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警察闯领馆抓捕中国官员续:涉事警员被停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3/29 01:09:02
中国政府向美国提出抗议,指得州休斯敦警员闯入当地中国总领事馆范围,打伤及拘捕副总领事郁伯仁。中方要求美方,严格遵守《维也纳公约》条款和中美建交条约,保证中方驻美人员安全。

美国《世界日报》引述中国驻美使馆发言人证实,郁伯仁本月24 号晚上与妻子和女儿驾车外出,被警察尾随,他表明身分后,仍遭到警方粗暴对待。

美国警方的说法是,郁伯仁驾驶的车辆没有车牌,巡逻警员企图截停查问时,郁伯仁没有理会,将车驶回总领馆车库,数名警员冲入车库,拘捕郁伯仁及车内一名女子。郁伯仁被锁上手铐,手及颈部被打伤,由救护车送院治疗。目前他已出院上班。

美国国务院正展开调查,三名警员已被停职。据警方解释,执法警员不知道进入领事馆范围。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姜瑜30号就这件事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中国外交部、驻美使馆、驻休斯敦总领馆已向美方提出严正交涉。中方敦促美方遵守《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和《中美领事条约》,尽快查清事件经过,追究美方当事人责任,确保中国驻美外交领事人员及馆舍不受任何侵犯。

http://news.ifeng.com/world/detail_2010_05/01/1477118_0.shtml中国政府向美国提出抗议,指得州休斯敦警员闯入当地中国总领事馆范围,打伤及拘捕副总领事郁伯仁。中方要求美方,严格遵守《维也纳公约》条款和中美建交条约,保证中方驻美人员安全。

美国《世界日报》引述中国驻美使馆发言人证实,郁伯仁本月24 号晚上与妻子和女儿驾车外出,被警察尾随,他表明身分后,仍遭到警方粗暴对待。

美国警方的说法是,郁伯仁驾驶的车辆没有车牌,巡逻警员企图截停查问时,郁伯仁没有理会,将车驶回总领馆车库,数名警员冲入车库,拘捕郁伯仁及车内一名女子。郁伯仁被锁上手铐,手及颈部被打伤,由救护车送院治疗。目前他已出院上班。

美国国务院正展开调查,三名警员已被停职。据警方解释,执法警员不知道进入领事馆范围。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姜瑜30号就这件事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中国外交部、驻美使馆、驻休斯敦总领馆已向美方提出严正交涉。中方敦促美方遵守《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和《中美领事条约》,尽快查清事件经过,追究美方当事人责任,确保中国驻美外交领事人员及馆舍不受任何侵犯。

http://news.ifeng.com/world/detail_2010_05/01/1477118_0.shtml
{:cha:}估计也是MD的停职也和TG一样,一段时间后等风声过了就没事了。。
中:我是中国驻休士顿副领事,忘带证了
美:老子还是美国总统呢,打!
中:别打我脸
其实MD可以这么说
我们是防止基地恐怖分子企图冒充中国外交官冲入领事馆重地实行恐怖袭击
如此这般,,,哇哈哈
回复 2# 疯狂的伊万伊万

我认识在公司犯事的一般都是停职,然后发配。估计公职也差不多...
m_sy 发表于 2010-5-1 18:38

其实花旗这边都算诚实了,他要说知道那是领事馆,就是怕前面这无牌车里的人意图对外交人员不利,才跟进去的,怕国内也没啥好说。至于说看见对方是开门进去的,也不能据此认定什么,万一是匪徒偷配的遥控器呢。
至于被打倒好“理解”,正如在美国警察面前掏口袋的话很容易吃枪子,稍微有点不合作挨上几警棍很正常。就是要求绝对服从,不讲啥暴力程度对等,不管如何看待,人家国情法律就是如此,至少不是故意针对某一国。

现在唯一可以拿来说事的就是外交官对自己的身份到底是声明还是证明,如果是后者,那这个事件至少在国内宣传上是个不错的题材。
临时工?
朋友a 发表于 2010-5-1 22:12
没有啊!使馆领馆是不能进的,要捉贼也不是他local警察的责任。
不然各国警察都能以这个为借口往使领馆里冲了。
疯狂的伊万伊万 发表于 2010-5-1 18:26
:D换个片区继续当警察
朋友a 发表于 2010-5-1 22:12

开玩笑呢。。。。。。你把大米派来盯梢的FBI都当成空气了?
还是把中国领事当成杰森伯恩了?能闪开多辆警车的追击?
朋友a 发表于 2010-5-1 22:12

老美自己都没拿这种理由当借口

开玩笑呢。。。。。。你把大米派来盯梢的FBI都当成空气了?
还是把中国领事当成杰森伯恩了?能闪开多辆 ...
racher 发表于 2010-5-1 23:36


一般花旗警察对这种不肯停车接受检查的可疑车辆,并不会一辆车就去拦截,不然要真撞到有自动武器的匪徒,一辆警车上最多两名警察可就很容易盖国旗。他们会一路跟踪一路叫支援,等来多几辆车再有进一步行动。所以这一路上是有追无击,没拦下来不奇怪。总不能说那几个片警故意让官员开进领事馆再去揍人吧。
应该说“幸好”没有在路上拦住,不然性质就不同了。

其他的确实是在开玩笑啊,虽然我不晓得是否有,或者何以得知有什么特工。
开玩笑呢。。。。。。你把大米派来盯梢的FBI都当成空气了?
还是把中国领事当成杰森伯恩了?能闪开多辆 ...
racher 发表于 2010-5-1 23:36


一般花旗警察对这种不肯停车接受检查的可疑车辆,并不会一辆车就去拦截,不然要真撞到有自动武器的匪徒,一辆警车上最多两名警察可就很容易盖国旗。他们会一路跟踪一路叫支援,等来多几辆车再有进一步行动。所以这一路上是有追无击,没拦下来不奇怪。总不能说那几个片警故意让官员开进领事馆再去揍人吧。
应该说“幸好”没有在路上拦住,不然性质就不同了。

其他的确实是在开玩笑啊,虽然我不晓得是否有,或者何以得知有什么特工。
战争狂人萨谢思 发表于 2010-5-1 23:55

我也没说他应该拿这种理由说事嘛。至少在当前这种于领事馆内抓人的情况,他再吵只会把事情闹大。
剩下的无非是把那些警察安个不知之罪,了结此事。
车载GPS警车应该有的吧?
真要认真看,何用GPS,这几个家伙不小心是肯定的了,就看双方谈不谈得拢把事情就放在这一层面。
朋友a 发表于 2010-5-2 03:01

如今为这事网上又是全面开战壁垒分明,唉,真是很无语,其实不光是政府只知对内狠,国人各阶层都是对内最狠。


嘻嘻,也没啥不好的,五毛美分互相斗斗,有利社会河蟹,好过整天关心这里贪官被捉,那里政府强拆。

话说回来,既然车库里发生的事都拍了下来,那这段视频足可证明两件事,一是该官员究竟是声明还是证明自己的身份,即有无出示证件;二是被打前该官员的行为,毕竟花旗警察使用暴力的门槛虽低,但如果对方完全服从命令还打,那也足可让这几个条子吃上几个月牢饭。
现在该视频显然在中方手上,如果确实有利,大可拿出来,至少可以争取舆论上的优势。

另一个问题,究竟该官员路上是否有停车其实也不难查,假如真停了五分钟,后面跟了最少一辆闪灯鸣笛的警车,那多少应该有些目击者才是。

嘻嘻,也没啥不好的,五毛美分互相斗斗,有利社会河蟹,好过整天关心这里贪官被捉,那里政府强拆。

话说回来,既然车库里发生的事都拍了下来,那这段视频足可证明两件事,一是该官员究竟是声明还是证明自己的身份,即有无出示证件;二是被打前该官员的行为,毕竟花旗警察使用暴力的门槛虽低,但如果对方完全服从命令还打,那也足可让这几个条子吃上几个月牢饭。
现在该视频显然在中方手上,如果确实有利,大可拿出来,至少可以争取舆论上的优势。

另一个问题,究竟该官员路上是否有停车其实也不难查,假如真停了五分钟,后面跟了最少一辆闪灯鸣笛的警车,那多少应该有些目击者才是。
朋友a 发表于 2010-5-2 03:14


    作者:禹王守护神 回复日期:2010-05-02 10:01:49    
  中间立场上事情应该要看全面
    
     一、车牌是有的,只不过后车牌被美国小偷偷走了
  =======================================================
  
   按照当地法律,无牌车不得上路。管你被偷不偷的。没牌就不能上路,只能换辆车开。你的这个说法,已经不是中间立场上的说法了。怪美国小偷这种“公仆逻辑”,还是不要拿出来丢脸了吧。
  
   要不要我再教你一种说法:美国车牌质量不佳,用手即可轻易卸下!!!!
    
    二、据大使自己说,发现警车跟随后,停车等了5分钟,警车没反应,所以才继续行驶
    
   这种说法有证据吗?目前没有,那就是公仆的屁话。
  
   如果有证据,说明嫌犯更加可疑。美国警察示意车辆停车后,如果觉得需要支援,是会呼叫支援的。在支援到达前,警察不会进行检查。
  
   “停车等了5分钟,警察没反应,所以继续开”,真以为在国内横行惯了。
  
  
    三、关键证据还有停车场的录像带,警察有没有过分使用武力,大使有没有表明自己身份,这些都要等录像带
    
   抓人的几个必要动作,肯定没有过分使用武力,否则这SB能到医院擦点药就出来了吗?你看看国内公仆那么温柔的动作,都能让屁民死伤一片。
  
   这SB到医院擦点药就走了,你说美国警察对他如何吧。
  
    
  
   某些人不要把事情说的太满了,自己下不了台
========================================================
某些人的回复真让我无语,横竖都是美国人对
怎么说呢,虽然此人倾向性很明显,但也不能说全无道理:牌没了当然应该怪花旗小偷太猖獗,可确实也不能作为无牌行驶的理由(尤其是该官员并非不知道后牌照没了);可疑车辆停下后,警察根据自保第一的原则,和对方车辆至少坐了两人的情况,暂不上前检查不足为奇----3年前纽约就出过一件案,两警察叫前面那辆车停下后,上前查问时吃了枪子,一死一伤。所以他要等增援的来了再做下一步行动,而被查车辆自行离开则说不过去,毕竟你已经明白警察要找的是你,这样只会增大自己的嫌疑。
所以总结起来,在进入领事馆之前这几个警察的行为是咬他不进的,无论那外交官中间是否停车。而他没有给人在路上拦下来实属幸事,否则挨打也没啥机会告警察使用暴力过度(无法证明自己是充分合作的)。本朝要拿这个事件说事的话,就要抓住在领事馆这个敏感区域里发生的事情。

至于第三点嘛,把他自己最后那句还给他就好。

怎么说呢,虽然此人倾向性很明显,但也不能说全无道理:牌没了当然应该怪花旗小偷太猖獗,可确实也不能作为 ...
朋友a 发表于 2010-5-2 14:47


律师说:德州法律,车辆有一车牌就不违法。副领事的车离领事馆很近了,车上又有老婆女儿,警察鸣笛却一直不下来查验恐怕他也莫名其妙觉得有不安全感,我现在也开始怀疑几个警察是否有意找碴.
怎么说呢,虽然此人倾向性很明显,但也不能说全无道理:牌没了当然应该怪花旗小偷太猖獗,可确实也不能作为 ...
朋友a 发表于 2010-5-2 14:47


律师说:德州法律,车辆有一车牌就不违法。副领事的车离领事馆很近了,车上又有老婆女儿,警察鸣笛却一直不下来查验恐怕他也莫名其妙觉得有不安全感,我现在也开始怀疑几个警察是否有意找碴.
怎么又说当地法律前后牌齐全才可上路,到底哪个为准,是否还有本市和本州法规的矛盾。不过警车跟在他后面,没法知道他前面有牌没牌啊(超车去看都不是随便就敢的)。

如果知道这车是哪里的还故意找事,那地点也未免太不聪明了。而不管警察居心如何,他在领事馆以外的行为都是符合其法规和国情的,很难告得进。
最近CD有很多崭新的潜水艇 和谋生面孔 集中出没
朋友a 发表于 2010-5-2 15:42

http://www.businessweek.com/news ... n-sparks-probe.html

补充一个新闻

原本以为是一辆警车三个警察追,可从现在报道来看,是一辆警车一个警察发现情况跟在后头(估计这会儿是快到领事馆了),闪灯人家停车了,自己不敢下来抓,在警察的公共频道大叫“俺要增援”,“俺在xx街xx号”!郁当时是在车库门口停车等待警察过来处理的,但是等了一会儿警察没动静,于是自行开车进入领馆车库。关键在于收听到呼叫的所有HPD对这个地址都没反应,而且另外俩笨蛋还巴巴的赶过来。三人一聚,冲进领事馆共同杯具。


事情应该差不多就是如此了。一开始看见说警察有三个,就知道是叫了增援,花旗警车都是每车1~2人,没有3人的。既然先盯上的车只有一人,那他肯定没胆上去。

事情应该差不多就是如此了。一开始看见说警察有三个,就知道是叫了增援,花旗警车都是每车1~2人,没有3人的。既然先盯上的车只有一人,那他肯定没胆上去。
朋友a 发表于 2010-5-2 16:05
副领事也不算做错,他只是把停在车库外的车开进去一些进车库并非逃跑


按规矩是不能动的,尤其是你虽然没开多远,可恰好由此离开了警方视线。真上了法庭警方要说怀疑你企图弃车而逃,或者躲进去准备袭击跟进来的警察之类,那可有得扯。就如同你在他面前掏口袋很可能只是要找证件,可警察就此开枪也绝不算错;有人只是想稍微拉拉警察衣袖结果给打得满头包一样,按最危险最严重的可能去设想并且先发制人就是他们的办事作风和权力。当然很有可能不过是那个警察也心惊胆战了好一会,同伴一到胆子壮了,就要去出口鸟气。

这也许也算是一件小小的“文明冲突”吧。

按规矩是不能动的,尤其是你虽然没开多远,可恰好由此离开了警方视线。真上了法庭警方要说怀疑你企图弃车而逃,或者躲进去准备袭击跟进来的警察之类,那可有得扯。就如同你在他面前掏口袋很可能只是要找证件,可警察就此开枪也绝不算错;有人只是想稍微拉拉警察衣袖结果给打得满头包一样,按最危险最严重的可能去设想并且先发制人就是他们的办事作风和权力。当然很有可能不过是那个警察也心惊胆战了好一会,同伴一到胆子壮了,就要去出口鸟气。

这也许也算是一件小小的“文明冲突”吧。
朋友a 发表于 2010-5-2 16:26
多远?从车库外开进车库里.
没开多远,不就是只开了很短一段距离的意思嘛。
朋友a 发表于 2010-5-2 16:52

至于在他手无寸铁亮身份后打人?


这个我就无法评价了,因为只有那段视频能反映他是声明还是证明自己的身份,和他面对警察时的言行。如果确实是如外交官所言那样,那就应该以明确的罪名去正式起诉这几个当事警察,并且向美政府提出更严厉的外交照会。

但是光凭“只是开多了几米”,和“该官员对警察并无实质威胁”等事实,在法庭上是无法胜诉的。因为前者造成了离开警方视线的结果,反而令警方的怀疑与警惕最大化成为合理;而后者并非花旗国评价警方行为的依据。

这个我就无法评价了,因为只有那段视频能反映他是声明还是证明自己的身份,和他面对警察时的言行。如果确实是如外交官所言那样,那就应该以明确的罪名去正式起诉这几个当事警察,并且向美政府提出更严厉的外交照会。

但是光凭“只是开多了几米”,和“该官员对警察并无实质威胁”等事实,在法庭上是无法胜诉的。因为前者造成了离开警方视线的结果,反而令警方的怀疑与警惕最大化成为合理;而后者并非花旗国评价警方行为的依据。
[ 龙图阁大学士 ]
外交部应当就中国驻休斯顿副领事违反美国交通法规,强行驾驶,危害美国社会安全,向美国政府及人民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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