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田田看守所内长信诉冤情 希望继续在美读博士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0 04:15:32
 中新网6月3日电 据美国侨报网报道,在新泽西州就读斯蒂芬斯技术学院(Steven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的中国博士生翟田田,在美国当地被控“恐怖威胁” (terroristic threat) ,至今已被拘留在看守所中47天。由于翟田田无法与外界直接联络,记者于5月21日去信看守所向翟田田提出书面采访要求,问及他被拘捕的原因和事件的经过。 6月1日接获其在哈德森县看守所给记者写的回信。  

  翟田田寄回的信件中表示,他希望继续在美国读博士,不一定在斯蒂芬斯技术学院,并且表示报复不是他的目的,但必要时会将该校的作为公布来获得自己的清白。他还用中文写了一句:塞翁失马,yan(焉)知非福。

  记者去函是中文信,但是翟田田以英文回复。他以几个简单的中文字解释,自己因来美读书已十年,有很多汉字想不起来,因此要用中文写完一封信十分困难。

  翟田田28日寄回的信件中有几段话,简短回应记者要求他说明事件的来龙去脉:

  “…此时此刻,我希望专心于洗脱目前我被指控的罪名。长故事短说,他们(校方)将我的电话上的讲话断章取义,指控我“恐怖威胁” (他写terrorist threat 而非检方指控的terroristic threat) 。当我问他们(校方)原因时,史蒂文斯(技术学院)回避我的问题只是回答我“你应该小心你的嘴”。之后,史蒂文斯(技术学院)学生发展部助理副总史德利(Joseph Stahley) 更回应说“我有主导权! (I have the floor)”。“当时我不明白(他指什么),他接着解释说,这是一句美国俚语,意思是现在是我负责!…”

  “…逮捕我的学校警员,我认识多年,都私下跟我坦诚说,他如果将逮捕的幕后真相说出,他会失去他的工作。我也回应他:我不会怪你且原谅你。 ”

  在寻求司法公道的同时,我希望将伤害降到最低。据我对那位负责的人的了解,如果他开除很多无辜的人来让他们闭嘴也不足为奇,据外面朋友告知,他已经这么做了。中国领事馆已经在调查我的案子。我建议你及关心的记者们打电话给史蒂文斯学院对我的逮捕及拒绝我的上诉要求一个说法。

  Weatherall女士(州斯蒂文思技术学院招生及教学服务办公室副总Vice president)无解释的就拒绝我的上诉及转学费要求。

  史德利(Joseph Stahley 州斯蒂文思技术学院学生发展部助理副总Assistant Vice President )无解释就将我停学、滥用职权、利用她在霍博肯(Hoboken)郡的政治影响力逮捕我,并且直接控制史蒂文斯学院校警 …”

  翟田田信中也提到,已将他认为需负责任的几名学校员工的名字给中领馆,请他们调查。

  记者1日尝试跟校方联络,但截至记者截稿前仍未联络上。

  斯蒂芬斯技术学院的校报在5月28日发表了一篇关于翟田田的报道,指出翟田田在4月15日到学校的学生事务中心(Howe Center Desk),表示他要火烧学校其中一所建筑物,校方因而向警方通报了这个口头威胁(verbal threat)。校报上指,警方认为威胁有可信度,因此当日将翟田田逮捕。该校的研究生公关部门助理副总史纳利(Michael Schinelli) 表示, “我们不肯定发生了什么,变成了一个这么难以令人相信的故事。在中国,看来有可能有人会因与教授不和而被送进狱中。但这是不可能会在美国的现实中发生的。”

  翟田田4月15日由新泽西州霍博肯警察局当地警署副主任、队长,联邦移民与海关执法局(ICE) 首席探员和斯蒂文思校警联合逮捕。

  根据翟田田的移民律师海明5月31日发给记者的一篇新闻稿上指出,美国检察官于6月1日提交翟田田恐怖威胁一案至大陪审团,但是他指出,这一安排翟田田并不知情。

  法院有委派一名律师给翟田田,据了解,海明并非负责刑事案件的律师而是负责翟田田的移民案件的律师。海明日前曾以案件复杂,需要证据众多,政府委派的公诉律师根本忙不过来,需要成立一个律师团队来帮翟田田辩护,需要筹集律师费,提出有意捐款者致电与他联络。但是海明在1日的新闻稿上澄清并表示放弃募款。

  新闻稿上指出,“…翟父误会了我好心为田田筹款一事。筹款与纽约中领馆汇报商量过,与纽约众议员孟昭文办公室协商过,因涉及“恐怖罪名”,孟昭文建议由“纽约爱心基金”出面,但是“纽约爱心基金”犹豫不决,表示不了解案情。中领馆王帮富领事商量过,王领事已经去请示上级,如何办理。我只是心急,想帮忙。本不需要翟父同意,因为田田已经是成年人,他授权我为他服务。但是,我们律师楼五位律师与翟家是同心同德,一条战线,不想与翟父误会。我们会尊重翟父意见,放弃筹款。”
http://www.chinanews.com.cn/lxsh/news/2010/06-03/2322178.shtml中新网6月3日电 据美国侨报网报道,在新泽西州就读斯蒂芬斯技术学院(Steven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的中国博士生翟田田,在美国当地被控“恐怖威胁” (terroristic threat) ,至今已被拘留在看守所中47天。由于翟田田无法与外界直接联络,记者于5月21日去信看守所向翟田田提出书面采访要求,问及他被拘捕的原因和事件的经过。 6月1日接获其在哈德森县看守所给记者写的回信。  

  翟田田寄回的信件中表示,他希望继续在美国读博士,不一定在斯蒂芬斯技术学院,并且表示报复不是他的目的,但必要时会将该校的作为公布来获得自己的清白。他还用中文写了一句:塞翁失马,yan(焉)知非福。

  记者去函是中文信,但是翟田田以英文回复。他以几个简单的中文字解释,自己因来美读书已十年,有很多汉字想不起来,因此要用中文写完一封信十分困难。

  翟田田28日寄回的信件中有几段话,简短回应记者要求他说明事件的来龙去脉:

  “…此时此刻,我希望专心于洗脱目前我被指控的罪名。长故事短说,他们(校方)将我的电话上的讲话断章取义,指控我“恐怖威胁” (他写terrorist threat 而非检方指控的terroristic threat) 。当我问他们(校方)原因时,史蒂文斯(技术学院)回避我的问题只是回答我“你应该小心你的嘴”。之后,史蒂文斯(技术学院)学生发展部助理副总史德利(Joseph Stahley) 更回应说“我有主导权! (I have the floor)”。“当时我不明白(他指什么),他接着解释说,这是一句美国俚语,意思是现在是我负责!…”

  “…逮捕我的学校警员,我认识多年,都私下跟我坦诚说,他如果将逮捕的幕后真相说出,他会失去他的工作。我也回应他:我不会怪你且原谅你。 ”

  在寻求司法公道的同时,我希望将伤害降到最低。据我对那位负责的人的了解,如果他开除很多无辜的人来让他们闭嘴也不足为奇,据外面朋友告知,他已经这么做了。中国领事馆已经在调查我的案子。我建议你及关心的记者们打电话给史蒂文斯学院对我的逮捕及拒绝我的上诉要求一个说法。

  Weatherall女士(州斯蒂文思技术学院招生及教学服务办公室副总Vice president)无解释的就拒绝我的上诉及转学费要求。

  史德利(Joseph Stahley 州斯蒂文思技术学院学生发展部助理副总Assistant Vice President )无解释就将我停学、滥用职权、利用她在霍博肯(Hoboken)郡的政治影响力逮捕我,并且直接控制史蒂文斯学院校警 …”

  翟田田信中也提到,已将他认为需负责任的几名学校员工的名字给中领馆,请他们调查。

  记者1日尝试跟校方联络,但截至记者截稿前仍未联络上。

  斯蒂芬斯技术学院的校报在5月28日发表了一篇关于翟田田的报道,指出翟田田在4月15日到学校的学生事务中心(Howe Center Desk),表示他要火烧学校其中一所建筑物,校方因而向警方通报了这个口头威胁(verbal threat)。校报上指,警方认为威胁有可信度,因此当日将翟田田逮捕。该校的研究生公关部门助理副总史纳利(Michael Schinelli) 表示, “我们不肯定发生了什么,变成了一个这么难以令人相信的故事。在中国,看来有可能有人会因与教授不和而被送进狱中。但这是不可能会在美国的现实中发生的。”

  翟田田4月15日由新泽西州霍博肯警察局当地警署副主任、队长,联邦移民与海关执法局(ICE) 首席探员和斯蒂文思校警联合逮捕。

  根据翟田田的移民律师海明5月31日发给记者的一篇新闻稿上指出,美国检察官于6月1日提交翟田田恐怖威胁一案至大陪审团,但是他指出,这一安排翟田田并不知情。

  法院有委派一名律师给翟田田,据了解,海明并非负责刑事案件的律师而是负责翟田田的移民案件的律师。海明日前曾以案件复杂,需要证据众多,政府委派的公诉律师根本忙不过来,需要成立一个律师团队来帮翟田田辩护,需要筹集律师费,提出有意捐款者致电与他联络。但是海明在1日的新闻稿上澄清并表示放弃募款。

  新闻稿上指出,“…翟父误会了我好心为田田筹款一事。筹款与纽约中领馆汇报商量过,与纽约众议员孟昭文办公室协商过,因涉及“恐怖罪名”,孟昭文建议由“纽约爱心基金”出面,但是“纽约爱心基金”犹豫不决,表示不了解案情。中领馆王帮富领事商量过,王领事已经去请示上级,如何办理。我只是心急,想帮忙。本不需要翟父同意,因为田田已经是成年人,他授权我为他服务。但是,我们律师楼五位律师与翟家是同心同德,一条战线,不想与翟父误会。我们会尊重翟父意见,放弃筹款。”
http://www.chinanews.com.cn/lxsh/news/2010/06-03/2322178.shtml
幸好那几天我没帮腔:D
否则,情何以堪
顺便,想起那个"义愤填膺"的北大女生
表示他要火烧学校其中一所建筑物 最关键的是不是有说这句话,这个比原来传说的那个火烧学校还严重,因为有鼻子有眼的,一所建筑物
有录音吗? 有录像吗? 有人证吗?
相对于在中国的外国人特别是一些留学生。我们对他们太客气了。
超国民待遇比比皆是。有不少欧美的留学生学成了回国都是为政府工作。
楼上的意思是对回国为政府工作地留学生不客气?那周小川、成思危等情何以堪啊。
得了,来而不往非礼也。
大家以后在国内见了外国留学生,首先就问起对台湾的看法,只要触犯反分裂法,就告状,很好嘛!
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啊
以德报怨
不过,仅限对老外。
因言获罪
难道是宁死不回伟大祖国?
看来我说的没错.........
就算人家不回国又怎样?

就算人家成了美国公民又怎样?

出了事救援不及时不还是中国政府造的孽?;P
乌良海 发表于 2010-6-8 09:27


哈哈,如果按照你的做法, 还有一堆支持达赖、某教的XX分子,一问岂不是全是同情或者支持恐怖主义分子的嫌疑犯,统统要抓?
;P美国抓得我国抓不得?
老美这么对你,你还要求这个···我真不想用那个字
记者去函是中文信,但是翟田田以英文回复。他以几个简单的中文字解释,自己因来美读书已十年,有很多汉字想不起来,因此要用中文写完一封信十分困难


留那里吧{:yan:}
f22 发表于 2010-6-8 09:13


    至少要好好调查一下.免得帮人免费培养了间谍人才.
桂系军阀 发表于 2010-6-8 12:05


    可以驱逐出境.列为不受欢迎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