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直气壮”的宋祖德面对“诽谤谢晋案”执行“躲猫猫”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3/29 01:59:49
中国法院网讯   5月19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在《解放日报》刊登执行公告,责令侵害谢晋名誉权的宋祖德,需在5月24日下午1时到法院报到,提供公开赔礼道歉的声明,若逾期不履行或不报到的,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该“执行公告”是静安法院为保障司法权威,保护徐大雯老人合法权益,警告对法院执行置若罔闻的宋祖德,挥出的又一记“重拳”。
    今年2月下旬,备受蛊惑谣言折磨的徐大雯老人,手持终审判决书向上海静安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宋祖德、刘信达两兄弟在相关媒体上赔礼道歉,支付赔偿款和精神抚慰金等计人民币291701.38元。84岁的徐大雯老人丈夫谢晋是我国著名导演,于2008年10月18日在浙江上虞去世后,遭到了宋祖德、刘信达两兄弟的恶意诽谤,引起了徐大雯的诉讼。面对执行,直至2010年4月2日,宋祖德、刘信达仍未到法院自觉履行,为此法院采取了如下步骤:

    第一在送达上:首先在3月初,向宋祖德、两兄弟于一、二审确认的诉讼文书多处送达地址,送达执行通知书;其次委托后来法院的刘信达转告宋祖德,前来法院履行执行;再次宋祖德手机不接情况下,法院发短信给宋祖德,但他在回复中寻找种种理由推托;最后法院在5月19日“解放日报”刊登执行公告,敦促宋祖德履行判决。

    第二在实体上:首先法院借助执行网络,查获刘信达在沪部分银行约12万元的存款、部分股票、宝马汽车一辆及5套房产,为保证案件顺利执行,法院查封了刘信达名下的2套房产,目前该房产正在评估中;同时执行法官于4月、5月两度南下广州执行,在他户籍所在地及工作地广东宋祖德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张贴公告,还查封了宋祖德名下的5套房产,尽管有些房产还设有抵押或被其他法院查封,静安法院仍查封了其中2套;其次法院办理了为期3个月的限制宋祖德、刘信达出境边控手续;再次于4月14日,法院查封刘信达在两家银行存款12万余元划至法院账户,扣除执行费后将剩余的11.8万余元,于5月6日发还给执行人徐大雯,老人表示对执行满意,说法院执行有力度;最后法院还与华西都市报、成都商报等媒体联系,五家媒体均表示愿协助法院刊登执行公告。

    4月23日,在法院执行重拳连连出击下,迫于法律威慑力刘信达先后给法院来两封信,称愿意履行判决,但宋祖德仍坚持“三不”(不愿赔礼道歉,不愿赔偿损失,不愿来法院处理此事);另一封信表示愿意在经济上代宋祖德履行,还附上“致歉声明”承认自己一时言行失慎,在博客里发表有损谢晋及其遗孀徐大雯的言论,给他们名誉造成了伤害,本人特致以最深切的歉意。而法院仍要刘信达来院。

    在5月7日下午,态度较诚恳的刘信达准时到法院,法院责令他重新书写致歉声明,刘信达再次写下:侵犯谢晋和徐大雯的名誉权,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深感内疚。恳求谢晋遗孀徐大雯老师给予谅解,保证今后谨言慎行。为表示诚意还主动缴纳了执行款2万元,称赔偿金的余款仍愿意近期缴纳。可在答复宋祖德近况时,却说现不知宋的下落,称宋已收到法院蔡庭长的短消息,也知道法院正在执行该案,还知道法院查封了他2套房产,愿意劝宋祖德尽快来院执行。

    执行法官张剑彬说,正如5月19日在媒体上刊登的执行公告中表述的那样,若宋祖德继续对法院的执行置若罔闻,他将面临法院的罚款或司法拘留,构成犯罪的将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该次公告费用由宋祖德承担。




责任编辑: 黎虹http://www.chinacourt.org/html/article/201005/19/409834.shtml中国法院网讯   5月19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在《解放日报》刊登执行公告,责令侵害谢晋名誉权的宋祖德,需在5月24日下午1时到法院报到,提供公开赔礼道歉的声明,若逾期不履行或不报到的,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该“执行公告”是静安法院为保障司法权威,保护徐大雯老人合法权益,警告对法院执行置若罔闻的宋祖德,挥出的又一记“重拳”。
    今年2月下旬,备受蛊惑谣言折磨的徐大雯老人,手持终审判决书向上海静安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宋祖德、刘信达两兄弟在相关媒体上赔礼道歉,支付赔偿款和精神抚慰金等计人民币291701.38元。84岁的徐大雯老人丈夫谢晋是我国著名导演,于2008年10月18日在浙江上虞去世后,遭到了宋祖德、刘信达两兄弟的恶意诽谤,引起了徐大雯的诉讼。面对执行,直至2010年4月2日,宋祖德、刘信达仍未到法院自觉履行,为此法院采取了如下步骤:

    第一在送达上:首先在3月初,向宋祖德、两兄弟于一、二审确认的诉讼文书多处送达地址,送达执行通知书;其次委托后来法院的刘信达转告宋祖德,前来法院履行执行;再次宋祖德手机不接情况下,法院发短信给宋祖德,但他在回复中寻找种种理由推托;最后法院在5月19日“解放日报”刊登执行公告,敦促宋祖德履行判决。

    第二在实体上:首先法院借助执行网络,查获刘信达在沪部分银行约12万元的存款、部分股票、宝马汽车一辆及5套房产,为保证案件顺利执行,法院查封了刘信达名下的2套房产,目前该房产正在评估中;同时执行法官于4月、5月两度南下广州执行,在他户籍所在地及工作地广东宋祖德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张贴公告,还查封了宋祖德名下的5套房产,尽管有些房产还设有抵押或被其他法院查封,静安法院仍查封了其中2套;其次法院办理了为期3个月的限制宋祖德、刘信达出境边控手续;再次于4月14日,法院查封刘信达在两家银行存款12万余元划至法院账户,扣除执行费后将剩余的11.8万余元,于5月6日发还给执行人徐大雯,老人表示对执行满意,说法院执行有力度;最后法院还与华西都市报、成都商报等媒体联系,五家媒体均表示愿协助法院刊登执行公告。

    4月23日,在法院执行重拳连连出击下,迫于法律威慑力刘信达先后给法院来两封信,称愿意履行判决,但宋祖德仍坚持“三不”(不愿赔礼道歉,不愿赔偿损失,不愿来法院处理此事);另一封信表示愿意在经济上代宋祖德履行,还附上“致歉声明”承认自己一时言行失慎,在博客里发表有损谢晋及其遗孀徐大雯的言论,给他们名誉造成了伤害,本人特致以最深切的歉意。而法院仍要刘信达来院。

    在5月7日下午,态度较诚恳的刘信达准时到法院,法院责令他重新书写致歉声明,刘信达再次写下:侵犯谢晋和徐大雯的名誉权,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深感内疚。恳求谢晋遗孀徐大雯老师给予谅解,保证今后谨言慎行。为表示诚意还主动缴纳了执行款2万元,称赔偿金的余款仍愿意近期缴纳。可在答复宋祖德近况时,却说现不知宋的下落,称宋已收到法院蔡庭长的短消息,也知道法院正在执行该案,还知道法院查封了他2套房产,愿意劝宋祖德尽快来院执行。

    执行法官张剑彬说,正如5月19日在媒体上刊登的执行公告中表述的那样,若宋祖德继续对法院的执行置若罔闻,他将面临法院的罚款或司法拘留,构成犯罪的将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该次公告费用由宋祖德承担。




责任编辑: 黎虹http://www.chinacourt.org/html/article/201005/19/4098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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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SB真是无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