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I陳文英案----什麼情報值180萬美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16 21:36:07
從洛杉磯檢方和美國聯邦調查局(FBI)迄今公佈的材料來看,南加州女僑領陳文英被控向中國提供機密情報案尚有很多疑點。法院15日雖以防範潛逃為由判處陳文英不得保釋,其家人和律師卻都認為陳文英無罪,並相信真相終將大白。

但有兩點非常清楚﹕第一,陳文英確實同時向美國和中國當局提供了有關對方的情報,並獲得豐厚回報。陳文英本人對此不予否認,但對自己的行為構成間諜罪表示異議,聲稱自己只不過奉命行事。第二,本案給美中雙方都形成衝擊,目前中國方面尚無反應,但給美國情報部門特別是FBI的打擊已很明顯,FBI面臨內部改革的強大壓力。

出賣情報漁利180萬

根據檢方向法院提呈的辯護狀,FBI在2002年12月從陳文英住宅以及不同財務機構搜出的紀錄顯示,陳文英夫婦名下可以馬上動用的資金至少達87萬2千美元,包括四個投資項目戶頭,總值約43萬4千美元;三個私人及四個商業支票戶頭,總值約14萬美元;退休項目三個戶頭,總值19萬2千美元;兒子名下的兩個監管戶頭,總值9萬9千美元。

此外,FBI還查出陳文英夫婦過去二十年在香港、中國開設有大約十六個銀行戶口。這是最近才調查出來的資料,暫時不知款額總數。部份存款為:2002年3月16日,陳文英名下的一個外國戶口內存有約15萬8千美元;2001年11月28日,陳文英公司Right Fortune HK Ltd.名下的戶頭存有約17萬1300美元;2002年2月6日,陳文英丈夫名下的戶頭存有約5萬1488美元;2000年10月28日,陳文英丈夫名下的另一戶頭存有約12萬7600美元。

另外,陳文英夫婦在洛杉磯附近的聖瑪麗諾鎮還擁有一棟豪宅,門前有一對大型石獅子。鄧小平的女兒、楊尚昆的兒子等高幹子弟到洛杉磯都由她個人接待,有些高官到訪,就下榻在她家中。

有消息說,該豪宅是陳文英夫婦十二年前以一百四十萬美元購得,房款由中國銀行經香港匯到她的帳戶。熟悉陳文英的華人說,陳文英總把自己從事的職業搞得神神秘秘的,不讓人知道她如何賺錢。現在看來,她的部份收入來自美中兩國政府。

FBI在向法院提交起訴書中披露,陳文英為FBI工作了近20年,利用身份之便提供有關中國的情報,並為此給了她170萬美元的經費。陳文英自己則承認,中國政府也給了她10萬美元,但那是因為前中國國家主席楊尚昆喜歡(Like)她。

分析家認為,雖然相關法律文件沒有透露這些情報的具體內容,相信中國方面也不會主動出來說明哪些情報失竊,但從金額來看,這些情報應該都是很有價值的信息。

陳文英將來要證明自己無罪,可能會在法庭上抖出一些提供給FBI的情報,以證明自己“為了美國的安全和人民的福祉,多次置危險於不顧”,為FBI蒐集情報。

陳文英在接受FBI調查時,承認曾從中國政府處獲得10萬美元,但中國給她這筆錢是因為當時的國家主席楊尚昆喜歡她。前中國駐美大使朱啟禎則親自為她取了一個叫「羅中山」(Luo Zhongshan)的代號。

洛杉磯時報引述參與陳文英案調查的官員湯瑪斯說,2002年12月11日至18日,FBI兩名特工對陳文英進行了偵訊。陳文英向兩人坦承中國政府給了她10萬美元,因為當時的中國國家主席楊尚昆喜歡她。楊尚昆到加州訪問時,陳文英是僑界主要接待人之一。

陳文英說,她在中國安全部的聯絡人代號是「毛」,當時中國駐美國大使朱啟禎則為她取了一個代號,叫「羅中山」。她說,一次訪華前,她從FBI聯絡人處抄下一名從中國逃亡到美國人士的名字,把字條放在行李中帶到中國。大約一個月後,她在中國首次與「毛」會面,「毛」向她出示了那張字條。事後她同意繼續為中國提供有關FBI調查中國的情報。

陳文英承認,她曾向中國安全部透露兩位FBI特工訪華事宜,但事後告知了自己在FBI的聯絡人,並向當事人道歉。她也承認多年來蒙騙美國FBI及中國安全部,從雙方獲取資料。

FBI在發現陳文英同時為中國當間諜後後,非常擔心陳文英提供的有關中國的情報是否可靠,表示將重新評估一些行動和分析報告。

FBI在起訴書說,多年來,FBI根據陳文英的情報,展開了多種針對外國反情報部門的調查,包括“偵測中國政府企圖獲得軍事技術的秘密努力”。現在,“FBI必須重新評價所有基於她的情報採取的行動和做出的情報分析。此舉的中心目標是確定,針對外國的反情報調查哪些因她向中國安全人員通風報信而受挫或失敗,哪些是因她故意誤導FBI。”

泄漏竊聽江澤民專機秘密﹖

在FBI的書面證詞中﹐陳文英向中國提供的情報主要涉及從中國逃往美國的難民﹑參與調查中國行動的FBI特工姓名和電話等看上去不太重要的情報。但美國反情報官員14日表示﹐他們開始擔心陳文英向中國泄漏了美國往中國前國家主席江澤民的專機上安裝竊聽器的頂級機密。

據紐約時報15日披露﹐調查人員現在懷疑﹐陳文英的上司兼情人﹑前FBI洛杉磯分局反中國情報組組長史密斯可能在“枕邊談話”中向陳文英提到了美國情報部門打算竊聽中國主席專機的企圖。

如果得到證實﹐這將是陳文英給美國情報部門造成的最嚴重損失。但史密斯的律師斷然否認史密斯同專機竊聽泄密事件有任何關係。

據悉﹐2000年6月﹐中國以1200萬美元的高價從美國購買了一架波音767飛機﹐擬用作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的專機。該機旋即被送往得州一個國際機場﹐交給數個合同商改裝。

2001年8月﹐改裝後的中國“空軍一號”交付中國﹐2001年10月﹐中國方面發現竊聽器。2002年1月﹐中國官員公開宣稱﹐在送往美國改裝的江澤民主席專機上發現了27個竊聽器﹐一些竊聽器甚至裝在臥室的床頭板裡和衛生間。

事發後﹐美國官員從未公開承認企圖竊聽江澤民的專機﹐事情不了了之。如今舊事重提﹐布什政府仍拒絕公開發表評論。

另據《華盛頓郵報報導》,聯調局官員向國會表示,當局自一九九一年來調查所有有關中國反情報的案件,都可能與被指控「雙面間諜」的陳文英有關。南加州共和黨籍眾議員考克斯上週與FBI高級官員會晤時指出,他的委員會想瞭解的重點是:這些活動到底是在甚麼時候開始的?

考克斯是國會國安特別委員會主席,該委員會主要負責研究軍事敏感及電腦科技轉移到中國的事務。美國情治單位擁有一項全面的計劃,避免中國和其他國家獲得這些國安機密。考克斯曾經在一九九九年發表《考克斯報告》,指控中國無所不用其極地「竊取」美核技術,震撼了全美華裔社區。

重新激活政治現金案

美國星島日報報導認為,陳文英案還再次引起人們對於發生在一九九六年民主黨政治獻金案的興趣。美國指控中國企圖利用政治捐款擴大在美國的影響力。陳文英的情夫兼上司史密斯當時參與了政治獻金案的調查。

根據民主黨的調查,在一九九六年涉及政治獻金案的三個重要華裔人士分別是黃建南(John Huang),熊德龍(Ted Sioeng)和夏玲(Maria Hsia)。黃建南為一家屬於印尼力寶集團的銀行的管理層人士。熊德龍為當時知名的大陸僑團領袖,擁有多家公司,主要從事美國和亞洲地區的貿易,熊德龍並不是美國公民,也正是為此,熊德龍的捐款被認為是違反了美國政治捐款的相關法律規定。夏玲則是一九七三年以學生身份來到美國的台灣移民,兩年後取得綠卡身份。當時夏玲的身份為一家律師事務所的工作人員,並是西來寺的法律顧問。

調查報告稱,和黃建南有關的政治獻金高達三千四百萬美元,後來黃建南被任命為民主黨全國委員會財務副主席。獻金案後,黃建南被處以一萬美元罰款,五百小時社區服務和一年緩刑。

夏玲則在調查中被稱為重要人物,是華裔社區和民主黨高層人士之間的穿針引線人物,一九九六年,她因為安排當時的副總統高爾訪問西來寺,成為新聞人物。夏玲被指控在高爾事件後,與西來寺五萬五千美元的非法獻金有關,獻金案後,夏玲在加州被判無罪。

熊德龍則被調查報告指稱,和五十五萬美元的政治獻金有關,獻金案後,熊德龍的兩名律師代表他在華盛頓接受調查,他本人則離開美國,據說現在印尼、新加坡、香港做生意。此案最後不了了之。

「政治獻金案」發生時陳文英並未活躍於民主黨政界,但她與涉案人之一熊德龍關係密切,這使得該案也因她再度被提出檢視。

保釋請求被駁回

陳文英4月9日被捕,當天被法院裁定暫時不得保釋,等待舉行保釋聽證會。15日,加州一名聯邦法官宣布,陳文英必須在監獄中等候審理,理由是她的海外巨額資產及有利關係使她有逃走的潛在風險。

另外,陳文英曾經在去年十二月十八日向FBI特工表示,她願意自動「消失」,調查人員說,不知怎樣才能做到,接著便笑起來。控方認為這表明陳文英潛逃的機會很大。

美聯社的報導稱,49歲的陳文英當天出庭時戴著手銬,辯論持續了四個多小時,聯邦法官肯頓(Victor B. Kenton)最後做出上述決定。陳文英的辯護律師在法庭上稱,陳文英是一名忠誠的美國公民,被FBI所利用,出于情報策略,FBI故意給她一些文件讓她轉交給中國官員。

陳文英的律師Janet Levine在法庭上強調說:“沒有跡象表明,她在沒有獲得FBI同謀者認可而轉交出任何情報。”“那是FBI的策略決定,給她一些文件,讓她交給他們(中國官員)。”

保釋听審會的証詞顯示,FBI曾支付了陳文英的旅行費用,其中包括71趟國外旅行。但控方助理律師Rebecca Lonergan指出,1989年至2002年,陳文英有15次國際旅行沒有向FBI報告,而且目前也無法确定她在海外16個銀行賬號中的准确金額。

控方表示,陳文英擁有廣泛的國外商業聯繫。一九九O年陳文英被北方電訊公司(Nortel Telecommunication)聘為「顧問」,協助該公司在中國做生意,陳文英每談妥一宗合約,就可分得百分之三的金錢。陳文英以「Merry Glory」的名義接受這項協議,前後透過兩張支票獲支付一百二十萬美元,第二張三十二萬一千四百十六美元的支票,是存入陳文英在香港的一個戶口。

根據陳文英向移民局提呈的資料,她在中國出生,雖然目前大部份的直屬家人都居住在美國,但是其夫婿的家人仍然居住在美國以外的地方,包括其一位居住在香港的大姑,陳文英最近一次去香港時,就住在那裡。此外,陳文英的婆婆分別在澳洲及香港有居所,陳文英曾經到這兩處探訪婆婆。

另外,陳文英向FBI透露,她在過往二十年裡,曾經與中國各階層官員有超過二千一百次的接觸。在她一本於二OO二年被政府搜查到的電話本中,寫有中國高級官員的私人電話號碼。此外,「中國少年」雜誌中曾經圖文並茂報道陳文英,採用的是陳文英與現任國席主席與總理的合照。

此外,陳文英於今年三月初前往華府,並會見了數名中國官員,包括駐美大使館官員,並方為她簽發了一張五年的赴華簽證。在今年二月,陳文英被觀察到曾經至少三次與駕駛館大使館汽車的人士接洽。

共和黨忙於劃清界限

陳文英曾是加州共和黨的活躍人物,幫多名聯邦醫議員和州議員以及洛杉磯數任市長籌集競選資金。但其間諜案發後,當地共和黨人紛紛和她拉開距離,唯恐避之不及。

美國加州聯邦眾議員卓拉爾(David Dreier)十五日在洛杉磯緊急召開華裔社區領袖會議,澄清陳文英和共和黨的關係,並表示要強力支持和聲援華裔社區,避免陳文英事件造成的不良影響。

共有二十名洛杉磯地區的華裔民選官員﹑社區領袖和社會人士出席了召集會,其中包括全美華裔共和黨聯合會加州主席蘇順國﹑以及哈仙達崗市議員候選人劉士元等。

綜合星島日報報導,卓拉爾表示,陳文英事件是一個非常讓人震驚和傷心的案子。如果對陳文英指控屬實,將是對美國國家安全系統的一大打擊。

卓拉爾認為,陳文英的案子和李文和事件是截然不同的,雖然這兩起事件都令人傷心。他希望司法的公正裁決,能給人們一個明白和滿意的交代。

他說,他代表的選區有大量的華裔選民。作為聯邦眾議員,他會積極發揮他的政治和社會影響,幫助華裔居民擺脫此事造成的陰影,並維護選區的安定團結。

卓拉爾意味深長的表示,此刻他要感激華人社會長期以來對國家的貢獻,眾多他選區內的華裔學生,以優異的成績獲得國家的各種獎勵,華人應該以此為傲。

卓拉爾還後悔自己最近剛任命陳文英為加州共和黨委員會委員。他承認陳文英在他競選期間幫他募集資金﹐並向他的陣營捐獻了1000美元,他現在已經把這筆錢存入特別的委託帳戶,靜待陳文英的水落石出。

但洛杉磯的數名華裔共和黨員否認陳文英是州共和黨中央委員﹐也不是具投票權的黨代表。

參加共和黨二十年以上的華裔黨員胡張燕燕、梁建文等人指出,陳文英是共和黨員這件事他們都是在這一兩年才聽說。根據他們的回憶,陳文英在共和黨中變得活躍,是因為她與洛杉磯前任市長里奧丹相熟的關係。

全美華裔共和黨聯盟主席蘇順國說,90年代克林頓總統當政期間,中美關係發展順利,當時的洛杉磯市長對陳文英擔任會長的廣洛友好協會當然不會排斥,這就給陳文英在洛杉磯地方政壇舞起長袖的好機會。

胡張燕燕說,陳文英的募款能力確實了得,不過除此之外,她在整個共和黨中的知名度並不高。她解釋說,共和黨的中央委員必須經過票選產生,她很肯定陳文英絕對不是中央委員,至於黨代表身份,按照黨章規定則必須是曾經參加過公職競選的候選人、當選人,以及由他們所推薦才能取得。

陳文英隱藏20年誰之錯﹖

FBI的書面證詞說,早在1991年,陳文英在FBI的聯絡人史密斯就知道她未經許可,向中國安全人員泄露情報。但此事後來被史密斯壓下來,私下解決了。這使陳文英得以在今後9年內繼續向中國提供情報。

《紐約時報》曾詳細披露此事,稱在有關美國對中國的高科技反情報戰中,陳文英向中方提供的一則情報幾乎導致1991年前往中國調查核竊行動的代號“老虎陷阱”(「Tiger Trap」)的特工在中國被捕及被中方起訴。

“老虎陷阱”前往中國調查核竊的行動是FBI重點出擊的項目,事關國家安全,美國情報員相信中國竊走相關資料,協助其核子工廠進行現代化。雖然沒有人在洩漏核武資料案件中被捕,但是FBI相信中國利用華裔科學家以間諜手法竊取美國的核武設計與製造機密,埋下FBI日後查對李文和展開調查的導火線。

陳文英的情人兼上司史密斯知道此事後,沒有向上司彙報,相反把陳文英帶到三藩市一家酒店房間內,當面向該名特工道歉。根據檢方提出的調查報告,該特工就是另一位與陳文英有染、在案件帶上法庭後第二天辭職的小克利夫蘭。

《紐約時報》在另一篇文章中指出,陳文英為FBI充當線民20年,史密斯為FBI工作30年,且涉及很多機密,卻從未接受過測謊試驗,值得深思。

文章說,歷史上FBI抵制對員工進行測謊﹐部份原因是那樣會造成不信任。90年代中期CIA發生間諜案件後﹐FBI內部開始針對接觸高度機密信息的員工廣泛測謊﹐2001年FBI特工漢森(Hanssen)因間諜罪被捕後﹐測謊的範圍進一步擴大。這期間﹐史密斯和陳文英卻從未被要求接受測謊。FBI局長米勒已要求就此展開內部調查﹐看問題出在那裡。

陳文英案還涉及很多明顯違反規定的問題。一名FBI官員說﹐從FBI獲得報酬的線民一般都有兩名聯絡人﹐以避免人身依附關係或虐待﹐但陳文英自80年代早期被史密斯招聘為線民後﹐一直只有史密斯一個聯絡人﹐結果兩人發展了長期的性關係。

另外﹐按慣例﹐上司每90天應審查聯絡人同線民的關係﹐並密切監督給線民的酬金之去向。這個規定在陳文英身上是否得到執行也存在疑問。

再者﹐史密斯同陳文英發生性關係﹐史密斯把機密情報拿到不安全的地方﹐都明顯違反了FBI的規定。

分析家表示﹐因未能及時有效地預防911襲擊而備受指責的FBI可能因陳文英案遭受更多批評﹐並被迫在內部實施改革﹐甚至不排除其被像移民局那樣被肢解的可能。從洛杉磯檢方和美國聯邦調查局(FBI)迄今公佈的材料來看,南加州女僑領陳文英被控向中國提供機密情報案尚有很多疑點。法院15日雖以防範潛逃為由判處陳文英不得保釋,其家人和律師卻都認為陳文英無罪,並相信真相終將大白。

但有兩點非常清楚﹕第一,陳文英確實同時向美國和中國當局提供了有關對方的情報,並獲得豐厚回報。陳文英本人對此不予否認,但對自己的行為構成間諜罪表示異議,聲稱自己只不過奉命行事。第二,本案給美中雙方都形成衝擊,目前中國方面尚無反應,但給美國情報部門特別是FBI的打擊已很明顯,FBI面臨內部改革的強大壓力。

出賣情報漁利180萬

根據檢方向法院提呈的辯護狀,FBI在2002年12月從陳文英住宅以及不同財務機構搜出的紀錄顯示,陳文英夫婦名下可以馬上動用的資金至少達87萬2千美元,包括四個投資項目戶頭,總值約43萬4千美元;三個私人及四個商業支票戶頭,總值約14萬美元;退休項目三個戶頭,總值19萬2千美元;兒子名下的兩個監管戶頭,總值9萬9千美元。

此外,FBI還查出陳文英夫婦過去二十年在香港、中國開設有大約十六個銀行戶口。這是最近才調查出來的資料,暫時不知款額總數。部份存款為:2002年3月16日,陳文英名下的一個外國戶口內存有約15萬8千美元;2001年11月28日,陳文英公司Right Fortune HK Ltd.名下的戶頭存有約17萬1300美元;2002年2月6日,陳文英丈夫名下的戶頭存有約5萬1488美元;2000年10月28日,陳文英丈夫名下的另一戶頭存有約12萬7600美元。

另外,陳文英夫婦在洛杉磯附近的聖瑪麗諾鎮還擁有一棟豪宅,門前有一對大型石獅子。鄧小平的女兒、楊尚昆的兒子等高幹子弟到洛杉磯都由她個人接待,有些高官到訪,就下榻在她家中。

有消息說,該豪宅是陳文英夫婦十二年前以一百四十萬美元購得,房款由中國銀行經香港匯到她的帳戶。熟悉陳文英的華人說,陳文英總把自己從事的職業搞得神神秘秘的,不讓人知道她如何賺錢。現在看來,她的部份收入來自美中兩國政府。

FBI在向法院提交起訴書中披露,陳文英為FBI工作了近20年,利用身份之便提供有關中國的情報,並為此給了她170萬美元的經費。陳文英自己則承認,中國政府也給了她10萬美元,但那是因為前中國國家主席楊尚昆喜歡(Like)她。

分析家認為,雖然相關法律文件沒有透露這些情報的具體內容,相信中國方面也不會主動出來說明哪些情報失竊,但從金額來看,這些情報應該都是很有價值的信息。

陳文英將來要證明自己無罪,可能會在法庭上抖出一些提供給FBI的情報,以證明自己“為了美國的安全和人民的福祉,多次置危險於不顧”,為FBI蒐集情報。

陳文英在接受FBI調查時,承認曾從中國政府處獲得10萬美元,但中國給她這筆錢是因為當時的國家主席楊尚昆喜歡她。前中國駐美大使朱啟禎則親自為她取了一個叫「羅中山」(Luo Zhongshan)的代號。

洛杉磯時報引述參與陳文英案調查的官員湯瑪斯說,2002年12月11日至18日,FBI兩名特工對陳文英進行了偵訊。陳文英向兩人坦承中國政府給了她10萬美元,因為當時的中國國家主席楊尚昆喜歡她。楊尚昆到加州訪問時,陳文英是僑界主要接待人之一。

陳文英說,她在中國安全部的聯絡人代號是「毛」,當時中國駐美國大使朱啟禎則為她取了一個代號,叫「羅中山」。她說,一次訪華前,她從FBI聯絡人處抄下一名從中國逃亡到美國人士的名字,把字條放在行李中帶到中國。大約一個月後,她在中國首次與「毛」會面,「毛」向她出示了那張字條。事後她同意繼續為中國提供有關FBI調查中國的情報。

陳文英承認,她曾向中國安全部透露兩位FBI特工訪華事宜,但事後告知了自己在FBI的聯絡人,並向當事人道歉。她也承認多年來蒙騙美國FBI及中國安全部,從雙方獲取資料。

FBI在發現陳文英同時為中國當間諜後後,非常擔心陳文英提供的有關中國的情報是否可靠,表示將重新評估一些行動和分析報告。

FBI在起訴書說,多年來,FBI根據陳文英的情報,展開了多種針對外國反情報部門的調查,包括“偵測中國政府企圖獲得軍事技術的秘密努力”。現在,“FBI必須重新評價所有基於她的情報採取的行動和做出的情報分析。此舉的中心目標是確定,針對外國的反情報調查哪些因她向中國安全人員通風報信而受挫或失敗,哪些是因她故意誤導FBI。”

泄漏竊聽江澤民專機秘密﹖

在FBI的書面證詞中﹐陳文英向中國提供的情報主要涉及從中國逃往美國的難民﹑參與調查中國行動的FBI特工姓名和電話等看上去不太重要的情報。但美國反情報官員14日表示﹐他們開始擔心陳文英向中國泄漏了美國往中國前國家主席江澤民的專機上安裝竊聽器的頂級機密。

據紐約時報15日披露﹐調查人員現在懷疑﹐陳文英的上司兼情人﹑前FBI洛杉磯分局反中國情報組組長史密斯可能在“枕邊談話”中向陳文英提到了美國情報部門打算竊聽中國主席專機的企圖。

如果得到證實﹐這將是陳文英給美國情報部門造成的最嚴重損失。但史密斯的律師斷然否認史密斯同專機竊聽泄密事件有任何關係。

據悉﹐2000年6月﹐中國以1200萬美元的高價從美國購買了一架波音767飛機﹐擬用作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的專機。該機旋即被送往得州一個國際機場﹐交給數個合同商改裝。

2001年8月﹐改裝後的中國“空軍一號”交付中國﹐2001年10月﹐中國方面發現竊聽器。2002年1月﹐中國官員公開宣稱﹐在送往美國改裝的江澤民主席專機上發現了27個竊聽器﹐一些竊聽器甚至裝在臥室的床頭板裡和衛生間。

事發後﹐美國官員從未公開承認企圖竊聽江澤民的專機﹐事情不了了之。如今舊事重提﹐布什政府仍拒絕公開發表評論。

另據《華盛頓郵報報導》,聯調局官員向國會表示,當局自一九九一年來調查所有有關中國反情報的案件,都可能與被指控「雙面間諜」的陳文英有關。南加州共和黨籍眾議員考克斯上週與FBI高級官員會晤時指出,他的委員會想瞭解的重點是:這些活動到底是在甚麼時候開始的?

考克斯是國會國安特別委員會主席,該委員會主要負責研究軍事敏感及電腦科技轉移到中國的事務。美國情治單位擁有一項全面的計劃,避免中國和其他國家獲得這些國安機密。考克斯曾經在一九九九年發表《考克斯報告》,指控中國無所不用其極地「竊取」美核技術,震撼了全美華裔社區。

重新激活政治現金案

美國星島日報報導認為,陳文英案還再次引起人們對於發生在一九九六年民主黨政治獻金案的興趣。美國指控中國企圖利用政治捐款擴大在美國的影響力。陳文英的情夫兼上司史密斯當時參與了政治獻金案的調查。

根據民主黨的調查,在一九九六年涉及政治獻金案的三個重要華裔人士分別是黃建南(John Huang),熊德龍(Ted Sioeng)和夏玲(Maria Hsia)。黃建南為一家屬於印尼力寶集團的銀行的管理層人士。熊德龍為當時知名的大陸僑團領袖,擁有多家公司,主要從事美國和亞洲地區的貿易,熊德龍並不是美國公民,也正是為此,熊德龍的捐款被認為是違反了美國政治捐款的相關法律規定。夏玲則是一九七三年以學生身份來到美國的台灣移民,兩年後取得綠卡身份。當時夏玲的身份為一家律師事務所的工作人員,並是西來寺的法律顧問。

調查報告稱,和黃建南有關的政治獻金高達三千四百萬美元,後來黃建南被任命為民主黨全國委員會財務副主席。獻金案後,黃建南被處以一萬美元罰款,五百小時社區服務和一年緩刑。

夏玲則在調查中被稱為重要人物,是華裔社區和民主黨高層人士之間的穿針引線人物,一九九六年,她因為安排當時的副總統高爾訪問西來寺,成為新聞人物。夏玲被指控在高爾事件後,與西來寺五萬五千美元的非法獻金有關,獻金案後,夏玲在加州被判無罪。

熊德龍則被調查報告指稱,和五十五萬美元的政治獻金有關,獻金案後,熊德龍的兩名律師代表他在華盛頓接受調查,他本人則離開美國,據說現在印尼、新加坡、香港做生意。此案最後不了了之。

「政治獻金案」發生時陳文英並未活躍於民主黨政界,但她與涉案人之一熊德龍關係密切,這使得該案也因她再度被提出檢視。

保釋請求被駁回

陳文英4月9日被捕,當天被法院裁定暫時不得保釋,等待舉行保釋聽證會。15日,加州一名聯邦法官宣布,陳文英必須在監獄中等候審理,理由是她的海外巨額資產及有利關係使她有逃走的潛在風險。

另外,陳文英曾經在去年十二月十八日向FBI特工表示,她願意自動「消失」,調查人員說,不知怎樣才能做到,接著便笑起來。控方認為這表明陳文英潛逃的機會很大。

美聯社的報導稱,49歲的陳文英當天出庭時戴著手銬,辯論持續了四個多小時,聯邦法官肯頓(Victor B. Kenton)最後做出上述決定。陳文英的辯護律師在法庭上稱,陳文英是一名忠誠的美國公民,被FBI所利用,出于情報策略,FBI故意給她一些文件讓她轉交給中國官員。

陳文英的律師Janet Levine在法庭上強調說:“沒有跡象表明,她在沒有獲得FBI同謀者認可而轉交出任何情報。”“那是FBI的策略決定,給她一些文件,讓她交給他們(中國官員)。”

保釋听審會的証詞顯示,FBI曾支付了陳文英的旅行費用,其中包括71趟國外旅行。但控方助理律師Rebecca Lonergan指出,1989年至2002年,陳文英有15次國際旅行沒有向FBI報告,而且目前也無法确定她在海外16個銀行賬號中的准确金額。

控方表示,陳文英擁有廣泛的國外商業聯繫。一九九O年陳文英被北方電訊公司(Nortel Telecommunication)聘為「顧問」,協助該公司在中國做生意,陳文英每談妥一宗合約,就可分得百分之三的金錢。陳文英以「Merry Glory」的名義接受這項協議,前後透過兩張支票獲支付一百二十萬美元,第二張三十二萬一千四百十六美元的支票,是存入陳文英在香港的一個戶口。

根據陳文英向移民局提呈的資料,她在中國出生,雖然目前大部份的直屬家人都居住在美國,但是其夫婿的家人仍然居住在美國以外的地方,包括其一位居住在香港的大姑,陳文英最近一次去香港時,就住在那裡。此外,陳文英的婆婆分別在澳洲及香港有居所,陳文英曾經到這兩處探訪婆婆。

另外,陳文英向FBI透露,她在過往二十年裡,曾經與中國各階層官員有超過二千一百次的接觸。在她一本於二OO二年被政府搜查到的電話本中,寫有中國高級官員的私人電話號碼。此外,「中國少年」雜誌中曾經圖文並茂報道陳文英,採用的是陳文英與現任國席主席與總理的合照。

此外,陳文英於今年三月初前往華府,並會見了數名中國官員,包括駐美大使館官員,並方為她簽發了一張五年的赴華簽證。在今年二月,陳文英被觀察到曾經至少三次與駕駛館大使館汽車的人士接洽。

共和黨忙於劃清界限

陳文英曾是加州共和黨的活躍人物,幫多名聯邦醫議員和州議員以及洛杉磯數任市長籌集競選資金。但其間諜案發後,當地共和黨人紛紛和她拉開距離,唯恐避之不及。

美國加州聯邦眾議員卓拉爾(David Dreier)十五日在洛杉磯緊急召開華裔社區領袖會議,澄清陳文英和共和黨的關係,並表示要強力支持和聲援華裔社區,避免陳文英事件造成的不良影響。

共有二十名洛杉磯地區的華裔民選官員﹑社區領袖和社會人士出席了召集會,其中包括全美華裔共和黨聯合會加州主席蘇順國﹑以及哈仙達崗市議員候選人劉士元等。

綜合星島日報報導,卓拉爾表示,陳文英事件是一個非常讓人震驚和傷心的案子。如果對陳文英指控屬實,將是對美國國家安全系統的一大打擊。

卓拉爾認為,陳文英的案子和李文和事件是截然不同的,雖然這兩起事件都令人傷心。他希望司法的公正裁決,能給人們一個明白和滿意的交代。

他說,他代表的選區有大量的華裔選民。作為聯邦眾議員,他會積極發揮他的政治和社會影響,幫助華裔居民擺脫此事造成的陰影,並維護選區的安定團結。

卓拉爾意味深長的表示,此刻他要感激華人社會長期以來對國家的貢獻,眾多他選區內的華裔學生,以優異的成績獲得國家的各種獎勵,華人應該以此為傲。

卓拉爾還後悔自己最近剛任命陳文英為加州共和黨委員會委員。他承認陳文英在他競選期間幫他募集資金﹐並向他的陣營捐獻了1000美元,他現在已經把這筆錢存入特別的委託帳戶,靜待陳文英的水落石出。

但洛杉磯的數名華裔共和黨員否認陳文英是州共和黨中央委員﹐也不是具投票權的黨代表。

參加共和黨二十年以上的華裔黨員胡張燕燕、梁建文等人指出,陳文英是共和黨員這件事他們都是在這一兩年才聽說。根據他們的回憶,陳文英在共和黨中變得活躍,是因為她與洛杉磯前任市長里奧丹相熟的關係。

全美華裔共和黨聯盟主席蘇順國說,90年代克林頓總統當政期間,中美關係發展順利,當時的洛杉磯市長對陳文英擔任會長的廣洛友好協會當然不會排斥,這就給陳文英在洛杉磯地方政壇舞起長袖的好機會。

胡張燕燕說,陳文英的募款能力確實了得,不過除此之外,她在整個共和黨中的知名度並不高。她解釋說,共和黨的中央委員必須經過票選產生,她很肯定陳文英絕對不是中央委員,至於黨代表身份,按照黨章規定則必須是曾經參加過公職競選的候選人、當選人,以及由他們所推薦才能取得。

陳文英隱藏20年誰之錯﹖

FBI的書面證詞說,早在1991年,陳文英在FBI的聯絡人史密斯就知道她未經許可,向中國安全人員泄露情報。但此事後來被史密斯壓下來,私下解決了。這使陳文英得以在今後9年內繼續向中國提供情報。

《紐約時報》曾詳細披露此事,稱在有關美國對中國的高科技反情報戰中,陳文英向中方提供的一則情報幾乎導致1991年前往中國調查核竊行動的代號“老虎陷阱”(「Tiger Trap」)的特工在中國被捕及被中方起訴。

“老虎陷阱”前往中國調查核竊的行動是FBI重點出擊的項目,事關國家安全,美國情報員相信中國竊走相關資料,協助其核子工廠進行現代化。雖然沒有人在洩漏核武資料案件中被捕,但是FBI相信中國利用華裔科學家以間諜手法竊取美國的核武設計與製造機密,埋下FBI日後查對李文和展開調查的導火線。

陳文英的情人兼上司史密斯知道此事後,沒有向上司彙報,相反把陳文英帶到三藩市一家酒店房間內,當面向該名特工道歉。根據檢方提出的調查報告,該特工就是另一位與陳文英有染、在案件帶上法庭後第二天辭職的小克利夫蘭。

《紐約時報》在另一篇文章中指出,陳文英為FBI充當線民20年,史密斯為FBI工作30年,且涉及很多機密,卻從未接受過測謊試驗,值得深思。

文章說,歷史上FBI抵制對員工進行測謊﹐部份原因是那樣會造成不信任。90年代中期CIA發生間諜案件後﹐FBI內部開始針對接觸高度機密信息的員工廣泛測謊﹐2001年FBI特工漢森(Hanssen)因間諜罪被捕後﹐測謊的範圍進一步擴大。這期間﹐史密斯和陳文英卻從未被要求接受測謊。FBI局長米勒已要求就此展開內部調查﹐看問題出在那裡。

陳文英案還涉及很多明顯違反規定的問題。一名FBI官員說﹐從FBI獲得報酬的線民一般都有兩名聯絡人﹐以避免人身依附關係或虐待﹐但陳文英自80年代早期被史密斯招聘為線民後﹐一直只有史密斯一個聯絡人﹐結果兩人發展了長期的性關係。

另外﹐按慣例﹐上司每90天應審查聯絡人同線民的關係﹐並密切監督給線民的酬金之去向。這個規定在陳文英身上是否得到執行也存在疑問。

再者﹐史密斯同陳文英發生性關係﹐史密斯把機密情報拿到不安全的地方﹐都明顯違反了FBI的規定。

分析家表示﹐因未能及時有效地預防911襲擊而備受指責的FBI可能因陳文英案遭受更多批評﹐並被迫在內部實施改革﹐甚至不排除其被像移民局那樣被肢解的可能。
政治嘛,什么东东没有?!
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