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追踪舆论监督典型案例 部分事件仍未获解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0 19:52:35
来源:新京报
2010年12月24日04:11
[提要]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同时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岁末临近,记者回访部分舆论监督热点事件发现,一些政府部门能闻过即改,有的则依然无动于衷,置群众的强烈反映于不顾。

  淮南“电梯更新费”仍在收取

  新华社记者追踪今年舆论监督案例,部分事件仍未解决

  2010年,一批中央明令禁止、危害百姓利益的典型事件被媒体曝光。岁末临近,当初曝出的问题是否已得到解决?记者对其中部分案例进行了追踪回访。

  长沙·超标建楼案 曝光半年无进展

  4月14日,“一篇题为《盖楼超标3000万 举报4年无结果——长沙工商局超标建办公楼调查》的报道,反映了长沙市工商局办公大楼建设中违规使用3500余万元公共资金、招投标项目结算款项远高于中标价等问题。

  4年多来一直实名举报此事的一位老干部近日对记者说:“报道发出后,网上信息铺天盖地。我们又掌握了一些原始素材,也有当时经办的一些干部愿意配合调查。但如今事情过去了半年多,没看到有什么进展和行动。”

  张家口·违法征地案 失地农民补偿不足无人管

  5月16日,报道《农田变身商品房的背后——河北张家口市西豪丽景房地产项目调查》,披露河北省张家口市万全县违法占地建设住宅区事件,其中涉及先占后征、少征多占、偷梁换柱、补偿不足等多项问题。稿件播发后,国土资源部7月15日对该案件挂牌督办,10月13日宣布了处理结果:对违法占地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总计罚款1066.43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或进行党纪政纪处分。

  近日,记者再次致电失地农民获悉,尽管责任人已被处理,但征用土地补偿不足问题仍然无人问津。

  淮南·立法乱收费案 政府已申请废止相关条例

  11月4日,《立法权何以成为部门利益“保护伞”——安徽淮南通过立法强征“电梯更新费”遭质疑》一稿,受到社会广泛关注。针对这一收费与现行相关法规不一致的问题,淮南市房产局负责人表示将召开包括业主、开发商、法律人士和媒体在内的听证会,决定这一收费是否继续。

  目前淮南市已采取多项措施,包括制定新的电梯更新收费使用管理办法、召开关于“征收电梯更新费”的座谈会、申请废止《淮南市物业管理条例》等。不过,截至记者发稿时,这一收费仍在继续。

  据新华社电

    点击今日:民意的表达应当理性、持续

    短暂的高潮能够唤起全社会的关注,但事件的最终解决往往不是一两天能够解决的,甚至要经过三五个月的调查才能得出结论。网络的关注度消退的很快,所以需要一部分人(网友、意见领袖、媒体等)持续关注事件进展,并向公众公布。[详细]

    保护记者正当采访权的法律依旧空缺

    当前保护记者正当采访权的法律却空缺,只有国家新出版总署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闻采访活动保障工作的通知》。虽然该通知明确规定:“新闻机构及其采编人员依法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但充其量只是个政策文件而非法律。即使记者被殴打了,殴打者也只算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致保护记者正当采访权几乎成了空白。[详细]

    “跨省追捕”:公权力控制舆论监督非常危险

    如今又发生地方公安机关网上全国通缉记者的事,真是令人哭笑不得,两个事件显然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地方政府试图动用公权力来遏制媒体,而且还是以公安机关这样一个具有最强公权力特性来控制舆论监督,这是非常危险的。

  长期以来,老百姓正是依靠媒体来观察和监督政府、以及一些与之相关的上司公司的运营状况,若政府动辄对进行舆论监督的媒体和记者直接采取打压和控制,老百姓将对其失去观察,这也是非常可怕的。[详细]

http://news.sohu.com/20101224/n278483971.shtml来源:新京报
2010年12月24日04:11
[提要]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同时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岁末临近,记者回访部分舆论监督热点事件发现,一些政府部门能闻过即改,有的则依然无动于衷,置群众的强烈反映于不顾。

  淮南“电梯更新费”仍在收取

  新华社记者追踪今年舆论监督案例,部分事件仍未解决

  2010年,一批中央明令禁止、危害百姓利益的典型事件被媒体曝光。岁末临近,当初曝出的问题是否已得到解决?记者对其中部分案例进行了追踪回访。

  长沙·超标建楼案 曝光半年无进展

  4月14日,“一篇题为《盖楼超标3000万 举报4年无结果——长沙工商局超标建办公楼调查》的报道,反映了长沙市工商局办公大楼建设中违规使用3500余万元公共资金、招投标项目结算款项远高于中标价等问题。

  4年多来一直实名举报此事的一位老干部近日对记者说:“报道发出后,网上信息铺天盖地。我们又掌握了一些原始素材,也有当时经办的一些干部愿意配合调查。但如今事情过去了半年多,没看到有什么进展和行动。”

  张家口·违法征地案 失地农民补偿不足无人管

  5月16日,报道《农田变身商品房的背后——河北张家口市西豪丽景房地产项目调查》,披露河北省张家口市万全县违法占地建设住宅区事件,其中涉及先占后征、少征多占、偷梁换柱、补偿不足等多项问题。稿件播发后,国土资源部7月15日对该案件挂牌督办,10月13日宣布了处理结果:对违法占地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总计罚款1066.43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或进行党纪政纪处分。

  近日,记者再次致电失地农民获悉,尽管责任人已被处理,但征用土地补偿不足问题仍然无人问津。

  淮南·立法乱收费案 政府已申请废止相关条例

  11月4日,《立法权何以成为部门利益“保护伞”——安徽淮南通过立法强征“电梯更新费”遭质疑》一稿,受到社会广泛关注。针对这一收费与现行相关法规不一致的问题,淮南市房产局负责人表示将召开包括业主、开发商、法律人士和媒体在内的听证会,决定这一收费是否继续。

  目前淮南市已采取多项措施,包括制定新的电梯更新收费使用管理办法、召开关于“征收电梯更新费”的座谈会、申请废止《淮南市物业管理条例》等。不过,截至记者发稿时,这一收费仍在继续。

  据新华社电

    点击今日:民意的表达应当理性、持续

    短暂的高潮能够唤起全社会的关注,但事件的最终解决往往不是一两天能够解决的,甚至要经过三五个月的调查才能得出结论。网络的关注度消退的很快,所以需要一部分人(网友、意见领袖、媒体等)持续关注事件进展,并向公众公布。[详细]

    保护记者正当采访权的法律依旧空缺

    当前保护记者正当采访权的法律却空缺,只有国家新出版总署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闻采访活动保障工作的通知》。虽然该通知明确规定:“新闻机构及其采编人员依法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但充其量只是个政策文件而非法律。即使记者被殴打了,殴打者也只算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致保护记者正当采访权几乎成了空白。[详细]

    “跨省追捕”:公权力控制舆论监督非常危险

    如今又发生地方公安机关网上全国通缉记者的事,真是令人哭笑不得,两个事件显然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地方政府试图动用公权力来遏制媒体,而且还是以公安机关这样一个具有最强公权力特性来控制舆论监督,这是非常危险的。

  长期以来,老百姓正是依靠媒体来观察和监督政府、以及一些与之相关的上司公司的运营状况,若政府动辄对进行舆论监督的媒体和记者直接采取打压和控制,老百姓将对其失去观察,这也是非常可怕的。[详细]

http://news.sohu.com/20101224/n27848397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