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干部酒后闯入酒店女浴室被“批评教育”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3/29 22:00:43
一个多月过去了,每次闭上眼睛,庄娟的眼前就出现一名男子凶神恶煞般冲过来,而她自己,则赤身裸体。女浴室中闯入的那名男子,至今无法让庄娟平静下来。

  昨天,派出所民警宣布,那名男子系“误闯”,已对其批评教育。对此结果,庄娟难以接受。法律界人士认为,醉酒不是免责前提,“误闯”女浴室的男子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据了解,“误 闯”女浴室的男子为某银行一位中层干部。

  女浴室内闯进一男子

  1月29日晚上发生的一幕,庄娟无法忘记。当天,因为感冒,庄娟和老公来到南京城东某五星级酒店的游泳中心,准备蒸桑拿来治感冒。庄娟和丈夫都是该酒店游泳中心会员。

  庄娟穿着一件单薄的衣服走进了桑拿室。很快,汗水就从身上出来。庄娟感觉舒服多了,便将身上的衣服脱掉。20分钟后,庄娟走出桑拿室,来到了女子更衣室,那里,是一间包含浴室和更衣区一体的房间。她坐在了淋浴间不远处的一把椅子上。这时,会员孙莉莉从淋浴间出来,拿着浴巾擦身子,两人聊了起来。

  “大概八九点钟,我迷迷糊糊地睁开了眼睛,结果,看到了我这辈子都不愿意见的场景!”庄娟说,一个男子,正摇摇晃晃地从更衣室大门走过来。

  庄娟开始左右寻找衣服,但周边空空荡荡。她急得大喊,“干什么的?出去出去!!”

  但男子仅仅愣了一下,继续朝着庄娟走过来。此时,孙莉莉也发现了男子,正在擦身子的她,赶紧用浴巾遮住身体的敏感部位,转身朝不远处的桑拿室跑过去。庄娟也赶紧起身,但是,此时,那名男子已站在了她面前,睁大着眼睛。庄娟使劲推了一下,男子一个趔趄。庄娟趁机转身,逃进了桑拿室。

  躲进了桑拿室的庄娟,不顾一切地抵住门,死死地按住把手。这个桑拿室的门是玻璃门,从外面能看得见里面,从里面,也能清楚地看到外面。

  桑拿室外,那名男子摇晃了几下,坐在了刚刚庄娟坐的那把木椅子上,眼睛盯着桑拿室。

  “这样吧,我冲出去!”孙莉莉裹紧了身上的浴巾,拉开桑拿室玻璃门,快步飞奔,冲到游泳池那边,大声喊人。

  工作人员将男子拖了出去

  在游泳池边巡逻的工作人员小陈闻讯后,当即冲了进去。此时,庄娟还躲在桑拿室内,紧紧地拽着玻璃门。门外,那名男子继续坐在椅子上,眼睛瞪着玻璃门。

  小陈快步走上前,要拖那名男子出去。但男子胳膊一挡,小陈没有拖动。小陈继续努力,男子则继续挣扎。最后,小陈使出浑身力气,将其拖了出去。

  “就在拖出去的时候,在外面一道门那边,当时还有个女会员准备进来更衣,也遭到男子的骚扰!”据庄娟说,事发后很多天,她才知道还有这个细节,那名会员与她进行了联系,答应为其作证。

  看着男子被拖了出去,惊魂未定的庄娟这才松开已经酸痛的手。这时,她注意到了自己原本放在桑拿室内的衣服,赶紧裹在了身上。“从进来到出去,至少持续了六七分钟!”

  有人拨打了报警电话。十几分钟后,民警赶至现场,将庄娟、孙莉莉以及那名肇事男子、酒店工作人员全部带到了派出所。

  闯浴室男子被“批评教育”

  做完笔录后,民警表示,男子喝醉了酒,不省人事,“明天等他酒醒后再说吧。”第二天,庄娟丈夫王强又找到办案民警,希望民警能够提供当事人联系方式和姓名。但被民警婉拒。

  几天后,庄娟便收到了一名女子打来的电话。女子自称是那天肇事男子的妻子,表示双方可以谈谈,“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吧,都很难堪。我们赔偿点钱,算了,你看呢?”庄娟很生气,她断然拒绝了对方仅仅是赔钱的要求。

  “男子是谁?是什么身份?联系方式是多少?我们什么都不知道。但我是谁,我的联系方式是什么,对方却清清楚楚,你说,我什么感觉?”庄娟说,此外,她觉得,这个事情弄得这么大,对方竟只想花钱买平安,“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个男的必须承担!”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到了过年。但这个年,对庄娟来说,犹如梦魇。

  “这是件很难堪的事情,但奇怪的是,对方却似乎失踪了,似乎这件事情就过去了!”庄娟说,她其实也不想再想这件事情,但没有办法,一闭眼,眼前就出现那个场景,一个男子,冲进来,朝着她走过来,而她自己,则是赤身裸体。

  年后,庄娟再次找到派出所,希望派出所能对这个事情进行处理。

  昨天下午,后宰门派出所通知庄娟去派出所。于是,庄娟便和爱人、孙莉莉一起来到了派出所。在派出所办公室内,民警很快宣布了处理结果。“民警说,他们已经调查清楚了。那名男子张某系酒后误闯女浴室,对其行为,派出所已经批评教育。其他的,没了!”

  庄娟说,她听完后,以为民警在开玩笑,但民警坚称,“批评教育也是一种处理方式”。

  庄娟便要求民警给予书面处理结论,但遭到拒绝。

  肇事者家属:有这事,但我们会赔偿

  昨天下午,记者前往后宰门派出所对此事进行采访。但处理此事的民警表示,没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他们不能接受记者采访。对于庄娟及孙莉莉对于处理结果的质疑,他们也不便表态。

  3点多钟,记者赶到了这家城东的五星级大酒店,酒店对此事也很重视,在经过层层领导审批后,直至下午5点钟,主管领导还是没有同意有关人员接受记者采访。

  在此期间,记者与工作人员小陈联系,小陈表示当晚的确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一名喝了酒的男子闯进了女浴室,庄娟和孙莉莉受到了惊吓。至于其他,他不清楚。

  据了解,张某系某银行的一位中层干部。但记者无论从派出所还是从酒店方,都找不到张某联系方式。不得已,记者通过庄娟,拿到了张某爱人谢某的电话。

  “我是张某的爱人,是有这么回事!”接通电话后,谢某表示,事发当天,其爱人张某有应酬在那家五星级大酒店,喝了一些酒,之后,就陪同客人在游泳中心那边的麻将室打麻将。中间,为什么张某会跑到女浴室,她不清楚。事发后两三天,丈夫张某才将闯入女浴室的事情告诉她,“肯定是喝多了酒,控制不了自己了,那个时候,应该属于无行为能力人,你说是吧?又不是故意的!”谢某说,她知道这件事情后,也很生气,就想找庄娟和孙莉莉道歉,并进行赔偿。但是,因为其家中有人去世,所以,事情就一直耽误下来了。

  “我们也没想到派出所会这么处理。但不管怎么处理,我们对于她们的赔偿,肯定要进行的。这个赔偿,肯定也不是一两千元的事情,是要多一点的!”谢某表示,她近期会继续与庄娟和孙莉莉联系赔偿事宜。至于其他责任问题,谢某坚称丈夫是醉酒后误闯,“不可能承担其他责任的”。

  律师说法:醉酒不是免责前提

  “如果肇事者没有喝酒,公然闯入女浴室,这样的行为肯定违法了!”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海做了这样一个假设,他说,按照这个假设,结合中国对酒后仍需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那么,醉酒后闯入女浴室的男子,仍需承担法律责任。

  但是,王海也表示,这里所说的法律责任,一般是指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有个前提,那就是具备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或者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如果没有这个,那就只能在治安管理责任范围内进行界定。

  “一个客观的事实是,醉酒这一行为,在治安管理处罚的过程中,往往会赢得执法者的谅解!”王海分析说,民警在处理此事的过程中,可能会从其醉酒无法控制其行为的角度,推断其主观上没有恶意,那么行为上也存在偶然性,再加之认为事发地点为一相对较为封闭区域,推断造成的社会影响不大,所以仅仅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但王海强调说,作为一个成年人,理应知道自己醉酒后可能会出现行为无法控制的一些情况,以及预知到在游泳中心打麻将时可能会出现的一些意外,并应该对这些意外负责。而且,在两名女性裸体的情况下闯入,尽管范围不大,但是,鉴于还有其他会员在游泳中心,具有一定的传播面,产生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因此,王海表示,警方应该详细调查,视情况对肇事者进行治安处理。

  (文中除律师外,其他人物均为化名)

http://news.qq.com/a/20100302/000173.htm一个多月过去了,每次闭上眼睛,庄娟的眼前就出现一名男子凶神恶煞般冲过来,而她自己,则赤身裸体。女浴室中闯入的那名男子,至今无法让庄娟平静下来。

  昨天,派出所民警宣布,那名男子系“误闯”,已对其批评教育。对此结果,庄娟难以接受。法律界人士认为,醉酒不是免责前提,“误闯”女浴室的男子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据了解,“误 闯”女浴室的男子为某银行一位中层干部。

  女浴室内闯进一男子

  1月29日晚上发生的一幕,庄娟无法忘记。当天,因为感冒,庄娟和老公来到南京城东某五星级酒店的游泳中心,准备蒸桑拿来治感冒。庄娟和丈夫都是该酒店游泳中心会员。

  庄娟穿着一件单薄的衣服走进了桑拿室。很快,汗水就从身上出来。庄娟感觉舒服多了,便将身上的衣服脱掉。20分钟后,庄娟走出桑拿室,来到了女子更衣室,那里,是一间包含浴室和更衣区一体的房间。她坐在了淋浴间不远处的一把椅子上。这时,会员孙莉莉从淋浴间出来,拿着浴巾擦身子,两人聊了起来。

  “大概八九点钟,我迷迷糊糊地睁开了眼睛,结果,看到了我这辈子都不愿意见的场景!”庄娟说,一个男子,正摇摇晃晃地从更衣室大门走过来。

  庄娟开始左右寻找衣服,但周边空空荡荡。她急得大喊,“干什么的?出去出去!!”

  但男子仅仅愣了一下,继续朝着庄娟走过来。此时,孙莉莉也发现了男子,正在擦身子的她,赶紧用浴巾遮住身体的敏感部位,转身朝不远处的桑拿室跑过去。庄娟也赶紧起身,但是,此时,那名男子已站在了她面前,睁大着眼睛。庄娟使劲推了一下,男子一个趔趄。庄娟趁机转身,逃进了桑拿室。

  躲进了桑拿室的庄娟,不顾一切地抵住门,死死地按住把手。这个桑拿室的门是玻璃门,从外面能看得见里面,从里面,也能清楚地看到外面。

  桑拿室外,那名男子摇晃了几下,坐在了刚刚庄娟坐的那把木椅子上,眼睛盯着桑拿室。

  “这样吧,我冲出去!”孙莉莉裹紧了身上的浴巾,拉开桑拿室玻璃门,快步飞奔,冲到游泳池那边,大声喊人。

  工作人员将男子拖了出去

  在游泳池边巡逻的工作人员小陈闻讯后,当即冲了进去。此时,庄娟还躲在桑拿室内,紧紧地拽着玻璃门。门外,那名男子继续坐在椅子上,眼睛瞪着玻璃门。

  小陈快步走上前,要拖那名男子出去。但男子胳膊一挡,小陈没有拖动。小陈继续努力,男子则继续挣扎。最后,小陈使出浑身力气,将其拖了出去。

  “就在拖出去的时候,在外面一道门那边,当时还有个女会员准备进来更衣,也遭到男子的骚扰!”据庄娟说,事发后很多天,她才知道还有这个细节,那名会员与她进行了联系,答应为其作证。

  看着男子被拖了出去,惊魂未定的庄娟这才松开已经酸痛的手。这时,她注意到了自己原本放在桑拿室内的衣服,赶紧裹在了身上。“从进来到出去,至少持续了六七分钟!”

  有人拨打了报警电话。十几分钟后,民警赶至现场,将庄娟、孙莉莉以及那名肇事男子、酒店工作人员全部带到了派出所。

  闯浴室男子被“批评教育”

  做完笔录后,民警表示,男子喝醉了酒,不省人事,“明天等他酒醒后再说吧。”第二天,庄娟丈夫王强又找到办案民警,希望民警能够提供当事人联系方式和姓名。但被民警婉拒。

  几天后,庄娟便收到了一名女子打来的电话。女子自称是那天肇事男子的妻子,表示双方可以谈谈,“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吧,都很难堪。我们赔偿点钱,算了,你看呢?”庄娟很生气,她断然拒绝了对方仅仅是赔钱的要求。

  “男子是谁?是什么身份?联系方式是多少?我们什么都不知道。但我是谁,我的联系方式是什么,对方却清清楚楚,你说,我什么感觉?”庄娟说,此外,她觉得,这个事情弄得这么大,对方竟只想花钱买平安,“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个男的必须承担!”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到了过年。但这个年,对庄娟来说,犹如梦魇。

  “这是件很难堪的事情,但奇怪的是,对方却似乎失踪了,似乎这件事情就过去了!”庄娟说,她其实也不想再想这件事情,但没有办法,一闭眼,眼前就出现那个场景,一个男子,冲进来,朝着她走过来,而她自己,则是赤身裸体。

  年后,庄娟再次找到派出所,希望派出所能对这个事情进行处理。

  昨天下午,后宰门派出所通知庄娟去派出所。于是,庄娟便和爱人、孙莉莉一起来到了派出所。在派出所办公室内,民警很快宣布了处理结果。“民警说,他们已经调查清楚了。那名男子张某系酒后误闯女浴室,对其行为,派出所已经批评教育。其他的,没了!”

  庄娟说,她听完后,以为民警在开玩笑,但民警坚称,“批评教育也是一种处理方式”。

  庄娟便要求民警给予书面处理结论,但遭到拒绝。

  肇事者家属:有这事,但我们会赔偿

  昨天下午,记者前往后宰门派出所对此事进行采访。但处理此事的民警表示,没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他们不能接受记者采访。对于庄娟及孙莉莉对于处理结果的质疑,他们也不便表态。

  3点多钟,记者赶到了这家城东的五星级大酒店,酒店对此事也很重视,在经过层层领导审批后,直至下午5点钟,主管领导还是没有同意有关人员接受记者采访。

  在此期间,记者与工作人员小陈联系,小陈表示当晚的确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一名喝了酒的男子闯进了女浴室,庄娟和孙莉莉受到了惊吓。至于其他,他不清楚。

  据了解,张某系某银行的一位中层干部。但记者无论从派出所还是从酒店方,都找不到张某联系方式。不得已,记者通过庄娟,拿到了张某爱人谢某的电话。

  “我是张某的爱人,是有这么回事!”接通电话后,谢某表示,事发当天,其爱人张某有应酬在那家五星级大酒店,喝了一些酒,之后,就陪同客人在游泳中心那边的麻将室打麻将。中间,为什么张某会跑到女浴室,她不清楚。事发后两三天,丈夫张某才将闯入女浴室的事情告诉她,“肯定是喝多了酒,控制不了自己了,那个时候,应该属于无行为能力人,你说是吧?又不是故意的!”谢某说,她知道这件事情后,也很生气,就想找庄娟和孙莉莉道歉,并进行赔偿。但是,因为其家中有人去世,所以,事情就一直耽误下来了。

  “我们也没想到派出所会这么处理。但不管怎么处理,我们对于她们的赔偿,肯定要进行的。这个赔偿,肯定也不是一两千元的事情,是要多一点的!”谢某表示,她近期会继续与庄娟和孙莉莉联系赔偿事宜。至于其他责任问题,谢某坚称丈夫是醉酒后误闯,“不可能承担其他责任的”。

  律师说法:醉酒不是免责前提

  “如果肇事者没有喝酒,公然闯入女浴室,这样的行为肯定违法了!”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海做了这样一个假设,他说,按照这个假设,结合中国对酒后仍需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那么,醉酒后闯入女浴室的男子,仍需承担法律责任。

  但是,王海也表示,这里所说的法律责任,一般是指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有个前提,那就是具备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或者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如果没有这个,那就只能在治安管理责任范围内进行界定。

  “一个客观的事实是,醉酒这一行为,在治安管理处罚的过程中,往往会赢得执法者的谅解!”王海分析说,民警在处理此事的过程中,可能会从其醉酒无法控制其行为的角度,推断其主观上没有恶意,那么行为上也存在偶然性,再加之认为事发地点为一相对较为封闭区域,推断造成的社会影响不大,所以仅仅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但王海强调说,作为一个成年人,理应知道自己醉酒后可能会出现行为无法控制的一些情况,以及预知到在游泳中心打麻将时可能会出现的一些意外,并应该对这些意外负责。而且,在两名女性裸体的情况下闯入,尽管范围不大,但是,鉴于还有其他会员在游泳中心,具有一定的传播面,产生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因此,王海表示,警方应该详细调查,视情况对肇事者进行治安处理。

  (文中除律师外,其他人物均为化名)

http://news.qq.com/a/20100302/000173.htm
现在多称其为“银行中层管理”了
上学的时候,有女同学误入男同学澡堂
银行是企业吧
砰砰! 发表于 2010-3-3 09:02
这个肯定不会批评教育,反而会受到通报表扬吧![:a12:]
三界外 发表于 2010-3-3 09:16

当时是新生,对学校还不熟悉
{:3_84:}

这个律师也是唯恐天下不乱吧,这能要人赔多少?还不是讹诈被代理人的代理费。
回ls,对,抓他,显然是敲诈么!灭哈哈。

5星酒店也中国特设了。
这事那个醉酒者的责任有限

倒是奇怪酒店难道没有保卫人员吗?
刚刚风无意吹起 发表于 2010-3-3 10:35

  正解,我认为倒不如抓酒店的毛病:酒店工作人员没有起到疏导和阻拦的作用,现有证据不能够证明该男子是故意进入女更衣室的。
庄某有些得理不饶人了。
在醉酒状态下,又是云雾缭绕又是肉体横陈的,换成我搞不好以为梦到天堂了,直接就...
老实说去年就碰上过在餐厅里吃饭一个醉酒男误入女厕被赶出来的事
我招了吧,大一时误入女生澡堂,看到俩女生没穿衣服,吓到了。。。。。。幸好没被发现,否则不知被咋处理:D
这女人也太那啥了吧,无意中见到你裸体又不会少你一块肉,顶多两人有些尴尬,你不说谁会把这当回事
事情不大,但性质很恶劣。
派出所为什么要隐瞒一方当事人的身份?
20090705xxx 发表于 2010-3-3 11:21


被发现那你就被摁到了;P
误闯出了教育还能怎么样??????别人又没有耍流氓。。。。除非手上有动作,,否则也定不了罪。
    上次俺工地上就有几个民工偷看女人洗澡,,,被抓住了,,。警察来了,,协调的结果是,,请双方协商处理,然后开车走了。。后来包工头赔了点钱(据说一个女人200米)。。
人家是金镶玉的,不能看。
通古斯獾 发表于 2010-3-3 11:30

同意!
taizuofeng 发表于 2010-3-4 00:03


    受迫害妄想症
wawo1 发表于 2010-3-4 12:55


    附议,精神洁癖。
20090705xxx 发表于 2010-3-3 11:21

男人误入就说不清了,女人误入大家都很理解,这就是常态。
银子弹 发表于 2010-3-4 00:06


    大一的时候进错女厕所了。因为俩楼的男女厕所位置相反。走错了楼也进错了厕所,幸亏里面没人。哎
nwlll 发表于 2010-3-4 13:12

那是女人憋不住了,总不能尿裤子吧。我遇到过两次女的跑进男厕所,没一爷们吭声,都视而不见。
炮声 发表于 2010-3-4 13:29
不见可欲,而心不乱。
这个应该是酒店的问题。。。
这个和银行干部有什么关系?