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之争告诉中国民营企业家的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18 19:53:07
一、如果你所投资的控股公司没有一个绝对控股的股东,只有所谓的大股东,二股东而你又不是把自己的投资定位于纯粹的财务投资人,那为了自己的利益对于公司的事务最好还是亲力亲为,亲自在董事会中占住一个席位。千万不要相信所谓的职业经理人,他们虽然是受你委托代表你泊的利益,但却随时可能为了别的股东的利益而稀释了你的权益。
二就是就算你万不得已要委派职业经理人去控股公司里代表你行使你的利益,对他们的授权也要尽最大可能的限制,更不能让他们有任何改变股权结构的权力,不然你的大股东、二股东地位随时会被他们以各种理由进行稀释,说不定哪天早上起来你就会发现你已经只是一个超级大散户了。
第三就是不要委托一个曾经是对手的人来代表你的利益。一、如果你所投资的控股公司没有一个绝对控股的股东,只有所谓的大股东,二股东而你又不是把自己的投资定位于纯粹的财务投资人,那为了自己的利益对于公司的事务最好还是亲力亲为,亲自在董事会中占住一个席位。千万不要相信所谓的职业经理人,他们虽然是受你委托代表你泊的利益,但却随时可能为了别的股东的利益而稀释了你的权益。
二就是就算你万不得已要委派职业经理人去控股公司里代表你行使你的利益,对他们的授权也要尽最大可能的限制,更不能让他们有任何改变股权结构的权力,不然你的大股东、二股东地位随时会被他们以各种理由进行稀释,说不定哪天早上起来你就会发现你已经只是一个超级大散户了。
第三就是不要委托一个曾经是对手的人来代表你的利益。
从此之后中国再无职业经理人,家族企业的老板们会很快调整策略架空职业经理人们再换上更粗的狗链
陈晓个垃圾啊~~对928的结果很意外.


lz分析得挺好的。

职业经理人制度一定程度上让没文化的暴发户的家族企业转型成为现代企业,但是职业经理人这个制度本身就是很复杂的,大学的商务课程里面有连篇累牍的讨论,这个东西真不是一般的没文化暴发户可以驾驭的。

lz分析得挺好的。

职业经理人制度一定程度上让没文化的暴发户的家族企业转型成为现代企业,但是职业经理人这个制度本身就是很复杂的,大学的商务课程里面有连篇累牍的讨论,这个东西真不是一般的没文化暴发户可以驾驭的。
国美是上市公司吧。
这是常识,尤其在中国,怪不得中国人的公司做不大,民族文化局限性耳
:sleepy: 国企有的问题私企一定会有,没有的话只是你这个私企还很小基本等于个体户(也就是什么都亲历亲为),一旦达到由多个股东,要有非家族的高管等等,那就与一个国企没有太大差别了。
老祖宗说过力不到不为财。
如果我是民营企业家,职业经理人可以去死了
民营企业家? 不就是资本家吗? 是社会主义要消灭的对象。
民族文化局限性耳!
陈晓的做法说实话违背了一个职业经理人的基本“职业操守”,也违背了传统的忠义道德~~尽管“合法”,但确实名声也臭了,试问一个会谋权篡位,落井下石的管家谁还敢请呢?
请了条白眼狼看家,不杯具才怪,不过话说回来,现在中国的职业经理人哪个不是白眼狼……
背嵬军 发表于 2010-9-29 10:22


    那你的企业也很难做大,要做大就一定要借助职业经理人的力量。对代理人授权是必须的,但如何做到既让代理人干活又不至于让他反客为主甚至取而代之就很考验授权者的控制能力了。黄光裕这次会这么狼狈很大原因就是因为当初他对代理人的授权几乎是无限制的,完全没有想到代理人一旦失控会对自己造成什么后果
GrateSky 发表于 2010-9-29 08:40

投票支持陈晓的股东 难道不是陈晓的主子。
windrarara 发表于 2010-9-29 10:45

陈晓是白眼狼?那为什么52%股东会投票支持他?
大股东是股东,小股东也是股东。
黄某还是一个操纵市场,官商勾结的罪犯呢。一个真正被法律宣布“有罪”的犯人。
白眼狼和罪犯,为什么要选择相信罪犯?


这个事情还会进一步给很多企业主一种感觉,那就是与其做实业去“替他人做嫁衣裳”,去成为日后人家的“收割对象”,那还不如把资本都抽出来进行“短线炒卖”,然后再把财产都转移到海外办投资移民,事实上,现在这种“实业真空化“,”财产外移化“与新一轮的富人移民浪潮已经就是摆在眼前的事实了~~而这将会对中国的经济与未来造成什么影响,大家也不妨耐心的拭目以待。

资本是会用脚走路的,与其那么辛辛苦苦的创业,办实业,还要不断受各种衙门的盘剥,腾笼换鸟,拉闸限电,被描述成血汗工厂,那还不如干脆把资本都抽出来去炒楼,炒大蒜,炒红酒呢~然后再把钱都挪到海外,安全又保险,这样够和谐,够环保,够产业升级,够经济发展方式转型了吧?

这个事情还会进一步给很多企业主一种感觉,那就是与其做实业去“替他人做嫁衣裳”,去成为日后人家的“收割对象”,那还不如把资本都抽出来进行“短线炒卖”,然后再把财产都转移到海外办投资移民,事实上,现在这种“实业真空化“,”财产外移化“与新一轮的富人移民浪潮已经就是摆在眼前的事实了~~而这将会对中国的经济与未来造成什么影响,大家也不妨耐心的拭目以待。

资本是会用脚走路的,与其那么辛辛苦苦的创业,办实业,还要不断受各种衙门的盘剥,腾笼换鸟,拉闸限电,被描述成血汗工厂,那还不如干脆把资本都抽出来去炒楼,炒大蒜,炒红酒呢~然后再把钱都挪到海外,安全又保险,这样够和谐,够环保,够产业升级,够经济发展方式转型了吧?
红色劲旅 发表于 2010-9-29 10:53
连国内的资本市场都玩不转,到国际上就玩得转啦?
不过俺一贯支持移民汉化美洲澳洲欧洲。支持生娃占领世界
白眼狼和罪犯,为什么要选择相信罪犯?这句有意思
大黄蜂 发表于 2010-9-29 08:36

把这个事件上升到职业经理人的背叛的这个角度恰恰是中了黄的悲情圈套。
具有控股权的大股东和代理人之间就是老板和长工的关系。是百依百顺的。
不具有控股权的大小股东,就不是完全的老板。是没有资格把自己的权益凌驾于全体股东之上的。
而经选定的代理人,是要代表绝大多数的股东的利益的,而不是去代表选定他的人的利益,这个恰恰是完全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以及职业经理人操守要求的。
selinar 发表于 2010-9-29 10:51

说陈晓是白眼狼不对,他也是股东!黄光裕这种状况就是被干的命运,陈晓不干他,张晓李晓也会干,谁干还不都是干?!
cookship 发表于 2010-9-29 10:55


人家那是投资移民,一般投资移民都投资什么?

而且千万不要以为国内的资本市场就简单,中国的资本市场就像中国的足球圈一样:”水平低,内幕深,心眼黑,关系复杂“,正所谓”庙小妖风大“,在华尔街吃得开的,或者在国际足坛叱咤风云的,到这种地方都照样走麦城~你信不信?
……这事儿而是该从几方面说的。
当企业上升到一定规模时,创业者必须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何时该急流勇退,这才是大善结局;
职业经理人始终是打工者身份,精明但不高明是常有的,做坏了自己的声誉未必会有善终的;
所有股东们所关注的永远是投资的利益回报,谁当家和企业的社会贡献并无人关心。

所以这样的最终结局并不出所料,很正常。
{:cha:}
红色劲旅 发表于 2010-9-29 10:53

用那些温拿爱说的话:太平洋没加盖,好走不送。 但愿他们去美利坚欧罗巴开的血汗工厂能赚钱,呵呵。
乔布斯当年不是也被自己请来的给干走了嘛~很正常
selinar 发表于 2010-9-29 10:48


    陈晓的身份应该分两种来看,第一他是国美管理团队的最高负责人站在这个身份来看他确实应该是对全体股东负责,但他另一个身份却是作为黄光裕的代表进入国美管理层替黄光裕行使利益,站在这个角度他首先应该是对黄光裕的利益负责而不是对所谓的全体股东利益负责
红色劲旅 发表于 2010-9-29 11:03


投什么呢,据我所知,相当一部分投资移民是来买房的,买了房子在买上几份清洁工合同,雇有国籍几个菲律宾人,马来人或是中国人干,要么就是搞些小买卖比如餐饮,做大的是向中国卖资源,这是高阶并不好做,当然了还有做中介的自己被贩到国外,在去把别人贩过来.
gzxys 发表于 2010-9-29 11:12

请看一下陈晓的身份:董事会主席。
不管谁请他来的,他要代表的首要是全体股东,况且其本人本身也是股东。
至于其他没有约定清楚或者符合法律程序的东西,把它忘掉吧。

用那些温拿爱说的话:太平洋没加盖,好走不送。 但愿他们去美利坚欧罗巴开的血汗工厂能赚钱,呵呵。
rockstone 发表于 2010-9-29 11:04



呵呵,这个还真没什么可值得威胁的,你想啊,现在连很多官员都是裸官,为什么?官场里,商界中,现在都流行”内在美“,听说过这种说法么?再看看这些娱乐圈的,多少人私下办了外国身份?你以为他们傻?呵呵,说句不好听的,傻的还真不定是谁呢~~~你还真以为这”太平洋不加盖“是一个什么可以拿来讽刺威胁人的说法呐?~~实际上,现在有点本路的大多都在安排”海外建巢“,所谓”狡兔三窟“,这早就是那个大圈子里面公开的做法了,大家心照不宣

一旦中国有变,届时倒霉的都是走不了的,呵呵,也别说有变,就说现在吧,做实业的人越来越少,整个市场供给也就越来越少,但是游资却越来越多,都去拿来做短线炒卖,政府那边还几万亿几万亿的往下投,钞票都毛了~~结果人家跑去加州买阳光豪宅(说真的,那边很多也就是3,40万美元),然后再在国内把小户型炒成天价,把各种农产品也都炒上去,让你们大家”月月光“,那点薪水都”白领“,最后甚至都”蚁族“~

呵呵,隔着太平洋,还不定谁笑谁,谁得实惠呢~~
用那些温拿爱说的话:太平洋没加盖,好走不送。 但愿他们去美利坚欧罗巴开的血汗工厂能赚钱,呵呵。
rockstone 发表于 2010-9-29 11:04



呵呵,这个还真没什么可值得威胁的,你想啊,现在连很多官员都是裸官,为什么?官场里,商界中,现在都流行”内在美“,听说过这种说法么?再看看这些娱乐圈的,多少人私下办了外国身份?你以为他们傻?呵呵,说句不好听的,傻的还真不定是谁呢~~~你还真以为这”太平洋不加盖“是一个什么可以拿来讽刺威胁人的说法呐?~~实际上,现在有点本路的大多都在安排”海外建巢“,所谓”狡兔三窟“,这早就是那个大圈子里面公开的做法了,大家心照不宣

一旦中国有变,届时倒霉的都是走不了的,呵呵,也别说有变,就说现在吧,做实业的人越来越少,整个市场供给也就越来越少,但是游资却越来越多,都去拿来做短线炒卖,政府那边还几万亿几万亿的往下投,钞票都毛了~~结果人家跑去加州买阳光豪宅(说真的,那边很多也就是3,40万美元),然后再在国内把小户型炒成天价,把各种农产品也都炒上去,让你们大家”月月光“,那点薪水都”白领“,最后甚至都”蚁族“~

呵呵,隔着太平洋,还不定谁笑谁,谁得实惠呢~~
连董事会都没自己的人的民企非常之少见啊
伍德先生 发表于 2010-9-29 11:27

这样的事也许只能发生在神奇的魔都,
当然,这也许只是个开始……
{:cha:}
看过三联描述国美的那期,黄与陈的历史关系很复杂的,没大家想象的老板请个职业经理人那么简单

连董事会都没自己的人的民企非常之少见啊
伍德先生 发表于 2010-9-29 11:27



    什么叫自己的人?按某些说法只要你的人进入董事会他就是全体股东的人了考虑的就不是你的利益而是全体股东的利益了,如果他为了全体股东的利益损害了你的利益你也是要全力支持他的决定
连董事会都没自己的人的民企非常之少见啊
伍德先生 发表于 2010-9-29 11:27



    什么叫自己的人?按某些说法只要你的人进入董事会他就是全体股东的人了考虑的就不是你的利益而是全体股东的利益了,如果他为了全体股东的利益损害了你的利益你也是要全力支持他的决定
ikarigendou 发表于 2010-9-29 11:14


都是”海外建巢“,把老婆孩子给弄过去~然后国内捞钱!官员,商人,娱乐明星现在都这样,连那帮TM中纪委的都大把大把的”裸官“,一方面国内正襟危坐的好像一脸正义的还什么奉旨在查你,XX专案组什么什么的,貌似满口仁义道德,党纪国法,其实他们二奶,三奶和私生子没准就在美国做你老婆孩子的邻居呢,呵呵,觉得讽刺么?神奇么?荒诞么?黑色幽默么?

其实啊,这也都很正常,真的!国民党的,民进党的也都这样~
国美是上市公司,我认为陈晓不能代表全中国的职业经理人。
民营企业里也不乏成功的经营案例。
红色劲旅 发表于 2010-9-29 11:40


仁兄你愤了点,但事实也确实如此.
gzxys 发表于 2010-9-29 11:37

正确, 要的就是这个后果, 目的就是要大股东推人进董事会的时候增加风险.

这个制度的存在就是为了制造背叛.
roadrunner 发表于 2010-9-29 12:01


    代理人制度是为了制造背叛?
现在 各行业 中高层 移民 超级多
以后会更多
他们虽然是受你委托代表你泊的利益,但却随时可能为了别的股东的利益而稀释了你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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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名义上是代表公司全体股东, 就算是大股东运用影响力推入董事局, 聘用他的还是公司, 不是大股东, 他不单是代表大股东的利益, 而是代表全体股东. 股东大会上谁占过 50% 谁说了算, 超过 50% 投票权就可以把他炒掉. 大股东如果不能影响过 50% 投票权, 就是个大散户. 把上市公司当小型家族公司那样玩就肯定杯具.;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