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静乐回应老汉因孙子被医死在县政府自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0 11:34:51
山西静乐回应老汉因孙子被医死在县政府自缢2011年01月19日  山西新闻网




近日网上报道“孙子被‘医’死,老汉投诉无果,在县政府上吊死”一文,我们对网络媒体的监督表示真诚欢迎,同时就事件经过及目前调查处理的情况说明如下:

死者高问生,男,1952年6月10日生,系山西省静乐县王村乡三山村村民。其孙高磊,男,2008年4月4日生。 2011年1月2日上午,高磊由母亲李引平带领到静乐县人民医院问诊,医生李三宁开具处方后,李引平持方在中医院第二门诊购药,并带高磊回家。3日中午高磊突然死亡,家属疑为药物所致,当天停尸县医院儿科护办室。1月4日下午,分管副县长刘北锁召集卫生局、公安局安排成立调查组,就高磊死因进行全面调查处理。明确指示,一定要依法查明死因,做家属的思想工作,并做好善后工作。根据卫生部医学鉴定的有关规定,调查组要求死者家属配合尸检,以彻底查清死因,但是死者家属及亲人7-8人昼夜看守尸体,以死威胁,拒绝尸检,拒绝移尸太平间存放。死者父亲高秀清说:“要把我家孩子送到太平间,先把医生的孩子送到太平间;要解剖我家孩子的尸体,先解剖了我们活人”。

根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第十八条规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检冻存条件,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由于死者家属不配合,致使尸检超过了有效时限。死者家属停尸闹丧,严重影响了县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为此,1月12日,政府县长张文斌召集紧急会议,成立高磊死亡事件调查处置工作组,并指示由公安局牵头,卫生局、县医院配合做家属工作,13日必须把高磊尸体移入太平房,尽快恢复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公安机关封存药品,从开具处方、购药用药等方面全程开展调查;由外围入手,从整个家族、家庭关系、房东邻居等方面,进一步调查死因。卫生部门要从医学角度,联系相关机构做药物鉴定和尸检,并调查是否为药物反应或其它病变。

工作组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在无法进行尸检的情况下,多次和其家属、亲友协商,达成了双方都认同的处理意见,双方约定16日(星期日)下午在协议上签字。当天中午13时许,高问生的女婿发现高问生在县政府保安人员宿舍自缢身亡。事发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时安排部署,并随即赶回县里,成立现场处置工作领导组,积极开展善后工作,同时安排相关部门加紧调查,查清事件原因。经与家属协商沟通,家属同意并于当日主动将死者运回原籍安葬。网上报道中有以下几点需要进一步说明:

一、关于“投诉无果”的情况:高磊死亡后,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调查组,责成卫生局、公安局等部门第一时间介入调查,整个调查过程存有影像资料和证据材料,但由于死者家属只是要求经济赔偿,拒不配合调查死因,延缓了调查处理的进程。

二、关于“老人遭到值班保安驱赶”和“在值班室一侧宿舍上吊”的情况:经调查,1月16日(星期日)上午11时许,高问生的弟弟高存生雇佣出租车将高问生送到县政府办公楼,保安人员履行职责,劝其离开了办公楼。午饭时间,高问生趁保安人员不在,用自带的绳子在保安人员宿舍双层床上自缢身亡。

三、关于“药房老板不见踪影”的情况:报道所说的药房系静乐县中医院第二门诊。事发后,卫生局责令该门诊部停业并封存药品接受调查,门诊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一直在县城并积极配合调查工作。

目前,对死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已经结束。关于高磊的死亡原因,已委托省药监部门对高磊服用药品进行鉴定,进一步展开调查。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市调查组从1月19日开始进驻静乐展开调查。县委、县政府领导明确表示,要全力配合市调查组调查,举一反三,做好全面工作。调查结果将及时向媒体和社会各界公布。(忻州新闻网)






http://news.qq.com/a/20110119/000920.htm

山西静乐回应老汉因孙子被医死在县政府自缢2011年01月19日  山西新闻网




近日网上报道“孙子被‘医’死,老汉投诉无果,在县政府上吊死”一文,我们对网络媒体的监督表示真诚欢迎,同时就事件经过及目前调查处理的情况说明如下:

死者高问生,男,1952年6月10日生,系山西省静乐县王村乡三山村村民。其孙高磊,男,2008年4月4日生。 2011年1月2日上午,高磊由母亲李引平带领到静乐县人民医院问诊,医生李三宁开具处方后,李引平持方在中医院第二门诊购药,并带高磊回家。3日中午高磊突然死亡,家属疑为药物所致,当天停尸县医院儿科护办室。1月4日下午,分管副县长刘北锁召集卫生局、公安局安排成立调查组,就高磊死因进行全面调查处理。明确指示,一定要依法查明死因,做家属的思想工作,并做好善后工作。根据卫生部医学鉴定的有关规定,调查组要求死者家属配合尸检,以彻底查清死因,但是死者家属及亲人7-8人昼夜看守尸体,以死威胁,拒绝尸检,拒绝移尸太平间存放。死者父亲高秀清说:“要把我家孩子送到太平间,先把医生的孩子送到太平间;要解剖我家孩子的尸体,先解剖了我们活人”。

根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第十八条规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检冻存条件,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由于死者家属不配合,致使尸检超过了有效时限。死者家属停尸闹丧,严重影响了县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为此,1月12日,政府县长张文斌召集紧急会议,成立高磊死亡事件调查处置工作组,并指示由公安局牵头,卫生局、县医院配合做家属工作,13日必须把高磊尸体移入太平房,尽快恢复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公安机关封存药品,从开具处方、购药用药等方面全程开展调查;由外围入手,从整个家族、家庭关系、房东邻居等方面,进一步调查死因。卫生部门要从医学角度,联系相关机构做药物鉴定和尸检,并调查是否为药物反应或其它病变。

工作组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在无法进行尸检的情况下,多次和其家属、亲友协商,达成了双方都认同的处理意见,双方约定16日(星期日)下午在协议上签字。当天中午13时许,高问生的女婿发现高问生在县政府保安人员宿舍自缢身亡。事发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时安排部署,并随即赶回县里,成立现场处置工作领导组,积极开展善后工作,同时安排相关部门加紧调查,查清事件原因。经与家属协商沟通,家属同意并于当日主动将死者运回原籍安葬。网上报道中有以下几点需要进一步说明:

一、关于“投诉无果”的情况:高磊死亡后,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调查组,责成卫生局、公安局等部门第一时间介入调查,整个调查过程存有影像资料和证据材料,但由于死者家属只是要求经济赔偿,拒不配合调查死因,延缓了调查处理的进程。

二、关于“老人遭到值班保安驱赶”和“在值班室一侧宿舍上吊”的情况:经调查,1月16日(星期日)上午11时许,高问生的弟弟高存生雇佣出租车将高问生送到县政府办公楼,保安人员履行职责,劝其离开了办公楼。午饭时间,高问生趁保安人员不在,用自带的绳子在保安人员宿舍双层床上自缢身亡。

三、关于“药房老板不见踪影”的情况:报道所说的药房系静乐县中医院第二门诊。事发后,卫生局责令该门诊部停业并封存药品接受调查,门诊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一直在县城并积极配合调查工作。

目前,对死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已经结束。关于高磊的死亡原因,已委托省药监部门对高磊服用药品进行鉴定,进一步展开调查。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市调查组从1月19日开始进驻静乐展开调查。县委、县政府领导明确表示,要全力配合市调查组调查,举一反三,做好全面工作。调查结果将及时向媒体和社会各界公布。(忻州新闻网)






http://news.qq.com/a/20110119/000920.htm

李引平持方在中医院第二门诊购药


看来开的感冒药可能是中药, 这下说不清了...
但是死者家属及亲人7-8人昼夜看守尸体,以死威胁,拒绝尸检,拒绝移尸太平间存放。死者父亲高秀清说:“要把我家孩子送到太平间,先把医生的孩子送到太平间;要解剖我家孩子的尸体,先解剖了我们活人”。

封建愚昧害死人, 病人的死因不进行尸检怎么可能查的出来.
中医院基本不卖中药的。。。


根据这几年新闻观察,通过尸检得到 确认性的 对指控方 有利结论基本是 没有 的。
不管为什么,大部分人不管天南海北、受教育程度如何 第一反应都是拒绝尸检。
这个所谓的调查组是当地在事态扩大前所自称的    仍然当地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为啥不信任这个中国人都了解的国情特色。一个小地方的区域对于人情世故往来无人不曾经历过,有无真的猫腻不影响   真的什么严重事件突然落到某家人身上的时候,他们要掀翻一碗粥绝不会还把自己定义在这碗粥之内。

请看文章的后段,同一篇文章欧:            工作组 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在无法进行尸检的情况下,多次和其家属、亲友协商,达成了双方都认同的处理意见,双方约定16日(星期日)下午在协议上签字。当天中午13时许,高问生的女婿发现高问生在县政府保安人员宿舍自缢身亡。
到底是工作小组还是调查组﹖自身的说明和逻辑就有问题。结合上下文只能倾向认为 调查组 其实就是工作小组,这是目的和职能上的混淆和不负责任。

这是一个自身定位模糊不清的工作小组,调查不是最重要的,把事件尽快了结才是根本的目的。    纵观国内一些焦点案例,一般家庭的在经过多次的拉锯和自身的犹豫之后最终会接受尸检;但是,这些尸检  家属们能接受的标准最少都是省级的权威机构和指定监督人,甚至要等到北京的更高水平鉴定机构和第三方鉴定报告才认账。

只有那些抢尸的我永远不能理解这是怎么一种处理模式,其他的事件弄到最后不还是去尸检了吗,不接受当地结论这种普遍的怪现象我不去管,拿这个就把问题一推三六五给撇清干净实在不服众。    最终的事件调查结论还是得等到上级派出专家调查小组进行尸检之后才能定论,这是必然的程序步骤。

本篇文章出来得早了点,或者说只是当地政府拿出的自辩说明。给我们增加了不同途径和角度的信息。其他的不急,我等着最后的结果出来。医学我是不懂的,只能看是否合情合理符合逻辑。

根据这几年新闻观察,通过尸检得到 确认性的 对指控方 有利结论基本是 没有 的。
不管为什么,大部分人不管天南海北、受教育程度如何 第一反应都是拒绝尸检。
这个所谓的调查组是当地在事态扩大前所自称的    仍然当地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为啥不信任这个中国人都了解的国情特色。一个小地方的区域对于人情世故往来无人不曾经历过,有无真的猫腻不影响   真的什么严重事件突然落到某家人身上的时候,他们要掀翻一碗粥绝不会还把自己定义在这碗粥之内。

请看文章的后段,同一篇文章欧:            工作组 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在无法进行尸检的情况下,多次和其家属、亲友协商,达成了双方都认同的处理意见,双方约定16日(星期日)下午在协议上签字。当天中午13时许,高问生的女婿发现高问生在县政府保安人员宿舍自缢身亡。
到底是工作小组还是调查组﹖自身的说明和逻辑就有问题。结合上下文只能倾向认为 调查组 其实就是工作小组,这是目的和职能上的混淆和不负责任。

这是一个自身定位模糊不清的工作小组,调查不是最重要的,把事件尽快了结才是根本的目的。    纵观国内一些焦点案例,一般家庭的在经过多次的拉锯和自身的犹豫之后最终会接受尸检;但是,这些尸检  家属们能接受的标准最少都是省级的权威机构和指定监督人,甚至要等到北京的更高水平鉴定机构和第三方鉴定报告才认账。

只有那些抢尸的我永远不能理解这是怎么一种处理模式,其他的事件弄到最后不还是去尸检了吗,不接受当地结论这种普遍的怪现象我不去管,拿这个就把问题一推三六五给撇清干净实在不服众。    最终的事件调查结论还是得等到上级派出专家调查小组进行尸检之后才能定论,这是必然的程序步骤。

本篇文章出来得早了点,或者说只是当地政府拿出的自辩说明。给我们增加了不同途径和角度的信息。其他的不急,我等着最后的结果出来。医学我是不懂的,只能看是否合情合理符合逻辑。

根据这几年新闻观察,通过尸检得到 确认性的 对指控方 有利结论基本是 没有 的。
不管为什么,大部分人不管 ...
maoxiong 发表于 2011-1-19 22:45


当初福建三网民造谣称一女子被强奸致死,医院经验尸证明死者实死于宫外孕,于是一群跟本不懂医学的牛人们马上喷“宫外孕跟本不可能死人”,为了正义的理念就可以反医学。
根据这几年新闻观察,通过尸检得到 确认性的 对指控方 有利结论基本是 没有 的。
不管为什么,大部分人不管 ...
maoxiong 发表于 2011-1-19 22:45


当初福建三网民造谣称一女子被强奸致死,医院经验尸证明死者实死于宫外孕,于是一群跟本不懂医学的牛人们马上喷“宫外孕跟本不可能死人”,为了正义的理念就可以反医学。
maoxiong 发表于 2011-1-19 22:45

你在混淆概念。

这又不是谋杀案,感冒,吃药,死了。这三者之间到底有没有关系,只能是医学说了算。不懂医的人,又凭什么来判断,所谓的,合情合理呢?
回复 7# cutter
我这不是等着尸检报告出来再说嘛,现在什么都没有能说什么,能判断什么?
不偏不倚,我们学会了多思考、多观察、不急于表达立场意见。
我不懂医可以等着报告出来看学医的高人们怎么分析,顺便琢磨一下前后逻辑是否自然,有时候漏洞不是出在专业术语上的。
就目前而然,当地政府表态过早,立论不充分,何况通读下来程序没走完,结论不权威。拿给上面派的调查组看也就是一份说明材料罢了。
所以我继续耐心观察,当然我见不得拿着这份媒体通报当结论、当证据的人。急的人那是他的自己内心急了。
maoxiong 发表于 2011-1-19 23:15
表态过早也算有错?那不早些表态岂不也能解释为做贼心虚?反正当地政府有录像为证,派记者公民调查团实地调查啦。
回复 9# 战争狂人萨谢思

你和7楼一个德行,拿着这份材料当圣旨吗?
看看罢了,表态是一回事,等到群众认可又是另一回事。你还没附带各种证据材料,也没有找来专家组尸检报告送上,那这份通报不嫌尚早还能怎样。

吃公家饭是很锻炼人的思想成熟、做事细致的,这样的处理程序不完善、不权威,我看就是当地某些部门过于着急,必要步骤都没有完全开展就开始对外澄清了。大地方的政府机关现在谁这么着急的,不准备充分了不会急于对外发布信息。这是有一套标准了。静乐的公务员们水平现在看来就是没跟上。
maoxiong 发表于 2011-1-19 23:29

你是拿着记者的新闻当圣旨么? :D
如果说明属实
完全应该追究起初报道者的责任
回复 11# cutter

行了,我才不愿意被你带到沟里去。别人的原话你故意视而不见,甚至要歪曲,这叫什么嘴脸。

我清清楚楚的写着,我现在什么结论都不下,等着最后的调查报告出来(这是要包含尸检报告的)    再判断。

谁不是玩意儿现在已经很清楚了,你要干扰他人的独立判断思维,都听你的就完了。

我很欣慰至少我打了半天字可以让其他坛友仔细认识你们这帮人,虽然早就观察过诸位,可惜没想到过你们连中立性的论调也不放过。   我也算是做出了一篇调查报告,洗地者是不分智商高低的。
maoxiong 发表于 2011-1-19 23:29

反正当地政府有录像为证,派记者公民调查团实地调查啦,我这句话你没看吗?


回复 14# 战争狂人萨谢思

看在你认真回复上回答你

有录像为证,请你立刻把录像地址提供出来,说有录像又不公开提供的话  说了现在也是等于白说
派记者公民调查团实地调查啦   这是正在进行时还是将要进行时?何时开始、又准备什么时候公布调查结果?

以上两点如果不能立刻做出准确说明,那我的立论显然没错误。材料写得好不等于准备充分、工作细致,仓促发布我们也只能谨慎观望。


要补充材料的请趁早,谁家开个新闻发布会请了记者,澄清了一大堆同时表示我们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至于……这个、这个录像我过两天再给你们、公民调查团的报告我们暂定于某某日给出、尸检或许还没开始,那你现在说这些干毛啊!
当时你怎么不拿出来。让我改口请趁早,后面再慢慢的补充就别提打脸这两个字了,这本身真就是程序和逻辑的问题。

回复 14# 战争狂人萨谢思

看在你认真回复上回答你

有录像为证,请你立刻把录像地址提供出来,说有录像又不公开提供的话  说了现在也是等于白说
派记者公民调查团实地调查啦   这是正在进行时还是将要进行时?何时开始、又准备什么时候公布调查结果?

以上两点如果不能立刻做出准确说明,那我的立论显然没错误。材料写得好不等于准备充分、工作细致,仓促发布我们也只能谨慎观望。


要补充材料的请趁早,谁家开个新闻发布会请了记者,澄清了一大堆同时表示我们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至于……这个、这个录像我过两天再给你们、公民调查团的报告我们暂定于某某日给出、尸检或许还没开始,那你现在说这些干毛啊!
当时你怎么不拿出来。让我改口请趁早,后面再慢慢的补充就别提打脸这两个字了,这本身真就是程序和逻辑的问题。

回复  战争狂人萨谢思

看在你认真回复上回答你

有录像为证,请你立刻把录像地址提供出来,说有录像又 ...
maoxiong 发表于 2011-1-19 23:59

我又没说完全相信当地政府的回应,有录像为证那就让记者公民调查团去调查啦,公布录也好调查录像也罢这又不是我负责的事情,去了的话若无录像那就说明当地政府扯蛋呗,实践出真理。
回复  战争狂人萨谢思

看在你认真回复上回答你

有录像为证,请你立刻把录像地址提供出来,说有录像又 ...
maoxiong 发表于 2011-1-19 23:59

我又没说完全相信当地政府的回应,有录像为证那就让记者公民调查团去调查啦,公布录也好调查录像也罢这又不是我负责的事情,去了的话若无录像那就说明当地政府扯蛋呗,实践出真理。
战争狂人萨谢思 发表于 2011-1-20 00:07

录像有啥用?调查团又有啥鸟用?人家要的自己需要的“真相”
就算实在没辙了,到时候一句“撇开真相不谈,看看深层次……”就能活活噎死你!
某些人,只相信自己从一开始就认定的"真相"
lin_9611 发表于 2011-1-20 08:38
请看,“公民调查团”的许志永是如何沦落为官方五毛的
http://www.lkong.net/thread-355520-1-1.html
公民社会该如何行动?

——对许志永调查报告的简单诊断


郭玉闪  2011年1月17日
bbsyh1 发表于 2011-1-20 10:59

要说这次事件韩同学只是打了个擦边球结果也被踢进了“五毛”的队伍。
幻海魔刀 发表于 2011-1-20 11:24
我就是这样从偏五分被活活恶心成为偏五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