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原产于美国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征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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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对原产于美国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征反倾销税  2010年09月26日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6日讯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2009年9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商务部”)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该被调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则号:02071100、02071200、02071311、02071319、02071321、02071329、02071411、02071419、02071421、02071422、02071429和05040021。

    商务部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和倾销幅度、被调查产品是否对中国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及损害程度以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2010年2月5日,商务部发布初裁公告,初步认定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存在倾销,国内产业遭受了实质损害,并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初步裁定后,调查机关对倾销和倾销幅度、损害和损害程度及倾销和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进一步调查。现本案调查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商务部作出最终裁定(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最终裁定

    经调查,商务部最终裁定,在本案调查期内,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存在倾销,中国国内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二、征收反倾销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商务部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征收反倾销税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10年9月27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各公司应征税率在本公告附件2中列明。

    对被调查产品的具体描述如下:

    被调查产品名称:白羽肉鸡产品。

    英文名称:Broiler Products or Chicken Products。

    被调查产品的具体描述:活体白羽肉鸡屠宰加工后的肉鸡产品,包括整鸡、整鸡的分割部位、肉鸡的副产品,不论是鲜的、冷的或冻的。活鸡、以罐头和其他类似方式包装或保藏的肉鸡产品、鸡肉香肠及类似产品、熟食肉鸡产品均不在本次申请调查进口产品范围之内。

    主要用途:白羽肉鸡产品在国内市场的基本用途是用于人的食用,一般通过农贸市场、超市等批发或零售方式以及餐饮等渠道直接或间接面向消费者。

    本案被调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则号:02071100、02071200、02071311、02071319、02071321、02071329、02071411、02071419、02071421、02071422、02071429和05040021。

    三、征收反倾销税的方法

    自公告执行之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反倾销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反倾销税额=海关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进口环节增值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反倾销税作为计税价格从价计征。

    四、反倾销税的追溯征收

    对于自2010年2月13日起至本公告执行之日止,有关进口经营者依初裁公告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的保证金,按终裁所确定的征收反倾销税的商品范围和反倾销税税率计征并转为反倾销税,并按相应的增值税税率计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在此期间有关进口经营者所提供的保证金超出反倾销税的部分,以及由此多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部分,海关予以退还,少征部分则不再征收。

    对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决定公告之日前进口的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不再追溯征收反倾销税。

    五、征收反倾销税的期限

    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自2010年9月27日起5年。

    六、复审

    在征收反倾销税期间,有关利害关系方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向商务部书面申请复审。

    七、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对本案终裁决定及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不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公告自2010年9月27日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O一O年九月二十六日





http://www.ce.cn/macro/more/201009/26/t20100926_21847759.shtml商务部对原产于美国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征反倾销税  2010年09月26日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6日讯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2009年9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商务部”)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该被调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则号:02071100、02071200、02071311、02071319、02071321、02071329、02071411、02071419、02071421、02071422、02071429和05040021。

    商务部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和倾销幅度、被调查产品是否对中国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及损害程度以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2010年2月5日,商务部发布初裁公告,初步认定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存在倾销,国内产业遭受了实质损害,并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初步裁定后,调查机关对倾销和倾销幅度、损害和损害程度及倾销和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进一步调查。现本案调查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商务部作出最终裁定(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最终裁定

    经调查,商务部最终裁定,在本案调查期内,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存在倾销,中国国内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二、征收反倾销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商务部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征收反倾销税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10年9月27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各公司应征税率在本公告附件2中列明。

    对被调查产品的具体描述如下:

    被调查产品名称:白羽肉鸡产品。

    英文名称:Broiler Products or Chicken Products。

    被调查产品的具体描述:活体白羽肉鸡屠宰加工后的肉鸡产品,包括整鸡、整鸡的分割部位、肉鸡的副产品,不论是鲜的、冷的或冻的。活鸡、以罐头和其他类似方式包装或保藏的肉鸡产品、鸡肉香肠及类似产品、熟食肉鸡产品均不在本次申请调查进口产品范围之内。

    主要用途:白羽肉鸡产品在国内市场的基本用途是用于人的食用,一般通过农贸市场、超市等批发或零售方式以及餐饮等渠道直接或间接面向消费者。

    本案被调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则号:02071100、02071200、02071311、02071319、02071321、02071329、02071411、02071419、02071421、02071422、02071429和05040021。

    三、征收反倾销税的方法

    自公告执行之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反倾销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反倾销税额=海关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进口环节增值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反倾销税作为计税价格从价计征。

    四、反倾销税的追溯征收

    对于自2010年2月13日起至本公告执行之日止,有关进口经营者依初裁公告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的保证金,按终裁所确定的征收反倾销税的商品范围和反倾销税税率计征并转为反倾销税,并按相应的增值税税率计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在此期间有关进口经营者所提供的保证金超出反倾销税的部分,以及由此多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部分,海关予以退还,少征部分则不再征收。

    对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决定公告之日前进口的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不再追溯征收反倾销税。

    五、征收反倾销税的期限

    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自2010年9月27日起5年。

    六、复审

    在征收反倾销税期间,有关利害关系方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向商务部书面申请复审。

    七、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对本案终裁决定及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不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公告自2010年9月27日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O一O年九月二十六日





http://www.ce.cn/macro/more/201009/26/t20100926_21847759.shtml
这个进口白羽肉鸡产品才多少量啊!?
咦,,干嘛进口什么白羽肉鸡干嘛用的???怪。外星物种?
美国肉鸡大多是白羽的.换句话说就是针对美国鸡肉,进口量很大的
最近TG到处发彪,势头很猛啊, 不过我喜欢
longtimeago 发表于 2010-9-26 21:38

弱弱地问一句:M国的大多数鸡是白毛鸡,少数的乌骨鸡之类也许不在此列吧?
应该不是,就乌骨鸡那点肉也算不上肉鸡啊
这个英文版的有更多信息.美国占了几乎90%的总进口量

http://news.xinhuanet.com/englis ... 9/26/c_13530393.htm
现在北京鸡翅中18块一斤,而且是优惠价,暴涨,是不是和这个反倾销有关系?
;P除去土鸡,别的最好别吃,看报道关笼子里的可怕啊。
“白拉克”KFC,麦当劳的主原料
这个本来就是应该的,因为在鸡肉进出口方面,美国虽然和中方达成了协议同意开放双方的进出口,但是美方实质上仍然动用国内国际法的把戏,禁止中国鸡肉进口美国。实质上是美国单纯给我们卖鸡肉,我国鸡肉在活鸡价格上比较美国又劣势,但是屠宰成本和加工上有优势,所以成品鸡比美国还有点优势。当然美国最大的优势是鸡爪和鸡内脏之类。因为这些在美国根本就是零成本。
很好,KFC要涨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