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海上保安厅扩大执法权限 允许撞船拦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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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il.huanqiu.com/world/2011-01/1395933.html

 环球网记者王欢报道据日本媒体1月4日消息称,日本海上保安厅3日正式决定扩大“海上执法权限”,允许海保厅巡逻船对部分“可疑船只”采取威慑射击、现场“逮捕”等措施,甚至可以通过“撞船”的方式进行拦截。


  报道称,日本海上保安厅已正式决定,允许海保厅巡逻船“根据现场的情况”,对“可疑船只”采取“撞船拦截”、威慑射击、现场“逮捕”等措施,进一步扩大日海保厅的“执法权限”。同时,日海保厅还将与海上自卫队建立“紧密的联络体制”,必要时须动用海上自卫队舰艇对外国船只进行“逮捕”。


  主管海上保安厅的日本国土交通相马渊澄夫还就此表示,为了加强海上“警备”体制,将在国土交通省内设置一个专家委员会,对修改海上保安厅相关法律法规问题,进行讨论并得出最终修改案,并计划在1月下旬递交给国会审议通过。


  另据日本新闻网1月4日的报道,日本海上保安厅决定强化“海上执法权”,扩大了关于对“侵入日本领海”的外国船只进行“撞船拦截”和“鸣枪震慑”等权利。


  报道就此评论称,日本海保厅做出这一个决定的根本原因,是因为现行的日本海上保安厅的相关规定,已难以对“不法入侵日本领海”的外国船只实行“主动撞船拦截”。因此,等待外国船只撞过来,并以此为借口抓扣外国船员,就成为日本海上保安厅迄今为止的“常用手段”。


  报道还称,日本现行的海上保安厅法规规定,日海保厅巡逻船有权对“侵入日本领海”的“可疑船只”采取用“船体冲撞”强迫其停船,并令其接受检查。但该法规同时还规定了前提,即可疑船只“正在发生犯罪行为或者正准备发生犯罪行为”、对日本“构成重大生命和财产危险,必须采取紧急措施时”。只有在此前提下,日海保厅巡逻船才可进行“撞船拦截”。http://mil.huanqiu.com/world/2011-01/1395933.html

 环球网记者王欢报道据日本媒体1月4日消息称,日本海上保安厅3日正式决定扩大“海上执法权限”,允许海保厅巡逻船对部分“可疑船只”采取威慑射击、现场“逮捕”等措施,甚至可以通过“撞船”的方式进行拦截。


  报道称,日本海上保安厅已正式决定,允许海保厅巡逻船“根据现场的情况”,对“可疑船只”采取“撞船拦截”、威慑射击、现场“逮捕”等措施,进一步扩大日海保厅的“执法权限”。同时,日海保厅还将与海上自卫队建立“紧密的联络体制”,必要时须动用海上自卫队舰艇对外国船只进行“逮捕”。


  主管海上保安厅的日本国土交通相马渊澄夫还就此表示,为了加强海上“警备”体制,将在国土交通省内设置一个专家委员会,对修改海上保安厅相关法律法规问题,进行讨论并得出最终修改案,并计划在1月下旬递交给国会审议通过。


  另据日本新闻网1月4日的报道,日本海上保安厅决定强化“海上执法权”,扩大了关于对“侵入日本领海”的外国船只进行“撞船拦截”和“鸣枪震慑”等权利。


  报道就此评论称,日本海保厅做出这一个决定的根本原因,是因为现行的日本海上保安厅的相关规定,已难以对“不法入侵日本领海”的外国船只实行“主动撞船拦截”。因此,等待外国船只撞过来,并以此为借口抓扣外国船员,就成为日本海上保安厅迄今为止的“常用手段”。


  报道还称,日本现行的海上保安厅法规规定,日海保厅巡逻船有权对“侵入日本领海”的“可疑船只”采取用“船体冲撞”强迫其停船,并令其接受检查。但该法规同时还规定了前提,即可疑船只“正在发生犯罪行为或者正准备发生犯罪行为”、对日本“构成重大生命和财产危险,必须采取紧急措施时”。只有在此前提下,日海保厅巡逻船才可进行“撞船拦截”。
中国不首先开枪,找到理由干你喊呀妹蝶都还要再来几发。
我就是没有钱 我一朝是有了钱  我就买上铁船 明着说是打渔 就是过去这他们捣乱 撞船   中国那么多富二代 追求刺激买跑车 不如买个船去捣乱撞船来的刺激
中国那么多富二代 追求刺激买跑车
好!!!!!!!
开枪开炮吧 等着呢。
是不是会出现撞角复活的情况啊,小船厂给渔船加装撞角
我们等着日本呢。
撞角!!这一点渔船是不是应该复古了呢
不会这是TG希望看到的吧?TG向来“不打第一枪”……
想起“八八”海战的视频……
太君威武,快动手让大家看看。
弄死小日本……
上边好多口号,可惜也就是口号。
那他们9月份在钓鱼岛撞我们的船算怎么档子事儿?
难度是本法规的试行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