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科院24日发布的《法治蓝皮书》:七成公职人员赞成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3 22:51:05
中国社科院24日发布的《法治蓝皮书》指出,加强对公职人员的财产监督已成共识,公职人员财产监督范围有待扩大。

    得出上述结论之前,2010年6月到9月在北京、上海等地,中国社科院以公职人员和公众为对象,进行了一次调查。调查发现,无论是公众还是公职人员,对公开公职人员财产普遍持肯定态度。

    中国社科院法治蓝皮书中针对公职人员财产监督制度的调研报告显示,81.4%公众和70%的公职人员认为应当公开公职人员的财产,并赞成扩大财产范围至私车、股票等收入。

    调研显示,级别较高的公职人员对公开财产的认同度更高,其中,地厅司局级赞成比例最高,达到91.3%。在监督范围上,被调查的公职人员更倾向于县处级以上人员,占比为35.8%;认为适用于全体公职人员的占32.7%。而公众则倾向于对所有公职人员的财产实施监督。

    调研还显示,公职人员和公众对于公开公职人员本人和配偶的财产分歧不大,公开近亲属财产则存在一定差异。赞成公开财产的公职人员中,同意公开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财产的有四成多,同意公开公职人员父母、岳父母财产的占两成多,同意公开兄弟姐妹财产的不足两成。

    而无论公职人员还是公众,都支持公开《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以外的财产:私车,持有工艺品及其他贵重物品,证券等交易收入,收受礼金、礼品等,继承及受赠、偶然所得的财产,兼职活动所获得的报酬或财产利益,租借的资产,负债状况,企业股份。

    调研显示,68.3%公众和63.6%的公职人员认为应当向全社会公众公开公职人员的财产状况。在公开方式上,公众和公职人员支持度最高的都是允许公众自行查阅公职人员的申报材料,其次是政府网站公开、政府公告栏公开,最不愿意的是通过媒体公开。

    蓝皮书介绍说,中国政府已在公职人员财产监督方面出台了一些规定,对财产监督的对象、监督的财产范围、监督方式作了探索。但与有效监督公职人员、预防其腐败变质的要求相比,现行制度与实践尚有一定差距。

    蓝皮书认为,实施财产监督的对象,应适用于更大范围的公职人员。公职人员本人之外,还要对其近亲属等“身边人”进行监督。除了需要公开现行制度规定的财产种类之外,还应公开私车、超过一定价值的工艺品及其他贵重物品、股票证券期货等交易收入、收受的礼金礼品、负债状况等。

    蓝皮书指出,有必要逐步加大公职人员财产状况的公开程度,引导公众参与监督公职人员财产状况的热情和积极性,提升公职人员的公信力;完善公众举报、投诉机制,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加强金融、税务、房地产等机构的信息共享机制。

    蓝皮书表示,推进公职人员财产监督建设的过程中,至少有两条路径可以考虑:从新考录、提职的公职人员开始实施财产监督;选取诸如工程建设、政法等腐败高发、易发的领域,对其中的公职人员先实行财产监督,然后逐步推行到其他领域。

    蓝皮书还介绍说,2011年中国会面临物价上涨、居民生活成本增加、就业压力加大、转型过程中社会矛盾突出等国内问题。同时,中国还会在货币汇率、贸易壁垒等问题上面临国际压力。

    蓝皮书预计,政府管理的公开透明程度会提高。中国将继续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加大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力度,在公车消费、公款接待等公务消费方面以及公职人员行为规范方面完善相关制度。


http://www.gdzjdaily.com.cn/news/2011-02/25/content_1342361.htm中国社科院24日发布的《法治蓝皮书》指出,加强对公职人员的财产监督已成共识,公职人员财产监督范围有待扩大。

    得出上述结论之前,2010年6月到9月在北京、上海等地,中国社科院以公职人员和公众为对象,进行了一次调查。调查发现,无论是公众还是公职人员,对公开公职人员财产普遍持肯定态度。

    中国社科院法治蓝皮书中针对公职人员财产监督制度的调研报告显示,81.4%公众和70%的公职人员认为应当公开公职人员的财产,并赞成扩大财产范围至私车、股票等收入。

    调研显示,级别较高的公职人员对公开财产的认同度更高,其中,地厅司局级赞成比例最高,达到91.3%。在监督范围上,被调查的公职人员更倾向于县处级以上人员,占比为35.8%;认为适用于全体公职人员的占32.7%。而公众则倾向于对所有公职人员的财产实施监督。

    调研还显示,公职人员和公众对于公开公职人员本人和配偶的财产分歧不大,公开近亲属财产则存在一定差异。赞成公开财产的公职人员中,同意公开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财产的有四成多,同意公开公职人员父母、岳父母财产的占两成多,同意公开兄弟姐妹财产的不足两成。

    而无论公职人员还是公众,都支持公开《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以外的财产:私车,持有工艺品及其他贵重物品,证券等交易收入,收受礼金、礼品等,继承及受赠、偶然所得的财产,兼职活动所获得的报酬或财产利益,租借的资产,负债状况,企业股份。

    调研显示,68.3%公众和63.6%的公职人员认为应当向全社会公众公开公职人员的财产状况。在公开方式上,公众和公职人员支持度最高的都是允许公众自行查阅公职人员的申报材料,其次是政府网站公开、政府公告栏公开,最不愿意的是通过媒体公开。

    蓝皮书介绍说,中国政府已在公职人员财产监督方面出台了一些规定,对财产监督的对象、监督的财产范围、监督方式作了探索。但与有效监督公职人员、预防其腐败变质的要求相比,现行制度与实践尚有一定差距。

    蓝皮书认为,实施财产监督的对象,应适用于更大范围的公职人员。公职人员本人之外,还要对其近亲属等“身边人”进行监督。除了需要公开现行制度规定的财产种类之外,还应公开私车、超过一定价值的工艺品及其他贵重物品、股票证券期货等交易收入、收受的礼金礼品、负债状况等。

    蓝皮书指出,有必要逐步加大公职人员财产状况的公开程度,引导公众参与监督公职人员财产状况的热情和积极性,提升公职人员的公信力;完善公众举报、投诉机制,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加强金融、税务、房地产等机构的信息共享机制。

    蓝皮书表示,推进公职人员财产监督建设的过程中,至少有两条路径可以考虑:从新考录、提职的公职人员开始实施财产监督;选取诸如工程建设、政法等腐败高发、易发的领域,对其中的公职人员先实行财产监督,然后逐步推行到其他领域。

    蓝皮书还介绍说,2011年中国会面临物价上涨、居民生活成本增加、就业压力加大、转型过程中社会矛盾突出等国内问题。同时,中国还会在货币汇率、贸易壁垒等问题上面临国际压力。

    蓝皮书预计,政府管理的公开透明程度会提高。中国将继续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加大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力度,在公车消费、公款接待等公务消费方面以及公职人员行为规范方面完善相关制度。


http://www.gdzjdaily.com.cn/news/2011-02/25/content_1342361.htm
这个要早做啊,这个做好了,jy再想造谣惑众就不可能了。
:D这消息没啥人关注啊
要是真的出台了公务员财产公开的条律,那可就是大革新呢
国家从05年起就说要控制房价。。。。。。
真的假的?我怎么觉得是在忽悠啊。
7成愿意公开。。。扯淡呢。。。公开是不是打引号。。。

真公开了 这帐怎么算的清??
哈哈哈哈,我就笑笑
反正中国的官员最清廉,全部公开也不怕的.

让攻击政府的精英无话可说.
我也支持公开啊
zhuxian 发表于 2011-2-26 11:42 [/quote

原来是最清廉啊,怪不得总不屑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