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女房产母亲宣称女儿有精神病,社会“被精神病”事件频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3/29 21:33:58
近来,《一份来自精神病院的求救信》在全国引起轩然大波。

  朱金红系江苏省南通市三余镇人,南京大学毕业。2000年9月赴日本结婚、生子,后一直侨居日本。2007年,因受金融危机影响,朱金红失业回国,于是准备收回原先由母亲唐某代为经营管理的北京、上海、南通三处房产,总价值600余万元。然而从这一年起,“朱金红得了精神病”的消息开始从其母唐某的口中传出。今年3月5日,她再次从日本回国,3月8日,她被强行送到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治疗精神疾患。在朱入院次日,其母唐某就向南通市崇川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朱金红无民事行为能力”,以期将其名下所有财产交由她打理。此案历经波折,不但在司法鉴定环节没有结果,更因唐某等人中途退庭而以撤诉处理。

  入院后,朱金红多次找机会向朋友、同学求救,并委托他们找到了上海亚太长城律师事务所南通分所沈如云律师,请求法律援助。

  朱金红并不是第一个“被精神病”的人,在网上输入“被送进精神病院”进行搜索,就会看到之前有山东新泰、甘肃武山、河南开封诸多案例。尽管起因各不相同,有夫妻吵架,有兄弟争财……这么多的人“被精神病”,我们应当认真反思。

http://news.sohu.com/20100920/n275135146.shtml

http://news.9ask.cn/Article/daya/09/872106_2.shtml近来,《一份来自精神病院的求救信》在全国引起轩然大波。

  朱金红系江苏省南通市三余镇人,南京大学毕业。2000年9月赴日本结婚、生子,后一直侨居日本。2007年,因受金融危机影响,朱金红失业回国,于是准备收回原先由母亲唐某代为经营管理的北京、上海、南通三处房产,总价值600余万元。然而从这一年起,“朱金红得了精神病”的消息开始从其母唐某的口中传出。今年3月5日,她再次从日本回国,3月8日,她被强行送到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治疗精神疾患。在朱入院次日,其母唐某就向南通市崇川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朱金红无民事行为能力”,以期将其名下所有财产交由她打理。此案历经波折,不但在司法鉴定环节没有结果,更因唐某等人中途退庭而以撤诉处理。

  入院后,朱金红多次找机会向朋友、同学求救,并委托他们找到了上海亚太长城律师事务所南通分所沈如云律师,请求法律援助。

  朱金红并不是第一个“被精神病”的人,在网上输入“被送进精神病院”进行搜索,就会看到之前有山东新泰、甘肃武山、河南开封诸多案例。尽管起因各不相同,有夫妻吵架,有兄弟争财……这么多的人“被精神病”,我们应当认真反思。

http://news.sohu.com/20100920/n275135146.shtml

http://news.9ask.cn/Article/daya/09/872106_2.shtml
朱金红重获自由后的声明
我是朱金红,是一名持有绿卡的日本华侨,已定居日本11年。自始自终我就是一名正常人。今年3月5日我回到南通处理房产,却被母亲及帮凶于3月8日强行绑架到南通四院。经过艰难险阻,终于9月14日得以出院,但仍被母亲软禁直至9月26日,在妇联和二甲派出所的帮助下进入妇联庇护所。
  其间,我多次提出与母亲分开居住,均未得到解决。我再也无法忍受母亲每日无休止地言语羞辱和精神折磨,这样的痛苦远甚于在南通四院的悲惨日子。
  今天我终于逃出来挣脱了母亲的人身限制。我目前在一个安全的地方,迫切需要好好休息。我会在合适的时候联系你们。恳请相关部门帮我补齐所有证件,尽快返回日本。我再次声明,我是个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正常人;我有权利按照意愿处理自己的财产和安排自己的生活。
  最后感谢侨联,妇联,人大和公安部门对我的援救;更要感谢长期以来无私帮助我的同学,网友及我的代理律师。
  
  
  妈妈,爸爸,姐姐,面对你们我真的不知道如何开口。作为家庭的一份子,我不遗余力的帮助家人改善生活,无怨无悔;甚至牺牲了自己的家庭。我的一生历经坎坷,经历了婚姻,事业的连番打击。可是每当我需要家人的关怀时,你们非但没有伸出援手却多次诬陷我患有精神病,直至今年终于被你们强行送人精神病院,难道你们真的毫不愧疚吗?
  家家,妈妈非常想你。尤其是这半年来我无时无刻的不在挂念你。虽然回到了南通我们近在咫尺,却仍无法自由交谈。其实妈妈在日本的生活并不是特别富裕,我也是省吃俭用,尽可能的给你提供良好的生活学习条件。妈妈最大的心愿就是早日接你去日本团聚。儿子,妈妈一定会来接你的。
朱金红的邻居
我对整个事件有一定的了解,我不敢确认她是不是有精神病,但是我知道她有两个儿子,一个是和第一个老公的儿子,现在由她妈妈唐美兰抚养,另一个是第二任丈夫的儿子,我从视频上看到她说她如果有任何意外,死后把遗产全部捐给慈善机构,就从这一点来看,如果是一个正常人的话,她会这么做吗?她有没有为她的儿子想过?我仅仅从这一点谈了我的看法,其他的不予置评。
朱金红的邻居的邻居
就住在我们镇上,那个老太婆很厉害的,邻居几十年来没人吵架能胜她的。朱金红的大姐夫是我们镇派出所的,是他开了精神病证明,就前段时间她日本丈夫已经把他警服卸掉了!前几天应该朱金红给老太婆送到亲戚家去了,不是太远,但是记者找不到!
如果我们这里政府干预的话,一下就找到了,我只知道大概藏在什么方位!我是听他们邻居说的!!
毕竟对于他们家。邻居也不敢多说什么。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因为老太婆太厉害了!
尽快拿到日本国籍吧,这个国家没希望的.
这个母亲在阻止日寇抢夺其财富啊
太可怕了。
问个问题,如果这个女人拿东西把精神病医院的医生或者什么人打死,如果认定此女人有精神病,那么她不负刑事责任,如果她没精神病,精神病院属于非法拘禁,这个女人属正当防卫。这个推论合法不?
损人不利己 发表于 2010-12-12 23:56
我问过一个精神病医生,被认定网瘾综合症的人如果宰了杨教授该怎么判,好像是在精神病和正常人之剑还有一个精神障碍的状况,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反正就是你要真这么干了很难捞着好果子吃
[:a3:]真不知道我那读精神科研究生的哥们怎么想的

好好的骨科大夫不当
我从视频上看到她说她如果有任何意外,死后把遗产全部捐给慈善机构,就从这一点来看,如果是一个正常人的话,她会这么做吗?
去TM的
PLA8341 发表于 2010-12-13 02:15


    这么立遗嘱的人还真不是个别,当然,主要存在于和子女有矛盾的老人当中。
    一般是写成把所有遗产捐给国家。
PLA8341 发表于 2010-12-13 02:15


   这邻居和那南京法官简直就是一路货色。
就住在我们镇上,那个老太婆很厉害的,邻居几十年来没人吵架能胜她的。朱金红的大姐夫是我们镇派出所的,是他开了精神病证明,就前段时间她日本丈夫已经把他警服卸掉了!

已经把他警服卸掉了?怎么卸掉的?
死亡的恋人 发表于 2010-12-12 19:58


    呵呵,当了个假日本鬼子,回来抢家产,还好意思说
母女估计都不是省油的灯
可怕的社会 默哀。。。。
回复 13# cafebit
世界上这样的神经病多了去了 呵呵
PLA8341 发表于 2010-12-13 02:15


    她是为了她儿子。她妈都能为了房子对她这样。要是把财产留给她儿子,指不定他们家人还能做出什么事来。
说真的我都觉得奇怪,我上学的时候如果按症态来讲我指的是我初中的时候那种严重的病态,-------我自认为是思维自动症,但是始终保持高度认知现实的能力,但就是有些控制不住,不过如果真能克制的话还是可能的,后来经过我对精神病书籍的多次了草的翻阅得到了可能是分裂样人格障碍,说真的真不是我说的,能作到这一步对于一种心理有问题的人来讲,自我认知也算可以了,并且曾让一位国内著名的精神病领域的老专家,当时八十多岁了,一上来我就谈了我对自已的判断,让人家哑口无言,以至于花了三百多块钱的会诊人家都没问我几句话,就让我出去了,在门口我听那位老教授对满房间的徒弟认同了我的说法,呵呵以至于后来人家出来的时候,对我都有些不敢用正眼看了!眼中略带畏惧!
那可都是我国精神病领域的杰出人物,就算那些徒弟们最起码也是大本甚至有硕士学历的!我在回龙观医院治疗神经症的森田病房里因为小事被劝退不听,后被送进重病房呆了一星期后放出出院.在那里我觉得精神病总体是判断类型的话并不是很困难的,应该就是那几种了,比较容易的在多数情况下.呵呵还有一些如带着病人唱黄色歌曲的事情就不提了!
现在心里很烦的请大家见谅!!!
被送到精神病院只有两种选择,一是不承认自己有病,二是承认自己有病

不承认的话,按当前的说法,叫做没有自知力,可以被判定为精神病
承认的话,更简单,自己都说自己有病了,可以堂而皇之地住下来。
xtidt 发表于 2010-12-15 16:22


    如果一个人不承认自己有精神病,而且未表现出危险行为,就没有理由强制收容。
其实按现代的理论,现在只要是个人都会多多少少存在精神上的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