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来解访】一封如泣如诉的下访信(挖坑、二楼提前占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3/29 07:28:13


  山西朔州一名郭姓女子在婆家因为琐事,怄气自刎身亡,其生父郭某认为郭女并非自杀,而是他杀,于是先后到省下访,以下为此人下访信中的部分内容:

  “宋代著名的《洗冤集录》当中就有所记载:自刎的情形,入手较重而出手较轻,而仔细查看伤口,入手较重出手也较重,这是为什么?还有,自刎的人右手应当是弯曲的,但是仔细查看尸体上两只手都是弯曲的,这是为什么?自刎后伤情如此严重,人肯定是没法再动弹了,但是看现场的情况有很多出血迹,在她家炕边上都有血迹,这是为什么?既然受受伤都已经这么严重了,一定是当场死亡的,但是当场死亡的人却衣服凌乱、头发披散,这是为什么?血迹按道理应该只流在自己身上,他婆婆和丈夫的身上不应该有血迹;还有那些所说的给他止血、抢救等等情形,怎么知道是不是装点门面的掩饰?地方政府工作人员是新来的,第一次办理这样的案件,验尸的人说什么是什么,验尸记录都不一样。”

  这段话这么多为什么,而且旁征博引,一看就是个文化人写的,小二想听听大家的意见。这可是真实的案例,只不过完结有一段时间了,今晚上或者明天给大伙说说结果。

  山西朔州一名郭姓女子在婆家因为琐事,怄气自刎身亡,其生父郭某认为郭女并非自杀,而是他杀,于是先后到省下访,以下为此人下访信中的部分内容:

  “宋代著名的《洗冤集录》当中就有所记载:自刎的情形,入手较重而出手较轻,而仔细查看伤口,入手较重出手也较重,这是为什么?还有,自刎的人右手应当是弯曲的,但是仔细查看尸体上两只手都是弯曲的,这是为什么?自刎后伤情如此严重,人肯定是没法再动弹了,但是看现场的情况有很多出血迹,在她家炕边上都有血迹,这是为什么?既然受受伤都已经这么严重了,一定是当场死亡的,但是当场死亡的人却衣服凌乱、头发披散,这是为什么?血迹按道理应该只流在自己身上,他婆婆和丈夫的身上不应该有血迹;还有那些所说的给他止血、抢救等等情形,怎么知道是不是装点门面的掩饰?地方政府工作人员是新来的,第一次办理这样的案件,验尸的人说什么是什么,验尸记录都不一样。”

  这段话这么多为什么,而且旁征博引,一看就是个文化人写的,小二想听听大家的意见。这可是真实的案例,只不过完结有一段时间了,今晚上或者明天给大伙说说结果。
  占楼专用~~
为甚写成“下访”是省有关干部闻之此案,特意为之???

:sleepy:
转基因小麦 发表于 2010-4-18 19:07

  避免引起某些某些部门不必要的关注。
不交代前因后果详细情况,让人怎么评论啊?
我们这里直接说
去把,去北京吧
deam 发表于 2010-4-18 19:48

  前因我简单的说明了,后果我是故意卖个关子的,只是想就这封下访信听听大家的看法。
ytgk9999 发表于 2010-4-18 22:26

你想让人提看法,前提是人家知道你这信的片段是为何而写,上下文如何,语境如何……莫名其妙截一片段,神仙才能看得懂。
deam 发表于 2010-4-18 22:28

  问题是,这封信我只能看到这一段,反正这个姓郭的就是不服,坚决不相信是自杀,所以才下访............
这案子我觉得是这样:刑部要求命案必破,这就意味着,只要不是自杀、意外导致的非正常死亡案件都必须冤有头、债有主。于是,各地衙门对命案高度警惕,能破的即为命案,不能破的很可能就不立案了。本案死者家属有疑问,本属正常。不过各地都头未必都会认真调查,更不会认真解释。本案所说尸检报告前后不一,这没准是真的。总之,下访总是有原因的,不能一总埋怨老百姓缠诉、滥诉。下访下去,看这厮运气,碰上个贾雨村之类的,没准雷横都头就被抓了。
小二同学,你让我们猜啥呀???{:3_86:}
ytgk9999 发表于 2010-4-18 22:30


且不说个人是否太偏执,现在政府的公信力现在确实处于一个相当的低点
正常的情况应该是,一出政府相关方面裁定,那么应该就是盖棺定论了,但是现实往往是地方出了结论都不能服众,整到上面去,反而还真捅出来了。那么多门啥的层出不穷,是必须重视的。
"反正这个姓郭的就是不服,坚决不相信是自杀,"亲人死了,家人是会很偏激的。可决定权还在法院判定。

不过从楼主口气中偶发现,,,,,嘿嘿,看来是判定自杀的咯。这个坑,偶以跳过去了。明天,再来看下访的结果。

是不出所料,还是一头栽下{:shui:}
既然摆在这儿了,还能说什么?

也别公布结果了,结果已经在帖子里了——此人无理取闹,浪费了伟大公务人员的大好青春和宝贵时间,所以建议看守所收押,如果嫌疑人其间“激动死”了,也属正常,乃应了天理循环之因果报应,不必大惊小怪。

而且最好以此为契机,引入英美法系,以此为案例,日后凡有此等草民下访,一律以脸盆、鞋带、躲猫猫、做恶梦、怪睡姿等正常方式处理。
割了脖子又不想死了,两只手按住按住……
ytgk9999 发表于 2010-4-18 22:30

那就无从讨论,也不可能有什么意见出来。
无理取闹的有的是

前几天我这里来了一拨人,前面盖楼,日照间距按1:1.5留的,完全符合规定。这帮人就是不满,要求不能遮住他们,前面的建筑高度不能超过以前拆除的建筑的高度。可是以前的建筑就只有2层,你让人家怎么能接受你的条件。我们批准是有依据的,这帮人怎么解释也不听,说话还巨难听,什么收了开发商多少钱什么的。我们直接吧他们赶走了,你们申请行政复议还是去法院都行,我们没问题。这些人反而不去法院,他们知道走法律渠道一定输,信访反而能有好处。

像LZ这种情况,要是我的话就叫村里或者县里来领人。越级上方直接打回县里处理。县里怎么处理就和我无关了。——我们因为越级上方去市信访局领了不少回人了
  呵呵,今天晚上来把后面的东西发上来给大家看看~
小二以后有闲出本书吧,就叫后清下访拍案惊奇,保不定就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