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强案二审宣判 法院维持一审死刑判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0 02:38:24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今天对文强案二审进行公开宣判,依法驳回文强、周晓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

    4月14日下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文强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文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四名同案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八年至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一审宣判后,文强等五人不服,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重庆高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

    重庆高院经二审审理确认,1996年至2009年期间,文强利用其先后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重庆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职务晋升、工作调动、就业安置、承揽工程等谋取利益,先后多次单独或伙同其妻周晓亚收受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在内的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211万余元,其中,文强、周晓亚共同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449万余元。2003年至2008年期间,文强明知王天伦、谢才萍、岳宁、马当、王小军等人组织、领导的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从事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仍予以包庇、纵容。2007年8月28日晚,文强还强行与某女发生了性关系。此外,文强对1044万余元财物不能说明来源。

    重庆高院认为,原判决认定文强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文强所犯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据此,重庆高院裁定:驳回文强上诉,维持原判;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维持原判决判处被告人文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裁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记者刘湛)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0-05/21/c_12127003.htm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今天对文强案二审进行公开宣判,依法驳回文强、周晓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

    4月14日下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文强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文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四名同案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八年至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一审宣判后,文强等五人不服,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重庆高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

    重庆高院经二审审理确认,1996年至2009年期间,文强利用其先后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重庆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职务晋升、工作调动、就业安置、承揽工程等谋取利益,先后多次单独或伙同其妻周晓亚收受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在内的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211万余元,其中,文强、周晓亚共同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449万余元。2003年至2008年期间,文强明知王天伦、谢才萍、岳宁、马当、王小军等人组织、领导的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从事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仍予以包庇、纵容。2007年8月28日晚,文强还强行与某女发生了性关系。此外,文强对1044万余元财物不能说明来源。

    重庆高院认为,原判决认定文强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文强所犯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据此,重庆高院裁定:驳回文强上诉,维持原判;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维持原判决判处被告人文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裁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记者刘湛)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0-05/21/c_12127003.htm
终于有个结局了.......
和瓜爹的前途,中央的权威比起来,文强球都不算
难逃一死,哈哈
{:3_83:}
不死留着干吗??结果只有死
瓜爹在立威啊,哈哈,
惟一的悬念就看文强会不会反戈一击了。
文强都这时候啦还不忍心牺牲自己的小家?
你以为你那颗苗能保得住?
在没有执行死刑前什么都可能发生。感觉还有变数。
总得有个要死的:b
如果是异地还可能反戈一击,在重庆强哥就老老实实的去死吧.
十年前文强还是全国闻名的打黑英雄,打掉张君团伙成了他最得意的手笔,不想如今已是死囚,人可以被捧上天,也可以被打入十八层地狱,不过文强自身确实是问题很大的
回复 9# toptjj


    这是终审判决了,除非最高人民法院不批准死刑,他才活得下来
这种案子,
死了拉倒吧,
曾经有报道讲,2009年5月的时候重庆一、三、五3个中级人民法院集中下达了对12名被告的死刑执行命令,当时重庆还未普及注射死刑,一中院判的3个杀人犯是枪决的。当时,重庆市高院副院长张弢透露,重庆市法院将从2010年起全面实施注射的方式来执行死刑。
一旦最高院核准,估计文强是赶上注射死刑了
youngyang_xzz 发表于 2010-5-21 21:31

最大的问题是不识时务

晋侯刚到重庆,有“说话不好使”、“说话没人听”的感觉

其实就是地头蛇土皇帝给新上级的下马威

但是文强唯一失算的地方在于

所谓下马威,对于走出山沟进清华的那种凤凰男型官员,也许能唬一唬

但是他没拎清这次自己要对付的是谁

那可是当年蹲过江阿姨十年大狱、文大初年拿皮带抽死校长眼皮都不带抖一抖的联动红卫兵干将啊: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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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他这个六亲不认,手毒心狠连他爹都往死里整的样子,这小子真正是我们党未来的接班人的好材料,今后肯定会有大出息。”:D:D
回复 16# 歌剧院幽灵
哈哈,原来老薄当年还有这等遭遇,他儿当年还有这般身手,颇有喜感:D
记得读大学那会儿,隔壁寝室的兄弟给我看过几本香港人的杂志,有一本叫《前哨》,里面把老薄他儿写的很是不堪。
刚才我还在百度输入了老薄他儿的名字,结果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部分搜索结果未予显示。”的字样,果不其然:D
歌幽这玩意有意思...还有什么好玩的拿出来瞧瞧呗
文某人想在重庆翻案?太幼稚了些,除非不厚离开!否则,不厚咋办!{:lei:}
歌剧院幽灵 发表于 2010-5-22 00:19
有种,真有种!佩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