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德基必胜客遭恶作剧 被点5000元外卖无人埋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0 19:08:12
2010年11月10日 08:40 来源:钱江晚报 

  抱着价值1700元的外卖食品,等在位于宁波海曙区的天宁大厦楼下已经1个小时了,肯德基店员小张和同事还是找不到顾客。

  就在这时,另一支更庞大的送餐队伍出现了——必胜客宅急送车队。他们说,这里有人点了3000多块钱外卖,但也找不到人了。

  双方都觉得有点问题,点餐号码拿过来一对——果然是同一个。

  显然,肯德基和必胜客,被同一个人忽悠了。

  肯德基必胜客

  接到超大外卖单

  昨天上午10点30分,宁波海曙区肯德基鼓楼店接到了一笔有史以来最大的外卖订单。一名男子要了10个全家桶、15对辣翅、20块原味鸡、30盒蛋挞,加上外卖费,总共1700元。

  对方是用手机打进点餐热线的,要求11点钟将外卖送到天宁大厦,但没有说具体的楼层和房间号,只留下了一个固定电话号码,说到了天宁大厦楼下再打这个号码联系。由于许多客人点餐都有这样的要求,店员没有怀疑。

  随后几分钟,必胜客联丰店接到了同一个手机号码打来的订餐电话。

  一名男子点了40个10寸鲜虾披萨、10瓶6升装百事可乐、10瓶2.5升装百事可乐、10瓶冰拿铁咖啡、20瓶奶茶……总价值3172元,同样是该店的“史上最高外卖”。

  因为数量巨大,该店经理小夏和对方反复确认,对方说有80个人需要用餐,请在11点左右送到天宁大厦,可分批送,请务必送到……

  外卖队伍苦等1小时无果

  5000元外卖全倒了

  接到外卖单,肯德基鼓楼店和必胜客联丰店顿时一阵忙乱。

  天宁大厦就在肯德基鼓楼店对面,店员先找了2个大纸盒,把外卖桶全部装进,再出动4个小伙子,抬着盒子步行到了天宁大厦。

  必胜客联丰店则是一通猛干,做出40个披萨,再出动必胜客宅急送车,分了2批,才把东西全部装完。

  结果送到了目的地,两家的外卖队伍全被“晾”在了楼下。

  肯德基店员小张拨打了顾客留下的固定电话号码,没人接。再拨顾客手机,打了20分钟,对方终于接了,一句“我马上下来”,又挂了。

  小张又等了20分钟,还是不见人。于是再次打通对方手机,男子说正在忙,没法下楼,请他们把外卖送到大厦15楼。

  小张4人扛着两个大箱子上了电梯,到了15楼,结果再次“杯具”——他们一间间房间敲过问过,没有一家叫过外卖。

  这期间,对方手机已经关机。

  折腾了1个小时,小张等4人准备回店里。结果在楼下碰到了必胜客的送餐队伍,也找不到点餐人。两家店员报了警。

  至于这些外卖,由于两家店规定,食物出炉一段时间后不可再给顾客食用,只能全部丢弃。

  如何处置恶意忽悠

  有“扰乱生产经营秩序”一说

  海曙月湖派出所、白云派出所接到了报警。警察查询男子留下的两个号码,发现固定电话是当地某广播电台的电话,手机号码没有登记信息。

  让两家店员郁闷的是,警察无法立案。

  对此,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兆松说,由于这名男子没有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也就是没有非法取走这些外卖),刑事上不能立案,警方只能以“扰乱生产经营秩序”等理由,依照治安管理条例对他进行处罚。

  月湖派出所一位黄姓警官也告诉记者:“找到该男子后,罚款是避免不了的,至于其他的,还是以调解为主。”

  不过,一位了解情况的警察说:千万别以为警察找不到这样打电话恶搞的人,通过技术手段找个人,“完全没问题”。

http://www.chinanews.com.cn/life/2010/11-10/2645298.shtml2010年11月10日 08:40 来源:钱江晚报 

  抱着价值1700元的外卖食品,等在位于宁波海曙区的天宁大厦楼下已经1个小时了,肯德基店员小张和同事还是找不到顾客。

  就在这时,另一支更庞大的送餐队伍出现了——必胜客宅急送车队。他们说,这里有人点了3000多块钱外卖,但也找不到人了。

  双方都觉得有点问题,点餐号码拿过来一对——果然是同一个。

  显然,肯德基和必胜客,被同一个人忽悠了。

  肯德基必胜客

  接到超大外卖单

  昨天上午10点30分,宁波海曙区肯德基鼓楼店接到了一笔有史以来最大的外卖订单。一名男子要了10个全家桶、15对辣翅、20块原味鸡、30盒蛋挞,加上外卖费,总共1700元。

  对方是用手机打进点餐热线的,要求11点钟将外卖送到天宁大厦,但没有说具体的楼层和房间号,只留下了一个固定电话号码,说到了天宁大厦楼下再打这个号码联系。由于许多客人点餐都有这样的要求,店员没有怀疑。

  随后几分钟,必胜客联丰店接到了同一个手机号码打来的订餐电话。

  一名男子点了40个10寸鲜虾披萨、10瓶6升装百事可乐、10瓶2.5升装百事可乐、10瓶冰拿铁咖啡、20瓶奶茶……总价值3172元,同样是该店的“史上最高外卖”。

  因为数量巨大,该店经理小夏和对方反复确认,对方说有80个人需要用餐,请在11点左右送到天宁大厦,可分批送,请务必送到……

  外卖队伍苦等1小时无果

  5000元外卖全倒了

  接到外卖单,肯德基鼓楼店和必胜客联丰店顿时一阵忙乱。

  天宁大厦就在肯德基鼓楼店对面,店员先找了2个大纸盒,把外卖桶全部装进,再出动4个小伙子,抬着盒子步行到了天宁大厦。

  必胜客联丰店则是一通猛干,做出40个披萨,再出动必胜客宅急送车,分了2批,才把东西全部装完。

  结果送到了目的地,两家的外卖队伍全被“晾”在了楼下。

  肯德基店员小张拨打了顾客留下的固定电话号码,没人接。再拨顾客手机,打了20分钟,对方终于接了,一句“我马上下来”,又挂了。

  小张又等了20分钟,还是不见人。于是再次打通对方手机,男子说正在忙,没法下楼,请他们把外卖送到大厦15楼。

  小张4人扛着两个大箱子上了电梯,到了15楼,结果再次“杯具”——他们一间间房间敲过问过,没有一家叫过外卖。

  这期间,对方手机已经关机。

  折腾了1个小时,小张等4人准备回店里。结果在楼下碰到了必胜客的送餐队伍,也找不到点餐人。两家店员报了警。

  至于这些外卖,由于两家店规定,食物出炉一段时间后不可再给顾客食用,只能全部丢弃。

  如何处置恶意忽悠

  有“扰乱生产经营秩序”一说

  海曙月湖派出所、白云派出所接到了报警。警察查询男子留下的两个号码,发现固定电话是当地某广播电台的电话,手机号码没有登记信息。

  让两家店员郁闷的是,警察无法立案。

  对此,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兆松说,由于这名男子没有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也就是没有非法取走这些外卖),刑事上不能立案,警方只能以“扰乱生产经营秩序”等理由,依照治安管理条例对他进行处罚。

  月湖派出所一位黄姓警官也告诉记者:“找到该男子后,罚款是避免不了的,至于其他的,还是以调解为主。”

  不过,一位了解情况的警察说:千万别以为警察找不到这样打电话恶搞的人,通过技术手段找个人,“完全没问题”。

http://www.chinanews.com.cn/life/2010/11-10/2645298.shtml
哈哈,小时候就想过这种恶作剧,不过是送的地址是留讨厌的班主任家。
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口头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大额外卖还是要慎重,要有录音证据。
没完没了,哈哈。
海鲜批萨可能是口味不对,吃2回都觉得难吃。

这位,搞的也太给力,玩一家不够还玩2家,牛X
马背上的共和国 发表于 2010-11-10 10:00


    录音证据早就不能提堂了。而且口头合约没有法律效力,就算找出100个旁证,到了法院一样没戏。
至于这些外卖,由于两家店规定,食物出炉一段时间后不可再给顾客食用,只能全部丢弃。


天下何处无软文
真正买单的也许是以后点外卖的顾客,商家以后肯定会小心一些,把事情搞复杂一些,
风之晨 发表于 2010-11-10 10:06


    他们绝对有这个规定,但是处理方法肯定不是扔掉,而是内部人分掉。
是蓝蓝路的逆袭么?
这人什么毛病啊
太小看天朝公安的对内能力
岂不是等于折腾我们这些正规点外卖的人?对不起,网银付费,对不起,请报下身份证号码
壮圆郎 发表于 2010-11-10 10:30


    法理上都没用,依然是口头协议。
这哥们玩的稍有点过了吧
太搞了,不过送餐的兄弟也不容易,也不应难为人家的。
好浪费啊,我午饭还没吃呢……口水……
xbill 发表于 2010-11-10 09:57


    不对,口头合同也是合同法确定的合同方式中的一种,有法律效力的。
soarcheng 发表于 2010-11-10 11:13


    是我孤陋寡闻了,没想到早就跟国际接轨了...
    西方国家口头合同一直都有法律效力,不过证明一直是难题。
xbill 发表于 2010-11-10 11:19

录音啊。与国美打赢官司靠的就是这个。
文字是记录信息的载体,录音也是记录信息的载体。


文字(字迹)可以鉴别,声音也可以鉴别。每个人都不一样。

文字(字迹)可以鉴别,声音也可以鉴别。每个人都不一样。
肯德基必胜客是一个集团的
估计有人故意整的吧
是不是麦记??
麦当劳大叔干的吧...
midog 发表于 2010-11-10 11:40


    要说有损失的也是加盟的老板,肯德基集团丝毫没有损失。
屁都不懂冒充懂法律,你还是尽快删除吧,别误导他人
马背上的共和国 发表于 2010-11-10 11:49


在砸日本车的时候,那些人会在意产地吗?
xbill 发表于 2010-11-10 10:04


    正因为有这个规定。所以中国人没有信誉。信口雌黄。国际名声很不好。
一堆垃圾食品
xbill 发表于 2010-11-10 09:57

想了解一下口头合同没法律效力的相关细节
以后就增加社会成本呗,这还有什么疑问呢?
越是诚信缺失,大家都活得累,懂不懂这点,表明一个社会的总体智商。
这一点上,我们的社会总体智商不高。
这个要抓起来,。。。
受损失的是我们所有人。搞这事的人和KFC食品一样垃圾。
造汽 发表于 2010-11-10 13:47


    这种问题全世界范围都有,请不要动不动用你的狭隘代表全体国人。
http://www.dailymail.co.uk/news/ ... od-fake-houses.html   
    这个报道是讲伦敦West Kensington经常出现的愚弄比萨饼快递的事情。最高发的地点是一栋装饰楼房--曾经是住宅楼,但是因为修铁路,楼房被拆除了,只留下一面墙,但是看上去跟普通住宅楼没有区别。
    经常有人打电话给比萨饼店,订购比萨饼到这个地址,文中采访的一个比萨饼店说每个星期都接到若干这样的电话。在被愚弄多次之后,比萨饼店有了经验,对于这个地址格外注意,不再上当了。现在这个只是用来跟新人开玩笑的道具而已。
超级霉菌 发表于 2010-11-10 13:01


    信口雌黄的是你。你见过几个外国人?
录音证据也是可以作为法庭上的证据的。

高院,民诉证据规则里面规定的很明确。
拿这事来说社会诚信问题太过以小见大,不过也没有必要拿"别人也有"来反驳,别人是别人嘛.
就别人都没有,也不能就此事来讲本朝如何不诚信;反之,自己确有问题的就要注意,与别人有没有无关.
回复 35# 马背上的共和国


    你说呢?
回复 8# 风之晨


      这绝对是真的.   本地的肯德基就是这样干的.  或者到了晚上块打烊的时候用平常一半的价格卖掉. 卖不掉就倒了.
xbill 发表于 2010-11-10 14:02

最近“不代表”运动出没无常,没想到老兄也加入了这个运动,很失望。
你犯了两个这个运动的积极分子常犯的错误,先不需要用庄子驳惠子法来驳,
(1)我的看法,是我个人对我们社会的一个感受,而且我不是“不代表运动”党徒,我没有必要
套上不代表主义的镣铐,就是我竞选人民代表,也会有人投我的票,至于多少,是另一个问题。
(2)你说到英国,是不是也在代表英国人民和社会?这违反了你们不代表运动的宗旨,不代表
运动(我来代表你们不代表运动一下子)无非是义正词严地警告别人不要动不动代表你们代表
别人认为别人代表了什么什么你们所代表的不愿意被代表的群体(请再读这一句一遍,会有
一些感悟的),别的事情,凡是不发生在你家(这是不代表主义者唯一允许别人代表的地方)的事,
我代表你们不代表主义者告诉你们自己,请不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