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官员酒驾致2孕妇胎死腹中 官方称无人死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3/29 03:35:24


省城警方在进行夜查。查酒驾在大城市已成常态化,而在小城镇则面临诸多尴尬(资料片) 记者 潘炳 摄


  山东官员酒驾致2孕妇胎死腹中 官方称无人死亡

  大众网8月17日报道 连日来有关菏泽鄄城一人事局干部酒驾连撞多名群众的事故仍在当地被广泛讨论,事发后,无论交警还是政法部门一直坚称事故没有造成人员死亡,但网友对此始终怀疑,甚至爆料说有孕妇被撞后导致胎死腹中,直到16日有媒体确切报道此次事故造成两名孕妇失去胎儿。

  16日上午,大众网记者据此,电话联系到曾在当地媒体通报事故“造成10人受伤”、伤者“情绪稳定”的鄄城有关部门,一名工作人员对于人事局干部酒驾撞人是否造成死亡,以及是否有孕妇胎儿死亡的回答是:“孩子流产不算死亡”、还反问“流产孩子不出生能算死亡啦?”

  人事局干部酒驾连撞多人 官方200字通报情况

  8月2日晚,菏泽鄄城县人民街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醉酒司机驾车连撞多人。事发后当地网友迅速在网上展开讨论,并不断爆料事故情况,很快有网友将肇事司机锁定为当地人事局一干部,网友还爆料说此次事故中有人员死亡,希望官方如实通报情况。

  8月3日,大众网记者根据网友爆料采访了鄄城交警大队和鄄城人事局,确定网友爆料属实,确实是鄄城人事局一张姓干部酒驾连撞多人,并对此事进行了报道,8月4日,一篇题为《鄄城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署名为“鄄政法”的新闻稿出现在《菏泽日报》上,该新闻稿通报了此次车祸,稿件言简意赅,仅有200字,全文如下:

  8月2日20时26分,鄄城县人民街中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10人受伤,其中3人伤势较重,其余7人伤势较轻,7人当中当晚已有3人出院,伤者均无生命危险。伤者经及时治疗,情绪稳定。事故发生后,市、县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力以赴救治伤员。公安、交警、武警、城市执法局等单位迅速启动应急预案,5分钟内现场控制了肇事者张某某。经突审,张某某对自己的醉驾肇事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连夜将其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依法按程序审理中。

  网友追问事故伤亡情况 媒体报道孕妇胎死腹中

  在官方通报鄄城干部酒驾撞人的车祸后,网友的质疑并未平息,很多网友在发帖或跟贴,爆料事故并不像通报中说的那样“造成10人受伤”、“伤者均无生命危险”、“情绪稳定”。

  网友“鄄城资深潜水员”在8月4日就跟贴质疑说,“官方通报说一人骨折。为什么没提两名孕妇呢?一个四个多月一个六个多月。孩子都保不住了,两家人都快崩溃了。官方通报只说骨折而不提其他。不知情者以为事态仅此而已。这显然是在避重就轻”。

  网友“男人何谓煽情”也爆料说“亲眼见一名孕妇倒在地上”。

  面对网友的不断爆料和质疑,当地有关部门再无任何回复,任由网友评说,反而是在8月16日,《城市信报》以“菏泽人事局干部醉驾撞伤10人 俩孕妇胎死腹中”为题对鄄城车祸造成孕妇胎死腹中的消息进行了核实报道。据报道一名怀孕4个月的孕妇“左腿骨折,左手腕部擦伤,腹内胎儿已不可保”,“黑色轿车最后撞伤的是另外一名孕妇王娟(化名),她怀孕6个月,因为此事已经流产”。

  鄄城部门回复:“流产孩子不出生能算死亡啦?”

  在这样一场引发公众关注的官员酒驾撞人事故发生后,面对网友的质疑,媒体的报道,当地有关部门除了一篇200字的通告之外再无任何声音,对于肇事者身份等敏感问题通告中亦未提及,在媒体报道确有胎儿因车祸胎死腹中之后,大众网记者16日上午11时左右拨通了当地主管部门办公室的电话。

  对于记者提出的官方通报事故造成“10人受伤”、无人死亡,但媒体报道事故造成孕妇胎儿流产不保,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孩子流产不算死亡”、并反问“流产孩子不出生能算死亡啦?”,该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道,“人是出生以后才开始有生命的”;而对于记者提出的公众对于此次车祸肇事者身份,确切的伤亡情况等一直有质疑,官方为何不及时通报情况的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他并不具体负责此事。

  律师观点:及时全面公布突发事件信息是政府责任

  对于鄄城干部酒驾事故之后引发的网友讨论、追问乃至争议,山东豪才律师事务所的王立江律师表示,诚如鄄城有关部门所言,孕妇因车祸导致胎死腹中确实不能算是车祸致人死亡,但是,作为引起公众广泛关注的事件,及时公布、公开公众关心的信息也是政府的责任。

  王律师表示,按照法律规定,孕妇在车祸中导致流产,胎死腹中仍是对孕妇本身的伤害,由于胎儿尚不是能够呼吸的自然人,因此即便流产死亡也不能算是车祸致人死亡。但是,在这一事件中,由于肇事者的身份是公务员,国家干部,而且是酒驾连撞多人,必然引发公众的强烈关注,也必然引发议论和追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车祸导致了孕妇流产、失去胎儿,这算是车祸造成的严重后果,及时全面地公布、公开公众关注的信息是政府的责任。

  “很多经验表明如果政府对突发事件信息不公开,或隐瞒一些重要信息,必然引发网友的传言乃至谣言,对政府和政府的形象都是不利的!”王律师说。

   (本文来源:大众网 作者:冯炜程 吴哲)

http://news.sohu.com/20100817/n274266299.shtml

省城警方在进行夜查。查酒驾在大城市已成常态化,而在小城镇则面临诸多尴尬(资料片) 记者 潘炳 摄


  山东官员酒驾致2孕妇胎死腹中 官方称无人死亡

  大众网8月17日报道 连日来有关菏泽鄄城一人事局干部酒驾连撞多名群众的事故仍在当地被广泛讨论,事发后,无论交警还是政法部门一直坚称事故没有造成人员死亡,但网友对此始终怀疑,甚至爆料说有孕妇被撞后导致胎死腹中,直到16日有媒体确切报道此次事故造成两名孕妇失去胎儿。

  16日上午,大众网记者据此,电话联系到曾在当地媒体通报事故“造成10人受伤”、伤者“情绪稳定”的鄄城有关部门,一名工作人员对于人事局干部酒驾撞人是否造成死亡,以及是否有孕妇胎儿死亡的回答是:“孩子流产不算死亡”、还反问“流产孩子不出生能算死亡啦?”

  人事局干部酒驾连撞多人 官方200字通报情况

  8月2日晚,菏泽鄄城县人民街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醉酒司机驾车连撞多人。事发后当地网友迅速在网上展开讨论,并不断爆料事故情况,很快有网友将肇事司机锁定为当地人事局一干部,网友还爆料说此次事故中有人员死亡,希望官方如实通报情况。

  8月3日,大众网记者根据网友爆料采访了鄄城交警大队和鄄城人事局,确定网友爆料属实,确实是鄄城人事局一张姓干部酒驾连撞多人,并对此事进行了报道,8月4日,一篇题为《鄄城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署名为“鄄政法”的新闻稿出现在《菏泽日报》上,该新闻稿通报了此次车祸,稿件言简意赅,仅有200字,全文如下:

  8月2日20时26分,鄄城县人民街中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10人受伤,其中3人伤势较重,其余7人伤势较轻,7人当中当晚已有3人出院,伤者均无生命危险。伤者经及时治疗,情绪稳定。事故发生后,市、县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力以赴救治伤员。公安、交警、武警、城市执法局等单位迅速启动应急预案,5分钟内现场控制了肇事者张某某。经突审,张某某对自己的醉驾肇事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连夜将其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依法按程序审理中。

  网友追问事故伤亡情况 媒体报道孕妇胎死腹中

  在官方通报鄄城干部酒驾撞人的车祸后,网友的质疑并未平息,很多网友在发帖或跟贴,爆料事故并不像通报中说的那样“造成10人受伤”、“伤者均无生命危险”、“情绪稳定”。

  网友“鄄城资深潜水员”在8月4日就跟贴质疑说,“官方通报说一人骨折。为什么没提两名孕妇呢?一个四个多月一个六个多月。孩子都保不住了,两家人都快崩溃了。官方通报只说骨折而不提其他。不知情者以为事态仅此而已。这显然是在避重就轻”。

  网友“男人何谓煽情”也爆料说“亲眼见一名孕妇倒在地上”。

  面对网友的不断爆料和质疑,当地有关部门再无任何回复,任由网友评说,反而是在8月16日,《城市信报》以“菏泽人事局干部醉驾撞伤10人 俩孕妇胎死腹中”为题对鄄城车祸造成孕妇胎死腹中的消息进行了核实报道。据报道一名怀孕4个月的孕妇“左腿骨折,左手腕部擦伤,腹内胎儿已不可保”,“黑色轿车最后撞伤的是另外一名孕妇王娟(化名),她怀孕6个月,因为此事已经流产”。

  鄄城部门回复:“流产孩子不出生能算死亡啦?”

  在这样一场引发公众关注的官员酒驾撞人事故发生后,面对网友的质疑,媒体的报道,当地有关部门除了一篇200字的通告之外再无任何声音,对于肇事者身份等敏感问题通告中亦未提及,在媒体报道确有胎儿因车祸胎死腹中之后,大众网记者16日上午11时左右拨通了当地主管部门办公室的电话。

  对于记者提出的官方通报事故造成“10人受伤”、无人死亡,但媒体报道事故造成孕妇胎儿流产不保,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孩子流产不算死亡”、并反问“流产孩子不出生能算死亡啦?”,该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道,“人是出生以后才开始有生命的”;而对于记者提出的公众对于此次车祸肇事者身份,确切的伤亡情况等一直有质疑,官方为何不及时通报情况的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他并不具体负责此事。

  律师观点:及时全面公布突发事件信息是政府责任

  对于鄄城干部酒驾事故之后引发的网友讨论、追问乃至争议,山东豪才律师事务所的王立江律师表示,诚如鄄城有关部门所言,孕妇因车祸导致胎死腹中确实不能算是车祸致人死亡,但是,作为引起公众广泛关注的事件,及时公布、公开公众关心的信息也是政府的责任。

  王律师表示,按照法律规定,孕妇在车祸中导致流产,胎死腹中仍是对孕妇本身的伤害,由于胎儿尚不是能够呼吸的自然人,因此即便流产死亡也不能算是车祸致人死亡。但是,在这一事件中,由于肇事者的身份是公务员,国家干部,而且是酒驾连撞多人,必然引发公众的强烈关注,也必然引发议论和追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车祸导致了孕妇流产、失去胎儿,这算是车祸造成的严重后果,及时全面地公布、公开公众关注的信息是政府的责任。

  “很多经验表明如果政府对突发事件信息不公开,或隐瞒一些重要信息,必然引发网友的传言乃至谣言,对政府和政府的形象都是不利的!”王律师说。

   (本文来源:大众网 作者:冯炜程 吴哲)

http://news.sohu.com/20100817/n274266299.shtml
从我国法律上说的确胎儿还不能算自然人
8个月的胎儿可以被活活从母亲体内取出来弄死的国家

这个当然算是无人死亡了
混沌乾坤一口包,无皮无血也无毛,老僧带你西天去,免得凡间受一刀。
奉劝有些人不要为反而反。这个世界上有几个国家禁止人流的?都是一把年纪的人了,装青春期激素分泌过多有意思么?
无耻的标题 故意制造矛盾


人流是自愿的当然没有什么,可这里是给人酒驾撞车导致的,虽然法律上不可以说是“致人死亡”,严重后果总算吧,比之伤手伤脚,对当事人的影响不会更轻吧。
当事人情绪稳不稳定是一回事(这样还能情绪稳定的确是比较高的),通报媒体时不说,什么意思。法律上我们可以讲这个家庭并没有损失什么,可对准父母的精神打击也是如此?这个时候就来“依法办事”合适么。

PS:假如此事属实,那改个河蟹点的标题很容易,可事情就真河蟹得起来么。

人流是自愿的当然没有什么,可这里是给人酒驾撞车导致的,虽然法律上不可以说是“致人死亡”,严重后果总算吧,比之伤手伤脚,对当事人的影响不会更轻吧。
当事人情绪稳不稳定是一回事(这样还能情绪稳定的确是比较高的),通报媒体时不说,什么意思。法律上我们可以讲这个家庭并没有损失什么,可对准父母的精神打击也是如此?这个时候就来“依法办事”合适么。

PS:假如此事属实,那改个河蟹点的标题很容易,可事情就真河蟹得起来么。
严格意义上来说流产确实不算死亡!但避而不谈怎么也说不过去
法律意义上确实没有人员死亡。

非要扯淡的话,那就没办法了。
切,法律,中国又不是三权分立


是是,法律还没规定车祸致使人流产必须通报,也没规定流产就是比骨折更严重的伤害呢。当然,更没有规定流产必然是车祸引起的。

是是,法律还没规定车祸致使人流产必须通报,也没规定流产就是比骨折更严重的伤害呢。当然,更没有规定流产必然是车祸引起的。
嗯,有人员死亡成不?

报上死亡人员的名字。
哼。。。
无人死亡应该没啥问题,但却是极端恶劣的行径,对被害人家庭伤害极大。
洗地党丧尽天良的擦TG屁股,狗一般的玩意,祝愿未来你媳妇肚子里的孩子也被官员撞出来
某些嘴上有良心的东西,小心缺德事儿干太多了,生孩子没那个。
鸡颈 发表于 2010-8-18 12:53
我真是忍无可忍了,你们这些货,投诉区见
MOMI 发表于 2010-8-18 12:55
我从不买便宜货,你自我了断吧。
鸡颈 发表于 2010-8-18 12:57
你人便宜,总买贵的,可以了吧:@,贱货
假如啊,如果啊,二选一,生儿子没那个 OR 儿子还在娘胎里面就给撞死,大家会咋选?
niuniu再现 发表于 2010-8-18 11:13

  中国不是天主教的国家,胎儿只有从分娩的一刻起才具有独立的人格权,否则是作为母亲人身权的一部分存在的,世界上采用此类标准的国家一大把,你这种回复属于纯粹的胡搅蛮缠。
莫谈国是 发表于 2010-8-18 12:40

  关键还是酒驾的控制力度不够,走过不少城市,有的城市极其严格,有的城市则形同虚设,要是在这之前能有机会把这个干部关进去拘留几天、给个处分的话也就不会有这茬事情了。
ytgk9999 发表于 2010-8-18 13:06
有一次喝酒,一圈都是开车的,于是围着我喝
偶大叫,我晚上开车的.
朋友不解的问:"你又没车."
"开夜车算不算?"


一般来说,酒驾给人请进去过的,再犯者不多,可要碰上第一次就出事的呢?
现在这事已经发生了,严肃处理,警告后来者一次都不要犯是个重点。硬说他弄出人命当然不对,可总不至于比骨折还轻吧。对外面连讲都不讲,大事化小的意图如此明显,还能指望处理起来从重从严,给后人以足够的警示?只怕是给当地某些有身份又贪杯者更大的鼓励。

一般来说,酒驾给人请进去过的,再犯者不多,可要碰上第一次就出事的呢?
现在这事已经发生了,严肃处理,警告后来者一次都不要犯是个重点。硬说他弄出人命当然不对,可总不至于比骨折还轻吧。对外面连讲都不讲,大事化小的意图如此明显,还能指望处理起来从重从严,给后人以足够的警示?只怕是给当地某些有身份又贪杯者更大的鼓励。
朋友a 发表于 2010-8-18 13:20

酒驾的顶格严惩大家都支持 政府的话大家也不太鸟

就是这标题真么就这么扎眼 唯恐天下不乱
回复 24# 朋友a
俗称移花接木
深涧悠蓝 发表于 2010-8-18 13:56

请问何解?
从咱们的法律上来说这么说是可以的
你跟他讲法律,他跟你讲政治
你跟他讲政治,他................
..................,他跟你耍流氓
你跟他耍流氓,他跟你讲法律

看来这个“他”,也包括我们这些CDer
未出世的未算人, 但直接令孕妇流产, 应算受伤.:L
朋友a 发表于 2010-8-18 15:04
A事转为B事
B事转为小事,小事化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