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让我头疼的问题,通晓企业财务和法律的高人请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3/29 21:20:23
有一家外商独资企业,在中国工作的外籍员工可以报销住房租金,报销凭据是房主开出的发票。

现在某外籍员工每月报销额度是2W,房主是某公司——但是主管报销的某财务人员从偶然的机会得知,那个公司的老板,就是该外籍员工的丈夫(消息绝对可靠)。

请问:
一,这种报销行为,是否违反了法律或者财务制度?

二,是否应该揭发此种行为?有一家外商独资企业,在中国工作的外籍员工可以报销住房租金,报销凭据是房主开出的发票。

现在某外籍员工每月报销额度是2W,房主是某公司——但是主管报销的某财务人员从偶然的机会得知,那个公司的老板,就是该外籍员工的丈夫(消息绝对可靠)。

请问:
一,这种报销行为,是否违反了法律或者财务制度?

二,是否应该揭发此种行为?
揭发对你是否有利,有利可图就有动机你可以思考,没有利益你就是没事儿找事儿闲得慌,既然你想损人不利己也先想想风险控制吧,万一被人知道了,嘿嘿
他报销房租,即是差旅费,差旅费报销额度我们国家各地是有规定的,超过一定额度就不能记入税前成本,超出的部分要在缴纳企业所得费的时候加进去缴纳所得税。如果你是这个公司的股东,那么老板涉嫌通过这种方式偷取公司利润的嫌疑,这就侵占了其他股东的权益,如果这家公司是他个人的。。那你就洗洗睡了吧。。。
看不出这有什么问题,除非你们公司事前就房租报销和员工有约定不能租亲属的房子,或者有其他约束性条件
否则这有什么问题呢?
既然是规定的额度  而不是实报实销  那只要发票是真的就完全没有问题
公司没限制 发票没问题 当然报
根据现行的财务法规,职工福利可以在工资总额的14%内提取。

至于什么用途,国企与私企的管理方式肯定是不同的,他们代表都是所有者的意志,因此,只要在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国企可能是违规的行为,在私企只要老板愿意,当然可以堂而皇之地采用。
如果是税务局来查,不管有没有规定你都要补税。其他的,洗洗睡吧
算福利费一块把,超过工资总额0.14年后要调增所得税的~~ 不过大公司会计一般不会犯弱智错误的~~
至于房租发票是否虚开,应该不太可能,非私人的房开租赁发票税点有20个点,拿来冲利润实在不划算~
008love 发表于 2010-4-15 18:58


    应该是那老外要补个税  不管说他租谁的房子 看你们公司怎么具体规定  规定他能报 在报销额度内你管不着  你去管就是闲得蛋疼
疑问 发表于 2010-4-15 19:42


    这个也是地税局去查,如果税局想搞你,所得税和个税一个都少不了
yewenyewu 发表于 2010-4-15 16:54

14%是企业所得税扣除限额。超过14%,就要在财务和税收上进行纳税调整,调增纳税额。


如果说报销范围过大,导致经纳税调整后,涉嫌侵害其他股东权益,那要具体分析该项报销决定是经过什么程序决定的,有无对内的普遍约束力。:D
不违反什么法律。
但是可能损害了你们公司的利益,财务人员可以向你们公司上面反映。

14%是企业所得税扣除限额。超过14%,就要在财务和税收上进行纳税调整,调增纳税额。


如果说报销范 ...
mmmmmmm 发表于 2010-4-15 20:39



    这个可是直接指“职工福利”帐目,公司法允许提各种公积金,财务法规允许设帐,税务允许支出,至于私人控股老板在这个帐目中,喜欢给哪个“职工”什么福利支出,是不用申报什么程序的。
14%是企业所得税扣除限额。超过14%,就要在财务和税收上进行纳税调整,调增纳税额。


如果说报销范 ...
mmmmmmm 发表于 2010-4-15 20:39



    这个可是直接指“职工福利”帐目,公司法允许提各种公积金,财务法规允许设帐,税务允许支出,至于私人控股老板在这个帐目中,喜欢给哪个“职工”什么福利支出,是不用申报什么程序的。
感谢各位的指点。

此事的背景是老板正在打击各种揩油行为:D
学习了
法律上,符合公司内部的报销规定的话,人家爱怎么报怎么报,即便税务部门不认可公司的福利开支,顶多让你多缴税,不会涉及到法律定性问题。
当然,看公司的具体报销规定,如果不符合规定,涉嫌侵吞公司资产、侵占,这种行为有刑法罪名可以靠(不是侵吞国有资产,那是另外一个罪名)。当然,如果人家股东都无所谓,你一个雇员就别操心了,继续打酱油吧。
楼上很多人都说了,其实关键在于这个公司的性质,如果独资没有问题,另外关键在于这笔费用支出是记在什么明细科目下,一般来说这算是职工福利,只要不高于工资薪金总额的14%上线就可以税前抵扣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