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领土和主权完整的说辞”来取代“一中原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3/28 19:48:43
● 邵宗海
  “一中原则”对北京来说,在两岸交流之前根本不存在问题,因为自始至终它就认为自己是代表中国。所以,1979年《告台湾同胞书》、1981年《叶九条》、以及1986年《邓小平谈中国大陆和台湾和平统一设想》等重要文件与谈话内容里,都没有提及一旦中共在与台湾进行接触或谈判时,要有“一中原则”作为前提。

  可是等到1987年台北开放大陆探亲,两岸开始展开交往,不过交流中衍生了一些问题要解决,所以双方要进行恊商,而且尚需准备签署恊议,因此1991年11月两岸两会首度在北京恊商时,“一中原则”已经被提及。

  尽管“一中原则”在1992年两会暂且达成共识,并促成了1993年的“辜汪会谈”举行,但是“一中原则”仍然在两岸争论不休。而且重要的是,北京仍在这项争议里,坚持自已不但是代表中国,而且在领土定义上也涵盖了台湾。1993年8月发布的《台湾问题与中国的统一》白皮书里,有关一个中国的说法就是:“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央政府在北京”,明显就将一个中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划上等号。

“一中原则”在台湾受到排斥

  从此,“一中原则”在台湾开始受到排斥,甚至到了不愿接受的地步。1994年台北公布的《海峡两岸关系说明书》就直接明说,所谓一个中国就是“历史、地理、文化、血缘的中国”,连1992年台北认为一中是现实的中国,亦是1912年创立迄今中华民国的说法,都完全予以推翻。

  1995年江泽民发表“江八点”,将“一中原则”的政治意涵重新定位。在谈话中江曾强调:“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是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和前提。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决不容许分割”。虽然汪道涵在解读“江八点”时,是将江的“一中原则”认为他只是谈及“原则”而已。不过作者另外一种看法,则是觉得中共自此之后,对“一中原则”的强调,是开始把重点放在“中国的主权和领土不容分割”这个层面上。这可由下列几个重要文件中发现趋势确是如此走向:

  1997年中共十五大政治报告中,对此问题的立场是:“要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反对分裂,反对‘台独’,反对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反对外国势力干涉,绝不允许任何势力以任何方式改变台湾是中国一部份的地位”。在这里,可以充分说明北京对主权和领土的坚持。

  到了2000年2月,北京再发布《一个中国的原则与台湾问题》白皮书时,“一中原则”与“中国的主权和领土不容分割”的一体两面更趋明显。除了一中三段论提出新的说法,坚持“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不容分割”,仍然强调主权和领土的完整之外,另外也明确说明:“对台湾而言,坚持一个原则,标志着承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不容分割。”

从“江八点”到“胡六点”

  到了2002年中共十六大政治报告,一中三段论虽然更新为“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不容分割”,但是仍见主权和领土的强调。至于2007年中共十七大政治报告虽然还是在突显“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基础”。但更强烈的是主张“尽管两岸尚未统一,但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从未改变”。这里的“同属一个中国”,更见是主权和领土的框架。

  最具代表性当然是2008年12月31日胡 锦 涛发表的“胡六点”谈话,其中一段提到“恪守一个中国,增进政治互信。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国家核心利益。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加上再提醒说“1949年以来,大陆和台湾尽管尚未统一,但不是中国领土和主权的分裂”,更加可以确定“一中原则”与“中国的主权和领土不容分割”,根本就是相同意义的说法。

  当“一中原则”在台湾逐渐被妖魔化,而“九二共识”的“一中各表”仍不被北京在政治议题谈判时全盘接受时,作者建议两岸当局能以“领土和主权完整的说辞”来取代“一中原则”。正确的说法可以如此表达:“两岸在进行政治议题谈判时,应该宣示:两岸都同意目前两岸现状是呈现主权与领土的重叠,双方立场是强调在各自宪政法律的规范下,不容主权与领土分割”。这既符合台北的“宪法一中”立场,也不违反北京的“一中原则”,更重要的是,能让台湾人民在“一中原则”之外多个选择,应是项突破,值得两岸当局深思。

作者是中国文化大学中山与中国大陆研究所教授兼所长● 邵宗海
  “一中原则”对北京来说,在两岸交流之前根本不存在问题,因为自始至终它就认为自己是代表中国。所以,1979年《告台湾同胞书》、1981年《叶九条》、以及1986年《邓小平谈中国大陆和台湾和平统一设想》等重要文件与谈话内容里,都没有提及一旦中共在与台湾进行接触或谈判时,要有“一中原则”作为前提。

  可是等到1987年台北开放大陆探亲,两岸开始展开交往,不过交流中衍生了一些问题要解决,所以双方要进行恊商,而且尚需准备签署恊议,因此1991年11月两岸两会首度在北京恊商时,“一中原则”已经被提及。

  尽管“一中原则”在1992年两会暂且达成共识,并促成了1993年的“辜汪会谈”举行,但是“一中原则”仍然在两岸争论不休。而且重要的是,北京仍在这项争议里,坚持自已不但是代表中国,而且在领土定义上也涵盖了台湾。1993年8月发布的《台湾问题与中国的统一》白皮书里,有关一个中国的说法就是:“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央政府在北京”,明显就将一个中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划上等号。

“一中原则”在台湾受到排斥

  从此,“一中原则”在台湾开始受到排斥,甚至到了不愿接受的地步。1994年台北公布的《海峡两岸关系说明书》就直接明说,所谓一个中国就是“历史、地理、文化、血缘的中国”,连1992年台北认为一中是现实的中国,亦是1912年创立迄今中华民国的说法,都完全予以推翻。

  1995年江泽民发表“江八点”,将“一中原则”的政治意涵重新定位。在谈话中江曾强调:“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是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和前提。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决不容许分割”。虽然汪道涵在解读“江八点”时,是将江的“一中原则”认为他只是谈及“原则”而已。不过作者另外一种看法,则是觉得中共自此之后,对“一中原则”的强调,是开始把重点放在“中国的主权和领土不容分割”这个层面上。这可由下列几个重要文件中发现趋势确是如此走向:

  1997年中共十五大政治报告中,对此问题的立场是:“要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反对分裂,反对‘台独’,反对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反对外国势力干涉,绝不允许任何势力以任何方式改变台湾是中国一部份的地位”。在这里,可以充分说明北京对主权和领土的坚持。

  到了2000年2月,北京再发布《一个中国的原则与台湾问题》白皮书时,“一中原则”与“中国的主权和领土不容分割”的一体两面更趋明显。除了一中三段论提出新的说法,坚持“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不容分割”,仍然强调主权和领土的完整之外,另外也明确说明:“对台湾而言,坚持一个原则,标志着承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不容分割。”

从“江八点”到“胡六点”

  到了2002年中共十六大政治报告,一中三段论虽然更新为“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不容分割”,但是仍见主权和领土的强调。至于2007年中共十七大政治报告虽然还是在突显“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基础”。但更强烈的是主张“尽管两岸尚未统一,但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从未改变”。这里的“同属一个中国”,更见是主权和领土的框架。

  最具代表性当然是2008年12月31日胡 锦 涛发表的“胡六点”谈话,其中一段提到“恪守一个中国,增进政治互信。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国家核心利益。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加上再提醒说“1949年以来,大陆和台湾尽管尚未统一,但不是中国领土和主权的分裂”,更加可以确定“一中原则”与“中国的主权和领土不容分割”,根本就是相同意义的说法。

  当“一中原则”在台湾逐渐被妖魔化,而“九二共识”的“一中各表”仍不被北京在政治议题谈判时全盘接受时,作者建议两岸当局能以“领土和主权完整的说辞”来取代“一中原则”。正确的说法可以如此表达:“两岸在进行政治议题谈判时,应该宣示:两岸都同意目前两岸现状是呈现主权与领土的重叠,双方立场是强调在各自宪政法律的规范下,不容主权与领土分割”。这既符合台北的“宪法一中”立场,也不违反北京的“一中原则”,更重要的是,能让台湾人民在“一中原则”之外多个选择,应是项突破,值得两岸当局深思。

作者是中国文化大学中山与中国大陆研究所教授兼所长
什么教授,那么台湾就说他的领土和主权是台、澎、金、马,“不容主权与领土分割”呢?“两岸现状是呈现主权与领土的重叠“过于模糊吧?TG主张主权领土包括台湾,台湾认为领土只包括”台、澎、金、马“也是重叠。

只有一个中国(合法代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个表述本来就是准确的。两岸谈判的焦点应该是:但是台湾方面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认为中华民国是唯一合法代表,大陆是中华民国的一部分。

如果不按这个理解,那么两岸谈什么谈?直接动武就可以了,内战延续。
台&巴&子的文章能蹦出啥新鲜玩意,无非就是混淆是非,偷梁换柱,借以推进法理台独罢了。
什么主权与领土的重叠?偏居一隅的台湾有资格说主权与领土吗?
胎毒是猛药,独台是慢性毒药,都是一丘之貉,就怕温水里煮青蛙
统一唯一手段是武统
原来不是总说世界之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嘛,现在不怎么说了。
赫赫,现在的双方实力对比到了这种地步。ww哪里还有谈判资本,惟有受的命
拳头硬了
比什么说辞都管用
统一唯一手段是武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