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国人是怎么了为什么要通过自焚来解决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18 09:59:17


有问题好好说,跟那些官员说不清可以找律师维权,可以下访,可以跟电视台曝光。。。总有可以解决问题的办法,为什么非要以自焚来伤害自己呢。。。

有问题好好说,跟那些官员说不清可以找律师维权,可以下访,可以跟电视台曝光。。。总有可以解决问题的办法,为什么非要以自焚来伤害自己呢。。。
突然想起之前那个上海钓鱼执法的新闻,哥们把自己手指头都剁了就为了讨个说法,结果等来的是一封措辞恳切的威胁信,要他不要再追究了,后来也没消息了,估计官方也没道歉。
中国的特殊国情决定了家庭式的管理制度是好的,家长为了维持自己的尊严,有的时候即使愧对一些人,即使违背了一部分人的利益,也不能拉下脸来道歉和要求原谅,这样国家才能高效稳定的发展。但是这一切不应当成为某些极端无能无聊无耻的官僚的保护伞,让他们不管做下了多么愚蠢而又丧心病狂的行为都能够心安理得的苟活下去。
楼主问为啥要那个啥,碰到我刚才说的那种情况,黑白两道联合起来打压一个人的合法权益,打压一个人的尊严,有的时候人真的没有更好的选择。
宫商角徵羽 发表于 2010-3-31 00:46


    死都不怕不如直接找奸商贪官PK
遥控直升机 发表于 2010-3-31 08:38


    确实...
iseedeadpeople 发表于 2010-3-31 07:42

什么都可以冠以中国的特殊国情,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回复 2# iseedeadpeople
兄弟,基本赞同你的说法。不过上海南汇区(当时还没有并入浦东新区)钓鱼执法的事情后来还是有下文的,那个剁自己手指的还是引起了市政府的重视,最终他算是得到了说法,南汇交通执法大队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了处理,应该说那位算是比较幸运的,同时期的上海闵行区钓鱼执法事件后来也解决了。但是这些以较好结局收场的事件并不具有代表性,只能说两位当事人比较幸运,上海的媒体也起了一定作用,事情影响比较大,上面不得不出来调查解决。
但是放眼全国,此类事件中,结果往往更多的是弱势的一方或者说老百姓一方的得不到公正的对待。
都说要维稳,但是基层执法单位在充当维稳力量的同时,又经常是制造事件的始作俑者,反过来又成了维稳的对象,真是一个悖论啊
自焚说明还没有丢掉某种幻想
现在是自焚,总有一天有些畜生要被焚。
现在是自焚,总有一天有些畜生要被焚。
iseedeadpeople 发表于 2010-3-31 07:42


    是有像你说这种情况,政府,社会都存在种种弊端。但是生命只有一次, 就是受了天大的委屈也不能用寻死这种的极端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啊。政府始终还是站在人民这边的,跟当地政府沟通不了可以找省级政府找中央政府啊。。看到前些天江苏那位老人家在医院病床上照片心里真的很痛惜。我真是想不通。。。。
有些人自焚是真的不想活了,和自杀没两样;
有些人自焚是信其它东西,比如轮子或者72处女啥的,丫是为了进天堂什么的;
也有些人自焚是因为他还抱有幻想,以为某些权力机构不会眼睁睁的看着他自焚不管……
自焚不过是自杀的一种而已。
还好不是自杀爆炸
宫商角徵羽 发表于 2010-3-31 17:09
等你找到管事的人,房子都给你扒了,还能有什么用呢?
不过这话也分两头说,就说拆迁这事吧,很多时候全村都答应的协议就你一户不答应,难道你这一户就真的风水那么好?有些时候如泼皮牛二之流其实无他,大家都不愿意惹他无非是因为他命太健了大家都跟他耗不起罢了,就好象我说两句中国特殊情况就有人跑出来跟我搅和一样,这种人的生存方式就是这样的……
这就是中国的特殊情况了,中国自古就有暴民问题,所以古时候告官要先打杀威棒,要不然诉讼成本太低了大家天天找官府的麻烦,逗士们不承认也没用,它是明摆着的= =
说到底一切还是生存资源匮乏的问题,教育,社会保险,贫富差距,很多方面都跟不上,很多人不把自己的命看得那么重要啊……
不管怎样,镇政府在处理这件事上存在失当行为,才造成惨剧的发生。”

  据悉,陶惠西的遗体2日火化。
说句实话,个人自焚以后政府赔钱,法律上有依据吗?一般中国买命钱不是30万吗……
视回答看我是站在老百姓的角度还是站在纳税人的角度看这个问题……
中国某些人的生命在当官者看来是很贱的,即使自焚也无济于事,找律师维权,成本太高,再说法院能给无权无势的你公正的判罚?不要忘了中国的司法部门也是政府部门,说白了他们就是一伙的,而电视台又是他们的喉舌,即使曝光了又如何?曝光又不具有法律效应,所以自焚是最后一招,其实有谁不爱惜自己的生命啊,谁愿意用自己的唯一生命换取社会的关注,可见官逼民已经到了了什么地步了……
回复 16# iseedeadpeople


    有谁愿意拿自己的生命来博得关注,可见他们是多么的无奈,无权无势的他们拿什么来保住自己的财产?造成他们自焚的末后黑手就是政府部门暴力执法与贪婪,这是违宪的,这绝不是30万获或者90万可以解决的问题,而是事关国家公权分配是否公正的问题!
回复 10# 宫商角徵羽


    政府始终还是站在人民这边的,跟当地政府沟通不了可以找省级政府找中央政府啊……


你太天真了 整体上来说,当地政府、省级政府和中央政府利益是一致的,只是那些比较黑的事都是让地方政府来背黑锅,所以使它的形象特别的坏而以为省级政府和中央政府还比较开明,地方政府敢于怎样做都是得到上级的许默和认可的,只是一旦有个啥恶劣影响就站出来说几句话,安抚一下民众而已!
回复 18# wqlkm
我个人在这件事情上受所获得的信息限制,无法得出政府违宪的决定,所以紧紧以常识揣测一下,您有任何异议欢迎指正。

从经验上来,大面积拆迁都首先有一个政府估计的价格,这个价格如果太低了,则整个拆迁区域内的上千人都联合起来不走,那么拆迁无法实现。
事实上我在北京拆迁办有个朋友,为了这种事情能顺利进行,往往是能多算点就多算点,例如村民知道消息临时多盖一堵墙什么的(拆迁的时候按这个算钱)。
在四川那一例拆迁中,只有工厂主一个人扛拆自焚了,那很可能存在拆迁经费没有谈拢的情况,我们对事主的遭遇表示同情,对当地政府的野蛮行径表示愤慨(最初定性为暴力抗法,最后把拆迁办的人辞了)
但在这例案件中,只知道他们是村民,那么是多大规模的拆迁?牵扯到了多少人?有多少人接受了政府给出的价格而同意拆迁了?我不得而知,所以也可能有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刁民行为。
当我厚颜无耻的怀着极大恶意揣测这件事情的时候,这件事情有可能是当事人提出了过高的价码,开发商无法接受造成的,在双方争执过程中,场面失控造成了悲剧。
在国内的时候,我住在北京市太阳宫地区一个叫太阳星城的小区里,小区附近有四条六车道的路交汇的一个路口,有一家人一直拒绝拆迁,一个小院子提出索要4000万,这直接导致了整个地区的交通和治安问题。
以上是我最初的观点,官员的野蛮执法和百姓的刁民问题同时存在于拆迁工作中,否定哪一个也是不对的。
反观这条新闻,政府在事后的积极赔偿(而不是如四川的案例推卸责任)令我更加倾向于相信自己的恶意猜测。请记住,这个人的死既可以理解为他为公正而死,也可以理解为在他看来他的生命只价值一座老房子。
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我当然希望政府有什么事情都跟我商量,按照我的意思来,但是作为一个普通纳税人,我还是希望政府能够合理的利用税金。为了一个老太太老了不想挪地方,就把整个机场移上好几公里的行为,我个人是不同意的,不知道您怎么想。
回复 20# iseedeadpeople


    考虑到您的年龄比我大,所以你无须称我为您   您的猜测无须深含恶意,都只是追求事情原来最本质的面目,具体到这个事情,是一起典型的无证拆迁,而且冠以“防止次生灾害发生”的冠冕堂皇的理由,而对于一位年满92岁的还参加过金门战役的老人,于心何忍?
很多时候,政府拆迁,给的钱也确实太低了。
北京还稍微好一点(但也有很多案例,例如以前由此通州农民围堵正义路市政府),中西部地区有的地方非常黑。

根据我看到的情况,基本上如果是开发商拆迁,给的钱高一些;政府拆迁,给的钱低一些。
不如学习杨大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