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中学生不满迟到爬围墙被批评杀死老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5 19:18:13
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魏徽徽 通讯员 黄义涛 李美香) 因为上学迟到而爬围墙被批评,3名怀恨在心的学生竟然将老师杀害。记者昨日从梅州市中院获悉,主犯罗勇辉获判无期徒刑,另两人分获7年和10年有期徒刑。

  屡次上学迟到被批评

  张文华、李志明(均化名)是梅州市丰顺县某中学学生。两人常常上学迟到。因为上课期间校门紧闭,两人想让该校负责保卫工作的周老师开门但被拒绝。两人爬墙入校,被周老师发现后批评教育。两人对其多有埋怨。

  某日,两人与罗勇辉(化名)闲谈时表示要教训一下周老师,罗表示同意。2007年10月28日晚,三人从学校门口开始跟踪周老师到家门口,以掌握其行踪。次日晚上,按照事先商量的方案,罗勇辉以接朋友为借口搭乘周老师的摩托车到丰顺县汤坑镇虎局水库,张文华、李志明则骑着摩托车在后尾随。

  “教训”老师致其死亡

  当周老师载罗勇辉到达目的地后,罗勇辉用刀架住了周老师的颈部,张文华、李志明上前对周老师破口大骂。周老师想用手推开刀,罗勇辉顺势往其喉部割了一刀。打斗中,罗与周双双滚下公路的斜坡。当罗勇辉往公路上攀爬时,却发现自己的脚被周老师死死拽住,穷凶极恶的罗勇辉持刀再次刺伤周老师胸部等处,导致对方受伤倒地。事后经法医鉴定,周老师系被锐器刺击颈部、左肺,造成失血性休克死亡。

  三人散去后,罗勇辉将凶器扔进水库,并把周老师的红色摩托车骑回家中。因为担心事情败露,3人将周老师的摩托车车牌、车尾箱和防护架拆掉,并将发动机号码打磨掉,然后将车推进作案现场附近的水库中,意图让警方误认为周老师是因交通事故死亡。

  案发后,罗勇辉害怕得不敢睡觉,觉得死者的鬼魂天天都跟着他,只能躲到床底下,于是弄来个辟邪铜钱,随身携带。张文华还送来两张“符”和“辟邪草”给其消灾避祸。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两年后三人落入法网。

  日前,梅州市中院做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罗勇辉无期徒刑,张文华10年徒刑,李志明7年徒刑。三被告人还要共同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84万多元。

http://news.sina.com.cn/s/2010-10-14/234221277368.shtml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魏徽徽 通讯员 黄义涛 李美香) 因为上学迟到而爬围墙被批评,3名怀恨在心的学生竟然将老师杀害。记者昨日从梅州市中院获悉,主犯罗勇辉获判无期徒刑,另两人分获7年和10年有期徒刑。

  屡次上学迟到被批评

  张文华、李志明(均化名)是梅州市丰顺县某中学学生。两人常常上学迟到。因为上课期间校门紧闭,两人想让该校负责保卫工作的周老师开门但被拒绝。两人爬墙入校,被周老师发现后批评教育。两人对其多有埋怨。

  某日,两人与罗勇辉(化名)闲谈时表示要教训一下周老师,罗表示同意。2007年10月28日晚,三人从学校门口开始跟踪周老师到家门口,以掌握其行踪。次日晚上,按照事先商量的方案,罗勇辉以接朋友为借口搭乘周老师的摩托车到丰顺县汤坑镇虎局水库,张文华、李志明则骑着摩托车在后尾随。

  “教训”老师致其死亡

  当周老师载罗勇辉到达目的地后,罗勇辉用刀架住了周老师的颈部,张文华、李志明上前对周老师破口大骂。周老师想用手推开刀,罗勇辉顺势往其喉部割了一刀。打斗中,罗与周双双滚下公路的斜坡。当罗勇辉往公路上攀爬时,却发现自己的脚被周老师死死拽住,穷凶极恶的罗勇辉持刀再次刺伤周老师胸部等处,导致对方受伤倒地。事后经法医鉴定,周老师系被锐器刺击颈部、左肺,造成失血性休克死亡。

  三人散去后,罗勇辉将凶器扔进水库,并把周老师的红色摩托车骑回家中。因为担心事情败露,3人将周老师的摩托车车牌、车尾箱和防护架拆掉,并将发动机号码打磨掉,然后将车推进作案现场附近的水库中,意图让警方误认为周老师是因交通事故死亡。

  案发后,罗勇辉害怕得不敢睡觉,觉得死者的鬼魂天天都跟着他,只能躲到床底下,于是弄来个辟邪铜钱,随身携带。张文华还送来两张“符”和“辟邪草”给其消灾避祸。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两年后三人落入法网。

  日前,梅州市中院做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罗勇辉无期徒刑,张文华10年徒刑,李志明7年徒刑。三被告人还要共同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84万多元。

http://news.sina.com.cn/s/2010-10-14/234221277368.shtml
若非两年后被捕三个判得会更轻
这种判决会对青少年恶性犯罪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故意杀人也不判死刑了……
未成年人、无过节、临时性XX。。。。。。等理论的受益者
故意杀人也不判死刑了?
wxever 发表于 2010-10-15 10:05

免死金牌护体遇神杀神遇佛杀佛
当时直接自首不就没事了 。就说 跟老师有言语不和 最后不小心 不情愿的 划了一刀,也就是判几年或者管教赔点钱就完了。 这过了2年了被抓,免死过期了啊。
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
杀个人现在已经成了故意伤害罪了?
壮圆郎 发表于 2010-10-15 11:24


这个应该还是故意伤害致死,罪名合适,但量刑似乎有问题。

故意伤害致死,类似于西方国家(如美国)的二级谋杀。
所以说法律不修改,会造成对更多人的伤害。
法律不保护安分守法的老百姓,法律做什么用?就是婊子的牌坊
未成年人保护法:D
所谓无期能坐多少年?十五年还是八年?
未成年犯罪分子保护法,不适应时代了,应该修改。
未成年人的保护年龄应该降低到14岁差不多
无话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