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抓你抓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5 11:49:00
(转帖)港区全国政协委员刘梦熊撰文:非法之法 无罪之罪  
【警告!有不宜内容】三聚氰胺毒奶粉受害儿童家长、「结石宝宝之家」创办人赵连海被关押一年后,前日被北京市大兴区法院以所谓「寻衅滋事罪」重判两年半。这宗判决,是对中国公民宪制权利的践踏,对执政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背叛,也是对人类良知的侮辱,必须全民共斥之,全国共讨之!

国家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行游、╳的自由。」赵连海作为毒奶粉受害儿童家长,无论在街头接受记者采访,或是受害人家长周年聚会,或是为被强奸女访民鸣冤,要么是行使自己的公民权利,要么是打抱不平的公义之举,与所谓「寻衅滋事罪」风马牛不相及!法院构陷乃「非法之法」,赵连海所犯乃「无罪之罪」!
执政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核心一条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有关部门监察不力,让三聚氰胺奶粉流毒全国,坑害了数以千万计「祖国的花朵」,单是因此患上肾结石婴孩就有三十万之众,这是明显的行政缺失;如今,法院竟将受害人家长由原告转为被告,以司法 Fu Bai 压制民众合理诉求来掩盖行政 Fu Bai ,完全是损害「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违反「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宗旨!

赵连海冤案有如反面教材,就是当某些地方的司法黑暗到连一个疼爱子女的好父亲、一个见义勇为的好市民都容不下时,凡有良知、有正义感的人都会被迫发出最后的吼声:政改应由法治始,谁不政改谁下台!

刘梦熊(转帖)港区全国政协委员刘梦熊撰文:非法之法 无罪之罪  
【警告!有不宜内容】三聚氰胺毒奶粉受害儿童家长、「结石宝宝之家」创办人赵连海被关押一年后,前日被北京市大兴区法院以所谓「寻衅滋事罪」重判两年半。这宗判决,是对中国公民宪制权利的践踏,对执政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背叛,也是对人类良知的侮辱,必须全民共斥之,全国共讨之!

国家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行游、╳的自由。」赵连海作为毒奶粉受害儿童家长,无论在街头接受记者采访,或是受害人家长周年聚会,或是为被强奸女访民鸣冤,要么是行使自己的公民权利,要么是打抱不平的公义之举,与所谓「寻衅滋事罪」风马牛不相及!法院构陷乃「非法之法」,赵连海所犯乃「无罪之罪」!
执政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核心一条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有关部门监察不力,让三聚氰胺奶粉流毒全国,坑害了数以千万计「祖国的花朵」,单是因此患上肾结石婴孩就有三十万之众,这是明显的行政缺失;如今,法院竟将受害人家长由原告转为被告,以司法 Fu Bai 压制民众合理诉求来掩盖行政 Fu Bai ,完全是损害「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违反「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宗旨!

赵连海冤案有如反面教材,就是当某些地方的司法黑暗到连一个疼爱子女的好父亲、一个见义勇为的好市民都容不下时,凡有良知、有正义感的人都会被迫发出最后的吼声:政改应由法治始,谁不政改谁下台!

刘梦熊
没意义,现代武器下不会有变革的,以前几千万人饿死还不是忍了
死亡的恋人 发表于 2010-11-13 19:48


    有道理,跟着党走永远没有错。
为赵连海求情这事在国内没有什么,倒是香港那边动静大,已经出现连命写求情信,委托人大提请“明星”放了赵连海了。国内的P民能起什么风浪
回复 1# 红猪

个人以为此截图有无间之嫌疑,欢迎大家批判讨论.
深涧悠蓝 发表于 2010-11-13 20:42

发了这么多遍,有人和你讨论吗?
wan1127 发表于 2010-11-13 20:50
有心讨论的,自会讨论
只想反体制的,也希望从中发现体制问题.
回复 6# wan1127
希望有人很坚定,确定,肯定,无可否定的告诉我,这截图是假的,是PS的,是诬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