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新华网: 个税修正案草案未通过一审 3000元免征额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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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1-04/23/c_121338695.htm

将汇总相关意见修改后进入二审 免征额过低与民众预期有差距

  昨天结束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任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没有按原定计划对国务院提交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进行表决。记者获悉,全国人大常任委会决定将相关意见汇总修改草案后,进入二审阶段,甚至有可能进行第三次审议。

  昨日下午,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对南方日报记者证实,个税修正案或于今年6月份进行审定,但具体审定和出台时间,需向人大有关部门咨询。

  此前国务院提交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被详细披露后,个税改革的力度与公众的期望有不小的距离。不少专家认为,对工薪阶层来说,个税起征点调整的步子迈得太小。公众普遍发问:3000元的免征额是否仍偏低?月收入7500元以上能否就算“高收入”?

  3000元免征额过低

  根据国务院提交的个税修正案草案,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即免征额)从目前的每月2000元提高至每月3000元。但这一调整幅度公布后,不少学术界、媒体、公众纷纷指出,根据目前的通胀水平,这一幅度“明显偏低”。

  虽然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表示,个税调整后,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将由目前的28%下降到12%左右,但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0年第一季度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就已经达到2754元,由此可以断定在全国范围内3000元的月薪并不算高收入。

  事实上,此前曾有财政部官员透露,有七成被调查者认为3000元的个税起征点太低。他们认为,调整后,工薪阶层依然是纳税主体。多位学界专家就具体建议,免征额应至少提高至每月5000元。

  此前财政部也曾表示,个税免征额若上调到5000元,则只有3%的人纳税,这个税存在的意义就不大了。但专家普遍认为,众所周知,个人所得税是作为以“劫富济贫”为立法初衷和主要功能开征的一个税种。“其实个税存在的意义并不是要让多数人纳税,而正是要让少数富人多纳税,这才是其真正的意义所在。”也有读者对“上调到5000元只有3%的人纳税”这一数字表示怀疑,认为不知如何统计出来。

事实上,数据显示,大多数属于中低收入阶层的我国工薪阶层每年缴纳的个税却一直占其收入总量的50%左右。

  “个税税制最重要的原则是能力原则,即有钱人多纳税。”交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经济系教授陈宪表示,以英国为例,1%的最高收入人群承担了国内25%的个税,中国个税体制改革应以较高收入人群承担50%以上个税为目标。

  著名经济学家、北京科技大学教授赵晓在其微博上表示,税改仍在强化国富民穷效应。他说,研究个税调整方案有三点发现:第一、起征点太低,和公众满意预期相差70%;第二,收入两万即加税,总体应为加税效应;第三,政府财收增长太快,税改仍在强化国富民穷效应。

  7级征税级数依然过密

  此外,草案拟将现行工薪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5%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并扩大了最高税率45%的覆盖范围。调整后,中低工薪者的税负减轻,但高工薪所得者税负提高。经测算,月收入1.9万元为个税负担增减的临界点,超过这一数额税负将增加。

  陈宪对记者表示,若按草案调整后,中低收入人群是我国个税纳税主体的结构并未改变,个税体制改革应该更加充分地体现能力原则。

  对于征收级数的调整,陈宪则表示,征收级数从9级调整为7级,而非此前预想的5级,仍然偏多。他认为,个税级差过多过密,将加重个人收入增加时承担的边际调整,不利于鼓励劳动者增加收入。

  陈宪认为,调高起征点与减少征收级数使中低收入人群得到了一些实惠,但并没有改变中低收入人群是我国个税纳税主体的现状。

  “个税最高45%的征收税率在企业所得税仍然较低的背景下缺乏实际意义,因为大多数富人可以通过企业所得实现避税。目前,我国企业所得税最高税率为30%。”

不分纳税人差异平均扣除遭质疑

  4月20日,在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交至全国人大常任委会后,财政部、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对外表示,本次个税免征额的确定方法,综合考虑了个人生计支出、消费物价和赡养人数,是一个不分纳税人差异进行平均扣除的标准。

  但专家认为,这种做法虽便于征管,但严重低估了城镇职工负担的消费支出。赵晓表示,在医疗、教育改革尚不到位,社会保障仍不健全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地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负。有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个税收入总额约4800亿元,只占全国税收总额7.3万亿元的6.5%左右,“这无关大局的数字却直接影响着七成民众的满意度,孰轻孰重不言而喻。”

  “依目前的物价水准,工薪阶层即便有3000元的收入也很难在城市中过上宽裕的生活,如果再背上房贷,过着‘上有老,下有小’的生活,日子会更加拮据。”一位网友在新浪微博上留言说。(记者 黄颖川)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1-04/23/c_121338695.htm

将汇总相关意见修改后进入二审 免征额过低与民众预期有差距

  昨天结束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任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没有按原定计划对国务院提交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进行表决。记者获悉,全国人大常任委会决定将相关意见汇总修改草案后,进入二审阶段,甚至有可能进行第三次审议。

  昨日下午,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对南方日报记者证实,个税修正案或于今年6月份进行审定,但具体审定和出台时间,需向人大有关部门咨询。

  此前国务院提交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被详细披露后,个税改革的力度与公众的期望有不小的距离。不少专家认为,对工薪阶层来说,个税起征点调整的步子迈得太小。公众普遍发问:3000元的免征额是否仍偏低?月收入7500元以上能否就算“高收入”?

  3000元免征额过低

  根据国务院提交的个税修正案草案,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即免征额)从目前的每月2000元提高至每月3000元。但这一调整幅度公布后,不少学术界、媒体、公众纷纷指出,根据目前的通胀水平,这一幅度“明显偏低”。

  虽然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表示,个税调整后,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将由目前的28%下降到12%左右,但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0年第一季度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就已经达到2754元,由此可以断定在全国范围内3000元的月薪并不算高收入。

  事实上,此前曾有财政部官员透露,有七成被调查者认为3000元的个税起征点太低。他们认为,调整后,工薪阶层依然是纳税主体。多位学界专家就具体建议,免征额应至少提高至每月5000元。

  此前财政部也曾表示,个税免征额若上调到5000元,则只有3%的人纳税,这个税存在的意义就不大了。但专家普遍认为,众所周知,个人所得税是作为以“劫富济贫”为立法初衷和主要功能开征的一个税种。“其实个税存在的意义并不是要让多数人纳税,而正是要让少数富人多纳税,这才是其真正的意义所在。”也有读者对“上调到5000元只有3%的人纳税”这一数字表示怀疑,认为不知如何统计出来。

事实上,数据显示,大多数属于中低收入阶层的我国工薪阶层每年缴纳的个税却一直占其收入总量的50%左右。

  “个税税制最重要的原则是能力原则,即有钱人多纳税。”交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经济系教授陈宪表示,以英国为例,1%的最高收入人群承担了国内25%的个税,中国个税体制改革应以较高收入人群承担50%以上个税为目标。

  著名经济学家、北京科技大学教授赵晓在其微博上表示,税改仍在强化国富民穷效应。他说,研究个税调整方案有三点发现:第一、起征点太低,和公众满意预期相差70%;第二,收入两万即加税,总体应为加税效应;第三,政府财收增长太快,税改仍在强化国富民穷效应。

  7级征税级数依然过密

  此外,草案拟将现行工薪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5%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并扩大了最高税率45%的覆盖范围。调整后,中低工薪者的税负减轻,但高工薪所得者税负提高。经测算,月收入1.9万元为个税负担增减的临界点,超过这一数额税负将增加。

  陈宪对记者表示,若按草案调整后,中低收入人群是我国个税纳税主体的结构并未改变,个税体制改革应该更加充分地体现能力原则。

  对于征收级数的调整,陈宪则表示,征收级数从9级调整为7级,而非此前预想的5级,仍然偏多。他认为,个税级差过多过密,将加重个人收入增加时承担的边际调整,不利于鼓励劳动者增加收入。

  陈宪认为,调高起征点与减少征收级数使中低收入人群得到了一些实惠,但并没有改变中低收入人群是我国个税纳税主体的现状。

  “个税最高45%的征收税率在企业所得税仍然较低的背景下缺乏实际意义,因为大多数富人可以通过企业所得实现避税。目前,我国企业所得税最高税率为30%。”

不分纳税人差异平均扣除遭质疑

  4月20日,在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交至全国人大常任委会后,财政部、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对外表示,本次个税免征额的确定方法,综合考虑了个人生计支出、消费物价和赡养人数,是一个不分纳税人差异进行平均扣除的标准。

  但专家认为,这种做法虽便于征管,但严重低估了城镇职工负担的消费支出。赵晓表示,在医疗、教育改革尚不到位,社会保障仍不健全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地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负。有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个税收入总额约4800亿元,只占全国税收总额7.3万亿元的6.5%左右,“这无关大局的数字却直接影响着七成民众的满意度,孰轻孰重不言而喻。”

  “依目前的物价水准,工薪阶层即便有3000元的收入也很难在城市中过上宽裕的生活,如果再背上房贷,过着‘上有老,下有小’的生活,日子会更加拮据。”一位网友在新浪微博上留言说。(记者 黄颖川)
跟房价一样 免征额增长率跟GDP相同啊
3000还低啊,副教授都赚不到3000呢。

这个社会到底怎么了~~
black5 发表于 2011-4-23 20:01


    一般讲师工资加课时费超过三千的
langzizu 发表于 2011-4-23 20:04


    工资2100(讲师), 学位补助300(博士),职务津贴400,

专业课教师,一年平均70课时算很高的了,70x30=2100元,合每个月算200吧。

这样算,正好3000元。 但学位补助和职务津贴还有课时费都是年底发。

所以每个月就是到手2100。

副教授能多400元吧。

以前在另一个帖子里讨论过。

那些毕业就申请863,973,影响因子一年20点以上的牛人不在此范围内。
black5 发表于 2011-4-23 20:13


    黑五老师说的还是相对少数大学老师。。。悲催的大学老师
当然各个学校、学院待遇也不一样 总体来说一般讲师能达到3000左右
black5 发表于 2011-4-23 20:13


    不是吧~

    我这一个小学正式教师都不止这个数~
强烈支持提高免征额,最好在10000左右~
langzizu 发表于 2011-4-23 20:19


    是哪里的大学??

   我这的教师,小学中学的基本能达到5K~1.5K,大学就可以翻几番了
sourapple 发表于 2011-4-23 21:09


    中小学老师基本工资不高 主要是靠补课 家教 才能达到你说的数 我有个表哥是中学外语老师 每个月能赚7、8千 但学校工资收入不高 2000左右
langzizu 发表于 2011-4-23 21:22



   这个各地应该是不一样的。

   打个比方,珠三角地区很多小学教师,月薪上万。不含补课家教。
让富人多纳税??想法很好,可富人要是都移民了,却还回来赚钱,穷人最后的钱依然落到富人口袋里。最后穷人是不纳税了,也没富人纳税了....
此前财政部也曾表示,个税免征额若上调到5000元,则只有3%的人纳税,这个税存在的意义就不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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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老百姓这么穷,那就把税率改成负的.
是太低 希望现时TG能和太祖那时一样 心存天下民众{:2_65:}
sourapple 发表于 2011-4-23 21:26


    那就不说啥了 都是眼泪啊
muhamud 发表于 2011-4-23 21:35

关于工资的好多数据都有冲突
  对我影响不大。
sourapple 发表于 2011-4-23 21:09


    你要知道,教师是学生年龄越少的,平均工资越高。
lyzzf 发表于 2011-4-23 22:58


    月薪2W以上的,好像影响不大
black5 发表于 2011-4-24 00:31


    为啥?

   难道幼儿园老师最有前途~
sourapple 发表于 2011-4-24 00:36
  5000以下的也影响不大。
sourapple 发表于 2011-4-24 00:37


    相对而言,幼儿园老师,小学老师的收入差距不大,普遍较高。

大学老师的收入,差异巨大。很多年入不超过4万的副教授,不超过6万的教授。
也有很多年入上千万的教授,副教授。
有点能力的教授一般年入40-50万左右。
个体间差异巨大。
black5 发表于 2011-4-24 00:41


    原来如此!
black5 发表于 2011-4-23 20:13

你确定我们是在同一个国家不算背猪鲁,也翻你一到两个跟头了。
优布.特留尼希特 发表于 2011-4-24 03:16


    背猪鲁什么意思?

我当然确定,我就是做这个的阿。
不搞一刀切,免征额为上年度该市主城新房每平方米成交均价的中间值,一年一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