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者:中国建统一的海岸警卫队受严重内部制约[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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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莱尔·戈尔茨坦 博士  美国海军军事学院中国海事研究所所长/杨晓波 编译

中国作为日益崛起的世界重要政治、军事及经济大国,却仍未组建统一的海岸警卫力量。与周边国家相比,中国的海上执法力量仍处于相当弱势的地位,多头共管、机构职能重叠、执法标准不一等问题亟待解决。

中国海上执法力量现状

总体看来,中国共有五个不同的部门同时履行着海上执法任务。他们分属不同的上级机关,从不同的业务角度分别负责各自业务领域内的执法任务。据中国国内资料显示,共有约4万人从事海上执法工作。

公安边防海警 公安边防海警直属于公安部边防局,主要负责近海海上治安,编制列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序列,是由公安部领导管理的现役部队。海警是维护海上治安的公安执法力量,其最初源于前苏联海上执法体制。值得注意的是,与其他部门的海上执法力量相比,海警是中国唯一的海上武装执法力量。尽管海警部队少量舰只具备搭载直升机的能力,但目前为止海警仍未配备舰载直升机,也不具备直升机出警能力。海警部队的主要任务是打击包括海盗和恐怖主义在内的海上犯罪,尽管目前为止中国仍未发生过类似印度孟买、美国“9.11”这样的恐怖袭击事件,但中国对这类事件也持警惕态度。

鉴于公安边防海警部队所担负的任务,并在中国海上执法体系中所占的地位和能力也是首屈一指,故也被称为中国的“海岸警卫队”,在对外交流中常常扮演协调和牵头的角色。

交通部海事局 海事局为交通部直属机构,实行垂直管理体制,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海事局负责行使国家水上安全监督和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航海保障管理和行政执法,并履行交通部安全生产等管理职能。单从人数上看,海事局两倍于公安边防海警,达到2万人;从担负的任务和职责来看,海事局也确实是仅次于公安边防海警的重要海上执法力量。目前,海事行政系统分为中央直属的海事局和地方海事局两类,沿海海域(包括岛屿)和港口、对外开放水域和重要跨省通航内河干线和港口,划为中央管理水域,由交通部设置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实施垂直管理;在中央管理水域以外的内河、湖泊和水库等水域,划为地方管理水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实施管理。

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 近三十多年的高速工业化和不断提高的捕捞量,使中国近水渔业遭遇了种种困扰,过度捕捞、环境污染、海洋生态失衡等问题都制约着渔业发展。为促进渔业资源的有序捕捞,中国于2000年正式启动定期休渔制度。在每年规定的时间内,禁止任何人在规定的海域内捕鱼,称为休渔。休渔可以让海洋中的鱼类有充足的繁殖和生长时间,对鱼类的生长起到了很好的保护作用。而为了确保休渔制度的严格执行,需要一支强有力的渔政船队,在这种背景下,中国渔政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时期。渔政指挥中心直属于农业部,其人数只有约1000余人,却管理着近800万中国渔业人口。作为纯粹的生产管理机构,中国渔政部门长期以来并不为外界所注意,直到2009年3月,众多中国渔船和渔政执法船卷入发生在南海的中美冲突时,才引起外界的广泛关注。

渔政部门除了要负责中国近水的渔业管理外,还担负着走出去的重任。据公开资料显示,中国近年来大力发展远洋渔业,到2006年,已有2000余艘远洋渔船在公海和35个国家的专属经济区内作业,这对渔政部门也是个新的问题。从中国的观点看,如何保护这些远洋渔船免遭海盗以及他国海洋执法力量的侵害,已成为急需解决的难题。

中国海关总署 中国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庞大的对外贸易,进而崛起成为当今的贸易和经济大国。对于掌控进出中国沿海的海关来说,防止走私泛滥是海关总署下属缉私部门的重要职责。根据有关法律,中国海关主要承担4项基本任务:监管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根据这些任务主要履行通关监管、税收征管、加工贸易和保税监管、海关统计、海关稽查、打击走私、口岸管理等7项职责。其中最后2项职责——打击走私和口岸管理,与其他国家海岸警卫队的执法内容相近。

海监总队 中国海监总队的主要职能是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管辖海域(包括海岸带)实施巡航监视,查处侵犯海洋权益、违法使用海域、损害海洋环境与资源、破坏海上设施、扰乱海上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根据委托或授权进行其他海上执法工作。由于担负巡视中国各专属经济区的职责,海监总队的规模较渔政和海关辑私部门要大,但小于海事局。

中外海岸警卫力量对比

在这样一个大国关系复杂微妙的时代,海岸警卫队在处理相关国家海上民事或准军事纠纷时往往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近年来,大国运用海岸警卫队遂行重要战略性任务的突出例子,当属2008年俄格战争期间,美国迅速派遣了海岸警卫队的“达拉斯”号大型舰艇向格方运送了各种物资,此举未进一步激化黑海沿岸诸国紧张局势,又体现了美国对格方的支持和援助。频繁运用海岸警卫力量处理低强度冲突或民事纠纷的趋势,同样也出现在亚洲。比如,日本在战后频频动用强有力的海岸警卫队对抗朝鲜的武装侦察船,以及进入争议的钓鱼岛海区进行作业的中国台湾地区渔船。美、日等海洋国家强有力的海岸警卫力量也成为他国效仿的对象。2008年秋,印度就宣布为其海岸警卫队购置远程巡逻飞机,以增强其海岸警卫队在印度洋及邻近海域的执法能力;为加强与邻国争夺争议岛屿的主权,韩国也大力发展海岸警卫力量。

然而,在这种背景之下,日益成为世界重要政治、军事及经济大国的中国,却仍未组建统一的、与他国类似的海岸警卫力量,外界也对其海岸警卫职能的体系架构、组织分工和执法能力等情况莫衷一是。虽然近几十年来,中国在海上执法能力建设方面取得了不小的进步,但由于部门利益及长久以来的传统束缚,其海上执法力量仍存在着职、权、责不清等问题。长久以来,中国国内多个部门涉及海上执法业务,对内造成人员、机构和职责的重叠,增加了执法成本和协调难度;对外由于缺乏统一的海上执法部门实体,难以与国外同行展开交流以及加强与周边国家的安全合作,这势必会造成中国海上执法部门的低效、被动和弱势。

中国海上近水执法能力的缺失也已成为中国防务学者的共识,考虑到中国在东亚及世界政治、军事及经济中的重要地位,这种缺失和弱势尤其令人难堪。比如,中国学者曾写道:“我们的近水海上执法能力与我国作为举足轻重大国的形象和地位并不相称......我国现役的海上执法船只绝大多数都是不足500吨的小艇,舰载直升机数量更少,根本无法满足日常海上巡逻和突发事件处置、海上执法的需要。”宁波公安海警学院(原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的学者也称当前的状况无法容忍,“作为世界第一人口大国,在陆上资源越来越稀缺的当代,海洋对中国将越来越重要,但现实的情况却是,我国对包括专属经济区在内的近水的管控能力却远不如邻近国家。”

相比之下,其他太平洋沿岸国家都建立了强大的专属海岸警卫力量,特别是日本的海岸警卫队,其装备水平和训练素质堪称本国的“第二海军”;而美国的海岸警卫队更是强大到与一些中等国家的海军相匹敌的程度。以各国海岸警卫力量装备的直升机为例,美国海岸警卫队拥有近250架各型直升机,日本则拥有75架,而中国只有约36架各型直升机。对于海上执法而言,远程巡逻和复杂的执法任务对直升机的需求量极大,根据一国海岸警卫力量装备直升机的数量就能大致判断其行动效率。另外,从中、美、日三国海岸警卫力量装备的舰艇数量、质量情况也可看出,中国海上执法主要依靠大量1500吨以下的小船,在1500~3000吨级的中型和3500吨以上的大型舰船方面则远少于美、日两国。如果说上述装备方面的差距可在短时间内得到弥补的话,那么整合海上执法力量,建立结构合理、责权明晰的现代海岸警卫力量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比如,1996年韩国以美、日海岸警卫力量为蓝本,整合国内多个海上执法部门,历经数年才成功建立起统一完备的海岸警卫力量。

构建中国的“海岸警卫队”势在必行?

近年来中国的海上利益不断遭到挑战,成为中国强化其海上执法力量的最大动因。在全球化和经济、贸易活动与交流日益频繁的今天,由于中国四周海域被岛链所包围,加之与邻国仍存在着或多或少的领海主权争端,因而也越来越易与周边国家产生各种冲突,比如,宁波公安海警学院的学者在其著作中写道:“目前,中国和东盟诸国在南海海域存在着潜在的冲突,为了缓解地区紧张局势,中国与东盟各当事国签署了各种协议,但从某种程度上看,这并未有效减少中国的主权和利益被持续侵犯的状况。”在这种情形下,运用正规海军等军事力量处理各类民事纠纷和低强度冲突时,很容易使局势升级,而海岸警卫力量则正适合执行此类任务。

另外,在上述所有行使类似海岸警卫队职能的实体,根据各自业务划分的执法领域,也与解放军海军在领海及专属经济区内的职责存在交叉和重叠。这种重叠在某种意义上看似乎也不可避免,特别是在“9.11”事件后,全球各国海岸警卫队的职能出现两极分化的趋势,一些较发达、海军实力较强的国家,海军与海岸警卫队分别负责不同的任务;而一些欠发达或海军实力弱小的国家,其海军本身就具有海岸警卫队的职能,比如海岸巡逻、港口管理、搜救和执法等任务。而中国正处在由后一种海上执法力量构架,向统一的海岸警卫队转变的阶段,可以认为,随着中国海军实力的增强以及“外向战略”的进一步深化,传统上以往由海军所担负的近水防御任务,将越来越多地由类似海岸警卫队的民事部门所承担,从这一趋势上看,中国也迟早会组建统一、独立的海岸警卫部队。

中国国内学者对比了美国海岸警卫队在整个国家安全体系,乃至国家全球军事战略中的重要地位,以及日本海岸警卫队作为海军战略预备队的重要作用,对于这种趋势也产生了一定的认同。一名宁波公安海警学院的学者在其著述中写道:“美国明确将海岸警卫队称为其第五支现役力量,很多时候更将其部署到海外执行战斗任务”;同时,该学者也展望道:“未来在战时,在海军的领导指挥下,中国海岸警卫部队将承担海上运输护航、辅助运输、近海反潜、保卫港口设施以及为海军现役提供预备役人员等重要任务。”而解放军国防大学的一位分析人员则提出,目前国内用于海岸警卫任务的大型船只,在战时可经简单改装后执行远洋作战任务,而中、小型船只则可用于近海防御、反潜、布雷等多种用途,因此将当前执行海上执法任务的有关部门进行整合,不仅可提高海上执法效率、从总量上节省各部门的投入,战时还可有效发挥“第二海军”的作用。

然而,也不能将中国组建统一的海岸警卫部队,只是简单地看作解放军海军的助手。事实上,由于中国海军目前正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一支统一的、且类似美国那样独立于防务部门之外的海岸警卫部队,毫无疑问将会与海军争夺有限的资源。更重要的是,在近期内成立统一的中国海岸警卫队的呼声,仍未得到中国国内学者的普遍认同,在他们眼中,海权意味着海上军事力量,而后者最直接的表现就是海军。

学术上虽仍未达成普遍的共识,但在现实中,不少中国学者已开始呼吁整合国内的海上执法部门。国防大学的一名教授也曾在官方出版的权威军事学术期刊上撰文指出:建立统一高效的海岸警卫部队是中国海上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紧接着在2009年7月,中国在珠三角及邻近海区举行了规模庞大的联合搜救演习,解放军海军南海舰队、广东省政府及13个相关部门和机构,共25艘船只、2架直升机参与了“立体军警民”演习。解放军海军的出版物高度评价了这类多机构、多部门联合举行的演习,但同时也建议未来建立包括军方机构在内的定期联合演习机制。可以看出,中国正逐步摆脱以往机构重叠、力量分散的海上执法模式。因此,可以判定,中国肯定会在未来整合其海上执法力量,组建统一的海岸警卫力量。毕竟,自冷战以来,中国海军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只能被看作是一支规模更大一些的“海岸警卫队”,以这样一支力量向远洋蓝水海军转变肯定会耗费相当长的时间,而一旦远洋海军成型并开始遂行远洋任务,对统一高效的专业海岸警卫力量的需求就会提上议事日程。而解放军在近期数次联合搜救演习中所表现出的对搜索、救援以及环境保护、反海盗等行动的兴趣则表明,类似西方国家海军与海岸警卫队的职能分工可能并不适用于中国,中国肯定会形成自己独特的近水海上执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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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莱尔·戈尔茨坦 博士  美国海军军事学院中国海事研究所所长/杨晓波 编译

中国作为日益崛起的世界重要政治、军事及经济大国,却仍未组建统一的海岸警卫力量。与周边国家相比,中国的海上执法力量仍处于相当弱势的地位,多头共管、机构职能重叠、执法标准不一等问题亟待解决。

中国海上执法力量现状

总体看来,中国共有五个不同的部门同时履行着海上执法任务。他们分属不同的上级机关,从不同的业务角度分别负责各自业务领域内的执法任务。据中国国内资料显示,共有约4万人从事海上执法工作。

公安边防海警 公安边防海警直属于公安部边防局,主要负责近海海上治安,编制列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序列,是由公安部领导管理的现役部队。海警是维护海上治安的公安执法力量,其最初源于前苏联海上执法体制。值得注意的是,与其他部门的海上执法力量相比,海警是中国唯一的海上武装执法力量。尽管海警部队少量舰只具备搭载直升机的能力,但目前为止海警仍未配备舰载直升机,也不具备直升机出警能力。海警部队的主要任务是打击包括海盗和恐怖主义在内的海上犯罪,尽管目前为止中国仍未发生过类似印度孟买、美国“9.11”这样的恐怖袭击事件,但中国对这类事件也持警惕态度。

鉴于公安边防海警部队所担负的任务,并在中国海上执法体系中所占的地位和能力也是首屈一指,故也被称为中国的“海岸警卫队”,在对外交流中常常扮演协调和牵头的角色。

交通部海事局 海事局为交通部直属机构,实行垂直管理体制,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海事局负责行使国家水上安全监督和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航海保障管理和行政执法,并履行交通部安全生产等管理职能。单从人数上看,海事局两倍于公安边防海警,达到2万人;从担负的任务和职责来看,海事局也确实是仅次于公安边防海警的重要海上执法力量。目前,海事行政系统分为中央直属的海事局和地方海事局两类,沿海海域(包括岛屿)和港口、对外开放水域和重要跨省通航内河干线和港口,划为中央管理水域,由交通部设置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实施垂直管理;在中央管理水域以外的内河、湖泊和水库等水域,划为地方管理水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实施管理。

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 近三十多年的高速工业化和不断提高的捕捞量,使中国近水渔业遭遇了种种困扰,过度捕捞、环境污染、海洋生态失衡等问题都制约着渔业发展。为促进渔业资源的有序捕捞,中国于2000年正式启动定期休渔制度。在每年规定的时间内,禁止任何人在规定的海域内捕鱼,称为休渔。休渔可以让海洋中的鱼类有充足的繁殖和生长时间,对鱼类的生长起到了很好的保护作用。而为了确保休渔制度的严格执行,需要一支强有力的渔政船队,在这种背景下,中国渔政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时期。渔政指挥中心直属于农业部,其人数只有约1000余人,却管理着近800万中国渔业人口。作为纯粹的生产管理机构,中国渔政部门长期以来并不为外界所注意,直到2009年3月,众多中国渔船和渔政执法船卷入发生在南海的中美冲突时,才引起外界的广泛关注。

渔政部门除了要负责中国近水的渔业管理外,还担负着走出去的重任。据公开资料显示,中国近年来大力发展远洋渔业,到2006年,已有2000余艘远洋渔船在公海和35个国家的专属经济区内作业,这对渔政部门也是个新的问题。从中国的观点看,如何保护这些远洋渔船免遭海盗以及他国海洋执法力量的侵害,已成为急需解决的难题。

中国海关总署 中国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庞大的对外贸易,进而崛起成为当今的贸易和经济大国。对于掌控进出中国沿海的海关来说,防止走私泛滥是海关总署下属缉私部门的重要职责。根据有关法律,中国海关主要承担4项基本任务:监管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根据这些任务主要履行通关监管、税收征管、加工贸易和保税监管、海关统计、海关稽查、打击走私、口岸管理等7项职责。其中最后2项职责——打击走私和口岸管理,与其他国家海岸警卫队的执法内容相近。

海监总队 中国海监总队的主要职能是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管辖海域(包括海岸带)实施巡航监视,查处侵犯海洋权益、违法使用海域、损害海洋环境与资源、破坏海上设施、扰乱海上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根据委托或授权进行其他海上执法工作。由于担负巡视中国各专属经济区的职责,海监总队的规模较渔政和海关辑私部门要大,但小于海事局。

中外海岸警卫力量对比

在这样一个大国关系复杂微妙的时代,海岸警卫队在处理相关国家海上民事或准军事纠纷时往往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近年来,大国运用海岸警卫队遂行重要战略性任务的突出例子,当属2008年俄格战争期间,美国迅速派遣了海岸警卫队的“达拉斯”号大型舰艇向格方运送了各种物资,此举未进一步激化黑海沿岸诸国紧张局势,又体现了美国对格方的支持和援助。频繁运用海岸警卫力量处理低强度冲突或民事纠纷的趋势,同样也出现在亚洲。比如,日本在战后频频动用强有力的海岸警卫队对抗朝鲜的武装侦察船,以及进入争议的钓鱼岛海区进行作业的中国台湾地区渔船。美、日等海洋国家强有力的海岸警卫力量也成为他国效仿的对象。2008年秋,印度就宣布为其海岸警卫队购置远程巡逻飞机,以增强其海岸警卫队在印度洋及邻近海域的执法能力;为加强与邻国争夺争议岛屿的主权,韩国也大力发展海岸警卫力量。

然而,在这种背景之下,日益成为世界重要政治、军事及经济大国的中国,却仍未组建统一的、与他国类似的海岸警卫力量,外界也对其海岸警卫职能的体系架构、组织分工和执法能力等情况莫衷一是。虽然近几十年来,中国在海上执法能力建设方面取得了不小的进步,但由于部门利益及长久以来的传统束缚,其海上执法力量仍存在着职、权、责不清等问题。长久以来,中国国内多个部门涉及海上执法业务,对内造成人员、机构和职责的重叠,增加了执法成本和协调难度;对外由于缺乏统一的海上执法部门实体,难以与国外同行展开交流以及加强与周边国家的安全合作,这势必会造成中国海上执法部门的低效、被动和弱势。

中国海上近水执法能力的缺失也已成为中国防务学者的共识,考虑到中国在东亚及世界政治、军事及经济中的重要地位,这种缺失和弱势尤其令人难堪。比如,中国学者曾写道:“我们的近水海上执法能力与我国作为举足轻重大国的形象和地位并不相称......我国现役的海上执法船只绝大多数都是不足500吨的小艇,舰载直升机数量更少,根本无法满足日常海上巡逻和突发事件处置、海上执法的需要。”宁波公安海警学院(原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的学者也称当前的状况无法容忍,“作为世界第一人口大国,在陆上资源越来越稀缺的当代,海洋对中国将越来越重要,但现实的情况却是,我国对包括专属经济区在内的近水的管控能力却远不如邻近国家。”

相比之下,其他太平洋沿岸国家都建立了强大的专属海岸警卫力量,特别是日本的海岸警卫队,其装备水平和训练素质堪称本国的“第二海军”;而美国的海岸警卫队更是强大到与一些中等国家的海军相匹敌的程度。以各国海岸警卫力量装备的直升机为例,美国海岸警卫队拥有近250架各型直升机,日本则拥有75架,而中国只有约36架各型直升机。对于海上执法而言,远程巡逻和复杂的执法任务对直升机的需求量极大,根据一国海岸警卫力量装备直升机的数量就能大致判断其行动效率。另外,从中、美、日三国海岸警卫力量装备的舰艇数量、质量情况也可看出,中国海上执法主要依靠大量1500吨以下的小船,在1500~3000吨级的中型和3500吨以上的大型舰船方面则远少于美、日两国。如果说上述装备方面的差距可在短时间内得到弥补的话,那么整合海上执法力量,建立结构合理、责权明晰的现代海岸警卫力量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比如,1996年韩国以美、日海岸警卫力量为蓝本,整合国内多个海上执法部门,历经数年才成功建立起统一完备的海岸警卫力量。

构建中国的“海岸警卫队”势在必行?

近年来中国的海上利益不断遭到挑战,成为中国强化其海上执法力量的最大动因。在全球化和经济、贸易活动与交流日益频繁的今天,由于中国四周海域被岛链所包围,加之与邻国仍存在着或多或少的领海主权争端,因而也越来越易与周边国家产生各种冲突,比如,宁波公安海警学院的学者在其著作中写道:“目前,中国和东盟诸国在南海海域存在着潜在的冲突,为了缓解地区紧张局势,中国与东盟各当事国签署了各种协议,但从某种程度上看,这并未有效减少中国的主权和利益被持续侵犯的状况。”在这种情形下,运用正规海军等军事力量处理各类民事纠纷和低强度冲突时,很容易使局势升级,而海岸警卫力量则正适合执行此类任务。

另外,在上述所有行使类似海岸警卫队职能的实体,根据各自业务划分的执法领域,也与解放军海军在领海及专属经济区内的职责存在交叉和重叠。这种重叠在某种意义上看似乎也不可避免,特别是在“9.11”事件后,全球各国海岸警卫队的职能出现两极分化的趋势,一些较发达、海军实力较强的国家,海军与海岸警卫队分别负责不同的任务;而一些欠发达或海军实力弱小的国家,其海军本身就具有海岸警卫队的职能,比如海岸巡逻、港口管理、搜救和执法等任务。而中国正处在由后一种海上执法力量构架,向统一的海岸警卫队转变的阶段,可以认为,随着中国海军实力的增强以及“外向战略”的进一步深化,传统上以往由海军所担负的近水防御任务,将越来越多地由类似海岸警卫队的民事部门所承担,从这一趋势上看,中国也迟早会组建统一、独立的海岸警卫部队。

中国国内学者对比了美国海岸警卫队在整个国家安全体系,乃至国家全球军事战略中的重要地位,以及日本海岸警卫队作为海军战略预备队的重要作用,对于这种趋势也产生了一定的认同。一名宁波公安海警学院的学者在其著述中写道:“美国明确将海岸警卫队称为其第五支现役力量,很多时候更将其部署到海外执行战斗任务”;同时,该学者也展望道:“未来在战时,在海军的领导指挥下,中国海岸警卫部队将承担海上运输护航、辅助运输、近海反潜、保卫港口设施以及为海军现役提供预备役人员等重要任务。”而解放军国防大学的一位分析人员则提出,目前国内用于海岸警卫任务的大型船只,在战时可经简单改装后执行远洋作战任务,而中、小型船只则可用于近海防御、反潜、布雷等多种用途,因此将当前执行海上执法任务的有关部门进行整合,不仅可提高海上执法效率、从总量上节省各部门的投入,战时还可有效发挥“第二海军”的作用。

然而,也不能将中国组建统一的海岸警卫部队,只是简单地看作解放军海军的助手。事实上,由于中国海军目前正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一支统一的、且类似美国那样独立于防务部门之外的海岸警卫部队,毫无疑问将会与海军争夺有限的资源。更重要的是,在近期内成立统一的中国海岸警卫队的呼声,仍未得到中国国内学者的普遍认同,在他们眼中,海权意味着海上军事力量,而后者最直接的表现就是海军。

学术上虽仍未达成普遍的共识,但在现实中,不少中国学者已开始呼吁整合国内的海上执法部门。国防大学的一名教授也曾在官方出版的权威军事学术期刊上撰文指出:建立统一高效的海岸警卫部队是中国海上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紧接着在2009年7月,中国在珠三角及邻近海区举行了规模庞大的联合搜救演习,解放军海军南海舰队、广东省政府及13个相关部门和机构,共25艘船只、2架直升机参与了“立体军警民”演习。解放军海军的出版物高度评价了这类多机构、多部门联合举行的演习,但同时也建议未来建立包括军方机构在内的定期联合演习机制。可以看出,中国正逐步摆脱以往机构重叠、力量分散的海上执法模式。因此,可以判定,中国肯定会在未来整合其海上执法力量,组建统一的海岸警卫力量。毕竟,自冷战以来,中国海军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只能被看作是一支规模更大一些的“海岸警卫队”,以这样一支力量向远洋蓝水海军转变肯定会耗费相当长的时间,而一旦远洋海军成型并开始遂行远洋任务,对统一高效的专业海岸警卫力量的需求就会提上议事日程。而解放军在近期数次联合搜救演习中所表现出的对搜索、救援以及环境保护、反海盗等行动的兴趣则表明,类似西方国家海军与海岸警卫队的职能分工可能并不适用于中国,中国肯定会形成自己独特的近水海上执法体系。
海上城管要出现了吗?
{:se:}老美来说TG的内部体制问题?
啥时候偶才能看到TG的海岸警卫队哦。
MD那边海岸警卫队跟海关的难道是一套班子?
倒是公安边防,海事的可以合并,渔政部门应该也可以合并的吧
近期内成立统一的中国海岸警卫队的呼声,仍未得到中国国内学者的普遍认同

老美根本不了解中国的国情,中国学者对这些事有个屁的发言权,都是决定了以后才请他们来发表赞成的理由,美其名曰专家意见,忽悠一下P民。没有形成普遍认同的是海监,渔政,海警等等各个部门的既得利益者。因为一统一成海岸警卫队,权力就得重新分配,哪有现在各自占山为王这么爽。
老美哉胡说八道,建不建中国的海岸警卫队主要还是看中央的态度
mh123AB 发表于 2010-11-11 20:39
那是你还不了解学者的态度
就我所知道的,很多学者都有这样的想法,相关的论文、论著也不少
其实就中国的海洋权益保护来说,建立统一、高效的海洋执法力量才是最紧迫的任务
请参照城管部队组建海上城管……
这还是中央不重视,中央重视了马上推倒重建。。。
中国的事情错综复杂, 我不相信在短期内能搞定统一的海上安全部门. 现在国家在加速建设海上行政执法力量, 鱼政/海监都要得到加强, 我的理解, 加强以后更不容易整合...
白兔有自己的考虑,MD没有海上的疆域纠纷自然可以这样说,但是TG和多个邻国有纠纷随时有可能爆发海上纠纷甚至摩擦,而海上警卫队属于准军事力量,很容易把摩擦升级为军事对峙乃至冲突,而鱼政海监属于民事执法力量,一旦有摩擦在外交和政治上有回旋的余地
现在关键是要给海警松绑,赋予其专属经济区执法职能~
RAF 发表于 2010-11-11 23:20
还是中央没下决心
今年中国海一连串的事情估计会让政治局的头头们更重视这事的
这明显是中国人写的,这么复杂的体制老外很少搞清头绪的,还多头共管,机构重叠,很公文的术语嘛
morning_007 发表于 2010-11-11 23:29
部门利益不好摆平阿...
不同意楼上的,中国只要中央下定决心,没有做不了的事!!国家大部委都合并了,何况几个管海上的几个小喽罗。
所以要改呀
回复 13# jumin
冲突就冲突!给那些猴头们些颜色,还真以为我们现在不敢动手了。
悠然无为 发表于 2010-11-12 00:07
那中央年年喊反腐败,反腐败部门一个接一个的成立,照说也是下了决心,怎么腐败之势一直未见减轻啊。
老美说的基本属实。其实海事系统内部也有很高的建立海岸警备队的呼声。海事局的测量船也曾经被日本的海岸警备队追的到处乱跑,无法完成测绘任务。都盼着中国自己的有武装的大型舰船来保护一下。但是确实各个部门都有自己的利益。。。
就是体制问题
早该变了,太乱了
好像以前也有人发过贴,美国日本海洋行政机构也一大堆吧。不是说现在的机构框架就好,不过什么情况下都有能把事干好,不能把事干好的情况,以前海上执法状况比较差,除了体制原因,装备和政府意图也是很重要的原因。
现在在这方面有点类似政改上对民主的想法,似乎只要民主了,就什么问题都没有了,只要成立海岸警卫队了,海洋权益就完全有把握了,体制这种深层次的东西要探讨,但现在倒不是多想想在现行体制下如何把事情做好,而不要老用这一个药治所有的病,并且只等着这个药。
这个我信老美的。咱们的确有点乱。
多頭馬車 -> 臂多力分,多根分散的筷子,永遠抵不过扭在一起的筷子力量,這麼淺顯的道理還需要爭的找理由嗎?
美国佬自己就有统一的海上执法机构了?
海岸警卫队,移民局,FBI,沿海各州周警,执法局。。。。。。

他自己家也一样热闹
楼上正解,所谓MD “学者”蛋疼
马甲多了好,可以多穿马甲围观。
虽然不能说所有的问题都是体制问题,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体制还是有不少欠缺的。从海事局的角度来说,主要面临几个问题:

1、有指挥权,但是执行权没有。最好的例子就是海事局和救助打捞局,这两个局是交通部下面的平行的两个部门。搜救指挥的中心设立在交通部海事局,地方的搜救指挥中心设立在海事局的直属局内。理论上海事局有指挥协调搜救的职能,但是实际的救助船舶都在救助局,海事局没有专业的救助船舶,而且海事局的人员从经验上来说也无法完成较高难度的救助工作。随之带来的问题就是救助局的人根本不鸟海事局,首先是从人员和装备上瞧不起海事局,其次是两个局本来就有根深蒂固的矛盾。当然,这个矛盾不完全是体制造成的,但是现有的体制加深了这种矛盾。

2、有执法权,而无立法权。最简单的航道通航管理。理论上海事局有维护航道航行安全的职能,但是恰恰对于这一点,海事局的管理最为混乱。基本上除了一级航道之外,其它的航道对于什么逆行、越界等等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尽管从信息化的角度来说可以做到船舶现场的航行状况分析,通过软件辅助查找违规船舶,但是基本上这类软件连可靠的违规依据都没有,大多数时候是摆设。

还有一些小事,也体现了体制对于海事局的限制。比如海事局最不喜欢的就是架桥,因为桥梁直接成为安全威胁,同时桥梁的架设也影响了以后可以通过船舶的吨位。而恰恰是在这个问题上,海事局没有发言权,只能看地方政府的意见。比如杨浦大桥,建设的时候理论净空高是可以允许在天文大潮时通过10万吨级船舶的,但是因为设计图问题,实际只能允许在低潮潮位的时候通过10万吨级船舶,限制了黄浦江船舶的通过能力。这事情好像海事局压根就不了解,只是事后偶然才知道的。(以上纯属道听途说,请勿对号入座)。。。
班子多了才好呢,不同场合需要不同的机构出面解决。老美自己也是一堆机构。TG需要解决的只不过是建立一个幕后的总指挥部把这些力量有效利用起来而已。
以前发过一个帖子,海上综合执法---海管。被版主给删了,呵呵呵
介个还真就可以参照城管来组建
感觉可以先综合执法一下吗。海警牵头,提供武装人员和舰船,其他执法部门提供相关执法人员。所有人员在一艘船上综合执法,联合处理辖区内的各项业务。
jumin 发表于 2010-11-11 23:27

其实这个想法倒不太对头。海上警卫队确实是准军事力量,但是从另外一方面来说,各国主要的海权保卫机构除了海军,就是警卫队为主的。倒是渔政、海事这些出去有点名不正言不顺。执法力量还是要有执法力量的名义才行。
急速闪电 发表于 2010-11-12 10:29

那样要忙死了。估计一条船跑一天下来没几个人能完成自己的工作的。
yining 发表于 2010-11-12 11:01
日本国农林水产省水产厅渔业取缔船路过~~~~
yining 发表于 2010-11-12 11:02


    这样可以整合执法力量,相应的船的数量也就上去了,按照巡逻区域巡逻,遇到情况就上。但估计真正可行的希望也很渺茫。
这个美学者说的还是有一些道理的,中国的海上应对低烈度争端的体系确实该好好想想了,不能让目前的渔政+海事+武警+xxxx的混乱体系继续下去了,大型巡逻船居然隶属于农业部,实在是太说不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