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转型期:呼唤公民的个人良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17 07:38:35
最近一段时间,中国大陆接连发生了一些与新闻记者有关的事件。首先是紫金矿业风波发生后,接连有消息显示,紫金矿业曾给一些记者封口费,同时还有一些记者遭到程度不同的威胁;同时,浙江有一家上市公司,由于其内幕交易的丑闻被揭,因此迁怒于揭发这一丑闻的记者,甚至当地的县公安机关还发出全国通缉令;另外,日前南京一个废置的工厂发生爆炸,江苏当地电视记者在进行直播时,遭到当地官员粗暴对待,最后导致直播中断。

金子和污泥同时呈现

  上述种种事件,不但再次折射中国大陆新闻监督的艰难,而且也从另一个侧面折射中国社会转型期,人们思维观念和行为模式转变的艰难,尤其是其间在体制无奈下公民个人良知所经受的考验。

  中国大陆有一句话流传颇广:“总有一些事情让人泪流满面。”人们如果套用这句话并稍做一下改动,那么似乎可以说:“总有一些记者前赴后继”。虽然环境不尽理想,但从有一批新闻工作者,秉承着新闻职业道德和理念,履行着公众守夜人的职责。但与此同时,也有为数不少的新闻从业人员,拿着红包,说着也许连自己都会脸红的违心话。在这个社会急剧转型的时期,金子与泥沙同时呈现,不但构成当今中国社会的一道景观,而且也促使人们思考今天中国转型期呼吁提升公民个人良知的迫切性。

公民精神和公民良知

  必须承认,由于社会转型的原因,无论是体制还是人们的价值观,都处于急剧转变及其带来的某种真空和制约兼有的状态之中。在这种情况下,每个人心中似乎都有一丝无奈。

  以体制内人们的处境而言,任何人似乎都难以摆脱一定的束缚,这一点古今中外皆然;就阶段性而言,本身无可非议。然而,无奈不应成为良知泯灭的借口。中国大陆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已经基本形成了一个公民社会的雏形和基础;只不过这一基础还相当脆弱,雏形还相当不完善甚至不完整。更重要的是,虽然中国的公民社会已经出现了不完整的框架,但公民精神则在相当程度上还没有建立起来。

  所谓公民精神,就是公民作为平等地享有充分的社会权利的主体,自愿承担相应的社会义务,并且意识到对国家、民族所负有的责任和勇于承担这一责任的主体性精神。与过去的英雄主义教育不同,公民精神及其教育的基础,不是对国家、民族和政治团体的无条件的奉献,而是在确保和维护公民权益和权利的基础上,以一种更为宽泛的理念和行为模式,实施公民对社会公共空间的参与和影响。

  公民精神的基础,是公民作为个人的良知。这种良知,与过去时代人们对为人准则的要求有异曲同工之妙,只是它在公民权利和意识的基础上,更多一层现代意义的理解。在这方面,对公民个人良知,显然有上限和下限的要求:就上限而言,人们可以要求公民具有崇高的情怀和奉献精神,但却不可能期待所有的公民都达到这一要求;就下限而言,则可要求每个公民都不可逾越一定的底线,亦即为人的最低底线。

  以今天中国大陆转型期的现实而言,当转型期社会价值体系处于动摇,个人价值观极度混乱之际,显然公民精神教育的切入口应为公民个人良知的下限,即呼吁公民守住为人的基本底线,并在这一基础上逐渐向公民良知的上限延伸。这也许是现代公民教育与过去英雄主义教育,至少在方法论上的重要区别之一。只有这样,公民精神教育才可获得长久传播的基础。

无奈不是良知泯灭的借口

  三十多年前“文革”结束后,中国许多人就曾有过反思:虽然“文革”有整体大环境的因素,但为什么许多个人不但成为受害者,而且也成为加害者?

  这样的思考,在上世纪二战结束后的德国也曾形成一场洗涤德意志民族精神世界的思想运动。三十年前,由《中国青年》杂志发起的“从我做起”大讨论,虽然带有那个时代的某些政治色彩,但就其思想萌芽而言,则无疑已经具备了一定程度的公民精神的元素。

  因此,在今天的中国大陆,依然有必要倡导“无奈不是良知泯灭的借口”。一个人也许难以完全说真话,但至少应当做到不说假话;一个人也许难以帮助所有人,但至少应该做到不损害别人。如果说,难以完全说真话和难以帮助所有人是某种无奈,那么说假话和损害他人则就是良知泯灭了。

  知所进退和有所为而有所不为,也许就是公民个人良知的最低底线。只有当绝大多数人都学会并愿意遵守这一底线,这个社会才能出现健康向上的力量和希望。

  从这个意义上说,今天的中国不需要互相指责,而是需要凝聚更多的共识;这其中的重要共识之一就是:不管有多少无奈,无奈不是良知泯灭的借口。

作者为香港凤凰卫视评论员
http://www.zaobao.com/special/forum/pages8/forum_zp100731.shtml
《联合早报网》最近一段时间,中国大陆接连发生了一些与新闻记者有关的事件。首先是紫金矿业风波发生后,接连有消息显示,紫金矿业曾给一些记者封口费,同时还有一些记者遭到程度不同的威胁;同时,浙江有一家上市公司,由于其内幕交易的丑闻被揭,因此迁怒于揭发这一丑闻的记者,甚至当地的县公安机关还发出全国通缉令;另外,日前南京一个废置的工厂发生爆炸,江苏当地电视记者在进行直播时,遭到当地官员粗暴对待,最后导致直播中断。

金子和污泥同时呈现

  上述种种事件,不但再次折射中国大陆新闻监督的艰难,而且也从另一个侧面折射中国社会转型期,人们思维观念和行为模式转变的艰难,尤其是其间在体制无奈下公民个人良知所经受的考验。

  中国大陆有一句话流传颇广:“总有一些事情让人泪流满面。”人们如果套用这句话并稍做一下改动,那么似乎可以说:“总有一些记者前赴后继”。虽然环境不尽理想,但从有一批新闻工作者,秉承着新闻职业道德和理念,履行着公众守夜人的职责。但与此同时,也有为数不少的新闻从业人员,拿着红包,说着也许连自己都会脸红的违心话。在这个社会急剧转型的时期,金子与泥沙同时呈现,不但构成当今中国社会的一道景观,而且也促使人们思考今天中国转型期呼吁提升公民个人良知的迫切性。

公民精神和公民良知

  必须承认,由于社会转型的原因,无论是体制还是人们的价值观,都处于急剧转变及其带来的某种真空和制约兼有的状态之中。在这种情况下,每个人心中似乎都有一丝无奈。

  以体制内人们的处境而言,任何人似乎都难以摆脱一定的束缚,这一点古今中外皆然;就阶段性而言,本身无可非议。然而,无奈不应成为良知泯灭的借口。中国大陆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已经基本形成了一个公民社会的雏形和基础;只不过这一基础还相当脆弱,雏形还相当不完善甚至不完整。更重要的是,虽然中国的公民社会已经出现了不完整的框架,但公民精神则在相当程度上还没有建立起来。

  所谓公民精神,就是公民作为平等地享有充分的社会权利的主体,自愿承担相应的社会义务,并且意识到对国家、民族所负有的责任和勇于承担这一责任的主体性精神。与过去的英雄主义教育不同,公民精神及其教育的基础,不是对国家、民族和政治团体的无条件的奉献,而是在确保和维护公民权益和权利的基础上,以一种更为宽泛的理念和行为模式,实施公民对社会公共空间的参与和影响。

  公民精神的基础,是公民作为个人的良知。这种良知,与过去时代人们对为人准则的要求有异曲同工之妙,只是它在公民权利和意识的基础上,更多一层现代意义的理解。在这方面,对公民个人良知,显然有上限和下限的要求:就上限而言,人们可以要求公民具有崇高的情怀和奉献精神,但却不可能期待所有的公民都达到这一要求;就下限而言,则可要求每个公民都不可逾越一定的底线,亦即为人的最低底线。

  以今天中国大陆转型期的现实而言,当转型期社会价值体系处于动摇,个人价值观极度混乱之际,显然公民精神教育的切入口应为公民个人良知的下限,即呼吁公民守住为人的基本底线,并在这一基础上逐渐向公民良知的上限延伸。这也许是现代公民教育与过去英雄主义教育,至少在方法论上的重要区别之一。只有这样,公民精神教育才可获得长久传播的基础。

无奈不是良知泯灭的借口

  三十多年前“文革”结束后,中国许多人就曾有过反思:虽然“文革”有整体大环境的因素,但为什么许多个人不但成为受害者,而且也成为加害者?

  这样的思考,在上世纪二战结束后的德国也曾形成一场洗涤德意志民族精神世界的思想运动。三十年前,由《中国青年》杂志发起的“从我做起”大讨论,虽然带有那个时代的某些政治色彩,但就其思想萌芽而言,则无疑已经具备了一定程度的公民精神的元素。

  因此,在今天的中国大陆,依然有必要倡导“无奈不是良知泯灭的借口”。一个人也许难以完全说真话,但至少应当做到不说假话;一个人也许难以帮助所有人,但至少应该做到不损害别人。如果说,难以完全说真话和难以帮助所有人是某种无奈,那么说假话和损害他人则就是良知泯灭了。

  知所进退和有所为而有所不为,也许就是公民个人良知的最低底线。只有当绝大多数人都学会并愿意遵守这一底线,这个社会才能出现健康向上的力量和希望。

  从这个意义上说,今天的中国不需要互相指责,而是需要凝聚更多的共识;这其中的重要共识之一就是:不管有多少无奈,无奈不是良知泯灭的借口。

作者为香港凤凰卫视评论员
http://www.zaobao.com/special/forum/pages8/forum_zp10073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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