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红十字会通报高额餐饮费事件 称非救灾救助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0 04:51:40
http://gb.cri.cn/27824/2011/04/16/2625s3220450.htm

上海红十字会通报高额餐饮费事件 称非救灾救助款
2011-04-16 18:38:43  来源:东方网  编辑:李喆   发表评论  进入论坛>>





餐饮发票。

  东方网记者王铭泽4月16日报道:今天,上海市红十字会通报“卢湾红十字会高额餐饮费”调查及处理情况,称该资金开支渠道为为卢湾红十字会工作业务经费,非救灾救助款。由于本次活动人均消费水平明显高于人均150元的标准,有关部门已经责成对超过公务接待标准部分的7309元人民币由个人承担,予以退回,目前超标款项已经全部退回。上海市红十字会决定,向全市红十字系统通报批评卢湾区红十字会在公务接待活动中铺张浪费现象。

  昨天下午,上海市红十字会得悉“卢湾红十字会高额餐饮费”情况后,立即责成卢湾区红十字会对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会同卢湾区有关部门,进行了调查取证。今天上午,上海市红十字会和卢湾区相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卢湾区红十字会该项开支的原始凭证(发票等)、记账凭证和账册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卢湾区红十字会于2011年2月28日以“红十字会工作会务费”支付给上海慧公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9859元,发票号码为:46510945,记账凭证号为:JZ-03-0009。资金开支渠道为卢湾区红十字会的工作业务经费,非社会各界捐赠的救灾救助款。

  据调查,本次活动系卢湾区红十字会与相关企业协会商洽工作的公务活动,参加人员17人,人均消费水平明显高于标准。卢湾区有关部门已经责成卢湾区红十字会对超过公务接待标准(人均150元)部分的7309元人民币由个人承担,予以退回。目前超标款项现已经全部退回。

  上海市红十字会决定,向全市红十字系统通报批评卢湾区红十字会在公务接待活动中铺张浪费现象,并要求全市红十字会系统,要厉行节约,用勤俭办一切事业的精神做好红十字事业。要求各级红十字组织,严格按照本地有关部门拨给红十字会工作业务经费的使用规定和开支范围、标准进行使用,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对不符合规定和标准的,要坚决制止,及时整改。

  上海市红十字会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本市红十字系统“人道基金”的监督管理,坚持依法管理和使用社会各界捐赠的救灾救助款。要求各级红十字会继续严格依法履职,要以对公众捐赠资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保障社会各界捐赠的救灾救助款在充分尊重捐赠者意愿的前提下,全部用于救灾救助等人道主义事业上。http://gb.cri.cn/27824/2011/04/16/2625s3220450.htm

上海红十字会通报高额餐饮费事件 称非救灾救助款
2011-04-16 18:38:43  来源:东方网  编辑:李喆   发表评论  进入论坛>>





餐饮发票。

  东方网记者王铭泽4月16日报道:今天,上海市红十字会通报“卢湾红十字会高额餐饮费”调查及处理情况,称该资金开支渠道为为卢湾红十字会工作业务经费,非救灾救助款。由于本次活动人均消费水平明显高于人均150元的标准,有关部门已经责成对超过公务接待标准部分的7309元人民币由个人承担,予以退回,目前超标款项已经全部退回。上海市红十字会决定,向全市红十字系统通报批评卢湾区红十字会在公务接待活动中铺张浪费现象。

  昨天下午,上海市红十字会得悉“卢湾红十字会高额餐饮费”情况后,立即责成卢湾区红十字会对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会同卢湾区有关部门,进行了调查取证。今天上午,上海市红十字会和卢湾区相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卢湾区红十字会该项开支的原始凭证(发票等)、记账凭证和账册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卢湾区红十字会于2011年2月28日以“红十字会工作会务费”支付给上海慧公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9859元,发票号码为:46510945,记账凭证号为:JZ-03-0009。资金开支渠道为卢湾区红十字会的工作业务经费,非社会各界捐赠的救灾救助款。

  据调查,本次活动系卢湾区红十字会与相关企业协会商洽工作的公务活动,参加人员17人,人均消费水平明显高于标准。卢湾区有关部门已经责成卢湾区红十字会对超过公务接待标准(人均150元)部分的7309元人民币由个人承担,予以退回。目前超标款项现已经全部退回。

  上海市红十字会决定,向全市红十字系统通报批评卢湾区红十字会在公务接待活动中铺张浪费现象,并要求全市红十字会系统,要厉行节约,用勤俭办一切事业的精神做好红十字事业。要求各级红十字组织,严格按照本地有关部门拨给红十字会工作业务经费的使用规定和开支范围、标准进行使用,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对不符合规定和标准的,要坚决制止,及时整改。

  上海市红十字会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本市红十字系统“人道基金”的监督管理,坚持依法管理和使用社会各界捐赠的救灾救助款。要求各级红十字会继续严格依法履职,要以对公众捐赠资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保障社会各界捐赠的救灾救助款在充分尊重捐赠者意愿的前提下,全部用于救灾救助等人道主义事业上。
以后估计肯捐款的人少了。。
听说红十字会收取捐款的5-10个点作办事经费是国际惯例,请知道的大大们来扒一扒
我忘了 发表于 2011-4-16 20:24

据说中国红十字会是政府所办,捐款百分之百用于福利等,民政部下属慈善总会会收取一定比例用作经费支出
红十字会,还有各地血站;P
上海市红十字会得悉“卢湾红十字会高额餐饮费”情况后,立即责成卢湾区红十字会对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自己查自己:D很有中国特色!
太刺激了,就算不是救助款,难道管理费就是这么个用法?
记住,捐钱千万不要给红十字会,他们要剥很多层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http://www.gov.cn/banshi/2005-08/01/content_18932.htm

无聊搜到这个东东
让人心寒。。。
各级红十字会慈善总会都是各级领导老婆的根据地
谁捐款谁犯傻,老子给街头要饭的扔个10块8块的也不捐给这帮孙子
我从来不捐给红十字会
怎么这么不小心呢?书面证据一定要保管好,党政事业机关单位更要慎之慎之……:D
我宁愿买狗粮喂街上的流浪狗,也不捐钱给这帮“人”。
一个人平均500,这帮孙子。上海东西虽然贵,一个人200也可以吃很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