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1名义士为解救蒙受冤狱的朋友持枪闯警局射伤民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5 16:11:13
歹徒持枪进警局抢人

  记者赶到现场,在九江庐山区公安分局办公大楼门口还有斑斑血迹。据分局民警介绍,这是分局刑侦大队技术中队中队长方新龙在抓捕一名犯罪嫌疑人时,手掌被子弹击穿后流的血。

  据了解,4日凌晨,庐山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接到举报后,抓获了两名涉嫌吸毒的男子。其中男子柳某毒酣未醒,便滞留在审讯室内。昨日上午10时许,一名男子突然闯进治安大队3楼的审讯室,要强行带走涉嫌吸毒的柳某。

  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刘俊称:“当时,男子撞开门拉着柳某就跑,我们治安大队的民警喊着‘拦住他,拦住他’。方新龙刚好在1楼办公,听到楼上的异常响声和治安大队民警的喊声后,就从办公室冲出来,迎面就看到那两个犯罪嫌疑人从楼梯上往下冲。”

  刘俊说:“方新龙迅速冲上去,把跑到前面的一个犯罪嫌疑人拦腰抱住,但这个犯罪嫌疑人趁着从楼上冲下来的惯性挣脱了。在挣脱过程中,他还从身上掏出一把仿六十四式手枪,叫着‘你要是拦我,我就一枪打死你’。”

  民警中弹手掌被击穿

  事发时,分局装财科民警王虹也赶过来参与围捕。

  王虹说:“那个人手上拿着一支枪,小方说‘有枪’,就上去把他压倒,一直压到门外面。他的枪当时在身下,然后枪响了。”

  在171医院,记者见到正在接受治疗的方新龙,子弹从他右手掌一侧进去,击穿手掌而出。方新龙向记者介绍了当时的情况。

  方新龙说,持枪的男子姓梅,30岁。当时梅某用枪指着方新龙的头威胁说:“再追一枪打死你!”然后夺门而出。不料,由于速度过快,梅某一头撞上进门大厅玻璃门,倒在地上,方新龙乘机飞身扑过去。“我右手一把抓住他的枪,左手抱着他脖子。这时门开了,我们就扭打到外面,我把他摁倒了,然后几个同事赶过来了。他(梅某)看到我们有同事赶过来,就开枪了。”方新龙说,“枪响之后,我感觉手掌那里有一股冲击力,我感觉可能是打破手了。我当时想,肯定是要摁着他的手,把整个枪支包括他的手拼命地摁住,不能让他朝其他方向开枪。但他还在拼命扣动扳机,扣了好几下,但是没打响,我当时把枪的关键部位摁住了。”

  平时积累了丰富应急格斗技能的方新龙,当时用手死死握住手枪的抛壳口,让子弹壳滞留在枪膛里,这样后面的子弹就无法上膛。方新龙与梅某扭成一团,梅某拼命挣扎,最终没能挣脱被制服。

  审讯时歹徒仍未清醒

  刘俊说:“弹夹里退出来4发子弹,可以看到里面还有一个弹壳。当时我们民警紧紧地摁住了这个枪,挡住了这个弹壳弹出来的位置,致使弹壳卡在枪里面。他(梅某)后面再击发,对民警开枪就打不出来,这个弹壳现在还在这把枪里。”

  在分局刑侦大队审讯室内,吸毒后持枪欲抢回同伙的梅某神情呆痴。警方对其验血发现,梅某4日吸食了大量冰毒毒品,所以一直神志不清。警方不仅从梅某手中缴获仿六十四手枪1把、子弹4发,还在公安分局门外发现梅某开来的一辆丰田锐志轿车,车内藏有管制刀具1把。

  据了解,两名嫌疑人均为湖北人,警方正在进一步处理此案。

  □文/图宁俐记者 王平歹徒持枪进警局抢人

  记者赶到现场,在九江庐山区公安分局办公大楼门口还有斑斑血迹。据分局民警介绍,这是分局刑侦大队技术中队中队长方新龙在抓捕一名犯罪嫌疑人时,手掌被子弹击穿后流的血。

  据了解,4日凌晨,庐山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接到举报后,抓获了两名涉嫌吸毒的男子。其中男子柳某毒酣未醒,便滞留在审讯室内。昨日上午10时许,一名男子突然闯进治安大队3楼的审讯室,要强行带走涉嫌吸毒的柳某。

  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刘俊称:“当时,男子撞开门拉着柳某就跑,我们治安大队的民警喊着‘拦住他,拦住他’。方新龙刚好在1楼办公,听到楼上的异常响声和治安大队民警的喊声后,就从办公室冲出来,迎面就看到那两个犯罪嫌疑人从楼梯上往下冲。”

  刘俊说:“方新龙迅速冲上去,把跑到前面的一个犯罪嫌疑人拦腰抱住,但这个犯罪嫌疑人趁着从楼上冲下来的惯性挣脱了。在挣脱过程中,他还从身上掏出一把仿六十四式手枪,叫着‘你要是拦我,我就一枪打死你’。”

  民警中弹手掌被击穿

  事发时,分局装财科民警王虹也赶过来参与围捕。

  王虹说:“那个人手上拿着一支枪,小方说‘有枪’,就上去把他压倒,一直压到门外面。他的枪当时在身下,然后枪响了。”

  在171医院,记者见到正在接受治疗的方新龙,子弹从他右手掌一侧进去,击穿手掌而出。方新龙向记者介绍了当时的情况。

  方新龙说,持枪的男子姓梅,30岁。当时梅某用枪指着方新龙的头威胁说:“再追一枪打死你!”然后夺门而出。不料,由于速度过快,梅某一头撞上进门大厅玻璃门,倒在地上,方新龙乘机飞身扑过去。“我右手一把抓住他的枪,左手抱着他脖子。这时门开了,我们就扭打到外面,我把他摁倒了,然后几个同事赶过来了。他(梅某)看到我们有同事赶过来,就开枪了。”方新龙说,“枪响之后,我感觉手掌那里有一股冲击力,我感觉可能是打破手了。我当时想,肯定是要摁着他的手,把整个枪支包括他的手拼命地摁住,不能让他朝其他方向开枪。但他还在拼命扣动扳机,扣了好几下,但是没打响,我当时把枪的关键部位摁住了。”

  平时积累了丰富应急格斗技能的方新龙,当时用手死死握住手枪的抛壳口,让子弹壳滞留在枪膛里,这样后面的子弹就无法上膛。方新龙与梅某扭成一团,梅某拼命挣扎,最终没能挣脱被制服。

  审讯时歹徒仍未清醒

  刘俊说:“弹夹里退出来4发子弹,可以看到里面还有一个弹壳。当时我们民警紧紧地摁住了这个枪,挡住了这个弹壳弹出来的位置,致使弹壳卡在枪里面。他(梅某)后面再击发,对民警开枪就打不出来,这个弹壳现在还在这把枪里。”

  在分局刑侦大队审讯室内,吸毒后持枪欲抢回同伙的梅某神情呆痴。警方对其验血发现,梅某4日吸食了大量冰毒毒品,所以一直神志不清。警方不仅从梅某手中缴获仿六十四手枪1把、子弹4发,还在公安分局门外发现梅某开来的一辆丰田锐志轿车,车内藏有管制刀具1把。

  据了解,两名嫌疑人均为湖北人,警方正在进一步处理此案。

  □文/图宁俐记者 王平
烦不烦啊,一天义士来义士去的
呵呵,LS没发现LZ是在说反话吗
jjbf80 发表于 2010-6-6 20:31


    我知道,但是发多了很无聊


凶哦,这小子还够义气哈,可能是《英雄本色》看多了,受小马哥的毒害了。
另外,我在想,这小子会被以什么罪名起诉呢,动了枪,伤了人,故意杀人罪?

凶哦,这小子还够义气哈,可能是《英雄本色》看多了,受小马哥的毒害了。
另外,我在想,这小子会被以什么罪名起诉呢,动了枪,伤了人,故意杀人罪?
吹点风 发表于 2010-6-6 23:40

暴力妨碍公务,这罪没上限,外延也大,好装。
alex182 发表于 2010-6-6 23:46


    妨害公务罪不算重罪啊,才3年以下有期徒刑。还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动枪伤人可以往故意杀人罪上靠。这要是在国外,判个100年也不为过。
吹点风 发表于 2010-6-6 23:50

还真记错了,想当然了,谢谢提醒啊。:lol
冰毒这玩意,吸了之后据说有3个后果,1是性欲高涨,2是不知道饥饿,3就是胆大包天。要是一堆男男女女的在一起吸,场面就可想而知了。很容易虚脱要人命的。
毒品害死人啊!
平时给他个丹估计也不敢啊
alex182 发表于 2010-6-6 23:57

暴力冲击国家机关?
caesar1223 发表于 2010-6-7 16:51


    武装暴力冲击国家专政机关
妨害公务罪,如果出现暴力的形式,则属于牵连犯,择一重罪判罚。
因此,应该算是故意杀人罪未遂。还有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这小子,起码10年以上没跑了。弄不好,“影响特别恶劣”判无期或者死缓。
审讯室这么容易就冲进去了?
先把楼主他家“义”了再说。
是不是“这个杀手不太冷”看多了
吹点风 发表于 2010-6-6 23:50 我国目前的刑法严厉程度仍然比那些国家差很多么...{:yi:}
{:wu:}多么希望这些事件可以给TG的CT装备升级啊
都这么多次了,还不升级,等什么呢?
活活,这是个冰义士,杨佳嘛,算是个轴义士,哇!义士原来这么好当的!
持枪冲击警察局重罪呀,此风不可长,一定要重判。
当年我找了一个借口跑到公安局里头一个局长办公室小坐了一会儿。。。当然了他们都在开会
真是秀逗了
“义”个头啊,我看是癔症发作!
说那些是“义士”的都是“癔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