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法律专家:腾讯若被判垄断最高被罚12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3/29 13:08:31
http://news.sohu.com/20101105/n277163143.shtml
互联网法律专家建议对双方进行反垄断调查

  “若腾讯被判垄断

  最高将被罚12亿”

  昨日,知名互联网法律专家胡钢律师及软件技术专家蒋涛作客一网站,就腾讯、360纠纷进行交流。胡钢律师认为,腾讯未充分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他建议国家工商总局对涉及此案的双方进行反垄断调查。据胡钢估计,若腾讯被判定垄断,最高将被处以12.4亿元的罚款。

  不应损害网友权益

  胡钢表示,整个事情涉及到几个重大的法律问题,比如《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隐私权保护的问题,软件权保护的问题、不正当竞争的问题、反垄断的问题以及损害商誉乃至刑事犯罪的问题,非常复杂。

  他说,360公司指责腾讯公司的相关软件有侵犯用户隐私的问题,腾讯公司说360公司是外挂,所以按照用户协议停止服务,逻辑上不是很清晰。360是否是外挂,或者影响到腾讯公司,构成了违反腾讯公司的情形应该由第三方公司认定,首先是技术认定,其次是法律认定,是否仅仅由腾讯公司自己一家认定呢?如果腾讯公司是在寻求法律救济的同时开展的自立救济,但前提是不应该损害广大无辜的第三方网友的合法权益。

  建议调查双方垄断

  胡钢还表示,这两家可能都涉及到反垄断的问题,因为我国的《反垄断法》明确提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和限制竞争。

  他认为,360公司也好,腾讯公司也好,它们处于垄断地位,并且滥用了这种市场支配地位,从本质上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所以他建议国家工商总局应当启动对这两家公司涉嫌反垄断的调查。

  他透露说,按照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如果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1%以上、10%以下的罚款。腾讯上年的人民币收入是124.4亿元,如果判定它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它将被处以12.4亿元的罚款。360公司的收入数据不详,但从其发展速度和规模来说,如果是10%,也是数千万的概念。

  建立行业公约制度

  蒋涛提议说,应该建立一个真正的行业公约制度,来界定用户有哪些权利,包括安装权、卸载权、知情权等等。

  胡钢对此表示赞成,他说如果相关各方签订了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公约,可以在出现矛盾后遵守公约,快速从内部解决。他举例说,几年前流氓软件也一度甚嚣尘上,在广大用户、行业协会、行业从业人员以及从业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对它人人喊打,问题也就解决了。http://news.sohu.com/20101105/n277163143.shtml
互联网法律专家建议对双方进行反垄断调查

  “若腾讯被判垄断

  最高将被罚12亿”

  昨日,知名互联网法律专家胡钢律师及软件技术专家蒋涛作客一网站,就腾讯、360纠纷进行交流。胡钢律师认为,腾讯未充分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他建议国家工商总局对涉及此案的双方进行反垄断调查。据胡钢估计,若腾讯被判定垄断,最高将被处以12.4亿元的罚款。

  不应损害网友权益

  胡钢表示,整个事情涉及到几个重大的法律问题,比如《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隐私权保护的问题,软件权保护的问题、不正当竞争的问题、反垄断的问题以及损害商誉乃至刑事犯罪的问题,非常复杂。

  他说,360公司指责腾讯公司的相关软件有侵犯用户隐私的问题,腾讯公司说360公司是外挂,所以按照用户协议停止服务,逻辑上不是很清晰。360是否是外挂,或者影响到腾讯公司,构成了违反腾讯公司的情形应该由第三方公司认定,首先是技术认定,其次是法律认定,是否仅仅由腾讯公司自己一家认定呢?如果腾讯公司是在寻求法律救济的同时开展的自立救济,但前提是不应该损害广大无辜的第三方网友的合法权益。

  建议调查双方垄断

  胡钢还表示,这两家可能都涉及到反垄断的问题,因为我国的《反垄断法》明确提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和限制竞争。

  他认为,360公司也好,腾讯公司也好,它们处于垄断地位,并且滥用了这种市场支配地位,从本质上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所以他建议国家工商总局应当启动对这两家公司涉嫌反垄断的调查。

  他透露说,按照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如果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1%以上、10%以下的罚款。腾讯上年的人民币收入是124.4亿元,如果判定它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它将被处以12.4亿元的罚款。360公司的收入数据不详,但从其发展速度和规模来说,如果是10%,也是数千万的概念。

  建立行业公约制度

  蒋涛提议说,应该建立一个真正的行业公约制度,来界定用户有哪些权利,包括安装权、卸载权、知情权等等。

  胡钢对此表示赞成,他说如果相关各方签订了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公约,可以在出现矛盾后遵守公约,快速从内部解决。他举例说,几年前流氓软件也一度甚嚣尘上,在广大用户、行业协会、行业从业人员以及从业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对它人人喊打,问题也就解决了。
罚得太少啊太少,最好把企鹅拆分了。
     如果腾讯老板火了,出12.4亿买凶杀人,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
反垄断法不如叫保护垄断法。
Hed 发表于 2010-11-5 09:04


    不懂别乱说:D
    该法出台的时候,欧美法学界一片欢呼,基本他们的观点大部分都写进去了。这部法和海商法一样,算是在世界范围内都很“先进”的法律。
应该让腾讯把qq通信和qq娱乐分拆成两家公司#99
duduche 发表于 2010-11-5 10:56


    支持!
回复 5# oo7yjg


    没错,确实很先进的法律。
理论上吸收了最流行最前沿的法学学说,其中多如牛毛的”但书“又体现了浓厚的中国特色。理论与实际的最佳结合。
    哦,还有,逻辑上体现了完美的”犹太法典“特色。
沉睡的人 发表于 2010-11-5 08:58

很好让他尝试一下。

互联网法律专家建议对双方进行反垄断调查

  “若腾讯被判垄断

  最高将被罚12亿”

  昨日 ...
tomcat650093 发表于 2010-11-5 08:05



    这个事件对国内软件行业的影响。很有可能是非常严重的。随着卷入的企业越来越多。国内软件行业,难免会在走出国门之时。被外国厂商贴上后门木马的标签。
为了将来软件行业的发展。强烈要求ZF严惩相关企业,相关责任人。并且尽快出台软件规范。防止国内外各种间谍工具通过外衣渗透。

互联网法律专家建议对双方进行反垄断调查

  “若腾讯被判垄断

  最高将被罚12亿”

  昨日 ...
tomcat650093 发表于 2010-11-5 08:05



    这个事件对国内软件行业的影响。很有可能是非常严重的。随着卷入的企业越来越多。国内软件行业,难免会在走出国门之时。被外国厂商贴上后门木马的标签。
为了将来软件行业的发展。强烈要求ZF严惩相关企业,相关责任人。并且尽快出台软件规范。防止国内外各种间谍工具通过外衣渗透。
专家说的是美国的TX吧。

当年微软也被砍了一刀....

专家说的是美国的TX吧。
马头星云 发表于 2010-11-5 19:17



    但是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包括办公地址都是在中国。
这个波及几亿人的事件为国内软件行业走出国门设置了一个非常巨大的障碍。
将来国产软件走出国门。一定会被国外厂商利用这个事件,给国内企业贴上木马后门的标签。
为了国内软件业的发展。要求国家严厉惩处事件相关企业。相关责任人。
并且尽快出台相关的软件规范。
为国产软件行业洗白。
另一面可以规范外国软件行业对国内各种领域的渗透和刺探。

专家说的是美国的TX吧。
马头星云 发表于 2010-11-5 19:17



    但是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包括办公地址都是在中国。
这个波及几亿人的事件为国内软件行业走出国门设置了一个非常巨大的障碍。
将来国产软件走出国门。一定会被国外厂商利用这个事件,给国内企业贴上木马后门的标签。
为了国内软件业的发展。要求国家严厉惩处事件相关企业。相关责任人。
并且尽快出台相关的软件规范。
为国产软件行业洗白。
另一面可以规范外国软件行业对国内各种领域的渗透和刺探。
这什么专家呢,
以为中国法律象美国一样啊。

法律要真是靠得住,QQ就去告360了。
罚这点小钱有啥用。应该分拆。
看看那个骗人的反垄断法~~为什么别人不承认你的市场经济地位~你游戏规则都没制定好~或者说又是裁判又是运动员~人家敢来和你玩么?~~

-----------------------------------------------------
【道子502856167】请问嘉宾:美国的反垄断法与我国的反垄断法有何异同?
  【王长斌】这个问题太大了。有一点要注意,美国反垄断法是以司法为中心的,法官发言权很大。中国反垄断法是一个行政执法的体制。
  【杏仁饼饼】“反垄断法实施以来,案例很少。”为什么少呢?国外的案例多吗?
  【王长斌】中国的反垄断法只实施了两年。另外,我前面说过,中国反垄断法的执行体制过于集中在中央,中央政府的人一般负责制定政策,精于查案的人不多。另外,中国反垄断法没有三倍赔偿的激励机制,所以企业愿意到法院起诉的也不多。美国的反垄断案例很多,我自己的书里就介绍了不少。[
【真理岛GJ岛主】请问王老师:中石油、中石化是否属于垄断企业?
  【王长斌】石油行业受国家管制,国家不允许随便进入这个行业。所以中石油、中石化的垄断地位是政府行为的结果,不是反垄断法所能管得了的。

道子502856167】请问嘉宾:在中美贸易中,假如美国收买了我国行政体系中负责实施反垄断法的官员为其贸易服务,是不是我们就应该坐以待毙呢?  
  【王长斌】我们不是有反腐败的法律吗?很多官员被揪出来了,所以不是坐以待毙。
---------------------------
以上内容选自人民网 强国社区~~
一年罚12亿比较合适
tigerasd 发表于 2010-11-5 23:19


    +1 最好是美元或者欧元。
美国的反托拉斯法实行多少年了,对微软英特尔都没辙。
yanyan03 发表于 2010-11-5 23:14


    网友不专业啊
   中国的反垄断法不反垄断企业,只反垄断行为。如果认定是垄断企业就要罚款、拆分,那市场经济就没法搞了。因为任何企业的目标都是做大做强。法律只是防止垄断企业滥用自己的市场支配地位。反垄断法出台的太匆忙,至今还没有什么很强的操作性,各个机关又缺乏执法经验,要完善看来是需要很长时间了。
  至于那个道子网友的问题,其实是很奇怪的。这个问题如果反过来,如果中国企业收买了美国法官,然后让美国法官在贸易中替其服务,那美国该怎么办?这个问题跟反垄断法没有什么关系
  最后,伟大的,连反垄断法都没看过的网友们,由此得出结论,这个反垄断法就是骗人的:D

美国的反托拉斯法实行多少年了,对微软英特尔都没辙。
dzhiqiong 发表于 2010-11-5 23:51


那建议你去查查,欧美反垄断方面的案例。

欧洲:微软反垄断案败诉 被判赔近5亿


美国:微软被判垄断 盖茨一天损失120亿美元

     美国司法部延长对微软反垄断监控
美国的反托拉斯法实行多少年了,对微软英特尔都没辙。
dzhiqiong 发表于 2010-11-5 23:51


那建议你去查查,欧美反垄断方面的案例。

欧洲:微软反垄断案败诉 被判赔近5亿


美国:微软被判垄断 盖茨一天损失120亿美元

     美国司法部延长对微软反垄断监控
oo7yjg 发表于 2010-11-8 08:22

我国的反垄断法出台的不算匆忙的吧~~本来是为了入关匆忙起草了一个~~~朱总拿去美国说~~看我们的反垄断法已经写好了 就等通过了~~美国老拿去一看说 好啊~通过后你们要按照这个执行哦~~
然后朱总打电话回来问~这个法可以执行么~~结果~~结果就是13年啊~~终于把这部法写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