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朝历代官职(不包括民国和新中国)随时更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0 01:00:20
<P>从末代王朝清朝开始,希望大家能多多补充</P>
<P>注:1 唐朝官职的资料,有不少的古代白话文和文言文。晚辈不才,目前还没找到这部分的现代白话文资料,还请各位网友谅解。如果谁有这方面的资料欢迎大家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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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2 图片请点击放大。</P>
<P>       3 图片中三代是指夏商周三朝</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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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从末代王朝清朝开始,希望大家能多多补充</P>
<P>注:1 唐朝官职的资料,有不少的古代白话文和文言文。晚辈不才,目前还没找到这部分的现代白话文资料,还请各位网友谅解。如果谁有这方面的资料欢迎大家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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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3 图片中三代是指夏商周三朝</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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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中央)
1、三公、三孤:
三公:太师、太傅、太保(正一品)
三孤:少师、少傅、少保(从一品)
令有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从一品);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正二品)
这些均为加官,用来表明受官者的功绩与崇高身份,没有实际管辖范围。
<P>2、六部:
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按顺序)
六部各设尚书一人,直接对皇帝负责,尚书之下有左右侍郎(副部长)、郎中(司长)、主事
等。
吏部:负责官吏的管理,考核,升迁等
户部:有十三个司,分别管理各地的收支与报销
礼部:主管国家凶吉大典,教育与考试,招待外宾,宴劳功臣等
兵部:管理天下军政(军令由五军都督府管理)
刑部:管理天下刑名。
工部:管理建筑、后勤、水利、制造等
<P>3、督察院:
直属于皇帝的监察部门
下设左右督御史(正二品)、左右副督御史(正三品)、左右佥督御史(正四品)
再往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史,分管每个省的检查工作(当时中国分十三个省)十三道监察御史与直
属于皇帝的六科给事中统称"科道"属于言官范畴。
<P>4、六科:
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每科设督给事中(正七品)、左右给事中与给事中(从七品)。
给事中品级虽低,权利很大,皇帝交给各个衙门办理的工作由六科每五天注销一次,如果有脱拉
或者办事不力的,六科可以向皇帝报告。六科还可以参与官员的选拔,皇帝御前会议,审理有罪
的官员。最为重要的是六科有封还皇帝敕书的权利,皇帝的旨意如果六科认为不妥可以封还,不
予执行。
<P>5、五寺:
五寺是五衙门的简称,包括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
大理寺:相当于今天的法院,是全国最高上诉机关。与督察院、刑部构成了三法司。
太常寺:主管祭祀
光禄寺:主管宴享
太仆寺:管马
鸿胪寺:管招待外宾
<P>6、詹士府:
詹士府是负责辅助太子的机构设正三品詹士一人,正四品少詹士一人,正六品府丞一人
詹士府设左右春坊,司经局,主簿厅
<P>7、太医院:
太医院是管理宫廷及贵族诊断,制药的,设正五品院使一人,正六品院判二人,正八品御医四
人,从九品吏目若干人。
<P>8、翰林院:
相当于现在国立大学,干部学院等的综合,翰林院的首长称为翰林学士(正五品),侍读学士两
人,侍讲学士两人(从五品),侍读、侍讲各两人(正六品),修撰(从六品)考中状元后就会
被授予此职位。编修(正七品)榜眼、探花考中后就会被授予此职位。
<P>(地方)
县:助手有县丞、主簿。县丞协助知县管理县政,主簿管全县粮税、户籍。水浒中宋江上山前好像就是县丞一职。
<P>州,最早出现在西汉。汉武帝把全国划分成了13个监察区,称为州,州的长官叫刺史,负责监察郡,县的官吏。东汉后,刺史又称州牧。隋取消郡的建制,只存州、县。
<P>宋朝州的行政长官才称知州。明清两代的州有两级别:直隶州和散州。
直隶州属省,级别与府相同;散州隶属府,同县级。
<P>知州属官有同知(智能ABC中叫同志)、通判,分别掌财政、刑法、治安等。清朝时,直隶州(76个)散州(48个)
<P>府(京兆府、河南府、太原府)府的长官称府尹,宋朝的府属“路”(介于中央和州之间)
明清两代除首都、陪都所在地府长官仍称尹外,一般都称知府。没办法谁叫人家是京官呢。
<P>明代府按纳税粮分三等:纳粮20万以上为上府,20万以下十万以上为中府,十万以下为下府,无粮的叫地府,全国150多个府。
<P>宋朝收回节度使兵权,节度使后来只是荣誉称号,只发奖状不给实权。元代废除。</P>
<P>宋朝官职制度的特点</P><P>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加强 </P>
<P>  宋朝政治体制的主要特点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加强,体现在职官制度上,有五大特点,即中央集权、皇帝集权、百官权力分散、重文轻武和军事上内重外轻。宋朝的政治体制演变,以元丰(宋神宗年号)改制为界限,改制前与后各为一阶段,南宋又为一大阶段。 </P><P>  (一)中枢机构的演变 </P><P>  宋朝中枢机构为“二府制”,即设中书和枢密院两个机构“对持文武二柄,号为二府”。二府制的特点就是文武分权。 </P><P>  宋朝的“中书”,与唐朝的“中书门下”性质相同,是宰相办公的地方。中书之外,尚书、门下两省名号虽存,但已成外朝,不是宰相机构。 </P><P>  宋初,沿袭唐朝后期制度,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简称“同平章事”)为宰相,而以参知政事为副相。从尚书丞。郎到三师皆可加此等衔为宰相或副相。尚书令、侍中、中书令等三省长官,品高位重常“缺而不置”。 </P><P>  元丰改制,以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行侍中事,为首相;以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行中书令事,为次相。名义上恢复三省,实际上趋于一省,次相以兼中书侍郎因请旨而更接近皇帝。副相,包括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和尚书左、右丞。徽宗时,一度将首相改为太宰,次相为少宰。 </P><P>  南宋初年,以尚书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并改为参知政事为副相,废尚书左、右丞官。从宰相官称来看,三省已并为一省。孝宗时,索性将尚书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改为左、右丞相,参知政事未变(左。右丞相,唐玄宗时为尚书省长官,宋为中书的长官)。 </P><P>  宋朝还有一些特殊宰相官称。蔡京权势最盛时曾任“太师总领三省事”,文彦博、吕公著曾以元老任“平章军国重事”和“同平章军国重事”。南宋韩侂胄当权时,曾任“平章军国事”。他不用军国“重”事称号,因为加上“重”字测权力受限制,只能过问重事;用“同”则权力不专⑴。蔡、韩的称号都是权臣耍弄权术的一种伎俩,并非宋朝常制。 枢密院的由来,也不一般。唐朝有左、右内枢密使,向由宦官担任。唐朝后期的枢密院是在三省之外复有一省,内枢密使是在宰相之外复有宰相,是正常国家机构之外的多余机构,是君主专制制度下宦官擅权的产物。唐末朱温在夺取政权之前,把掌握朝廷实权的宦官杀掉,改用文士为枢密使;同时使枢密使由全面掌权改变为专管军事。宋朝继承了五代的制度,也设立了专管武事的枢密院这一机构和枢密使这一职官。二府制下枢密使的设置,分了宰相的权,形成文武分权;同时又侵夺了原来专管军事的兵部的权力,宋朝枢密院长官自称“本兵”。 </P><P>  枢密院长官的官称,宋初为枢密使和枢密副使,或称知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签书(署)和同签书枢密院事。元丰改制,专用知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等官称。改制时,曾讨论枢密院机构是否继续存在,有人建议把权力合并于兵部。神宗强调祖制,他说:“祖宗不以兵柄归有司,故专命官统之,互相维制,何可废也?”⑵因而元丰改制时唯独把枢密院这一机构保留了下来。宋朝的枢密使、知枢密院事照例用文人充任,副职有时用武人,充分体现了重文轻武的政制特点。 </P><P>  宋朝有“宰执”这一提法,是宰相和执政的合称。宰指宰相,只限于同平章事、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和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以及南宋的尚书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和左、右丞相等首相和次相。副相包括参知政事,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尚书左、右丞,与枢密院正副长官,合称“执政”。 </P><P>  宋初,中书和枢密院对掌文武二柄,权力不能合在一起,因此无宰相兼枢密使的情况。后来因用兵西夏,宰相与枢密院长官不相通气,对军事指挥不利,于是在庆历年间一度由宰相兼枢密使。西夏用兵结束,又恢复原状,兼职没有形成制度。到了南宋,一些权臣如秦桧、史弥远、贾似道等都曾以宰相兼任枢密使,但还不是定制。宁宗以后,宰相兼枢密使才成为定制。宰相不能兼枢密使,是防止大臣权重威胁皇权。后来权臣兼任两职,确实曾使皇权受到影响。 </P><P>  (二)中央行政机构的演变 </P><P>  唐朝后期,正常行政机构、职官之外另设机构、派官掌管的现象已很普遍。宋朝开国,太祖用赵普为相时以及太宗时期都没有做整齐划一、较大幅度的调整。因而宋初制度很乱,例如,兵部之外有枢密院侵夺了兵部的职权,并升为中枢机构;唐朝吏部、兵部分别主管文武官员的铨选,此时另设审官东院管文铨,审官西院管武选;户部尚书、侍郎职权,已由三司使(五代时并户部、盐铁、度支为三司,其长官为三司使)取代,被称为“计相”,其权位仅次于二府,在六部之上;礼部之外有礼仪院;刑部之外有审刑院。元丰改制,一律恢复唐朝前期制度,以《大唐六典》为准,权归六部。除枢密院保留外,其他机构、职官一律废除。从此,结束了唐末到宋初官制上的混乱状态。 </P><P>  (三)台谏制度的演变 </P><P>  宋朝的御史台;分三院(台院、殿院、察院),与唐相同。照例不除御史大夫,而以御史中丞为台长。元丰改制前沿袭唐制,御史大夫为加官,改制时取消此制。宋朝规定,宰相亲戚和由宰相推荐任用的官吏不得为台长,以避免宰相与台长勾结为祸。实际上宰执仍能控制御史台,并利用为工具以打击政敌(宋朝习惯,御史中丞弹劾宰相,宰相必须辞职,由副相升任宰相,御史中丞则得以进身为执政)。 </P><P>  宋朝的谏官制度,元丰改制前沿袭唐制,左、右省虽有谏官存在(左、右谏议大夫,左、右司谏——由补缺改,左、右正言——由拾遗改),但“非特旨供职亦不任谏净”。另有“谏院”,命别官知谏院。元丰改制,废谏院,恢复谏官职权,以左、右谏议大夫为谏长,仍隶左、右省。 </P><P>  门下省的给事中和中书省的中书舍人,地位比较重要。给事中正四品,品位在左谏议大夫(从四品)之上。分管门下后省,执行门下省的封驳权。中书舍人级别也比右谏议大夫高,分管中书后省,对皇帝任命官吏所下的“词头”,若认为不当,可以封还。因此在宋朝,侍中、中书令不置,门下传郎、中书侍郎又为宰相或执政,给事中和中书舍人遂成为两省的实际负责人。 </P><P>  (四)军事制度的演变 </P><P>  宋朝军事制度的特点之一是兵权由几个机构分管,各部门权力分散,权力集中于皇帝。宋朝负责管理军事有关事务的有四个部门。枢密院负责军令、调动和高级军官的任免;“三衙”统率禁军;兵部负责后勤事务和管理地方的厢军;吏部负责武官铨选(武选唐朝归兵部管,宋朝元丰改制前由审官西院管,改制后权归吏部)。 </P><P>  宋朝实行募兵制,士兵的来源有多种。其中一种,就是每逢有饥荒,从饥民中招募士兵,补本城。宋朝政府对从饥民中招募士兵的办法很得意,说是“天下犷悍失职之徒,皆为良民之卫”,也就是说把社会上的可能反抗者变为镇压者,一举两得。宋朝还有个从后周时代遗留下来的传统,就是从地方厢军中选拔出强壮者充实到中央禁军。这种作法被称作“强干弱枝”,也是宋朝军事制度的一个特点。 </P><P>  另外,宋太祖赵匡胤“惩藩镇之弊,分遣禁旅戍守边城,立更戍法,使(士兵)往来道路,以习勤苦,均劳逸。故将不得专其兵,兵不至于骄堕”⑶。这种办法可收到“兵不知将,将不知兵”的效果,免去将官专权的威胁,但对作战十分不利。神宗即位知其弊,才废除了这种办法⑷。 </P><P>  南宋初,允许将领募兵,于是有了岳家军、韩家军的出现。这触犯了宋王朝的大忌讳,有成为私人武装的危险。因而南宋有收回张俊、韩世忠、岳飞三大将兵权的举动。岳飞有大功于国,却被以“莫须有”的罪名而杀害。 </P><P>  “三衙”,即侍卫亲军殿前司、侍卫亲军马军司和侍卫亲军步军司,是中央统率禁军的三个机构。除殿前司单独有最高级的军事职官都点检、副都检点(后不置)外,各衙的长官是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和都虞候。禁军分布在各地驻防。统率军队的率臣,有都总管、总管、副总管(初名部署,后避英宗讳改称总管)等军事职官。宋朝制度,军事正印官,一律由文官兼任,武人只能充当副职。 </P><P>  厢军的长官亦称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但厢军均是老弱,无战斗力,兵士地位甚为低下,有如“给役”(只是一种“听差”)。 </P><P>  南宋置御营司,自收三大将兵权后,诸军皆冠以“御前”二字,其将领为都统制、统制、副统制和统领。 </P><P>  (五)地方官制的特点 </P><P>  宋朝的地方行政区划,基本上是两级制,即府、州、军、监为一级,县为一级。宋朝的地方官均以中央官吏派出任“知XX事”,高级官吏则称“判XX事”。以州为标准单位,多称“知X州军州事”。知州照例兼厢军正印职。除知州外,每州设“通判”一人,其地位类似隋朝通守。州一级发出文件,必须通判签署,才能生效。目的就是要牵掣一下知州的权力。 </P><P>  县一级的官吏,主要有知县、县丞、主簿和县尉。知县由中央派出的官吏担任,也是一种差遣。 </P><P>  府州军监以上的大区称“路”。路一级的机构和职官,有监司和帅司。监司包括:“漕司(即转运司,长官称转运使),负责一路的财赋和监察;宪司(即提点刑狱司,长官称提点刑狱公事),负责一路刑狱;仓司(即提举常平司,长官称提举常平公事)负责一路的仓储。宪司和仓司也有监察责任,因而路一级可视为监察区。帅司,即安抚司(经略安抚司),长官为安抚使。安抚使照例兼任禁军军区的马步军都总管等军事职官,同时兼任某州、某府的地方官知州或知府。因此,安抚使下设有管军的幕职官和管地方事务的曹掾官。安抚使兼禁军首领又兼地方长官,权限较宽。为防止安抚使权力过重造成危害,因而安抚使要受路一级监司的监察,同时要受到下属的“走马承受”的监视,“走马承受”可直接向朝廷汇报安抚使的情况。由于路一级的军、政、财、监四权分散,无统辖各权的职官,因而宋朝地方行政区划和官员始终没有正式形成三级制。 </P><P>  宋朝的节度使、观察使,名存而实废,两使下的幕职官、曹掾官与唐代不同,仅是闲差。 </P><P>  宋朝很重视总结前朝政制利弊,并加以改革和调整,以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收到一定的效果。但去掉一些旧隐患,又生长出一些新弊端,影响着宋王朝国力的发展。 </P><P>  二、优待士大夫的特殊制度 </P><P>  “重文轻武”是宋朝职官制度的一个显著特点,优待士大夫的某些特殊制度更充分地体现了这一点。 </P><P>  (一)取得入仕资格的途径 </P><P>  “入仕”(即开始作官)资格的取得,有三个主要途径,即科举(包括进士、诸科及武举为常选)、制举(特举)和荫补。 </P><P>  1.广泛吸收士人的“特奏名”制度。 </P><P>  宋朝制度,礼部贡举设进士及诸科。诸科包括九经、五经、开元礼、三史、三礼、三传、学究、明经、明法等科。乡贡,“诸州判官试进士,录事参军试诸科,不通经义,则别选官考核,而判官监之”。合格者“第其甲乙”,监官、试官署名其下,然后举送。礼部试后有廷试(殿试)。礼部举年份初无规定,英宗时“诏礼部三岁一贡举”。宋朝科举制度更加严密。宋太祖废除“公荐”,以避免请托。“公荐”是唐代陋习,影响科举的公正程度。宋朝加强了考试的管理:现任官应进士举有锁厅试,验证身份和德行。应举之人,要“什伍相保,不许有大逆人缌麻以上亲,及诸不孝、不梯、隐匿工商异类、僧道归俗之徒”⑸。试卷有弥封制度,糊名,使考官不知举子姓名;有謄录制度,将试卷重新抄写一过,以免考官认得举子笔迹,上下其手。考官与举子有姻亲、师生关系,有回避制度。宋太宗时,对达官子弟中礼部贡举者要复试。 </P><P>  宋朝科举等第最初只分甲乙,后来进士分三甲。考第之制分五等,上二等为一甲,赐进士及第;三等为二甲,赐进士出身;四、五等为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中进士举者才能称“进士”。凡“及第即命以官”,不须经吏部试,此点与唐制不同。 </P><P>  宋朝有允许“附试”的“特奏名”制度。凡士人“贡于乡而屡绌于礼部,或廷试所不录者”,遇皇帝“亲策士则籍其名以奏,径许附试,故曰‘特奏名’”。例如咸平三年(1000年),亲试陈尧咨等八百四十人,特奏名者九百余人,共一千七百余人⑹。 </P><P>  宋朝科举考试,制度日趋严密,不受门第影响,较少请托,录取名额又较多,向社会各阶层士子开放,因而扩大了宋朝的统治基础。 </P><P>  2.允许士人自荐的“制举”制度。 </P><P>  “制举”又称制科,习称大科或贤良。制科非常选,必待皇帝下诏才举行。具体科目和举罢时间均不固定,屡有变动。应试人的资格,初无限制,现任官员和一般士人均可应考,并准自荐。后限制逐渐增多,自荐改为要公卿推荐;布衣要经过地方官审查;御试前又加“阁试”(试场在秘阁,及格为“过阁”)。御试即殿试,内容要求更严(试策一道,三千字以上,当日完成),考试成绩分五等,上二等向来不授人,第三等与进士科第一名相当。有官人均升转或蒙拔擢。制科非常选,但它给士人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入仕机会。 </P><P>  3.照顾高级官吏子弟的荫补制度。 </P><P>  宋朝对官吏子弟的照顾,另有荫补制度,荫补的范围比前朝扩大。高级官吏,文臣自太师至开府仪同三司,可荫子、孙、期亲、大功以下及异姓亲,而且可以荫及门客;武臣自枢密使至观察使、通侍大夫,可荫子、孙、期亲、大功以下及异姓亲。遇国家大礼,臣僚亦可荫补。一般官吏可荫及子孙,宰相、执政则可荫“本宗、异姓、门客、医人各一人”⑺。高级官吏致仕,“曾任宰相及现任三少、使相:(荫)三人”⑻,曾任尚书、侍郎等官以上也可荫一人。大臣病故,据所留遗表也可荫补,“曾任宰相及见任三少、使相”⑼,可多至五人。由于官吏荫补机会多,名额扩大,最高记录曾达到同时荫补子弟四千人,致使孤寒之士十年不得一任。宋朝优待大臣的这些作法,对巩固统治阶级队伍固然有一定益处,但也是促成宋代官吏冗滥的原因之一。 </P><P>  (二)“职”,宋朝官僚士大夫的特殊职称 </P><P>  元丰改制以前,一般官吏多有三个头衔,即官、职和差遣。“官以寓禄秩、叙位著,职以待文学之选,而别为差遣以治内外之事。”⑽唐前期的职事官,到唐后期已变成官吏品阶的标志,宋初沿袭了这种情况。官吏的实际职务,要看所分派的差遣。《宋史·职官志》讲,“故仕人以登台阁、升禁从为显宦,而不以官之迅速为荣滞;以差遣要剧为贵途,而不以阶、勋、爵邑有无为轻重”⑾。例如真宗朝寇准曾为虞部郎中、枢密直学士,判吏部东铨。郎中是官,直学士是职,判吏部东铨是差遣,才是实际职责。元丰改制,定阶官以寄禄(文散官有二十四阶;武散官有五十二阶。五品以上为大夫,六品以下为郎。凡进士、诸科及武举等科举出身者为有出身,此外为无出身),将知、判等差遣变为职事。 </P><P>  宋朝的职名甚多,分若干等级。就以“学士”名号来说,按其性质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P><P>  第一类学士为翰林学士、知制浩与翰林侍读学士。 </P><P>  学士院,即翰林学士院。其职务为“掌制、诰、诏、令撰述之事”。其职官为翰林学士、知制诰。长官为“翰林学士承旨”。“承旨,不常置,以学士久次者为之。凡他官人院未除学士,谓之直院;学士俱缺,他官暂行院中文书,谓之权直。自国初至元丰官制行,百司事失其实,多所厘正,独学士院承唐旧典不改”⑿宋朝有专门给皇帝讲读经文的经筵官,也称讲读官。讲读官有翰林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侍读、侍讲。“元丰改制,废除翰林侍读、侍讲学士不置,但以为兼官。然必侍从以上,乃得兼之,其秩卑资浅则为说书”⒀。程颐(北宋)、朱熹(南宋),均曾任崇政殿说书。 </P><P>  知制法,原为差遣,即起草诏令文书、是中书舍人的本职。唐代开元以后,设翰林学士加知制诰衔,负责起草“内命”诏令文书,称“内制”;中书舍人只负责起草“外命”诏令文书,称“外制”,于是有内外两制,简称“两制”。宋代翰林学士人院前须经考试合格始得任命,入院例加“知制法”衔。中书合人不带“知制诰”衔,入学士院者免试。元丰改制前,宋朝政府中许多职务必须由两制或两制以上官员充任。因此,是否具有“两制”资格遂成为文职官员升迁的重要依据。“知制诰”也演变成一种职名。 </P><P>  第二类学士为馆。殿学士。 </P><P>  宋初沿袭唐制,设三馆。三馆长官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史馆长官)与集贤院(殿)大学士为宰相兼职。元丰改制,昭文馆、集贤院不置,史馆并入秘书省,于是取消了宰相三馆兼职的职名。秘阁,是三馆藏书的皇家图书馆。馆、院专任职官直馆、直院称“馆职”,以他官兼任则称“贴职”。内外职事官带贴职,称“带职”,免去所带职名则称“落职”。元丰改制“罢直馆、直院之名,独以直秘阁为贴职”,而且不须考试。 </P><P>  宋朝最高级职名为观文殿大学士、观文殷学士,资政殿大学士、资政殿学士及端明殿学士。“学士之职,资望极峻,无吏守。无职掌,惟出入待从备顾问而已”。⒁观文殿大学士须曾任宰相,观文殿学士亦“非曾任执政者弗除”。⒂资政殿大学士、学士也是宰相、执政的荣誉职名。端明殿(后改延康殿)学士五代已有,元丰以后“以现执政为之”。⒃ </P><P>  第三类学士为阁学士。 </P><P>  宋朝有一种特殊的阁学士职名,简称“阁职”。有学士、直学士、待制和直阁四级。宋朝制度,每一位皇帝去世后,必敕建一阁,以奉藏先帝遗留的文物。例如龙图阁,就奉藏着“太宗御书、御制文集及典籍、图画、宝瑞之物,及宗正寺所进书籍、世谱”。⒄其后,又建有天章阁、宝文阁、显谟阁、徽猷阁、敷文阁及南宋的焕章、华文、宝谟、宝章、显文等阁。 </P><P>  诸阁学士之外,尚有一枢密直学士(后改述古殿直学士),亦是贴职,其班位在龙图阁直学士之上。 </P><P>  宋朝官员对职名很重视。入馆阁者,必须是进士出身,“一经此职,遂为名流”。凡有职名的官员,可享有一些特殊待遇。实际上,授予馆阁职称是宋王朝笼络士大夫的一种重要手段。 </P><P>  (三)请郡及宫观祠禄官制度 </P><P>  宋朝对宰执等高级官吏有一种特殊优待办法,就是“请郡”制度。宰相因任职过繁或与同僚政见抵触,可以请求出任外藩,叫做“请郡”。如以节度使带宰相原衔出任,为“使相”。 </P><P>  宫观祠禄官,为宋朝特有的职官制度。宋朝皇帝崇尚道教,于京城内外建立许多宫观。在京者为京词,在外者为外祠。宋真宗命首相王旦充玉清昭应宫使,为宰相兼宫观使的开始。随后,外戚、宗室和宰执罢官留京师,多任宫观官。疲老不任事而又未致仕的官员也多任此职。于是形成制度:凡大臣罢现任,令管理道教宫观以示优礼,无职事,但借名“以食其禄”,称为“祠禄”。先时,任宫观使者员额绝少。熙宁时,王安石执政,为安排反对变法者,规定宫观官不限名额,知州资序以上官即可派遣,并规定了任宫观祠禄官按不同级别应得的俸给和任期⒅。 </P><P>  此制施行以来,员额不断扩大。政和年间,祠禄官近百员。钦宗靖康元年曾下诏罢去一批宫观官,渡江以后,宫观不复置,只保留醴泉观使、万寿宫使及佑神观使三种宫观使。绍兴时,士大夫流离失所,朝廷无官缺安置,于是许“承务郎以上权差宫观一次”;又有选入(幕职、州等低级文职官员的合称)众多,无官缺可补,也破格给予岳庙祠禄⒆。宋朝还有一种传统,凡年六十以上(南宋为年及七十),不能理事的知州资序官员应自己陈请罢现任,为宫观。非自陈而朝廷特差宫观者,则属于黜降;但吏部仍可按“自陈宫观”处理,以示优礼。 </P><P>  对官僚士大夫的种种优待,其实质是什么?北宋名臣文彦博揭示得最清楚。他说:“为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也。”⒇应当说,宋王朝的这些举措,确实激励了士大夫“以天下为己任”的报国之心,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P><P>  注释: </P><P>  ⑴⑽⑾《宋史》职官志一。 </P><P>  ⑵⑿⒀⒁⒂⒃⒄《宋史》职官志二。 </P><P>  ⑶⑷《宋史》兵志二。 </P><P>  ⑸⑹《宋史》选举志一。 </P><P>  ⑺⑻⑼《宋史》职官志十。 </P><P>  ⒅⒆《宋史》职官志十。 </P><P>  ⒇《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一。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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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汉朝将军位</P><P>
一品 大将军    (以上为三公级将军)
二品 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以上为三公级将军)
抚军大将军、中军大将军、上军大将军、镇军大将军、国大将军、
南中大将军(以上为二品大将军)
征东将军、征南将军、征西将军、征北将军(四征资深者皆为大
将军。以上为四征将军)
   镇东将军、镇南将军、镇西将军、镇北将军(以上为四镇将军)
<P>三品 中领军(资深者为领军将军。以上为禁卫军)
   安东将军、安南将军、安西将军、安北将军(以上为四安将军)
   平东将军、平南将军、平西将军、平北将军(以上为四平将军)
   征蜀将军、征虏将军、镇军将军、镇护将军、安众将军、安夷
将军、安远将军、平寇将军、平虏将军、平狄将军、平难将军、
辅国将军、虎牙将军、轻车将军、冠军将军、度辽将军、横海
将军(以上为三品杂号将军)</P><P>四品 中护军、武卫将军(中护军资深者为护军将军。以上为禁卫军)    
屯骑校尉、越骑校尉、步兵校尉、长水校尉、射声校尉(以上
野战军五校尉)
   中坚将军、骁骑游击将军、左军将军(以上为四品常设将军)
   建威将军、建武将军、振威将军、振武将军、奋威将军、
   奋武将军、扬威将军、扬武将军、广威将军、广武将军、
宁朔将军、
左积射将军、右积射将军、强弩将军(以上为四品杂号将军)
   东中郎将、南中郎将、西中郎将、北中郎将(以上为四中郎将)
   振威中郎将、建义中郎将、奉义中郎将、平虏中郎将、
   典军中郎将、抚军中郎将、武卫中郎将、司金中郎将、
司律中郎将、
护匈奴中郎将、率善中郎将(以上为四品杂号中郎将)
   戊己校尉、平虏校尉、讨寇校尉、建忠校尉、护羌校尉、
护东羌 校尉、护乌丸校尉、护鲜卑校尉、西域校尉、西
戎校尉、东夷校尉(以上为派遣军)、监军(以上为监
军或护军)</P><P>五品  偏将军、裨将军(以上为五品常设将军)
    鹰扬将军、折冲将军、虎烈将军、宣威将军、威远将军、
宁远将军、
伏波将军、虎威将军、凌江将军、荡寇将军、昭武将军、昭烈将军、
昭德将军、讨逆将军、破虏将军、讨寇将军、宣德将军、威虏将军、
捕虏将军、殄吴将军、殄夷将军、扬烈将军、建忠将军、立义将军、
怀集将军、横野将军、楼船将军、复土将军、忠义将军、建节将军、
   翼卫将军、讨夷将军、怀远将军、绥边将军(以上为五品杂号将军)  
安夷护军、抚夷护军(以上为监军或护军)</P><P>六品 和戎护军、殄虏护军
    (以上为杂号护军)</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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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秦时的官职 <P>丞相——早期称相邦,是皇帝以下最重要的官职,被视为“百官之首”。
御史大夫——设立其用以牵制相权,为诸御史之首领,其地位仅此于丞相,故曰“掌副丞相”。
卫尉——负责宫廷的保卫、治安。
中尉——负责京师的保卫、治安。
廷尉——掌刑使。
博士——其职务是“掌通古今”。是唯一有权读禁书的人。
奉常——主办祭祀、宗庙之礼的官员。
郎中令——专司保卫皇帝宫殿之责。
典客——主管少数民族的事务。
宗正——主管皇族内部的事务。
治粟内史——管理农业的官职。
少府——管理皇家私家财富的机构。 <P>郡一级官职
郡守——郡的最高长官。
郡丞——辅佐郡守管理郡中的行政和刑狱工作。
郡尉——负责郡的军事和治安。
监御使——负责监督百姓及官吏。可用来牵制郡守。 <P>县一级官职
县令——万户以上,为一县之首。
县长——万户以下。
县丞——辅佐管理县中的行政和刑狱工作。
县尉——负责县的军事和治安。 <P>乡一级官职,参见县一级官职设定。
里一级官职同上。
亭一级官职同上。 </P>
<P>唐代官职(一)</P><P>唐之官制,其名号禄秩虽因时增损,而大抵皆沿隋故。其官司之别,曰省、曰台、曰寺、曰监、曰卫、曰府,各统其属,以分职定位。其辩贵贱、叙劳能,则有品、有爵、有勋、有阶,以时考核而升降之,所以任群材、治百事。其为法则精而密,其施于事则简而易行,所以然者,由职有常守,而位有常员也。方唐之盛时,其制如此。盖其始未尝不欲立制度、明纪纲为万世法,而常至于交侵纷乱者,由其时君不能慎守,而徇一切之苟且,故其事愈繁而官益冗,至失其职业而卒不能复。

  初,太宗省内外官,定制为七百三十员,曰:“吾以此待天下贤材,足矣。”然是时已有员外置,其后又有特置,同正员。至于检校、兼、守、判、知之类,皆非本制。又有置使之名,或因事而置,事已则罢,或遂置而不废。其名类繁多,莫能遍举。自中世已后,盗起兵兴,又有军功之官,遂不胜其滥矣。故采其纲目条理可为后法,及事虽非正后世遵用因仍而不能改者,著于篇。

  宰相之职,佐天子总百官、治万事,其任重矣。然自汉以来,位号不同,而唐世宰相,名尤不正。初,唐因隋制,以三省之长中书令、侍中、尚书令共议国政,此宰相职也。其后,以太宗尝为尚书令,臣下避不敢居其职,由是仆射为尚书省长官,与侍中、中书令号为宰相,其品位既崇,不欲轻以授人,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职,而假以他名。自太宗时,杜淹以吏部尚书参议朝政,魏徵以秘书监参预朝政,其后或曰“参议得失”、“参知政事”之类,其名非一,皆宰相职也。贞观八年,仆射李靖以疾辞位,诏疾小瘳,三两日一至中书门下平章事,而“平章事”之名盖起于此。其后,李勣以太子詹事同中书门下三品,谓同侍中、中书令也,而“同三品”之名盖起于此。然二名不专用,而佗官居职者犹假佗名如故。自高宗已后,为宰相者必加“同中书门下三品”,虽品高者亦然;惟三公、三师、中书令则否。其后改易官名,而张文瓘以东台侍郎同东西台三品,“同三品”入衔,自文瓘始。永淳元年,以黄门侍郎郭待举、兵部侍郎岑长倩等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平章事”入衔,自待举等始。自是以后,终唐之世不能改。

  初,三省长官议事于门下省之政事堂,其后,裴炎自侍中迁中书令,乃徙政事堂于中书省。开元中,张说为相,又改政事堂号“中书门下”,列五房于其后:一曰吏房,二曰枢机房,三曰兵房,四曰户房,五曰刑礼房,分曹以主众务焉。

  宰相事无不统,故不以一职名官,自开元以后,常以领他职,实欲重其事,而反轻宰相之体。故时方用兵,则为节度使;时崇儒学,则为大学士;时急财用,则为盐铁转运使,又其甚则为延资库使。至于国史、太清宫之类,其名颇多,皆不足取法,故不著其详。

  学士之职,本以文学言语被顾问,出入侍从,因得参谋议、纳谏诤,其礼尤宠;而翰林院者,待诏之所也。

  唐制,乘舆所在,必有文词、经学之士,下至卜、医、伎术之流,皆直于别院,以备宴见;而文书诏令,则中书舍人掌之。自太宗时,名儒学士时时召以草制,然犹未有名号;乾封以后,始号“北门学士”。玄宗初,置“翰林待诏”,以张说、陆坚、张九龄等为之,堂四方表疏批答、应和文章;既而又以中书务剧,文书多壅滞,乃选文学之士,号“翰林供奉”,与集贤院学士分掌制诏书敕。开元二十六年,又改翰林供奉为学士,别置学士院,专掌内命。凡拜免将相、号令征伐,皆用白麻。其后,选用益重,而礼遇益亲,至号为“内相”,又以为天子私人。凡充其职者无定员,自诸曹尚书下至校书郎,皆得与选。入院一岁,则迁知制诰,未知制诰者不作文书,班次各以其官,内宴则居宰相之下,一品之上。宪宗时,又置“学士承旨”。唐之学士,弘文、集贤分隶中书、门下省,而翰林学士独无所属,故附列于此云。

  ○三师三公

  太师、太傅、太保各一人,是为三师;太尉、司徒、司空各一人,是为三公。皆正一品。三师,天子所师法,无所总职,非其人则阙。三公,佐天子理阴阳、平邦国,无所不统。亲王拜者不亲事,祭祀阙则摄。隋废三师,贞观十一年复置,与三公皆不设官属。

  ○尚书省

  尚书令一人,正二品,掌典领百官。其属有六尚书:一曰吏部,二曰户部,三曰礼部,四曰兵部,五曰刑部,六曰工部。六尚书:兵部、吏部为前行,刑部、户部为中行,工部、礼部为后行;行总四司,以本行为头司,余为子司。庶务皆会决焉。凡上之逮下,其制有六:一曰制,二曰敕,三曰册,天子用之;四曰令,皇太子用之;五曰教,亲王、公主用之;六曰符,省下于州,州下于县,县下于乡。下之达上,其制有六:一曰表,二曰状,三曰笺,四曰启,五曰辞,六曰牒。诸司相质,其制有三:一曰关,二曰刺,三曰移。凡授内外百司之事,皆印其发日为程,一曰受,二曰报。诸州计奏达京师,以事大小多少为之节。凡符、移、关、牒,必遣于都省乃下。天下大事不决者,皆上尚书省。凡制敕计奏之数、省符宣告之节,以岁终为断。龙朔二年,改尚书省曰中台,废尚书令;尚书曰太常伯,侍郎曰少常伯。光宅元年,改尚书省曰文昌台,俄曰文昌都省。垂拱元年曰都台,长安三年曰中台。

  左右仆射各一人,从二品,掌统理六官,为令之贰,令阙则总省事,劾御史纠不当者。龙朔二年,改左右仆射曰左右匡政,光宅元年曰文昌左右相;开元元年曰左、右丞相;天宝元年复。

  左丞一人,正四品上;右丞一人,正四品下。掌辩六官之仪,纠正省内,劾御史举不当者。吏部、户部、礼部,左丞总焉;兵部、刑部、工部,右丞总焉。郎中各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各一人,从六品上。掌付诸司之务,举稽违,署符目,知宿直,为丞之贰。以都事受事发辰、察稽失、监印、给纸笔;以主事、令史、书令史署覆文案,出符目;以亭长启闭、传禁约;以掌固守当仓库及陈设。诸司皆如之。隋尚书省诸司郎及承务郎各一人,而废左右司。武德三年,改诸司郎为郎中,承务郎为员外郎。贞观元年,复置左右司郎中。龙朔元年,改左右丞曰左右肃机,郎中曰左右承务,诸司郎中曰大夫。永昌元年,复置员外郎。神龙元年省,明年复置。初有驲驿百人,掌乘传送符,后废。

  都事各六人,从七品上;主事各六人,从八品下。吏部考功、礼部主书皆如之。诸司主事,从九品上。有令史各十八人,书令史各三十六人,亭长各六人,掌固各十四人。

  ○吏部

  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上;郎中二人,正五品上;员外郎二人,从六品上。掌文选、勋封、考课之政。以三铨之法官天下之材,以身、言、书、判、德行、才用、劳效较其优劣而定其留放,为之注拟。五品以上,以名上而听制授;六品以下,量资而任之。其属有四:一曰吏部,二曰司封,三曰司勋,四曰考功。

  吏部郎中,掌文官阶品、朝集、禄赐,给其告身、假使,一人掌选补流外官。员外郎二人,从六品上,一人判南曹。皆为尚书、侍郎之贰。凡文官九品,有正、有从,自正四品以下,有上、下,为三十等。凡文散阶二十九:从一品曰开府仪同三司,正二品曰特进,从二品曰光禄大夫,正三品曰金紫光禄大夫,从三品曰银青光禄大夫,正四品上曰正议大夫,正四品下曰通议大夫,从四品上曰太中大夫,从四品下曰中大夫,正五品上曰中散大夫,正五品下曰朝议大夫,从五品上曰朝请大夫,从五品下曰朝散大夫,正六品上曰朝议郎,正六品下曰承议郎,从六品上曰奉议郎,从六品下曰通直郎,正七品上曰朝请郎,正七品下曰宣德郎,从七品上曰朝散郎,从七品下曰宣义郎,正八品上曰给事郎,正八品下曰徵事郎,从八品上曰承奉郎,从八品下曰承务郎,正九品上曰儒林郎,正九品下曰登仕郎,从九品上曰文林郎,从九品下曰将仕郎。自四品,皆番上于吏部;不上者,岁输资钱,三品以上六百,六品以下一千,水、旱、虫、霜减半资。有文艺乐京上者,每州七人;六十不乐简选者,罢输。勋官亦如之。以征镇功得护军以上者,纳资减三之一。凡流外九品,取其书、计、时务,其校试、铨注,与流内略同,谓之小选。

  吏部主事四人,司封主事二人,司勋主事四人,考功主事三人。武德五年改选部曰吏部,七年省侍郎。贞观二年复置。龙朔元年改吏部曰司列,主爵曰司封,考功曰司绩。武后光宅元年改吏部曰天官。垂拱元年改主爵曰司封。天宝十一载改吏部曰文部,至德二载复旧。有吏部令史三十人,书令史六十人;制书令史十四人;甲库令史十一人,亭长八人,掌固十二人;司封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掌固四人;司勋令史三十三人,书令史六十七人,掌固四人;考功令史十五人,书令史三十人,掌固四人。

  司封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诸郎中、员外郎品皆如之。掌封命、朝会、赐予之级。凡爵九等:一曰王,食邑万户,正一品;二曰嗣王、郡王,食邑五千户,从一品;三曰国公,食邑三千户,从一品;四曰开国郡公,食邑二千户,正二品;五曰开国县公,食邑千五百户,从二品;六曰开国县侯,食邑千户,从三品;七曰开国县伯,食邑七百户,正四品上;八曰开国县子,食邑五百户,正五品上;九曰开国县男,食邑三百户,从五品上。皇兄弟、皇子,皆封国为亲王;皇太子子,为郡王;亲王之子,承嫡者为嗣王,诸子为郡公,以恩进者封郡王;袭郡王、嗣王者,封国公。皇姑为大长公主,正一品;姊妹为长公主,女为公主,皆视一品;皇太子女为郡主,从一品;亲王女为县主,从二品。凡王、公十五以上,预朝集,宗亲女妇、诸王长女月二参。内命妇,一品母为正四品郡君,二品母为从四品郡君,三品、四品母为正五品县君。凡诸王、公主、外戚之家,卜、祝、占、相不入门。王妃、公主、郡县主嫠居有子者,不再嫁。凡外命妇有六;王、嗣王、郡王之母、妻为妃,文武官一品、国公之母、妻为国夫人,三品以上母、妻为郡夫人,四品母、妻为郡君,五品母、妻为县君,勋官四品有封者母、妻为乡君。凡外命妇朝参,视夫、子之品。诸蕃三品以上母、妻授封以制。流外技术官,不封母、妻。亲王,孺人二人,视正五品,媵十人,视从六品;二品,媵八人,视正七品;国公及三品,媵六人,视从七品;四品,媵四人,视正八品;五品,媵三人,视从八品。凡置媵,上其数,补以告身。散官三品以上,皆置媵。凡封户,三丁以上为率,岁租三之一入于朝庭。食实封者,得真户,分食诸州。皇后、诸王、公主食邑,皆有课户。名山、大川、畿内之地,皆不以封。

  司勋郎中一人,员外郎二人,掌官吏勋级。凡十有二转为上柱国,视正二品;十有一转为柱国,视从二品;十转为上护军,视正三品;九转为护军,视从三品;八转为上轻车都尉,视正四品;七转为轻车都尉,视从四品;六转为上骑都尉,视正五品;五转为骑都尉,视从五品;四转为骁骑尉,视正六品;三转为飞骑尉,视从六品;二转为云骑尉,视正七品;一转为武骑尉,视从七品。凡以功授者,覆实然后奏拟,战功则计杀获之数。坚城苦战,功第一者,三转。出少击多,曰上阵;兵数相当,曰中阵;出多击少,曰下阵;矢石未交,陷坚突众,敌因而败者,曰跳荡。杀获十之四,曰上获;十之二,曰中获;十之一,曰下获。凡酬功之等:见任、前资、常选,曰上资;文武散官、卫官、勋官五品以上,曰次资;五品以上子孙,上柱国、柱国子,勋官六品以下,曰下资;白丁、卫士,曰无资。跳荡人,上资加二阶,次资、下资、无资以次降。凡上阵:上获五转,中获四转,下获三转,第二、第三等递降焉。中阵之上获视上阵之中获,中获视上阵之下获,下获两转。下阵之上获视中阵之中获,中获视中阵之下获,下获一转。破蛮、獠,上阵上获,比两番降二转。凡勋官九百人,无职任者,番上于兵部,视远近为十二番,以强干者为番头,留宿卫者为番,月上。外州分五番,主城门、仓库,执刀。上柱国以下番上四年,骁骑尉以下番上五年,简于兵部,授散官;不第者,五品以上复番上四年,六品以下五年,简如初;再不中者,十二年则番上六年,八年则番上四年。勋至上柱国有余,则授周以上亲,无者赐物。太常音声人,得五品以上勋,非征讨功不除簿。诸州授勋人,岁第勋之高下,三月一报户部,有蠲免必验。

  考功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文武百官功过、善恶之考法及其行状。若死而传于史官、谥于太常,则以其行状质其当不;其欲铭于碑者,则会百官议其宜述者以闻,报其家。其考法,凡百司之长,岁较其属功过,差以九等,大合众而读之。流内之官,叙以四善:一曰德义有闻,二曰清慎明著,三曰公平可称,四曰恪勤匪懈。善状之外有二十七最:一曰献可替否,拾遗补阙,为近侍之最;二曰铨衡人物,擢尽才良,为选司之最;三曰扬清激浊,褒贬必当,为考校之最;四曰礼制仪式,动合经典,为礼官之最;五曰音律克谐,不失节奏,为乐官之最;六曰决断不滞,与夺合理,为判事之最;七曰部统有方,警守无失,为宿卫之最;八曰兵士调习,戎装充备,为督领之最;九曰推鞫得情,处断平允,为法官之最;十曰雠校精审,明于刊定,为校正之最;十一曰承旨敷奏,吐纳明敏,为宣纳之最;十二曰训导有方,生徒克业,为学官之最。十三曰赏罚严明,攻战必胜,为军将之最;十四曰礼义兴行,肃清所部,为政教之最;十五曰详录典正,词理兼举,为文史之最;十六曰访察精审,弹举必当,为纠正之最;十七曰明于勘覆,稽失无隐,为句检之最;十八曰职事脩理,供承强济,为监掌之最;十九曰功课皆充,丁匠无怨,为役使之最;二十曰耕耨以时,收获成课,为屯官之最;二十一曰谨于盖藏,明于出纳,为仓库之最;二十二曰推步盈虚,究理精密,为历官之最;二十三曰占候医卜,效验多者,为方术之最;二十四曰检察有方,行旅无壅,为关津之最;二十五曰市廛弗扰,奸滥不行,为市司之最;二十六曰牧养肥硕,蕃息孳多,为牧官之最;二十七曰边境清肃,城隍脩理,为镇防之最。一最四善为上上,一最三善为上中,一最二善为上下;无最而有二善为中上,无最而有一善为中中,职事粗理,善最不闻,为中下;爱憎任情,处断乖理,为下上;背公向私,职务废阙,为下中;居官饰诈,贪浊有状,为下下。凡定考,皆集于尚书省,唱第然后奏。亲王及中书、门下、京官三品以上、都督、刺史、都护、节度、观察使,则奏功过状,以核考行之上下。每岁,尚书省诸司具州牧、刺史、县令殊功异行,灾蝗祥瑞,户口赋役增减,盗贼多少,皆上于考司。监领之官,以能抚养役使者为功;有耗亡者,以十分为率,一分为一殿。博士、助教,计讲授多少为差。亲、勋、翊卫,以行能功过为三等,亲、勋、翊卫备身,东宫亲、勋、翊卫备身,王府执仗亲事、执乘亲事及亲勋翊卫主帅、校尉、直长、品子、杂任、飞骑,皆上、中、下考,有二上第者,加阶。番考别为簿,以侍郎颛掌之。流外官,以行能功过为四等:清谨勤公为上,执事无私为中,不勤其职为下,贪浊有状为下下。凡考,中上以上,每进一等,加禄一季;中中,守本禄;中下以下,每退一等,夺禄一季。中品以下,四考皆中中者,进一阶;一中上考,复进一阶;一上下考,进二阶;计当进而参有下考者,以一中上覆一中下,以一上下覆二中下。上中以上,虽有下考,从上第。有下下考者,解任。凡制敕不便,有执奏者,进其考。贞观初,岁定京官望高者二人,分校京官、外官考,给事中、中书舍人各一人涖之,号监中外官考使。考功郎中判京官考,员外郎判外官考。其后屡置监考、校考、知考使。故事,考簿硃书,吏缘为奸;咸通十四年,始以墨。 </P>
<P>唐代官职(二)</P><P>○户部

  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下。掌天下土地、人民、钱谷之政、贡赋之差。其属有四:一曰户部,二曰度支,三曰金部,四曰仓部。

  户部郎中、员外郎,掌户口、土田、赋役、贡献、蠲免、优复、姻婚、继嗣之事,以男女之黄、小、中、丁、老为之帐籍,以永业、口分、园宅均其土田,以租、庸、调敛其物,以九等定天下之户,以为尚书、侍郎之贰。其后以诸行郎官判钱谷,而户部、度支郎官失其职矣。会昌二年著令:以本行郎官,分判钱谷。

  户部巡官二人,主事四人;度支主事二人;金部主事三人;仓部主事三人。高宗即位,改民部曰户部。龙朔三年,改户部曰司元,度支曰司度,金部曰司珍,仓部曰司庾。光宅元年,改户部曰地官。天宝十一载,改金部曰司金,仓部曰司储。有户部令史十七人,书令史三十四人,计史一人,亭长六人,掌固十人;度支令史十六人,书令史三十三人,计史一人,掌固四人;金部主事三人,令史十人,书令史二十一人,计史一人,掌固四人;仓部令史十二人,书令史二十三人,计史一人,掌固四人。

  度支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天下租赋、物产丰约之宜、水陆道涂之利,岁计所出而支调之,以近及远,与中书门下议定乃奏。

  金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天下库藏出纳、权衡度量之数,两京市、互市、和市、宫市交易之事,百官、军镇、蕃客之赐,及给宫人、王妃、官奴婢衣服。

  仓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天下军储,出纳租税、禄粮、仓廪之事。以木契百,合诸司出给之数,以义仓、常平仓备凶年,平谷价。

  ○礼部

  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一人,正四品下。掌礼仪、祭享、贡举之政。其属有四:一曰礼部,二曰祠部,三曰膳部,四曰主客。

  礼部郎中、员外郎,掌礼乐、学校、衣冠、符印、表疏、图书、册命、祥瑞、铺设,及百官、宫人丧葬赠赙之数,为尚书、侍郎之贰。五礼之仪:一曰吉礼,二曰宾礼,三曰军礼,四曰嘉礼,五曰凶礼。凡齐衰心丧以上夺情从职,及周丧未练、大功未葬,皆不预宴;大功以上丧,受册涖官,鼓吹从而不作,戎事则否。凡朝,晚入、失仪,御史录名夺俸,三夺者奏弹。凡出蕃册授、吊赠者,给衣冠。皇帝巡幸,两京文武官职事五品以上,月朔以表参起居;近州刺史,遣使一参;留守,月遣使起居;北都,则四时遣使起居。诸司奏大事者,前期三日具状,长官躬署,对仗伏奏,仗下,中书门下涖读。河南、太原府父老,每岁上表愿驾幸,遣使以闻。驾在都,则京兆府亦如之。凡景云、庆云为大瑞,其名物六十有四;白狼、赤兔为上端,其名物三十有人;苍乌、硃雁为中瑞,其名物三十有二;嘉禾、芝草、木连理为下瑞,其名物十四。大瑞,则百官诣阙奉贺;余瑞,岁终员外郎以闻,有司告庙。凡丧,三品以上称薨,五品以上称卒,自六品达于庶人称死。皇亲三等以上丧,举哀,有司帐具给食;诸蕃首领丧,则主客、鸿胪月奏。

  礼部主事二人,祠部主事二人,膳部主事二人,主客主事二人。武德三年,改仪曹郎曰礼部郎中,司籓郎曰主客郎中。龙朔二年,改礼部曰司礼,祠部曰司禋,膳部曰司膳,光宅元年,改礼部曰春官。有礼部令史五人,书令史十一人,亭长六人,掌固八人;祠部令史六人,书令史十三人,掌固四人;主客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掌固四人。

  祠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祠祀、享祭、天文、漏刻、国忌、庙讳、卜筮、医药、僧尼之事。珠玉珍宝供祭者,不求于市。驾部、比部岁会牲之死亡,输皮于太府。郊祭酒醴、脯醢、黍稷、果实,所司长官封署以供。两京及碛西诸州火祆,岁再祀,而禁民祈祭。凡巡幸,路次名山、大川、圣帝明王名臣墓,州县以官告祭。二王後享庙,则给牲牢、祭器,而完其帷帟、几案,主客以四时省问。凡国忌废务日,内教、太常停习乐,两京文武五品以上及清官七品以上,行香于寺观。凡名医子弟试疗病,长官涖覆,三年有验者以名闻。

  膳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陵庙之牲豆酒膳。诸司供奉口味,躬鐍其舆乃遣,进胙亦如之。非大礼、大庆不献食,不进口味。凡羊,至厨而乳者释之长生。大斋日,尚食进蔬食,释所杀羊为长生供奉。凡献食、进口味,不杀犊。尚食有猝须别索,必奏覆,月终而会之。凡尚食进食,以种取而别尝之。殿中省主膳上食于诸陵,以番上下,四时遣食医、主食各一人涖之。

  主客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二王後、诸蕃朝见之事。二王後子孙视正三品,酅公岁赐绢三百,米粟亦如之,介公减三之一。殊俗入朝者,始至之州给牒,覆其人数,谓之边牒。蕃州都督、刺史朝集日,视品给以衣冠、袴褶。乘传者日四驿,乘驿者六驿。供客食料,以四时输鸿胪,季终句会之。客初至及辞设会,第一等视三品,第二等视四品,第三等视五品,蕃望非高者,视散官而减半,参日设食。路由大海者,给祈羊豕皆一。西南蕃使还者,给入海程粮,西北诸蕃,则给度碛程粮。蕃客请宿卫者,奏状貌年齿。突厥使置市坊,有贸易,录奏,为质其轻重,太府丞一人涖之。蕃王首领死,子孙袭初授官,兄弟子降一品,兄弟子代摄者,嫡年十五还以政。使绝域者还,上闻见及风俗之宜、供馈赠贶之数。

  ○兵部

  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下。掌武选、地图、车马、甲械之政。其属有四:一曰兵部,二曰职方,三曰驾部,四曰库部。凡将出征,告庙,授斧钺;军不从令,大将专决,还日,具上其罪。凡发兵,降敕书于尚书,尚书下文符。放十人,发十马,军器出十,皆不待敕。卫士番直,发一人以上,必覆奏。诸蕃首领至,则备威仪郊导。凡俘馘,酬以绢,入钞之俘,归于司农。

  郎中一人判帐及武官阶品、卫府众寡、校考、给告身之事;一人判簿及军戎调遣之名数,朝集、禄赐、假告之常。员外郎一人掌贡举、杂请;一人判南曹,岁选解状,则核簿书、资历、考课。皆为尚书、侍郎之贰。武散阶四十有五;从一品曰骠骑大将军;正二品曰辅国大将军;从二品曰镇军大将军;正三品上曰冠军大将军、怀化大将军;正三品下曰怀化将军;从三品上曰云麾将军、归德大将军;从三品下曰归德将军;正四品上曰忠武将军;正四品下曰壮武将军、怀化中郎将;从四品上曰宣威将军;从四品下曰明威将军、归德中郎将;正五品上曰定远将军;正五品下曰宁远将军、怀化郎将;从五品上曰游骑将军;从五品下曰游击将军、归德郎将;正六品上曰昭武校尉;正六品下曰昭武副尉、怀化司阶;从六品上曰振威校尉;从六品下曰振威副尉、归德司阶;正七品上曰致果校尉;正七品下曰致果副尉、怀化中候;从七品上曰翊麾校尉;从七品下曰翊麾副尉、归德中候;正八品上曰宣节校尉;正八品下曰宣节副尉、怀化司戈;从八品上曰御侮校尉;从八品下曰御侮副尉、归德司戈;正九品上曰仁勇校尉;正九品下曰仁勇副尉、怀化执戟长上;从九品上曰陪戎校尉;从九品下曰陪戎副尉、归德执戟长上。自四品以上,皆番上于兵部,以远近为八番,三月一上;三千里外者免番,输资如文散官,唯追集乃上。六品以下,尚书省送符。怀化大将军、归德大将军,配诸卫上下;余直诸卫为十二番,皆月上。忠武将军以下、游击将军以上,每番,阅强毅者直诸卫;番满,有将略者以名闻。

  兵部主事四人,职方主事二人,驾部主事二人,库部主事二人。龙朔二年,改兵部曰司戎,职方曰司城,驾部曰司舆,库部曰司库。光宅元年,改兵部曰夏官,天宝十一载曰武部,驾部曰司驾。有兵部令史三十人,书令史六十人,制书令史十三人,甲库令史十二人,亭长八人,掌固十二人;职方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掌固四人;驾部令史十人,书令史二十四人,掌固四人;库部令史七人,书令史十五人,掌固四人。

  职方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地图、城隍、镇戍、烽候、防人道路之远近及四夷归化之事。凡图经,非州县增废,五年乃脩,岁与版籍偕上。凡蕃客至,鸿胪讯其国山川、风土,为图奏之,副上于职方;殊俗入朝者,图其容状、衣服以闻。

  驾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舆辇、车乘、传驿、厩牧马牛杂畜之籍。凡给马者,一品八匹,二品六匹,三品五匹,四品、五品四匹,六品三匹,七品以下二匹;给传乘者,一品十马,二品九马,三品八马,四品、五品四马,六品、七品二马,八品、九品一马;三品以上敕召者给四马,五品三马,六品以上有差。凡驿马,给地四顷,莳以苜蓿。凡三十里有驿,驿有长,举天下四方之所达,为驿千六百三十九;阻险无水草镇戍者,视路要隙置官马。水驿有舟。凡传驿马驴,每岁上其死损、肥瘠之数。

  库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戎器、卤簿仪仗。元日冬至陈设、祠祀、丧葬,辨其名数而供焉。凡戎器,色别而异处,以卫尉幕士暴凉之。京卫旗画蹲兽、立禽,行幸则给飞走旗。凡诸卫仪仗,以御史涖其庋掌;武库器仗,则兵部长官涖其脩完。京官五品以上征行者,假甲、纛、旗、幡、槊;诸卫,给弓;千牛,给甲。

  ○刑部

  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一人,正四品下。掌律令、刑法、徒隶、按覆谳禁之政。其属有四:一曰刑部,二曰都官,三曰比部,四曰司门。

  刑部郎中、员外郎,掌律法,按覆大理及天下奏谳,为尚书、侍郎之贰。凡刑法之书有四:一曰律,二曰令,三曰格,四曰式。凡鞫大狱,以尚书侍郎与御史中丞、大理卿为三司使。凡国有大赦,集囚徒于阙下以听。

  刑部主事四人,都官主事二人,比部主事四人,司门主事二人。龙朔二年,改刑部曰司刑,都官曰司仆,比部曰司计,司门曰司关。光宅元年,改刑部曰秋官。天宝十一载,改刑部曰司宪,比部曰司计。有刑部令史十九人,书令史三十八人,亭长六人,掌固十人;都官令史九人,书令史十二人,掌固四人;比部令史十四人,书令史二十七人,计史一人,掌固四人;司门令史六人,书令史十三人,掌固四人。

  都官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俘隶簿录,给衣粮医药,而理其诉免。凡反逆相坐,没其家配官曹,长役为官奴婢。一免者,一岁三番役。再免为杂户,亦曰官户,二岁五番役。每番皆一月。三免为良人。六十以上及废疾者,为官户;七十为良人。每岁孟春上其籍,自黄口以上印臂,仲冬送于都官,条其生息而按比之。乐工、兽医、骗马、调马、群头、栽接之人皆取焉。附贯州县者,按比如平民,不番上,岁督丁资,为钱一千五百;丁婢、中男,五输其一;侍丁、残疾半输。凡居作者,差以三等:四岁以上为小;十一以上为中;二十以上为丁。丁奴,三当二役;中奴、丁婢,二当一役;中婢,三当一役。

  比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句会内外赋敛、经费、俸禄、公廨、勋赐、赃赎、徒役课程、逋欠之物,及军资、械器、和籴、屯收所入。京师仓库,三月一比,诸司、诸使、京都,四时句会于尚书省,以后季句前季;诸州,则岁终总句焉。

  司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门关出入之籍及阑遗之物。凡著籍,月一易之。流内,记官爵、姓名;流外,记年齿、貌状。非迁解不除。凡有召者,降墨敕,勘铜鱼、木契然后入。监门校尉巡日送平安。凡奏事,遣官送之,昼题时刻,夜题更筹。命妇诸亲朝参者,内侍监校尉涖索。凡苇畚车,不入宫门。阑遗之物,揭于门外,榜以物色,期年没官。天下关二十六,有上、中、下之差,度者,本司给过所;出塞逾月者,给行牒;猎手所过,给长籍,三月一易。蕃客往来,阅其装重,入一关者,余关不讥。

  ○工部

  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一人,正四品下。掌山泽、屯田、工匠、诸司公廨纸笔墨之事。其属有四:一曰工部,二曰屯田,三曰虞部,四曰水部。

  工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城池土木之工役程式,为尚书、侍郎之贰。凡京都营缮,皆下少府、将作共其用,役千功者先奏。凡工匠,以州县为团,五人为火,五火置长一人。四月至七月为长功,二月、三月、八月、九月为中功,十月至正月为短功。雇者,日为绢三尺,内中尚巧匠,无作则纳资。凡津梁道路,治以九月。

  工部主事三人,屯田主事二人,虞部主事二人,水部主事二人。武德三年,改起部曰工部,龙朔二年,曰司平,屯田曰司田,虞部曰司虞,水部曰司川。光宅元年,改工部曰冬官。天宝十一载,改虞部曰司虞,水部曰司水。工部有令史十二人,书令史二十一人,计史一人,亭长六人,掌固八人;屯田令史七人,书令史十二人,计史一人,掌固四人;虞部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掌固四人;水部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掌固四人。

   屯田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天下屯田及京文武职田、诸司公廨田,以品给焉。

  虞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京都衢、苑囿、山泽草木及百官蕃客时蔬薪炭供顿、畋猎之事。每岁春,以户小儿、户婢仗内莳种溉灌,冬则谨其蒙覆。凡郊祠神坛、五岳名山,樵采、刍牧皆有禁,距遗三十步外得耕种,春夏不伐木。京兆、河南府三百里内,正月、五月、九月禁弋猎。山泽有宝可供用者,以闻。

  水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津济、船舻、渠梁、堤堰、沟洫、渔捕、运漕、碾硙之事。凡坑陷、井穴皆有标。京畿有渠长、斗门长。诸州堤堰,刺史、县令以时检行,而涖其决筑。有埭,则以下户分牵,禁争利者。

</P>  ○门下省

  侍中二人,正二品。掌出纳帝命,相礼仪。凡国家之务,与中书令参总,而颛判省事。下之通上,其制有六:一曰奏钞,以支度国用、授六品以下官、断流以下罪及除免官用之;二曰奏弹;三曰露布;四曰议;五曰表;六曰状。自露布以上乃审,其余覆奏,画制可而授尚书省。行幸,则负宝以从,版奏中严、外办;还宫,则请降辂、解严。皇帝斋,则请就斋室;将奠,则奉玉、币;盥,则奉匜、取盘,酌罍水,赞洗;酌泛齐,受虚爵,进福酒,皆左右其仪。飨宗庙,进瓚而赞酌郁酒;既祼,赞酌醴齐。籍田,则奉耒。四夷朝见,则承诏劳问。临轩命使册皇后、皇太子,则承诏降宣命。慰问、聘召,则涖封题。发驿遣使,则给鱼符。凡官爵废置、刑政损益,授之史官;既书,复涖其记注。职事官六品以下进拟,则审其称否而进退之。武德元年改侍内曰纳言,三年曰侍中。龙朔二年改门下省曰东台,侍中曰左相,武后光宅元年曰纳言,垂拱元年改门下省曰鸾台。开元元年曰黄门省,侍中曰监,天宝元年曰左相。

  门下侍郎二人,正三品。掌贰侍中之职。大祭祀则从;盥则奉巾,既帨,奠巾;奉匏爵赞献。元日、冬至,奏天下祥瑞。侍中阙,则涖封符券、给传驿。龙朔二年改黄门侍郎曰东台侍郎,武后垂拱元年曰鸾台侍郎,天宝元年曰门下侍郎,乾元元年曰黄门侍郎,太历二年复旧。

  左散骑常侍二人,正三品下。掌规讽过失,侍从顾问。隋废散骑常侍。贞观元年复置,十七年为职事官。显庆二年,分左右,隶门下、中书省,皆金蝉、珥貂,左散骑与侍中为左貂,右散骑与中书令为右貂,谓之八貂。龙朔二年曰侍极。

  左谏议大夫四人,正四品下。掌谏谕得失,侍从赞相。武后垂拱二年,有鱼保宗者,上书请置匦以受四方之书,乃铸铜匦四,涂以方色,列于朝堂:青匦曰“延恩”在东,告养人劝农之事者投之,丹匦曰“招谏”,在南,论时政得失者投之;白匦曰“申冤”,在西,陈抑屈者投之;黑匦曰“通玄”,在北,告天文、秘谋者投之。以谏议大夫、补阙、拾遗一人充使,知匦事;御史中丞、侍御史一人,为理匦使。其后同为一匦。天宝九载,玄宗以“匦”声近“鬼”,改理匦使为献纳使,至德元年复旧。宝应元年,命中书门下择正直清白官一人知匦,以给事中、中书舍人为理匦使。建中二年,以御史中丞为理匦使,谏议大夫一人为知匦使;投匦者,使先验副本。开成三年,知匦使李中敏以为非所以广聪明而虑幽枉也,乃奏罢验副封。武德元年置谏议大夫,龙朔二年曰正谏大夫,贞元四年分左右。

  给事中四人,正五品上。掌侍左右,分判省事,察弘文馆缮写雠校之课。凡百司奏抄,侍中既审,则驳正违失。诏敕不便者,涂窜而奏还,谓之“涂归”。季终,奏驳正之目。凡大事,覆奏;小事,署而颁之。三司详决失中,则裁其轻重。发驿遣使,则与侍郎审其事宜。六品以下奏拟,则校功状殿最、行艺,非其人,则白侍中而更焉。与御史、中书舍人听天下冤滞而申理之。

  门下省有录事四人,从七品上;主事四人,从八品下。有令史二十二人,书令史四十三人,甲库令史十三人,能书一人,传制二人,亭长六人,掌固十四人,脩补制敕匠五人,装潢一人。起居郎领令史三人,赞者六人。武德三年,改给事郎曰给事中。

  左补阙六人,从七品上;左拾遗六人,从八品上。掌供奉讽谏,大事廷议,小则上封事。武后垂拱元年,置补阙、拾遗,左右各二员。

  起居郎二人,从六品上。掌录天子起居法度。天子御正殿,则郎居左,舍人居右。有命,俯陛以听,退而书之,季终以授史官。贞观初,以给事中、谏议大夫兼知起居注,或知起居事。每仗下,议政事,起居郎一人执笔记录于前,史官随之。其后,复置起居舍人,分侍左右,秉笔随宰相入殿;若仗在紫宸内閤,则夹香案分立殿下,直第二螭首,和墨濡笔,皆即坳处,时号螭头。高宗临朝不决事,有司所奏,唯辞见而已。许敬宗、李义府为相,奏请多畏人之知也,命起居郎、舍人对仗承旨,仗下,与百官皆出,不复闻机务矣。长寿中,宰相姚建议:仗下后,宰相一人,录军国政要,为时政纪,月送史馆。然率推美让善,事非其实,未几亦罢。而起居郎犹因制敕,稍稍笔削,以广国史之阙。起居舍人本记言之职,唯编诏书,不及它事。开元初,复诏脩史官非供奉者,皆随仗而入,位于起居郎、舍人之次。及李林甫专权,又废。大和九年,诏入阁日,起居郎、舍人具纸笔立螭头下,复贞观故事。有令史三人,赞者六人。贞观三年置起居郎,废舍人。龙朔二年曰左史,天授元年亦如之。

  典仪二人,从九品下。掌赞唱及殿中版位之次,侍中版奏中严、外办,亦赞焉。隋谒者台有典仪,武德五年复置,隶门下省。

  城门郎四人,从六品上。掌京城、皇城、官殿诸门开阖之节,奉管钥而出纳之。开则先外后内,阖则先内后外;启闭有时,不以时则诣閤覆奏。有令史二人,书令史二人。武德五年,置门仆八百人,番上送管钥。

  符宝郎四人,从六品上。掌天子八宝及国之符节。有事则请于内,既事则奉而藏之。大朝会,则奉宝进于御座;行幸,则奉以从焉。大事出符,则藏其左而班其右,以合中外之契,兼以敕书;小事则降符函封,使合而行之。凡命将、遣使,皆请旌、节,旌以颛赏,节以颛杀。有令史二人,书令史三人,主宝二人,主符四人,主节四人。武后延载元年,改符玺郎曰符宝郎;开元元年,亦曰符宝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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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唐代官职(三)</P><P>○弘文馆

  学士,掌详正图籍,教授生徒;朝廷制度沿革、礼仪轻重,皆参议焉。武德四年,置修文馆于门下省;九年,改曰弘文馆。贞观元年,诏京官职事五品已上子嗜书者二十四人,隶馆习书,出禁中书法以授之。其后又置讲经博士。仪凤中,置详正学士,校理图籍。武德后,五品以上曰学士,六品已下曰直学士,又有文学直馆,皆它官领之。武后垂拱后,以宰相兼领馆务,号馆主;给事中一人判馆事。神龙元年,改弘文馆曰昭文馆,以避孝敬皇帝之名;二年曰脩文馆。景龙二年,置大学士四人,以象四时;学士八人,以象八节;直学士十二人,以象十二时。景云中,减其员数,复为昭文馆。开元七年曰弘文馆,置校书郎,又有校理、雠校错误等官。长庆三年,与详正学士、讲经博士皆罢,颛以五品以上曰学士,六品以下曰直学士,未登朝为直馆。

  校书郎二人,从九品上。掌校理典籍、刊正错谬。凡学生教授、考试,如国子之制。有学生三十八人,令史二人,楷书十二人,供进笔二人,典书二人,拓书手三人,笔匠三人,熟纸装潢匠八人,亭长二人,掌固四人。

  ○中书省

  中书令二人,正二品。掌佐天子执大政,而总判省事。凡王言之制有七:一曰册书,立皇后、皇太子,封诸王,临轩册命则用之;二曰制书,大赏罚、赦宥虑囚、大除授则用之;三曰慰劳制书,褒勉赞劳则用之;四曰发敕,废置州县、增减官吏、发兵、除免官爵、授六品以上官则用之;五曰敕旨,百官奏请施行则用之;六曰论事敕书,戒约臣下则用之;七曰敕牒,随事承制,不易于旧则用之。皆宣署申覆,然后行焉。大祭祀,则相礼;亲征纂严,则戒饬百官;临轩册命,则读册;若命于朝,则宣授而已。册太子,则授玺绶。凡制诏文章献纳,以授记事之官。武德三年,改内书省曰中书省,内书令曰中书令。龙朔元年,改中书省曰西台,中书令曰右相。光宅元年,改中书省曰凤阁,中书令曰内史。开元元年,改中书省曰紫微省,中书令曰紫微令。天宝元年曰右相,至大历五年,紫微侍郎乃复为中书侍郎。

  侍郎二人,正三品。掌贰令之职,朝廷大政参议焉。临轩册命,为使,则持册书授之。四夷来朝,则受其表疏而奏之;献贽币,则受以付有司。

  舍人六人,正五品上。掌侍进奏,参议表章。凡诏旨制敕、玺书册命,皆起草进画;既下,则署行。其禁有四:一曰漏泄,二曰稽缓,三曰违失,四曰忘误。制敕既行,有误则奏改之。大朝会,诸方起居,则受其表状;大捷、祥瑞,百寮表贺亦如之。册命大臣,则使持节读册命;将帅有功及大宾客,则劳问。与给事中及御史三司鞫冤滞。百司奏议考课,皆预裁焉。以久次者一人为阁老,判本省杂事;又一人知制诰,颛进画,给食于政事堂;其余分署制敕。以六员分押尚书六曹,佐宰相判案,同署乃奏,唯枢密迁授不预。姚崇为紫微令,奏:大事,舍人为商量状,与本状皆下紫微令,判二状之是否,然后乃奏。开元初,以它官掌诏敕策命,谓之“兼知制诰”。肃宗即位,又以它官知中书舍人事。兵兴,急于权便,政去台阁,决遣颛出宰相,自是舍人不复押六曹之奏。会昌末,宰相李德裕建议:台阁常务、州县奏请,复以舍人平处可否。先是,知制诰率用前行正郎,宣宗时,选尚书郎为之。

  主书四人,从七品上。主事四人,从八品下。有令史二十五人,书令史五十人,能书四人,蕃书译语十人,乘驿二十人,传制十人,亭长十八人,掌固二十四人,装制敕匠一人,脩补制敕匠五十人,掌函、掌案各二十人。

  右散骑常侍二人,右谏议大夫四人,右补阙六人,右拾遗六人,掌如门下省。

  起居舍人二人,从六品上。掌脩记言之史,录制诰德音,如记事之制,季终以授国史。有楷书手四人,典二人。

  通事舍人十六人,从六品上。掌朝见引纳、殿庭通奏。凡近臣入侍、文武就列,则导其进退,而赞其拜起、出入之节。蛮夷纳贡,皆受而进之。军出,则受命劳遣;既行,则每月存问将士之家,视其疾苦;凯还,则郊迓。有令史十人,典谒十人,亭长十八人,掌固二十四人。武德四年,废谒者台,改通事谒者曰通事舍人。

  ○集贤殿书院

  学士、直学士、侍读学士、脩撰官,掌刊缉经籍。凡图书遗逸、贤才隐滞,则承旨以求之。谋虑可施于时,著述可行于世者,考其学术以闻。凡承旨撰集文章、校理经籍,月终则进课于内,岁终则考最于外。开元五年,乾元殿写四部书,置乾元院使,有刊正官四人,以一人判事;押院中使一人,掌出入宣奏,领中官监守院门;知书官八人,分掌四库书。六年,乾元院更号丽正脩书院,置使及检校官,改脩书官为丽正殿直学士。八年,加文学直,又加脩撰、校理、刊正、校勘官。十一年,置丽正院脩书学士;光顺门外,亦置书院。十二年,东都明福门外亦置丽正书院。十三年,改丽正脩书院为集贤殿书院,五品以上为学士,六品以下为直学士,宰相一人为学士知院事,常侍一人为副知院事,又置判院一人、押院中使一人。玄宗尝选耆儒,日一人侍读,以质史籍疑义,至是,置集贤院侍讲学士、侍读直学士。其后,又增脩撰官、校理官、待制官、留院官、知检讨官、文学直之员;募能书者为书直及写御书人,其后亦以前资、常选、三卫、散官五品以上子孙为之;又置画直。至十九年,以书直、画直、拓书有官者为直院。至德二年,置大学士。贞元初,置编录官;四年,罢大学士;八年,罢校理,置校书四人、正字二人。元和二年,复置集贤校理,罢校书、正字;四年,集贤御书院学士、直学士皆用五品,如开元故事,以学士一人年高者判院事,非登朝官者为校理,余皆罢。初,太宗即位,命京官五品以上,更宿中书、门下两省,以备访问。永徽中,命弘文馆学士一人,日待制于武德殿西门。文明元年,诏京官五品以上清官,日一人待制于章善、明福门。先天末,又命朝集使六品以上二人,随仗待制。永泰时,勋臣罢节制,无职事,皆待制于集贤门,凡十三人。崔祐甫为相,建议文官一品以上更直待制。其后著令,正衙待制官日二人。

  校书四人,正九品下。正字二人,从九品上。有中使一人,孔目官一人,专知御书检讨八人,知书官八人,书直、写御书手九十人,画直六人,装书直十四人,造笔直四人,拓书六人,典四人。

  ○史馆

  修撰四人,掌修国史。贞观三年,置史馆于门下省,以他官兼领,或卑位有才者亦以直馆称,以宰相涖脩撰;又于中书省置秘书内省,脩五代史。开元二十年,李林甫以宰相监脩国史,建议以为中书切密之地,史官记事隶门下省,疏远。于是谏议大夫、史馆脩撰尹愔奏徙于中书省。天宝后,他官兼史职者曰史馆脩撰,初入为直馆。元和六年,宰相裴垍建议:登朝官领史职者为修撰,以官高一人判馆事;未登朝官皆为直馆。大中八年,废史馆直馆二员,增脩撰四人,分掌四季。有令史二人,楷书十二人,写国史楷书十八人,楷书手二十五人,典书二人,亭长二人,掌固四人,熟纸匠六人。

  ○秘书省

  监一人,从三品;少监二人,从四品上;丞一人,从五品上。监掌经籍图书之事,领著作局,少监为之贰。武德四年,改少令曰少监。龙朔二年,改秘书省曰兰台,监曰太史,少监曰侍郎,丞曰大夫,秘书郎曰兰台郎。武后垂拱元年,秘书省曰麟台;太极元年曰秘书省。有典书四人,楷书十人,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亭长六人,掌固八人,熟纸匠十人,装潢匠十人,笔匠六人。

  秘书郎三人,从六品上。掌四部图籍。以甲乙丙丁为部,皆有三本,一曰正,二曰副,三曰贮。凡课写功程,皆分判。

  校书郎十人,正九品上;正字四人,正九品下。掌雠校典籍,刊正文章。

  ○著作局

  郎二人,从五品上;著作佐郎二人,从六品上;校书郎二人,正九品上;正字二人,正九品下。著作郎掌撰碑志、祝文、祭文,与佐郎分判局事。武德四年,改著作曹曰局。龙朔二年,曰司文局;郎曰郎中,佐郎曰司文郎。有楷书五人,书令史一人,书吏二人,掌固四人。

  ○司天台

  监一人,正三品;少监二人,正四品上;丞一人,正六品上;主簿二人,正七品上;主事一人,正八品下。监掌察天文,稽历数。凡日月星辰、风云气色之异,率其属而占。有通玄院,以艺学召至京师者居之。凡天文图书、器物,非其任不得与焉。每季录祥眚送门下、中书省,纪于起居注,岁终上送史馆。岁颁历于天下。武德四年,改太史监曰太史局,隶秘书省;七年,废监候。龙朔二年,改太史局曰秘书阁局,令曰秘书阁郎中。武后光宅元年,改太史局曰浑天监,不隶麟台;俄改曰浑仪监,置副监及丞、主簿,改司辰师曰司辰。长安二年,浑仪监复曰太史局,废副监及丞,隶麟台如故,改天文博士曰灵台郎,历博士曰保章正。景龙二年,改太史局曰太史监,不隶秘书省,复置丞。景云元年,又为局,隶秘书省,逾月为监,岁中复为局;二年,改曰浑仪监。开元二年,复曰太史监,改令为监,置少监。十四年,太史监复为局,以监为令,而废少监。天宝元年,太史局复为监,自是不隶秘书省。乾元元年,曰司天台。艺术人韩颍、刘烜建议改令为监,置通玄院及主簿,置五官监候及五官礼生十五人,掌布诸坛神位,五官楷书手五人,掌写御书。有令史五人,天文观生九十人,天文生五十人,历生五十五人。初,有天文博士二人,正八品下;历博士一人,从八品上;司辰师五人,正九品下,装书历生五人。掌候天文,掌教习天文气色,掌写御历,后皆省。

  春官、夏官、秋官、冬官、中官正,各一人,正五品上;副正各一人,正六品上。掌司四时,各司其方之变异。冠加一星珠,以应五纬;衣从其方色。元日、冬至、朔望朝会及大礼,各奏方事,而服以朝见。乾元三年,置五官正及副正。

  五官保章正二人,从七品上;五官监候三人,正八品下;五官司历二人,从八品上。掌历法及测景分至表准。

  五官灵台郎各一人,正七品下。掌候天文之变。五官挈壶正二人,正八品上;五官司辰八人,正九品上;漏刻博士六人,从九品下。掌知漏刻。凡孔壶为漏,浮箭为刻,以考中星昏明,更以击鼓为节,点以击钟为节。武后长安二年,置挈壶正。乾元元年,与灵台郎、保章正、司历、司辰,皆加五官之名。有漏刻生四十人,典钟、典鼓三百五十人。初,有刻漏视品、刻漏典事,掌知刻漏、检校刻漏,后皆省。

  ○殿中省

  监一人,从三品;少监二人,从四品上;丞二人,从五品上。监掌天子服御之事。其属有六局,曰尚食、尚药、尚衣、尚乘、尚舍、尚辇。少监为之贰。凡听朝,率属执繖扇列于左右;大朝会、祭祀,则进爵;行幸,则侍奉仗内、骖乘,百司皆纳印而藏之,大事听焉,有行从百司之印。左右仗厩:左曰奔星,右曰内驹。两仗内又有六厩:一曰左飞,二曰右飞,三曰左万,四曰右万,五曰东南内,六曰西南内。园苑有官马坊,每岁河陇群牧进其良者以供御。六闲马,以殿中监及尚乘主之。武后万岁通天元年,置仗内六闲:一曰飞龙,二曰祥麟,三曰凤苑,四曰鹓鸾,五曰吉良,六曰六群,亦号六厩。以殿中丞检校仗内闲厩,以中官为内飞龙使。圣历中,置闲厩使,以殿中监承恩遇者为之,分领殿中、太仆之事,而专掌舆辇牛马。自是,宴游供奉,殿中监皆不豫。开元初,闲厩马至万余匹,骆驼、巨象皆养焉。以驼、马隶闲厩,而尚乘局名存而已。闲厩使押五坊,以供时狩:一曰雕坊,二曰鹘坊,三曰鹞坊,四曰鹰坊,五曰狗坊。侍御尚医二人,正六品上;主事二人,从九品上。武德元年,改殿内省曰殿中省。龙朔二年,曰中御府,监曰大监,丞曰大夫。有令史四人,书令史十二人,左右仗、千牛各十人,掌固、亭长各八人。旧有天藏府,开元二十三年省。

  进马五人,正七品上。掌大陈设,戎服执鞭,居立仗马之左,视马进退。天宝八载,罢南衙立仗马,因省进马;十二载复置,乾元后又省,大历十四年复。

  △尚食局

  奉御二人,正五品下;直长五人,正七品上。诸奉御、直长,品皆如之。食医八人,正九品下。奉御掌储供,直长为之贰。进御必辨时禁,先尝之;飨百官宾客,则与光禄视品秩而供;凡诸陵月享,视膳乃献。龙朔二年,改尚食局曰奉膳局,诸局奉御皆曰大夫。有书令史二人,书吏五人,主食十六人,主膳八百四十人,掌固八人。

  △尚药局

  奉御二人,直长二人。掌和御药、诊视。凡药供御,中书、门下长官及诸卫上将军各一人,与监、奉御涖之。药成,医佐以上先尝,疏本方,具岁月日,涖者署奏;饵日,奉御先尝,殿中监次之,皇太子又次之,然后进御。太常每季阅送上药,而还其朽腐者。左右羽林军,给药;飞骑、万骑病者,颁焉。龙朔二年,改尚药局曰奉医局。有按摩师四人,咒禁师四人,书令史二人,书吏四人,直官十人,主药十二人,药童三十人,合口脂匠二人,掌固四人。

  侍御医四人,从六品上。掌供奉诊候。

  司医五人,正八品下;医佐十人,正九品下。掌分疗众疾。皆贞观中置。

  △尚衣局

  奉御二人,直长四人,掌供冕服、几案。祭祀,则奉镇圭于监,而进于天子;大朝会,设案。龙朔二年,改尚衣局曰奉冕局。有书令史三人,书吏四人,主衣十六人,掌固四人。

  △尚舍局

  奉御二人,直长六人,掌殿庭祭祀张设、汤沐、灯烛、汛扫。行幸,则设三部帐幕,有古帐、大帐、次帐、小次帐、小帐凡五等,各三部;其外,则蔽以排城。大朝会,设黼扆,施蹑席,薰炉。朔望,设幄而已。龙朔二年,改尚舍局曰奉扆局。有书令史三人,书吏七人,掌固十人,幕士八十人。旧有给使百二十人,掌供御汤沐、灯烛、杂使,贞观中省。

  尚乘局奉御二人,直长十人,掌内外闲厩之马。左右六闲:一曰飞黄,二曰吉良,三曰龙媒,四曰騊駼,五曰駃騠,六曰天苑。凡外牧岁进良马,印以三花、“飞”“凤”之字。飞龙厩日以八马列宫门之外,号南衙立仗马,仗下,乃退。大陈设,则居乐县之北,与象相次。龙朔二年,改尚乘局曰奉驾局。有书令史六人,书吏十四人,直官二十人,习驭五百人,掌闲五千人,典事五人,兽医七十人,掌固四人。习驭,掌调六闲之马;掌闲,掌饲六闲之马,治其乘具鞍辔;典事,掌六闲刍粟。太宗置司廪,司库;高宗置习驭、兽医。

  司廪、司库各一人,正九品下。掌六闲藁秸出纳。奉乘十八人,正九品下。掌饲习御马。

  △尚辇局

  奉御二人;直长三人;尚辇二人,正九品下。掌舆辇、繖扇,大朝会则陈于庭,大祭祀则陈于庙,皆繖二、翰一、扇一百五十有六,既事而藏之。常朝则去扇,左右留者三。龙朔二年,改尚辇局曰奉舆局。有书令史二人,书吏四人,七辇主辇各六人,掌扇六十人,掌翰三十人,掌辇四十二人,奉舆十五人,掌固六人。掌扇、掌翰,掌执繖扇、纸笔砚杂供奉之事;掌辇,掌率主辇以供其事。高宗置掌翰。

  ○内侍省

  监二人,从三品;少监二人,内侍四人,皆从四品上。监掌内侍奉,宣制令。其属六局,曰掖庭、宫闱、奚官、内仆、内府、内坊。少监、内侍为之贰。皇后亲蚕,则升坛执仪;大驾出入,为夹引。武德四年,改长秋监曰内侍监,内承奉曰内常侍,内承直曰内给事。龙朔二年,改监为省。武后垂拱元年,曰司宫台。天宝十三载,置内侍监,改内侍曰少监;寻更置内侍。有高品一千六百九十六人,品官白身二千九百三十二人,令史八人,书令史十六人。

  内常侍六人,正五品下,通判省事。

  内给事十人,从五品下。掌承旨劳问,分判省事。凡元日、冬至,百官贺皇后,则出入宣传;宫人衣服费用,则具品秩,计其多少,春秋宣送于中书。主事二人,从九品下。

  内谒者监十人,正六品下。掌仪法、宣奏、承敕令及外命妇名帐。凡诸亲命妇朝会者,籍其数上内侍省;命妇下车,则导至朝堂奏闻。唐废内谒者局,置内典引十八人,掌诸亲命妇朝参,出入导引。有内亭长六人,掌固八人。

  内谒者十二人,从八品下。掌诸亲命妇朝集班位,分涖诸门。

  内寺伯六人,正七品下。掌纠察宫内不法,岁傩则涖出入。

  寺人六人,从七品下。掌皇后出入执御刀冗从。

  △掖庭局

  令二人,从七品下;丞三人,从八品下。掌宫人簿帐、女工。凡宫人名籍,司其除附;公桑养蚕,会其课业;供奉物皆取焉。妇人以罪配没,工缝巧者隶之,无技能者隶司农。诸司营作须女功者,取于户婢。有书令史四人,书吏八人,计史二人,典事十人,掌固四人。计史掌料功程。

  宫教博士二人,从九品下。掌教习宫人书、算、众艺。初,内文学馆隶中书省,以儒学者一人为学士,掌教宫人。武后如意元年,改曰习艺馆,又改曰万林内教坊,寻复旧。有内教博士十八人,经学五人,史、子、集缀文三人,楷书二人,《庄老》、太一、篆书、律令、吟咏、飞白书、算、棋各一人。开元末,馆废,以内教博士以下隶内侍省,中官为之。

  监作四人,从九品下。掌监涖杂作,典工役。

  △宫闱局

  令二人,从七品下;丞二人,从八品下。掌侍宫闱,出入管钥。凡享太庙,皇后神主出入,则帅其属舆之。总小给使学生之籍,给以粮禀。有书令史三人,书吏六人,内阍史二十人,内掌扇十六人,内给使无常员,小给使学生五十人,掌固四人。凡无官品者,号曰内给使,掌诸门进物之历;内阍史,掌承传诸门,出纳管钥;内掌扇,掌中宫繖扇。

  △奚官局

  令二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掌奚隶、工役、宫官之品。宫人病,则供医药;死,给衣服,各视其品。陪陵而葬者,将作给匠户,卫士营冢,三品葬给百人,四品八十人,五品六十人,六品、七品十人,八品、九品七人;无品者,敛以松棺五钉,葬以犊车,给三人。皆监门校尉、直长涖之。内命妇五品以上无亲戚者,以近冢同姓中男一人主祭于墓;无同姓者,春、秋祠以少牢。有书令史三人,书吏六人,典事、药童、掌固各四人。

  △内仆局

  令二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掌中宫车乘。皇后出,则令居左、丞居右,夹引。有书令史二人,书吏四人,驾士百四十人,典事八人,掌固八人。驾士掌习御车舆、杂畜。</P>
<P>唐代官职(四)</P><P>○内府局

  令二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掌中藏宝货给纳之数,及供灯烛、汤沐、张设。凡朝会,五品已上及有功将士、蕃酋辞还,皆赐于庭。有书令史二人,书吏、典史,掌固各四人,典事六人。

  △太子内坊局

  令二人,从五品下;丞二人,从七品下。掌东宫閤内及宫人粮禀。坊事五人,从八品下。初,内坊隶东宫。开元二十七年,隶内侍省,为局,改典内曰令,置丞。坊事及导客舍人六人,掌序导宾客;閤帅六人,掌帅阍人、内给使以供其事;内阍人八人,掌承诸门出入管钥,内繖扇、灯烛;内厩尉二人,掌车乘。有录事一人,令史三人,书令史五人,典事二人,驾士三十人,亭长、掌固各一人。

  典直四人,正九品下。掌宫内仪式导引,通传劳问,纠劾非违,察出纳。

  ○内官

  贵妃、惠妃、丽妃、华妃各一人,正一品。掌佐皇后论妇礼于内,无所不统。唐因隋制,有贵妃、淑妃、德妃、贤妃各一人,为夫人,正一品;昭仪、昭容、昭媛、脩仪、脩容、脩媛、充仪、充容、充媛各一人,为九嫔,正二品;婕妤九人,正三品;美人四人,正四品;才人五人,正五品;宝林二十七人,正六品;御女二十七人,正七品;采女二十七人,正八品。六尚,亦曰诸尚书,正三品;二十四司,亦曰诸司事,正四品;二十四典,亦曰诸典事,正六品;二十四掌,亦曰诸掌事。龙朔二年,置赞德二人,正一品;宣仪四人,正二品;承闰五人,正四品;承旨五人,正五品;卫仙六人,正六品;供奉八人,正七品;侍栉二十人,正八品;侍巾三十人,正九品。咸亨复旧。开元中,玄宗以后妃四星,一为后,有后而复置四妃,非典法,乃置惠妃、丽妃、华妃,以代三夫人;又置六仪、美人、才人,增尚宫、尚仪、尚服三局。诸司诸典,自六品至九品而止。其后复置贵妃。

  淑仪、德仪、贤仪、顺仪、婉仪、芳仪各一人,正二品。掌教九御四德,率其属以赞后礼。

  美人四人,正三品,掌率女官脩祭祀、宾客之事。才人七人,正四品,掌叙燕寝,理丝枲,以献岁功。

  ○宫官

  △尚宫局

  尚宫二人,正五品。六尚皆如之。掌导引中宫,总司记、司言、司簿、司闱。凡六尚事物出纳文籍,皆涖其印署。有女史六人,掌执文书。

  司记二人,正六品;二十四司皆如之。掌宫内文簿入出,录为抄目,审付行焉。牒状无违,然后加印。典记佐之。典记二人,正七品;二十四典皆如之。掌记二人,正八品;二十四掌皆如之。

  司言、典言各二人,掌承敕宣付,别钞以授司阍传外。掌言二人,掌宣传,外司附奏受事者,奏闻;承敕处分,则录所奏为案记。有女史四人。

  司簿、典簿、掌簿各二人,掌女史以上名簿。禀赐,则品别条录为等。有女史六人。

  司闱六人,掌诸閤管钥。典闱、掌闱各六人,掌分涖启闭。有女史四人。

  △尚仪局

  尚仪二人,掌礼仪起居。总司籍、司乐、司宾、司赞。

  司籍、典籍、掌籍各二人,掌供御经籍。分四部,部别为目,以时暴凉。教学则簿记课业,供奉几案、纸笔,皆预偫焉。有女史十人。

  司乐、典乐、掌乐各四人,掌宫县及诸乐陈布之仪,涖其阅习。有女史二人。

  司宾、典宾、掌宾各二人,掌宾客朝见,受名以闻。宴会,则具品数以授尚食;有赐物,与尚功涖给。有女史二人。

  司赞、典赞、掌赞各二人,掌宾客朝见、宴食,赞相导引。会日,引客立于殿庭,司言宣敕坐,然后引即席。酒至,起再拜;食至,亦起。皆相其仪。

  彤史二人,正六品。有女史二人。

  △尚服局

  尚服二人,掌供服用采章之数,总司宝、司衣、司饰、司仗。

  司宝二人,掌神宝、受命宝、六宝及符契,皆识其行用,记以文簿。典宝、掌宝各二人,凡出付皆旬别案记,还则硃书注入。有女史四人。

  司衣、典衣、掌衣各二人,掌宫内御服、首饰整比,以时进奉。有女史四人。

  司饰、典饰、掌饰各二人,掌汤沐、巾栉。凡供进,识其寒温之节。有女史二人。

  司仗、典仗、掌仗各二人,掌仗卫之器。凡立仪卫,尚服率司仗等供其事。有女史二人。

  △尚食局

  尚食二人,掌供膳羞品齐。总司膳、司酝、司药、司饎。凡进食,先尝。

  司膳二人,掌烹煎及膳羞、米面、薪炭。凡供奉口味,皆种别封印。典膳、掌膳各四人,掌调和御食,温、凉、寒、热,以时供进则尝之。有女史四人。

  司酝、典酝、掌酝各二人,掌酒醴酏饮,以时进御。有女史二人。

  司药、典药、掌药各二人,掌医方。凡药外进者,簿案种别。有女史四人。

  司饎、典饎、掌饎各二人,掌给宫人饩食、薪炭,皆有等级,受付则旬别案记。有女史四人。

  △尚寝局

  尚寝二人,掌燕见进御之次叙,总司设、司舆、司苑、司灯。

  司设、典设、掌设各二人,掌床帷茵席铺设,久故者以状闻。凡汛扫之事,典设以下分视。有女史四人。

  司舆、典舆、掌舆各二人,掌舆辇、繖扇、文物、羽旄,以时暴凉。典舆以下分察。有女史二人。

  司苑、典苑、掌苑各二人,掌园苑莳植蔬果。典苑以下分察之。果熟,进御。有女史二人。

  司灯、典灯、掌灯各二人,掌门閤灯烛。昼漏尽一刻,典灯以下分察。有女史二人。

  △尚功局

  尚功二人,掌女功之程,总司制、司珍、司彩、司计。

  司制、典制、掌制各二人,掌供御衣服裁缝。有女史二人。

  司珍、典珍、掌珍各二人,掌珠珍、钱货。有女史六人。

  司彩、典彩、掌彩各二人,掌绵彩、缣帛、丝枲。有赐用,则旬别案记。有女史二人。

  司计、典计、掌计各二人,给衣服、饮食、薪炭。有女史二人。

  宫正一人,正五品;司正二人,正六品;典正二人,正七品。宫正掌戒令、纠禁、谪罚之事。宫人不供职者,司正以牒取裁,小事决罚,大事秦闻。有女史四人。阿监、副监,视七品。

  ○太子内官

  良娣二人,正三品;良媛六人,正四品;承徽十人,正五品;昭训十六人,正七品;奉仪二十四人,正九品。

  司闺二人,从六品;三司皆如之。掌导引妃及宫人名簿,总掌正、掌书、掌筵。

  掌正三人,从八品,九掌皆如之。掌文书出入、管钥、纠察推罚。有女史三人。

  掌书三人,掌符契、经籍、宣传、启奏、教学、禀赐、纸笔。有女史三人。

  掌筵三人,掌幄帟、床褥、几案、舆繖、汛扫、铺设。

  司则二人,掌礼仪参见,总掌严、掌缝、掌藏。

  掌严三人,掌首饰、衣服、巾栉、膏沐、服玩、仗卫。有女史三人。

  掌缝三人,掌裁纫、织绩。有女史三人。

  掌藏三人,掌财货、珠宝、缣彩。

  司馔二人,掌进食先尝,总掌食、掌医、掌园。有女史四人。

  掌食三人,掌膳羞、酒醴、灯烛、薪炭、器皿。有女史四人。

  掌医三人,掌方药、优乐。有女史二人。

  掌园三人,掌种植蔬果。有女史二人。

</P>  ○御史台

  大夫一人,正三品;中丞二人,正四品下。大夫掌以刑法典章纠正百官之罪恶,中丞为之贰。其属有三院:一曰台院,侍御史隶焉;二曰殿院,殿中侍御史隶焉;三曰察院,监察御史隶焉。凡冤而无告者,三司诘之。三司,谓御史大夫、中书、门下也。大事奏裁,小事专达。凡有弹劾,御史以白大夫,大事以方幅,小事署名而已。有制覆囚,则与刑部尚书平阅。行幸,乘路车为导。朝会,则率其属正百官之班序,迟明列于两观,监察御史二人押班,侍御史颛举不如法者。文武官职事九品以上及二王後,朝朔望。文官五品以上及两省供奉官、监察御史、员外郎、太常博士日参,号常参官。武官三品以上三日一朝,号九参官;五品以上及折冲当番者五日一朝,号六参官。弘文、崇文馆、国子监学生四时参。凡诸王入朝及以恩追至者,日参。九品以上,自十月至二月,袴褶以朝;五品以上有珂,蕃官及四品非清官则否。凡朝位以官,职事同者先爵,爵同以齿,致仕官居上;职事与散官、勋官合班,则文散官居职事之下,武散官次之,勋官又次之;官同者,异姓为后。亲王、嗣王任文武官者,从其班,官卑者从王品;郡王任三品以下职事者,居同阶品之上。非任文武官者,嗣王居太子太保之下,郡王次之,国公居三品之下,郡公居从三品之下,县公居四品之下,侯居从四品之下,伯居五品之下,子居从五品之上,男居从五品之下。以前官召见者,居本品见任之上,以理解者,居同品之下。本司参集者,以职事为上下。文武三品非职事官者,朝参名簿,皆称曰诸公。凡出,不逾四面关则不辞见。都督、刺史、都护既辞,候旨于侧门。左右仆射、侍中、中书令初拜,以表让。中书门下五品以上及诸司长官,谢于正衙,复进状谢于侧门。两班三品以朔望朝,就食廊下,殿中侍御史二人为使涖之。高宗改治书侍御史中丞,以避帝名;龙朔二年,改御史台曰宪台,大夫曰大司宪,中丞曰司宪大夫。武后文明元年,改御史台曰肃政台。光宅元年,分左右台:左台知百司,监军旅;右台察州县、省风俗。寻命左台兼察州县。两台岁再发使八人,春曰风俗,秋曰廉察,以四十八条察州县。两台御史,有假、有检校、有员外、有试,至神龙初皆废。景云三年,以两台望齐,纠举苛察,百僚厌其烦,乃废右台。延和元年复置,岁中以尚书省隶左台,月余而右台复废。至德后,诸道使府参佐,皆以御史为之,谓之外台;复有检校、里行、内供奉,或兼或摄,诸使下官亦如之。会昌初,升大夫、中丞品。东都留台,有中丞一人、侍御史一人、殿中侍御史二人、监察御史三人;元和后,不置中丞,以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主留台务,而三院御史亦不常备。

  侍御史六人,从六品下。掌纠举百寮及入閤承诏,知推、弹、杂事。凡三司理事,与给事中、中书舍人更直朝堂。若三司所按而非其长官,则与刑部郎中、员外郎、大理司直、评事往讯。弹劾,则大夫、中丞押奏。大事,法冠、硃衣、纁裳、白纱中单;小事常服。久次者一人知杂事,谓之杂端,殿中监察职掌、进名、迁改及令史考第,台内事颛决,亦号台端。次一人知公廨。次一人知弹。分京城诸司及诸州为东、西:次一人知西推、赃赎、三司受事,号副端;次一人知东推、理匦等,有不纠举者罚之;以殿中侍御史第一人同知东推,莅太仓出纳;第二人同知西推,莅左藏出纳。号四推御史。只日,台院受事;双日,殿院受事。次侍御史一人,分司东都台。凡御史以下遇长官于路,去戴下马,长官敛辔止之。出入行止,殿中以下视以为法,先后有罚。入朝,则与殿中侍御史随仗分入,东则居侍中、黄门侍郎、给事中之次,西则居中书令、侍郎、舍人之次,各居中丞、大夫下。每一人东向承诏五日,有旨召御史,不呼名则承诏者出。乐彦玮为大夫,以尝召两御史,乃加副承诏一人,阙则殿中承乏。监察御史分日直朝堂,入自侧门,非奏事不至殿庭;正门无籍;天授中,诏侧门置籍,得至殿庭;开元七年,又诏随仗入閤。分左右巡,纠察违失,左巡知京城内,右巡知京城外,尽雍、洛二州之境,月一代,将晦,即巡刑部、大理、东西徒坊、金吾、县狱。搜狩,则监围,察断绝失禽者。其后,以殿中掌左右巡;寻以务剧,选用京畿县尉。又置御史里行使、侍御史里行使、殿中里行使、监察里行使,以未为正官,无员数。唐法,殿中侍御史迁拜及职事,与侍御史钧。开元以降,权属侍御史,而殿中兼知库藏、宫门内事。故事,御史台不受讼,有诉可闻者略其姓名,托以风闻。其后,御史嫉恶者少,通状壅绝。十四年,乃定授事御史一人,知其日劾状,题告事人姓名。其后,宰相以御史权重,建议弹奏先白中丞、大夫,复通状中书、门下,然后得奏。自是御史之任轻矣。建中元年,以侍御史分掌公廨、推、弹,自是杂端之任轻矣。元和八年,命四推御史受事,周而复始,罢东西分日之限。隋末,废殿内侍御史;义宁元年,承相府置察非掾二人;武德元年,改曰殿中侍御史;龙朔元年,置监察御史里行;武后文明元年,置殿中里行,后亦颛以里行名官;长安二年,置内供奉。

  主簿一人,从七品下。掌印,受事发辰,核台务,主公廨及户奴婢、勋散官之职。录事二人,从九品下。有主事二人。台院有令史七十八人,书令史二十五人,亭长六人,掌固十二人。殿院有令史八人,书令史十八人。察院有计史三十四人,令史十人,掌固十二人。

  殿中侍御史九人,从七品下。掌殿庭供奉之仪,京畿诸州兵皆隶焉。正班,列于閤门之外,纠离班、语不肃者。元日、冬至朝会,则乘马、具服、戴黑豸升殿。巡幸,则往来门旗之内,检校文物亏失者。一人同知东推,监太仓出纳;一人同知西推,监左藏出纳;二人为廊下食使;二人分知左右巡;三人内供奉。

  监察御史十五人,正八品下。掌分察百寮,巡按州县,狱讼、军戎、祭祀、营作、太府出纳皆莅焉;知朝堂左右厢及百司纲目。

  凡十道巡按,以判官二人为佐,务繁则有支使。其一,察官人善恶;其二,察户口流散,籍帐隐没,赋役不均;其三,察农桑不勤,仓库减耗;其四,察妖猾盗贼,不事生业,为私蠹害;其五,察德行孝悌,茂才异等,藏器晦迹,应时用者;其六,察黠吏豪宗兼并纵暴,贫弱冤苦不能自申者。凡战伐大克获,则数俘馘、审功赏,然后奏之。屯田、铸钱,岭南、黔府选补,亦视功过纠察。决囚徒,则与中书舍人、金吾将军莅之。国忌斋,则与殿中侍御史分察寺观。莅宴射、习射及大祠、中祠,视不如仪者以闻。

  初,开元中,兼巡传驿,至二十五年,以监察御史检校两京馆驿。大历十四年,两京以御史一人知馆驿,号馆驿使。监察御史分察尚书省六司,繇下第一人为始,出使亦然。兴元元年,以第一人察吏部、礼部,兼监祭使;第二人察兵部、工部,兼馆驿使;第三人察户部、刑部。岁终议殿最。元和中,以新人不出使无以观能否,乃命颛察尚书省,号曰六察官。开元十九年,以监察御史二人莅太仓、左藏库。三院御史,皆初领繁剧外府推事。其后,以殿中侍御史上一人为监太仓使,第二人为监左藏库使。

  凡诸使下三院御史内供奉,其班居正台监察御史之上。</P>
<P>唐代官职(五)</P><P>○太常寺

  卿一人,正三品;少卿二人,正四品上。掌礼乐、郊庙、社稷之事,总郊社、太乐、鼓吹、太医、太卜、廪牺、诸祠庙等署,少卿为之贰。凡大礼,则赞引;有司摄事,则为亚献;三公行园陵,则为副;大祭祀,省牲、器,则谒者为之导;小祀及公卿嘉礼,命谒者赞相。凡巡幸、出师、克获,皆择日告太庙。凡藏大享之器服,有四院:一曰天府院,藏瑞应及伐国所获之宝,禘祫则陈于庙庭;二曰御衣院,藏天子祭服;三曰乐县院,藏六乐之器;四曰神厨院,藏御廪及诸器官奴婢。初,有衣冠署,令,正八品上;贞观元年,署废。高宗即位,改治礼郎曰奉礼郎,以避帝名;龙朔二年,改太常寺曰奉常寺,九寺卿皆曰正卿,少卿曰大夫。武后光宅元年,复改太常寺曰司常寺。

  丞二人,从五品下。掌判寺事。凡享太庙,则修七祀于西门之内。主簿二人,从七品上。

  博士四人,从七品上。掌辨五礼;按王公、三品以上功过善恶为之谥;大礼,则赞卿导引。

  太祝六人,正九品上。掌出纳神主,祭祀则跪读祝文;卿省牲则循牲告充,牵以授太官。

  奉礼郎二人,从九品上。掌君臣版位,以奉朝会、祭祀之礼。宗庙则设皇帝位于庭,九庙子孙列焉,昭、穆异位,去爵从齿。凡樽、彝、勺、冪、篚、坫、簠、簋、登,钘、笾、豆,皆辨其位。凡祭祀、朝会,在位拜跪之节,皆赞导之。公卿巡行诸陵,则主其威仪鼓吹,而相其礼。

  协律郎二人,正八品上。掌和律吕。录事二人,从九品上;八寺录事品同。有礼院修撰、检讨官各一人,府十一人,史二十三人,谒者十人,赞引二十人,赞者四人,祝史六人,赞者十六人。太常寺、礼院礼生各三十五人,亭长八人,掌固十二人。

  △两京郊社署

  令各一人,从七品下;丞各一人,从八品上。令掌五郊、社稷、明堂之位,与奉礼郎设樽、罍、篚、冪,而太官令实之。立燎坛,积柴。合朔有变,则巡察四门,以俟变过,明则罢。有府二人,史四人,典事五人,掌固五人,门仆八人,斋郎百一十人。斋郎掌供郊庙之役。太庙九室,室有长三人,以主樽、罍、篚、冪、锁钥,又有罍洗二人;郊坛有掌坐二十四人,以主神御之物。皆礼部奏补。凡室长十年、掌座十二年,皆授官。祭飨而员少,兼取三馆学生,皆绛衣绛帻。更一番者,户部下蠲符,岁一申考诸署所择者,太常以十月申解于礼部,如贡举法,帖《论语》及一大经。中第者录奏吏部注冬集散官,否者番上如初。六试而绌,授散官。唐初,以郊社、太乐、鼓吹、太医、太官、左藏、乘黄、典厩、典客、上林、太仓、平准、常平、典牧、左尚、右尚为上署,钩盾、右藏、织染、掌冶为中署,珍羞、良酝、掌酝、守宫、武器、车府、司仪、崇玄、导官、甄官、河渠、弩坊、甲坊、舟楫、太卜、廪牺、中校、左校、右校为下署。

  △太乐署

  令二人,从七品下;丞一人,从八品下;乐正八人,从九品下。令掌调钟律,以供祭飨。凡习乐,立师以教,而岁考其师之课业为三等,以上礼部。十年大校,未成,则五年而校,以番上下。有故及不任供奉,则输资钱,以充伎衣乐器之用。散乐,闰月人出资钱百六十,长上者复繇役,音声人纳资者岁钱二千。博士教之,功多者为上第,功少者为中第,不勤者为下第,礼部覆之。十五年有五上考、七中考者,授散官,直本司,年满考少者,不叙。教长上弟子四考,难色二人、次难色二人业成者,进考,得难曲五十以上任供奉者为业成。习难色大部伎三年而成,次部二年而成,易色小部伎一年而成,皆入等第三为业成。业成、行脩谨者,为助教;博士缺,以次补之。长上及别教未得十曲,给资三之一;不成者隶鼓吹署。习大小横吹,难色四番而成,易色三番而成;不成者,博士有谪。内教博士及弟子长教者,给资钱而留之。武德后,置内教坊于禁中。武后如意元年,改曰云韶府,以中官为使。开元二年,又置内教坊于蓬莱宫侧,有音声博士、第一曹博士、第二曹博士。京都置左右教坊,掌俳优杂技。自是不隶太常,以中官为教坊使。唐改太乐为乐正,有府三人,史六人,典事八人,掌固六人,文武二舞郎一百四十人,散乐三百八十二人,仗内散乐一千人,音声人一万二十七人。有别教院。开成三年,改法曲所处院曰仙韶院。

  △鼓吹署

  令二人,从七品下;丞二人,从八品下;乐正四人,从九品下。令掌鼓吹之节。合朔有变,则帅工人设五鼓于太社,执麾旒于四门之塾,置龙床,有变则举麾击鼓,变复而止。马射,设鼓金钲,施龙床。大傩,帅鼓角以助侲子之唱。有府三人,史六人,典事四人,掌固四人。唐并清商、鼓吹为一署,增令一人。

  △太医署

  令二人,从七品下;丞二人,医监四人,并从八品下;医正八人,从九品下。令掌医疗之法,其属有四:一曰医师,二曰针师,三曰按摩师,四曰咒禁师。皆教以博士,考试登用如国子监。医师、医正、医工疗病,书其全之多少为考课。岁给药以防民疾。凡陵寝庙皆储以药,尚药、太常医各一人受之。宫人患坊有药库,监门莅出给;医师、医监、医正番别一人莅坊。凡课药之州,置采药师一人。京师以良田为园,庶人十六以上为药园生,业成者为师。凡药,辨其所出,择其良者进焉。有府二人,史四人,主药八人,药童二十四人,药园师二人,药园生八人,掌固四人,医师二十人,医工百人,医生四十人,典药一人,针工二十人,针生二十人,按摩工五十六人,按摩生十五人,咒禁师二人,咒禁工八人,咒禁生十人。

  医博士一人,正八品上;助教一人,从九品上。掌教授诸生以《本草》、《甲乙》、《脉经》,分而为业:一曰体疗,二曰疮肿,三曰少小,四曰耳目口齿,五曰角法。

  针博士一人,从八品上;助教一人,针师十人,并从九品下。掌教针生以经脉、孔穴,教如医生。

  按摩博士一人,按摩师四人,并从九品下。掌教导引之法以除疾,损伤折跌者,正之。

  咒禁博士一人,从九品下。掌教咒禁祓除为厉者,斋戒以受焉。

  △太卜署

  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二人,从八品下;卜正、博士各二人,从九品下。掌卜筮之法:一曰龟,二曰五兆,三曰易,四曰式。祭祀、大事,率卜正卜日,示高于卿,退而命龟,既灼而占,先上旬,次中旬,次下旬。小祀、小事者,则卜正示高、命龟、作,而太卜令佐莅之。季冬,帅侲子堂赠大傩,天子六队,太子二队,方相氏右执戈、左执楯而导之,唱十二神名,以逐恶鬼,傩者出,砾雄鸡于宫门、城门。有卜助教二人,卜师二十人,巫师十五人,卜筮生四十五人,府一人,史二人,掌固二人。

  △廪牺署

  令一人,从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掌牺牲粢盛之事。祀用太牢者,三牲加酒、脯、醢,与太祝牵牲就榜位,卿省牲,则北面告腯,以授太官。籍田,则供耒于司农卿,卿以授侍中;籍田所收以供粢盛、五齐、三酒之用,以余及槁饲牺牲。有府一人,史二人,典事二人,掌固二人。

  △汾祠署

  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一人,从八品上。掌享祭洒扫之制。有府二人,史四人,庙干二人。开元二十一年置署。

  三皇五帝以前帝王、三皇、五帝、周文王、周武王、汉高祖、两京武成王庙

  令一人,从六品下;丞一人,正八品下。掌开阖、洒扫、释奠之礼。有录事一人,府二人,史四人,庙干二人,掌固四人,门仆八人。神龙二年,两京置齐太公庙署,其后废;开元十九年复置。天宝三载,初置周文王庙署;六载,置三皇五帝庙署;七载,置三皇五帝以前帝王庙署;九载,置周武王、汉高祖庙署。上元元年,改齐太公署为武成王庙署,硃全忠曰武明。

  ○光禄寺

  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从四品上;丞二人,从六品上;主簿二人,从七品上。掌酒醴膳羞之政,总太官、珍羞、良酝、掌醢四署。凡祭祀,省牲镬、濯溉;三公摄祭,则为终献。朝会宴享,则节其等差。录事二人。龙朔二年,改光禄寺曰司宰寺。武后光宅元年,曰司膳寺。有府十一人,史二十一人,亭长六人,掌固六人。

  △太官署

  令二人,从七品下;丞四人,从八品下。掌供祠宴朝会膳食。祭日,令白卿诣厨省牲镬,取明水、明火,帅宰人割牲,取毛血实豆,遂烹。又实簠簋,设于馔幕之内。有府四人,史八人,监膳十人,监膳史十五人,供膳二千四百人,掌固四人。

  △珍羞署

  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掌供祭祀、朝会、宾客之庶羞,榛栗、脯脩、鱼盐、菱芡之名数。武后垂拱元年,改肴藏署曰珍羞署,神龙元年复旧,开元元年又改。有府三人,史六人,典书八人,饧匠五人,掌固四人。

  △良酝署

  令二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掌供五齐、三酒。享太庙,则供郁鬯以实六彝;进御,则供春暴、秋清、酴麋、桑落之酒。有府三人,史六人,监事二人,掌酝二十人,酒匠十三人,奉觯百二十人,掌固四人。

  △掌醢署

  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掌供醢醯之物:一曰鹿醢,二曰兔醢,三曰羊醢,四曰鱼醢。宗庙,用菹以实豆;宾客、百官,用醯酱以和羹。有府二人,史二人,主醢十人,酱匠二十三人,酢匠十二人,豉匠十二人,菹醯匠八人,掌固四人。

  ○卫尉寺

  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从四品上;丞二人,从六品上。掌器械文物,总武库、武器、守宫三署。兵器入者,皆籍其名数。祭祀、朝会,则供羽仪、节钺、金鼓,帷帟、茵席。凡供宫卫者,岁再阅,有敝则脩于少府。主簿二人,从七品上。录事一人。龙朔二年,改曰司卫寺。武后光宅元年又改。有府六人,史十一人,亭长四人,掌固六人。

  丞,掌判寺事,辨器械出纳之数。大事承制敕,小事则听于尚书省。

  △两京武库署

  令各二人,从六品下;丞各二人,从八品下。掌藏兵械。有赦,建金鸡,置鼓宫城门之右,大理及府县囚徒至,则击之。监事各一人,正九品上。诸署监事,品同。有府各六人,史各六人,典事各二人,掌固各五人。开元二十五年,东都亦置署。

  △武器署

  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掌外戎器。祭祀、巡幸,则纳于武库。给六品以上葬卤簿、棨戟。凡戟,庙、社、宫、殿之门二十有四,东宫之门一十八,一品之门十六,二品及京兆河南太原尹、大都督、大都护之门十四,三品及上都督、中都督、上都护、上州之门十二,下都督、下都护、中州、下州之门各十。衣幡坏者,五岁一易之。薨卒者既葬,追还。监事二人。有府二人,史六人,典事二人,掌固四人。贞观中,东都亦置署。

  △守宫署

  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掌供帐帟。祭祀、巡幸,则设王公百官之位。吏部、兵部、礼部试贡举人,则供帷幕。王公婚礼,亦供帐具。京诸司长上官,以品给其床罽。供蕃客帷帟,则题岁月。席寿三年,氈寿五年,褥寿七年;不及期而坏,有罚。监事二人。有府二人,史四人,掌设六人,幕士八十人,掌固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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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唐代官职(六)</P><P>○宗正寺

  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从四品上;丞二人,从六品上。掌天子族亲属籍,以别昭穆;领陵台、宗玄二署。凡亲有五等,先定于司封:一曰皇帝周亲、皇后父母,视三品;二曰皇帝大功亲、小功尊属,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周亲,视四品;三曰皇帝小功亲、缌麻尊属,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大功亲,视五品;四曰皇帝缌麻亲、袒免尊属,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小功亲;五曰皇帝袒免亲,太皇太后小功卑属,皇太后、皇后缌麻亲,视六品。皇帝亲之夫妇男女,降本亲二等,余亲降三等,尊属进一等,降而过五等者不为亲。诸王、大长公主、长公主亲,本品;嗣王、郡王非三等亲者,亦视五品;驸马都尉,视诸亲。祭祀、册命、朝会,陪位、袭封者皆以簿书上司封。主簿二人,从七品上。知图谱官一人,脩玉牒官一人,知宗子表疏官一人,录事二人。武德二年,置宗师一人,后省。龙朔二年,改宗正寺曰司宗寺。武后光宅元年曰司属寺。有府五人,史五人,亭长四人,掌固四人。京都太庙斋郎各一百三十人,门仆各三十三人,主簿、录事各二人。

  △诸陵台

  令各一人,从五品上;丞各一人,从七品下。建初、启运、兴宁、永康陵,令各一人,从七品下;丞各一人,从八品下。掌守卫山陵。凡陪葬,以文武分左右,子孙从父祖者亦如之;宫人陪葬,则陵户成坟。诸陵四至有封,禁民葬,唯故坟不毁。开元二十四年,以宗庙所奉不可名以署,太常少卿韦縚奏废太庙署,以少卿一人知太庙事。二十五年,濮阳王彻为宗正卿,恩遇甚厚,建议以宗正司属籍,乃请以陵寝、宗庙隶宗正。天宝十二载,驸马都尉张垍为太常卿,得幸,又以太庙诸陵署隶太常。十载,改献、昭、乾、定、桥五陵署为台,升令品,永康、兴宁二陵称署如故。至德二年,复以陵庙隶宗正。永泰元年,太常卿姜庆初复奏以陵庙隶太常,大历二年复旧。陵台有录事各一人,府各二人,史各四人,主衣、主辇、主药各四人,典事各三人,掌固各二人,陵户各三百人,昭陵、乾陵、桥陵增百人。诸陵有录事各一人,府各一人,史各二人,典事各二人,掌固各二人,陵户各百人。

  △诸太子庙

  令各一人,从八品上;丞各一人,正九品下;录事各一人。令掌洒扫开阖之节,四时享祭焉。有府各一人,史各二人,典事各二人,掌固各一人。

  △诸太子陵

  令各一人,从八品下;丞各一人,从九品下;录事各一人。有府各一人,史各二人,典事各二人,掌固各一人,陵户各三十人。太常旧有太庙署,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二人,从七品下;斋郎二十四人。

  △崇玄署

  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掌京都诸观名数与道士帐籍、斋醮之事。新罗、日本僧入朝学问,九年不还者编诸籍。道士、女官、僧、尼,见天子必拜。凡止民家,不过三夜。出逾宿者,立案连署,不过七日,路远者州县给程。天下观一千六百八十七,道士七百七十六,女官九百八十八;寺五千三百五十八,僧七万五千五百二十四,尼五万五百七十六。两京度僧、尼、道士、女官,御史一人涖之。每三岁州、县为籍,一以留县,一以留州;僧、尼,一以上祠部,道士、女官,一以上宗正,一以上司封。有府二人,史三人,典事六人,掌固二人,崇玄学博士一人、学生百人。隋以署隶鸿胪,又有道场、玄坛。唐置诸寺观监,隶鸿胪寺,每寺观有监一人。贞观中,废寺观监。上元二年,置漆园监,寻废。开元二十五年,置崇玄学于玄元皇帝庙。天宝元年,两京置博士、助教各一员,学生百人,每祠享,以学生代斋郎。二载,改崇玄学曰崇玄馆,博士曰学士,助教曰直学士,置大学士一人,以宰相为之,领两京玄元宫及道院,改天下崇玄学为通道学,博士曰道德博士,未几而罢。宝应、永泰间,学生存者亡几。大历三年,复增至百人。初,天下僧、尼、道士、女官,皆隶鸿胪寺,武后延载元年,以僧、尼隶祠部。开元二十四年,道士、女官隶宗正寺,天宝二载,以道士隶司封。贞元四年,崇玄馆罢大学士,后复置左右街大功德使、东都功德使、修功德使,总僧、尼之籍及功役。元和二年,以道士、女官隶左右街功德使。会昌二年,以僧、尼隶主客,太清宫置玄元馆,亦有学士,至六年废,而僧、尼复隶两街功德使。

  ○太仆寺

  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从四品上;丞四人,从六品上;主簿二人,从七品上;录事二人。卿掌厩牧、辇舆之政,总乘黄、典厩、典牧、车府四署及诸监牧。行幸,供五路属车。凡监牧籍帐,岁受而会之,上驾部以议考课。永徽中,太仆寺曰司驭寺,武后光宅元年改曰司仆寺。有府十七人,史三十四人,兽医六百人,兽医博士四人,学生百人,亭长四人,掌固六人。

  △乘黄署

  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一人,从八品下。掌供车路及驯驭之法。凡有事,前期四十日,率驾士调习,尚乘随路色供马;前期二十日,调习于内侍省。有府一人,史二人,驾士一百四十人,羊车小史十四人,掌固六人。

  △典厩署

  令二人,从七品下;丞四人,从八品下。掌饲马牛、给养杂畜。良马一丁,中马二丁,驽马三丁,乳驹、乳犊十给一丁。有府四人,史八人,主乘六人,典事八人,执驭百人,驾士八百人,掌固六人。

  △典牧署

  令三人,正八品上;丞六人,从九品上。掌诸牧杂畜给纳及酥酪脯腊之事。群牧所送羊犊,以供廪牺、尚食。监事八人。有府四人,史八人,典事十六人,主酪七十四人,驾士百六十人,掌固四人。

  △车府署

  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掌王公以下车路及驯驭之法。从官三品以上婚、葬,给驾士。凡路车之马牛,率驭士调习。有府一人,史二人,典书四人,驭士百七十五人,掌固六人。

  △诸牧监

  上牧监:监各一人,从五品下;副监各二人,正六品下;丞各二人,正八品上;主簿各一人,正九品下。中牧监:监,正六品下;副监,从六品下;丞,从八品上;主簿,从九品上。下牧监:监,从六品下;副监,正七品下;丞,正九品上;主簿,从九品下。中牧监副监、丞,减上牧监一员。南使、西使,丞各三人,从七品下;录事各一人,从九品下。北使、盐州使,丞各二人,从七品下。掌群牧孳课。凡马五千为上监,三千为中监,不及为下监。马牛之群,有牧长,有尉。马之驽、良,皆著籍,良马称左,驽马称右。每岁孟秋,群牧使以诸监之籍合为一,以仲秋上于寺,送细马,则有牵夫、识马小儿、兽医等。凡马游牝以三月,驹犊在牧者,三岁别群。孳生过分有赏,死耗亦以率除之。岁终监牧使巡按,以功过相除为考课。上牧监,有录事各一人,府各三人,史各六人,典事各八人,掌固各四人。中牧监,减府一人,史、典事各减三人。下牧监,典事、掌固减二人。南使、西使,录事、史各一人,府各五人,史各九人;北使、盐州使,录事以下员数及品,如南使。麟德中,置八使,分总监坊。秦、兰、原、渭四州及河曲之地。凡监四十有八:南使有监十五,西使有监十六,北使有监七,盐州使有监八,岚州使有监二。自京师西属陇右,有七马坊,置陇右三使领之。又有沙苑、楼烦、天马监。沙苑监掌畜陇右诸牧牛羊,给宴祭及尚食所用,每岁与典牧署供焉。自监以下,品数如下牧监。至开元二十三年,废监。

  △东宫九牧监

  丞二人,正八品上;录事一人,从九品下。掌牧养马牛,以供皇太子之用。有录事史各一人,府三人,史六人。初,监有监、副监、丞、主簿、录事各一人,府二人,史四人,典事四人,掌固二人。自监以下,品同下牧监。又有马牧使,有丞以下官。

  ○大理寺

  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从五品下。掌折狱、详刑。凡罪抵流、死,皆上刑部,覆于中书、门下。系者五日一虑。

  龙朔二年,改曰详刑寺;武后光宅元年,改曰司刑寺;中宗时废狱丞。有府二十八人,史五十六人,司直史十二人,评事史二十四人,狱史六人,亭长四人,掌固十八人,问事百人。

  正二人,从五品下。掌议狱,正科条。凡丞断罪不当,则以法正之。五品以上论者,莅决。巡幸则留总持寺事。

  丞六人,从六品上。掌分判寺事,正刑之轻重。徒以上囚,则呼与家属告罪,问其服否。

  主簿二人,从七品上。掌印,省署钞目,句检稽失。凡官吏抵罪及雪免,皆立簿。私罪赎铜一斤,公罪二斤,皆为一负;十负为一殿。每岁吏部、兵部牒覆选人殿负,录报焉。

  狱丞二人,从九品下。掌率狱史,知囚徒。贵贱、男女异狱。五品以上月一沐,暑则置浆。禁纸笔、金刃、钱物、杵梃入者。囚病,给医药,重者脱械锁,家人入侍。

  司直六人,从六品上;评事八人,从八品下。掌出使推按。凡承制推讯长史,当停务禁锢者,请鱼书以往。录事二人。

  ○鸿胪寺

  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从四品上;丞二人,从六品上。掌宾客及凶仪之事。领典客、司仪二署。凡四夷君长,以蕃望高下为簿,朝见辨其等位,第三等居武官三品之下,第四等居五品之下,第五等居六品之下,有官者居本班。御史察食料。二王後、夷狄君长袭官爵者,辨嫡庶。诸蕃封命,则受册而往。海外诸蕃朝贺进贡使有下从,留其半于境;繇海路朝者,广州择首领一人、左右二人入朝;所献之物,先上其数于鸿胪。凡客还,鸿胪籍衣赍赐物多少以报主客,给过所。蕃客奏事,具至日月及所奏之宜,方别为状,月一奏,为簿,以副藏鸿胪。献马,则殿中、太仆寺涖阅,良者入殿中,驽病入太仆。献药者,鸿胪寺验覆,少府监定价之高下。鹰、鹘、狗、豹无估,则鸿胪定所报轻重。凡献物,皆客执以见,驼马则陈于朝堂,不足进者州县留之。皇帝、皇太子为五服亲及大臣发哀临吊,则卿赞相。大臣一品葬,以卿护;二品,以少卿;三品,以丞。皆司仪示以礼制。主簿一人,从七品上。录事二人。龙朔二年,改鸿胪寺曰同文寺,武后光宅元年,改曰司宾寺。有府五人,史十人,亭长四人,掌固六人。

  △典客署

  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三人,从八品下。掌二王後介公、酅公之版籍及四夷归化在籓者,朝贡、宴享、送迎皆预焉。酋渠首领朝见者,给禀食;病,则遣医给汤药;丧,则给以所须;还蕃赐物,则佐其受领,教拜谢之节。有典客十三人,府四人,史八人,掌固二人。

  掌客十五人,正九品上。掌送迎蕃客,颛莅馆舍。

  △司仪署

  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掌凶礼丧葬之具。京官职事三品以上、散官二品以上祖父母、父母丧,职事散官五品以上、都督、刺史卒于京师,及五品死王事者,将葬,祭以少牢,率斋郎执俎豆以往。三品以上赠以束帛,黑一、纁二,一品加乘马;既引,遣使赠于郭门之外,皆有束帛,一品加璧。五品以上葬,给营墓夫。有司仪六人,府二人,史四人,掌设十八人,斋郎三十人,掌固四人,幕士六十人。

  ○司农寺

  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从四品上。掌仓储委积之事。总上林、太仓、钩盾、霡官四署及诸仓、司竹、诸汤、宫苑、盐池、诸屯等监。凡京都百司官吏禄禀、朝会、蔡祀所须,皆供焉。藉田,则进耒耜。

  丞六人,从六品上。总判寺事。凡租及藁秸至京都者,阅而纳焉。官户奴婢有技能者配诸司,妇人入掖庭,以类相偶,行宫监牧及赐王公、公主皆取之。凡孳生鸡彘,以户奴婢课养。俘口则配轻使,始至给禀食。主簿二人,从七品上;录事二人。龙朔二年,改司农寺曰司稼寺。有府三十八人,史七十六人,计史三人,亭长九人,掌固七人。

  △上林署

  令二人,从七品下;丞四人,从八品下。掌苑囿园池。植果蔬,以供朝会、祭祀及尚食诸司常料。季冬,藏冰千段,先立春三日纳之冰井,以黑牡、秬黍祭司寒,仲春启冰亦如之。监事十人。有府七人,史十四人,典事二十四人,掌固五人。

  △太仓署

  令三人,从七品下;丞五人,从八品下;监事八人。掌廪藏之事。有府十人,史二十人,典事二十四人,掌固八人。

  △钩盾署

  令二人,正八品上;丞四人,正九品上;监事十人,掌供薪炭、鹅鸭、蒲蔺、陂池薮泽之物,以给祭祀、朝会、飨燕宾客。有府七人,史十四人,典事十九人,掌固五人。

  △{道禾}官署

  令二人,正八品下;丞四人,正九品上;监事十人。掌{道禾}择米麦。凡九谷,皆随精粗差其耗损而供焉。有府八人,史十六人,典事二十四人,掌固五人。初有御细仓督、麹面仓督,贞观中省。

  △太原、永丰、龙门等仓

  每仓监一人,正七品下;丞二人,从八品上。掌仓廪储积。凡出纳帐籍,岁终上寺。有录事一人,府三人,史六人,典事八人,掌固六人;龙门等仓,减府一人,史、典事、掌固各减二人。

  △司竹

  监一人,从六品下;副监一人,正七品下;丞二人,正八品上。掌植竹、苇,供宫中百司帘篚之属,岁以笋供尚食。有录事一人,府二人,史四人,典事三十人,掌固四人,苇园匠一百人。

  △庆善、石门、温泉汤等监

  每监监一人,从六品下;丞一人,正七品下。掌汤池、宫禁、防堰及偫粟刍、脩调度,以备供奉。王公以下汤馆,视贵贱为差。凡近汤所润瓜蔬,先时而熟者,以荐陵庙。有录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掌固四人。

  △京都诸宫苑总监

  监各一人,从五品下;副监各一人,从六品下;丞各二人,从七品下;主簿各二人,从九品上。掌苑内宫馆、园池、禽鱼、果木。凡官属人畜出入,皆有籍。有录事各二人,府各八人,史各十六人,亭长各四人,掌固各六人,兽医各五人。

  △京都诸园苑监、苑四面监

  监各一人,从六品下;副监各一人,从七品下;丞各二人,正八品下。掌完葺苑面、宫馆、园池与种莳、蕃养六畜之事。显庆二年,改青城宫监曰东都苑北面监,明德宫监曰东都苑南面监,洛阳宫农圃监曰东都苑东面监,仓货监曰东都苑西面监。有录事各一人,府各三人,史各六人,典事各六人,掌固各六人。

  △九成宫总监

  监一人,从五品下;副监一人,从六品下;丞一人,从七品下;主簿一人,从九品上。掌脩完宫苑,供进炼饵之事。有录事一人,府三人,自监以下,品同宫苑。武德初,改隋仁寿宫监曰九成宫监。

  △诸盐池监

  监一人,正七品下,掌盐功簿帐。有录事一人,史二人。

  △诸屯

  监一人,从七品下;丞一人,从八品下。掌营种屯田,句会功课及畜产簿帐,以水旱蝝蝗定课。屯主劝率营农,督敛地课。有录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典事二人,掌固四人。每屯主一人,屯副一人,主簿一人,录事一人,府三人,史五人。

  ○太府寺

  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从四品上。掌财货、廪藏、贸易,总京都四市、左右藏、常平七署。凡四方贡赋、百官俸秩,谨其出纳。赋物任土所出,定精粗之差,祭祀币帛皆供焉。龙朔二年,改太府寺曰外府寺。武后光宅元年,改曰司府寺。中宗即位,复曰太府寺。有府二十五人,史五十人,计史四人,亭长七人,掌固七人。

  丞四人,从六品上。掌判寺事。凡元日、冬至以方物陈于庭者,受而进之。会赐及别敕六品以下赐者,给于朝堂。以一人主左、右藏署帐,凡在署为簿,在寺为帐,三月一报金部。

  主簿二人,从七品上。掌印,省钞目,句检稽失,平权衡度量,岁以八月印署,然后用之。录事二人。

  △两京诸市署

  令一人,从六品上;丞二人,正八品上。掌财货交易、度量器物,辨其真伪轻重。市肆皆建标筑土为候,禁榷固及参市自殖者。凡市,日中击鼓三百以会众,日入前七刻,击钲三百而散。有果毅巡。平货物为三等之直,十日为簿。车驾行幸,则立市于顿侧互市,有卫士五十人,以察非常。有录事一人,府三人,史七人,典事三人,掌固一人。

  △左藏署

  令三人,从七品下;丞五人,从八品下;监事八人。掌钱帛、杂彩。天下赋调,卿及御史监阅。有府九人,史十八人,典事十二人,掌固八人。

  △右藏署

  令二人,正八品上;丞三人,正九品上;监事四人。掌金玉、珠宝、铜铁、骨角、齿毛、彩画。有府五人,史十二人,典事七人,掌固十人。

  △常平署

  令一人,从七品上;丞二人,从八品下;监事五人。掌平籴、仓储、出纳。有府四人,史八人,典事五人,掌固六人。显庆三年,置署。武后时,东都亦置署。

  ○国子监

  祭酒一人,从三品;司业二人,从四品下。掌儒学训导之政,总国子、太学、广文、四门、律、书、算凡七学。天子视学,皇太子齿胄,则讲义。释奠,执经论议,奏京文武七品以上观礼。凡授经,以《周易》、《尚书》、《周礼》、《仪礼》、《礼记》、《毛诗》、《春秋左氏传》、《公羊传》、《谷梁传》各为一经,兼习《孝经》、《论语》、《老子》,岁终,考学官训导多少为殿最。

  丞一人,从六品下,掌判监事。每岁,七学生业成,与司业、祭酒莅试,登第者上于礼部。

  主簿一人,从七品下。掌印,句督监事。七学生不率教者,举而免之。录事一人,从九品下。武德初,以国子监曰国子学,隶太常寺,贞观二年复曰监。龙朔二年,改国子监曰司成馆,祭酒曰大司成,司业曰少司成。咸亨元年复曰监。垂拱元年,改国子监曰成均监。有府七人,史十三人,亭长六人,掌固八人。

  △国子学

  博士五人,正五品上。掌教三品以上及国公子孙、从二品以上曾孙为生者。五分其经以为业:《周礼》、《仪礼》、《礼记》、《毛诗》、《春秋左氏传》各六十人,暇则习隶书,楷体_GB2312、《国语》、《说文》、《字林》、《三仓》、《尔雅》。每岁通两经。求仕者,上于监;秀才、进士亦如之。学生以长幼为序,习正业之外,教吉、凶二礼,公私有事则相仪。龙朔二年,改博士曰宣业。有大成十人,学生八十人,典学四人,庙干二人,掌固四人,东都学生十五人。

  助教五人,从六品上。掌佐博士分经教授。

  直讲四人,掌佐博士、助教以经术讲授。

  五经博士各二人,正五品上。掌以其经之学教国子。《周易》、《尚书》、《毛诗》、《左氏春秋》、《礼记》为五经,《论语》、《孝经》、《尔雅》不立学官,附中经而已。

  △太学

  博士六人,正六品上;助教六人,从七品上。掌教五品以上及郡县公子孙、从三品曾孙为生者,五分其经以为业,每经百人。有学生七十人,典学四人,掌固六人,东都学生十五人。

  △广文馆

  博士四人,助教二人。掌领国子学生业进士者。有学生六十人,东都十人。天宝九载,置广文馆,有知进士助教,后罢知进士之名。

  △四门馆

  博士六人,正七品上;助教六人,从八品上;直讲四人。掌教七品以上、侯伯子男子为生及庶人子为俊士生者。有学生三百人,典学四人,掌固六人;东都学生五十人。

  △律学

  博士三人,从八品下;助教一人,从九品下。掌教八品以下及庶人子为生者。律令为颛业,兼习格式法例。隋,律学隶大理寺,博士八人。武德初,隶国子监,寻废;贞观六年复置,显庆三年又废,以博士以下隶大理寺;龙朔二年复置。有学生二十人,典学二人。元和初,东都置学生五人。

  △书学

  博士二人,从九品下;助教一人。掌教八品以下及庶人子为生者。石经、《说文》、《字林》为颛业,兼习余书。武德初,废书学,贞观二年复置,显庆三年又废,以博士以下隶秘书省,龙朔二年复。有学生十人,典学二人,东都学生三人。

  △算学

  博士二人,从九品下;助教一人。掌教八品以下及庶人子为生者。二分其经以为业:《九章》、《海岛》、《孙子》、《五曹》、《张丘建》、《夏侯阳》、《周髀》、《五经算》、《缀术》、《缉古》为颛业,兼习《记遗》、《三等数》。凡六学束脩之礼、督课、试举,皆如国子学;助教以下所掌亦如之。唐废算学,显庆元年复置,三年又废,以博士以下隶太史局。龙朔二年复。有学生十人,典学一人,东都学生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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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唐代官职(七)</P><P>○少府

  监一人,从三品;少监二人,从四品下。掌百工技巧之政。总中尚、左尚、右尚、织染、掌冶五署及诸冶、铸钱、互市等监。供天子器御、后妃服饰及郊庙圭玉、百官仪物。凡武库袍襦,皆识其轻重乃藏之,冬至、元日以给卫士。诸州市牛皮、角以供用,牧畜角、筋、脑、革悉输焉。细镂之工,教以四年;车路乐器之工三年;平漫刀槊之工二年,矢镞竹漆屈柳之工半焉;冠冕弁帻之工九月。教作者传家技,四季以令丞试之,岁终以监试之,皆物勒工名。丞六人,从六品下。掌判监事。给五署所须金石、齿革、羽毛、竹木,所入之物,各以名数州土为籍。工役众寡难易有等差,而均其劳逸。主簿二人,从七品下;录事二人,从九品上。武德初,废监,以诸署隶太府寺。贞观元年复置。龙朔二年改曰内府监,武后垂拱元年曰尚方监。有府二十七人,史十七人,计史三人,亭长八人,掌固六人,短蕃匠五千二十九人,绫绵坊巧儿三百六十五人,内作使绫匠八十三人,掖庭绫匠百五十人,内作巧儿四十二人,配京都诸司诸使杂匠百二十五人。

  △中尚署

  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二人,从八品下。掌供郊祀圭璧及天子器玩、后妃服饰雕文错彩之制。凡金木齿革羽毛,任土以时而供。赦日,树金鸡于仗南,竿长七丈,有鸡高四尺,黄金饰首,衔绛幡长七尺,承以彩盘,维以绛绳,将作监供焉。击鼓千声,集百官、父老、囚徒。坊小儿得鸡首者官以钱购,或取绛幡而已。岁二月,献牙尺;寒食,献;五月,献绶带;夏至,献雷车;七月,献钿针;腊日,献口脂;唯笔、琴瑟弦月献;金银暨纸非旨不献。制鱼袋以给百官;蕃客赐宝钿带鱼袋,则授鸿胪寺丞、主簿。监作四人,从九品下。凡监作,皆同品。有府九人,史十八人,典事四人,掌固四人。唐改内尚方署曰中尚方署。武后改少府监曰尚方监,而中左右尚方、织染方、掌冶方五署,皆去方以避监。自是不改矣。有金银作坊院。

  △左尚署

  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五人,从八品下。掌供翟扇、盖繖、五路、五副、七辇、十二车,及皇太后、皇太子、公主、王妃、内外命妇、王公之车路。凡画素刻镂与宫中蜡炬杂作,皆领之。监作六人。有府七人,史二十人,典事十八人,掌固十四人。

  △右尚署

  令二人,从七品下;丞四人,从八品下。掌供十二闲马之辔。每岁取于京兆、河南府,加饰乃进。凡五品三部之帐,刀剑、斧钺、甲胄、纸笔、茵席、履舄,皆儗其用,皮毛之工亦领焉。监作六人。有府七人,史二十人,典事十三人,掌固十人。

  △织染署

  令一人,正八品上;丞二人,正九品上。掌供冠冕、组绶及织纟任、色染。锦、罗、纱、縠、绫、、施、绢、布,皆广尺有八寸,四丈为匹。布五丈为端,绵六两为屯,丝五两为絇,麻三斤为綟。凡绫锦文织,禁示于外。高品一人专莅之,岁奏用度及所织。每掖庭经锦,则给酒羊。七月七日,祭杼。监作六人。有府六人,史十四人,典事十一人,掌固五人。

  △掌冶署

  令一人,正八品上;丞二人,正九品上。掌范镕金银铜铁及涂饰琉璃玉作。铜铁人得采,而官收以税,唯镴官市。边州不置铁冶,器用所须,皆官供。凡诸冶成器,上数于少府监,然后给之。监作二人。有府六人,史十二人,典事二十三人,掌固四人。

  △诸冶监

  令各一人,正七品下;丞各一人,从八品上。掌铸兵农之器,给军士、屯田居民,唯兴农冶颛供陇右监牧。监作四人。有录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典事二人,掌固四人。太原冶,减监作二人。

  △诸铸钱监

  监各一人,副监各二人,丞各一人。以所在都督、刺史判焉;副监,上佐;丞,以判司;监事以参军及县尉为之。监事各一人。有录事各一人,府各三人,史各四人,典事各五人。凡铸钱有七监,会昌中,增至八监,每道置铸钱坊一。大中初,三监废。

  △互市监

  每监监一人,从六品下;丞一人,正八品下。掌蕃国交易之事。隋以监隶四方馆。唐隶少府。贞观六年,改交市监曰互市监,副监曰丞,武后垂拱元年曰通市监。有录事一人,府二人,史四人,价人四人,掌固八人。

  ○将作监

  监二人,从三品;少监二人,从四品下。掌土木工匠之政,总左校、右校、中校、甄官等署,百工等监。大明、兴庆、上阳宫,中书、门下、六军仗舍、闲厩,谓之内作;郊庙、城门、省、寺、台、监、十六卫、东宫、王府诸廨,谓之外作。自十月距二月,休冶功;自冬至距九月,休土功。凡治宫庙,太常择日以闻。

  丞四人,从六品下。掌判监事。凡外营缮、大事则听制敕,小事则须省符。功有长短,役有轻重。自四月距七月,为长功;二月、三月、八月、九月,为中功;自十月距正月,为短功。长上匠,州率资钱以酬雇。军器则勒岁月与工姓名。武德初,改令曰大匠,少令曰少匠。龙朔二年,改将作监曰缮工监,大匠曰大监,少匠曰少监。咸亨元年,缮工监曰营缮监。天宝十一载,改大匠曰大监,少匠曰少监。有府十四人,史二十八人,计史三人,亭长四人,掌固六人,短蕃匠一万二千七百四十四人,明资匠二百六十人。

  主簿二人,从七品下。掌官吏粮料、俸食,假使必由之。诸司供署监物有阙,举焉。录事二人,从九品上。

  △左校署

  令二人,从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掌梓匠之事。乐县、簨弶、兵械、丧葬仪物皆供焉。宫室之制,自天子至士庶有等差,官脩者左校为之。监作十人。有府六人,史十二人,监作十二人。

  △右校署

  令二人,正八品下;丞三人,正九品下。掌版筑、涂泥、丹垩、匽厕之事。有所须,则审其多少而市之。监作十人。有府五人,史十人,典事二十四人。

  △中校署

  令一人,从八品下;丞三人,正九品下。掌供舟军、兵械、杂器。行幸陈设则供竿柱,闲厩系秣则供行槽,祷祀则供棘葛,内外营作所须皆取焉。监牧车牛,有年支刍豆,则受之以给车坊。监事四人。武后时,改曰营缮署。垂拱元年复旧,寻废。开元初复置。有府二人,史六人,典事八人,掌固二人。

  △甄官署

  令一人,从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掌琢石、陶土之事,供石磬、人、兽、碑、柱、碾、硙、瓶、缶之器,敕葬则供明器。监作四人。有府五人,史十人,典事十八人。

  百工、就谷、库谷、斜谷、太阴、伊阳监,监各一人,正七品下;副监一人,从七品下;丞一人,正八品上。掌采伐材木。监作四人。武德初,置百工监,掌舟车及营造杂作,有监、少监各一人,丞四人,主簿一人。又置就谷、库谷、斜谷、太阴、伊阳五监。贞观中,废百工监。高宗置百工署,掌东都土木瓦石之功。开元十五年为监。有录事一人,府一人,史三人,典事二十人。

  ○军器监

  监一人,正四品上;丞一人,正七品上。掌缮甲弩,以时输武库。总署二:一曰弩坊,二曰甲坊。主簿一人,正八品下;录事一人,从九品下。武德初,有武器监一人,正八品下。掌兵杖、厩牧。少监一人,丞二人,主簿一人。七年废军器监,八年复置,九年又废。贞观六年,废武器监。开元以前,军器皆出左尚署,三年置军器监,十一年复废为甲弩坊,隶少府,十六年复为监。有府八人,史十二人,亭长二人,掌固四人。

  △弩坊署

  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掌出纳矛槊、弓矢、排弩、刃镞、杂作及工匠。监作二人。有府二人,史五人,典事二人。贞观六年,改弓弩署为弩坊署,甲铠署为甲坊署。

  △甲坊署

  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掌出纳甲胄、■绳、筋角、杂作及工匠。监作二人。有府二人,史五人,典事二人。

  ○都水监

  使者二人,正五品上。掌川泽、津梁、渠堰、陂池之政,总河渠、诸津监署。凡渔捕有禁,溉田自远始,先稻后陆,渠长、斗门长节其多少而均焉。府县以官督察。丞二人,从七品上。掌判监事。凡京畿诸水,因灌溉盗费者有禁。水入内之余,则均王公百官。主簿一人,众八品下。掌运漕、渔捕程,会而纠举之。武德初,废都水监为署。贞观六年复为监,改令曰使者。龙朔二年,改都水监曰司津监,使者曰监。武后垂拱元年,改都水监曰水衡监,使者曰都尉。开元二十五年,不隶将作监。有录事一人,府五人,史十人,亭长一人,掌固四人。初,贞观六年,置舟楫署,有令一人,正八品下,掌舟楫、运漕;漕正一人,府三人,史六人,监漕一人,漕史一人,典事六人,掌固八人。上元二年,置丞二人,正九品下,掌运漕隐失。开元二十六年,署废。

  △河渠署

  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上。掌河渠、陂池、堤堰、鱼醢之事。凡沟渠开塞,渔捕时禁,皆颛之。飨宗庙,则供鱼鲏;祀昊天上帝,有司摄事,则供腥鱼。日供尚食及给中书、门下,岁供诸司及东宫之冬藏。渭河三百里内渔钓者,五坊捕治之。供祠祀,则自便桥至东渭桥禁民渔。三元日,非供祠不采鱼。唐有河堤使者。贞观初改曰河堤谒者。有府三人,史六人,典事三人,每渠及斗门有长一人,掌固三人,鱼师十二人。初,有监漕十人,从九品上,大历后省。兴成、五门、六门、龙首、泾堰、滋堤,凡六堰,皆有丞一人,从九品下。府一人,史二人,典事二人,掌固二人。贞观六年皆废。

  河堤谒者六人,正八品下。掌完堤堰、利沟渎、渔捕之事。泾、渭、白渠,以京兆少尹一人督视。

  △诸津

  令各一人,正九品上;丞二人,从九品下。掌天下津济舟梁。灞桥、永济桥,以勋官散官一人莅之;天津桥、中桥,则以卫士拚扫。凡舟渠之备,皆先儗其半,袽塞、竹,所在供焉。唐改津尉曰令,有录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典事三人,津吏五人,桥丁各三十人,匠各八人。京兆、河南诸津,隶都水监;便桥、渭桥、万年三桥,有丞一人,从九品下;府一人,史十人,典事二人,掌固二人。贞观中废。

</P>  ○十六卫

  △左右卫

  上将军各一人,从二品;大将军各一人,正三品;将军各二人,从三品。掌宫禁宿卫,凡五府及外府皆总制焉。凡五府三卫及折冲府骁骑番上者,受其名簿而配以职。皇帝御正殿,则守诸门及内厢宿卫仗。非上日,亦将军一人押仗,将军缺,以中郎将代将军,掌贰上将军之事。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右威卫、左右领军、左右金吾、左右监门卫上将军以下,品同。武德五年,改左右翊卫曰左右卫府,左右骁骑卫曰左右骁骑府,左右屯卫曰左右威卫,左右御卫曰左右领军卫,左右备身府曰左右府,唯左右武卫府、左右监门府、左右候卫,仍隋不改。显庆五年,改左右府曰左右千牛府。龙朔二年,左右卫府、骁卫府、武卫府,皆省“府”字,左右威卫曰左右武威卫,左右领军卫曰左右戎卫,左右候卫曰左右金吾卫,左右监门府曰左右监门卫,左右千牛府曰左右奉宸卫,后又曰左右千牛卫。咸亨元年,改左右戎卫曰领军卫。武后光宅元年,改左右骁卫曰左右武威,左右武卫曰左右鹰扬卫,左右威卫曰左右豹韬卫,左右领军卫曰左右玉钤卫。贞元二年,初置十六卫上将军。左右卫有录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亭长八人,掌固四人。

  长史各一人,从六品上。掌判诸曹、五府、外府禀禄,卒伍、军团之名数,器械、车马之多少,小事得专达,每岁秋,赞大将军考课。

  录事参军事各一人,正八品上。掌受诸曹及五府、外府之事,句稽抄目,印给纸笔。

  仓曹参军事各二人,正八品下。掌五府文官勋考、假使、禄俸、公廨、田园、食料、医药、过所。自仓曹以下同品。有府二人,史四人。兵曹,府四人,史七人。骑曹,府二人,史四人。胄曹,府三人,史三人。武后长安初,改铠曹曰胄曹,中宗即位复旧,先天元年又曰胄曹。开元初,诸卫司仓、司兵、骑兵参军,改曰仓曹、兵曹、骑曹、胄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各二人,掌五府武官宿卫番第,受其名数,而大将军配焉。骑曹参军事各一人,掌外府杂畜簿帐、牧养。凡府马承直,以远近分七番,月一易之。以敕出宫城者,给马。胄曹参军事各一人,掌兵械、公廨兴缮、罚谪。大朝会行从,则受黄质甲铠、弓矢于卫尉。

  奉车都尉,掌驭副车。有其名而无其人,大陈设则它官摄。驸马都尉无定员,与奉车都尉皆从五品下。

  司阶各二人,正六品上;中候各三人,正七品下;司戈各五人,正八品下;执戟各五人,正九品下;长上各二十五人,从九品下。武后天授二年,置诸卫司阶、中候、司戈、执戟,谓之四色官。

  亲卫之府一:曰亲府。勋卫之府二:一曰勋一府,二曰勋二府。翊卫之府二:一曰翊一府,二曰翊二府。凡五府:每府中郎将一人,正四品下;左右郎将一人,正五品上;亲卫,正七品上;勋卫,从七品上;翊卫,正八品上。总四千九百六十三人。兵曹参军事各一人,正九品上;校尉各五人,正六品上。每校尉有旅帅二人,从六品上;每旅帅各有队正二十人,正七品上,副队正二十人,正七品下。五府中郎将掌领校尉、旅帅、亲卫、勋卫之属宿卫者,而总其府事;左右郎将贰焉。番上者,以名簿上于大将军而配以职。武德、贞观世重资廕,二品、三品子,补亲卫;二品曾孙、三品孙、四品子、职事官五品子若孙、勋官三品以上有封及国公子,补勋卫及率府亲卫;四品孙、五品及上柱国子,补翊卫及率府勋卫;勋官二品及县男以上、散官五品以上子若孙,补诸卫及率府翊卫。王府执仗亲事、执乘亲事,每月番上者数千人,宿卫内庑及城门,给禀食。执扇三卫三百人,择少壮肩膊齐、仪容整美者,本卫印臂,送殿中省肄习,仗下,每番三卫一人,为太仆寺引辂。其后入官路艰,三卫非权势子弟辄退番,柱国子有白首不得进者;流外虽鄙,不数年给禄禀。故三卫益贱,人罕趋之。有录事一人,府一人,史三人。唐亲卫、勋卫置骠骑将军、车骑将军,翊卫置车骑将军。武德七年,改骠骑将军为中郎将,车骑将军皆为郎将,分左右,以亲卫曰一府,勋卫、翊卫曰二府,谓之三府卫。诸卫翊卫及率府亲、勋卫,亦曰三卫。永徽三年,避太子讳,改中郎将曰旅贲郎,郎将曰翊军郎。太子废,复旧。

  △左右骁卫

  上将军各一人,大将军各一人,将军各二人。掌同左右卫。凡翊府之翊卫、外府豹骑番上者,分配之。凡分兵守诸门,在皇城四面、宫城内外,则与左右卫分知助铺。长史各一人,录事参军事各一人,仓曹参军事各二人,兵曹参军事各二人,骑曹参军事各一人,胄曹参军事各一人,左右司阶各二人,左右中候各三人,左右司戈各五人,左右执戟各五人。左右翊中郎将府中郎将各一人,左郎将各一人,右郎将各一人,兵曹参军事各一人,校尉各五人,旅帅各十人,队正各二十人,副队正各二十人。有录事一人,史二人,亭长二人,掌固四人。仓曹,府二人,史二人;兵曹,府三人,史五人;骑曹,府二人,史四人;胄曹,府三人,史三人。左右翊中郎将府录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

  △左右武卫

  上将军各一人,大将军各一人,将军各二人,掌同左右卫。凡翊府之翊卫、外府熊渠番上者,分配之。长史各一人,录事参军事各一人,仓曹参军事各二人,兵曹参军事各二人,骑曹参军事各一人,胄曹参军事各一人,左右司阶各二人,左右中候各三人,左右司戈各五人,左右执戟各五人,长上各二十五人。左右翊中郎将府官,同骁卫。有称长二人,录事一人,史二人,亭长二人,掌固四人。仓曹,府二人,史四人;兵曹,府三人,史五人;骑曹,府二人,史四人;胄曹,府三人,史三人。称长掌唱警,为应跸之节。

  △左右威卫

  上将军各一人,大将军各一人,将军各二人,掌同左右卫。凡翊府之翊卫、外府羽林番上者,分配之。凡分兵主守,则知皇城东面助铺。长史各一人,录事参军事各一人,仓曹参军事各二人,兵曹参军事各二人,骑曹参军事各一人,胄曹参军事各一人,左右司阶各二人,左右中候各三人,左右司戈各五人,左右执戟各五人,长上各二十五人。左右翊中郎将府官,同骁卫。有录事一人,史二人,亭长二人,掌固四人。仓曹,府二人,史四人;兵曹,府三人,史五人;骑曹,府二人,史四人;胄曹,府三人,史三人。

  △左右领军卫

  上将军各一人,大将军各一人,将军各二人,掌同左右卫。凡翊府之翊卫、外府射声番上者,分配之。凡分兵主守,则知皇城西面助铺及京城、苑城诸门。长史各一人,录事参军事各一人,仓曹参军事各二人,兵曹参军事各二人,骑曹参军事各一人,胄曹参军事各一人,左右司阶各二人,左右中候各三人,左右司戈各五人,左右执戟各五人,长上各二十五人。左右翊中郎将府官,同骁卫。有录事一人,史二人,亭长二人,掌固四人。仓曹,府二人,史四人;兵曹,府三人,史五人;骑曹,府二人,史四人;胄曹,府三人,史三人。

  △左右金吾卫

  上将军各一人,大将军各一人,将军各二人。掌宫中、京城巡警,烽候、道路、水草之宜。凡翊府之翊卫及外府佽飞番上,皆属焉。师田,则执左右营之禁,南衙宿卫官将军以下及千牛番上者,皆配以职。大功役,则与御史循行。凡敝幕、故氈,以给病坊。兵曹参军事,掌翊府、外府武官,兼掌猎师。骑曹参军事,掌外府杂畜簿帐、牧养之事。胄曹参军事,掌同左右卫。大朝会行从,给青龙旗、槊于卫尉。长史各一人,录事参军事各一人,仓曹参军事各二人,兵曹参军事各二人,骑曹参军事各一人,胄曹参军事各一人,左右司阶各二人,左右中候各三人,左右司戈各五人,左右执戟各五人,左右街使各一人,判官各二人。左右翊中郎将府官如骁卫。有录事一人,史二人。仓曹,府二人,史四人;兵曹,府三人,史五人;骑曹,府二人,史四人;胄曹,府三人,史三人。左右街典二人,引驾仗三卫六十人,引驾佽飞六十六人,大角手六百人。隋有察非掾,至唐废。

  左右翊中郎将府中郎将,掌领府属,督京城左右六街铺巡警,以果毅二人助巡探。入閤日,中郎将一人升殿受状,卫士六百为大角手,六番阅习,吹大角为昏明之节,诸营垒候以进退。

  左右街使,掌分察六街徼巡。凡城门坊角,有武候铺,卫士、彍骑分守,大城门百人,大铺三十人,小城门二十人,小铺五人,日暮,鼓八百声而门闭;乙夜,街使以骑卒循行嚣襜,武官暗探;五更二点,鼓自内发,诸街鼓承振,坊市门皆启,鼓三千挝,辨色而止。

  △左右监门卫

  上将军各一人,大将军各一人,将军各二人。掌诸门禁卫及门籍。文武官九品以上,每月送籍于引驾仗及监门卫,卫以帐报内门。凡朝参、奏事、待诏官及繖扇仪仗出入者,阅其数。以物货器用入宫者,有籍有傍。左监门将军判入,右监门将军判出,月一易其籍。行幸,则率属于衙门监守。

  长史,掌判诸曹及禁门,巡视出入而司其籍、傍。余同左右卫。兵曹参军事兼掌仓曹,胄曹兼掌骑曹。

  左右翊中郎将府中郎将,掌涖宫殿城门,皆左入右出。中郎将各四人,长史各一人,录事参军事各一人,兵曹参军事各一人,胄曹参军事各一人。有录事一人,史二人,亭长二人,掌固二人。兵曹,府三人,史五人;胄曹,府三人,史四人。监门校尉三百二十人,直长六百八十人,长入长上二十人,直长长上二十人。监门校尉掌叙出入。唐改监门府郎将为将军。

  △左右千牛卫

  上将军各一人,大将军各一人,将军各二人。掌侍卫及供御兵仗。以千牛备身左右执弓箭宿卫,以主仗守戎器。朝日,领备身左右升殿列侍。亲射,则率属以从。胄曹参军事掌甲仗。凡御仗之物二百一十有九,羽仪之物三百,自千牛以下分掌之。上日,执御弓箭者亦自备以入宿。主仗每月上,则配以职,行从则兼骑曹。中郎将各二人,长史各一人,录事参军事各一人,兵曹参军事各一人,胄曹参军事各一人。唐改备身郎将曰将军,备身将曰中郎将,千牛左右、备身左右曰千牛备身。初置备身主仗。有录事一人,史二人,亭长二人,掌固四人。兵曹,府一人,史二人;胄曹,府一人,史一人。千牛备身十二人,备身左右十二人,备身一百人,主仗一百五十人。千牛备身掌执御刀,服花钿绣衣绿,执象笏,宿卫侍从。备身左右掌执御弓矢,宿卫侍从。备身,掌宿卫侍从。主仗,掌守供御兵仗。

  左右翊中郎将府中郎将,掌供奉侍卫。凡千牛及备身左右以御刀仗升殿供奉者,皆上将军领之,中郎将佐其职。有口敕,通事舍人承传,声不下闻者,中郎将宣告。</P>
<P>唐代资料(八)</P><P>○诸卫折冲都尉府

  每府折冲都尉一人,上府正四品上,中府从四品下,下府正五品下。左右果毅都尉各一人,上府从五品下,中府正六品上,下府正六品下。别将各一人,上府正七品下,中府从七品上,下府从七品下。长史各一人,上府正七品下,中府从七品上,下府从七品下。兵曹参军事各一人,上府正八品下,中府正九品下,下府从九品上。校尉五人,从七品下。旅帅十人,从八品上。队正二十人,正九品下;副队正二十人,从九品下。

  折冲都尉掌领属备宿卫,师役则总戎具、资粮、点习,以三百人为团,一校尉领之。捉铺持更者,晨夜有行人必问,不应则弹弓而向之,复不应则旁射,又不应则射之。昼以排门人远望,暮夜以持更人远听。有众而嚣,则告主帅。

  左右果毅都尉,掌贰都尉。每府有录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丘曹,府二人,史三人。每队正领兵五十人。武德元年,改鹰扬郎将曰军头,正四品下;鹰击郎将曰府副,正五品上;司马曰长史,正八品下;校尉,正六品下,旅帅,正七品下。废越骑、步兵二校尉及察非掾。又改军头曰骠骑将军,府副曰车骑将军,皆为府。诸率府置骠骑将军五人、车骑将军十人。二年,以车骑将军府隶骠骑府,置十二军,分关内诸府皆隶焉。每军,将军一人,副一人。至六年废。七年,改骠骑将军府为统军府,车骑将军为别将。八年,复置十二军。贞观十年,改统军府曰折冲都尉,别将曰果毅都尉。军坊置坊主一人,检校户口,劝课农桑,以本坊五品勋官为之。三辅及近畿州都督府皆置府,凡六百三十三。永徽中,废长史,置司马一人,总司兵、司骑二局。武后垂拱中,以千二百人为上府,千人为中府,八百人为下府,赤县为赤府,畿县为畿府。圣历元年,废司马,置长史、兵曹参军事,又有别将一人,从六品下,居果毅都尉之次,其后分左右各一人,寻废。久之,复置一人,降其品。开元初,卫士为武士,诸卫折冲、果毅、别将,择有行者为展仗押官。右羽林军十五人,左羽林军二十五人,衣服同色。诸卫有弩手,左右骁卫各八十五人,余卫各八十三人。

  △左右羽林军

  大将军各一人,正三品;将军各三人,从三品。掌统北衙禁兵,督摄左右厢飞骑仪仗。大朝会,则周卫阶陛。巡幸,则夹驰道为内仗。凡飞骑番上者,配其职。有敕上南衙者,大将军承墨敕,白移于金吾,引驾仗官与监门奏覆,降墨敕,然后乃得入。长史各一人,从六品上;录事参军事各一人,正八品上;仓曹参军事各一人,兼总骑曹事;兵曹参军事各一人;胄曹参军事各一人。自仓曹参军以下,皆正八品下。司阶各二人,正六品上;中候各三人,正七品下;司戈各五人,正八品上;执戟各五人,正九品下;长上各十人。左右翊卫中郎将府中郎将一人,正四品下;左右中郎一人,左右郎将一人,皆正五品上;兵曹参军事一人,正九品上;校尉五人,旅帅十人,队正二十人,副队正二十人。有录事一人,史二人,亭长二人,掌固四人。仓曹、兵曹各府二人、史四人;胄曹,府、史各二人。左右翊中郎将府,录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仓曹、兵曹各府二人,史四人;胄曹,府、史各二人。

  △左右龙武军

  大将军各一人,正二品;统军各一人,正三品;将军三人,从三品。掌同羽林。长史、录事参军事、仓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胄曹参军事各一人,司阶各二人,中候各三人,司戈、执戟各五人,长上各十人。景云元年,置龙武将军。兴元元年,六军各置统军。贞元三年,龙武军增将军一员,有录事一人,史二人,亭长二人,掌固四人。仓曹,府二人,史四人;兵曹,府二人,史四人;胄曹,府、史各二人。

  △左右神武军

  大将军各一人,正二品;统军各一人,正三品;将军三人,从三品。总衙前射生兵。长史、录事参军事、仓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胄曹参军事各一人,司阶各二人,中候各三人,司戈、执戟各五人,长上各十人。有录事一人,史二人,仓曹、兵曹、胄曹府、史,皆如龙武军。开元二十六年,分羽林置左右神武军,寻废;至德二年复置。

  △左右神策军

  大将军各一人,正二品;统军各二人,正三品;将军各四人,从三品。掌卫兵及内外八镇兵。护军中尉各一人,中护军各一人,判官各三人,都句判官二人,句覆官各一人,表奏官各一人,支计官各一人,孔目官各二人,驱使官各二人。自长史以下,员数如龙武军。左右龙武、左右神武、左右神策,号六军。贞元二年,神策军置大将军、将军,十四年置统军,品秩同六军。始,殿前左右神威军,有大将军二人,正二品;统军二人,从三品;将军二人,从五品。元和初,为一军,号天威军。八年废,以军隶神策,有马军、步军将军及指挥使等,以马军大将军知军事。天复三年废神策军,四年复置神策军。

  △东宫官

  太子太师、太傅、太保各一人,从一品。掌辅导皇太子。每见,迎拜殿门,三师答拜,每门必让,三师坐,太子乃坐。与三师书,前名惶恐,后名惶恐再拜。太子出,则乘路备卤簿以从。

  少师、少傅、少保各一人,从二品。掌晓三师德行,以谕皇太子,奉太子以观三师之道德。自太师以下唯其人,不必备。先天元年开府,置令、丞各一人,隶詹事府。寻废。

  太子宾客四人,正三品。掌侍从规谏,赞相礼仪,宴会则上齿。侍读,无常员,掌讲导经学。贞观十八年,以宰相兼宾客。开元中,定员四人。太宗时,晋王府有侍读,及为太子亦置焉。其后,或置或否。开元初,十王宅引辞学工书者入教,亦为侍读。

  △詹事府

  太子詹事一人,正三品;少詹事一人,正四品上。掌统三寺、十率府之政,少詹事为之贰。皇太子书称令,庶子以下署名奉行,书案、画日。丞二人,正六品上。掌判府事,知文武官簿、假使。凡敕令及尚书省、二坊符牒下东宫诸司者,皆发焉。主簿一人,从七品上;录事二人,正九品下。隋废詹事府。武德初复置。龙朔二年曰端尹府,詹事曰端尹,少詹事曰少尹。武后光宅元年改曰宫尹府,詹事曰宫尹,少詹事曰少尹。有令史九人,书令史十八人。

  司直二人,正七品上。掌纠劾宫寮及率府之兵。皇太子朝,则分知东西班。监国,则詹事、庶子为三司使,司直一人与司议郎、舍人分日受理启状。太子出,则分察卤簿之内。有令史一人,书令史二人,亭长四人,掌固六人。

  △左春坊

  左庶子二人,正四品上;中允二人,正五品下。掌侍从赞相,驳正启奏。总司经、典膳、药藏、内直、典设、宫门六局。皇太子出,则版奏外办、中严;入则解严。凡令书下,则与中允、司议郎等画诺、覆审,留所画以为案,更写印署,注令诺,送詹事府。司议郎二人,正六品上。掌侍从规谏,驳正启奏。凡皇太子出入、朝谒、从祀、释奠、讲学、监国之命,可传于史册者,录为记注;宫坊祥眚,官长除拜、薨卒,岁终则录送史馆。左谕德一人,正四品下。掌谕皇太子以道德,随事讽赞。皇太子朝宫臣,则列侍左阶,出入骑从。左赞善大夫五人,正五品上。掌传令,讽过失,赞礼仪,以经教授诸郡王。录事二人,从八品下;主事三人,从九品下。隋有内允。武德三年改曰中舍人,隶门下坊。贞观初曰中允,十八年置司议郎。永徽三年,避皇太子名,复改中允曰内允。太子废,复旧。龙朔二年,改门下坊曰左春坊,左庶子曰左中护,中允曰左赞善大夫,司议郎分左右,置左右谕德各一人。咸亨元年,皆复旧,司议郎不分左右,其后谕德废而司议郎复分。仪凤四年,置左右赞善大夫各十人,以同姓为之。景云二年,始兼用庶姓,改门下坊曰左春坊,复置谕德,庶子以比侍中,中允以比门下侍郎,司议郎以比给事中,赞善大夫以比谏议大夫,谕德以比散骑常侍。右坊,则庶子以比中书令,中舍人以比中书侍郎,太子监国则庶子比尚书令。有令史六人,书令史十二人,传令四人,掌仪二人,赞者三人,亭长三人,掌固十人。

  △崇文馆

  学士二人,掌经籍图书,教授诸生,课试举送如弘文馆。校书郎二人,从九品下。掌校理书籍。贞观十三年置崇贤馆。显庆元年,置学生二十人。上元二年,避太子名,改曰崇文馆。有学士、直学士及雠校,皆无常员,无其人则庶子领馆事。开元七年,改雠校曰校书郎。乾元初,以宰相为学士,总馆事,贞元八年,隶左春坊。有馆生十五人,书直一人,令史二人,书令史二人,典书二人,拓书手二人,楷书手十人,熟纸匠一人,装潢匠二人,笔匠一人。

  △司经局

  洗马二人,从五品下。掌经籍,出入侍从。图书上东宫者,皆受而藏之。文学三人,正六品下。分知经籍,侍奉文章。校书四人,正九品下;正字二人,从九品上。掌校刊经史。唐改太子正书曰正字。龙朔三年,改司经局曰桂坊,罢隶左春坊,领崇贤馆,比御史台;以詹事一人为令,比御史大夫,司直二人比侍御史,以洗马为司经大夫。置文学四人,录事一人,正九品下。三年,改司经大夫曰桂坊大夫,纠正违失。咸亨元年,复隶左春坊,省录事。有书令史二人,书吏二人,典书四人,楷书二十五人,掌固六人,装潢匠二人,熟纸匠、笔匠各一人。

  △典膳局

  典膳郎二人,从六品下;丞二人,正八品上。掌进膳、尝食,丞为之贰。每夕,更直于厨。龙朔二年,改典膳监曰典膳郎。有书令史二人,书吏四人,主食六人,典食二百人,掌固四人。

  △药藏局

  药藏郎二人,从六品下;丞二人,正八品上。掌和医药,丞为之贰。皇太子有疾,侍医诊候议方。药将进,宫臣涖尝,如尚药局之职。有书令史一人,书吏二人,侍医四人,典药二人,药童六人,掌固四人。

  △内直局

  内直郎二人,从六品下;丞二人,正八品下。掌符玺、衣服、繖扇、几案、笔砚、垣墙。龙朔二年,改监曰内直郎,副监曰丞。有令史一人,书吏三人,典服十二人,典扇八人,典翰八人,掌固六人。武德中,有典玺四人,开元中废。

  △典设局

  典设郎四人,从六品下;丞二人,正八品下。掌汤沐、灯烛、汛扫、铺设。凡皇太子散斋别殿、致斋正殿,前一日设幄坐于东序及室内,张帷前楹。龙朔二年,改斋帅局曰典设局,斋帅曰郎。有书令史二人,书吏四人,幕士二百四十五人,掌固十二人。

  △宫门局

  宫门郎二人,从六品下;丞二人,正八品下。掌宫门管钥。凡夜漏尽,击漏鼓而开;夜漏上水一刻,击漏鼓而闭。岁终行傩,则先一刻而启。皇太子不在,则阖正门;还仗,如常。凡宫中,明时不鼓。龙朔三年,改宫门监曰宫门郎。有书令史一人,书吏二人,门仆百人,掌固四人。

  △右春坊

  右庶子二人,正四品下;中舍人二人,正五品下。掌侍从、献纳、启奏,中舍人为之贰。皇太子监国,下令书则画日,至春坊则庶子宣传,中舍人奉行。太子舍人四人,正六品上。掌行令书、表启。诸臣上皇太子,大事以笺,小事以启,其封题皆上右春坊通事舍人以进。通事舍人八人,正七品下。掌导宫臣辞见,承令劳问。右谕德一人,右赞善大夫五人,录事一人,主事二人,品皆如左春坊。隋内舍人隶典书坊。武德初改曰中舍人,管记舍人曰太子舍人。永徽元年,避太子名,复改中舍人曰内舍人。龙朔二年,改典书坊曰右春坊,右庶子曰右中护,中舍人曰右赞善大夫,舍人曰右司议郎。有令史九人,书令史十八人,传令四人,典谒四人,亭长六人,掌固十人。

  △家令寺

  家令一人,从四品上。掌饮膳、仓储。总食官、典仓、司藏三署。皇太子出入,则乘轺车为导;祭祀、宾客,则供酒食;赐予,则奉金玉、货币。凡床几、茵席、器物,非取于将作、少府者,皆供焉。丞二人,从七品下,掌判寺事。凡三署出纳,皆刺于詹事。庄宅、田园,审肥脊为收敛之数。宫、朝、坊、府土木营缮,则下于司藏。主簿一人,正九品下。唐改司府令曰家令。龙朔二年,改家令寺曰宫府寺,家令曰大夫。有录事一人,府十人,史二十人,亭长四人,掌固四人,杂匠百人。

  △食官署

  令一人,从八品下;丞二人,从九品下。掌饮膳、酒醴。凡四时供送设食皆颛焉。供六品以下元日、寒食、冬至食于家令厨者。有府二人,史四人,掌膳四人,供膳百四十人,奉觯三十人。

  △典仓署

  令一人,从八品下;丞二人,从九品下。掌九谷、醯醢、庶羞、器皿、灯烛。凡园圃树艺,皆受令焉。每月籍出纳上于寺,岁终上詹事府。给户奴婢、番户、杂户资粮衣服。有府三人,史五人,园丞二人,史二人。

  △司藏署

  令一人,从八品下;丞二人,从九品下。掌库藏财货出纳、营缮。有府三人,史四人,计史一人。

  △率更寺

  令一人,从四品上。掌宗族次序、礼乐、刑罚及漏刻之政。太子释奠、讲学、齿胄,则总其仪;出入,乘轺车为导,居家令之次。坊、寺、府有罪者,论罚,庶人杖以下,皆送大理。皇太子未立,则断于大理。丞一人,从七品上。掌贰令事。宫臣有犯理于率更者,躬问蔽罪而上于詹事。主簿一人,正九品下。掌印局。凡宗族不序,礼仪不节,音律不谐,漏刻不审,刑名不法,皆举而正之。决囚,则与丞同涖。龙朔二年,改曰司更寺,令曰司更大夫。有录事一人,府三人,史四人,漏刻博士三人,掌漏六人,漏童二十人,典钟、典鼓各十二人,亭长四人,掌固四人。漏刻博士掌教漏刻。

  △仆寺

  仆一人,从四品上。掌车舆、乘骑、仪仗、丧葬,总厩牧署。太子出,则率厩牧令进路,亲驭。丞一人,从七品上。掌判寺事。凡马畜刍粟,岁以季夏上于詹事,以时出入而节其数。主簿一人,正九品下。掌厩牧畜养、车骑驾驭、仪仗。龙朔二年,改曰驭仆寺,仆曰大夫。有进马十一人,录事一人,府三人,史五人,亭长三人,掌固三人。

  △厩牧署

  令一人,从八品下;丞二人,从九品下。掌车马、闲厩、牧畜。皇太子出,则率典乘先期习路马,率驾士驭车乘,既出,进路,式路车于西閤外,南向以俟。凡群牧隶东宫者,皆受其职事。典乘四人,从九品下。有府三人,史六人,翼驭十人,驾士十五人,掌闲六百人,兽医十人,主酪三十人。翼驭掌调马执驭。

  △太子左右率府

  率各一人,正四品上;副率各二人,从四品上。掌兵仗、仪卫。凡诸曹及三府、外府皆隶焉。元日、冬至,皇太子朝宫臣、诸方使,则率卫府之属为卫。每月三府三卫及五府超乘番上者,配以职。武德五年,改左右侍率曰左右卫率府,左右武侍卫率曰左右宗卫率府,左右宫门将曰左右监门率府。龙朔二年,改左右卫率府曰左右典戎卫,左右宗卫率府曰左右司御率府,左右虞候率府曰左右清道卫,左右内率府曰左右奉裕卫,左右监门率府曰左右崇掖卫。武后垂拱中,改左右监门率府曰左右鹤禁卫。神龙元年,改左右司御率府曰左右宗卫府,左右清道卫曰左右虞候率府。景云二年,左右宗卫府复曰左右司御率府。开元初,左右虞候率府复曰左右清道率府。

  长史各一人,正七品上。掌判诸曹府。季秋以属官功状上于率,而为考课。

  录事参军事各一人,从八品上;仓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胄曹参军事、骑曹参军事各一人,从八品下。仓曹掌文官簿书,兵曹掌武官簿书,胄曹掌器械、公廨营缮。司阶各一人,从六品上;中候各二人,从七品下;司戈各二人,从八品上;执戟各三人,散长上各十人,从九品下。左右司御、清道、监门、内率府,自率以下品同。有录事一人,府一人,史一人。仓曹,府一人,史二人;兵曹、胄曹,各府二人,史三人;骑曹,府五人,史七人。亭长、掌固各二人。

  △亲府、勋府、翊府三府

  每府中郎将各一人,从四品上;左右郎将各一人,正五品下。中郎将、郎将,掌其府校尉、旅帅及亲、勋、翊卫之属宿卫,而总其事。

  兵曹参军事各一人,从九品上。掌判句。大朝会及皇太子出,则从卤簿而涖其仪。亲卫从七品上,勋卫正八品上,翊卫从八品上,员皆亡。校尉各五人,从六品上;旅帅各十人,正七品下;队正各二十人,从八品上。武德元年,改功曹曰亲卫,义曹曰勋卫,良曹曰翊卫,置三府,有录事二人,府、史各一人。

  △太子左右司御率府

  率各一人,正四品上;副率各二人,从四品上。掌同左右卫。凡诸曹及外府旅贲番上者隶焉。长史各一人,正七品上;录事参军事各一人,从八品上;仓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胄曹参军事、骑曹参军事各一人,从八品下;司阶各一人,中候各二人,司戈各二人,执戟各三人。亲卫、勋卫、翊卫三府中郎将以下,如左右卫率府。有录事一人,史二人。仓曹,府一人,史二人;兵曹,府二人,史三人;胄曹,府、史各二人。亭长一人,掌固二人。

  △太子左右清道率府

  率各一人,副率各二人。掌昼夜巡警。凡诸曹及外府直荡番上者隶焉。皇太子出入,则以清游队先导,后拒队为殿。长史各一人,录事参军事各一人,从八品上;仓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胄曹参军事各一人,从八品下;左右司阶各一人,左右中候各二人,左右司戈各一人,左右执戟各三人。亲卫、勋卫、翊卫三府中郎将以下,如左右卫率府。有录事一人,史二人,亭长二人,掌固二人。仓曹,府一人,史二人;兵曹,府二人,史三人;胄曹,府二人,史二人。细引押仗五十人。

  △太子左右监门率府

  率各一人,副率各二人。掌诸门禁卫。凡财物、器用,出者有籍。长史各一人,录事参军事各一人,正九品上;兵曹参军事各一人,正九品下,兼领仓曹;胄曹参军事各一人,正九品下;监门直长七十八人,从七品下。唐改宫门将曰监门率,直事曰直长。有录事一人,史二人,亭长一人,掌固二人。兵曹,府二人,史二人;胄曹,府二人,史三人。

  △太子左右内率府

  率各一人,副率各一人。掌千牛供奉之事。皇太子坐日,领千牛升殿。射于射宫,则千牛奉弓矢立东阶,西面;率奉弓,副率奉矢、决拾。北面张弓,左执付,右执萧以进,副率以弓拂巾而进,各退立于位。既射,左内率启其中否。长史各一人,录事参军事各一人,正九品上;兵曹参军事各一人,正九品下,兼领仓曹。胄曹参军事各一人,正九品下;千牛各四十四人,从七品上。唐置兵曹,改司使左右复曰千牛备身,主射左右复曰备身左右,弓箭备身去弓箭之名。龙朔二年,改千牛备身曰奉裕。开元中,千牛备身、备身左右,并为千牛。有备身二十八人,主仗四十人,录事一人,史二人。兵曹,府一人,史二人。胄曹,府一人,史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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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唐代历史(九)</P><P>○王府官

  傅一人,从三品。掌辅正过失。谘议参军事一人,正五品上。掌訏谋议事。友一人,从五品下。掌侍游处,规讽道义。侍读,无定员。文学一人,从六品上。掌校典籍,侍从文章。东、西閤祭酒各一人,从七品上。掌礼贤良、导宾客。自祭酒以下为王官。武德中,置师一人、常侍二人、侍郎四人,皆掌表启书疏,赞相礼仪;舍人四人,掌通传引纳;谒者二人、舍人二人、谘议参军事、友,皆正五品下;文学、祭酒,皆正六品下。高宗、中宗时,相王府长史以宰相兼之,魏、雍、卫王府以尚书兼之,徐、韩二王为刺史,府官同外官,资望愈下。永淳以前,王未出閤则不开府。天授二年,置皇孙府官。玄宗诸子多不出閤,王官益轻而员亦减矣。景云二年,改师曰傅,开元二年废,寻复置,废常侍、侍郎、谒者、舍人。开成元年,改诸王侍读曰奉诸王讲读,大中初复旧。

  长史一人,从四品上;司马一人,从四品下。皆掌统府僚、纪纲职务。掾一人,掌通判功曹、仓曹、户曹事,属一人,皆正六品上,掌通判兵曹、骑曹、法曹、士曹事。主簿一人,掌覆省书教,记室参军事二人,掌表启书疏,录事参军事一人,皆从六品上,掌付事、句稽,省署钞目。录事一人,从九品下。功曹参军事掌文官簿书、考课、陈设,仓曹参军事掌禄禀、厨膳、出内、市易、畋渔、刍藁,户曹参军事掌封户、僮仆、弋猎、过所,兵曹参军事掌武官簿书、考课、仪卫、假使,骑曹参军事掌厩牧、骑乘、文物、器械,法曹参军事掌按讯、决刑,士曹参军事掌土功、公廨,自功曹以下各一人,正七品上。参军事二人,正八品下;行参军事四人,从八品上。皆掌出使杂检校。典签二人,从八品下,掌宣传书教。武德中,改功曹以下书佐、法曹行书佐、土曹佐皆曰参军事,长兼行书佐曰行参军,废城局参军事。又有铠曹参军事二人,掌仪卫兵仗;田曹参军事一人,掌公廨、职田、弋猎;水曹参军事二人,掌舟船、渔捕、刍草。皆正七品下。家吏二人,百司问事谒者一人,正七品下。司閤一人,正九品下。贞观中,废铠曹、田曹、水曹。武后时,家吏以下皆废。主簿、记室有史二人;录事、功曹、仓曹、兵曹、骑曹、法曹、士曹,各府一人、史二人;户曹府、史各二人。自典签以上为府官,郡王、嗣王不置长史。

  ○亲事府

  典军二人,正五品上;副典军二人,从五品上。皆掌校尉以下守卫、陪从,兼知鞍马。校尉五人,从六品上;旅帅,从七品下;队正,从八品下,队副,从九品下。皆掌领亲事、帐内陪从。自旅帅以下,视亲事多少乃置。

  ○帐内府

  典军二人,正五品上;副典军二人,从五品上。自校尉以下,员、品如亲事府。初,典军以武官及流外为之,领执仗、帐内等。秦王、齐王府置左右六护军府、左右亲军府、左右帐内府。左一、右一护军府,护军各一人,副护军各二人,长史、录事参军事,仓曹、兵曹、铠曹参军事,各一人,统军各五人,别将各一人。左二、右二护军府,左三、右三护军府,减统军三人,别将六人。左右亲军府,统军各一人,长史各一人,录事参军事,兵曹、铠曹参军事,左别将,右别将,各一人。帐内府职员与护军府同。又有库直,隶亲事府;驱咥直,隶帐内府。选材勇为之。贞观中,库直以下皆废。亲事府有府一人,史二人;执仗亲事十六人,执弓仗;执乘亲事十六人,掌供骑乘;亲事三百三十人。帐内府有府一人,史一人,帐内六百六十七人。

  ○亲王国

  令一人,从七品下;大农一人,从八品下。掌判国司。尉一人,正九品下;丞一人,从九品下。学官长、丞各一人,掌教授内人;食官长、丞各一人,掌营膳食;厩牧长、丞各二人,掌畜牧;典府长、丞各二人,掌府内杂事。长皆正九品下,丞皆从九品下。有典卫八人,掌守卫、陪从。舍人四人,录事一人,府四人,史八人。

  ○公主邑司

  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一人,从八品下。掌公主财货、禀积、田园。主簿一人,正九品下;录事一人,从九品下。督封租、主家财货出入。有史八人,谒者二人,舍人二人,家史二人。

  ○外官

  天下兵马元帅、副元帅,都统、副都统,行军长史,行军司马、行军左司马、行军右司马,判官,掌书记,行军参谋,前军兵马使、中军兵马使、后军兵马使,中军都虞候,各一人。元帅、都统、招讨使,掌征伐,兵罢则省。都统总诸道兵马,不赐旌节。高祖起兵,置左右领军大都督,各总三军。及定京师,置左右元帅、太原道行军元帅、西讨元帅,皆亲王领之。天宝末,置天下兵马元帅,都统朔方、河东、河北、平卢节度使。招讨、都统之名始于此。大历八年,罢天下兵马元帅。建中四年,以李希烈反,置诸军行营兵马都元帅;兴元元年,置副都统。会昌中,置灵、夏六道元帅。黄巢之难,置诸道行营都都统。天复三年,置诸道兵马元帅,寻复改曰天下兵马元帅。

  行军司马,掌弼戎政。居则习搜狩,有役则申战守之法,器械、粮备、军籍、赐予皆专焉。武德元年,改赞治曰治中。太宗即位,曰司马,下州亦置焉。显庆二年,置洛州司马。武后大足元年,东都、北都,雍、荆、扬、益州,置左右司马。神龙二年省。太极元年,雍、洛四大都督府增司马一人,亦分左右。

  掌书记,掌朝觐、聘问、慰荐、祭祀、祈祝之文与号令升绌之事。行军参谋,关豫军中机密。景龙元年,置掌书记。开元十二年,罢行军参谋,寻复置。

  节度使、副大使知节度事、行军司马、副使、判官、支使、掌书记、推官、巡官、衙推各一人,同节度副使十人,馆驿巡官四人,府院法直官、要籍、逐要亲事各一人,随军四人。节度使封郡王,则有奏记一人;兼观察使,又有判官、支使、推官、巡官、衙推各一人;又兼安抚使,则有副使、判官各一人;兼支度、营田、招讨、经略使,则有副使、判官各一人;支度使复有遣运判官、巡官各一人。

  节度使掌总军旅,颛诛杀。初授,具帑抹兵仗诣兵部辞见,观察使亦如之。辞日,赐双旌双节。行则建节、树六纛,中官祖送,次一驿辄上闻。入境,州县筑节楼,迎以鼓角,衙仗居前,旌幢居中,大将鸣珂,金钲鼓角居后,州县赍印迎于道左。视事之日,设礼案,高尺有二寸,方八尺。判三案:节度使判宰相,观察使判节度使,团练使判观察使。三日洗印,视其刓缺。岁以八月考其治否;销兵为上考,足食为中考,边功为下考;观察使以丰稔为上考,省刑为中考,办税为下考;团练使以安民为上考,惩奸为中考,得情为下考;防御使以无虞为上考,清苦为中考,政成为下考;经略使以计度为上考,集事为中考,脩造为下考。罢秩则交厅,以节度使印自随,留观察使、营田等印,以郎官主之。锁节楼、节堂,以节院使主之,祭奠以时。入朝未见,不入私第。京兆、河南牧,大都督,大都护,皆亲王遥领。两府之政,以尹主之;大都督府之政,以长史主之;大都护府之政,以副大都护主之,副大都护则兼王府长史。其后有持节为节度、副大使知节度事者,正节度也。诸王拜节度大使者,皆留京师。

  观察使、副使、支使、判官、掌书记、推官、巡官、衙推、随军、要籍、进奏官,各一人。

  团练使、副使、判官、推官、巡官、衙推,各一人。

  防御使、副使、判官、推官、巡官,各一人。

  观察处置使,掌察所部善恶,举大纲。凡奏请,皆属于州。贞观初,遣大使十三人巡省天下诸州,水旱则遣使,有巡察、安抚、存抚之名。神龙二年,以五品以上二十人为十道巡察使,按举州县,再周而代。景云二年,置都督二十四人,察刺史以下善恶,置司举从事二人,秩比侍御史。扬、益、并、荆四州为大都督,汴、兗、魏、冀、蒲、绵、秦、洪、润、越十州为中都督,皆正三品;齐、鄜、泾、襄、安、潭、遂、通、梁、夔十州为下都督,从三品。当时以为权重难制,罢之,唯四大都督府如故。置十道按察使,道各一人。开元二年,曰十道按察采访处置使,至四年罢,八年复置十道按察使,秋、冬巡视州县,十年又罢。十七年复置十道、京都、两畿按察使,二十年曰采访处置使,分十五道,天宝末,又兼黜陟使,乾元元年,改曰观察处置使。

  西都、东都、北都牧各一人,从二品;西都、东都、北都、凤翔、成都、河中、江陵、兴元、兴德府尹各一人,从三品:掌宣德化,岁巡属县,观风俗、录囚、恤鳏寡。亲王典州,则岁以上佐巡县。武德元年,雍州置牧一人,以亲王为之,然常以别驾领州事。永徽中,改尹曰长史。初,太宗伐高丽,置京城留守,其后车驾不在京都,则置留守,以右金吾大将军为副留守;开元元年,改京兆、河南府长史复为尹,通判府务,牧缺则行其事;十一年,太原府亦置尹及少尹,以尹为留守,少尹为副留守:谓之三都留守。三都大都督府有典狱十八人,问事十二人,白直二十四人;典狱以防守囚系,问事以行罚。中府、上州,典狱十四人,问事八人,白直二十人;下府、中州,典狱十二人,问事六人,白直十六人;下州,典狱八人,问事四人,白直十六人。自三都以下,皆有执刀十五人。

  少尹二人,从四品下。掌贰府州之事,岁终则更次入计。

  司录参军事二人,正七品上。录事四人,从九品上。功曹、仓曹、户曹、田曹、兵曹、法曹、士曹参军事各二人,皆正七品下。参军事六人,正八品下。六府录事参军事以下减一人。录事参军事,掌正违失,莅符印。武德初,改州主簿曰录事参军事,开元元年,改曰司录。有史十人。大都督府有史四人,中府有史三人,下府、都护府、上州、中州、下州各有史二人。

  功曹司功参军事,掌考课、假使、祭祀、礼乐、学校、表疏、书启、禄食、祥异、医药、卜筮、陈设、丧葬。武德初,司功、司仓、司户、司兵、司法、司士书佐皆为司功等参军事,有府四人、史十人。大都督府有府三人、史六人;中府有府二人、史三人;下府有府一人、史三人。大都护府有府一人、史二人。上府有府、史各二人。上州有佐二人、史五人;中州减史二人。

  仓曹司仓参军事,掌租调、公廨、庖厨、仓库、市肆。有府五人,史十三人。大都督府有府四人,史六人。中府、下府各有府三人,史五人。都护府有府、史各二人。上州有佐二人,史五人;中州、下州减史二人。

  户曹司户参军事,掌户籍、计帐、道路、过所、蠲符、杂徭、逋负、良贱、刍藁、逆旅、婚姻、田讼、旌别孝悌。有府八人,史十六人,帐史二人,知籍,按帐目捉钱。大都督府有府四人,史七人,帐史二人;中府有府三人,史五人,帐史一人;下府有府二人,史五人,帐史一人。上州有佐四人,史六人,帐史一人;中州有佐三人,史五人,帐史一人;下州有佐二人,史四人,帐史一人。都护府有府、史各二人,帐史一人。

  田曹司田参军事,掌园宅、口分、永业及廕田。景龙三年,初置司田参军事,唐隆元年省,上元二年复置。有府四人,史十人。大都督府有府二人,史六人;中府有府、史各二人;下府有府一人,史二人。上州有佐二人,史五人;中州、下州减史二人。

  兵曹司兵参军事,掌武官选、兵甲、器仗、门禁、管钥、军防、烽候、传驿、畋猎。有府六人,史十四人。大都督府有府四人,史八人;中府有府三人,史六人;下府有府二人,史五人。都护府有府三人,史四人。上州有佐二人,史五人;中州减史二人。

  法曹司法参军事,掌鞠狱丽法、督盗贼、知赃贿没入。有府六人,史十四人。大都督府有府三人,史八人;中府有府三人,史六人;下府有府二人,史五人。上州有佐四人,史七人;中州有佐一人,史四人;下州有佐一人,史三人。

  士曹司士参军事,掌津梁、舟车、舍宅、工艺。有府五人,史十一人。大都督府有府四人,史八人;中府、下府有府三人,史六人。上州有佐二人,史五人;中州有佐一人,史四人。

  参军事掌出使、赞导。武德初,改行书佐曰行参军,寻又改曰参军事。初有亟使十五人,后省。

  文学一人,从八品上。掌以五经授诸生。县则州补,州则授于吏部。然无职事,衣冠耻之。武德初,置经学博士、助教、学生。德宗即位,改博士曰文学。元和六年,废中州、下州文学。京兆等三府,助教二人,学生八十人。大都督府、上州,各助教一人;中都督府,学生五十人;下府、下州,各四十人。

  医学博士一人,从九品上。掌疗民疾。贞观三年,置医学,有医药博士及学生。开元元年,改医药博士为医学博士,诸州置助教,写《本草》、《百一集验方》藏之。未几,医学博士、学生皆省,僻州少医药者如故。二十七年,复置医学生,掌州境巡疗。永泰元年,复置医学博士。三都、都督府、上州、中州各有助教一人。三都学生二十人,都督府、上州二十人,中州、下州十人。

  ○大都督府

  都督一人,从二品;长史一人,从三品;司马二人,从四品下;录事参军事一人,正七品上;录事二人,从九品上;功曹参军事、仓曹参军事、户曹参军事、田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法曹参军事、士曹参军事各一人,正七品下;参军事五人,正八品下;市令一人,从九品上;文学一人,正八品下;医学博士一人,从八品上。

  ○中都督府

  都督一人,正三品;别驾一人,正四品下;长史一人,正五品上;司马一人,正五品下;录事参军事一人,正七品下;录事二人,从九品上;功曹参军事、仓曹参军事、户曹参军事、田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法曹参军事、士曹参军事各一人,从七品上;参军事四人,从八品上;市令一人,从九品上;文学一人,从八品上;医学博士一人,正九品上。

  ○下都督府

  都督一人,从三品;别驾一人,从四品下;长史一人,从五品上;司马一人,从五品下;录事参军事一人,从七品上;录事二人,从九品上;功曹参军事、仓曹参军事、户曹参军事、田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法曹参军事、士曹参军事各一人,从七品下;参军事三人,从八品下;文学一人,从八品下;医学博士一人,正九品上。

  都督掌督诸州兵马、甲械、城隍、镇戍、粮禀,总判府事。武德初,边要之地置总管以统军,加号使持节,盖汉刺史之任。有行台,有大行台。其员有尚书省令一人,正二品,掌管内兵民,总判省事。有仆射一人,从二品,掌贰令事。自左右丞以下,诸司郎中略如京省。又有食货监一人,丞二人,掌膳羞、财物、宾客、帐具、音乐、医药;有农圃监一人,丞四人,掌仓廪、园圃、薪炭、刍藁、运漕;有武器监一人,丞二人,掌兵械、厩牧;有百工监一人,丞四人,掌舟车、营作。监皆正八品下,丞正九品下。七年,改总管曰都督,总十州者为大都督。贞观二年,去“大”字,凡都督府有刺史以下如故,然大都督又兼刺史,而不检校州事。其后都督加使持节,则为将,诸将亦通以都督称,唯朔方犹称大总管。边州别置经略使,沃衍有屯田之州,则置营田使。武后圣历元年,以夏州都督领盐州防御使。及安禄山反,诸郡当贼冲者,皆置防御守捉使。乾元元年,置团练守捉使、都团练守捉使,大者领州十余,小者二三州。代宗即位,废防御使,唯山南西道如故。元载秉政,思结人心,刺史皆得兼团练守捉使。杨绾为相,罢团练守捉使,唯澧、朗、峡、兴、凤如故。建中后,行营亦置节度使、防御使、都团练使。大率节度、观察、防御、团练使,皆兼所治州刺史。都督府则领长史,都护府则领都护,或亦别置都护。都督府有掾,有属,有记室参军事,有典签,武德中省。

  市令一人,从九品上。掌交易,禁奸非,通判市事。贞观十七年废市令。垂拱元年复置。都督府、三都、诸州,各有市丞一人,佐一人,史二人,帅三人,分行检察;仓督二人,颛莅出纳;史二人。下州省丞。
</P>
<P>唐代官职(十)</P><P>○大都护府

  大都护一人,从二品;副大都护二人,从三品;副都护二人,正四品上;长史一人,正五品上;司马一人,正五品下;录事参军事一人,正七品上;录事二人,从九品上;功曹参军事、仓曹参军事、户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法曹参军事各一人,正七品下;参军事三人,正八品下。

  ○上都护府

  都护一人,正三品;副都护二人,从四品上;长史一人,正五品上;司马一人,正五品下;录事参军事一人,正七品下;功曹参军事、仓曹参军事、户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各一人,从七品上;参军事三人,从八品上。

  都护掌统诸蕃,抚慰、征讨、叙功、罚过,总判府事。

  ○上州

  刺史一人,从三品,职同牧尹;别驾一人,从四品下。武德元年,改太守曰刺史,加使持节,丞曰别驾。十年,改雍州别驾曰长史。高宗即位,改别驾皆为长史。上元二年,诸州复置别驾,以诸王子为之。永隆元年省,永淳元年复置。景云二年,始参用庶姓。天宝元年,改刺史曰太守。八载,诸郡废别驾,下郡置长史一员。上元二年,诸州复置别驾。德宗时,复省。元和、长庆之际,两河用兵,裨将有功者补东宫王府官,久次当进及受代居京师者,常数十人,诉宰相以求官;文宗世,宰相韦处厚建议,复置两辅、六雄、十望、十紧州别驾。

  长史一人,从五品上;司马一人,从五品下;录事参军事一人,从七品上;录事二人,从九品下;司功参军事一人、司仓参军事一人、司户参军事二人、司田参军事一人、司兵参军事一人、司法参军事二人、司士参军事一人,皆从七品下;参军事四人,从八品下;市令一人,从九品上;丞一人,从九品下;文学一人,从八品下;医学博士一人,从九品下。

  ○中州

  刺史一人,正四品下;录事参军事一人,正八品上;录事一人,从九品上;司功参军事、司仓参军事、司户参军事、司田参军事、司兵参军事、司法参军事、司士参军事各一人,正八品下;参军事三人,正九品下;医学博士一人,从九品下。

  ○下州

  刺史一人,正四品下;别驾一人,从五品上;司马一人,从六品上;录事参军事一人,从八品上;录事一人,从九品下;司仓参军事、司户参军事、司田参军事、司法参军事各一人,从八品下;参军事二人,从九品下;医学博士一人,从九品下。

  诸军各置使一人,五千人以上有副使一人,万人以上有营田副使一人。军皆有仓、兵、胄三曹参军事。刺史领使,则置副使、推官、衙官、州衙推、军衙推。

  ○京县

  令各一人,正五品上;丞二人,从七品上;主簿二人,从八品上;录事二人,从九品下;尉六人,从八品下。

  ○畿县

  令各一人,正六品上;丞一人,正八品下;主簿一人,正九品上;尉二人,正九品下。

  ○上县

  令一人,从六品上;丞一人,从八品下;主簿一人,正九品下;尉二人,从九品上。

  ○中县

  令一人,正七品上;丞一人,从八品下;主簿一人,从九品上;尉一人,从九品下。

  ○中下县

  令一人,从七品上;丞一人,正九品上;主簿一人,从九品上;尉一人,从九品下。

  ○下县

  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主簿一人,从九品上;尉一人,从九品下。

  县令掌导风化,察冤滞,听狱讼。凡民田收授,县令给之。每岁季冬,行乡饮酒礼。籍帐、传驿、仓库、盗贼、堤道,虽有专官,皆通知。县丞为之贰,县尉分判众曹,收率课调。武德元年,改书佐曰县尉,寻改曰正。诸县置主簿,以流外为之。京县、上县,丞皆一人;畿县、上县,正皆四人。七年,改县正复曰尉。贞观初,诸县置录事。开元,上县万户、中县四千户以上,增尉一人。京兆、河南府诸县,户三千以上置市令一人,户一万以上置义仓督三人。其后畿县户不及四千,亦置尉二人,万户增一人。凡县有司功佐、司仓佐、司户佐、司兵佐、司法佐、司士佐、典狱、门事等,畿县减司兵,上县有司户、司法而已。凡县皆有经学博士、助教各一人,京县学生五十人,畿县四十人,中县以下各二十五人。

  上镇,将一人,正六品下;镇副二人,正七品下;仓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各一人,从八品下。中镇,将一人,正七品上;镇副一人,从七品上;兵曹参军事一人,正九品下。下镇,将一人,正七品下;镇副一人,从七品下;兵曹参军事一人,从九品下。每镇又有使一人、副使一人。凡军镇,二万人以上置司马一人,正六品上;增仓曹、兵曹参军事各一人,从七品下。不及二万者,司马从六品上,仓曹、兵曹参军事正八品上。

  上戍,主一人,正八品下;戍副一人,从八品下。中戍,主一人,从八品下。下戍,主一人,正九品下。

  镇将、镇副,戍主、戍副,掌捍防守御。凡上镇二十,中镇九十,下镇一百三十五;上戍十一,中戍八十六,下戍二百四十五。仓曹参军事,掌仪式、仓库、饮膳、医药、付事、句稽、省署钞目、监印、给纸笔、市易、公廨。中镇则兵曹兼掌。兵曹参军事,掌防人名帐、戎器、管钥、马驴、土木、谪罚之事。上镇:有录事一人,史一人,仓曹佐一人、史二人,兵曹佐、史各二人,仓督一人、史二人;中镇:录事一人,兵曹佐一人、史四人,仓督一人、史二人;下镇:录事一人,兵曹佐一人、史二人,仓督一人、史一人。凡军镇,五百人有押官一人,千人有子总管一人,五千人又有府三人、史四人。上戍:佐一人、史二人;中戍:史二人;下戍:史一人。唐废戍子,每防人五百人为上镇,三百人为中镇,不及者为下镇;五十人为上戍,三十人为中戍,不及者为下戍。开元十五年,朔方五城各置田曹参军事一人,品同诸军判司,专莅营田。永泰后,诸镇官颇增减开元之旧。

  五岳、四渎,令各一人,正九品上,掌祭祀。有祝史三人,赍郎各三十人。

  上关:令一人,从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中关:令一人,正九品下;丞一人,从九品下。下关:令一人,亦从九品下。掌禁末游,察奸慝。凡行人车马出入,据过所为往来之节。凡关二十有六,京四面关有驿道者为上关,元驿道者为中关,余为下关。丞掌付事、句稽、监印、省署钞目,通判关事。上关:录事一人,府二人,史四人,典事六人;中关:录事一人,府二人,史二人,典事四人;下关:府一人,史、典事各二人。典事掌巡雉及杂当。初,诸关置都尉,亦有它官奉敕监者。上津置尉一人,掌舟梁之事;府一人,史二人,津长四人。下津尉一人,府一人,史二人,津长二人。永徽中,废津尉,上关置津吏八人。永泰元年,中关置津吏六人,下关四人,无津者不置。</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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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九寺</P><P></P><P></P><P></P><P></P>
<P>中央其他部门:</P><P></P><P></P><P></P><P></P><P></P><P></P>
<P></P><P></P><P></P><P></P>
9品官。让我想起了“包龙星”。
<P>地方官职</P><P></P><P></P><P></P>
<P>军职</P><P></P><P></P><P></P><P></P>
真够多
很详细,兄弟辛苦了!
不错。楼主辛苦了
<P>还真全呀!</P><P>就是好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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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清代时期地方知府品级为正五品......</P>
<B>以下是引用<I>songgong</I>在2004-9-10 14:22:00的发言:</B>

<P>一后、四妃、九嫔、二十七世妇</P>
<P>爽啊</P>
<P>推荐一个老游戏《皇帝》有助理解古代官职</P>

<P>当年玩的时候对很多后宫的称谓还是很不了解啊!</P>
佩服佩服!楼主辛苦啊!
<P>我狂顶</P><P> 不过看的头都晕了,,,,,,,,,,</P>[em06][em06][em06][em06]
这帖子总的来说不错。尚未细看,不过小错也不少。
四库和通鉴并列就比较搞笑,再说,通鉴是编年体,要查官职资料,应该查各史的官志或是通典,会要一类。
宋神宗时开始实行将兵法,不过也并非废除原有制度,实际上是新旧制度并用,所以有不系将禁军和系将禁军之分。
谢了,很有用
懂很多了。谢谢
三国的武将官职,怎么感觉象是从游戏里面摘下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