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遣返给中国台籍电信诈骗犯的两篇文章对比着看 很有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4 05:33:55
这是一个台湾报纸网站的两篇文章,开头都套子活似的讲了一遍废话。但是结论很有趣,凸显台湾意识形态的裂痕。总之感觉是,代表国民党的偏蓝色人士要满足选票不得不在类似问题上表演配合一番;偏绿的人则总是幻想不休,狂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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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2/112011020800320.html

菲律賓的鳥氣 台灣嚥不下

    * 2011-02-08
    * 中國時報
    * 【本報訊】

     不顧台灣的強烈反對以及菲律賓法院的命令,菲律賓政府仍然將十四名涉嫌詐欺的台灣人遣送給中國,這樣的動作,不僅有違國際打擊犯罪慣例,對我國的主權地位更是極不尊重。是可忍孰不可忍,台灣絕不能就這麼「吞」下去了,政府昨天宣布召回駐菲代表及嚴審菲勞等措施,我們全力支持。

     去年十月中國公安部派人到菲律賓,就電信詐騙案進行調查,菲律賓警方逮捕了詐騙集團共廿四人,其中有十四名台灣人。雖然我方強烈要求依據國籍原則,這十四名台灣嫌犯應該交給我國進行後續司法程序,但菲律賓政府卻執意把台灣嫌犯一併遣送到中國大陸。甚至在二月二日當天,是趁著半夜三更進行遣送,我方駐菲官員及律師持著菲律賓上訴法院簽發的「人身保護令」趕到機場,卻仍然無法阻止菲國行政部門把人交給中國公安人員帶上飛機。這種無視於國際慣例,不顧台菲關係也不管法院命令,眼裡只有中國不見台灣的傲慢態度,實在太欺負人了!

     就算菲律賓與中華民國沒有外交關係,但按照國際慣例以及國際間共同打擊犯罪的合作模式,菲律賓也必須尊重台灣的司法主權。向來,在遇到類似狀況時,台灣嫌犯應交給台灣、中國嫌犯應交給中國,各自進行偵辦審訊,並且遁兩岸簽署的《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交換案情資訊,接著各自進行判決執行等司法程序。

     台灣並沒有要求菲律賓特別予以優惠,只是希望能比照國際社會向來的慣例處理。但菲律賓政府的處理,卻徹頭徹尾離譜至極。論決策不符合國際慣例,論手法傷害台灣利益,論態度則粗魯蠻橫,論程序甚至有違其法院之命令。對台灣一再的要求置若罔聞,完全沒有顧及台灣的權益,逕行將台灣嫌犯送給中國發落,彷彿台灣是屬於中國的,這是對台灣主權尊嚴的莫大侮辱,台灣人怎麼可能不生氣!

     事件發生以來,我國政府高層多次抗議指責,也採取了報復措施。也許是不點不亮,菲律賓昨天態度轉趨軟化,發表聲明表達「深切遺憾」,希望這次事件不會損害雙方人民緊密情誼。菲方是依此案受害人為中國人、共犯也為中國人,以及本案在中國可以得到最妥適解決等考量,決定了遣送的動作。中國和菲律賓簽有引渡條約,且菲方了解兩岸簽訂了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動協議,可以共同處理本案。

     之前對台灣的強烈要求置之不理,如今台灣氣到祭出報復手段了,菲律賓才開始注意到台菲之間有「長久友誼與共同價值」。遣送前不做妥善溝通,也無視台灣的感受,如今木已成舟,菲律賓似乎認為講兩句好聽話,就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反正十四名台灣嫌犯已送到中國,之後要怎麼處理,台灣應該找中國談,不干菲律賓的事了。

     如果台灣也就這樣算了,那真的會被國際社會看扁,也不可能改變菲律賓目中無「台」的態度。更嚴重的是,這如果成為一個先例,在國際間產生示範效應,逐漸形成中國可處理台灣司法問題的錯誤認知,那麼台灣做為獨立主權國家的地位與權益必然會受到侵蝕傷害。當國際社會認為中國可以「代理」台灣事務時,台灣爭取主權地位、保護國民權益與平等參與國際社會的訴求必然會受到阻礙。

     所以,台灣絕對不能姑息。以這次事件來說,即使兩岸可以進行司法合作,但台灣嫌犯是先交給中國、然後兩岸再來合作處理的操作方式,有把台灣貶低為中國內部事務之態勢,這是我們絕對不允許的。

     台灣的國際協商,不能透過中國,中國不是台灣的代理人,這點必須確定,也必須讓國際社會清楚認知。而中國公安單位也許不明白兩岸互動之微妙,但決策高層必須有更通盤的考量。目前兩岸司法合作協議並未周延涵蓋涉及第三國的狀況,兩岸後續協商必須盡快予以補強,務必確保類似事件不會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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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mainland/50506205/112011020800137.html

社評-平議台籍嫌犯遭遣送大陸事件

    * 2011-02-08
    * 旺報
    * 【本報訊】

     14名台灣民眾與另外10名大陸籍人士在菲律賓涉及跨國詐騙案件被捕,因詐騙金額達1.4億元人民幣(約6億元台幣),且受害人全為大陸民眾,大陸強勢要求菲方依照中菲引渡條約將涉案人犯全數遣送大陸。台灣外交部依據國際法管轄原則,向菲國主張台籍嫌犯應在台灣受審。菲律賓兩相權衡後,將14名台籍在內的24名嫌犯全數遣送大陸。外交部發表嚴正抗議聲明,相關部門也聲稱將考慮對菲施行經濟制裁。

     此事件未必是大陸有意挑起主權爭議,但確實涉及台灣的主權地位、對外關係與兩岸關係的平衡及兩岸在司法與社會文化上的差異,每一個環節都會觸動社會敏感神經,處理稍微不慎,非常容易引起兩岸民眾情緒反應。若不幸發展成為政治議題,兩岸關係很可能面對倒退的威脅,當非全球中國人所樂見。

     先談台灣的外交實力、國際現實與台灣最佳利益。大陸經濟崛起後,深知穩定友好的周邊國家關係極其重要,因而認真經營。當時的民進黨政府卻基於狹隘的國家主權觀厲行鎖國,台灣與東協國家關係大幅衰退。至今彼強我弱的情勢已非常明顯,加上大陸與菲國簽有引渡協定,這是菲國屈從大陸的主因。台灣未來如何展現實力,深化與東協國家的經貿與外交關係,避免淪為邊緣化角色,乃是一大考驗。

     老實說,以大陸在東協區域的布局,近年更展現區域強權與全球G2地位的實力,雙方的經貿與戰略夥伴關係已非台灣所能相提並論。台灣原本就受困於國際現實,遲遲無法打入東協零關稅區,若希望與東協各國改善經貿互動,提升經濟實力,兩岸關係實為關鍵。台灣過去以敵對為主的兩岸政策,造成產品在東協出口的競爭弱勢,經貿關係失衡已久。在兩岸簽訂ECFA後,台灣與東協已經走出破冰的第一步,但破冰之後,仍需要有積極的作為,方可扭轉局面。因此,面對菲國遣送我嫌犯至大陸受審事件,國家主權受到傷害固然極為嚴重,必須嚴肅回應,但無須以兩岸關係為代價,兩岸關係倒退,否則台灣經貿實力若衰落,國家主權更難以維護。

     本案外交部及駐菲代表處應承擔無可逃避的政治責任,去年12月菲國調查局已逮捕涉嫌人,至今兩個月,外交部顯然未能在第一時間掌握訊息,菲國司法部門決定將台籍嫌犯遣送大陸後,才轉給法務部及陸委會處理。外交部無法在第一時間掌握事件發展,錯失協商的黃金時機,危機處理的效率和在地經營的深度顯然不足。

     就台菲關係而言,台灣確實需要對菲國表示一定的政治態度,但在新的兩岸關係架構之下,台灣更應該深化布局東協,全面加強產業與經貿合作關係。為營造更健全的經貿環境,做為未來進一步發展之基礎,除經貿事務,台灣政府亦應積極與東協國家在教育、文化等層面的合作交流,例如透過交換學生計畫或文物巡迴展演,或關注外籍勞工與外籍配偶的人權保障;或培育國內更多嫻熟東協各國的外交人才,有利於當地台商與我駐外人員深化與當地政、商界交誼等。一言以總之,「外交休兵」絕非「外交撤守」,兩岸關係和緩後,外交工作仍然千頭萬緒,不可鬆懈。

     回到案件本身,由於兩岸法律與人權標準歧異,涉案嫌犯在何地受審,對其權益影響甚大。雙方應尊重兩岸法律、司法互助的交流界線,避免對兩岸交流產生負面影響。大陸刑法詐騙罪屬10年以上重罪,最高還可處無期徒刑,台灣詐欺罪刑度僅5年以下,差異甚大。此次大陸與菲國聯手破獲的詐騙集團,涉騙金額巨大,受害者全是大陸民眾,而加上過去曾有跨兩岸詐騙的台灣嫌犯在台被判無罪,導致大陸受害民眾求償無門的例子。因此,這次大陸堅持全部嫌犯移送大陸,可以理解是反應其內部的社會壓力。台灣的詐欺罪刑度雖輕,為扼止詐騙風氣,近年法官量刑時已採取「一罪一罰」,數罪併罰以加重刑度,且檢方起訴時,法官也常開出協助追贓或賠償被害人的條件。如果兩岸能夠儘速本著司法互助協議的精神,充分溝通,讓對岸了解台灣對詐欺罪的重判趨勢、對詐騙金額的追查並不手軟,應有助於解決問題。

     本案發生後,台灣官方的反應相當節制,抗議層面限於遣返人犯,尚屬就事論事,並未無限上綱,值得稱許。倘若大陸能夠進一步釋出善意,於調查程序完成後,依據兩岸司法互助協議,將台籍嫌犯送回台灣受審,兩岸累積經驗,反而可以增加互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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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些网友留言

留言和迴響

    *
    * 6 篇迴響

檢舉

個人認為
台灣說穿了只是在「國籍」上瞎扯「司法管轄權」
意圖畫上等號,其實別有用心
因為根本不敢談詐騙犯罪的實質內容
似乎在轉移焦點

抓到某些大咖的尾巴了嗎

請大陸公安/警察務必深入調查這些台灣詐騙集團的背後
到底直接或間接牽涉哪些台灣政黨/媒體
非法所得流向

    * 留言:
    * 台灣說穿了只是在「國籍」上瞎扯「司法管轄權」
    * 2011/02/08 09: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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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說得嘴角皆泡沫

這就是九二共識的結果嗎?

馬區長醒了沒有??

台灣的主權在那裡?

不要再自慰了

    * 留言:
    * tw man
    * 2011/02/08 10: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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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腦殘的綠畜,別再做白日夢啦!台灣地區有主權嗎?天方夜譚!其次與你有沒有外交關係!要不為啥菲律賓不遣返給你所謂的"中華民國"台灣,而直接的將嫌犯交給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省省吧!還是坐下來想想怎樣來與大陸談談,如何懲處這批詐騙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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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uest
    * 2011/02/08 13:4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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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是代表中國唯一合法政府,這是我國外交及憲法基本立場

馬英九總統表示,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大陸亦為我中華民國領土」,在憲法規定上,我方不承認大陸為一個國家,因此「無法適用與其他國家保持關係之法律架構」,大陸方面亦然。
世界上仍有23邦交國承認中華民國是代表中國唯一合法政府,而且兩岸都不接受外交雙重承認.
********************************************

台灣獨派政客媒體刻意稱大陸為「中國」,
其目的是操作「一中一台」及「中華民國去中國化」.
支持「92共識」及「中華民國憲法」的媒體不應該附和台獨論調稱大陸為「中國」.

    * 留言:
    * guest
    * 2011/02/08 14: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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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these arguments are total nonsense. The US of A has set good examples to all nations as to how to protect their national interests. It will bring to America anyone from anywhere who committed crimes against American interests, regardless of their nationalities, places in which crimes are committed. How many foreigners are serving prision time in US jails do you know?

    * 留言:
    * guest
    * 2011/02/08 16:07:25

真要談司法管轄權, 要把美國跟菲律賓拿出來一起談

美國把友達的3個人留在美國 (反托拉斯法), 大陸從菲律賓引渡 14 名台灣詐欺嫌犯, 同樣是台灣人, 如果要求菲律賓把人送回台灣受審, 美國的三人要不要也用同樣的力道, 召回駐美代表, 要求將友達的人送回台灣受審?

如果對大國卑躬屈膝, 對弱國頤指氣使, 到底丟的是誰的臉?

如果要講法律, 我們有用同樣的法律標準看美國跟菲律賓嗎?

如果只看誰的力氣大, 那也別自怨自艾, 一副台灣是可憐的受害者的模樣, 就像李敖說的, 這種自怨自艾不過是「弱者的偏執狂」, 聽久了, 只讓人覺得煩

    * 留言:
    * guest
    * 2011/02/08 03: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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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明確承認一個中國原則
現在要菲律賓違反自己有法律約束力的建交公報
這口氣菲律賓更是咽不下
難不成台灣一個中國的小島是菲律賓的太上國?

    * 留言:
    * guest
    * 2011/02/08 03:5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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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明確承認一個中國原則
現在要菲律賓違反自己有法律約束力的建交公報
這口氣菲律賓更是咽不下
難不成台灣一個中國的小島是菲律賓的太上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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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02/08 04: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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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在这件事上,不要再闹了.

属于横蛮闹事.

    * 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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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02/08 0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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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報導一看就知道是台獨人寫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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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02/08 04: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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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的鳥氣 台灣嚥不下*****
嚥不下去?
吞下去!!!!
馬可仕 比 [愛台灣] 綠營扁 有$ ------
台灣 檢察官//調查員 還需向 菲海盜 買槍械哩----
菲法官 比 台大法律系 檢察官/ 法官 清廉幾個….
新年發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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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02/08 04:20:11这是一个台湾报纸网站的两篇文章,开头都套子活似的讲了一遍废话。但是结论很有趣,凸显台湾意识形态的裂痕。总之感觉是,代表国民党的偏蓝色人士要满足选票不得不在类似问题上表演配合一番;偏绿的人则总是幻想不休,狂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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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2/112011020800320.html

菲律賓的鳥氣 台灣嚥不下

    * 2011-02-08
    * 中國時報
    * 【本報訊】

     不顧台灣的強烈反對以及菲律賓法院的命令,菲律賓政府仍然將十四名涉嫌詐欺的台灣人遣送給中國,這樣的動作,不僅有違國際打擊犯罪慣例,對我國的主權地位更是極不尊重。是可忍孰不可忍,台灣絕不能就這麼「吞」下去了,政府昨天宣布召回駐菲代表及嚴審菲勞等措施,我們全力支持。

     去年十月中國公安部派人到菲律賓,就電信詐騙案進行調查,菲律賓警方逮捕了詐騙集團共廿四人,其中有十四名台灣人。雖然我方強烈要求依據國籍原則,這十四名台灣嫌犯應該交給我國進行後續司法程序,但菲律賓政府卻執意把台灣嫌犯一併遣送到中國大陸。甚至在二月二日當天,是趁著半夜三更進行遣送,我方駐菲官員及律師持著菲律賓上訴法院簽發的「人身保護令」趕到機場,卻仍然無法阻止菲國行政部門把人交給中國公安人員帶上飛機。這種無視於國際慣例,不顧台菲關係也不管法院命令,眼裡只有中國不見台灣的傲慢態度,實在太欺負人了!

     就算菲律賓與中華民國沒有外交關係,但按照國際慣例以及國際間共同打擊犯罪的合作模式,菲律賓也必須尊重台灣的司法主權。向來,在遇到類似狀況時,台灣嫌犯應交給台灣、中國嫌犯應交給中國,各自進行偵辦審訊,並且遁兩岸簽署的《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交換案情資訊,接著各自進行判決執行等司法程序。

     台灣並沒有要求菲律賓特別予以優惠,只是希望能比照國際社會向來的慣例處理。但菲律賓政府的處理,卻徹頭徹尾離譜至極。論決策不符合國際慣例,論手法傷害台灣利益,論態度則粗魯蠻橫,論程序甚至有違其法院之命令。對台灣一再的要求置若罔聞,完全沒有顧及台灣的權益,逕行將台灣嫌犯送給中國發落,彷彿台灣是屬於中國的,這是對台灣主權尊嚴的莫大侮辱,台灣人怎麼可能不生氣!

     事件發生以來,我國政府高層多次抗議指責,也採取了報復措施。也許是不點不亮,菲律賓昨天態度轉趨軟化,發表聲明表達「深切遺憾」,希望這次事件不會損害雙方人民緊密情誼。菲方是依此案受害人為中國人、共犯也為中國人,以及本案在中國可以得到最妥適解決等考量,決定了遣送的動作。中國和菲律賓簽有引渡條約,且菲方了解兩岸簽訂了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動協議,可以共同處理本案。

     之前對台灣的強烈要求置之不理,如今台灣氣到祭出報復手段了,菲律賓才開始注意到台菲之間有「長久友誼與共同價值」。遣送前不做妥善溝通,也無視台灣的感受,如今木已成舟,菲律賓似乎認為講兩句好聽話,就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反正十四名台灣嫌犯已送到中國,之後要怎麼處理,台灣應該找中國談,不干菲律賓的事了。

     如果台灣也就這樣算了,那真的會被國際社會看扁,也不可能改變菲律賓目中無「台」的態度。更嚴重的是,這如果成為一個先例,在國際間產生示範效應,逐漸形成中國可處理台灣司法問題的錯誤認知,那麼台灣做為獨立主權國家的地位與權益必然會受到侵蝕傷害。當國際社會認為中國可以「代理」台灣事務時,台灣爭取主權地位、保護國民權益與平等參與國際社會的訴求必然會受到阻礙。

     所以,台灣絕對不能姑息。以這次事件來說,即使兩岸可以進行司法合作,但台灣嫌犯是先交給中國、然後兩岸再來合作處理的操作方式,有把台灣貶低為中國內部事務之態勢,這是我們絕對不允許的。

     台灣的國際協商,不能透過中國,中國不是台灣的代理人,這點必須確定,也必須讓國際社會清楚認知。而中國公安單位也許不明白兩岸互動之微妙,但決策高層必須有更通盤的考量。目前兩岸司法合作協議並未周延涵蓋涉及第三國的狀況,兩岸後續協商必須盡快予以補強,務必確保類似事件不會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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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平議台籍嫌犯遭遣送大陸事件

    * 2011-02-08
    * 旺報
    * 【本報訊】

     14名台灣民眾與另外10名大陸籍人士在菲律賓涉及跨國詐騙案件被捕,因詐騙金額達1.4億元人民幣(約6億元台幣),且受害人全為大陸民眾,大陸強勢要求菲方依照中菲引渡條約將涉案人犯全數遣送大陸。台灣外交部依據國際法管轄原則,向菲國主張台籍嫌犯應在台灣受審。菲律賓兩相權衡後,將14名台籍在內的24名嫌犯全數遣送大陸。外交部發表嚴正抗議聲明,相關部門也聲稱將考慮對菲施行經濟制裁。

     此事件未必是大陸有意挑起主權爭議,但確實涉及台灣的主權地位、對外關係與兩岸關係的平衡及兩岸在司法與社會文化上的差異,每一個環節都會觸動社會敏感神經,處理稍微不慎,非常容易引起兩岸民眾情緒反應。若不幸發展成為政治議題,兩岸關係很可能面對倒退的威脅,當非全球中國人所樂見。

     先談台灣的外交實力、國際現實與台灣最佳利益。大陸經濟崛起後,深知穩定友好的周邊國家關係極其重要,因而認真經營。當時的民進黨政府卻基於狹隘的國家主權觀厲行鎖國,台灣與東協國家關係大幅衰退。至今彼強我弱的情勢已非常明顯,加上大陸與菲國簽有引渡協定,這是菲國屈從大陸的主因。台灣未來如何展現實力,深化與東協國家的經貿與外交關係,避免淪為邊緣化角色,乃是一大考驗。

     老實說,以大陸在東協區域的布局,近年更展現區域強權與全球G2地位的實力,雙方的經貿與戰略夥伴關係已非台灣所能相提並論。台灣原本就受困於國際現實,遲遲無法打入東協零關稅區,若希望與東協各國改善經貿互動,提升經濟實力,兩岸關係實為關鍵。台灣過去以敵對為主的兩岸政策,造成產品在東協出口的競爭弱勢,經貿關係失衡已久。在兩岸簽訂ECFA後,台灣與東協已經走出破冰的第一步,但破冰之後,仍需要有積極的作為,方可扭轉局面。因此,面對菲國遣送我嫌犯至大陸受審事件,國家主權受到傷害固然極為嚴重,必須嚴肅回應,但無須以兩岸關係為代價,兩岸關係倒退,否則台灣經貿實力若衰落,國家主權更難以維護。

     本案外交部及駐菲代表處應承擔無可逃避的政治責任,去年12月菲國調查局已逮捕涉嫌人,至今兩個月,外交部顯然未能在第一時間掌握訊息,菲國司法部門決定將台籍嫌犯遣送大陸後,才轉給法務部及陸委會處理。外交部無法在第一時間掌握事件發展,錯失協商的黃金時機,危機處理的效率和在地經營的深度顯然不足。

     就台菲關係而言,台灣確實需要對菲國表示一定的政治態度,但在新的兩岸關係架構之下,台灣更應該深化布局東協,全面加強產業與經貿合作關係。為營造更健全的經貿環境,做為未來進一步發展之基礎,除經貿事務,台灣政府亦應積極與東協國家在教育、文化等層面的合作交流,例如透過交換學生計畫或文物巡迴展演,或關注外籍勞工與外籍配偶的人權保障;或培育國內更多嫻熟東協各國的外交人才,有利於當地台商與我駐外人員深化與當地政、商界交誼等。一言以總之,「外交休兵」絕非「外交撤守」,兩岸關係和緩後,外交工作仍然千頭萬緒,不可鬆懈。

     回到案件本身,由於兩岸法律與人權標準歧異,涉案嫌犯在何地受審,對其權益影響甚大。雙方應尊重兩岸法律、司法互助的交流界線,避免對兩岸交流產生負面影響。大陸刑法詐騙罪屬10年以上重罪,最高還可處無期徒刑,台灣詐欺罪刑度僅5年以下,差異甚大。此次大陸與菲國聯手破獲的詐騙集團,涉騙金額巨大,受害者全是大陸民眾,而加上過去曾有跨兩岸詐騙的台灣嫌犯在台被判無罪,導致大陸受害民眾求償無門的例子。因此,這次大陸堅持全部嫌犯移送大陸,可以理解是反應其內部的社會壓力。台灣的詐欺罪刑度雖輕,為扼止詐騙風氣,近年法官量刑時已採取「一罪一罰」,數罪併罰以加重刑度,且檢方起訴時,法官也常開出協助追贓或賠償被害人的條件。如果兩岸能夠儘速本著司法互助協議的精神,充分溝通,讓對岸了解台灣對詐欺罪的重判趨勢、對詐騙金額的追查並不手軟,應有助於解決問題。

     本案發生後,台灣官方的反應相當節制,抗議層面限於遣返人犯,尚屬就事論事,並未無限上綱,值得稱許。倘若大陸能夠進一步釋出善意,於調查程序完成後,依據兩岸司法互助協議,將台籍嫌犯送回台灣受審,兩岸累積經驗,反而可以增加互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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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說穿了只是在「國籍」上瞎扯「司法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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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陸公安/警察務必深入調查這些台灣詐騙集團的背後
到底直接或間接牽涉哪些台灣政黨/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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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02/08 09: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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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說得嘴角皆泡沫

這就是九二共識的結果嗎?

馬區長醒了沒有??

台灣的主權在那裡?

不要再自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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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02/08 10: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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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腦殘的綠畜,別再做白日夢啦!台灣地區有主權嗎?天方夜譚!其次與你有沒有外交關係!要不為啥菲律賓不遣返給你所謂的"中華民國"台灣,而直接的將嫌犯交給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省省吧!還是坐下來想想怎樣來與大陸談談,如何懲處這批詐騙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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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是代表中國唯一合法政府,這是我國外交及憲法基本立場

馬英九總統表示,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大陸亦為我中華民國領土」,在憲法規定上,我方不承認大陸為一個國家,因此「無法適用與其他國家保持關係之法律架構」,大陸方面亦然。
世界上仍有23邦交國承認中華民國是代表中國唯一合法政府,而且兩岸都不接受外交雙重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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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獨派政客媒體刻意稱大陸為「中國」,
其目的是操作「一中一台」及「中華民國去中國化」.
支持「92共識」及「中華民國憲法」的媒體不應該附和台獨論調稱大陸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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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these arguments are total nonsense. The US of A has set good examples to all nations as to how to protect their national interests. It will bring to America anyone from anywhere who committed crimes against American interests, regardless of their nationalities, places in which crimes are committed. How many foreigners are serving prision time in US jails do you k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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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02/08 16:07:25

真要談司法管轄權, 要把美國跟菲律賓拿出來一起談

美國把友達的3個人留在美國 (反托拉斯法), 大陸從菲律賓引渡 14 名台灣詐欺嫌犯, 同樣是台灣人, 如果要求菲律賓把人送回台灣受審, 美國的三人要不要也用同樣的力道, 召回駐美代表, 要求將友達的人送回台灣受審?

如果對大國卑躬屈膝, 對弱國頤指氣使, 到底丟的是誰的臉?

如果要講法律, 我們有用同樣的法律標準看美國跟菲律賓嗎?

如果只看誰的力氣大, 那也別自怨自艾, 一副台灣是可憐的受害者的模樣, 就像李敖說的, 這種自怨自艾不過是「弱者的偏執狂」, 聽久了, 只讓人覺得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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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02/08 03: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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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明確承認一個中國原則
現在要菲律賓違反自己有法律約束力的建交公報
這口氣菲律賓更是咽不下
難不成台灣一個中國的小島是菲律賓的太上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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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02/08 03:5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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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明確承認一個中國原則
現在要菲律賓違反自己有法律約束力的建交公報
這口氣菲律賓更是咽不下
難不成台灣一個中國的小島是菲律賓的太上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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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02/08 04: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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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在这件事上,不要再闹了.

属于横蛮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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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02/08 04:10:15

檢舉

這報導一看就知道是台獨人寫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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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02/08 04:10:49

檢舉




********菲律賓的鳥氣 台灣嚥不下*****
嚥不下去?
吞下去!!!!
馬可仕 比 [愛台灣] 綠營扁 有$ ------
台灣 檢察官//調查員 還需向 菲海盜 買槍械哩----
菲法官 比 台大法律系 檢察官/ 法官 清廉幾個….
新年發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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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uest
    * 2011/02/08 04:20:11
可怜的WW,就像一个得了自闭症的孩子。
菲律賓在东盟已做出了榜样,绿毛你就从了吧
对他们无语
全世界都欠WW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