算法和CPI中的居住类支出算法不同,CPI中的居住类支出包括水电气、建房和装修、贷款利率和物业费以及房租4大块,而国民经济核算中的自有住房服务消费等于当期发生的房屋维修支出、折旧费、物业管理费之和,略小于CPI的计算范围。

而国民经济核算的住房服务消费中的折旧费,即体现了房租的概念。统计局新闻发言人盛来运此前亦解释,统计局的房租计算中并不体现实际房租市场的变化,而是采用房屋成本折旧的办法。

而在近年来房地产价格一路飙升的情况下,按照多年前较低时候的房产成本价格折旧体现的房租价格,必然会与当下的房地产价格产生较大差异。

“无论是在一线城市还是二三线城市,国家统计局1123元的生活成本标准基本上都可以涵盖最基本的衣、食、行等支出,唯独‘住’则留下一个大缺口,”梁俊娇表示,“3000元的个税免征额是否如实反映了城镇居民住房开支,这就是当前争议点的关键环节。”

梁俊娇举例,比如对于棘手的居住消费支出问题,可以考虑将居住消费支出作为一个税前扣除项,即参考目前实行的增值税发票抵扣原理,每月纳税人的应税所得中除了扣除基本的个税免征额外,再根据纳税人提供的居住支出证明,另外扣除该纳税人当月的居住消费支出,最后进行计税。

“这样就可以解决全国各地住房支出不一的问题,未来房地产价格即使有变化也可以即时根据当下的开支来进行抵扣,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频繁修改免征额标准的问题,”梁俊娇表示,“而根据当前的住房联网登记信息,掌控居民住房支出的技术障碍也不是非常大。”

(责任编辑:温洁)

http://biz.cn.yahoo.com/ypen/20110504/341938.html国际通行的个人所得税立法原则是:人民的基本生活费用不得征税。而现在3000元的个税免征额是否能够涵盖当前城镇居民衣食住行的基本成本?

按照财政部的解释,3000元个税免征额的计算依据是按照国家统计局的国民经济核算结果,2010年度中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123元/月,按平均每一就业者负担1.93人计算,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性支出为2167元/月。

按平均增长10%测算,2010年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月消费支出约为2384元,依照这个标准,草案拟将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3000元/月。

而导致争议的根本原因,就出在最初的1123元/月这个计算依据上。

根据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国民经济核算中对居民消费支出的统计结果,月均1123元的支出中占比最多的前四位分别是食品类月支出400元,交通和通信类支出165元,教育文化娱乐服务类支出136元以及衣着类支出120元。

而每月住房支出仅为111元,排在衣食住行的末位。

且不论每月仅需111元是否就能有地方住,仅各类支出所占比重的排名顺序就已经和公众对于自身消费的感受明显不符。“这显然是让人难以接受的,”梁俊娇表示,“无论是一线城市还是二三线城市,住房居住支出其实都已经占了城镇居民日常开销的大头,这也是造成不同地区消费水平不同的最主要原因。”

而居住消费支出又是怎么算出来的?根据统计局核算司司长彭志龙的解释,国民经济核算中居民居住类支出的算法和CPI中的居住类支出算法不同,CPI中的居住类支出包括水电气、建房和装修、贷款利率和物业费以及房租4大块,而国民经济核算中的自有住房服务消费等于当期发生的房屋维修支出、折旧费、物业管理费之和,略小于CPI的计算范围。

而国民经济核算的住房服务消费中的折旧费,即体现了房租的概念。统计局新闻发言人盛来运此前亦解释,统计局的房租计算中并不体现实际房租市场的变化,而是采用房屋成本折旧的办法。

而在近年来房地产价格一路飙升的情况下,按照多年前较低时候的房产成本价格折旧体现的房租价格,必然会与当下的房地产价格产生较大差异。

“无论是在一线城市还是二三线城市,国家统计局1123元的生活成本标准基本上都可以涵盖最基本的衣、食、行等支出,唯独‘住’则留下一个大缺口,”梁俊娇表示,“3000元的个税免征额是否如实反映了城镇居民住房开支,这就是当前争议点的关键环节。”

梁俊娇举例,比如对于棘手的居住消费支出问题,可以考虑将居住消费支出作为一个税前扣除项,即参考目前实行的增值税发票抵扣原理,每月纳税人的应税所得中除了扣除基本的个税免征额外,再根据纳税人提供的居住支出证明,另外扣除该纳税人当月的居住消费支出,最后进行计税。

“这样就可以解决全国各地住房支出不一的问题,未来房地产价格即使有变化也可以即时根据当下的开支来进行抵扣,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频繁修改免征额标准的问题,”梁俊娇表示,“而根据当前的住房联网登记信息,掌控居民住房支出的技术障碍也不是非常大。”

(责任编辑:温洁)

http://biz.cn.yahoo.com/ypen/20110504/341938.html
{:3_86:}挺正常的。。。
统计局么,对他们来说,这样的数据很常见。
按户籍人口统计的吧,北京很多本地人即不买房也不租房,算没支出,很多租房和买房的都是没户籍的。
人均  啊   人均   真是好东西啊
统计啊,统计,真是神奇!{:jian:}
租房这块有很大漏洞,不签合同的一抓一大把,签了合同没统计一抓也是一大把,统计局不闻不问的更是不计其数
争什么争,111块完全够了,套二的廉租房月租才“78块”,多出来的33块还能追加一半面积呢...
出现这种问题的原因有二:

第一,城镇居民的口径,存在户籍的因素
第二,较高的住房自有率
不说按揭,这点物管费都不够
中南海保镖 发表于 2011-5-4 14:12
人均111,两口之家就222了
上海一般没电梯的多层物业费每平米7-8毛,有电梯的高层每平米1-2块。
魔都居民住宅条件差100平以上房子比例低80一下小户型多,这点钱交个物业费是足够了。
所以从小就羡慕有大房子住的外地亲戚同学朋友
2009年,中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上涨1.5%

正是某统计局的杰作
统计局的数字一向都是很有喜感
恳请统计局尊重自己的名声
看来统计局的钱是美元
统计局的人可以得个数学奖,想要什么数据,它都可以搞出一套合理的算法。
三面红旗 发表于 2011-5-4 11:35


    北京物业费也差不多要这个价了吧
seraph198019 发表于 2011-5-4 17:05
物业费全算上的话差不多1.1-1.5吧,一般的小区,算上取暖费的话,这点钱挡不住。
平均啊,神奇的平均
国统总是让人家看不懂。
2000wcw 发表于 2011-5-4 13:06

不准打脸
能生活在统计局的数字中才是幸福的
一年才144的廉租房,统计局太谦虚了
我在上海单人为房子支付每月140元左右的物业费,我隔壁3人为房子支付每月140元左右的物业费,平均每人每月支付70元左右的物业费
统计局的这个数据完全是可能的,只是发布出来没有什么意义
车车 发表于 2011-5-4 21:59


    不是吧?我这里廉租房每月都是150元,合计1年都要1800元了
统计局称人均每月住房支出111元不含购房支出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05日 01:50  新京报
  个人月均住房支出仅111元?昨日媒体披露的这一数据,引起多方争议。昨日,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办公室副主任王有捐在国家统计局网站发布署名文章,对这一数据进行了说明。王有捐解释说,人均111元并不包括购房支出,而且是租房户和自有住房户的平均数。如果按照户来平均的话,这一数据为320元。

  根据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国民经济核算中对居民消费支出的统计结果,月均1123元的支出中占比最多的前四位分别是食品类月支出400元,交通和通信类支出165元,教育文化娱乐服务类支出136元以及衣着类支出120元。而每月住房支出仅为111元,排在衣食住行的末位。

  ■ 回应

  1 住房支出不含购房支出

  王有捐在文章中解释道:从统计的口径看,现行统计的城镇居民居住支出包括:水电燃料费,住房装潢支出,维修用建筑材料支出,租赁房租,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服务费等。不包括购建房支出和自有住房虚拟租金。也就是说,现有公众买房需要动辄上百万的购房支出,并不在此项统计之内。

  此外,数据系抽样调查方法取得,在全国范围随机抽选了65600户城镇居民家庭,通过日记账方式搜集资料。按照记账要求,只统计实际发生的现金支出,比如居民实际支付的房租、水电费、物业费等现金支出。

  2 户均住房支出为320元

  王有捐表示,111元是一个人均居住支出数。在研究居住支出时,通常以家庭(户)为单位,如果按户计算,2010年城镇居民户均月住房支出为320元。

  同时,这是一个全国平均数,它综合了不同地区、不同城镇、不同收入水平居民的居住支出。分地区看,东、中、西、东北城镇居民户均月居住支出分别为375元、278元、267元、286元。分城镇规模看,地级以上城市户均月居住支出339元,地级以下城镇户均月居住支出272元。分收入五等份组看,从最低收入组到最高收入组分别为:193元、254元、296元、338元和534元。

  3 租房户支出比有房者多

  王有捐还在文章中介绍,此次数据是租房户和自有住房户的居住支出的平均数。

  2010年,在调查样本中,自有住房户比重超过80%。对租房户而言,他们的住房支出较大,除支付房租外,可能还要支付水电费、物业费等。

  但自有住房户不同,他们不需要支付房租,只需支付水电费、物业费等。由于自有住房户占绝大多数,因此,将两类住户综合在一起,计算城镇居民的人均居住实际支出就与人们的感觉有一定差距。

  本报记者 蒋彦鑫
dark_knight 发表于 2011-5-4 13:10

  第一点是赞成的,但是第二点不应当是理由--房租算住房支出,那么物业费算不算?我觉得自由住房的维护性支出也是住宅支出的一部分,现在就算是稍大一点的农村都用公共卫生费一类的公共维护开支了。

  我觉得最大的一点还是统计口径的问题--各地很多机关和企业都有房改之前的旧有住宅,这些住宅的物业费和维护性支出都是由单位直接负责;相当多数的企业(尤其是服务业)都给到自己这里来打工的人提供宿舍(比如饭店服务员、珠三角的很多工厂、住宅区的保安等等);而外出打工做小生意的人虽然租房子,但是他们租用的空间同时也是经营用空间,这部分东西按照统计局的习惯被划为经营性支出了--真正脱不了租房居住的人,反而恰恰是那些有一定知识的年轻白领,这部分人恐怕也是对这个统计结果意见最大的群体吧。
你信吗??
回复 28# 快雪时晴


    爱信不信呗,不信又能怎么样?把统计局给吃了?给你发住房补贴?也就是在网上发发牢骚罢了,人家该怎么统计还是怎么统计
统计局的数字、发改委的GDP、地方政府的信用!中国三大最不可信的东西!
统计局不都做出澄清了,还争论什么?
呵呵,那个部门现在成大家痰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